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井场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外来人员入井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来人员入井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保障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进行作业、参观、考察、检查等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外来人员入井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外来人员入井安全。
第二章入井前的准备第四条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经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培训,了解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井下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五条外来人员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确认身体健康,无患有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疾病。
第六条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穿着胶靴,携带矿灯、自救器等安全防护用品。
第七条外来人员必须了解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熟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紧急求救联系电话,了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第三章入井程序第八条外来人员入井前,需填写《外来人员入井登记表》,经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入井。
第九条外来人员入井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带班人员进行陪同,并在带班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作业。
第十条外来人员入井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带班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二)严格遵守井下作业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三)不得进入非作业区域;(四)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五)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撤离作业区域,服从带班人员的指挥。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井下作业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三)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四)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入井。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入井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报请上级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本矿员工、外来施工人员、参观考察人员等。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共同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四条出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出入井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井口区域。
第五条井口检身员负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携带物品符合安全规定,并对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行登记。
第六条出入井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不得酒后、疲劳驾驶进入井口区域。
第七条出入井人员应服从井口检身员的指挥,配合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强行进入井口区域。
第八条井口检身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井口区域。
第九条出入井人员应遵守矿井各项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第十条出入井人员应积极参加矿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矿井对出入井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对在出入井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出入井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出入井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井口区域。
2. 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不得酒后、疲劳驾驶进入井口区域。
3. 服从井口检身员的指挥,配合进行安全检查。
4. 遵守矿井各项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地点、作业时间。
5. 积极参加矿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井口检身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职责:1. 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携带物品符合安全规定。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二、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上岗资格证,严禁无证者入井。
三、上下井人员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炸药、雷管、烟草;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无措施的电气焊器具;不防爆或不符合入井要求的照相、摄像器材;“三证”不全的电气设备;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可能危及他人及携带者本人安全的工具材料等。
火工人员确需携带火工产品上下井时必须征得调度室同意,并由井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钩上下井。
专业人员携带的易损测量、测试器具确需随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若可能危及他人安全必须安排专钩上下井。
四、人员不得同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同罐上下。
严禁人物混合提升。
五、井口检身工作由上下井口把钩工兼任或安排专人负责,检身人员必须掌握人员入井的有关安全规定、每班的上下井人员数量、火工产品的运送常识及规程中有关规定等。
六、违禁物品检查及上下井人员检身方法:1、由上下井口把钩工对上下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不得拥挤。
2、检身把钩工要严格检身,恪尽职守,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3、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改正。
4、对可能携带的如上所述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检查部位包括:上下身衣裤、工具包、材料箱、其它容器包裹等。
5、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上下井。
对放炮员、火药管理人员、可疑人员要重点检查。
6、发现上下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七、人员上下井时必须自觉服从把钩工的指挥,下井人员在等候室椅子上等候,检查验收人员可单独列队,经把钩工检身后方可进入栅栏区内。
严禁拥挤、打闹。
禁止自其他地点进入井口。
八、人员进入井口后,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指挥,注意操车设备的运行状况,严禁在操车设备运行期间进出罐笼。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携带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自救器。
2、入井前严禁喝酒。
3、入井时,要凭入井证,交检查员验证,临时入井人员要凭安监站证明,否则不准入井。
出井时领取入井证。
4、入井、出井时应积极主动接受井口检查员的检查,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
5、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6、发现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的每次罚款____元。
