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公证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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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清单及建议

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清单及建议

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清单及建议目前,公证工作在社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起着关键性的影响。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面对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改进和完善。

一、资质准入门槛不够高近年来,随着社会对公证服务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人涌向该行业从事公证工作。

然而,由于当前资质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导致了许多不满足要求甚至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的人员也能够从事公证服务。

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办案技术和操作水平参差不齐、忽视职业道德等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公证人员资质审核力度。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设定更高的教育背景要求、考核严格的资格认定机制等方式来筛选合适人才。

同时,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和频次,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公证服务领域信息不透明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市场化竞争趋势日益明显。

然而,目前公证服务领域存在着一些信息不透明问题。

比如,在公证费用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计价标准和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使得消费者很难确定合理的费用水平。

这给部分不法商家提供了机会,他们往往以低价诱导顾客却后期加收各种附加费用。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制定完备的公证收费政策,并依法规范价格行为。

同时,推动公证服务单位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要求其向消费者充分披露相关费用细则及权益保障措施。

此外,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可以通过搭建在线平台等方式来提供更加清晰透明的信息。

三、服务质量管理有待改进尽管公证服务是一个非常重要和敏感的工作领域,但目前在某些地区和单位中却存在着低效率、不规范等问题。

一些基本操作流程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出现错误和纰漏。

这不仅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威胁,还损害了公证工作的整体形象。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公证服务质量管理。

具体来说,可以制定更加规范严谨的操作指南,同时引入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性。

我国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与完善

我国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与完善

我国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与完善摘要公证一般属于一类社会管理行为,必须以公证这种组织为基础,同时获得我国权利机关的立法确定,属于当前我国社会管理机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正义一般指的是从事公证业务所需具备的工作素养,也就是利用公证方式来明确当事人的意思表达,同时采取公证的形式来使其成为一种确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这体现出公证行为所具有的的社会价值,有利于避免出现社会纠纷,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文主要分析公证制度的现状以及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公正;制度;策略一、引言公证属于一类社会性活动,既能够成为一类证明方式,同时还能够避免出现纠纷,证明仅仅是公证行为众多功能之一。

从本质上而言,公证就是行政部门、企事业部门或个体递交申请进行公证,公证员根据法律规定来确认相关当事人的信誉情况,了解其意图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或事实,最后出具相应的公证文书,以此来提供法律服务,使得申请者能够合理合法保障自身的权益,有效解决纠纷的一类社会性管理行为。

二、我国公证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机制体制混乱当前,主要存在以下类型的公证处:第一,转型成为合作制的公证处,该类组织更为关注市场,设计了灵活多变的运行模式,不同公证处和公证员间都在深入研究市场机制运行规律以及拓展新的发展领域,其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第二,未转制或仍为事业单位的公证处,因为其营收和付出、风险等存在较大的偏差,导致其经营积极性较为不足,极大地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这主要就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失衡,机制体制建设不完善,事业部门该类组织是我国特有的经验做法,从其诞生之日其就遭受了大量的异议。

一方面,事业部门属于计划经济背景下的产物,从实质上而言与市场竞争是相背离的,事业部门的经营活动是非盈利的,二企业的经营活动是盈利性的,一般来说,印刷和出版社、医疗部门、教育部门等都属于事业部门,从而造成了机制上的管理失序。

(二)公证处的执业范围影响到服务。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公证工作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足首先,公证人员数量不够且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是目前公证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部分地区因为公证资源有限,导致办事效率低下;另外,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公证人员无法胜任复杂案件处理工作。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首先,加大对公证行业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其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公证行业,并给予他们更好的发展空间。

此外,在招聘环节要注重选拔有责任心、道德品质好、沟通能力强等综合素质过硬的人员。

二、公证服务的便民化需进一步加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公证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然而,现有的公证服务仍存在诸多不便之处。

首先,大部分公证机构的办事时间较短,无法满足市民全天候、高效率地办理业务的需求。

其次,预约系统普及率不高,导致前往公证机构需要排长队等待办理业务。

此外,表格填写和资料准备过于繁杂,给市民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解决上述问题,应该推动公证服务向线上移动化转变,并扩大营业时间。

通过建设统一的在线平台,市民可以方便地进行电子申请、在线支付等操作来完成公证业务。

同时,在线系统应考虑各种使用场景中可能出现问题,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以保障用户体验。

三、价值评估标准不明确在某些涉及财产和权益转让的公证服务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或评估标准不完善,容易导致争议和纠纷。

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应建立完善的价值评估标准和公证规范。

公证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权威性和公正性,并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公证人员对评估标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四、信息安全风险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信息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

在公证工作中,不当的信息处理和存储可能导致敏感数据泄露,并产生重大损失。

司法部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2.04.16•【文号】司发通[2002]41号•【施行日期】2002.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公证工作改革座谈会的精神,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法律服务业面临的新形势,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改革。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抓好公证工作改革。

