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宗族慈善的伦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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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宗族慈善的伦理解读
摘要:宗族慈善的伦理内涵有:仁政、民本的政治伦理;“贵生”的生命伦理;支撑意义世界的终极关怀伦理。从伦理现代性角度而言,我国古代宗族慈善无疑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启示:仁政、民本是当代行政伦理的重要借鉴;民间自治和公益募捐具有一定的现代公益伦理品质;立德和家族担当也是现代公民品质和家庭伦理的重要构成;意义思索和终极追问也是现代伦理的旨归;爱有差等的差序伦理;狭隘的功利主义道德观。挖掘宗族慈善超越血缘的普遍主义伦理资源,对当前农村社区伦理建设和我国慈善现代化都大有裨益。
关键词:宗族.宗族慈善现代慈善差序伦理公民伦理
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历经三千多年发展,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呈现出四种慈善先后出现并多元共存地运行格局,四种慈善分别为政府慈善、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和社会慈善。其中宗族慈善先秦就有,宋代发展尤为兴盛,至近代则日趋衰微。因为中华传统文化是伦理型文化,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型社会,所以,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古代宗族慈善自然拥有丰富的伦理内涵,站在现代伦理学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解读呢?
一、宗族及其历史分期
要讨论宗族慈善,首先要厘定宗族和宗族的历史分期。在中国传统社会,宗族是个体赖以生存的重要社会组织和精神家园。有关宗族及其历史分期,学界给予了大量研究,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导致歧义很多。要说对“宗族”的经典解释,简明版如《尔雅》所言:“父之党为宗族。”繁缛版如《白虎通》所言:“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
就宗族的历史分期而言:“中国传统宗族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自宗族萌生到春秋时期;后期自战国秦汉直至现代。”“后期宗族又可划分为各具特色的三个阶段,即:自战国到唐前期的中古宗族;自唐后期到明清时期的近古宗族;自辛亥革命以来的现代宗族。”从这种分期我们可以看出,前期宗族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国与族是一体的,各类宗法血缘组织就是各级政治组织。“后期宗族的主要特征是家与族的两合性”。所谓两合性就是,“家”既在“族”中,又相对独立,此后两千多年中国宗族的演进都是在这一根本特性
下进行的。
二、中国古代宗族慈善概述
从以上关于宗族内涵和分期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我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宗法社会,家国一体、家国同构是宗法社会的显著特征,农业文明、宗法血缘和家国一体成就了中国传统文化伦理型文化即崇德型文化特色,这一文化要求个体于国需尽忠,在家应孝悌。以孝悌为核心的家庭、宗族伦理的推演践行,加之宗族成员间天然具有的彼此扶持依赖的需要,为宗族慈善的发生提供了丰沃土壤。“从先秦诸子百家到汉
唐以后的儒、释、道,中华慈善思想体系在不断丰富的同时,也对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随着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其慈善主体也经历了从最初单纯的国家慈善到以国家慈善为主、宗族和宗教慈善为重要补充的多元化发展过程”。在实际运行中,各种慈善主体并不单独
存在,而是相辅相成的,共同发挥作用。在相互承继和交互作用的演进中,宗族慈善长期占有一席之地,“宗法制度在
周代创设以后,宗族思想得到日益发展,其除了具有长幼有序的社会规范功能之外,宗族内部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的相互救助,也为宗族慈善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导向。两汉时期,随着宗族聚居形制的发展,贫困救济、抚恤幼孤、丧葬救助等宗族内部互助的慈善事业便日益盛行。唐朝时期,士大夫的宗族救助善举更是屡见不鲜。到了宋朝,宗族慈善
发展尤为繁盛,“针对人们血缘观念淡薄的现象,官僚士大夫发起重整宗族制度的活动,一方面通过提倡孝悌伦常,加强对族人思想的控制,另一方面设置族田、建立义庄,通过保障或改善宗族成员生活的手段,维护子孙的生存,达到‘敦本收族’的目的”。宋代士大夫的功名之路让他们不仅深深体会到入仕来之不易,更对贫富贵贱差距带给困难群体的艰辛感同身受。因此,他们逐渐成为推动宋代以后社会慈善事业的骨干力量,除义庄、义田外,还出现了义塾,这些为族人生存发展提供了长久性的经济、制度等方面保障。“明清时期,宗族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宗族义庄作为宗族的经济实体,已超越了偶发的单纯的济贫性质,具备了初级形态的社会救助性质,从而使宗族通过义庄的动作,发挥着社会救助的功能。当时宗族社会救助的项目主要有:贫困救助、就业救助、生育、婚丧救助和教育救助”。本文有关宗族慈善问题的讨论综合中国社会历史分期、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源流及上述宗族历史分期,主要讨论自春秋至晚清之前的古代宗族慈善问题。
三、中国古代宗族慈善的伦理内蕴
据上述宗族历史分期及不同阶段的特性,可以看出,早期宗族慈善带有很强的政府或国家慈善特点,而随着宗族发展演进,与国家的界限日趋清晰,宗族演变成为“家”与“族”两合的共同体,宗族慈善与政府慈善也就逐渐剥离,获得相
对独立。无论文化、社会背景还是慈善本身,都决定着古代宗族慈善拥有丰富的道德蕴含和价值。伴随宗族及宗族慈善的发展变迁,宗族慈善的伦理内涵也得以丰富和发展。
(一)仁政、民本的政治伦理
如上所言,由于早期宗族与国家的一体性,宗族慈善因此带有很强的政府或国家慈善特点,宗族慈善因而拥有很强的政治伦理意味。“不敢侮鳏寡”,强调对无依无靠的鳏寡应爱护施恩,“惠民”即施惠于庶民,统治者要保民、惠民、利民、安民和恤民。这些西周时期统治者的统治、慈善举措体现了自商代以来的民本思想。社会危机的全面爆发,让西周思想家们开始对民与神、民与君、民与国的关系进行形而上的思考,轻天重民、人主天辅的思想逐渐成为社会政治思想的主流,政治伦理思想也开始由神本走向人本、民本,“修德配命”、“敬德保民”的思想标志着“德治主义”政治伦理在西周开始形成。儒家经典《礼记?礼运》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和谐”社会图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种尊老爱幼,恤矜寡,抚孤独,拯废疾的社会措施是慈善的重要体现,慈善是这一“大同”社会的重要构成,这一慈善愿景体现了儒家“仁政”和“德治”主张,儒家的主张是对殷周以来“敬德保民”思想的继承,又为后来历代儒家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