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建筑工程安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广东省房屋建筑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制度(2003年7月16日)粤建管字〔2003〕97号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的管理,明确检测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保证检测及鉴定工作于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准确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于本省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和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壹)对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检测;(二)对上项规定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及鉴定;(三)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机具安全性能检测;(五)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检测。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是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壹,其检测结果是控制或鉴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必须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检测活动。
第五条县级之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第六条检测机构分为监督检测机构、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测机构等三种。
监督检测机构是指经地级之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隶属于地级之上市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测机构)。
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是指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证书,为社会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性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测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预制构件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建筑业企业内设的试验室(以下简称企业试验室)。
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用户满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队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施工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第七条施工队应当做好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信息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八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队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施工队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第十一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工程材料的管理,保证材料质量符合标准,杜绝偷工减料现象。
第十二条施工队应当做好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不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队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队应当建立施工日志记录制度,定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工程质量验收第十七条施工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施工队应当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队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
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
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____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____,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目标、任务和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质量管理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专业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质量事故。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责任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监理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建设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五章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罚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一、施工安全要求1、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停电范围,线路迁改工程主要是线路架设、核相等项目,施工方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2、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范围。
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施工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3、变电工程配电室基础和土建工程施工方均需有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方可承包工程。
4、工程实施前工程承包单位应进行认真现场查活并拟定现场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由发包方严格审核后方可对此工程进行施工。
5、承包单位在施工时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严禁不合格的器械在施工现场使用。
如有发现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人民币xx元)6、发包方对承包方现场的施工项目做好不定期现场监督及安全检查,如有发现习惯性违章(工作票填写、工作服穿戴不整齐及安全帽佩戴不标准、工作票填写、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职责不清等处罚500-800元、施工现场地线接地保护不牢固及不合格工器具等处罚800-1000元)严重违章的加大处罚力度。
二、工程质量进度要求1、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工程必需按图纸设计施工,不能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质量按照发包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好施工计划,上报发包方领导及各专业负责人审核。
计划审核后应按计划进度施工、如有延期时急时与各专业负责人沟通施工计划的更改时间。
如无特殊原因不按计划施工延误工期、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人民币3000元).工程完工后撤旧工作未按计划完成造成居民投诉者,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人民币1000-3000元)三、加强报竣资料管理1、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按计划完成后,各项报竣资料按照发包方资料员要求格式在3-5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有延期要急时与发包方负责人沟通。
凡无故延期报竣资料的的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处罚。
(人民币5000元)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邻近带电部位、安全距离、危险点等关键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工作票上关键内容填写不正确(如工作地点、设备调度号、停电范围图、临近带电部位等内容填写错误)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针对性不强(如:存在与工作无关但不会造成人员混淆的措施)现场没有必备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无合格证及检验日期、检验时间超期、灭火器压力低于规定要求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未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拿下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倒卖或者承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吊装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制订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处长施工管理负责人。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纯度全都负责;见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全面推行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发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的分包工程其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独自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签字检验应当有书面纪录下来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建设,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牵涉对涉及结构中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工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展开检测。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弊病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安全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贯彻“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过程控制;3. 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目标;2. 工程质量责任;3. 工程质量计划;4. 工程质量检查;5. 工程质量改进。
第六条工程质量责任:1. 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 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指导;3. 施工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4. 材料员负责材料质量验收;5. 检验员负责工程质量检验。
第七条工程质量计划:1.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工程质量计划;2. 工程质量计划应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验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八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 责任明确,措施到位;3. 教育培训,提高意识;4. 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九条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安全目标;2. 施工安全责任;3. 施工安全措施;4.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条施工安全责任:1. 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2. 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3. 施工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4. 材料员负责材料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5. 检验员负责施工质量检验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措施:1. 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2.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4.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5. 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第十二条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产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
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不准拆改和擅作他用。
非本工种人员严禁动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禁止打闹、酒后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任何物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职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变换工种、换岗及新入场工人、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一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现场的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六、对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由卫生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防毒防害的教育后方可上岗。
七、项目部每月对现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不久留死角,职能人员每月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法。
八、施工负责人要认按方案执行,做好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跟踪管理到位。
九、班组安全生产中的长期目标,是班组安全生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各类安全事故为零。
十、班组要认真执行施工负责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
十一、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若发现有裂纹、巯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
