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11]24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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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144-2011)《福建省建筑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

(DBJT13-144-2011)《福建省建筑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44-2011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43-2011福建省建筑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ocument of Fujian Province2011-12-05发布2012-01-30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1]4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的《福建省建筑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44-2011,自2012年1月30日起实施。

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标准备案详细信息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6)4 项目监理组织与管理资料 (8)4.1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 (8)4.2 监理管理工作 (9)5 工程目标控制资料 (18)5.1 质量控制 (18)5.2 进度控制 (24)5.3 造价控制 (24)6 安全管理监督资料 (28)6.1 安全管理工作 (28)6.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30)7 合同管理与竣工验收资料 (32)7.1 合同管理 (32)7.2 竣工验收 (34)附录A 监理工作用表 (37)附录B 旁站监理记录表 (39)本规程用词说明 (40)引用标准目录 (41)附:条文说明 (117)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3)2 Terms (4)3 Basic Requirements (6)4 Project Supervision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Document (8)4.1 Project Supervision Organizing (8)4.2 manageme nt work (9)5 Engineering Target Control Document (18)5.1 Quality Control (18)5.2 Progress Control (24)5.3 Cost Control (24)6 Safety Supervision Document (28)6.1 Safety Management (28)6.2 Building Lift Machine Installation and Disassembly (30)7 Contract Administration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Document (32)7.1 Contract Administration (32)7.2 Completion Checking and Acceptance (34)Appendix A Supervision Working Form (37)Appendix B Site Supervision Record Form (3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40)Normative Standards....................................................................................... .41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17)1.0.1为规范全省建筑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完善建设项目管理资料,提高我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水平,依据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闽建筑[2015]3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12.31【实施日期】2016.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建筑[2015]3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秩序,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就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一、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停止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闽建筑〔2007〕35号和闽建筑〔2009〕16号)。

二、调整省住建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规定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新增工程预算造价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的信用系数档位。

调整后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详见附表。

三、废止省住建厅《关于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管理人员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1〕39号)。

招标项目有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将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所有类似工程业绩(包括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以及招标要求的主要参数指标)一并向社会公示。

类似工程业绩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有关部门除依法从严处理外,还应向社会通报并抄报省住建厅予以全省通报。

对三年内被通报两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拒绝其投标。

四、停止执行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闽建筑〔2004〕80号)第四条第二款,即“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的,允许有相应施工资质的设计中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陈翔等291人注销人员名单xls -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陈翔等291人注销人员名单xls -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证书编号 闽建安A(2005)3000227 闽建安B(2008)8001620 闽建安B(2009)5009679 闽建安B(2004)5001871 闽建安C(2007)5003978 闽建安C(2007)2003695 闽建安A(2007)2001736 闽建安A(2007)2001737 闽建安C(2009)1009720 闽建安B(2004)5001118 闽建安B(2004)5004058 闽建安B(2005)5003144 闽建安B(2006)5006041 闽建安C(2009)8001441 闽建安B(2009)4002479 闽建安B(2008)7003238 闽建安C(2009)5006557 闽建安B(2004)8000284 闽建安B(2010)1013234 闽建安B(2007)1007633 闽建安B(2009)6004855 闽建安C(2010)3001757 闽建安B(2006)1007284 闽建安C(2009)5007272 闽建安C(2010)1010070 闽建安C(2009)5007680 闽建安B(2007)6003317 闽建安C(2009)5007437 闽建安B(2010)3001865 闽建安B(2008)5008989 闽建安B(2008)8001519 闽建安B(2008)2004606
20081010 20120715 20100120 20090430
张莉莉 苏红兵 方剑斌 吴 敏
王志荣 张依碧 林云伟 费锦翔 林国真 邹劲浪 肖辉土 曹元发 林秋勇 胡亦枝 丘源森 朱本清 刘建华 张建灶 陈丽芬 俞李忠 黄永光 江合平 陈东益 叶宝玉 林玉云 任树桂 虞业有 叶 0 20080530
姓名 林 飞
性别
企业名称
职务 安全生产副 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补) 二级临时建 造师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5)福建省质安总站办公室编2011年10月10日/ E-mail:53704368@【质量监督】泉州市质监站开展建筑钢筋质量专项抽检泉州市质监站于8月至9月对所监督工程使用的钢筋质量(包括检测钢筋力学性能、重量偏差和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开展了专项抽检。

