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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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领导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领导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XX年11月29日)同志们:刚才,大家一起学习了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文件精神,区规建局介绍了《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方安》,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三部委统一部署,明年底,必须按时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否则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将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从目前的情况看,形势很紧迫。

下面,我就该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明晰的土地产权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条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有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当前集体土地权能不完整以及权利内容不全,从根本上限制了农民集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行使权利。

因此,依法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及权能也就成为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基础。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是保障产权主体产权和利益的凭证。

我们可以借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征步伐。

通过登记发证工作,明确土地权利主体,增强农民对土地资产的控制、流转以及收益等行为能力,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公开、公平、公正”流转,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步伐。

二、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存在问题(一)经费需求量太大。

宅基地登记发证按照最新的测算,办理一个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需要测绘人员到场测量,土地管理员到场进行权属调查等工作,每个证书含工本费、权调费、测绘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多项开支需要120元以上。

而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出台过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农村宅基地发证最多收取5元证书费,由于收费和开支差额巨大,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没有经费来源,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基本停顿。

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领导讲话

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领导讲话

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领导讲话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财产,然而土地作为农民重要的资本却没能发挥起作用,为了唤起农村土地这个“沉睡的资本”,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在我国正全面展开下面是OK给大家的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能够参加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交流发言,感到很荣幸,也很惭愧。

说实在的,真的是没什么地方值得交流,在座的有比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我跟在大家一样,做的都是份内的事。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村的基本情况,我村位于燕楼乡西面,全村共178 户,703 人,少数民族以苗族为主,占总人口87%以上,6 个自然村寨,田面积210 亩,土面积300 亩,下面就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处理方法和大家交流一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

其重要性不亚于第二次 ___。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权益,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前提,也是促进我们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因此只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才会按照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但要 ___搞好此项工作,我们村的作法是首先成立一个由支部书记、村主任任组长、村两委成员为成员村级确权工作领导机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进;同时对全村进行分组,将全村以行政村民组作为划分,每个小组明确一名支委委员任组长,一名村委委员配合小组长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划分职责,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开展工作。

