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有哪些-[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法律及政策对个人所得税减免都有哪些规定
法律及政策对个人所得税减免都有哪些规定?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3 月15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问:您好,我现在急需要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或法规,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
现在的法律太多了,对于我一个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来说,简直无法着手从哪里去找,再一次恳请得到你们的帮助。
谢谢!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后所得反算为税前收入,“三险一金”是如何在公式中处理的[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个人所得税税后所得反算为税前收入,“三险一金”是如何在公式
中处理的[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导读:反算公式是计算什么的,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包括“三险一金”在内
大家都非常清楚,如果某个同志的税后工资每月是10000元,我们在计算其个人所得税时,是需要反算为税前所得,并以税前所得作为基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的。
但是在此计算过程中,税后所得是否包括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呢。
即包括基本社保、基本医疗及失业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个税反算的公式:
如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
-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那上面的不含税收入额,包不包括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在内呢?这里是指正常可以税前扣除的“三险一金”,即满足于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的扣除标准。
可能与小编一样,一下子容易迷惑一下。
我们可以这样分析,上述公式是计算什么的,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包括“三险一金”在内,也不包括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在内(暂不考虑附加扣除费用的情形),那我们可以初步的理解这个公式:不包。
25项工资薪金中不征、免征个税或特殊情形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安家费的标准,目前无最新规定,一般仍遵循《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
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退职费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离、退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离、退休人员从原离、退休单位取得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的规定,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对于个人的收入进行征税。
为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该细则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个人所得税法规。
第一章一般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
不同类型的所得,根据该细则的规定,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和征收方式进行计算和缴纳。
第二章纳税义务人和纳税义务按照该细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住所,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时、足额地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包括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该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时,会根据相关规定,预先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以保证及时缴纳。
而对于其他形式的所得,个人需要在每年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和缴纳。
第四章税率和计算方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层次,根据税务机关公布的税率表,按照递进方式计算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综合所得、独立核算和按项目核算三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的所得进行确定。
第五章减免和退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退税是对纳税人的一种优惠政策。
根据该细则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一定的额度进行减免,如计算中可以减去子女教育费用、赡养老人等特定支出。
而对于非居民个人,还可以根据相关的双边和多边协定,进行退税。
第六章法律责任和追溯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对于不履行纳税义务、违反纳税法律规定等行为,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哪些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哪些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的免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居民个人每月有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即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这些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规定从收入中扣除。
3. 专项附加扣除:针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扣除项。
4.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这些在一定额度内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 一次性奖金:对于一次性奖金,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选择分摊到12个月计算税额,从而减轻税负。
6. 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赌博所得等,根据规定,单次偶然所得不超过10000元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7.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8. 保险赔款:个人因遭受灾害损失获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 退休金、养老金: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养老金等收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
10.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军人退役时按规定领取的转业费、复员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11.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12. 赠与所得:个人接受的赠与所得,在一定额度内可以免税。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各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都有具体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纳税人在实际申报时应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同时,税法政策可能会随着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税法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解析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一种税种。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税法中规定了一定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进行深入解析。
一、免税额免税额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免除的固定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截至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共分为起征点、专项扣除和其他免税额三类。
1. 起征点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起征点金额,低于该金额的纳税人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最新规定,我国目前的起征点为每年12000元。
2. 专项扣除专项扣除是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一些特定支出进行扣除,减少纳税人的所得额。
目前,我国的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以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为例,对纳税人的子女在国内接受普通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支出,每个学期可以扣除一定金额;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适用于纳税人接受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培训、自学等形式的教育费用支出。
3. 其他免税额除了起征点和专项扣除外,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免税额。
例如,对我国境内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家庭生活困难、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下所取得的纯公益性援助性质的所得免税。
二、减免项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减免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法定比例减免应纳税额。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主要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
1. 子女教育纳税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子女接受学历教育期间,可以按照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国内普通和高等学校就读的子女,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支出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比例,将其用于赞助子女教育的支出抵免纳税。
2. 赡养老人对于有赡养老人需求的纳税人,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支付赡养支出时,可以按照规定金额进行抵扣,有效减轻纳税负担。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汇总