7、私自携带爆破物品出井的,每条炸药、每发电管罚款____元。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种针对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工作环境时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原则:确定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包括人员资质要求、装备设施要求、安全操作要求等。
2. 岗位责任:明确井下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和职责,包括安全控制员、井下作业人员、井口安全监护人员等。
3. 井下作业准入:规定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进入井下工作环境。
4. 环境评估和风险控制:对井下工作环境进行评估,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通风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等。
5.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入井程序、照明要求、传送带使用、危险品管理等。
6. 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明确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报警流程、疏散路线、急救措施等。
7. 监督检查与评估:建立监督检查系统,定期对入井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通过建立入井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其中的规定,可最大程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发生事故的风险,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入井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入井作业的人员和单位,包括井下工作人员、监测人员、救援人员等。
2024年煤矿入升井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入升井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为了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及车辆数量,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车辆及设备入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矿、专业化服务单位及承包商。
第三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安全矿长签发的入井安全资格证方可入井,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安全管理办公室是井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井口出入井人员的管理与业务保安工作。
(二)负责井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入井人员入井证办理,外来人员入井监督检查。
(四)井口检身人员职责1.清查核对出入井人员,严格准确清点出入井人数和车辆数,做到一车一杆一检,精确核查井下实时人数,检查每位员工是否符合入井要求。
2.认真做好出入井人员、电气焊登记、车辆及机电设备和物料的检查登记。
3.负责所有人员和车辆出入井时间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负责火工品入井数量登记和升井销号管理。
5.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机电信息中心职责(一)机电信息中心是人员定位系统和矿灯房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系统软硬件的运行管理,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配置、用户注册、使用权限的分配和系统维护。
(二)负责协调解决在使用人员定位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矿灯、射频卡报废的鉴定以及回收处置。
第六条生活服务部矿灯房职责(一)负责矿灯的发放、台帐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工作。
(二)负责矿灯的集中充电、放电、维护和统计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定时(每小时)进行矿灯数量发出、领交超时的统计,并及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第七条各单位职责(一)带班队长负责清查核对入井人员,登记填写、递交入井人员签证。
(二)带班队长对升井人员数量负责清查、核对和注销工作。
煤矿作业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入井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入井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煤、掘进、运输、通风、机电、安全监测等岗位。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入井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入井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入井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监督检查入井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3. 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入井作业人员的班前会,传达上级安全指示,检查入井作业人员的安全装备,确保入井作业人员安全上岗。
4. 入井作业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入井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 入井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2)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入井作业资格证书。
(3)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 入井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检查自身安全装备,确保矿灯、安全帽、自救器等齐全有效。
(2)了解井下作业环境,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参加班前会,听取班组长关于安全注意事项的讲解。
3. 入井作业人员入井后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服从班组长和带班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班组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3)严禁酒后入井、携带违禁物品入井。
(4)严禁在井下吸烟、打闹、嬉戏。
(5)遵守井下通行规则,严禁进入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6)如遇险情,要沉着冷静,服从指挥,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五、培训和考核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入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入井作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入井作业资格证书。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口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井口作业区域,包括井口、井筒、井架、井底等。
三、安全责任1. 井口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2. 井口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井口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四、安全措施1. 井口防护设施(1)井口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高度不应小于1.5米,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2)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井道内应每隔10m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2. 井口作业人员安全(1)井口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2)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了解井口作业安全知识。
(3)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3. 井口设备安全(1)井口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井口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井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井口作业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井队管理制度(5篇)