共抽检36个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5个、市政工程11个。

共抽检102组钢筋,其中盘卷热轧光圆钢筋16组、热轧带肋钢筋86组。

经检测,力学性能检测合格率为97.1%,钢筋的重量偏差和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全部合格。

对钢筋力学性能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做退场处理及重新采购(新采购的钢筋经抽检合格)。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质量监督】福州市质监站召开2011年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通报会10月28日,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召开2011年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通报会,会议由邱杰总工主持,站领导、总工办、各科室科长、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项目及部份保障房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邱杰总工通报了2011年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项目及其情况,传达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2011年差异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张奋强副站长传达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做了说明。

(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泉州市质量监督站开展受监工程混凝土试件管理专项检查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8月中旬起开展受监工程混凝土试件管理专项检查,采取抽查施工现场、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联动机制,主要查阅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台账,混凝土试件取样、制作、标养、送检及交货检验试件管理等执行情况。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3]28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3]28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3]2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建筑玻璃幕墙广泛用于高层建筑外围护结构,丰富了城市建筑立面设计,成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一大特点,但也存在玻璃自爆脱落伤人、不符合节能要求等问题。

为规范全省新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保证玻璃幕墙设计质量,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

建筑玻璃幕墙是指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建筑玻璃幕墙设计质量,事关建筑功能发挥和正常使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保证设计质量。

二、要严格控制建筑玻璃幕墙的设计。

(一)以下建筑和部位,选用玻璃幕墙应进行严格控制:(1)T形路口房屋建筑的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选用玻璃幕墙;(2)住宅(宿舍楼、公寓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在二层及以上选用玻璃幕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在二层及以上选用玻璃幕墙的,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1)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房屋建筑;(2)临街建筑;(3)因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其他情形。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附件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1)附录A 土石方工程 (2)A.1土方工程 (2)A.2石方工程 (5)A.3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7)附录B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8)B.1地基处理 (8)B.2基坑与边坡支护 (10)附录C桩基工程 (12)C.1打桩 (12)C.2灌注桩 (13)附录D砌筑工程 (15)D.1砖砌体 (15)D.2砌块砌体 (16)D.3石砌体 (18)D.4垫层 (20)D.5砌筑超高增加费 (20)附录E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1)E.1现浇混凝土基础 (21)E.2现浇混凝土柱 (22)E.3现浇混凝土梁 (24)E.4现浇混凝土墙 (24)E.5现浇混凝土板 (26)E.6现浇混凝土楼梯 (27)E.7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 (28)E.8后浇带 (30)E.12 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 (30)E.15钢筋工程 (31)E.16螺栓、铁件 (33)E.17相关问题及说明 (33)E.18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柱 (34)E.19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梁 (34)E.20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墙板 (35)E.21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板 (35)E.22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楼梯 (36)E.23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其他构件 (36)E.24嵌缝打胶 (38)E.25非承重隔墙 (38)E.26成品风帽 (38)E.27烟道、通风道 (40)E.28相关问题及说明 (40)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 (41)F.1钢网架 (41)F.2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 (41)F.3钢柱 (42)F.4钢梁 (42)F.6钢构件 (44)F.7金属制品 (45)F.8相关问题及说明 (46)附录G木结构工程 (47)G.4 装配式木构件 (47)附录H门窗工程 (49)H.1木门 (49)H.2金属门 (50)H.3金属卷帘(闸)门 (50)H.4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51)H.5其他门 (52)H.7金属窗 (53)H.8门窗套 (54)H.9窗台板 (55)H.10窗帘、窗帘盒、轨 (55)H.11门窗五金 (55)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 (57)J.1瓦、型材及其他屋面 (57)J.2屋面防水及其他 (58)J.3墙面防水、防潮 (60)J.4楼(地)面防水、防潮 (61)J.5基础防水 (61)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63)K.1保温、隔热 (63)K.2防腐面层 (65)K.3其他防腐 (66)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 (67)L.1整体面层及找平层 (67)L.2块料面层 (69)L.3橡塑面层 (70)L.4其他材料面层 (70)L.5踢脚线 (71)L.6楼梯面层 (72)L.7台阶装饰 (73)L.8零星装饰项目 (74)附录M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75)M.1墙面抹灰 (75)M.2柱(梁)面抹灰 (76)M.3零星抹灰 (77)M.5柱(梁)面镶贴块料 (78)M.6镶贴零星块料 (79)M.7墙饰面 (79)M.8柱(梁)饰面 (80)M.9幕墙工程 (81)M.10隔断 (81)附录N天棚工程 (83)N.1天棚抹灰 (83)N.2天棚吊顶 (83)N.4天棚其他装饰 (84)附录P油漆、涂料、袜糊工程 (86)P.1门油漆 (86)P.2窗油漆 (86)P.3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 (87)P.4木材面油漆 (87)P.5金属面油漆 (88)P.6抹灰面油漆涂料 (88)P.7喷刷涂料 (89)P.8裱糊 (90)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 (91)Q.1柜类、货架 (91)Q.2压条、装饰线 (91)Q.3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92)Q.5浴厕配件 (93)Q.6雨篷、旗杆 (95)Q.7招牌、灯箱 (95)Q.8美术字 (96)附录R拆除工程 (97)R.1砖(石)砌体拆除 (97)R.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97)R.3木构件拆除 (97)R.4抹灰层拆除 (98)R.5块料面层拆除 (98)R.6龙骨及饰面拆除 (99)R.7屋面拆除 (99)R.8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 (100)R.9栏杆栏板、轻质隔断隔墙拆除 (100)R.10门窗拆除 (100)R.11金属构件拆除 (101)R.14其他构件拆除 (101)附录S 措施项目 (103)S.1脚手架工程 (103)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 (104)S.4超高施工加压水泵费 (107)S.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07)S.6施工排水、降水 (108)S.7总价措施项目 (108)S.8二次搬运 (109)附录T其他项目 (110)T.1其他项目 (110)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以下简称《房屋建筑与装饰计量规范》)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制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房屋建筑与装饰实施细则》)。

