2017年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考评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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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考评标准及要求
一、竞赛目的
通过开展班主任基本功竞赛,提高班主任专业知识、法治素养、核心技能、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班级管理和德育工作的质量。
二、参加对象及条件
1.45周岁(含)以下,担任班主任5年(含)以上,有一定班主任工作经验、科研能力和竞赛能力的现任优秀中青年班主任;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与敬业精神,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在学校班级管理、共青团或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及德育常规管理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受到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好评;有积极参加研训、提升工作能力的意愿。
2.秉持“赛训一体,以赛促建”的原则,参赛人员在“2017年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高级研究班”学员中产生,需经考评合格。
三、竞赛要求及评价标准
详见附件。
附件
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要求
及评价标准
竞赛内容:聚焦班主任主题教育活动的设计能力,关注班主任活动过程中难点问题的解决能力,考查班主任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德育原理在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运用能力,以提升班主任建班育人的基本功。
竞赛要求: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权重40%):活动方案设计、相关知识测试。
2.面试(权重60%):口头答辩(模拟情景题、回答评委提问)。
3.评分标准:
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面试评价表
面试从三个维度评价,共10个评价要素,每一要素满分10分,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