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
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2021年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国际公法形考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 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C)A.国际习惯B.国际条约C.一般法律原则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 3.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A.和平友好条约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 4.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原则是(ABC)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优惠待遇原则D.互惠待遇原则 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
A.提出引渡请求B.执行引渡C.被请求国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二、填空题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到里程碑作用的两件大事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老秀斯的巨著《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
2.确定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如下特性: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约束性、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和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4.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人、主权、领土和政府。
5.拒绝引渡的理由有强制性理由和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答: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答: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
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4.庇护答: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
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或外庇护。
2024年电大国际公法形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予以某外国的国民的待遇()的待遇。
不低于予以任何第三国国民2、我国的原始国籍取得制度采取的标准是()。
双系血统标准为主、出生地标准为辅的混合标准3、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献是()。
《世界人权宣言》4、归化是指()取得国籍。
因申请5、中国迄今共颁布过()部国籍法。
46、尤其使团是()。
国家派往别国的暂时使团7、以为一国对其境内的外国人所负的责任以该国对本国人所负的责任为限,这是外国人待遇标准理论中的()主义。
主观标准主义8、使馆馆舍可用于()。
开展使馆职务工作9、国家通过使领馆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叫做()。
外交保护10、外交团是()方面的团体。
外交礼仪11、使馆制度(即常住使团制度)产生于()世纪,他对以后外交关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1512、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
认证条约约文13、维也纳领事关系条约签订于()。
1963年14、领事馆是()。
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15、如下使馆人员在接收国享受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使馆的外交人员16、()是条约终止的原因之一。
情势变迁17、我国缔约权由()行使。
国务院18、依照1969年条约法条约和1986年条约法条约,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书面缔结并受()支配的国际协议。
国际法19、祈求国只能以引渡祈求中所指控的罪名或列明的刑期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未经被祈求国同意,不得对该人在引渡前所犯的其他罪行进行处罚,也不得将该人引渡给第三国,这叫()。
罪行特定标准20、在多边条约的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
条约的修改二、多项选择题21、国际条约的缔结者能够是()。
国家;联合国22、对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依据,理论上下列几个观点()。
治外法权说;外交代表说;职务需要说23、下列属于使馆职工的包括()。
参赞;司机;会计24、引渡的程序包括()。
祈求引渡的提出;引渡的对象移交;引渡祈求的审查25、下列属于条约约文认证方式的有()。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仅供参考)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1一、选择题:1、C2、 D3、ABCD4、BD5、ABC6、ACD7、D 8、AB二、填空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4、18;19。
三、简述题1、国际法有哪些特征?它的效力依据是什么?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率的依据。
传统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三种观点:(1)格老休斯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为自然法和国家的一般同意;(2)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唯一依据;(3)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实际存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现代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两种观点:(1)新的自然法学派提出了社会连带学说和规范法学说:社会连带学说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国际社会的连带关系;规范法学说则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来自于最高的规范即是人类的正义感或法律良知。
(2)新实在法学派:提出了权力政治说和政策定向说。
2、国家承认有哪些法律效果?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
(2)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程度和内容取决于承认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3)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内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四、论述题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2023年电大国际公法形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予以某外国旳国民旳待遇()旳待遇。
不低于予以任何第三国国民2、我国旳原始国籍获得制度采用旳原则是()。
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旳混合原则3、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旳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旳文献是()。
《世界人权宣言》4、归化是指()获得国籍。
因申请5、中国迄今共颁布过()部国籍法。
46、尤其使团是()。
国家派往别国旳临时使团7、认为一国对其境内旳外国人所负旳责任以该国对本国人所负旳责任为限,这是外国人待遇原则理论中旳()主义。
主观原则主义8、使馆馆舍可用于()。
开展使馆职务工作9、国家通过使领馆对在国外旳本国国民旳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叫做()。
外交保护10、外交团是()方面旳团体。
外交礼仪11、使馆制度(即常住使团制度)产生于()世纪,他对后来外交关系旳形成有重要意义。
1512、公约旳缔结程序之一是()。
认证公约约文13、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签订于()。
1963年14、领事馆是()。
执行领事职务旳机关15、如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旳外交特权与豁免()。
使馆旳外交人员16、()是公约终止旳原因之一。
情势变迁17、我国缔约权由()行使。
国务院18、根据1969年公约法公约和1986年公约法公约,公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书面缔结并受()支配旳国际协议。
国际法19、祈求国只能以引渡祈求中所指控旳罪名或列明旳刑期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未经被祈求国同意,不得对该人在引渡前所犯旳其他罪行进行惩罚,也不得将该人引渡给第三国,这叫()。
罪行特定原则20、在多边公约旳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公约叫做()。
公约旳修改二、多选题21、国际公约旳缔结者可以是()。
国家;联合国22、对于外交特权与豁免旳根据,理论上下列几种观点()。
治外法权说;外交代表说;职务需要说23、下列属于使馆职工旳包括()。
参赞;司机;会计24、引渡旳程序包括()。
祈求引渡旳提出;引渡旳对象移交;引渡祈求旳审查25、下列属于公约约文认证方式旳有()。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C2、AB3、BD4、ABD5、ACD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里亚公会得召开,《威斯特伐里亚与约》得签定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得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得基础、具有强行法得性质4、国家得主体地位,国际组织得主体,争取独立得民族解放组织之主体地位5、引渡请求所指得行为、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得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原则指得就是对于一项解决国际争端得由某条约或者协定所确立得规则,该规则由于在很长时间内为国际社会成员所采纳而形成为国际习惯,对于国际习惯通常就是所有国家都必需遵守,但就是,若果某一个国家在在该项规则确立之初即确立该规则得条约后者协定成立之时就一直持反对态度,则该规则对此反对国不适用。
2、国家继承就是指一国由于领土变更得实施而引起得该国得国际法上得权利与义务,被别国所取代得法律关系。
取代别国得权利义务得国家称为继承国,被取代得国家称为被继承国。
3、外交保护就是指在一国得外国人应履行其对居住国与国籍国得双重义务,同时她得有关权利也应得到居住国及国籍国得双重保护。
