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税款征收基本制度.doc
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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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税收征管法,是调整征税机关在税款的征收和税务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包括1992年9月4日通过、1995年2月28日、2001年4月28日和2013年6月29日三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2002年9月7日公布、2012年11月9日和2013年7月18日两次修改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另外还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所颁布的大量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2.税收征管法的宗旨。
税收征管法的宗旨包括:(1)加强税收征收管理;(2)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4)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4.纳税****利。
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纳税****利,这是税收征管法的一大特点和历史进步。
纳税****利包括:(1)信息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秘密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章节学习重点归纳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章节学习重点归纳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重点是: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1)征税主体。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提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 双方当事人虽然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 但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内容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 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义务宣传税法, 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与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等。
义务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等。
二、税款征收管理体制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税款征收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及海关, 其各自征收范围的划分注意选择题(一)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①增值税;②消费税;③车辆购置税;④中央企业所得税等。
(二)地方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①营业税;②个人所得税;③第五章的小税种等。
(三)海关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①进出口关税;②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③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等。
第二节税务管理一、税务管理概述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内容。
二、税务登记管理(一)概述:1.税务登记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C.20日
D.30日
四、发票管理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它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 算的原始依据。
(一)发票的类型和适用范围
1.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发票
2.发票适用的范围
(1)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 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
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 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 的起点。
税务登记的作用在于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税源分布 情况。
从税务登记开始,纳税人的身份及征纳双方的法律关系 即得到确认。
(2)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 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 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 和个人有权拒收。
(4)禁止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 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提示】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 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
纳税人可依法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 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 。
(2)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 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税款征收管理制度
税款征收管理制度一、征收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制原则:税款征收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依法征收、依法管理,确保税收征收行为合法、公正、公开。
2. 保密原则:税务机关应当保守纳税人的税务信息,不得泄露涉税机密,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税收征收的秩序性。
3. 公平原则: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对纳税人一视同仁,平等享有法定的纳税权利和义务。
4. 提高效率原则:税务机关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征收管理效率,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 鼓励合规原则: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应当鼓励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 多元化征收原则: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和管理措施,实现税款征收的多样化和差异化。
二、征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纳税人登记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纳税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维护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机制,确保征税对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税款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税款征收管理规范,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依法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确保税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税收信息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和归集纳税人的税务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税收征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税收征管执法: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税收征管执法工作,保证公平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监管和检查。
5. 税收风险管理: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加强风险防范,确保税收征收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6. 税收公共服务: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互动,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素质,提高税收征收的公共服务水平。
三、征收管理制度的完善措施1. 创新税收征收模式: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税收征收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征收模式,推动税收征收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经济法学(8.4.1)--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一)
例:某税务所在 ×××× 年 8 月 15 日实施检查中,发现 A 商店(个体)在该年 7 月 21 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 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当年 8 月 16 日作出责令 A 商店 必须在当年 8 月 20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 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第四讲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
二 、 税 务 管 理 的 基 础 制 度
例:某税务所 ×××× 年 8 月 20 日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辖 区内个体餐馆开业近半年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经查出的具体情 况是,该餐馆当年 2 月 26 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 月 3 日正 式开张营业,至今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 于 8 月 21 日作出责令该餐馆于 8 月 26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 处以 500 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第四讲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
二 、 税 务 管 理 的 基 础 制 度
( 三 ) 税 务 登 记 制 度 的 基 本 内 容
6. 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 ( 3 )细则》第九十一条规定: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 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讲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
二 、 税 务 管 理 的 基 础 制 度
( 三 ) 税 务 登 记 制 度 的 基 本 内 容 3 、税务登记的种类 税务登记的种类一般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停业与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制度税款征收制度是指国家对居民和企业征收税款的一整套制度。
税收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税款征收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及国家发展的稳定。