二、加强学习做好培训作为新的一届村级领导班子,都没有接触过此项工作,因此刚开始大家对土地确权工作都比较陌生,感觉无从下手,因此,对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村先是组织村骨干到乡进行培训后,再到村组织对工作小组所有成员进行多次培训,同时多次邀请乡土地确权工作组的业务人员到村进行培训讲解和业务指导,什么情况怎么处理,什么问题怎么解决,使大家都能做到心中有数。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长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上的讲话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长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上的讲话
市的讲话
市国土资管理局长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根据局党委的安排,在今天会上我讲两方面内容:第一: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新规定,节约集约用地一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重大决策。近期国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和调控手段。在“双保”前提下,积极服务,保障发展需要,促进土地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按省政府办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号要求:一是加大处理批而未用土地工作力度,对-年所有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统计,并提出处理意见,于年月日前需报送省厅汇总报省政府;二是坚决清理整改高尔夫球场建设等国家禁止性项目。各县区要严格按国土资部印发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增补本》国土资发【】号的要求,对禁止用地项目一律不得办理供地手续;三是着力提高各类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开发利用水平,要求园区中生产性用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其总用地规模的%,强化用地定额投资密度投资强度产出效益指标管理。从年后,省厅将对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进行专项评估并向社会示;四是重申工业用地必须严格实行招拍挂制度,且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这是我们供地程序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希望各县区重视。根据省厅《四川省开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川国土资发【】号,本次重点清理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决定书的核发履行情况;闲置土地清理及处理情况;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情况。请各县区严格按市局号要求按时按要求进行清理工作资料的报送工作。国土资部省厅近期召开的会议明确要求: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等保障性项目必须保障供地,这是一个政治任务,请各县区务必确保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二房地产用地的新规定一是房地产开发用地单宗地面积。月日,国土资部发出通知,对各类城市商品住宅项目单宗用地规模提出明确上限——小城市镇顷,中等城市顷,大城市顷。也就是说,小城市单宗住宅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亩,中等城市不得超过亩,大城市不得超过亩。二是土地首付款必须高于土地总价款的%才能,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额缴清土地总价款后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三是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四是按泸市府函【】号要求,从年月日止竞得的土地不再办理土地分宗手续。月日前竞得符合办理分宗手续的截至日期为年月日。五是加强商品房用地供后监管,要按国土资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要求,将每宗地建设的开工竣工和闲置等相关数据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三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按国土资发【】号要求,探索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一是确定投资强度;二是明确准入产业;三是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四土地出让应注意的问题。一是程序规范,做到权属明确,规划清楚,依法评估,集体会审,方案审批,开出让。二是条具备。做到土地已征收并拆迁补偿到位,道路水电气等必备基础设施能满足进场需要。三是规划范围内有储备土地和待拆迁地的出让要慎重。四是使用规范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五是底价保密。第二: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一明晰的产权界定是实现农村产权改革,进行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流转的基础性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制度突破,决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中共中央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当前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界定不清权利设置不完整以及权利内容不全,从根本上限制了集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行使设定权利。因此,依法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及权能也就成为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是保障产权主体产权和利益的凭证。因此,我们可以借鉴成都等地试点的经验,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证步伐。通过发证工作,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增强农民对土地财产权的控制流转以及收益的行为能力,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平正”流转。同时要加强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和信息开制度建设。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应当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以登记发证的形式,落实农村集体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基础上,确定由国土资管理部门,统一开展勘界确权,统一进行示颁证,统一创设流转市场,让农村土地统一享有与城市国有土地平等的权益。也就是要将农村土地产权量化,根据重新勘测,明确某村社集体拥有土地的实际面积性质四至用途等,给该村社颁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与规划建设部门一起,对村民宅基地及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规范的测量,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颁发《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二当前我市农村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情况: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一直没有全面展开,主要制约原因是经费问题,全市农村土地面积约为万平方里,如果要达到发证精度要求,必须要进行:以上的大比例尺测量工作,每平方里至少需要测绘费万元,共需亿测绘费用,还不包括登记发证所需的工作经费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属纠纷调处费用。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在城市周边及集镇规划区,最近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已经取得了约平方里的:比例尺测绘成果,当前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二农村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情况: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工作主要是指农村宅基地发证和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我市四县三区,农村宅基地发证基数约万户,自年开始进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以,已经进行登记发证约万个,发证率达%,主要集中在年至年我市各区县开展农村宅基地发证试点工作期间进行登记的。年省政府告要求农村宅基地发证最多收取元工本费,随后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农村宅基地发证最多收取元证书费,之后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基本停顿。由于部分农民有要进行宅基地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要求,在国土资管理部门没有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经费的情况下,年市国土资局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经费进行了调查和测算,经请示市政府同意:三个区继续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由市财政补贴元证工作经费,年市财政补贴三区办证经费约万元,此后由于没有形成机制,该项工作进行不好。三存在问题:一是经费需求量太大。宅基地登记发证按照最新的测算,办理一个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需要测绘人员到场测量,土地管理员到场进行权属调查等工作,每个证书含工本费权调费测绘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多项开支约需要元,因此要全面做好我市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需要一次性投入资金亿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证书费不多,但由于范围很大,需要的测绘经费较大,前面提到全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测绘需要测绘费亿元左右,如果加上权属纠纷调查处理费用,预计还需工作经:http://费万左右。二是政策存在瓶颈。关于农村宅基地办证的有关法律法规登记规范不是很健全,在办理登记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三是群众法律观念淡薄,对土地确权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认为办理土地登记没有多少用途,由于相关政策部配套,又不能抵押转让也有很多限制条,因此办理土地登记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给工作带被动,需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完善配套政策。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土地权属纠纷解决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国家还是集体对土地权属普遍存在重视不够问题,致使遗留了村与村乡与乡地边不清,村与国家土地界线不明等土地权属纠纷问题。改革开放后,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土地的价值日益显现,这一纠纷更加突出,村与村乡与乡甚至县与县为争地闹的关系十分紧张,有的甚至产生械斗,矛盾化解十分困难。长期以,农村宅基地这块由于审查管理不是很严格,造成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时间跨度很大,违法占地查处比较困难。三开展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几点意见一立足现实,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分步到位。基于我市这种经济部发达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和土地权利流转缺乏必要的利益驱动,但要是农村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农村的产权改革是势在必行,开展产权登记既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又是一个最难的突破口,因此县区政府必须对此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统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刚才,秋庆同志传达了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推进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讲得很好,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中央、省、市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写入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并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XX年中央的1号文件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XX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文明确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在已基本完成发至行政村一级的基础上,到XX年底把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对已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要提高到85%以上。