井队管理制度为使井队能安全顺利地完成钻井生产任务,争创同行一流钻井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国家公司及井队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爱岗敬业,自觉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目生产指令,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三、生产期间,提前半小时到井场进行予检,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做到上岗前有安排,下班后有总结。
四、上班期间,各岗位人员要服从班组长(含司钻)的领导和安排,坚守岗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班后有总结。
五、上班前____小时严禁喝酒,如发现不准上岗,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遵守钻井各项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安全生产。
七、爱护井队的所有设备,对动力系统、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种台套设备保持良好状态运行,但因保养维护不当,未发现问题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故意损坏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处罚,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人员、设备损失者,经认定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八、正常待钻期间,看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在看班期间,如有损失或人为损坏的设施、物品看班人员要负全责,直至查清事实落实责任者按价赔偿。
九、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外出____小时以内,由班长(司钻)批准,两天以内有井队长批准,两天以上由井队长报公司批准,对无故不遵守请消假制度,不请假、私自脱岗外出者,按旷工处理,停发工次直至开除。
十、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在岗工作中不穿劳保鞋,不戴安全帽者不准上岗,不系安全带者不准上井架操作,如井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查清事实、及时上报。
十一、努力学习公民道德规范,自觉维护井队的安定团结,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十二、自觉遵守、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不做有损于井队与地方群众关系的事,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5篇)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
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是一种管理和控制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出入的规定和流程。
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点:1. 出、入井申请:所有需要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都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提交出、入井申请。
申请表中应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单位、详细工作计划等内容。
2. 安全培训: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都需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井下安全规程、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只有通过培训并持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进入井下工作区域。
3. 准入许可: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工作计划以及井下工作情况来评估是否批准其进入井下工作区域。
一旦批准,申请人将得到准入许可,准入许可通常需要佩戴身份证件或特殊标识。
4. 出、入井登记:所有进、出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都需要在相关的登记簿或系统上进行登记,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进出井时间、工作计划等内容。
这样可以方便管理部门进行记录和跟踪。
5. 安全监控:井下工作区域通常设有安全监控系统,用于监测出、入井人员的行动和情况。
井场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井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井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井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井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井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班组: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责任1. 井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井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井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井场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班组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员工对自身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井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闭环管理。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5.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6.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行为,确保现场安全。
7.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8.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安全生产保障措施1.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六、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井管理规定有哪些(3篇)
第1篇一、引言为确保井口及出入井人员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井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井口及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井口及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2. 井口管理部门:负责井口及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定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
3. 作业部门:负责井口及出入井人员的日常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井口及出入井人员的安全。
4. 井口及出入井人员:自觉遵守本规定,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出入井人员管理规定1. 出入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得入井。
2. 出入井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滑鞋等。
3. 出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井;(2)不得在井口附近吸烟、动用明火;(3)不得在井口附近乱扔垃圾、乱堆乱放;(4)不得在井口附近嬉戏打闹、追逐打斗;(5)不得擅自改变井口及出入井人员通道;(6)不得在井口附近进行无关活动。
4. 出入井人员应遵守下列要求:(1)按照规定路线出入井;(2)不得擅自进入禁止入内的区域;(3)不得擅自改变井口及出入井人员通道;(4)不得在井口附近进行无关活动。
5. 出入井人员应配合井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井口检身流程1. 井口检身人员应履行岗位职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2. 井口检身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身,确保出入井人员安全。