在国际社会上,每个国家都会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经济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制度包括税种选择、税率设定、纳税人选定、缴纳规定以及税收管理等方面。
税种选择是指一个国家在制定税款征收制度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征收哪些税种。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税种选择应该既能满足财政收入需要,又要符合税收公正原则,使纳税人能够承担得起,避免负担过重。
税率设定是税款征收制度的核心部分。
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和税收收入的多少。
一个好的税率设定应该既能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又要避免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此外,税率的设定还应该考虑到税收调节的作用,通过不同的税率来引导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纳税人选定和缴纳规定是税款征收制度的具体操作。
纳税人选定是指确定哪些个人和企业要进行纳税。
一个完善的纳税人选定制度应该能够准确地确定纳税人的身份,并有相应的纳税申报和认定程序。
缴纳规定是指纳税人如何缴纳税款。
一般来说,税款的缴纳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时能够便捷、快速地进行。
税收管理是税款征收制度的重要环节。
税收管理部门要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与应缴纳的税款相符。
同时,税收管理部门还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逃税和偷税行为的发生,确保税款征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税款征收制度,各国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一方面,各国通过减税、优化税务服务等措施,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刺激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各国还通过建立税收信息采集和交换机制,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合作,防止利润转移和避税行为,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
综上所述,税款征收制度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保障。
一个完善的税款征收制度应该有合理的税种选择、科学的税率设定、公正的纳税人选定和缴纳规定,以及高效的税收管理。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包括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包括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是指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一套体系,包括税收管理、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税款征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税收管理是税款征收的基础,包括税收征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税收信息的管理和交换等。
税收征管机构负责对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税款的公正、合理和高效征收。
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是税款征收的重要内容。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照法定期限和法定方式申报和缴纳税款,提供与税款征收相关的真实和完整的税务信息,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等。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税收减免和退税,提出申诉和复议等。
税收征收应当以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基础,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款征收程序是税收征收的具体流程和步骤。
包括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通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税务争议解决等环节。
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税款申报和缴纳,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申报进行核定和查验,确保税款的准确和及时征收。
我国税款征收基本制度是依法征收税款的一套完整的体系,旨在保障税收的公正和有效征收,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经济法基础__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得到了长 足的发展。从1950年代初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到现 在,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重要性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 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保障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税务机关的权利
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依法征税、处理 违规行为等。
税务机关的义务
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保密、接受监督等。
纳税人的权利
享受税收优惠、申请行政复议等。
纳税人的义务
如实申报、缴纳税款、接受检查等。
03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程序规定
外延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征纳双方的行为规范,还涉及到与税收有关的立 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方面。它的实施依赖于各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 必要的行政手段。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古代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
在古代中国,税收征收管理主要依靠地方官员和税务官员进 行,缺乏系统的法律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出现了一 些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法规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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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国家财政 收入;二是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三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促进经济发 展和社会进步。
02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主体和客体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主体
税务机关
负责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及处罚 等职责。
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考点一税务登记考点二账簿、凭证、发票管理考点三纳税申报考点四涉税专业服务考点五税款征收方式考点六税款征收措施考点七税务检查考点八税务行政复议考点九法律责任考点一: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申请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提示】即使是免税的和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考点二:账簿、凭证、发票一、账簿和凭证管理注意设置账簿时间和报告时间的“起算时间”与“期限”。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例题·单选题】(2016年、2015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该期限是()。
A.90日B.60日C.30日D.15日『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
(二)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三)保管期限账簿、凭证、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应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链接】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保存期限为5年。
【例题·单选题】(2018年、2017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一定期限,该期限是()。
A.30年B.10年C.15年D.20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本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经济法基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样本
经济法基本——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免费地参加国民收入分派,以获得财政收入一种特定分派形式。
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所确认和调节税收征纳主体之间在税收分派过程中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某些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参加者。
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
涉及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涉及法人、自然人和其她组织。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关系,权利与义务并不是对等,但法律地位是平等。
2.税收法律关系内容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权利和应承担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对象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有()。
A.税务部门B.在国内境内有所得外国公司C.海关部门D.在国内境内有所得外籍个人[答疑编号]『对的答案』ABCD『答案解析』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是征税主体,在国内境内有所得外国公司和在国内境内有所得外籍个人是纳税主体。
(二)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注意区别哪些是权利,哪些是义务)1.税务机关权利和义务(理解)(1)税务机关权利(2)税务机关义务涉及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义务;保密义务;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义务;受理税务行政复议义务;进行回避义务;其她义务等。
注意:进行回避义务是指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节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行税务行政惩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人有利害关系,涉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也许影响公正执法其她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权利和义务(相对重要)(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权利涉及知情权,规定保密权,享有税法规定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权、申辩权,规定税务机关承担补偿责任权,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等注意: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是指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及时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以向税务机关规定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及时退还。
