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公证制度

合集下载

最新公证与律师制度范本

最新公证与律师制度范本
4、公证员办理某些公证时,必须深入实际,调 查研究。
(三)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
1 自愿公证:凡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公证 的事项都不得强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2 法定公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 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四)公证员亲自公证原则
3、有权任命公证员的机关是( )。 A. 司法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部门
C. 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 县、区(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 门
五、公证员职务的免除 1)丧失中国国籍。
2 年满65周岁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 务。
3 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 4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思考:谁有权免去公证员的职务?
3、公证的证明对象 1 法律行为,如委托、赠与、遗嘱、合同
2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出生、死亡、无刑 事犯罪记录、婚姻状况等
3 文书,如债权文书、公司章程、商标文书 、专利文书
4、公证的目的:对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 性予以证明;
5、公证的主体:公证机构 6、公证的提起:当事人的申请
第二节 公证的基本原则
一、公证基本原则的概念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
是公证活动的前提、基础和依据。 意义:充分体现我国公证制度的性质、任务、
职能和活动的规律,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 员实施公正行为的法律准绳
二、公证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遵守法律原则,又称合法原则
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 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公证与律师制度 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 名词解释

法律行为公证: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事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律师见证: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其亲眼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业务活动。

法律援助: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公证: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提存公证:公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债务人为债权人利益交付的债之标的物进行保管,待法定条件出现时交付给债权人的证明活动。

提存:是指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之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关而消灭债的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管: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遗属或其他有关法律意义的财产、物品、文书,如结婚证书、产权证书、毕业证书等,代为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的活动。

非诉讼法律事务:无争议法律事务,或者是已经发生的纠纷,但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直接协商、调解或提请仲裁解决的法律事务。

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公证员协会: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专利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专利所有人或者申请人的专利,专利权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或者进行专利权诉讼所用的有关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代书:是指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据法律代替委托人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一项业务活动。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

公证与律师制度区别与联系篇:1、公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公证是纠纷前,诉讼在纠纷后;(2)目的不同,前者预防纠纷,后者解决纠纷;(3)法律依据不同:公证程序与诉讼程序;(4)法律后果不同:公证是赋予法律上的证明力,诉讼是定纷止争的作用;(5)当事人不同:公证不存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之间没有明确对立或利益冲突。

2、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基础;(2)公证法是正确实施民商法的保证;(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律是不同的法律规范。

3、公证法和民商事法是不同的法律规范:(1)公证制度属于程序法范畴,民商法属于实体法范畴;(2)公证法属于公法范畴,民商法属于私法范畴。

4、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联系:(1)公证法与民事诉讼都是程序法,在许多法律制度上有相似之外,两者可以相互借鉴;(2)公证法的实施有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起到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的目的;(3)经过证明的法律文书、事实和行为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4)经过公证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依据民事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区别:(1)性质不同;(2)法律后果不同;(3)不服法院裁判与不服公证解决的方式不同。

5、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机构行使的证明权是国家公共职权;而行政法中的行政主体行使的行政职权也是公共职权;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公证法调整公证活动中的法律关系,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2)主体性质不同,公证机构不是行政机关;(3)主体是否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不同;(4)主体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

6、公证法与宪法的关系:联系:公证法的完善有利于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区别:法律地位不同。

7、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与法律行为公证、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区别与联系:(1)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是从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审查当事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真实、合法,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则公证机构只就书面文件本身是否真实、合法予以公证证明。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是中国法律体制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自考学法的考生来说,理解并掌握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知识点很重要。

下面是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内容:
公证制度:
1. 公证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2. 公证员的资格条件、任职方式和职责;
3. 公证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4. 公证书的形式、效力和使用;
5. 公证的撤销和复效;
6. 公证系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7.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

律师制度:
1. 律师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2. 律师的资格条件和执业要求;
3.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4.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管理;
5. 律师执业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6. 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
7. 律师责任和惩罚。

此外,自考还需要关注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公证法》、《律师法》等,以及相关的案例和典型论述,以深入理解和掌握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具体内容。

以上是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内容,考生可以在备考过程中重点关注这些内容,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学习和思考,提高自己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同时,还应注意考试的命题方向和重点,合理安排备考时间,提高备考效率。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律师制度是指各国立法机关通过法律对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资格条件、执业范围、行业规范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公证制度是指国家授权的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事实及文书证明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加盖公证章的制度。