3. 井口检身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2)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不得遗漏任何检查项目;(3)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保持检身区域的整洁、有序;(4)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保持检身区域的通风良好;(5)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保持检身区域的照明充足。
井场管护管理制度
井场管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场管护管理,保障井场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井场的生产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井场,包括生产井、注水井、注气井、压裂井、二次采油井等各类油气田井和地热井,不包括地质勘探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井场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井场运营人员、管理人员、检修维护人员等。
第四条井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按规定执行,确保井场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井场管护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井场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二章井场设施管理第六条井场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维修,确保设施的完好性。
第七条井场设施的维修维护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保证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井场设施的检查和运行数据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并保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井场设施的变更或升级应按照程序和要求,由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第十条井场设施的停产、封井、恢复开采等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相应的申请和备案工作。
第三章井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井场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并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演练,确保能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井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除隐患,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井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井场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个人安全。
第十五条井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确保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井场环境保护第十六条井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建立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七条井场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保护周边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油田公司井场管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田公司井场管理,确保油田生产安全、高效、环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所有井场及其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井场管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井场设施完好、运行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油田公司成立井场管护领导小组,负责井场管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井场管护领导小组下设井场管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执行,包括:1. 制定井场管护相关规章制度;2. 组织井场巡查和检查;3. 协调解决井场管护工作中的问题;4. 培训井场管护人员;5. 负责井场管护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井场巡查与维护第六条井场巡查:1. 井场巡查应定期进行,巡查内容包括井场设施完好情况、设备运行状态、安全防护设施等。
2. 巡查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七条井场维护:1. 定期对井场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 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生产安全。
3. 对井场周边环境进行治理,保持井场整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井场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油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井场安全。
2. 定期对井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九条环境保护: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确保井场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定期对井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3. 加强废油、废液、废气等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
第六章奖惩第十条对在井场管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井场管护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油田公司井场管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本制度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钻井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钻井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钻井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钻井作业及其相关辅助工作。
第三条钻井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钻井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2)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3)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4)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5)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第九条对发现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钻井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1)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2)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人员报告;(5)保持作业场所整洁,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钻井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程序。
第十二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
第十三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与考核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八、其他要求第十八条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机动车辆进入井场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进入厂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切实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3 职责3.1行政管理组主要职责3.1.1 负责对出入厂区车辆的登记及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属地单位审批的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出入门证上的安全措施。
