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精)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龙源电力技术开发公司所属增容改造机组实行统一还贷电价的批复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龙源电力技术开发公司所属增容改造机组实行统一还贷电价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0.11.09
•【字号】吉省价工字[2000]5号
•【施行日期】2000.1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龙源电力技术开发公司
所属增容改造机组实行统一还贷电价的批复
(吉省价工字[2000]5号2000年11月9日)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龙源公司所属增容改造机组实行统一还贷电价的函》(吉电财函(2000)26号)收悉。
龙源电力技术开发公司对省内四厂六机进行节能增容改造,在不增加机组单耗的同时,增发电量切实可靠。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实行“网厂分开、竞价上网”的情况,为了保证龙源公司技改贷款的还本付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的规定,龙源公司上述机组上网电量增容改造统一还贷价格为每千瓦时0.006元(含税),原批准执行还贷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增容改造机组贷款本息偿还自批准之日起每三年核定一次,还贷期间如遇国家调整电价政策,将依据调整后的政策重新核定还贷标准。
吉电股份:公司章程(2013年5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5月16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220000000017004。
公司的设立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47号文批准。
第三条公司于2002年9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2]97号核准,于2002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全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吉电股份英文全称:JILIN POWER SHARE CO,.LTD.英文简称:JPSC第五条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3088号邮政编码:13002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910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电力生产经营为主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产业,提高资源控制能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收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收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5.09.23
•【文号】证监公司字[2005]91号
•【施行日期】2005.09.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收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5]91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本文是关于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第一次股东大会议案范文一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xx年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xx年1月29日以送达、传真、邮件等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9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审议〈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议案》“xx”期间,公司在实现全省网络整合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首发上市、网络数字化建设与双向化改造等阶段性战略发展目标,并确立了“主业突出,多业并举”的战略发展方向,实现了“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未来五年(20xx-20xx年),是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五年,也是公司迎接挑战、继往开来、转型发展,实现二次创业的关键五年。
为此,公司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战略部署与指引,按照公司董事会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与业务转型方向,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地总结了公司“xx”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绩,科学地分析了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公司的持续发展确立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规划》从三个方面充分分析、论证和阐述了公司自身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并重点制定出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着力打造“三大业务板块”。
监事会议决议公告范文简短 变更监事的监事会决议(优秀4篇)
监事会议决议公告范文简短变更监事的监事会决议(优秀4篇)推荐监事会议决议公告范文简短篇一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某某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某某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珍珠饭店十楼会议室龙蟠厅(南京市珠江路389号)(三)、会议议题:1、审议《公司20某某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审议《公司董事会20某某年度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监事会20某某年度工作报告》;4、审议《公司20某某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某某年财务预算报告》;5、审议《公司20某某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某某年度实现净利润2,某某9,421.89元,拟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2.19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942.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185,某某8.84元,扣除上年度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30,734.02和已派发的普通股股利25,589,107.1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045,737.36元。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7、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刘爱莲女士自20某某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任期已经届满六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刘爱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拟提名周发亮先生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某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再融资被否案例
关于不予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0〕1485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0年10月18日举行2010年第181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根据你公司的申报材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白城电厂投产预计年需燃煤约450万吨,并且全部煤炭由关联方露天煤业供应。
白城项目投产后,在不考虑其他项目建成投产后煤炭供应增加的情况下,预计你公司从关联方露天煤业采购煤炭总量的比例将约为50%,关联交易金额和比例大幅增加。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302号)第二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不予核准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和业务出售及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资产的决定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和业务出售及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资产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 10 年6 月13 日举行20 10 年第21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出售及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2003年电力行业政策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五”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加快发展,发电装机总容量和年发电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
“西电东送”、城乡电网改造等工作成效显著,电力供应基本上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大幅度增加。
今年一季度,全国平均用电增长率达17.6%,为历年同期的最高水平。
由于高耗能产业发展过快,部分地区新投产的发电容量偏少,主要江河来水偏枯和原油价格上涨,电网结构、设备维修保养以及体制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预计今年部分地区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时期供电形势会较为严峻。
保证电力安全、稳定和充足的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针对电力供需形势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十五”电力调整规划,加快电力工业发展,逐步解决电力供求不平衡的问题。