否则,农转用指标、土地征收审批将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将不予立项。

这样,必将影响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从刚才通报的进展来看,全县共有27万户农户,应发证户数为万户,到目前为止,只有万户的农村宅基地已确权登记发证,占应发证数的%,对比全省发证数的平均值低个百分点。

要在年底完成确权、登记、发证等一系列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各镇各相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完成这项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落实。

农村土地确权会议讲话

农村土地确权会议讲话

农村土地确权会议讲话同志们:今天这次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内容是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五个厅局和市政府一系列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清理整顿公路两侧以租代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三个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顺利贯彻执行,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为顺利做好这次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控“土地闸门”,保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的根本要求。

经过近几年的清理整顿,全国土地利用形势得到一定的好转,但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

为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土资源部决定从9月15日至12月25日,在全国集中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并于9月13日召开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部署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严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

随后,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均做出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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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五个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国土厅印发了《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市政府下发了《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以租代征和公路两侧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专项行动方案》,市监察局、国土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国土局制定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肃查处土地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法问题。

2023年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领导讲话

2023年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领导讲话

2023年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领导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2023年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组委会,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23年农村土地确认权会议,旨在加强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推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在此,我希望本次会议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土地是农村的命脉,土地确权是农民的基本权益。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农民群众的全面小康是我们党的重大使命。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个使命,我们必须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保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增强农民的发展动力和幸福感。

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权属不明确、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土地确权工作,切实解决土地权属不清、农民土地流转难等重要问题,直面挑战并勇于担当。

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农村土地流转的目标是实现农民群众的发展和幸福,坚持实施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适应性,确保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的有效落地,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各项权益。

其次,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土地确权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土地确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

我们要深入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加强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确保土地确权政策的顺利实施。

同时,我们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策和制度,提升土地确权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我们还要创新农村土地确权的方式和手段。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农村土地的测绘和确权工作,提高土地确权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长(xiexiebang推荐)

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长(xiexiebang推荐)

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长(xiexiebang推荐)第一篇: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长(xiexiebang推荐)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04-18 07:33:04)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刚才,李克清局长就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就做好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

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及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位置、界线、面积和建设规模,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可以为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宅基地复垦整理、集体土地依法流转以及集体土地资产向资本转化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基础保障,从而为保障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其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重要保证。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可以全面准确地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布局、规模,有利于形成“产权明晰、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

第三,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依法确认土地权属及其范围,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确认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积极性。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政协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沈耀同志们:今天的会议,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的精神,部署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等下,县财政局和农业局领导还要发言,林海武县长还要作强调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简要传达省、市国土资源、财政、农业部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召开的全省、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精神。

7月18日,省“三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

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了部署。

他强调,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这项工作列为今明两年国土资源重点工作。

黄华华省长在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政府及“三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在明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省长的讲话精神主要如下:按照国家三部门要求,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任务。

同时,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珠江三角洲地区要提高到90%以上,其它地区提高到85%以上;各市、县要尽快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解决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市、县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集中人员、时间、地点和资金开展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保障足额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各地可借助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等专业力量,提高登记发证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的地籍调查工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承担,各地“二调办”机构暂不撤销,人员不解散,要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继续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和要求,确保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1、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动作。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由此可见,对集体土地进行所有权登记发证,不仅仅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认定工作,同时,还是推进集体土地流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徐绍史部长的重要指示。

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我县挂点期间,给了很多政策、提了很多要求、交了很多任务,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就是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

所以我们的这项工作进展、工作成果必将受到国土部、以及省市各级的关注。

3、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确认农民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范围,保障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存在争议的土地进行调解、确权,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

4、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解决农村土地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通过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明确国家、集体之间的权属界线,明确集体土地的权利义务,将有助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保证各项管理手段的落实,这也是国土资源统一管理的要求。

5、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1992年,我县根据当时赣州地区行署的要求,开展了一次对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登记发证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登记发证工作不但没有成功,而且档案全部遗失,这种情况,或多或少的会在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民大众中产生一些不理解、不配合的因素。

在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关于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光友局长通报了情况,向阳书记提出了要求,讲的很透彻很详细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贯彻落实。

利用今天这个会议,我想针对两个方面工作再强调一下:一、关于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是依法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当前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现在离省政府要求完成任务的时间仅有半年,所以,我们要争分夺秒,大干快上,力争按期完成。