个税所得税减免政策代码目录序号减免项目名称政策名称减免性质代码1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050116012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050116053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050117094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050118015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050118026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050118047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050127108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050136109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0501361110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0501361211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0509990112对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0510290413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0512990814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0512999915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16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17拆迁补偿款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18储蓄存款利息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19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2号20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利息免税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21见义勇为奖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22平潭台湾居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23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24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25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26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27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28外籍个人出差补贴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29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0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1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2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33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34工伤保险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35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36横琴、香港、澳门居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3号37奖学金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 4〕39号38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39个人出租房屋减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40拆迁补偿款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41前海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42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43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4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45证券资金利息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46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67号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47青奥会、亚青会、东亚会税收优惠《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号48亚沙会税收优惠《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号49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51远洋运输船员伙食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2号52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3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4保险赔款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 8号55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6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57税收协定减免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0513540158税收协定减免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0513550159税收协定减免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0513560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免双重征税安排60税收协定减免财产收益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0513570161税收协定和其他类协定等减免其他各类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含税收条款的其他类协定等05139901。
各类免税收入情况说明
各类免税收入情况说明免税收入是指在税法规定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
根据税法的规定,有以下几类免税收入情况:一、工资薪金所得1.基本免税收入:根据国家规定,工薪阶层的收入中,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基本免税额,超过基本免税额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职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子女教育费和大病医疗费:根据国家规定,职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和大病医疗费用时,可享受一定的免税待遇并在一定额度内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1.优惠政策对税收减免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免税、减免税或者减半征收等形式减少创新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其中有一些免税额度,利润在这个范围内的企业不用缴税。
2.规模以上企业,也就是全省年税收在20万以上的企业还需要交地方所得税,按照每季度10%的税费提取比例进行提取,如果亏损或者未产生利润都是不用提取的。
企业做了出口业务,并且申请退税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免税待遇。
三、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选择采用综合征税还是按劳动所得提取。
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超过收入减除费用的20%后,可以享受按劳动所得应纳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四、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房屋、土地等财产所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免税优惠政策。
目前,免税额度为每月800元。
五、财产转让所得根据国家规定,个人进行房地产和其他财产的转让所得,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免税或减税优惠政策。
比如房地产的免税额度为5年以上的住房按契税的3%来支付,这也就代表着你不需要再支付个人所得税,看似简单可实际很多的人并不知道这个政策。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目前,个人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免税或减税优惠政策。
其中,利息所得享受800元的免税额度,超过部分按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其他各类免税收入情况根据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台的各类规定和政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免税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减免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减免项目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就其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一定的税率逐项征税的一种税收。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并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设立了一系列的税前减免项目。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减免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金额,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将以扣除这部分保险费后的收入作为依据,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二、纳税人赡养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有赡养人的,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扣除赡养支出。
所谓赡养支出,是指纳税人为赡养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而支付的实际开支,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
纳税人在享受赡养支出扣除时,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这意味着纳税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计算前将利息支出额度予以扣除,从而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四、继续教育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纳税人为继续教育支出而支付的学费、书费、交通费等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扣除。
这项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人们继续提高自己的学历和技能,促进人力资源的发展。
五、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而支付的保费,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扣除。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大大鼓励人们关注自身健康,提高保险覆盖率,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六、其他税前减免项目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税前减免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家还可以确定其他的税前减免项目。
个人税收减免政策7项
常见的 7 项个人税收减免政策1.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
(5)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 元、1100 元或 15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
访谈实录: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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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实录: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主持人:尊敬的纳税人、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欢迎光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线访谈活动的直播室。
主持人: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我们邀请到的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主持人:访谈活动将在9:30开始,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我们的访谈活动!