[闽建价〔2009〕2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闽建价〔2009〕2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闽建价〔2009〕24号各设区市造价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闽建筑[2009]18号)等有关规定,我站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详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计价规范》有关暂估价(包括暂定材料价格与暂定专业工程金额)的内容不适用我省,应当严格执行闽建筑[2009]18号文的规定。

二、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风险费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为取费基数,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的规定计取。

三、措施项目、规费、税金的项目名称应当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执行,其中:(一)市政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行车、行人干扰增加”;(二)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塔吊基础(含桩基等)与施工电梯基础的费用列入计算;塔吊与施工电梯的检测费,列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中计算。

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以下措施项目应当根据我省现行有关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详细数量:(一)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二)装饰装修工程的环境保护、脚手架;(三)安装工程的环境保护;(四)市政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便道、便桥;(五)园林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表格目录及应用说明封1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3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4工程竣工结算报送总价发包人: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5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总价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表1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2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表3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用的合计。

闽建建[2010]24号附件1

闽建建[2010]24号附件1

闽建建[2010]24号附件1MF—2012—222三明广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承租人(甲方):建宁尚和国际项目部(单位全称)出租人(乙方):三明广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单位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表一、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表(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表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备注:塔机司机全天候待班。

2.租金计算。

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 66000元(见表一)。

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元。

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

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每月先支付租金30000元,余款工程封顶后10天内结清。

4.支付时间:每月1日。

第二条项目名称、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建宁尚和国际项目部。

使用地点:建宁。

第三条租赁期限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5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 10 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 10 个月,按 10 个月结算租赁费。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15 日内,设备进场安装。

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

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的通知闽建价〔2009〕24号各设区市造价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闽建筑[2009]18号)等有关规定,我站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详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计价规范》有关暂估价(包括暂定材料价格与暂定专业工程金额)的内容不适用我省,应当严格执行闽建筑[2009]18号文的规定。

二、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风险费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为取费基数,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的规定计取。

三、措施项目、规费、税金的项目名称应当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执行,其中:(一)市政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行车、行人干扰增加”;(二)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增加“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塔吊基础(含桩基等)与施工电梯基础的费用列入计算;塔吊与施工电梯的检测费,列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中计算。

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以下措施项目应当根据我省现行有关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列出详细数量:(一)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二)装饰装修工程的环境保护、脚手架;(三)安装工程的环境保护;(四)市政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便道、便桥;(五)园林工程的环境保护、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封1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招标人:中介机构:(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或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3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4工程竣工结算报送总价发包人: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承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5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总价合同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表1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2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造价汇总。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闽政[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闽政〔2014〕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3〕24号)“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省政府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4年2月26日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1〕28号)等71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9〕163号)等7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并适时进行修改(具体目录详见附件2);三、《转发省人防办关于省属单位、中央及外省、市驻闽单位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0〕99号)等16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列入继续有效并需适时进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尽快修改完善,按程序公布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712件)2.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79件)3.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164件)福建省人民政府2014年3月14日附件1。

