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每日一练(2015.9.25)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每日一练(2015.9.2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司法部答案】A【考点】遗赠抚养协议【答案解析】《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具有生前与死因行为,具有双务性,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并无无效情形,A正确,其他错误。
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特别程序【答案解析】特别程序包括两类案件,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的启动,有的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有的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但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是由别程序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和权利状态这一特殊目的所决定的。
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判决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之声明不服,不得提起上诉。
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3、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公证程序规则释义
公证程序规则释义
公证是指公证员在依法开展公证业务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证明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对相关事实进行证明,并在证明书上签章。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
公证程序规则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员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规则,以保证公证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公证程序规则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公证程序的申请。
当事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公证员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资格、是否满足公证的条件等进行审查和确认。
第二,公证活动的审查。
公证员应当对公证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审查和证据收集等工作。
在进行公证活动前,公证员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告知,对公证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说明。
第三,公证活动的实施。
公证员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公证活动。
公证员应当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相关事实和文件进行核实和确认,制作公证证明书,并在证明书上签章。
第四,公证活动的公告。
公证员应当在公证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公告公证事项
的结果和公证证明书的颁发情况。
公告方式可以采用公证机构门户网站、公告栏、报纸等形式进行公告。
第五,公证活动的记录。
公证员应当对公证活动的过程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材料。
公证员还应当对公证事项的结果进行记录,以备查证。
以上是公证程序规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公证员在开展公证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保障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司法考试各科目特点分析
司法考试各科目特点分析俗话说“知己知彼,方百战不殆”。
在司考中也同样是这个道理,只有好好分析和明白各个学科的真正特点,才能在复习中针对性地学习,才能最后达到司考的“炉火纯青”的地步。
为此,我们特为大家整理了这些内容,希望对备考2012年司法考试的你能够有所帮助。
(一)理论法学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及司法解释等理论法学除宪法一部分外基本没有对应法条,这需要着重对教材的把握,理论水平要求较高,尤其体现在卷四。
建议以三大本来复习理论法学。
理论法学的考点相对集中,重复性强。
下功夫吃透历年真题,理论法学还是容易掌握的。
(二)商经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及司法解释这三部分涵盖的法条相当的繁多!然而重点相当突出,而且重点法条很明确。
建议这部分以司考的讲座和讲义为主结合重点法条复习。
(三)刑法主要包括: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法是司法考试第二大户,分数逼近百!刑法主要有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总则虽少但是几乎都是重点,字字含金!分则虽然分数多,但是重点罪名很明显。
建议刑法做全面复习,在二轮后再挑重点复习。
(四)民法民法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担保法、继承法、收养法以及一系列司法解释。
民法是司法考试第一大户,近百!民法理论性很强,法条又很多很繁杂,难度可想而知。
对于民法一定要夯实基础下狠功夫,建议三大本、司考讲座、司考讲义民法全面看,要吃透!(五)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细节繁多而且相关规则和司法解释非常繁杂,彼此矛盾的也不少。
但是刑事诉讼法非常详细,因而灵活的地方很少,加强记忆和区分基本问题不大。
建议以司考讲座和讲义强化记忆。
(六)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海事诉讼特别规则以及一系列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细节繁多,但与刑事诉讼法不同的是,民事诉讼法很清晰,法条单一。
公正公证的法律程序与要求
公正公证的法律程序与要求在法律领域,公证是指为了保证合同、证明、声明或其他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将其经由公证员进行确认、记录和签署的一种法律程序。
公证程序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以及维护社会交往中的平等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公正公证的法律程序与要求,并倡导公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一、公正公证的定义公正公证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通过公证人以独立、中立的立场,对特定事项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效力等进行确认和证明的一种法律程序。
它主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以确保相关事项或文件的法律效力,并以此为基础保护公民的权益。
二、公正公证的程序公证程序包含以下几个基本的步骤:1.申请公证:公证可以由个人、法人或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件,以及表达公证的目的和需求。
2.公证登记: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文件进行登记,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在确认无误后,公证机关将给予申请人相应的证明文件。
3.信息核实:公证员会仔细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这一步骤是确保公证的基础。
4.当事人确认:公证员会邀请当事人前来办公地点,并告知公证的目的和步骤。
公证员会与当事人确认其自愿参与公证并了解公证意义和效果。
当事人确认后,公证员会要求其签署公证书。
5.记录与签署:公证员将公证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要求当事人在公证书上签字或盖章。
公证书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公证事项的具体内容、公证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公证机关的名称等。
6.公证证明:公证书应附有公证机关的公章,并由公证员签字或盖章。
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应由公证机关予以保存,并发给当事人。
三、公正公证的要求为了保证公正公证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中立公正:公证员在处理公证事务时应保持中立客观,不偏不倚。
他们应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违背道德底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真实可靠:公证过程应确保所涉及的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避免不实信息的存在。
2012年司考法律道德历年真题——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2011年)83.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
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
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83题)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B.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C.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答案】BC【考点】司法的民主性【解析】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
司法的民主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所在,它要求司法审判人员应当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主持正义、维护公正、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并且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选项A错误。
并非所有案件均应公开审理,特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如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选项B正确。
本题中法院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而就地公开审判,体现了司法目的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选项C正确。
根据法律规定,除特定案件外,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因此,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
选项D错误。
本案不属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理。
84.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84题)A.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B.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D.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类推”和“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答案】ABC【考点】司法制度中的司法公正【解析】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公证程序规则释义
