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学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08级学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2008级学生将于本学期完成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毕业审核时间安排
清考成绩最晚在第10周5月3日前上报教务处,拟定于第11~12周(5月7日~5月16日)进行学院毕业审核(初审),请各学院于5月17日前确认本部门学生毕业审核的各项数据并报到教务处。
教务处将于5月22日公布毕业审核(初审)结果。
第14周(5月28日)教务处进行毕业审核(二审)。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1、第13~14周(5月21日~6月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第15周(6月4~8日)各学院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三、延期毕业与回校重修
1、08级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超过10学分者,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变更毕业时间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签订延期毕业协议书,请各学院将本部门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5月11日之前报到教务处。
2、超过10学分而未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将按结业处理,并通知其离校后不得再回校重修,不得申请补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对毕业前未能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结业学生(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少于10学分者,或因为平均绩点小于2.0未获得学位者,可在正常离校两年(入学6学年)内,在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回校办理重修手续。
重修课程全部通过,符合毕业条件者,可申请补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补发学位证书。
证书发放时间一年两次,分别为3月31日和9月30日,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关于2011年接收毕业生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11年接收毕业生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单位: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1年拟接收毕业生计划情况,由人事处会同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就2011年接收毕业生工作做如下安排:一、基本原则1.坚持总量控制,择优接收的原则。
2.坚持以接收专业教师为主,适当兼顾行政和教辅岗位需求的原则。
3.坚持以接收博士为主,力求接收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接收对象及计划全日制统招博士、硕士毕业生。
具体需求岗位和名额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计划表中教师岗位接收的毕业生,一般应为博士毕业生。
接收博士毕业生确有困难且专业(学科)急需的可以接收硕士毕业生,但原则上应为国家“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全日制统招硕士毕业生,其本科和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来校从事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且第一学历必须为省属重点大学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非教师岗位接收的毕业生,应是省属重点大学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必须为省属重点大学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3.聘用教师岗位的毕业生要求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综合素质优良。
聘用非教师岗位的毕业生要求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外语国家四级考试(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除外),具备聘用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仪表端正,身体健康;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男性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
6.硕士毕业生来校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博士毕业生来校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四、考核安排1.2010年12月下旬,人事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基本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根据应聘毕业生提供的应聘登记表(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填1张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负责组织对其基本资格进行审核。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2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2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持续保持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繁重。
为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加快发展速度和提高发展质量中,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一)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自主创新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战略,带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模。
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造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建筑工程系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建筑工程系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我系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及全体毕业生的共同努力下,在共建单位及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克服种种困难,达到了预期目标。
多年来我系就业率逐年稳步提高,其重要原因就是全院、系上到领导,下至每一位教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共同担负起培养学生、教育学生、指导学生的任务,帮助学生寻找就业途径,经过不断努力,为学生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建筑工程系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加强常规工作,巩固发展成果,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各项工作。
在院领导、基础部、纪检监察室领导及其他部门领导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总结如下:一、认清形势,积极组织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我院也是我系2010—2011学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1年我系共有毕业生671人(24名代培生),是占全校毕业生人数比例最多的系,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形势严峻。