闽建建[2011]14号: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

闽建建[2011]14号: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质量控制资料--桩基抽检数量和结果)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质量控制资料—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桥梁载荷试验报告)(质量控制资料—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水池满水试验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压力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质量控制资料--风管严密性检测记录)(质量控制资料--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质量控制资料--电线电缆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质量控制资料—道路弯沉试验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市政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混凝土强度评定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钢筋安装分项—城市桥梁工程结构承重构件钢筋安装)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栏杆主要受力节点隐蔽---- 钢筋混凝土栏板(栏杆))(栏杆主要受力节点隐蔽---- 金属栏杆(栏板))(验收监督--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工程质量行为—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情况)(工程质量行为—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行为—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行为—设计单位竣工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工程质量行为—勘察单位竣工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结构受力钢筋接头力学性能-机械连接接头力学性能)(结构受力钢筋接头力学性能-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接头力学性能)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试行)(砼结构性能--承重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厚)- 41 -(城镇道路基层—压实度)- 42 -(城镇道路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总厚度和上面层厚度)- 43 -。

福建省工程建设标准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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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icp备05022544号25dbjt1371闽2005j02坡屋面建筑构造26dbjt1372闽2005j03平屋面建筑构造27dbjt1373闽2005j08福建省村镇住宅通用图集de型28dbjt1374闽2005j09福建省农村住宅设计图集29dbjt1375闽2006j10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30dbjt1375闽2006j11建筑变形缝31推荐图集闽2007tj02中空内模钢板水泥内隔墙32dbjt1377闽2007g119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33dbjt1378闽2007j29楼地面34dbjt1379闽2008j01小型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池35dbjt1380闽2008tj02湿铺法自粘防水卷材建筑构造36dbjt1381闽2008j27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构造图37dbjt1382闽2008j2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构造图38推荐图集闽2008j03gbs高分子卷材复合防水构造39dbjt1381闽2009j30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隔热建筑构造40dbjt1382闽2009j17无障碍设施41dbjt1383闽2008j03室外工程42dbjt1384闽2009j05外墙面装修43推荐图集闽2009tj04钢丝网架水泥岩棉夹芯板gsy板墙体建筑构造44dbjt1385闽2010j31建筑硅质刚性防水构造45dbjt1386闽2010j32轻型种植屋面建筑构造46dbjt1387闽2010j33粉煤灰陶粒小型空心砌块非承重墙体建筑构造47dbjt1388闽2010j34酚醛保温板外墙保温隔热建筑构造48推荐图集闽2010j35ag福建省灾后重建农村住宅施工图49dbjt1389闽2010j36福建省农村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设计与安装图集50dbjt1390闽2011j37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建筑构造51dbjt1391闽2011g122福建省村镇石结构住宅抗震构造详图52dbjt1392闽2011g123福建省村镇石结构住宅抗震加固详图一53dbjt1393闽2011j38ag福建省村镇石结构住宅施工图

全国各省市区税率汇总-欢迎大家指正

全国各省市区税率汇总-欢迎大家指正

各省市工程综合税率汇总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省份 内蒙古 山西 河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安徽 山东 浙江 江西 福建 湖南 湖北 河南 广东 市区 3.48 3.477 3.48 3.477 3.48 3.48 3.48 3.539 3.48 3.577 3.477 3.477 3.461 3.477 3.477 3.477 县城、镇 3.41 3.412 3.41 3.413 3.41 3.41 3.41 3.475 3.41 3.513 3.413 3.413 3.397 3.413 3.413 3.413 其他 3.28 3.284 3.28 3.284 3.28 3.28 3.28 3.346 3.28 3.384 3.284 3.284 3.268 3.284 3.284 3.284 文件编号 内建工(2011)434号 晋建标定字(2011)7号 冀建质(2010)462号 辽政发〔2011〕4号 吉建造(2011)14号 黑建造价函(2011)77 号 苏建价函(2011)9号 造计(2011)26号 鲁建标字[2011]19号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2010版 赣建价[2011]12号 闽建筑[2012]4号 湘建价计(2008)31号 鄂政发[2009]14号 豫建设标(2011)4号 粤建造发(2011)004 号 2011-1-25 2011-4-27 2011-1-1 2011-4-27 清远市3.62% 先按默认,待修改,防洪保安费按收入1 ‰,城镇3.5%,市区更高,2007年广西 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3.41 按默认 待确认,武汉3.6914%,武汉另计,黄岗 也不同,其他地区以前3.41% 文件发布时 开始执行日 间 期 2011-9-29 2011-2-1 2011-11-1 2011-2-1 2010-8-23 2010-9-1 2011-10-8 2011-8-5 2011-12-13 2011-3-1 2011-12-1 2011-7-18 2010-9-13 2011-9-7 2012-2-8 2011-2-1 2011-5-1 2011-2-1 2011-2-1 2012-1-1 2011-8-1 2011-1-1 2010-9-1 2012-2-8 发文之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 按合同约定执行 加水利基金0.1% 大部分按2位,部分如扬州按3位,默认 按2位 备注