第13章 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基本制度 特殊制度 税款征收保障
33 1
第一节 税款征收基本制度
• 征纳主体制度 • 税务管辖制度 • 税款征收方式 • 税额确定制度 • 征纳期限制度
• 文书送达
33
2
税务管辖制度
• 主管:不同类别的征税机关之间 • 管辖:相同类别的征税机关之间各自征收范围,最重要——地域 管辖
33 13
• (二)纳税保证 •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 为纳税保证人。 •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 供纳税担保;职能部门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 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保证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签字 盖章同意之日方生效。 • 保证期间: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即税务机 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10
第三节 税款征收保障
• 纳税担保制度 • 税收保全制度与强制执行制度 • 欠税回收保障制度
33
11
纳税担保制度
• 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 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 提供担保的行为。
33
12
• (一)适用情形 • ▼有证据证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 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 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 税收入的迹象 • ▼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 行政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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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收保全措施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只有在事实全部查清,取得充分证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C.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时,其数额要以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 的数额为限 D.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 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陈述与辩护的权 利。如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 ⑥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致使 其合法利益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进行赔偿。 • ⑦其他权利。 • 如: • 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 税款的,有权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和 延期缴纳税款; • 当税务人员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通知书时,被检查人有 权拒绝税务检查的权利; • 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 控告的权利等等。
2021/7/23
•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 ①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 • ②按规定设置账簿,并正确使用、保管有关凭证的义务。 • ③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 • ④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 • ⑤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 • 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
• 5.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其中,税务管理是基础,税款 征收是重点,税务检查是手段,法律责任是保障。
2021/7/23
• 【例题·多选题】某大型超市缴纳的下列税种中, 属于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有( )。
• A.增值税 • B.房产税 • C.印花税 • D.车船税 • 『正确答案』BCD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征收管理相关规定。增
征纳主体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 • 2.组成 • 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税收法律关系也由主 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
2021/7/23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经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3、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
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三节税款征收一、税款征收: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二、税款征收方式: 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形式和方法。
税款的确定(征收)方式主要有:1. 查账征收2. 查定征收3. 查验征收4. 定期定额征收等。
税款的缴纳方式有:1. 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2. 税务机关自收税款并办理入库手续3. 代扣代缴4. 代收代缴5. 委托代征等。
三、税款征收措施(一)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纳税人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有权依照税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时,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二)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三)责令提供纳税担保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4)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2.纳税担保的范围。
1. 税款2. 滞纳金3. 实现税款4. 滞纳金的费用。
(四)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适用税收保全的情形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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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税款征收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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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税款征收基本制度
税款征收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征纳主体制度、征纳期限制度、退税制度、应纳税额的确定制度、税款入库制度和文书送达制度。
(1)征纳主体制度。
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纳税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2)征纳期限制度。
征纳期限制度主要包括纳税主体的纳税期限和征税主体的征税期限。
征税期限主要表现在征税机关的补征期和追征期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纳税人的特殊困难包括: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②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则没有期限的限制。
(3)退税制度。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4)应纳税额的确定制度。
应纳税额的确定一般由征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来确定,在纳税人申报不实或不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享有核定权和调整权。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包括:
①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②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③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④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上述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①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②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③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①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②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③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
④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⑤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
税务机关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的方法包括:
①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②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③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
(5)税款入库制度。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
(6)文书送达制度。
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送达税务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
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如果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为30日。
需要送达的税务文书包括:
①税务事项通知书;
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③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④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⑤税务检查通知书;
⑥税务处理决定书;
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⑧行政复议决定书;
⑨其他税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