为做好“就业工程” ,我系成立了以系党总支、系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基础部主任、纪监察室主任和系副主任为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系就业工作办公室,按照学院“就业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安排,制定了我系就业工作的总体计划和详尽的阶段性计划,确定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协作,为我系就业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统一认识,全员参与为了使“就业工程”计划落到实处,系就业工作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并在全系工作会议上)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让全体教师都了解学生情况,尤其是学生的思想状态、当前所面临的就业形势等,使每位教师了解系就业工作思路;要求教师了解、关心学生,强调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应渗透到教学、实践的每个环节中;要求各教研室在教书育人上要有具体办法,在学生就业中要有具体措施;在日常工作中要体现全方位指导和服务学生的思想,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有效地解决学生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时刻为就业做好准备。
资教发2011105号
资教发…2011‟105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考文化考试及2012级生物地理会考考务工作的意见各中学、乡镇中心学校:2011年初中毕业会考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2012级生物、地理毕业会考(以下简称“12级会考”)将于6月11日至13日进行。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中考及12级会考”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中考及12级会考”考务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彭明玉任组长,党委书记钟建、副局长吴向东、饶仁义、黄荣安、杨嘉慧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日常工作由教育股承担,由黄荣安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抽调有考务经验的人员,作为督考员深入考点,对考风考纪和考务组织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考点、考场设置(一)中考考点。
根据市招委、市教育局考点设臵“确保安全,相对集中”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设臵考点和考场。
今年全县有中考考生10711人,共设臵5个考点,358个考场,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1年中考考点考场设置情况安排表(二)12级会考考点。
今年参加“12级会考”的考生有13964人,其中11级439人,12级11530人。
1.11级补考考点。
11级考生的考试号不变,仍在中考考点参加考试,全县共设15个会考补考考场,其中资中二中4个,资中一中4个,资中三中2个,球溪中学3个,龙结中学2个。
具体调整情况是:资中二中第100考场的23名考生调整到第104考场,球溪中学的第304考场14名考生调整到第307考场,龙结中学第356考场的6名考生调整到第358考场,调整了考场的考生的座位安排在原考场考生后面。
第104考场、第307考场、第358考场在会考时须按先原考场考生、后调整考生的顺序重新张贴考试号,也按此顺序收卷、验卷、装订。
毕业生指南
毕业生就业指南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在你们毕业准备之际,将《毕业生就业指南》提供给你们,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以下重要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相信它会帮助你们顺利就业、顺利升学、顺利毕业。
2011年9月开学之际,请同学们务必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工作,毕业生生源信息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其是否能顺利派遣。
在核对的信息项目中,“学号”须为省教育厅学籍注册学号,“身份证号”须与高考报名时身份证号一致,“姓名”须与高考录取通知书使用姓名一致;“生源地区”须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畅通的“联系电话”与“QQ号”等为必填项。
接下来,就是要请你们明确就业目标,确定就业去向。
因为它是做好毕业准备的前提条件。
每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自己的需求和家庭的需求,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对每一个去向做出自己的判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去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这样才有助于在有限的时间内,选好自己想要的目标,并进行有效的准备,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现针对主要的几条毕业去向,我们归纳出以下建议,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1、选择专生本的同学应该端正自己的考研动机,千万不要因为躲避就业而选择专生本。
而在选择专业时,要选择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专业、学校和导师,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最好还要了解所选专业未来的就业前景、薪酬待遇、准入标准等。
2、选择考公务员的同学要注意最新的政策变化,笔试入围的同学应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一定要在文件规定的时间里进行资格复审。
3、选择到企业就业的同学要注意,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用工要求,也有不同的招聘流程,福利待遇和发展前景也不一样。
4、选择政策性就业的同学要注意,政策性的就业去向也有一定的报名规定,同学们要了解清楚,根据自己的条件去选择。
而且这些去向一般不是大学生的终身职业去向,如目前考公务员开始逐步取消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开始对具有两年基层就业工作经验的人倾斜;参军的学生之中,也有部分同学并不以军旅生涯作为自己终生生涯,参军后也有几条出路可供选择,等等。
教发[2011]21号关于学生暑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发〔2011〕21号关于暑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做好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的有关工作,现将在校学生暑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校生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1、2010级在校生7月4日(星期一)开始放暑假,其他年级在校生6月20日(星期一)开始放暑假。
2、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在6月20日~9月16日期间安排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的在校生,放假及开学报到时间按相关学院的通知执行。
二、在校生报到注册安排(一)报到注册日期:2011年9月18日(星期日)。
(二)报到注册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00。
(三)报到注册地点:各学院办公室。
(四)9月19日10:00前各学院将报到注册情况报教务处办公室。
三、学生补考安排(一)必修课补考时间:2011年9月15日~17日,补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育课补考时间:2011年9月19日~23日。
具体要求见体育部通知。
四、学生选课安排(一)选课网址:1、校内登录,2、校外登录http://222.249.131.107。
(二)选课时间:1、学生第一轮网上选课时间为6月13日~19日。
2、学生第二轮网上选课时间为9月15日~21日。
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必修课程的选课。