公证程序规则释义公证是指公证员在法律范围内对民事法律行为、文书、事实等进行确认的一种法律行为。
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纠纷的发生。
而公证程序规则则是指公证员在进行公证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以保证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公证程序是公证员依法进行公证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公证申请、公证受理、公证调查、公证证据、公证意见、公证签名、公证存档、公证交付等。
其中,公证申请是公证程序的起点,公证交付则是公证程序的终点。
二、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正、权威、保密、自愿、合法等。
其中,公开是指公证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公证员应当向公众公布公证的程序、标准、规范等;公正是指公证员应当依法公正履行职责,不得有私下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权威是指公证员是法律的代言人,其公证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保密是指公证员应当保守公证的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自愿是指公证申请人应当自愿申请公证,公证员不得强制公证;合法是指公证的内容和过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证程序的具体流程公证程序的具体流程包括:1.公证申请:公证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2.公证受理:公证机构应当对公证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公证申请人的身份和公证内容。
3.公证调查:公证机构应当对公证申请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以确定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公证证据:公证机构应当对公证调查所得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公证的结论和意见。
5.公证意见:公证机构应当就公证的结论和意见向公证申请人发表公证意见。
6.公证签名:公证员应当在公证文书上签名确认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公证存档:公证文书应当存入公证机构的档案管理系统中,以备日后查询和使用。
8.公证交付: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交付给公证申请人,以完成公证程序。
四、公证程序的注意事项公证申请人在进行公证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证明文件;2.必须遵守公证程序的规定和要求,配合公证员进行调查和证明;3.必须尊重公证员的权威和公证意见,不得干扰公证过程或违反公证结果;4.必须支付公证费用,不得拖欠或逃避公证费用的缴纳。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部分
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 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主要有:主体的特定 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主要有: 职业的特殊性, 性,职业的特殊性,更强的拘束性 •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 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 保守秘密;互相尊重;互相配合; 保守秘密;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恪尽职 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司法制度的概念、 司法制度的概念、司法原则
• 司法制度的概念 • 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 司法制度是指, 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力义务、 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力义务、活 动原则以及工作原则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动原则以及工作原则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司法制度除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外, 司法制度除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外,还应 包括律师制度、公证制度等。 包括律师制度、公证制度等。 • 司法的原则
法律职业责任的范围
• • • • 法律职业责任 具体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 任和纪律处分。 任和纪律处分。 一行为多后果 同一法律职业人员的同一行为可能引起多 个法律后果。 个法律后果。
我国审判制度的特征和审判原则
• 我国审判制度的主要特征 • (1)人民法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受其 ) 监督。 监督。 • (2)人民法院统一设立并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统一设立并独立行使审判权。 • (3)审判活动实行某些特有的原则和制度 )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部分
司考提要
主要内容
• • • • • • • • • 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二章 审判制度 第三章 检察制度 第四章 律师制度 第五章 公证制度 第六章 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七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八章 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九章 公证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6)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
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
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
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
该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B.销售产品收入C.专利转让收入D.国债利息收入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收入范围。
选项A不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企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选项B、C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选项D不属于。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题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题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2011年卷一单选第45题)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
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答案】A【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司法行政不分,即司法是不独立的。
选项B说法正确。
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
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说法正确。
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做到“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外以差轻重”。
若有少数案件,“事无正据,名例不及”,法律明文又没有规定,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只有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
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了。
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
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2.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46题)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答案】B【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了考察的热点话题之一、其中,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成为了考生们备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2024年司考中公证的救济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析,以完美回答相关题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证的概念和作用。
公证是国家依法行使的一种证明和监督活动,是一种司法行为,具有公证的证明效力和公证的强制执行力。
公证机关可以进行证人证言、证据保全以及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公证活动。
公证作为一项司法行为,既可以保护证明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公证的救济机制以及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
公证的救济机制主要包括公证异议救济和公证纠纷救济两个方面。
公证异议救济是指公证参与人对公证机构进行异议的救济方式,包括提出异议申请、公证机构处理异议和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程序。
公证纠纷救济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主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救济,包括公证效力确认、公证纠纷处理和公证事后救济等。
公证救济机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首先,公证救济机制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救济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证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公证救济机制可以促进公证行为的规范和规范化。
通过公证救济机制,可以对公证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整,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公证救济机制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与其他司法救济方式相互补充和协调,共同构建一个完善的司法保障体系。