十二、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发现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十三、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十四、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十五、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将插头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上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各类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强化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利用资源、绿色环保、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施分类管理、分层质量检查、主动监督的政策。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的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施工可行。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化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工程质量信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考核和评价。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管理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十条工程施工应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杜绝违章建筑,确保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上的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是公司的重要任务,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
公司将不断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明确的工作责任和考核制度,不断提升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和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防范措施。
第七条公司将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等方式,对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八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将负责编制和完善质量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将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追溯和管理不合格品。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公司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质量问题的分析和讨论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负责编制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依法保护建设工程投资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合法合规、文明施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独立、客观地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七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规违法行为,必须履行监督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反馈监理情况,提出必要的质量改进建议。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进行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检查计划。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择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有资质和技术力量,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不得从事超出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合格交付。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保存相关的施工记录和资料。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实施质量管理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合理安排工人和物资,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保障工人安全。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活动,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 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全面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质量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安全管理规定1. 工程项目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内容。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质量管理措施1. 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阶段的质量要求。
2.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 加强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4. 对重要工序和关键节点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五、监督检查与改进1. 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问题复发。
2. 建立安全质量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3. 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 定期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以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优质高效、诚实守信的工程品牌形象。
第五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贯穿工程全过程,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
第六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突出责任主体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实行层层负责、岗位责任、过程控制。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
第八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单位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
第九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二)审议并批准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三)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程领导和监督。
第十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具体负责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机构,由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配备专职人员。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二)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三)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四)负责协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员是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职责具体的人员,负责组织、推动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二)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三)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四)定期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报告。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求生存,科学管理促发展”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2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把关施工方的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3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4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5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在操作过程中要尽心尽责,随时检验.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检验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6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7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8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4、技术负责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技术负责人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施工方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2、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8、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9、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四、质量检查和评定质量检查工作,应以检查为主,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1、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2、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最后汇报我方及监理方.3、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5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1技术负责人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着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6、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五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2、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3、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材料部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4、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六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1学习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4质量观摩.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联系.七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我方进行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施工方的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八整体验收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其内容一般包括: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2、工程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我方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我方使用.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工程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我方按国标进行性能检测:1如我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我方及由我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我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施工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施工方负责.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施工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3、其它项目的验收:项目结束后由我方派出专人及监理方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施工方将该工程交付给我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九、业主满意度测量房屋质量是业主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业主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提供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业主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业主的满意不断提高.十、奖罚制度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凭此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任何的工程事宜,安全问题均是一票否决的.安全措施未作好的,不允许施工.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应逐出现场.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应经常到现场巡视,检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工程部是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责部门.工程部应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生产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划分、管理规定、检查机制、处罚事项与标准等.