主持人:现在访谈活动正式开始。
主持人: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的领导以及相关业务的负责同志做客TAX861网站,主要围绕新个人所得税系统上线和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情况,进行介绍和答疑。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本期做客TAX861网站的领导和来宾。
主持人:出席本期活动的嘉宾有:
主持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付春江副处长
主持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付晨光主任科员
主持人:在此,我代表主办单位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付处长,您好!欢迎您来到TAX861。
首先,请您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新个人所得税系统上线的相关情况。
付春江: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TAX861网站与大家进行交流。
付春江: 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上线运行新的个人所。
免税收入有哪些
免税收入有哪些?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除上述以外,还包括以下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个人免税收入有哪些?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关于免税收入有哪些,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非税收入包括哪些内容?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
广义地说,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项目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在一定的时期内取得的各项所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为了鼓励个人投资创业和增加个人消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项目。
一、子女教育支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子女的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纳税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凭证,如学费收据等,获得相应的税务优惠和减免。
二、赡养老人支出个人所得税法还提供了赡养老人支出的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
纳税人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自己的父母的相关支出,如医疗费、生活费等。
同样地,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凭证来申请此项减免。
三、住房贷款利息对于购房者来说,个人所得税法还允许在缴税时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纳税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基数减去住房贷款支付的利息部分。
通过这一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购房者可以减轻一定的财务负担。
四、租房住房补贴除了购房者享受的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外,租房者也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例如,一些城市的租房补贴政策允许纳税人将租房支出列为可扣除项目,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对于有需求的租房者而言,这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政策。
五、职业技能培训支出为了促进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升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扣除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支出。
这些支出可能包括培训费用、教材费用等。
纳税人只需提供培训机构的证明文件,便可申请税务优惠和减免。
六、研究与开发支出对于从事科研和技术创新的纳税人来说,个人所得税法也提供了一定的税务优惠和减免。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扣除在科研和技术开发方面的支出,如实验费用、设备购置费等。
这一政策鼓励了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创新活动。
七、扶贫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法中,还规定了对扶贫捐赠支出的税务优惠和减免。
纳税人对于捐赠到国家扶贫基金、慈善组织等扶贫项目的资金,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
免征个人所得税32种情形
免征个人所得税32种情形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可以免税的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4.救济金、抚恤金免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工伤保险待遇免税根据《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所得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所得是指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经营所得是指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取得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
取得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免税收入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个人或机构可以享受免除缴纳税款的待遇或优惠。
在大多数国家,免税收入的设定旨在支持经济发展、扶持弱势群体和满足特定的公益需求。
以下是一些取得免税收入的情况的说明。
1.个人所得免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工资、劳务报酬、财产租赁、利息、股息、财产转让等方式取得的所得。
在许多国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免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家庭或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必需开支;-特定的职业或行业、婚姻状况、年龄等;-特定的支出项目,例如教育、医疗、住房、慈善捐赠等。
2.公益捐赠免税:公益捐赠是指个人或企业向资助慈善事业的机构捐赠财产或款项。
为了鼓励公众参与慈善事业,很多国家实行了公益捐赠的免税政策。
捐赠的免税额度和方式在不同国家之间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捐赠者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减免或免税的待遇。
3.企业所得免税:类似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也存在一些免税政策,以支持经济发展、鼓励创新和扶持特定行业。
一些免税政策的例子包括:-对新投资、新设立企业或创新科技企业的税收减免或免征;-对特定行业或地区实施的税收减免政策,如农业、旅游业、环保产业等;-对外贸易、出口或跨境经营的企业实施的税收优惠。
4.资本收益免税:资本收益是指从资本投资或财产转让中获得的利润。
为了鼓励投资和刺激资本市场的发展,一些国家对资本收益实施了免税政策。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和房地产等不同类型的资本收益。
5.退休免税:退休免税是指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或其他形式的退休福利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这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定而设立的一种福利制度。
退休免税政策可以包括养老金免税、医疗保险费免税、住房贷款利息免税等。
总之,免税收入的设立旨在鼓励经济发展、支持公益事业、扶助弱势群体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虽然免税额度和方式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差异,但所有的免税政策都追求社会公正、经济可持续和个人福祉,因此应当得到正确的应用和合理的使用。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一、个人所得税要紧优待政策(一)法定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爱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那个地点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那个地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专门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l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那个地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二)临时免税项目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能够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待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
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5.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6.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同时是惟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7.对按《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专门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全文
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全文最新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全文第十三条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捷税宝: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第十五条税法第四条第八项所说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第十六条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第十七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元第十九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中华会计网校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第二十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第二十一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第二十二条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二十三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捷税宝: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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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有哪些?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包括: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等也属于免税所得.
总而言之,税务筹划做为企业集团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