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作为法律服务领域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法治、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律师的识记是指律师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对法律知识的记忆和掌握。

律师需要掌握法律法规、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将其运用到实际案件中去。

律师的识记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律师需要识记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律师进行法律服务的基本依据,律师应该熟悉并记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实践中能够准确地应用。

例如,律师要了解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辩护。

其次,律师需要识记判例和司法解释。

判例是指法院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判决结果,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的文件。

律师需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判例和司法解释,以便能够了解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法律适用原则。

再次,律师还需要识记相关的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

律师行业有其自身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律师需要了解并记忆相关的规范,以便在实践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自己的执业行为合法合规。

律师的领会是指律师对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律师不仅要掌握各种法律知识,还需要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首先,律师需要领会法律条文的含义和精神。

法律条文是法律服务的基本依据,律师需要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并能够把握其中的法律原则和逻辑关系。

其次,律师需要领会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的具体操作。

法律制度是指法律条文的有机组合和统一体系,律师需要领会各项法律制度的设计意图和运行机制,以便能够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再次,律师还需要领会法院判决和裁定的理由和依据。

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名词解释导言:在现代社会中,公证和律师制度作为法律领域中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义务。

然而,对于公证和律师制度的认知,很多人可能仍存在模糊和混淆的情况。

本文将对公证和律师制度进行一些名词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公证的概念与作用公证,是指由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证员对公证法规定的事项或者事实进行证明和记录,并发给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

公证作为一项法律活动,其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制度的实施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1. 公证的特点公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公证是一种独立中立的法律行为。

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应保持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其次,公证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

公证员依法享有公证的专属权力,并且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公证是一种针对客观事实的证明手段。

公证主要对涉及财产权益、合同履行、遗嘱继承等方面的事实进行证明,以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公证的作用公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证可以增加法律交易的可靠性。

在合同签订、财产转让和遗嘱等方面,公证可以证明事实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其次,公证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公证可以确保公共权益的执行,并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最后,公证对于提高司法效率和降低法律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

公证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司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效率。

二、律师制度的概念与职责律师制度,即指依法设立的、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服务为职责的专业机构和人员的组合体系。

在司法领域中,律师制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既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

1. 律师的职责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律师具有以下主要职责:首先,律师应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律师应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法律实践经验,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当事人了解和适用法律;其次,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和其他法律行为。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第一章公证制度概述第一节律师的概念、法律关系和特征第二节公证制度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第三节公证机构的任务第四节我国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第一节律师的概念、法律关系和特征一、公证制度的概念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

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规程和准则。

二、公证的法律关系公证的法律关系,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在公证活动中由公证法所确认和调整的与当事人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公证法律关系的要素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分为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

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由具有独立参加公证活动的资格者所构成的,具体说公证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

公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即公证机构证明的实体权利和事实,也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对象。

公证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公证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公证机构和当事人所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是依法进行的,同时又是对等的、一致的、相辅相成的;双方既享受权利,又必须承担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三、公证的特征公证的特征,是由公证的本质和固有属性所决定的,是公证活动区别于其他有关活动的标志。

(一)公证与认证的关系公证与认证既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又有密切联系,没有公证,便没有认证;没有认证,公证则无法在外国发生法律效力。

公证是认证的前提和基础,认证是对公证的证实和鉴别。

(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维护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对已经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地审查、鉴别和核实,予以证明,借以促进经济合同履行的一种活动。

两者行为的主体不同,两者的作用不同,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

(三)公证与签证的区别签证是指一国国内或者国外的主管机关,在本国人或者外国人出入国境(包括国境)时,在其所持的证件上(护照、过境通知书、边境公务通知证等)办理签注、盖印等手续,表示准其出入境或者过境的一种活动。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1]涉外公证答:答案:是指公证机构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2]出证答:答案:是指公证处对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制作并出具公证书的活动【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3]律师答:答案:是指经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准予执业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进行诉讼,非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以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精选范本【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4]公证答:答案: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题型:简答】【分数:6分】得分:0分[5]公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答:答案:区别:1、性质不同。

2、当事人不同。

3、法律依据不同。

4、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5、不服法院的裁判与不服公证解决的方式不同。

【题型:简答】【分数:6分】得分:0分[6]涉外公证的特点答:答案: 1、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不同。