1.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独立实践教学环节由教务处统一选课。
2.大学英语(1-4级)由外国语学院统一选课。
3.大学体育(1)由体育部统一选课。
4.需学生自己网上选课的必修课程见附件2。
五、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要注意锁闭门窗、断水断电,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主题词:教学管理通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务处2011年6月13日印发共印10份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课时间安排附件2:。
移通院〔2011〕281号《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文件移通院…2011‟281号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印发《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院属各单位:现将《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主题词:毕业设计工作意见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办公室2011年12月19日印发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系,各相关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科学创新精神,完成基本训练和工程技术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调查的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也是前期各个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更是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特对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相关问题的处理提出如下意见:一、目的和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应注意加强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重视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学生严谨的设计思想、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工作方法。
二、组织工作毕业设计工作以系为单位组成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系领导、教学部主任、指导教师代表、辅导员等,其主要职责是:(一)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安排(校内外)。
(二)审查、选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包括系内外),确定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课题名单。
(三)分专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工作,明确要求;(四)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
(六)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特别是与就业工作的关系。
(七)各系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细则和各环节的质量标准。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保证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毕业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工作(一)4月30日前各分院根据教学计划核查学生课程成绩,将需参加毕业清考学生名单和专业外语考试名单报教务科。
(二)5月4日前教务科印发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通知。
(三)5月11日前分院上交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试卷,教务科组织试卷印刷。
(四)5月27日前完成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上报工作。
二、毕业生学杂费清算工作及证件回收工作(一)5月7日前,财务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各分院通知欠费学生于5月27日前缴清欠费。
(二)5月中旬教材科将毕业生教材清单送交财务处,并下发各学生所属分院。
(三)学生离校后3日内,校园“一卡通”自动注销。
(四)5月31日前,各分院教务员将学生证收齐后交教务处学籍科(遗失学生必须出示“登报遗失声明”,否则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一)5月7日前,公体部提供体育达标毕业生名单及不达标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分院。
(二)毕(结)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1、审核是否修满毕业最低学分。
2011届毕业生(含延长的05级、06级学生)的毕业审核不对公共选修课交叉学分(含艺术类)做要求,修够规定5学分即可。
2、审核体育是否达标。
3、审核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留校察看期是否解除。
4、审核是否交清学杂费,凡拖欠学杂费者,给予审核,但不发证书。
5、6月4日前将分院盖章后《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程序1、各分院、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关于2007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审核是否获得毕业资格。
3、审核外语水平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4、如有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遗漏、欠费学生补交齐学费者),务必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申请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对其品德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鉴定(无单位可用居委会证明代替)、原分院对其在校期间品行鉴定(欠费已交清的附缴费通知单复印件)。
whnm大四毕业流程
6月20日以前
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
1、各学院团委造好毕业生团员名册并将团员证收齐后统一到校团委办理;
2、根据团省委有关规定,毕业生团员团费一律交至当年6月份未交团费者不予办理;
3、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以办理团员证手续为准,不另行开具介绍信;
4、具体安排由校团委提出;
28
招就处、各学院及联办院校
各学院要将毕业生的已签约协议书、劳动合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择业代理材料和就业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等就业材料及时上交招就处做就业方案
6
5月20日前
毕业班学生初次办理验房退宿及水电费核查
后勤集团、各学院
具体安排由后勤集团提出,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应协助宿管办进行验收;
7
5月4日-19日
4、具体安排由后勤保障处、校园卡中心、结算中心提出;
35
6月15日-23日
1、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本科学位;
2、证书打印、贴照片及盖印;
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具体安排由教务处提出,各学院派2到3名学生协助证书打印、贴照片及盖印;
36
6月21日-22日
第二次调改就业方案
招就处
根据各学院、联办院校递交的毕业生有效的签约材料到省就业办进行第二次就业方案调改
10月14日
国盛证券在学院手工操作室招聘经纪人
6
10月20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
7
10月23日
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
8
10月27日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开始