改革的重点是尽快把现有行政体制的符合改制条件的公证处改为事业体制。

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事业法人。

公证工作改革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推进司法改革,有利于公证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对公证处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对公证人员的规范管理。

二、加大力度,落实和完善配套措施。

尽快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行政体制、事业体制和合作制公证处的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政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落实改制公证处的配套措施,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财税政策,妥善解决编制问题等。

落实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关于公证处已改制为事业法人的,公证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政策,公证收费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也不再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按规定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购领变更手续。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制公证处减免所得税的政策。

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公证服务是指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对涉及法律事实的行为、权利和意思表示作出确认并发出书面或者电子文书等所作证明的一项重要法律服务。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必须正视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确保其高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探讨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一、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1. 业务范围不清晰:目前,我国尚未完全明确公证机构能否开展包括电子合同、网络交易等在内的涉网事务的公证服务。

这导致了一部分互联网用户难以享受到规范化的线上公正机制,也限制了公正文件在网络环境下的普及。

2. 信息透明度不足:有些地区缺乏统一平台或渠道向民众提供相关信息,如公证费用标准、办理时间等。

由于缺乏准确详尽的信息,使得需求方在选择时无从知晓最佳途径和费用预算,增加了取得有效认可文件所需成本。

3. 办理效率不高:某些情况下,公证机构的办理速度较慢,从递交材料到完成公证程序需要耗费较长时间。

这给用户带来了不必要的等待和困扰,尤其是对于一些紧急场合下的办理需求。

4. 人员培训不足:一些地区的公证人员在专业技能、沟通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由于缺乏统一的职业规范和标准化培训体系,一些公证人员可能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影响了公证服务质量。

二、改进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证服务业务范围及行为准则的明确规定,特别是针对网络环境下的公正机制进行详细界定。

同时鼓励并推动相关部门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完善涉网事务公证的相关制度与平台。

2. 提供信息透明服务:政府可以建立统一平台或者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大众提供相关信息,并将其价格标准、办理流程以及权益保障措施等内容清晰明示。

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使民众全面了解公证服务并选择合适的渠道和方式。

3. 加快办理速度:公证部门应设立专窗,为紧急情况下的办理需求提供优先处理机制。

同时加大人员配备和技术投入,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办理效率,并推行在线预约系统等措施,以减少人力资源浪费和排队时间。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公证是指由司法机关进行的在案件诉讼、财产交易等方面对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将其作为证据予以保存的一项职能。

公证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各方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与变革,公证业务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当前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透明当前,公证词彙术语繁多,普通民众很难理解其中涵义,同时相关信息获取和流通渠道有限。

这导致了申请人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常常无法全面了解自己享有的权益以及需要承担的义务。

此外,几乎每个地区都设有不同的公证处和部门,使得各地间信息共享困难。

2.服务不规范由于行政监管空缺或不力,在某些地区和部门中出现了服务规范不统一、操作程序不规范等现象。

例如,在有些情况下,工作人员可能会漠视法律精神,在制造利益冲突或其他方面存在不当行为,来满足特殊利益群体的需求。

3.公证费用高昂目前,公证业务的收费标准各地存在巨大差异。

一些地区和公证处会以各种名义增加额外费用,并缺乏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这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影响了他们正常获得公证服务的能力。

二、改善公证业务的建议1.提升信息透明度为了增强公众对公证词语术语的理解,有必要通过提供简明扼要并易于理解的材料和宣传资料来普及相关知识。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该推动相关信息在各个渠道广泛传播,如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加强全社会对公证业务的认知。

2.规范服务流程通过制定统一而具体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册来规范不同地区或不同机关中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

同时, 应建立监督评价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从事公证活动人员进行考核与奖惩,并进一步推行数字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3.合理定价政府应该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并公开透明。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公证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和劳务成本。

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于不合理收费的情况能够及时纠正和解决。

4.加强行业监管为了加强对公证事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监控,有必要建立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并增强其执法力度。

公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公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公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公证机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更好地推动公证事业的发展,我们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以下是公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
首先,我们加强了公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通过完善公证法律法规,规范公证
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公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同时,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公证活动合法、规范进行。

其次,我们推动了公证服务的便民化和智能化发展。

通过建设电子公证平台,
实现了线上公证业务办理,提高了公证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同时,我们加强了公证信息的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公证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增强了公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再次,我们加大了公证服务的创新力度。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如区块链、
人工智能等,提升了公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同时,我们不断拓展公证服务的领域,推出了涉及民事、商事、行政等多个领域的公证服务项目,满足了社会各界的多样化需求。

最后,我们加强了公证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积极推动公证机构间的信息共
享和资源整合,加强了公证行业的协同发展。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证事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证服务。

总的来看,公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向好,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公证服务的现代化发展,不断提升公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为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我国公证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公证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我国公证制度改革的若干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公证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

公证是一种严肃认真的法律行为,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和证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在此,我想就我国公证制度的改革,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公证制度改革的背景公证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公正第三方的公证行为,可以保障合法权益,减少风险和纠纷。