该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管理措施及要求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分别落实现场安全负责人,确定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机制,注重项目场容、环境保护、消防与保安、卫生与防疫、施工扰民等工作,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细则,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划分和负责人,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是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日必须的工作重点内容之一.要经常检视工地现场及周边环境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每周的监理例会中,应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总结和检查.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定期应进行联合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检查况及处理结果应形成纪要.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管理的专项说明.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应满足项目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被政府管理部门勒令停工整改的,应该通知总经理.重点检查的事项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上岗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各方管理人员及现场工人应佩带工卡,工卡应加盖总包单位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进出场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施工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场区门卫应对进场人员、车辆、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和记录.工程部应经常对进场情况及记录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向我方、监理提交一份详细的统计表,其格式和提交的间隔时间应符合甲方和监理的规定.该表应填报施工方在现场的各类职员和各个工种、各等级的工人人数,以及我方、监理要求的有关施工方装备等资料;严禁与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材料、设备进场;施工场区内施工材料、设备、机械出场应得到工程部的批准;施工材料、设备、机械出场应作记录.施工场地内不允许住宿.施工单位的生活区与施工场地应有明显的分隔.施工人员由生活区进入施工场地时须检查工作证工卡.严禁与工程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安排施工人员在现场住宿的,须先取我方同意.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应技术措施.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组织、人员、职责、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等是否落实;审查有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土方、爆破、水下、基坑、井下、脚手架等是否编制了有效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是否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包括对施工垃圾的处理以及环境保护的有关措施.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危险工种、高空作业的施工方案在实施前应进行安全方面的审核并取得监理的批准.各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应向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对于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工程,对于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的工程,施工开始前工程部、监理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安全防护方案不合格的不许进行工程施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保持正常状态.现场用电、用火、设备使用、人员上岗等应进行相应的批准和资质核验.现场的施工设备、机器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后方可使用.对项目基坑周围距离较近的建筑物需先做结构鉴定,预防基础开挖对此建筑影响.边坡支护应进行位移观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工程部及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场地的围档、硬化、排水、防洪、消防、安保、卫生、防疫等应符合当地建设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施工场地应平整、清洁、畅通,材料堆放应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销售路线及客户可以见到的场地、立面要按营销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确保销售线路的安全、美观、整洁.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1、公司工程副总为公司工程管理第一责任人,向总经理负责,工程部为管理实施部门,向工程副总及总工程师负责.2、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资金负责,管理协调与工程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安监、地方干扰等方面的关系,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由总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对实施情况考核.二、工程建设项目人员配臵及岗位职责:1.工程部人员配臵:总工程师1名,工程部经理1名,土建工程师2名,水电工程师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2.工程部各工作岗位职责:总工程师岗位职责:1、职务名称:总工程师2、直接上级:工程总监副总、财务总监副总3、直接下属:工程部全体员工工作责任:1、负责与参建各方的协调沟通.尤其是与施工方、监理方的工作协调.2、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3、负责严格执行公司的决议,严格工程预、决算的审批手续,合理使用财力、物力,发挥经济效益.4、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5、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6、负责参与承建单位的选择和招、投标工作.7、主持审批承建单位提出的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8、负责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规程施工,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9、负责处理质量、安全事故.10、负责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1、负责组织设计单位部门和承建单位施工队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向有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12、负责督促竣工工程资料存档.13、积极完成总经理、副总经理交待的临时性工作.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1、职务名称:工程部经理2、直接上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3、直接下属:土建工程师,水电工程师,安全员,资料员工作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2、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3、配合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4、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开发项目的相关手续土地、规划、建设等.4、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1对参与工程的承包方、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4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的施工及监理单位.5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的签定.6协助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5、负责项目管理.1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2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及工程规划放验线工作.3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4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及工程拨款进行审核、监督检查.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6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7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8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9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10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11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12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6、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1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2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3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4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7、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1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2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4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对会审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协调拟订解决办法5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6对施工中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控制.7对设计费用进行控制.8、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土建工程师岗位职责:1、职务名称:土建工程师2、直接上级: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工作职责:1、熟悉图纸,参与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形成书面图纸会审纪要.。
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消防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消防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消防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施工图纸,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对材料、设备等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防水、防腐、防火等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结果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禁止区域和安全通道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家为了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法规,旨在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全文共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注重预防,并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强调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服务。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该以质量为中心,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过程的控制,并且要求参与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益。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经验的积累。
第三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从计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注重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进行相应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监理机构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设立,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负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实行严厉的处罚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条例建筑工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保障工程安全,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条例势在必行。
本条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和质量合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保障工程安全,依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工程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安全应当遵循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安全应当依法监督、技术支持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机制。
第二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工程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施工规划和设计,确保规划方案科学、合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勘察、试验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第十条建筑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章工程安全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和记录。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doc 20页)
前言为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根据我国现行建筑工程法律、相关行业标准及新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写公司工程管理细则,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