9
11月1日
交各类奖助学金名单
10
11月17日
新华保险在学院手工操作室进行现场招聘
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答辩、评优、总结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答辩、评优、总结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201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即将进入尾声,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抽检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校区将对2011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知网查重,抽检比例为专业30%左右,抽检名单由教务部随机选取确定。
5月25日前学生需完成论文定稿上传,5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并将查重结果报送至教务部综合与实践科。
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应不超过30%,超过30%需进行整改,查重结果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参考。
二、答辩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假设干规定(修订)》《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标准(修订)》〔河海校政〔2014〕26号〕的要求,答辩工作原则上从6月6日后开始,各学院应于答辩前将答辩安排表发送至教务部朱晖信箱,以便教务部组织抽查。
本学年继续全校使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请各院系务必在6月12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现将后期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供学院参考〕:1.5月3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2.6月2日前,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成绩与评语的提交。
3.6月5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完成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秘书名单录入,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成绩与评语的提交。
4.6月6日至12日,学院应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答辩小组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及评语和答辩小组负责人,系主任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评定成绩〔五级分制〕全部提交至“系统”,否则将影响学院学位授予工作。
三、评优各单位要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严格控制在各专业毕业生的5%以内〕和优秀指导教师〔每班分别为1名〕的评选工作,并于6月19日前将结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一览表〕报教务部综合与实践科。
2011级实习、设计日程安排
教师
1、《生产实习报告》
2、《项目实训报告》
注:以上两个报告不要与毕业实习报告混淆
3、《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赴校外单位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4、《实习证明》
学生于2014年11月16日前将《生产实习报告》交给实习指导教师;于2015年1月19日前将《项目实训报告》《实习证明》交给实习指导教师,将《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赴校外单位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交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2014.9.1~
2014.12.15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学生与指导教师沟通,研究、确定毕业设计题目。
指导
教师
《毕业设计题目汇总表》
于2014年12月15日前交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2015.3.8~
2015.4.3
毕业实习。学生要主动地用适当方式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指导。至少每周一次。
指导
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顺序。制定并下发答辩日程安排表。评定答辩成绩,评出优秀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
校内答辩时间拟定为2015年6月中旬。
学院办公室
1、《毕业设计(论文)》最终装订版
2、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最终版
3、毕业设计(论文)的源程序最终版
指导
教师
1、2015年4月10日前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学生将毕业设计代码及毕业设计完成情况上报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2、《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于2015年5月30日前交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2015.6.1~
2015.6.20
辽宁科技大学
软件学院办公室2014年5月26日
浙金院教[2010]54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1]
浙金院教〔2010〕54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各系: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的有机补充和必不可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技能、实现学生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运作,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寻求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上进一步得以提升和强化。
结合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2011届毕业生将分赴全省进行顶岗实习,请各系、各专业统一协调,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与地点1、实习时间:2011年1月15日-2011年6月30日。
2、实习地点:以校外实习基地为主,学校联系与毕业生自行联系、落实的实习单位。
二、实习内容毕业顶岗实习要与企业、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推动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结合的学习模式。
各专业要根据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的内容进行实习。
顶岗实习应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职业能力为目的。
通过实习,熟悉职业岗位业务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岗位职业技能,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职业素质。
三、实习组织与管理1、各系、各专业要明确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目的、要求及责任,各系主任是本系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主任是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要健全专业核心能力实习实践评价与考核体系,并形成切实可行的实习过程管理、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名单。