当在居住国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国籍国在某些情况下有权采取某些措施提供帮助,其中重要得措施之一就就是外交保护。
4、庇护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她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得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得一项国际法制度。
国家对于因被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得外国人,许其入境与居留,并给予保护得法律概念。
四,简述题1、概念:享受国际法上权利与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得国际法律得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人格法律者。
条件: 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得资格 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得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得能力2、新国家产生得情势①独立②合并③分离④分立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得不发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得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自己得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得;(三)法律规定得其她情形。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答案:复合国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答案:新政府3.各国采用()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
答案:采纳或转化4.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答案:被保护国5.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答案:随领土转移原则6.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初得到英美等国的司法判例的确认,19世纪末叶以前一直得到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学者的普遍支持。
答案:绝对主义7.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答案:限制主义8.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答案: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9.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答案:使国际法法典化10.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答案:19世纪1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12.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题目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答案: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1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答案:强行法性质14.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15.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答案:194816.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答案:美国的凯尔森17.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答案:主权18.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的体现。
答案:独立权19.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3答案
国际公法作业3一、不定项选择题1.ABCD2.ABC3.ABCD4.AB5.C二、填空题1.约文的议定认证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交换或交存批准书2.最高机关执行机关行政机关3.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4.政治方法法律方法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三、名词解释1.条约的保留: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2.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协定或联合国的决定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有关领域负有广泛国际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发生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3.斡旋: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它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转达各方的信息和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重开业已停止的谈判。
4.和解:是比调查更进一步解决争端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
四、简答题1.简述条约的修订答:条约的修订:指条约的当事国于条约有效期间改变条约的某些规定的行为。
多边条约的修订表述为两种情况:(1)条约的修正(2)条约的修改1.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答: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程序问题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非程序性的实质问题,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决定,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提案,但是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不构成否决。
2.简述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答:(1)追究犯罪者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2)官方身份不免除个人责任原则(3)政府或上级命令不免除责任原则(4)上级责任原则(5)不适用法定时效的原则一、论述题1.试述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答:一、宗旨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3.促成国际合作4.构成一个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二、原则1.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2.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宪章所担负的义务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5.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宪章》规定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6.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7.宪章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视为授权联合国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2.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答:一、诉讼管辖权1.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2.《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规定的一切事件3.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提交的案件二、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宪章》第96条规定: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得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联合国其他机关及各种专门机关对于其工作范围内之任何法律问题,得随时以大会之授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C2、AB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公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4、庇护国际法上的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⑴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⑵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⑶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形式。
以下某种情势的出现会导致新国家产生:⑴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⑵国家合并;⑶国家分离;⑷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那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按《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21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⑴同意⑵自卫⑶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⑷不可抗力⑸危难⑹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_作业答案(完整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一一、不定向选择题1、 C2、D3、ABCD4、BD5、ABC6、B7、C8、AB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里亚公会的召开《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4、18世纪末,19世纪,国际法委员会三、问答题1、国际法有哪些特征?它的效力依据是什么?答:1、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2、它的效力依据是:(1)传统国际法学派:A、格老秀斯派:国际法的效力根据自然法和国家的一般同意。