2、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不同。

精选范本3、申请人所处的地域不完全相同。

4、使用文字不同。

5、使用地域不同。

涉外公证文书发往域外使用或带往域外使用,并在域外发生其证明的效力。

6、适用法律可能有特别要求。

【题型:简答】【分数:6分】得分:0分[7]不予颁发律师执照的情形答:答案:不予颁发的情形:a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b 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照的人c 受过刑罚的人(过失犯罪除外)【题型:分析】【分数:10分】得分:0分[8]王某在下夜班途中遭到陈某、陶某的抢劫,因其奋起反击,被陈、陶二人杀害。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及时将案件侦破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某之妻担心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在开庭时无法保证丈夫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也想请个辩护人帮助其打官司,但因不了解法律的规定,遂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第一章公证制度概述第一节公证的概念特征及其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一、公证与公证制度的概念【名词解释】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名词解释】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二、公证的法律关系【多选】公证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多选】公证的全部活动都是以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内容的。

【简答】三、公证的特征(1)公证的基本特征是证明活动;(2)公证是特殊的证明活动;(3)公证是非营利性的证明机构;(4)公证与认证、鉴证、签证有区别:①公证是认证的基础和前提,认证是对公证的证实和鉴别。

②公证和鉴证与签证的行为主体、作用、针对的对象、依据和法律后果均不相同。

第二节公证制度与民商法及民事诉讼法的关系【简答】公证制度与民商法有哪些区别与联系?1、联系: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重要依据,公证制度是正确实施民商法的重要保证。

2、区别:,两者的调控对象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公证法属程序法范畴,民商法是实体法范畴;公证法属公法,民商法属私法;公证法属专门法,民商法属基本法律。

【简答】公证制度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1、联系:(1)两种法律制度是相近和相连的;(2)公证制度有利于减轻法院负担、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3)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4)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能够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现。

2、区别:(1)两者的性质不同。

公证为非诉活动、民诉为诉讼活动;(2)两者的当事人不同;(3)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5)不服法院裁判和不服公证书解决的方式不同等。

第三节公证机构的任务【简答】公证机构的任务有哪些(1)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汕权益是公证机构璄根本任务。

(2)諁明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法制、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讴的发生,建立和睦团结的社会环境,是公证机构的重要任务。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与公证制度

一、律师资格考核取得制度
二、特许执业制度
第四节 兼职律师制度
一、兼职律师的概述 二、兼职律师的条件 三、申请兼职律师执业所需 要提交的材料
第五节 律师执业的几个限制
一、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律师职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三、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律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及其
责任形式
设立特殊的普通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外,还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 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二、律师协会的宗旨与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
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 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说,律师的执业权是律师专业性和行业准入的具体体现。
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权利
(一)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会见的权利 (二)阅卷权
(三)调查取证权
(四)言论豁免权 (五)拒绝辩护、代理的权利 (六)被拘留、逮捕时的特殊程序保护权 (七)其他的权利
第二节 律师的义务
一、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
五、律师收费与财物管理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在公证制度中,律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律师可以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在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问题或疑虑,律师可以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

2. 代表当事人参加公证活动。

在一些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可能无法亲自到场,律师可以代表他们参加公证活动,并在公证书上签字或盖章。

3. 对公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律师可以对公证书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并保证公证书上的签名和盖章是真实有效的。

4. 对公证活动中的争议进行调解。

在一些公证活动中,可能会出现争议或纠纷,律师可以作为调解人,协助当事人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还可以代表当事人参加公证活动,审查公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及调解公证活动中的争议。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根据规模和业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可分为大型综合性、中型专业性、小型律师事务所等。
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行业组织,负责维护律师的权益、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 平、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律师协会还提供各种培训、交流机会,帮助 律师提升业务水平。
挑战
同时,律师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法律服务市场竞争 日益激烈,对律师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以 及律师职业的监管和规范越来越严格等。
公证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改革
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保障当事人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未 来,公证制度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公证机构的规 范化建设,提高公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公 证服务的便民化和多元化。
公证业务中的律师角色
01 02
提供法律咨询
在公证业务中,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客户了解公证的 法律意义和程序,协助客户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并解答客户的法律问 题。
代理申请公证
律师可以代理客户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协助客户填写公证申请表, 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公证机构。
03
监督公证过程
在公证业务中,律师可以监督公证过程,确保公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
律师的业务范围和职业道德
业务范围
律师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诉讼案件、起草合同、提供法律咨 询、参与企业法律顾问等。律师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 法律环境。
职业道德
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严格,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隐私、尽职尽责。如果 违反职业道德,可能会受到行业处罚,甚至被吊销执业资格。