3、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各专业要加强和完善学生实习过程管理,要有计划组织本专业指导教师赴毕业生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指导,跟踪指导;同时认真填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专业教师指导记录》(具体见附件2),顶岗实习结束,交由各系办公室整理、归档。
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332号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省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黔人通…2009‟20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今年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现就实施201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一)就业见习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为贵州籍、尚未就业的省内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目前仍未就业的2010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就业见习。
(二)计划安排。
2011年省直统筹实施1000名左右,各市(州、地)计划任务数如下:贵阳市1000名、遵义市200名、安顺市200名、六盘水市200名、黔西南州150名、黔南州300名、黔东南州400名、毕节地区150名、铜仁地区200名。
各市(州、地)可根据今年工作实际,按照全省统筹见习岗位、属地保障原则适量增加见习计划数。
二、保障政策见习期为六个月至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一)岗位征集。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充分挖掘本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潜力,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见习岗位,特别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以确保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见习岗位经确定后,及时填列•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反馈省“引导办”。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11号文(2010)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60万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对今后5到10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制定本地区、本校“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工作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保证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经费投入优先保障。
2.明确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支撑,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力争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进一步增长。
二、拓宽渠道,完善政策,更大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3.巩固成果,积极开辟新的基层就业渠道。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继续精心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基层项目。
(正文)关于做好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2012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浦江县教育局文件浦教普…2012‟49号关于做好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2012年暑假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幼儿园:现将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2012年暑假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小学、初中定于6月26日至6月28日举行期末考试,高中定于6月27日至6月28日举行期末考试,7月1日开始放暑假。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按照县研培中心通知执行。
8月25日教职工回校报到,26日至30日安排师德集中教育、集体备课和大讨论(讨论内容: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大语文观、小班化教学、课堂转型、特色化办学等)。
8月31日学生缴费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二、各校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加强道德、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新课程改革精神,应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经验相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
学校领导不得给班级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指标,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三、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期期末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及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加强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要督促教师及时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输入学生成长档案的相关信息,办理有关学籍变动手续。
特别是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学生学籍主号的核对、成长记录、学分登记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列入学校期末工作安排。
我县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将在2012年8月1日进行学年升级。
五、做好中小学校招生工作。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监…2011‟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公正公平、阳光招生要求,切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严格按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县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浦教通…2012‟46号)文件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秩序,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无序竞争;严禁各类学校乱办班、乱招生、违规收费等现象。
理学院2011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实施方案(1)
理学院2011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实施方案一、实习目的毕业实习是学生完成本科学业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上岗前的“实战演习”。
通过毕业实习可以全面检阅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实践能力和教学成果,也为学生就业奠定基础。
毕业实习是实践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基本技能的入门向导,又是创新实践的开始,创新精神的启蒙,是理工科各相关专业工程训练的重要内容,也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环节之一。