从现在到年底,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一要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通过开展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可以有效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大市场,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要加强领导。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目前,我市各地已建立健全组织,落实了一部分经费,完成了工作试点,总结归纳出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并根据本地实际和试点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市确权发证工作进度不快,部分地方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剩下的半年时间全市要完成三分之二的工作量,压力巨大,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还将面临土地置换、整理和整村推进限批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会议讲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会议讲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会议讲话今天下午的会议,大家收获都很大。

刚才,易局长专门就农村土地确权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大家讨论也很踊跃,我们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为做好这个工作,借这个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坚定信心。

原先不仅是基层干部,包括我们农业部门自身对抓好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在上次培训过程中,大家讲了许多困难,而且在市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征求意见时,不少同志还专门把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作为一条意见提出来。

大家都没有意识到土地确权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

国务院汪洋副总理在江西视察时强调,土地确权不是你搞不搞的问题,而是怎样把它搞好的问题。

现在做好这项工作,第一个有利条件,就是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

市委书记、市长在动员会上亲自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也都提出了三级书记抓确权,四套班子齐上阵。

我们农业局没有什么要担心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有信心。

第二个方面,我们通过前一阶段的试点、外出考察学习,省厅的领导的指导,我们有一些工作可以简化,钱不要花那么多,工作难度没有那么大,所有地块都可以在国土“二调图”的基础上进行绘图,费用可以大大降低,人力可以大大减少,进度也可以加快。

第三个方面,通过前一阶段时间试点,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特别是铜鼓县搞了15个村的试点,奉新县每个乡镇搞了2个村的试点,上高县书记、县长各抓了1个村的试点。

通过试点触及到了一些问题,并且探索了一些解决问题的的办法。

有了这些基础,我们全面推进土地确权工作条件更加成熟。

大家不能再有畏难情绪,必须为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参谋,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吃透政策。

首先是我们农业部门要把政策搞的清清楚楚。

土地确权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土地承包权的产生、登记和颁证的问题。

有这样一个逻辑关系,按照我们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一定要先有承包合同,合同是土地承包权的确立依据,没有土地承包合同,权益就没有产生;有关部门登记是确认承包经营权,不登记就不能确认;权证是土地承包权的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上的讲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事关社会的繁荣发展,应该说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可以说是一件推动农业发展的大事和好事,也是惠及民生的一件重要举措,对于每一个农户都有益处。

我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从农业的发展大局出发有两个作用。

一是农村土地确权可以加快现代农业进程。

土地确权可有效激活各类农村产权要素,助力土地流转,推动产权交易,促进专业合作社等一些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不断壮大。

有利于引进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从而加速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迈进,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

这是我们破解农业难题的重要办法,确权颁证能使老百姓吃上定心丸,使部分农民从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

另一方面,农民本身而言有四大好处。

第一,通过土地确权,农民的土地权益合法化,更具保障性。

确权后农民土地的使用、处理、收益等诸多方面都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畴,可有效避免被侵害。

现在很多纠纷都来自于个人间的一纸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而一旦确权以后,下发了大红本,它就受到了保护。

第二,通过土地确权,农民的土地产权变成有形资本,可以增加财产性收入。

比如农民所承包的土地可以进入更大、更开放的交易平台,可以转租、转让、抵押等等,变成一些财产性收益。

第三,通过土地确权,农民可以行使抵押权,获取新的融资渠道。

第四,通过土地确权,农民将享有国家新一轮的一系列惠农政策。

同志们,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各村要按照新区的部署要求,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高昂的斗志和热情、过硬的作风和措施,自我加压,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为再创农村发展新优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文明和谐幸福新中川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土地确权会议领导发言稿

土地确权会议领导发言稿

土地确权会议领导发言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参加土地确权会议。

这是中央政府为解决乡村土地问题而开展的一项重大工作,也是我们对农民权益的保障。

在此,我代表主办方向各位致以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我们一直致力于推动土地确权工作,以期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利益回报。

我们深知这项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同时也明白未来对我们的考验与挑战。

因此,在此次会议中,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如何有效实施土地确权工作,如何促进农民的参与,以及如何为土地权益保障打造更加完备的制度和保障体系。

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

只有依法确权,并将权益清晰明确,才能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真正得到应有的实惠。

同时,也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任务之一,应当得到充足的重视和全面的部署。

其次,我们要积极推进土地确权工作。

要注重完善制度,落实科学、公正、透明、有效的土地确权制度,确保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体现;要注重乡村自治,促进农民自治和自我管理,让乡村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要注重宣传教育,普及土地权益知识,让农民深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注重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权益保障的全程监控,确保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最后,我们要促进土地问题的解决和农民的发展。