当前要加强宏观调控,采取有力措施,缓解局部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状况,确保安全度过用电高峰期。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形势的变化,对各地区电力供应在用电高峰季节和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早做研究。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制度,及时协调电煤交易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与电力企业的沟通,共同研究制订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
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首先保证居民生活、重要单位用电,合理安排其他行业和工业企业的供电次序,尽量减少限电可能造成的损失。
要认真做好水情预测预报工作,优化水库调度,统筹安排发电和防洪、灌溉,用好宝贵的水资源。
二、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现有电力设施的生产能力。
发电企业要合理安排检修计划,避开在用电高峰期检修,提高设备可用率,努力保证发电机组在用电高峰季节和时段正常运行;电网经营企业要优化调度,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建设单位要加快在建电源、电网工程的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争取尽快投产;电力设备制造企业要抓好生产调度管理,挖掘潜力,增加产量,保证质量,按期交货。
吉电股份: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7-29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10-050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日期: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2010年7月28日,其中:(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0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0年7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原钢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韩连富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685人,代表股份291,886,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78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63人,代表股份有表决权股份250,059,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8009%。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827,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848%。
其中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同时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其网络投票时间为10:47分,早于现场投票时间。
根据《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六条“投票规则”中“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的规定,以其网络投票为准。
吉电股份: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补偿 2010-03-31
吉电
股份
2009
交易 12,076.8 年经 248,783 4.85
是
是
金额
审计
净资
产
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
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 补偿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向公司大股东吉 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交总”)支付12,076.8万元 “上大压小”关停机组补偿费。 ● 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新建项目(2×600MW)、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扩建项目(1×300MW)是按照“上大压小”政策获得的国家发改委核 准批复,为满足白城新建项目、四平扩建项目建设的需要,在公司自 身关停替代容量不足的情况下,经协商,吉林能交总同意将其取得的 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山华能热电厂关停容量转让给公司,补偿 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支付。其中,白城新建项目获得9万千瓦关停容量, 需支付7,000万元补偿费,四平扩建项目获得6.4万千瓦关停容量,需 支付5,076.8万元补偿费。补偿费用列入项目概算当中。 ●关停容量转让及补偿在公司与大股东-吉林能交总之间进行, 为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上内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交 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1、法定代表人:原钢
2、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
3、主营业务:开发建设电力、地方煤炭、交通项目;电力、交
通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购销等
4、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50号
5、关联关系: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主要从事地方能源交通项目的开发、建设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JILIN PHARMACEUTICAL CO ., LTD二○○三年年度报告第一节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等事项的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上,董事端然先生、独立董事杨庆祥先生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于公司董事长张守斌先生、董事孙洪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余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负责人张守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丽艳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英女士郑重声明:保证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录名称页码一、重要提示................... 1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2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6六、公司治理结构................ 9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1八、董事会报告................... 15九、监事会报告................... 29十、重要事项................... 31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3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36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一)公司中文名称: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LIN PHARMACEUTICAL CO., LTD中文缩写:吉林制药英文缩写:JLP(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守斌(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洪武联系电话:(0432)5079966证券事务代表:罗国建联系电话:(0432)5079887联系传真:(0432)5079996联系地址:吉林市长春路99号电子信箱:JZYD@(四)公司注册地址:吉林市长春路99号办公地址:吉林市长春路99号邮政编码:132012电子信箱:JLZYGF@(五)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登载年度报告网址: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吉林制药股票代码:000545(七)其它有关资料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3年12月24日地点:吉林市长春路9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1030146税务登记号码:220204124501827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中国长春建设街12号第三节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一)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情况单位:元利润总额:7276863.33净利润:727686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296610.19其中:扣除项目涉及金额营业外收支净额 -65362.86投资收益 45616.00主营业务利润: 59438437.08其它业务利润: -4207100.17营业利润: 7296610.19投资收益: 45616.00补贴收入: 0营业外收支净额: -65362.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82591.8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3828313.20 (二)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项目2003年度2002年度 2001年度调整前调整后主营业务收入 162070785.30 140262568.84 148220099.29 148220099.29 净利润 7276863.33 3242438.98 -10487071.58 -9994257.58 总资产 398491740.38 371399885.82 330605302.52 329116613.6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52091630.51 144814767.18 143061017.07 141572328.20 每股收益0.0537 0.024 -0.077 -0.074 每股净资产 1.121 1.068 1.05 1.04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0867 1.014 1.03 1.01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56 0.064 -0.053 -0.053 净资产收益率(%) 4.78 2.24 -7.33 -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0 2.26 -7.06 -6.72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期初数 135635820 56531955.33 808013.14 808013.14 –48161021.29 144814767.18 本期增加 7276863.33 7276863.33 本期减少期末数 135635820 56531955.33 808013.14 808013.14 -40884157.96 152091630.51 变动原因:1、未分配利润增加系本年度实现利润转入所致;2、股东权益增加系本年度实现利润结转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临时股东会通知范文