闽建筑[2011]42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闽建筑[2011]42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履行施工合同备案监督检查职责。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合同备案实施监督和管理,明确施工合同备案受理部门及监管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发包人应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将施工合同报送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合同采取一次性备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时不再另行提供。

双方对已备案的施工合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报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经备案的施工合同,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评优评先时业绩认定和解决合同争议时的依据。

第四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国家及本省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按有关规定明确下列内容:(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时间,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方式、支付时间,竣工结算的报送与核对时限、支付时间,保修款的比例与支付时间;(三)风险承包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办法等;(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时间、比例与使用计划;(五)施工工期及提前奖励、拖延惩罚办法。

第五条施工合同备案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发文号:闽建建[2011]9号发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3-18实施日期:2011-04-01点击数:986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8日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

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 分的工地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 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 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9]2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09]12号文)要求,强化各个环节管理,完善报告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巡查检查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特点、施工周期,实施重点监管,对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模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3]47号)、《关于加强建筑模板工程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4]3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05]38号)、《关于印发〈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建[2007]32号)中,涉及到需要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有关模板支撑系统中的施工总荷载和集中线荷载、深基坑开挖深度及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规定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不一致之处,均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9]2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09]12号文)要求,强化各个环节管理,完善报告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巡查检查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特点、施工周期,实施重点监管,对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模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3]47号)、《关于加强建筑模板工程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4]3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05]38号)、《关于印发〈高大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建[2007]32号)中,涉及到需要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有关模板支撑系统中的施工总荷载和集中线荷载、深基坑开挖深度及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规定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不一致之处,均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厅二○○九年六月十二日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8.24•【字号】闽建建[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8]2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为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切实保障住宅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组织实施。

一、加强管理,落实职责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重视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加强对装修人、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责任。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登记(登记表详见附件1);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应包含装修规范的内容,向购房人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应明确装修中的禁止行为、装修规范、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要求等相关事项;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应持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装饰装修工程。

二、突出重点,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凡是涉及变动承重结构、使用功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施工,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依法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末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应加强巡查,发现擅自改变承重结构、使用功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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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二、本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进入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

三、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表二填写达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条件的项目。

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应填写表三至表五。

七、表四中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名单,按工程、经济系列依序填写,同系列人员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八、表二、表四、表五栏目不够填写的可自行扩充。

九、评分表中达标情况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计算(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中的规定计算)。

十、申请进入名录前三年是指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前一年是指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十一、申请进入名录前三个年度是指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前一年度是指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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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承包商承诺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
1、我司此次填报的《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时企业也不存在《福建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闽建筑[2009]23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材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申请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理。

2、我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合法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投标等经营行为,自主经营,自行投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与工程掮客合作牟利,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如有违反,我司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理,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 2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3 -
二、申请进入名录前三年度完成的工程一览表
填表说明:1、表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应与竣工验收报告中工程名称一致;
2、表中填写的发包人名称应与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公章一致;
3、表中填写的竣工日期应与竣工验收报告最后签注的日期一致;
4、附件材料中每项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排放顺序应与本表相同。

- 4 -
三、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闽分支机构情况
填表说明:1、表中填写的分支机构名称应与在闽工商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
2、表中填写的在闽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面积应与产权证或租
赁合同一致。

- 5 -
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闽专职技术人员名单
填表说明:附件资料中注册专职人员的证明材料的排放顺序应与本表相同。

- 6 -
五、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闽分支机构
办公设施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 7 -
填表说明:1、“自评分”一栏由申报单位填写;
2、扣分按负分填写。

- 8 -
七、有关部门审查意见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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