通过毕业实习,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动手能力与实践能力。
二、实习时间及要求2011级本科生毕业实习的时间从2013年7月1日开始。
根据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的专业特点,2011级本科生毕业实习采取赴基地实习的形式。
学生必须参加基地实习单位的实习。
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认定。
实习的要求:1、实习要服从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2、实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培训或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实施毕业实习的各个环节;3、学生在实习单位应服从该单位的安排和管理,按照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考勤。
学生应严格保守实习单位机密,对信息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毕业实习日记;2、毕业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总结报告;3、提请实习单位的导师完整填写实习鉴定表(“定性评定”一栏应有详细评语,成绩按百分制进行登记);4、毕业鉴定表要求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并签署实习导师姓名、时间。
三、实习单位及人数1、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90人)实习单位: 东软集团大连园区实习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7月16日领队老师:徐赐文、何金国2、应用物理学、光信息科学技术专业(57人)(1)实习单位:精微高博科学技术有限公司(3人)实习时间:2013年7月4日至7月24日领队老师:邹斌(2)实习单位:大恒新纪元科技有限公司光电集团(15人)实习时间: 2013年7月 1日—7月12日第一批2013年7月15日—7月26日第二批2013年7月29日—8月9日第三批领队老师:梁玉洁(3)实习单位:北京泰科诺科技有限公司(39人)实习时间: 2013年7月1日至7月19日领队老师:施洪龙四、实习经费赴东软集团大连园区实习的学生,实习单位的实习经费、保险费用、往返火车交通费(学院统一报销)由学院承担,食宿自理。
毕业典礼策划书(很好的模板)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晚会策划书能动学院团委学生会前言大学生是青春的代言人,能充分的支配自己的开销,并且很快便是社会的主体,应是远见卓识的商家实施战略的最佳目标。
作为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武汉理工大学,有着独特的优势,学校有着庞大的宣传网,广播电台,校报,火箭报,各种杂志,以及理工青年网,新闻经纬网等,能为活动以及商家提供广泛的宣传。
武汉理工大学校园面积不大,而人员众多,学生相对密集,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为商家做充分的宣传。
利用学校、学生干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向学生进行宣传,能很快消除学生的陌生感,更利于同学们的接受,不仅节省了很多广告成本,而且还能省去很多审批上的麻烦,进而极大地提高宣传效益。
商家赞助高校能很好的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尤其是赞助大型的校园活动。
赞助高校不仅仅是经济行为,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良好体现。
能使企业在大学生心中树立长久的友好形象,也更容易得到大学生的认可,进而企业更容易打开高校潜在的市场.由于年年都有毕业生和新生,校区人员有很大的流动性,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贵公司还可与我们外联部建立一个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们有足够的人力资源为贵公司完成宣传活动!我方还会争取通过学院新闻部和贵公司联手与武汉当地社会媒体进新闻交流,使贵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广为流传!如今社会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目前还没有特定的电脑代理商在我校做大范围宣传,因此须以最快的速度抢占市场,此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1届毕业生晚会必将是赞助商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契机,也必将是赞助商企业迈向更高台阶的又一新的支点。
本次合作将“公平,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我方将充分发挥学生优势,必尽全本着力将赞助商的企业文化理念发扬光大!一、活动背景:在初夏六月的阳光下,到处绽放着毕业生的玫瑰花.道声再见,莫忘师生情.弹指一挥间,四年的大学生活就唱起了完结篇。
尽管我们心中有一些不舍,也看到了你们眼中的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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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学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2011级学生将于本学期完成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毕业审核时间安排
毕业清考定于4月20日至4月24日进行,清考成绩最晚在5月4日前上报教务处,拟定于第10~11周(5月4日~5月15日)进行学院毕业审核(初审),请各学院于5月18日前确认本部门学生毕业审核的各项数据并报到教务处。
教务处将于5月22日公布毕业审核(初审)结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期中检查应安排在第9~10周进行,学院应主要检查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情况、周记记载情况、毕业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2、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反馈的论文进展情况随机抽查中期进展情况,因此请各位老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各阶段工作,毕业生本人要统筹好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写作,合理安排时间,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写作情况,避免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临近毕业“赶制”论文现象,顺利完成毕业。
3、本学期申请评优的论文会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应小于30%,若两次查重不合格者将取消评优资格。
4、答辩安排计划在第13~14周进行,具体安排见教务处后期通知。
5、第15周各学院上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三、延期毕业与回校重修
1、2011级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超过10学分者,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变更毕业时间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签订延期毕业协议书,请各学院将本部门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5月8日之前报到教务处。
2、超过10学分而未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将按结业处理,并通知其离校后不得再回校重修,不得申请补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对毕业前未能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结业学生(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少于10学分者,或因为平均绩点小于2.0未获得学位者,可在正常离校两年(入学6学年)内,在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回校办理重修手续。
重修课程全部通过,符合毕业条件者,可申请补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补发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