3.1.2 执行公司下达的进入厂区禁车令及解禁令。
3.1.3负责公司区域内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3.2 属地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本组属地管理进入厂区内车辆的审批、协调、引领工作,依据生产区域内防火防爆要求确定安全的行车路线。
3.3 生产安全组主要职责3.3.1 负责对进入属地内的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3.2 因厂区内发生重大不安全状态,如瓦斯、液化气或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介质意外泄漏,并且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控制,生产安全组立即下达禁车令。
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厂区,在厂区内的,必须立即停车熄火,随车人员及时撤离。
险情结束后,生产安全组下令恢复正常交通。
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厂区行驶要求4.1.1 进入厂区审批严格车辆进入厂区审批。
凡需进入厂区的车辆,需由业务主管组人员带领业务经办人持以下证件: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行政管理组和生产安全组办理进入厂区的审批手续。
属地单位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后,开具《机动车辆出入进场通行证》。
门卫值班人员依据机动车辆出入进场通行证,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登记后,允许车辆进入厂区。
因生产、维护特别用车,由属地单位主管审批后,可办理定期机动车辆出入通行证。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严格按《机动车辆出入厂区通行证》规定的行车路线、到达地、时间要求及其它行车安全要求行车。
各种机动车辆,未经相关属地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或通过生产装置、罐区及其它易燃易爆区域。
4.1.2 进入厂区车辆要求机动车辆状况必须保持完好,证照必须齐全、有效,并且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井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井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井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井场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责任1. 井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井场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井场安全。
3. 井场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维护井场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及安全教育。
2. 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井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
3. 安全防护设施(1)井场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通道、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
(2)对安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4.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事故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5. 应急预案(1)制定井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科学、实用。
五、奖惩措施1. 对在井场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井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井场安全管理具体措施1. 井场内禁止吸烟、喝酒,严禁酒后作业。
2. 井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 井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井队管理制度
施工规章制度一、工人上岗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时间(早上7:30,晚上7:30下班),中途不能乱回宿舍。
二、必须严格服从指令和队上的决定,违者视期情节处罚。
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蛮干。
四、团结同事,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500元。
五、上班积极主动,严禁睡觉,睡岗者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
六、必须完成当班作业指令,对超额者视其程序给予奖励。
七、各岗下班前必须清理好现场,使用的工具要完好无损的归还交回,违者处罚。
八、严禁与外来人员拉关系,若发现争议后果自负。
九、各岗们认真检查所管辖的设备,确保正常使用,若发生责任事故,视期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十、工人离队必须请消假,违者罚款100元。
十一、严禁私自拿走和倒卖队上的任何物品,违者重罚并开除。
十二、严禁消极怠工,故意损坏工具,违者罚款100元。
十三、不得乱入伙房操作间,更不准乱拿伙房东西。
十四、伙房人员必须做到清洁、卫生,保证饭菜质量,若多次出现不合格饭菜,罚款100元。
十五、不得擅自到队部拿东西,违者罚款。
十六、修旧利废,节能降耗,提倡合理化建议,若采纳给予奖励。
得益公司钻井一队钻井队司钻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责任1、执行上级及本队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负责本班的生产组织,是本班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
2、按照施工设计、技术要求和安全作业规程,搞好司钻操作。
对生产作业中出的安全、技术、质量等有关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并酌情上报。
3、负责对本班各岗位的作业职能分配,并对其操作规范和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4、落实各岗位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制度组织好班前班后会。
5、负责本班各项报表记录的审查和确认。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负责本班工时的分配工作。
6、组织好技术学习与演练,开展HSE管理活动,对本班工作的安全质量负责。
二、交接班制1、交清本班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
2、交清钻头使用、钻具结构、泥浆、地层情况。
3、交清本班发生的问题和下班注意事项。
职工入井检身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入井检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口把钩工负责下井人员检身,检身内容:是否佩带好自救器、矿灯、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是否穿化纤衣服;是否携带特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锋利工具是否包裹;及其他不允许携带的物品。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携带烟草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情绪异常人员禁止下井。
第三条乘坐吊桶必须佩带安全带,不得坐在吊桶边缘,不得人、物混装。
第四条入井人员进入井口要听从把钩工的指挥,入井前应自觉接受检身;乘吊桶或罐笼人员数量应符合规定不得超员,上下吊桶或进出罐笼不要拥挤,严禁抢上、抢下。
第五条上井人员在进罐以前必须在等候室等侯,下井人员必须在井口房外等候,把钩工必须等罐笼到位后,才准打开栅栏门,并逐一检身后,方可上罐。
第六条每班入井职工应由班长清点并报井口调度室记录,升井后没有及时升井人员要查明原因,不查明原因,当班人员不得交班,提前升井人员要经班长同意。
第七条特殊情况携带特殊易燃物品下井者,如火机、电焊机、摄像机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专人保管。
第八条携带爆破材料的火工人员乘罐时,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井。
第九条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准反向进罐。
第十条从事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下井作业。
38大柳塔煤矿升入井管理制度
大柳塔煤矿升入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升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入井人员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从源头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入井下,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矿井物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柳塔煤矿所有入、升井人员。