律师与公证制度范文

律师与公证制度范文

律师与公证制度范文
其次,律师作为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仲裁。

当事人在面临
法律纠纷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诉讼或仲裁。

律师在此过程中会帮助
当事人收集证据、整理法律依据、准备法律文件、进行法律辩护等,以最
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的参与有助于提升诉讼和仲裁的公
正性和公平性,避免当事人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对手时,因为法律素
养不足而处于劣势地位。

公证制度作为一种法律行为,起到规范和保护当事人意思表达的作用。

在一些特定的法律事务中,需要当事人确认和证明一些事实或行为。

这些
法律事务包括财产交易、遗嘱和遗产分配、婚姻和离婚等。

公证人作为公
证活动的执法人员,在公证活动中会核实当事人身份,确认他们的意思表达,并将其记录在公证书中。

公证书具有证明事实的效力,可作为证据使用。

公正的公证制度保证了当事人的意思真实和合法性,有利于维护社会
秩序和公信力。

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

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

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公证与律师制度,这可真是个有趣又非常实用的话题呢。

咱们先来说说公证吧。

公证啊,就像是一个超级靠谱的证人,不过这个证人可不像咱们平常生活里那些可能会记错或者偏袒的证人。

公证员就像是这个公正世界的守护者,他们把各种重要的事情,用一种非常严谨、合法的方式记录下来。

比如说,你要卖房子,这可不是小事儿啊。

你和买家签的合同,怎么能让大家都放心呢?这时候公证就登场了。

公证员会仔仔细细地检查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就像一个特别细心的裁缝检查每一寸布料一样,确保没有漏洞,没有欺骗。

这就好比给这个交易穿上了一层坚固的铠甲,让双方都能安心。

那你可能会问,为啥非得公证呢?嘿,要是没有公证,万一以后出了啥岔子,比如说一方耍赖说合同不是这么签的,那可就麻烦了。

有了公证,就像有了一个铁证如山的裁判,谁也别想耍赖。

再看看律师制度。

律师啊,那可是法律战场上的勇士。

他们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是经过多年的学习和磨练才穿上那身“战袍”的。

比如说,你不小心犯了点小错,被人告上法庭了,这时候你就像一只迷了路的小羊羔,啥都不懂,又害怕又无助。

律师呢,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牧羊人,他知道怎么在这个复杂的法律森林里找到出路。

他会用他学到的法律知识,像搭积木一样,一点一点地为你构建起防御的堡垒。

或者说你是一个受了委屈的人,想要讨回公道,律师就像是你的宝剑,他会帮你在法庭上披荆斩棘,把那些不公平的事情统统砍倒。

而且啊,律师的工作可不止是在法庭上。

在法庭外,他们也像一个贴心的顾问,给你出谋划策。

比如说公司要签个大合同,律师就会先帮你看看这个合同有没有陷阱,就像一个探险家在进入一个神秘洞穴之前,先检查有没有危险一样。

公证和律师制度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但是他们就像一对好兄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并肩作战。

公证更多的是在事情发生之前或者发生的时候,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记录,让事情变得更加可靠。

律师呢,更多的是在事情出了问题的时候,站出来解决问题,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023年公证与律师制度

2023年公证与律师制度

2023年公证与律师制度《公证与律师制度,到底是啥玩意儿?》哎呀!一听到“公证与律师制度”这么个高大上的词儿,是不是感觉脑袋都大啦?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觉得的!这到底是啥呀?公证,就好像是给我们的重要事情穿上了一层坚固的铠甲。

比如说,爸爸妈妈要把房子留给我,这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行的,就得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这样才能保证以后不会有乱七八糟的麻烦事儿。

这公证员就像是一个超级认真的裁判员,仔仔细细地审查每一个细节,保证一切都合法、合规。

那律师呢?嘿,就像是战场上的将军!他们为了维护正义,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在法律的战场上冲锋陷阵。