临时股东会通知范文临时股东大会通知1我公司定于1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届时邀请全体股东出席会议。
现将会议议程和基本情况通知如下:一。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1月10日地点:六安市XX试验区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集人:宣国金主持人:宣国金二。
举行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表决(缺席视为弃权)3.会议议题: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及股权4.其他事项联系人:高先生电话:XXXXXXXXXX试验区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年12月4日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根据201x年XX月XX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召开本次董事会现就在XXX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会议基本情况1.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是XXX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x年XX月XX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XXX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举行。
4、会议日期和时间:201x年XX月XX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上投票时间为:(1)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x年XX月XX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文下载自数据管理(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x年XX月XX日15:00至201x年XX月XX日15:00。
公司将于201x年XX月XX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CNKI上刊登《XXX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即时公告》。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在网上投票期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当选择现场表决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之一。
同一表决权发生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参与者(1)截至201x年XX月XX日下午收盘,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按照本公告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08-0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于2008年2月4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2月4日下午14:00时。
(四)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下同)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2月1日15:00至2008年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该等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七)提示公告: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分别为2008年1月28日和2008年2月1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1、截止2008年1月25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吉电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2-27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委托,指派贾向明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担任吉电股份于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而出具。
第一节 律师声明1.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
2.本法律意见书制作过程中,承办律师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审查。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吉电股份为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4.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吉电股份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2010年2月5日,吉电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通化热电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签署长期煤炭购销协议议案》、《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和《公司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提交本次股大东会议审议。
工作总结2003年工作总结(电力2)
(三)、预防非典工作卓有成效。
自**年春季全国爆发非典疫情后,公司积极相应响应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号召,在塔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成立了非典预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制定了预防预案。开展了非典预防工作,统一向干部职工发放了非典预防药品,并坚持每天对工作场所和职工住宅小区进行消毒。在积极的预防下,确保了预防非典重要用户和广大城乡居民的安全可靠供电。非典预防期间,公司上下、单位之间、职工之间、互相关系,互相帮助,构筑了一道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非典的坚强屏障。
2、坚持以成本和利润为中心的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工作,通过对各项管理成本和费用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对经济行为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作用,有效地降低了各项生产成本和预算外资金的支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10—016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对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公告如下: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1、因公司所得税率变更影响前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和所得税费用减少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有效期至2010年4月,公司在2009年8月办理2008年度审核时未获通过,按照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未能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故此,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1月1日起由15%变为25%。
此次所得税率变更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和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减少31,008,941.91元,影响2008年度净利润增加31,008,941.91元,归属于母公司利润增加31,008,941.91元。
本次《关于公司因所得税税率变动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议案》经公司2009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公司参股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更正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持股40%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被投资方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内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其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6,583,903.79元,并相应调整了2008年度净利润。
本公司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和未分配利润2,633,561.52元,同时调减利润表2008年度投资收益减少2,633,561.52元,净利润减少2,633,561.5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减少2,633,561.52元。
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尊敬的股东们:
经监事会决定,根据公司章程第X条的规定,临时召开本次会议,特向各位股东发布决议公告如下:
一、决议主题:临时会议决议。
二、决议内容:
1.通过以电子邮件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方便各位监事参加。
2.任命一位临时主席,负责主持本次会议。
3.审议并批准财务报告,并根据需要进行议定。
4.讨论并决定有关公司运营、财务等重大事项。
5.决定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其他形式的会议,以进一步讨论并解决涉及公司利益的重要事宜。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X点。