第二章定位仪入、升井检查管理第三条检身员必须能够熟练掌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信息查询。
第四条所有入井人员及车辆、必须佩戴与本人及车辆系统吻合的定位仪,不佩戴、安装定位仪禁止入井。
第五条入井前要检查定位仪情况,保证工作良好,严禁人员及车辆携带有故障、电池报警以及未绑定的定位仪入井,如有以上情况检身员应及时通知本人更换电池或通知机电组更改、绑定信息。
第六条人员调动后,定位仪信息必须同时更改。
第七条严禁携带非本人的定位仪入井,或一人携带多个定位仪入、升井。
第八条井口检身人员不得随意关闭电脑上的验卡程序及监控系统,并做到认真监控,如遇系统故障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及信息组,并积极配合信息组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系统稳定正常。
第九条认真正确操作监控系统,如出现定位仪呼救、超时等情况,需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快速查明原因,对于因系统原因造成的定位仪超时等情况,经核查后确认为系统问题的要及时清除,确保定位系统的准确性。
第三章机电设备入井管理第十条检查机电设备入井票,必须持有机电部门签署的机电设备入井票,入井票与实物相符第十一条检查防爆合格证,入井前应贴在设备上。
第十二条检身员将入井设备登记,并保管好机电设备入井票。
第十三条大型部件入井,提前汇报调度室,避开交接班车辆高峰期,更预防了堵车、车辆相互避让而引起的撞车、伤人等事故。
第四章电气焊入、升井管理第十四条电气焊在入井时要持有由矿领导和各主管部门共同签发的电气焊入井安全措施,并遵守一焊一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电气焊设备入井时要在入井检身大厅登记,写清楚使用地点、单位、入井时间、负责人、火源领用情况等入井记录,并在升井后核对注销。
第十六条运载氧气、乙炔瓶时要有防护帽、防震圈,并分车运输(如需同车运输的要有隔离措施)。
出入井管理制度
出入井管理制度出入井管理制度出入井管理制度1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
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
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
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
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
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况和存在问题。
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
9、对入井时间超过16小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查找。
10、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明确自己的职责,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检身失误造成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交有关法律部门罚处。
出入井管理制度21、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井下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应迅速撤出危险区,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报告、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3、井下掘进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1)作业地点炮烟浓度是否超标;(2)作业地点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固,是否有冒顶片帮危险;(3)作业面是否有发生透水的征兆;(4)支护规格是否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相符或工作面支护是否损坏;(5)作业通道是否安全畅通;(6)供电、供风、供水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7)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8)作业面是否有残炮、盲炮;(9)作业地点照明是否符合规定;(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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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上井场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上井场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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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人员遵守井场安全规定,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钻井事业部管理的陆地钻机。
3 职责与权限
3.1 高级队长
督导对进入井场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3.2 医生
负责进入井场人员的登记。
3.3 安全监督
负责对进入井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教育。
4 管理程序
4.1 定义
4.1.1 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1.2 三不伤害: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1.3 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4.1.4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4.2 人员到井场的程序如下:
4.3 人员证书管理
4.3.1 应建立《人员持证上岗一览表》,以便及时报送证书过期人员参加培训。
4.3.2 证书要求:
1) 陆地钻机编制人员:必须接受“防硫化氢证”、“健康证”、“岗位证书”、特殊作业证书;
2) 陆地钻机编制外在井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特殊作业证书;
3) 临时到井场考察、检查及参观人员凭作业公司作业安全环保部或陆地钻机项目经理出具的有关证明。
4.4 安全检查
安全监督/医生对到井场人员进行证书和安全检查,以确定到井场人员未携带武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其它违禁品。
4.5 安全教育
安全监督负责对到井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5.1 初到井场应熟悉的内容:
1) 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职责;
2) 基本安全规定(内容参见第4.6款);
3) 应急信号;
4) 应急情况或应变部署时的任务;
5) 应急集合点的位置;
6) 地点最近的内部电话和发出火警的方法;
7) 工作区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具;
8) 熟悉工作场所、安全通道和应急通道等。
4.5.2 初到井场后24小时内应熟悉的内容:
1) 熟知消防设备的使用;
2) 在应急情况时将亲自使用的设备;
3) 生活区内所有灭火设备的位置;
4) 工作场所内所有灭火设备的位置;
5) 应急集合点的位置。
4.5.3 初到井场后7天内应熟悉的内容:
熟悉QHSE管理体系文件与环境/安全
相关的内容;
4.6 井场安全规定
4.6.1 熟悉井场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告示。
4.6.2 了解井队当前作业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4.6.3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到井场。
(特殊作业要求的物品除外)
4.6.4 吸烟必须在井队指定地点,烟头和火柴要熄灭后才可放入烟灰缸内。
4.6.5 保持内务整洁,不得在生活区内大声喧哗,遵守作息时间。
4.6.6 井队上的所有人员,不准赌博、捉鸟、喝酒和饮用其他有麻醉性的饮
料,严禁吸毒。
4.6.7 未经批准,参观者不得擅自到生产区域。
4.6.8 未经许可不得在井场拍照。
4.6.9 承包商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及时登记并做好定期检查。
4.6.10 井场在拆装井架、设备或正常钻井作业期间所从事的高风险作业,申请工作许可证;工作前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4.6.11 严禁随意触动井场上的任何开关、阀门、按钮等。
4.6.12 任何人进入井场工作,必须穿工衣、工鞋、戴安全帽、护目镜和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4.6.13 所有人员应参加井队的安全演习,遵守陆地钻机上的管理制度和生产作业规章制度。
4.6.14 任何人不得倾倒废油和抛扔杂物。
5 相关文件
无
6 记录
《初到井场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DRI-QHSE/WR 1524-1
《新聘及转岗人员体系熟悉确认表》DRI-QHSE/WR 1502-3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