比如说,有人欺负我,侵犯了我的权利,这时候律师就会站出来,为我出谋划策,跟那些坏人斗智斗勇。

我给您讲个事儿,就前几天,我家隔壁的王叔叔遇到了大麻烦。

他和别人合伙做生意,结果对方耍赖,不想给王叔叔应得的那份钱。

王叔叔急得团团转,头发都快愁白啦!这时候,他找了个律师。

那律师可厉害啦,收集证据,研究合同,还跟对方据理力争。

您猜怎么着?最后王叔叔成功拿回了自己的钱!您说,这公证员和律师是不是特别重要?他们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保护神,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

再比如说,我的好朋友小明的爸爸妈妈离婚了。

为了能让小明得到合理的抚养和照顾,也需要公证来明确各种权利和义务。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啊,涉及到好多好多的细节。

公证和律师制度,难道不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定海神针吗?有了它们,我们才能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感到安心,感到有依靠。

要是没有公证,那不是随便谁说一句话都能算数啦?那不乱套了嘛!要是没有律师,我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找谁去说理呀?所以说呀,公证与律师制度,那可真是太重要啦!它们保障着我们的生活,让我们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过日子。

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与公证制度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一章律师制度概述第一节律师制度的概念、特征一、律师制度的概念它是国家关于规范律师资格申请与取得、律师性质与任务、权利和义务及律师活动原则、组织结构、管理体制、法律责任、业务范围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律师制度的特征1、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前提2、以促进民主法治为目的3、以提供法律服务为核心内容4、以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自然人为主体三、律师与军队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1、军队律师: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其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适用《律师法》的规定。

2、公职律师:指取得历史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持有公职律师执业证,供职于政府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

3、公司律师: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经所在公司同意,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节律师制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历史演进(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萌芽(二)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产生(三)西欧封建时期的律师制度(四)资本主义时期的律师制度二、中国律师制度的历史演进(一)我国古代律师制度的探源1、中国古代代理诉讼现象2、中国古代讼师的代书活动(二)清末从西方引进律师制度(三)旧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2、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1912年北洋政府《律师暂行章程》,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

3、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四)新中国律师制度1、1950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时期2、1957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取消时期3、1978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时期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4、1984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时期1986年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第三节中国大陆律师制度的成效回眸与存在问题一、中国大陆律师制度的成效回眸1、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水平不断提高2、服务领域拓宽,职业功能升华3、法律服务初步进入市场化、规模化和国际化轨道4、确立了“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二、中国大陆律师制度的存在问题1、中国律师制度在整个社会建设中尚缺少应有的政治地位2、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3、律师的职业地位偏低4、律师事务所缺乏科学管理体制5、律师执业环境的不友好6、律师制度在设计时存在缺陷,表现为入口不严,出口不畅,监管程序不顺。

7、现行的新《律师法》存在着诸多有碍律师制度和实物发展的问题第四节完善和改革中国律师制度的主要工作一、中国律师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思路1、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律师的社会功能2、加强律师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3、加强与国家机关的联系,推动律师执业权利制度的完善4、加强律师法学与律师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律师制度5、建立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体系二、完善和改革中国律师制度的具体工作1、搞好律师制度改革和完善的信息化的调研工作2、改革和完善律师“进出口”的合理设置工作3、对律师的行业管理应当突出效能4、司法体制改革为新律师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5、今后修改和完善后的《律师法》应适应律师制度和实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五节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战略一、中国律师的发展趋势1、律师的数量迅速增加2、业务范围扩展3、分工专业化4、律师事务所大型化发展5、律师管理规范化二、中国律师制度的进步战略1、律师业规模化2、律师业产业化3、律师业国际化4、律师业专业化5、律师业职业化6、律师业规模化7、律师业多样化第二章律师制度的基本理论第一节法律职业的概念及模式一、法律职业的概念法律职业:指专门从事司法及其他法律活动,具有国家授予的专业资格的职业法律工作者。

1、法官2、检察官3、律师4、法学家5、立法者6、其他法律工作者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成模式1、混业模式:英美法系国家都是这种模式美国的总统中有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其出身多数是律师和军人。