在具体的解答中,考生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公证的救济机制进行详细分析和解析。
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首先,对公证异议救济进行解析。
考生可以介绍公证异议救济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异议申请的内容与期限、公证机构处理异议的方式与结果等。
同时,考生还可以分析公证异议救济的目的和效果,以及异议申请人在此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其次,对公证纠纷救济进行解析。
2016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2、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3、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2012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带答案和解析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23、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 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 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A,B,C,D
7、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 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 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 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14、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 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 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D
28、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2.以下哪些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A. 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B. 张某在某基层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C. 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D. 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3.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法官?A. 某甲,自学法律多年,最终通过自考获得本科学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年,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解聘B. 某乙,系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至今已满4年C. 某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曾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曝光,近年来刻苦钻研,发表了不好高水平的文章D. 某丁,毕业于某大学法律系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4.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禁止?A.法官参加法学会B.法官出版专著C.参加正当活动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为了充分发挥法官的作用,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但是可以接受私人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从事非诉讼性的咨询活动B.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C.法官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D.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6.张浚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她的说法错误的是:A.张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B.张浚的配偶不得与张浚在同一法庭分别担任庭长、审判员C.张浚的子女不得担任张浚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张浚作为女法官表现优秀,赢得百姓好评,被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她当选后,更加努力的作好法官工作7.黄某系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8.某人民检察院在例行的工作检查中,发现本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因私人事务拖延办案,致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在时间紧迫难以取得充分证据时,又对嫌疑人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当事人请客送礼后,又帮助当事人隐瞒证据;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常因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查。
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
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2、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司法考试14门课程全面解读
司法考试14门课程全面解读一、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法理学是司法考试中一项基础性学科,每年的大纲都会随着学术研究以及政治形势的新动向作出适当调整。
因此,每年的大纲变动和新增考点都会成为当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但是,法理学基本的知识点和结构框架都是固定的。
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集中在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法的溯及力、法律体系、法的运行方式、法的继承和移植、法与道德、法与人权、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近几年出题的规律,法理学的测试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自2003年开始,每年都会考查一道法理学的论述题。
法理学所占的分值也逐渐加大,接近50分。
因此,法理学的地位非常重要,值得重点关注。
法制史的内容比较少,教材上所有的内容仅占几十页,考查的形式是选择题,分值在10分上下。
法制史的重点一直比较突出,中国法制史方面集中在各朝法制思想、婚姻继承制度、司法制度,著名法典、重要刑罚制度及其入律时间、清末修律、“预备立宪”等内容上。
外国法制史主要掌握罗马法、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两大法系、大陆法系中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
这些知识点要理解并能够运用其分析相关案例。
相比较而言,法制史的考题难度不大,是考生拿分的科目。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地位和法制史相类似,分值在12分上下。
司法制度的重点内容集中在司法的基本原则、审判、检察、公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律职业道德的重点内容包括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类型,这部分内容参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规范学习,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二、民法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中的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2007年司法考试中民法就占到了97分之多,故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
民法内容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
司法考试考查的比较全面,但还是有重点可循,而且这些重点在历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
2012-201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考真题
1、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只有选项D体现的是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2、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
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根据《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对法官的保障主要为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等。
我国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法律保障尚不系统,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履行职务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
3、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表述正确。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点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点司法与法律考点是什么呢,大家需要了解一下吗?下面为大家介绍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在试卷一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卷一不定项客观题、卷四主观题不考察),共12分。
自xx年始,题号详细分布为单项选择题45-50题(6分),多项选择题83-85题(6分)。
司法考试命题要求之一“跨学科、跨章节命题”,曾经在xx年、xx年(包括四川延考)的卷四中出现刑法与民法简单结合、诉讼法与法律职业道德结合的“跨学科”命题尝试,但xx——xx年未见踪迹,没有得到延续。
“跨学科”的命题要求仍会保持,只是详细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尚在探讨阶段,但仍可能成为未来命题趋势。
如此以来,xx年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考查,会保持xx——xx年以来的做法,在试卷一客观题中以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的题型考查12分。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以考查相关理论和法律条文为内容,侧重职业道德准那么的考查。
通常的命题角度是四个选项设置法律职业群体(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行为,让考生判断哪些行为符合或者违反了相应的职业道德准那么。
考生对于职业道德准那么详细标准的把握,往往与命题老师的观点有出入,很难得分!因为这个详细标准的把握,其实是每个人内心认为的标准,详细行为到什么程度才算符合职业道德准那么,没有绝对、统一的尺度可以衡量。