B、自然法学派: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或者说自然法对国际关系适用,所以自然法(自然理念)是国际法效力唯一根据。
C、实在法学派:(2)现代国际法学派:A、新的自然法学派提出了社会连带学说,认为国际社会的连带关系成了国际法的根据;和规范法学说,认为国际法的根据是取决于一个国际法中的“最高规范”或“原始规范”,而这个最高规范既是法律规范,又是伦理规范,是人类的“正义感”或“法律良知”:B、新的实在法学派提出权力政治说,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应从国际政治中去找。
国际政治中,势力的均衡即国家权力的均衡是国际法存在的基础和国际法有效的根据;和政策定向说,认为国际法是国家对外政策的表现,它的效力取决于国家的对外政策,政策的实施要靠有效控制。
2、国家承认有哪些法律效果?答:(1)承认的“构成说”:新国家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的地位或资格、其作为国际法主体或国际人格者的身份或资格、其国际权利义务或法律行为能力要取决于既有国家的承认。
(2)承认的“宣告说”则否认国家承认具有这些效果,有时甚至会认为国家承认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国家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国际法主体资格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
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 4、A 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4.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同意2.自卫3.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不可抗力5.危难6.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C2、AB3、BD4、ABD5、ACD二,填空题1, 威斯特伐里亚公会得召开,《威斯特伐里亚与约》得签定2, 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得决议3, 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得基础、具有强行法得性质4, 国家得主体地位,国际组织得主体,争取独立得民族解放组织之主体地位5, 引渡请求所指得行为、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得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原则指得就是对于一项解决国际争端得由某条约或者协定所确立得规则,该规则由于在很长时间内为国际社会成员所采纳而形成为国际习惯,对于国际习惯通常就是所有国家都必需遵守,但就是,若果某一个国家在在该项规则确立之初即确立该规则得条约后者协定成立之时就一直持反对态度,则该规则对此反对国不适用。
2、国家继承就是指一国由于领土变更得实施而引起得该国得国际法上得权利与义务,被别国所取代得法律关系。
取代别国得权利义务得国家称为继承国,被取代得国家称为被继承国。
3、外交保护就是指在一国得外国人应履行其对居住国与国籍国得双重义务,同时她得有关权利也应得到居住国及国籍国得双重保护。
当在居住国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国籍国在某些情况下有权采取某些措施提供帮助,其中重要得措施之一就就是外交保护。
4、庇护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她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得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得一项国际法制度。
国家对于因被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得外国人,许其入境与居留,并给予保护得法律概念。
四,简述题1、概念:享受国际法上权利与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得国际法律得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人格法律者。
条件: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得资格 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得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得能力2、新国家产生得情势①独立②合并③分离④分立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得不发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得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自己得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得;(三)法律规定得其她情形。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21 答案全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21 答案全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21)答案全国际公法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1.C2.ABC3.BCD4.A5.ABC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过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1.一贯反对【P20】: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P76】:是指一国对领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P114】: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P121】: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住和给予保护。
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P26】答:国际法主题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家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①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②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③有国际求偿能力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P69】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P91】答:存在一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
①同意②自卫③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④不可抗力⑤危难⑥危急情况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021年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照答案作业1一、不定向选取题:1.C 2、AB 3、BD 4、A 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订立;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决策。
3.各国公认;具备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基本;具备强行法性质。
4.永久人口;拟定领土;政府;与她国交往能力。
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种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法律效力, 即一种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达反对, 且其形成后从不接受该规则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国际关系所负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公民(涉及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背国际法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 采用外交或其她办法向加害国求偿行为。
4、庇护国际法上庇护普通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因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祈求避难外国人, 准其入境、居留和予以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概念和条件。
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 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 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⑴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⑵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⑶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形式。
如下某种情势浮现会导致新国家产生:⑴殖民地或附属国独立;⑵国家合并;⑶国家分离;⑷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不法性在那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按《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21条规定, 存在如下状况之一者, 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不法性:⑴批准⑵自卫⑶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用反办法⑷不可抗力⑸危难⑹危急状况五、阐述题1.试述如何对的结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对的结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应当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法律体系, 它们在主体、调节对象、渊源、效力依照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 同步也应当结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 这种关系体当前如下三方面:一方面, 国家解决两者关系时应当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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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篇一: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 同意2. 自卫3. 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 不可抗力5. 危难6. 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其次,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和制度都借用了国内法的概念。