第一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为确保我公司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章未涉及的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节质量管理具体要求1、工程中标后,本工程承包人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将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分包人员名单,个人简历上报工程部。
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如不具备承包能力的由工程部上报总公司审核。
2、对于挂靠本公司的外地单位或个人,不熟知的应进行摸底考察,如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建筑行业职业道德的或不是本行业人士,有工程部及公司管理人员评议表决是否予以挂靠。
3、项目部工地的大门制作七牌两图、安全、质量标志的挂设,按公司统一规定格式由各项目部资料员向公司拷贝电子版样本制作。
4、对于不服从公司管理的项目班子,对公司形象、名誉造成损失的,公司将给予30000万至50000元罚款,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由本项目部责任人全权承担一切费用。
5、项目部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1天内,向监理和公司提交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其内容应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项目部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完善。
第三节质量管理实施细则l、模板工程(1)模板工程承重支撑架必须严格按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技术要求施工。
发现立杆间距、扫地杆、剪刀撑与专项方案不符导致模板工程承载力、刚度、稳定性不足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和本层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杆对准,并铺设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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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前言为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根据我国现行建筑工程法律、相关行业标准及新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写公司工程管理细则,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
第一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为确保我公司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章未涉及的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节质量管理具体要求1、工程中标后,本工程承包人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将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分包人员名单,个人简历上报工程部。
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如不具备承包能力的由工程部上报总公司审核。
2、对于挂靠本公司的外地单位或个人,不熟知的应进行摸底考察,如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建筑行业职业道德的或不是本行业人士,有工程部及公司管理人员评议表决是否予以挂靠。
3、项目部工地的大门制作七牌两图、安全、质量标志的挂设,按公司统一规定格式由各项目部资料员向公司拷贝电子版样本制作。
4、对于不服从公司管理的项目班子,对公司形象、名誉造成损失的,公司将给予30000万至50000元罚款,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由本项目部责任人全权承担一切费用。
5、项目部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1天内,向监理和公司提交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其内容应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项目部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完善。
第三节质量管理实施细则l、模板工程(1)模板工程承重支撑架必须严格按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技术要求施工。
发现立杆间距、扫地杆、剪刀撑与专项方案不符导致模板工程承载力、刚度、稳定性不足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和本层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杆对准,并铺设垫板。
在已经完成的模板工程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做加固处理。
(3)模板隔离剂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清理到位。
(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顷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专项方案执行。
未按专项方案拆除的,未提供拆模试块报告擅自拆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剪力墙、框架柱封模前未通知验收的,罚款500元;框架柱、剪力墙根部垃圾或梁底有木屑未清理干净的,每次罚款500元,清理干净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钢筋工程(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或代换,应事先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发现事前未办理变更文件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做补办变更文件。
(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在取样的同时收钢炉牌号保存。
如发现未经检验就擅自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3)钢筋连接工程中,钢筋的接头位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每发现一处不不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在电渣压力焊接头施工中,要确保焊接质量,有钢筋偏位的、焊包不饱满的一律返工重焊,未整改的按照每个接头50元罚款并做返工处理。
(4)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设置宜相互错开。
连接区段长度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受拉区部大于50%,2、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5)钢筋安装时,受力的钢筋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6)钢筋力口工过程中,受力钢筋顺畅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弯起钢筋的弯起位置、箍筋内净尺寸存在严重偏差的(指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2倍以上),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7)钢筋安装位置偏差中绑扎钢筋网的长、宽、网眼尺寸,绑扎钢筋骨架的长、宽、高,受力钢筋的间距、排距和保护层厚度,绑扎钢筋、横向钢筋间距,钢筋弯起点位置和预埋件位置偏差存在严重误差的(指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2倍以上),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3、混凝土工程(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即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规定。
出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5000元,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200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对相应部位混凝土进行回弹或者取芯检测,检测合格的可再次组织验收。
出现试件多做或少做情况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
(2)施工缝的位置留置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未按施工技术方案和规范要求留设和处理施工缝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1000元并应由项目部上报技术处理方案,经业主、监理当审查通过后进行实施。
(3)出现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裂缝等结构外观一般陷的,每单个结构构筑物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应由项目部上报技术处理方案,经业主、监理当审查通过后进行修补,并做好修补记录。
(4)出现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裂缝等结构外观严重缺陷的,每单个结构构筑物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应由项目部上报技术处理方案,经业主、监理当审查通过后进行修补,并做好修补记录。
(5)现浇结构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过处理的部位应重新进行验收。
每发现一处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
4、砖砌体工程(1)凡在砌筑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以防止砂浆强度降低和不稳定。
有机塑化剂还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未经检验和试配擅自使用以上外加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
(2)斜槎留置不到位、直槎拉结筋及接茬处理不到位的、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轴线位移和垂直度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相应部位做返工处理。
(3)砌体组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顶(楼)面标高、表面平整度、门窗洞口高宽、外墙上下窗偏移、水平灰缝平直度存在严重偏差的(指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范围2倍以上),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相应部位做返工处理。
(4)砌体马牙槎拉结筋数量、长度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相应部位做返工处理。
5、屋面工程(1)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有积水现象,如有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积水现象,卫生间、屋面防水材料必须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图纸设计要求质量相符合,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2)屋面工程严禁出现渗漏现象,如有渗漏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对渗漏处进行维修,直至无渗漏现象。
6、装饰装修工程(1)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有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地面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2)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有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如有渗漏、坡向不正确、排水不流畅的,每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3)外墙和顶棚的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得有大面积空鼓现象,如出现有大面积空鼓现象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4)建筑外窗的安装,必须保证窗洞口(包括窗台)不得有渗漏水现象,有可靠的软连接,按装饰装修规范规程验收,塑钢窗必须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入王地使用。
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由项目部维修至无渗漏水现象。
(5)饰面板安装工程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并做返工处理。
7、设备安装工程(1)进场设备及其配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现一处扣除项-e部违约金2000元,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配件进行清场。
(2)设备安装位置不正确,安装方位、角度、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源、通信线路及控制线路出现严重的预埋错误、缺回路、并回路、用材错误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3)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的软管过长、管材、管件用材错误、穿线管不到位及破损、接线不符合要求等错误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并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路、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
8、给排水安装工程(1)出现严重的预埋错误、漏预留、预埋、用材错误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2)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管材、管件使用不当、倒坡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并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3)已经验收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存在严重的渗漏水现象、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水流不畅或管道堵塞等质量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
9、消防设施安装工程(1)出现严重的预埋错误、漏预留、预埋、用材错误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2000元并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2)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管材、管件不符合消防要求、穿线管不到位及破损、接线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安装不到位等质量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应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3)已经验收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存在严重的渗漏水、超压、欠压、消防水系统、喷淋系统、通风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不正常等问题的,发现一处扣除项目部违约金1000元,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制止的,扣除监理单位违约金500元,应由项目部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