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实现农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发展。

要积极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乡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同时,也要注重农民身心健康,推广优质农产品,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今天,我们参加了一次重要的土地确权会议,这是我们工作中取得的一次重大成果。

但是,这仅仅是我们工作中的一部分,我们需要不断拓展视野,增强自身力量,为中央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出更大的力量和激情。

希望各位可以积极发言,分享经验,共同推动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地和实现。

最后,再次谢谢各位的到来和支持!。

土地确权会议主持词

土地确权会议主持词
今天会议的议程共有三项:
一是县国土局局长郑红京传达省、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当前工作。二是县政协副主席郑章英同志宣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县委常委、副县长母林宝同志讲话。
……
下面首先请县国土局局长郑红京传达省、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当前工作。
下面我就落实会议精神再补充三点。
一是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
下面请县政协副主席郑章英宣读枣强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
下面请县委常委、副县长母林宝同志做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开的很成功,虽然时间短,但内容多、任务重、措施具体、目标明确,红京同志传达了省、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精神,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章英同志宣读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母县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希望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期完成,以优异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是正视困难,迎难而上,在工作推进中探求最佳的途径。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政策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和经费需求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因此一定要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拿出勇气,迎难而上,善于协调,努力实现工作的新突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关键环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农村集体பைடு நூலகம்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技术标准,我们有了总体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具体化。主动与国土部门联系,加强联动,共同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今天来开会,第一心情很复杂。

昨天梁县长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各镇书记镇长都参加会议,今天的会是进一步落实王书记、梁县长讲话要求的第二个会,但没有引起参会人员的高度重视。

第二心情很遗憾。

因为这项工作是解决遗留问题,1982和1992年分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查确权,但成果在哪里?效果在哪里?产生纠纷打官司的本章依据在哪里?一切矛盾都来源于基层工作没有做实,时隔二三十年后,我们继续来做这项工作,解决遗留问题,大家是不是应该感觉到遗憾。

如果今天我们再去做这件事,过个十年二十年,别人又给我们解决遗留问题,我们会感到羞愧。

第三心情有担忧。

尹书记和我今天带领的这支队伍必须全面完成这项工作任务,挂帅的是梁县长,但从这支队伍今天的状态来看,让我很担心。

具体工作,我讲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作目标第一是地确权。

首先要地测图,二要图有桩,三要桩有坐标,四要无争议。

达到上述四条,地确权就完成了。

第二是权发证。

一要有四界、二要有图形、三要有坐标、四要有界桩。

满足了上述四有条件,方可给承包地确权颁证。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会引起争议,重新确权。

第三是证存档。

证件颁发给群众,要按照省上要求保存省、市、县、镇电子档,县、镇、村还要保存纸质档,方可为以后权属纠纷提供凭证。

第四是工作争第一。

这项工作不是小事,而是全国性的工作。

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两项重要改革,这是一项,我们必须做好,也是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思路。

给各部门和各镇,特别是给县农业局提一个工作目标,争取全市排名第一。

争第一的压力非常大,我县今天才开动员会,但其它县区入地测图已经完成了30%。

如何实现第一名的目标,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卡住节点提前。

每一项工作都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要求,提前进行。

虽然我县目前才开动员会,但已经完成了两个村的试点工作,总结了很好的经验和方法,为全县完成这项工作打下了基础,全面推开跟进的就会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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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的会议,主要是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刚才***同志传达了县政府文件,随后**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深刻领会和认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三农”工作的基础,是促进土地流转、农业发展、城乡统筹的重要条件,是确保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0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明确提出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求。

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各地全面落实中央精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省委、省人民政府2010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农业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2011年10月9日,省人民政府下发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县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12月出台了淮政〔2011〕57号文件,就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发出了通知,提出了要求。

今天又专题召开会议,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各乡镇人民政府特别是国土资源系统做具体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对发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高到主要议事日程上来,作为关心三农、支持三农、促进三农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高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

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物给物,确保登记发证工作人、财、物落实到位,工作责任目标到位,登记发证按质量要求完成到位。

二、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县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法定主体,县乡都要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部门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抓好落实。

要摸清本地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现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要求,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查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状况和权属界线状况;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查清村庄内部宅基地及其他宗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状况;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以外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包括土地使用权性质、权属界线以及用地面积等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予以确认。