例如:xx年试卷一第50题: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
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
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以下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标准?A.按号就坐,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B.按号就坐,可以与律师应酬,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C.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D.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对于该题,大家根本都能判断出是考查“法官应当慎重出入社交场合、慎重交友,慎重对待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不廉洁印象,并防止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为难”的职业道德准那么,那么结合实际案例,到底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才算符合该职业道德准那么?对于个案详细标准的掌握,就有些见仁见智了,再加之我们所处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往往就与出题人有出入。
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概述(DOCX 80页)
第七章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第一节公证制度概述一、公证制度的概念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民事程序法的范畴。
它是国家为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公证行为,预防纠纷,维护民商事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
我国的公证制度,是由我国有关公证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当事人和公证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是和私证相对应的,对于公证的概念,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首先,公证的主体包括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当事人。
其次,公证的客体即公证对象,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以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毕业证、学位证、结婚证、公司章程)。
最后,公证的内容是公证员证明公证客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在与其他证明活动(如私证、认证、签证、保证)或相关制度(如民事诉讼、行政行为)比较的基础上,可概括为如下两个方面:(一)公证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这是公证制度的基本特征。
公证证明不同于一般的证明,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公证主体的特定性。
我国国家机构发出的证件或证明很多,如公安机构颁发的护照、居民身份证,房屋管理部门发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等。
但这些都不是公证,只有公证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出具的证明才称为“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职能只能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机构统一行使。
2、公证对象和内容的特定性。
公证对象是没有争议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公证的内容是证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2、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
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4、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5、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只能采用书面形式B.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王某的经济状况C.法律援助机构只能委派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D.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提供法律援助时,王某可以向该机构提出异议6、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
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
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
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自由裁量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主义原则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据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建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B.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C.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D.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8、李某因热水器漏电受伤,经鉴定为重伤,遂诉至法院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辩称,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也应作相同处理。
但法院援引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A.“经鉴定为重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B.此案表明判例不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C.被告律师运用了类比推理D.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9、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10、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11、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
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
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
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自由裁量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主义原则12、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13、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
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
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
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中国法B.应适用甲国法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14、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15、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16、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及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B.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拘束力C.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国际条约D.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18、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19、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
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B.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C.丙受让时改变土地用途,须取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D.丙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20、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
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
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
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
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A.化工厂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1、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2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内心拥护法律,需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某市的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23、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
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
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
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自由裁量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主义原则24、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25、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
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
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
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
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26、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27、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