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word文档 (3页)
零售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零售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零售药店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零售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零售药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核实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留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的特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限等要求,分区、分类存放食品,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限,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并执行销售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保证销售食品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保证经营环境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等级划分、事故报告、事故处理、事故调查等内容。
保健食品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用药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保健室药品采购与验收1. 保健室应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
2. 保健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来源合法。
三、药品的使用与管理1. 保健室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目录范围内使用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2. 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以便跟踪和管理。
四、药品的存储与保养1. 保健室应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2. 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置,并以标签注明。
3. 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五、药品的报损与销毁1. 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应报损销毁,并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幼儿用药管理1. 早上晨检时,应认真记录幼儿姓名、班级,幼儿带来的药物名称、服药剂量。
2. 中午给幼儿喂药时,应认真核对方可喂药,确保幼儿用药安全。
七、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园内药品必须专人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
2. 定期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统计上报财会,以便进行测算药费,进行收费。
3. 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外用药等应按照要求存放,并做好标识。
八、从业人员管理1. 保健室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九、监督检查1. 学校应定期对保健室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保健室应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涉及药品食品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第五条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对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六条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自评,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根据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药品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高风险药品食品的监管。
第三章药品食品安全全程控制第八条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食品安全全程控制制度,确保药品食品安全。
第九条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标识、储存运输、销售售后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条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对药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药品食品安全。
第四章药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药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药品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药品食品安全监督,对违反药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安全控制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药房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药品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食品安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本药房应设立药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加强药品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本药房应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药品,并保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六条本药房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七条本药房应按照药品质量要求,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
第八条本药房不得采购来源不合法、质量不达标、过期或者变质的药品。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本药房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本药房应制定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储存条件、储存方式、储存数量等。
第十一条本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状况,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第十二条本药房不得储存不符合储存条件的药品,不得将药品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本药房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四条本药房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医师处方,销售药品,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十五条本药房不得销售来源不合法、质量不达标、过期或者变质的药品。
第十六条本药房应定期对销售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本药房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使用药品,确保药品疗效。
第十八条本药房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药品使用能力。
第十九条本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十条本药房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不得使用过期或者变质的药品。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食品药品生产管理1.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落实生产工艺、设备和环境的卫生要求。
2.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标准。
3.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生产操作人员,确保生产过程的操作准确无误。
4.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和质量检验制度,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和检测,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食品药品经营管理1. 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所销售的食品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2. 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应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和更新,及时清除过期或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3. 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能够追溯食品药品的来源和销售情况。
4. 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应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第四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中来。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食品药品欺诈和制假售假行为。
第五章处罚措施1.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如发生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开曝光。
2.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暂扣或撤销违法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第六章法律责任1.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均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如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药品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019年3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使用说明1、本书是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的规定,结合本药房实际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2、文件根据组织机构职能框架图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合理设置本药房的各岗位。
3、文件经药房负责人批准签发有效执行。
药品质量管理手册目录1、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ZL----ZR----0012、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ZL----ZD----001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ZL----ZD----0034、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制度ZL----ZD----0045、药品陈列管理制度ZL----ZD----0056、药品养护管理制度ZL----ZD----0067、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管理制度ZL----ZD----0078、药品销售管理制度ZL----ZD----0089、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制度ZL----ZD----00910、药品拆零管理制度ZL----ZD----01011、药品追溯的管理制度ZL----ZD----01112、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制度ZL----ZD----01213、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ZL----ZD----01314、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制度ZL----ZD----014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ZL----ZD----01516、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管理制度ZL----ZD----016 17,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ZL----ZD----01718、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ZL----ZD----01819、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ZL----ZD----01920、人员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ZL----ZD----02021、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ZL----ZD----02122、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ZL----ZD----02223、退货药品管理制度ZL----ZD----02324、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程序ZL----CX----00125、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程序ZL----CX----00226、药品购进管理程序ZL----CX----00327、药品验收管理程序ZL----CX----00428、药品储存管理程序ZL----CX----00529、药品养护管理程序ZL----CX----00630、处方药的销售管理程序ZL----CX----0073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管理程序ZL----CX----00832、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程序ZL----CX----00933、药品拆零销售程序ZL----CX----01034、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程序ZL----CX----01135、药品陈列及检查管理程序ZL----CX----01236、冷藏药品存放程序ZL----CX----0131、目的:建立各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度,确保所经营药品的质量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
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word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安全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食品安全生产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食品安全生产计划,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制度,严格把关原料质量,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制度,确保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销售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食品进行明示标签管理,标签应包含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过期、变质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测与应急处理制度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自查自纠。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药店。
第三条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六条药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第十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保证食品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措施,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事故处理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店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药房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药房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一)药房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药房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管理(一)药房应当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二)药房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包装、标签、合格证明等,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三)药房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销售、库存等信息,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储存与运输(一)药房应当根据食品特性、温度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药房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六条食品销售与管理(一)药房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药房应当定期对食品销售环境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三)药房应当加强食品库存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浪费。
第七条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一)药房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药房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三)药房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从业人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防控(一)药房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药房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药房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酒店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药品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酒店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酒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确保药品食品安全。