最后,从国内法看,它也受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影响。
2、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答: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1. 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在一定意义上独立权就是主权。
2. 平等权,指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平等地位的权利。
3. 自卫权,指当国家遭到外来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或集体的武力抗拒攻击者,以保卫自身的生存、独立和安全的权利。
4. 管辖权,指国家对人、物以及事件的管理和支配权。
【篇二: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4答案】、请分析国际法经典案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答: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付诸实施并得到了发展,它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法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一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二是《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二、请阅读并介绍一部国际公法经典著作答:格劳秀斯于1625年发表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当时国际法的一切范围,不仅全面论述了战争是否合法,战争合法的原因,战争的规则等战时国际法,而且论述了国家主权、财产的性质及其取得的方式,领土的取得及其他平时国际法规则,特别是其中的《海洋自由论》对海洋自由原则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历史功绩,在这部著作中,格劳秀斯还对国际法学提出一些研究主张,如提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主要是自然法,还有一部分为意志法,这一主张颇具影响并形成了一个学派。
格劳秀斯在其《战争与和平法》中提出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很快受到了欧洲国家的重视并不断被付诸实践也得到了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默认,使国际法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篇三: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不定项选择1.c2.abc3.bc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过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p20】: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p76】:是指一国对领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p114】: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p121】: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住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p26】答:国际法主题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家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①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②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③有国际求偿能力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p69】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p91】答:存在一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
①同意②自卫③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④不可抗力⑤危难⑥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p44】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他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反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他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其次,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和制度都借用了国内法的概念。
最后,从国内法看,它也受到国际法原则、规则的制度的影响。
2.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p59】答: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①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在一定意义上,独立权就是主权。
②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平等地位的权利。
③自卫权:是指当国家遭到外来的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货集体的武力抗拒攻击者,以包围自身的生存、独立的安全的权利。
④管辖权:通常是指国家对人、物以及时间的管理和支配权。
国际公法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1.ab2.b3.b4.d5.b二、填空题1.【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2.【历史边界】、【条约边界】、【继承边界】3.【责任制度】、【救助、送回和归还制度】、【空间物体的登记制度】4.【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5.【特命全权大使、教廷大使】、【特命全权公使、教廷公使】和【代办】三、名词解释1.国家地役【p162】: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满足别国的需要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
2.大陆架【p199】:指由海岸向海自然平缓延伸的部分,平均坡度约0.1度,上覆水深一般在50~550米,宽度在70~110海里。
3.发射国【p245】:是指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4.领事【p275】:是一国根据协议而派驻他国的特定城市或地区,而保护本国和本国国民在当地合法权益和执行其他领事职务的官员,他们是职业领事。
四、简答题1.简述《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及南极的法律制度。
【p169-170】答:法律体系:《南极条约》订立之后,南极协商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豹公约》,1980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1988年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1991年通过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
《南极条约》和上述其他公约或议定书以及南极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构成了目前的南极的法律体系。
法律制度:1.和平利用南极2.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4.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2.简述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
【p185】答: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是在长期国际实践中形成的习惯规则,并为《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海洋法公约》确定。
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无害通过权。
即所有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它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无害通过权。
2.无害通过的含义。
即通过是指船舶以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内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以驶往、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为目的而通过领海的航行。
3.沿海国对无害通过的权利和义务。
即沿海国为了维护其和平、秩序、安全及权益,是外国船舶顺利无害通过领海,可行使立法和保护权以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3.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
【p209】答:国家对公海虽然不具有管辖权,但是为维护公海上的良好秩序,保证各国更好地利用公海,行使公海上的自由权利,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公海上对特定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
主要包括:一.船旗国的管辖权①遇有船舶在公海上碰撞或任何其他航行事故涉及船长或任何其他船舶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时,对此种人员的任何刑事诉讼或纪律程序,仅可向船旗国或此种人员所属国的司法或行政当局提出。
②在纪律事项上,只有发给船长证书或驾驶资格证书或执照的国家,才有权在经过适当的法律程序后宣告撤销该证书,即使证书持有人不是发给证书国的国民也不例外。
③船旗国当局意外的任何当局,即使作为一种调查措施,也不应命令逮捕或扣留船舶。
二.各国的管辖权各国对于公海上发生的违反人类利益的国际罪行以及违法国际法的行为应予管辖,主要有海盗行为、贩运黑奴、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和贩运毒品等。
五、论述题1.试述《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规定。
【请参见p231、p232、p233的相关《蒙特利尔公约》的内容】2.试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p269】答: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包括:1.人身不可侵犯①接受国对于外交代表的尊严应予尊重,不得污辱其人格,不得对外交代表的人身实施搜查、逮捕或拘留。
②接受国有责任保护外交代表的人身不受侵犯。
2.寓所、财产、文书和信件不可侵犯①外交代表的私人寓所一如使馆馆舍,应享有同样的不可侵犯权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