2.会议地点:XXXX公司总部会议室(如实际情况有变,请以最终通知为准)。
四、会议通知:
1.本次会议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会议通知,请各位监事及时查阅邮件。
2.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公司。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监事务必准时参加会议,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2.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及时与公司秘书联系。
请各位股东提前安排好时间,并全程积极参与本次会议,
以确保公司事务的顺利进行。
谢谢各位股东对公司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关注!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
日期。
ST东电:X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XXXX-03-09汇编
证券代码:000585 证券简称:*ST东电 公告编号:2010-006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东北电气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北电气”)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8日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3月7日——2010年3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3月7日下午15:00至2010年3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A股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3日H股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5日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公司会议室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伟国先生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49 人,持有和代表的股数 460,385,250 股,占本公司发行总股本 87,337 万股的52.71%。
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数 213,553,252 股。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 2 名,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13,553,252 股。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二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 本年度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0,033,559.58 7,594,448.67 4,170,499.68
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76,508,975.70 2,562,154.18
营业利润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根据有关柜台交易公司内部职工股期满三年后上市流通的规定,华光陶瓷 1999 年
合并柜台交易公司内部职工股已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上市流通,其上市公告书刊登在
2002 年 12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0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2 年度派息方案,以 2002
8942.03
34.49
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股份未发生抵押
或冻结情况。
②前十名股东:
名次
股东名称
期末数(股)
占总股本(%) 股份性质
⑾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7
-0.16
-0.16
1.49
(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1
3.15
4.52
6.43
(1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0.77
2.76
4.04
4.85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证券监管办公室济证公司字(2003)60 号文《限期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每股收益
企业信用报告_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6 1.4 主要人员 ....................................................................................................................................................27 1.5 联系方式 ....................................................................................................................................................2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收益
118,634,083.04
补贴收入
291,294.74
营业外收支净额
-13,556,27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648,238.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421,Βιβλιοθήκη 81.45注:本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项
目
3
金额
股票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收益 各项减值准备转回 营业外收支净额
688.21 1,030.23
94,777.72
94,777.72 85,180.56 86,016.38
49,203.78
48,048.78 43,994.66 45,429.44
0.316
0.316
0.042
0.062
0.316
0.316
0.042
0.062
0.290 2.98 2.88
0.290 2.91 2.81
7
邹建懋 廖晓明 顾建甦 蔡中青 王传明 周龙江
副总经理
男 50
总工程师
男 42
副总经理
男 41
副总经理
男 44
副总经理
男 37
董秘、总经办主任 男 37
2002.6—2005.6 2002.6—2005.6 2002.6—2005.6 2003.5—2003.12 2003.5—2005.6 2002.6—2005.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 三年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尚德鑫先生、总经理金荣华先生、财务 负责人邹建懋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 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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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03临第004号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5日9: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50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28705000股,占总股数的20.43%,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更换董事的议案
选举徐元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12870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吉林卓识律师事务所杨继方律师见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03年3月4日和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八日
吉林卓识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吉林卓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书》,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为公司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日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要公告的信息一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承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杨继方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03年4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验证。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依法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之规定,公司于200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上再一次刊登了“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两次
通知中均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登记办法,并说明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等内容。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与公告相一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15人,所代表的股份为1287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表决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12870.5万股;赞成的12870.5万股;反对的0股。
超过普通决议通过决议所需股份的二分之一。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关于新提案的提出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提出新的提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吉林卓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杨继方
二○○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