第二章采购与管理第五条酒店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药品食品质量。
第六条酒店应建立药品食品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七条酒店应严格执行药品食品进货检查制度,对采购的药品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酒店。
第八条酒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药品食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级储存,确保药品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酒店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损坏等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清理并记录。
第十条酒店应建立药品食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加工与销售第十一条酒店应按照药品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加工,确保加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酒店应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洗,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酒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的职责,确保药品食品的销售安全。
第十四条酒店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药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酒店应设置清晰的药品食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酒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对各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酒店应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监督意见及时回应和改进。
第十八条酒店应定期对药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1.1 为确保药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药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药店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1.3 药店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药店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1 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验收标准等。
2.2 药店应根据药品质量、安全性、价格等因素选择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3 药店应建立药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每次进货的药品进行查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3.1 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2 药店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储存要求、库房管理职责等。
3.3 药店应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销售管理制度4.1 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销售流程、销售记录、售后服务等。
4.2 药店应对药品进行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权益。
4.3 药店应建立药品售后管理制度,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等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五、药品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1 药店应建立药品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药品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5.2 药店应根据自查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药品食品安全。
六、从业人员管理制度6.1 药店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
6.2 药店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1 药店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7.2 药店应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药房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房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房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透明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第四条药房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药房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药房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四)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五)组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和宣传。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七条药房应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产品要求等。
第八条药房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药房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第十条药房应建立食品安全储存制度,明确储存条件、储存设施设备要求、储存管理等。
第十一条药房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次储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药房应定期检查储存食品,发现变质、过期、损坏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三条药房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明确销售渠道、销售方式、销售管理等。
第十四条药房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对食品进行包装、标签、标识等,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药房应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六章食品安全配送第十六条药房应建立食品安全配送制度,明确配送范围、配送方式、配送管理等。
制药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制药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制药厂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药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制药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制药厂应当保证食品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加强食品质量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制药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章食品原料采购第七条制药厂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八条制药厂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供应商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制药厂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制药厂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加工第十一条制药厂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加工制度,明确加工工艺、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制药厂应当保证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设施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制药厂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储存管理,确保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制药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安全、卫生、营养等要求。
第四章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第十五条制药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管理制度,明确储存、运输、销售条件和期限。
第十六条制药厂应当保证食品储存、运输、销售设施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制药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五章售后服务第十八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
预防食品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食品中毒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质量要求。
(2)采购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食品的储存、运输要求,确保食品在采购、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2. 储存管理(1)食品及原料应分类储存,按照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食品分别存放。
(2)储存食品的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霉变、虫蛀、鼠害等。
(3)储存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3. 加工管理(1)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墙壁无霉斑,设备无油垢。
(3)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4. 餐饮服务管理(1)餐饮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餐饮服务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3)餐饮服务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5. 食品检验与留样(1)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对加工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三、食品安全检查1. 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餐饮服务等环节。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3. 对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含记录)(2)
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含记录)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编制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修订记录NO日期修订摘要页次版次变更登录者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二、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市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设立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员及食品安全总监)、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根据食品(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五、按照食品、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
六、依法审查入场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证照,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内经营者开展日常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入场经营者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
应当对销售者档案及时更新,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如实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摊位数量等信息。
九、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十、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十一、对市场内发现的食品(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药品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1.1 药品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的确立与职责1.2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划分1.3 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1.4 药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5 药品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处理二、原材料采购与进货管理制度2.1 原材料供应商的筛选与评估2.2 原材料进货的索证索票制度2.3 原材料进货的查验记录制度2.4 原材料的储存与管理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3.1 生产工艺规程的制定与执行3.2 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3.3 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与维护3.4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检验四、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1 出厂检验的项目与标准4.2 出厂检验的记录与归档4.3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与记录五、药品食品安全自查与自检管理制度5.1 药品食品安全自查的内容与方法5.2 药品食品安全自检的实施与记录5.3 药品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改与跟踪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6.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证明6.2 从业人员培训与教育6.3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七、药品食品安全信息与追溯管理制度7.1 药品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与传递7.2 药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7.3 药品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八、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管理制度8.1 不合格品的识别与记录8.2 不合格品的处理与跟踪8.3 不合格事项的纠正与预防九、药品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9.1 药品食品安全召回的启动与实施9.2 药品食品安全召回的记录与报告9.3 药品食品安全召回的效果评估与改进十、药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10.1 药品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与通报10.2 药品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0.3 药品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改进十一、药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11.1 药品储存的条件与要求11.2 药品储存的监控与记录11.3 药品运输的条件与要求11.4 药品运输的监控与记录十二、卫生管理制度12.1 生产场所的卫生管理12.2 生产设备的卫生管理12.3 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十三、药品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制度13.1 药品食品安全宣传的方式与内容13.2 药品食品安全教育的对象与内容13.3 药品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的记录与评估十四、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14.1 消费者投诉的接收与登记14.2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与回复14.3 消费者投诉的跟踪与改进十五、药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度15.1 药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15.2 药品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实施与评估15.3 药品食品安全应急资源的保障与维护以上制度旨在保障药品食品安全,明确药品食品安全责任,加强药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
食品安全保证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保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食品原料供应、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食品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质量,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自查;(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召回计划并实施;(六)组织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七)组织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与召回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
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2】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
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