从美国建国以来的44位总统来看,有25人在从政之前获得过律师资格。

首先,律师应有的职业素质如口才出色、善于自我表现、心理素质好、应变能力突出、说服动员能力强、对法律法规熟悉而且敏感等;其次,这类人一般都有强烈的成功欲望,追求击败对手、掌控局面的感觉,参政意识较强,很多也自认为满怀正义感和使命感,期待通过自己的当政带领国家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再次,这类人的客观条件也比较好,他们一般社会地位较高、政治人脉广泛、长于依法敛财、有些还有家族背景,这样的条件使得他们在面对民众时总能吸引到足够的注意甚至好感,也有条件在从政道路上走得更远。

最受美国人尊崇的律师总统,应该是第16任总统林肯。

在25年律师生涯中,他亲身参与的讼案多达5000多件。

他的律师伙伴说,林肯“有强烈的正义感,并且为此竭力奋斗。

他无视表面现象与各种手段、规约的存在,他不停奋斗,直到正义像穿透云雾的光束那样清晰展现。

”2、分业模式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三名法学家何家弘、宋英辉、赵旭东,同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为副厅级官员,分别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和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出任吉林省的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公丕祥教授,出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陕西省的安东院长是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的法学博士,重庆市的钱锋院长是国际法学专业的法学博士。

浙江省的齐奇院长,拥有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士和硕士学位;黑龙江省的南英院长,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天津市的李少平院长,拥有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刑法专业硕士学位;贵州省的孙华璞院长,拥有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第二节律师概念、特征和分类一、律师的概念律师是通过国家资格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委托、指定或法律授权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职业人员。

二、律师职业的特征(一)专业性与业务性(二)服务性与有偿性(三)受托性与独立性(四)自主性与自律性(五)法律性与正义性三、律师的分类1、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2、社会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军队律师、税务律师和新兴的商务律师3、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和助理律师第三节律师的性质和职能一、律师的性质(一)律师性质的概念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律师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本质属性,它体现在律师制度的各个方面,制约着律师的地位、权利、义务、作用、责任和律师制度的发展趋势。

(二)律师性质的学术观点1、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2、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3、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4、律师是法律职业者5、律师是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者(三)我国律师的性质1、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律师工作执照的法律专业人员2、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二、律师的职能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职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2、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职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3、维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4、维护彰显“尊重和保障人权”职能:积极促进国家保护广大民众的人权第四节律师职业属性一、法定性1、律师资格获得的法定性2、律师执业范围的法定性3、律师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4、律师义务的法定性二、独立性1、行业管理独立2、执业独立3、独立于当事人4、独立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三、社会性1、服务主体身份的社会性2、服务领域与服务对象的社会性3、服务方式的社会性4、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性5、服务行为无强制力第三章律师执业基本要求第一节律师的执业条件一、律师资格的取得1、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改为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同时也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

2、统一司法考试考试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3、司法考试科目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总分60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

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二、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一)领取律师职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1、拥护《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

(二)实习(三)申请领取律师职业证书1、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颁法职业证书三、取得律师资格的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四、律师执业证书的注册管理律师执业证每年度注册一次,未经注册的无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律师执业证的注册。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地、市、州司法局负责本地区律师执业证的注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可以暂缓注册,并通知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一)因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执业纪律被处以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暂时不能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

六、律师职务1、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为高级职务2、三级律师为中级职务3、四级律师和律师助理为初级职务第二节律师的素质与职业教育一、律师的业务素质1、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2、丰富的社会知识占有能力3、较高的文学修养4、善辩的口才5、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6、科学的思维方式7、强大的公关和竞争能力二、律师的职业教育1、法学院教育中的职业教育2、律师职业过渡教育3、律师继续教育第四章律师的权利和义务一、律师的权利1、调查取证权2、阅卷权3、会见权和通信权4、有限豁免权5、拒绝辩护和代理权6、得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的权利7、代为上诉的权利8、代理申诉或控告的权利9、在法庭审理阶段的权利(1)法庭不当询问的拒绝回答的权利(2)发问的权利(3)提出新证据的权利(4)质证的权利(5)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10、获取本案诉讼文本副本的权利11、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12、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障的权利二、律师的义务(一)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1、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2、保密义务3、利益冲突的回避义务(二)律师对裁判庭的义务1、维护裁判庭的公正义务2、对裁判庭的真实义务3、对裁判庭的廉洁义务4、尊重裁判庭的义务三、律师回避的义务1、任职回避“国家机关的现职公正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