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土地登记,向权利人发放土地证书。

根据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要求,从2011年7月开始,全面启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2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数据库建设根据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进展进行,县级数据库建设的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6月30日。

三、我县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共涉及我县19个乡镇、503个行政村、2230个自然村的土地所有权和约38.4余万宗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一是工作经费需求量大。

宅基地登记发证按照最新的测算,办理一个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需要测绘人员到现场测量,土地管理员到现场进行权属调查等工作,每宗地含工本费、权调费、测绘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多项开支平均需要100元,因此要全面做好我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县级财政需要分年度投入资金4936.38万元。

这些必需的开支,必须争取到位,否则,就难以完成确权发证任务。

二是群众对确权发证工作不理解,法律观念有待提高。

由于相关政策不配套,宅基地不能抵押,转让也有很多限制条件,认为办理土地登记没有多少用途,因此农民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缺乏热情,积极性不高,给开展工作带来被动,需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要让每户群众真正懂得,发证是主张权利的基础,是维护权益的保障,没有证书维护权益的基础就不牢,基础不牢维权就得不到保证。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土地权属纠纷需要解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对土地权属普遍重视不够,致使遗留了村与村、乡与乡之间边界不清,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界线不明等问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土地的价值日益显现,这一纠纷更加突出,村与村、乡与乡、甚至县与县为争地造成相邻关系十分紧张,矛盾化解十分困难。

长期以来,农村宅基地批少占多、未批先建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时间跨度很大,解决起来比较困难。

四、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几点意见针对上级要求和我县面临的问题,为全面完成我县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提几点要求一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

从大道理讲,开展这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以及2010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且把这项工作列入城乡统筹、土地流转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文部署了这项工作。

国土资源部又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也发了专文部署此项工作。

能够把这项具体的业务工作上升到如此高度,并且多次强调和部署,在20多年的土地管理历史上可能是前所未有的,这足以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程度。

从小道理讲,开展这项工作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客观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特别是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土地的资源和资产属性更加显现,人们普遍关注城市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注重满足于眼前效益和局部形象,从而淡化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忽视了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致使信访等事件涉农案件居高不下,加之征迁中的补偿安置不到位,上访、信访、网舆等涉农、涉土案件频频发生,不仅使工作量剧增,而且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因此,我们有义务更有责任把农村土地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把农民的土地权利维护好,把珍贵的土地资源保护好。

二统一实施,积极推进,明确职责,必须按时完成任务。

产权登记既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又是一个复杂细致、规范、严谨的程序活,来不得半点马虎。

各乡镇政府必须对此高度重视,制定一个科学的、务实的、易操作的实施方案,要积极探索农村产权改革的路子和方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使登记发证工作有章可依、有路可循、有法可效、有目标可追。

乡镇政府及乡镇国土资源所应当按照上级要求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按进度、按节点进行考核,届时也可以有标准可考核,有责任可追究。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工作,需要党委、政府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协调班子,统一的登记发证标准和工作程序,实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

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职责,在这次工作中,要积极参与,界定好有关的土地权属界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的相关规定,研究相关的土地配套政策,引导农民积极配合,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权利证书。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集中工作人员,在各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尽快开展工作。

三把握政策,依法确权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应当确认到每个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这里希望乡级政府和办事处协助做好发证主体的确认工作,特别是有权属界线争议的村、组,首先要解决好界址与权属不能因权属界线争议不决而影响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

确认权属要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据,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并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广泛使用一切可以作为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依法有序开展确权工作。

权属调查工作需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对产权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调动农户对集体土地登记的热情,使他们能积极主动配合权属调查工作。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还存在很多政策上需要解决的瓶颈和现实中存在的难题,需要政策研究部门认真研究,也需要各部门在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取得经验。

最近,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要求没有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合法的用地,一律不予登记;权属不清的用地,在权属问题解决前,不得登记。

严禁通过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

经过登记的土地,必须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

对相互插花、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按村民小组共有原则处理;对于飞地,为农民耕作方便,以协调、调整达成一致意见后确权发证;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暂不发证。

土地权属争议,要在地籍调查和登记过程中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依法处理,并以处理结果作为登记的依据;复杂疑难的权属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妥善处理。

四多方筹措资金,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当前开展农村产权登记最大的问题还是资金需求保障问题。

因为涉及到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农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需要由财政承担。

目前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太多,不免捉襟见肘,但登记发证的费用是必须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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