随着我国经济的爆发式增长,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法律语境的变革,原有的公证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的需求。

为此,国家多次进行公证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尝试,旨在推进公证制度的现代化,增强公证行业的信誉和竞争力,提高公证质量和效率。

二、公证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1、公证制度标准化不高,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公证作为一种法律行为,需要高度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但是,在现实中,一些公证机构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导致公证行为存在问题。

例如,一些公证员的专业素质不够,缺乏经验和技能,无法确保公证行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公证制度信息化程度低,影响效率和效果公证制度信息化主要包括用电子证照取代纸质证照、用电子存单替代手写存单等,这可以提高公证质量和效率,省去一些不必要的繁琐程序。

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公证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导致一些重复劳动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

3、公证行业竞争激烈,但存在价格战等不规范现象公证行业像其他行业一样,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现象。

但是,在一些地区和机构,存在价格战、积存信用等不规范的竞争方式。

这不仅会影响公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会危及公证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让人们质疑公证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一些公证改革案例1、公证制度信息化的推进2019年,工信部下发了《电子存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证机构在公证存储文件时,应当采用电子存储,并遵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这标志着电子存证进入了我国的正式管理和规范化阶段。

2、公证制度标准化的推进2019年,全国公证机关协作办公平台上线,这是全国范围内的公证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平台。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证是法律活动中重要的一环,它通过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角色来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公证工作过程中,一些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有可能导致公证效力受到质疑或者对当事人权益产生潜在影响。

本文将探讨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法制建设方面存在问题1.缺乏统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公证制度下颁布的法规相对分散,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性强的法律体系。

这给公证工作带来了一定困惑,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上存在差异化现象。

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部分当事人对公证制度理解存在偏差。

2.政策解读与执行模糊在涉及复杂案情时,现行的公证制度下并无详尽明确操作指南,这给公证机构造成了操作困扰与压力。

尤其是针对新兴业务以及边界类案件,如虚拟财产公证、电子合同公证等,相关政策解读与执行存在模糊性,增加了工作的不确定性。

二、公证机构内部管理问题1.专业能力差异与素质层次低公证人员需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应用能力,但是现实中仍有一些公证人员尽管具备岗位资格但缺少实际工作经验或者较少培训。

这导致某些公证行为可能出现错误或误判,影响当事人权益。

2.效率低下及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许多公证机构还停留在传统办案模式上,流程繁琐、时间成本高。

而在数字时代发展下,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正在广泛运用于其他领域。

一些国家开始推进“在线公正”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办理效率。

而我国在这方面仍然相对滞后,缺乏整体规划。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1.重要通知发布渠道单一现行制度下重要通知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并且只是强调当事人需密切注意,这导致部分当事人对公告内容没有足够的了解。

鉴于现行社会宣传传播方式丰富多样化,公证工作可以考虑采用更加便捷与快速的渠道来发布各项通知。

2.信息安全保障不到位公正办案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并要求保密性。

然而,在一些地方尚未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机制,存在着数据泄露等风险。

公证体制改革方案

公证体制改革方案

公证体制改革方案1. 引言公证是一种特殊的司法行为,是国家授权的公证机关通过对事实进行确认并将其载入公证书中,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的活动。

公证体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工作,对于完善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国现行公证体制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司法发展的要求。

2. 现状分析2.1 公证体制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公证体制存在以下问题: - 管理体制过于繁杂,公证事务由多个不同部门负责,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 公证机构自身管理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 - 公证费用高昂,不透明,给市民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公证证据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容易引发争议和司法纠纷; - 公证数据的存储和保护不够安全可靠。

2.2 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公证体制改革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包括: - 简化公证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 - 提升公证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 降低公证费用,提供更加透明的收费标准; - 统一公证证据的认定标准,减少司法纠纷的发生; - 建立安全可靠的公证数据存储和保护机制。

3. 改革方案3.1 统一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公证管理体制,将原本由多个不同部门负责的公证事务整合到一个机构或部门中。

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多头管理导致的沟通协调困难,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还可以减少公证机构的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2 提升公证机构管理水平加强公证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公证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公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公证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3.3 降低公证费用通过市场化改革,建立公证费用的透明计价机制。

合理确定公证费用标准,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证费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公正、公平、公开的收费原则得到落实。

3.4 统一公证证据的认定标准制定和完善公证证据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提高公证证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当今社会,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活动,旨在保障各类合同和文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然而,公证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影响到公证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本文将探讨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公证行业缺乏统一规范与标准化当前,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开展的公证工作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

没有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化体系,导致了办理公证程序和效力认定标准各异,给人们带来了困惑和疑虑。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立即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证法律法规,明确各个环节操作流程与要求,并建立统一监管机构来协调各地域、部门以及具备独立咨询权与仲裁权限的专家组织,解决争议和纠纷。

只有通过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化操作流程,才能保障公正、透明和可信赖的公证服务。

二、技术手段落后制约了工作效率与安全性目前,许多地区的公证机构仍在使用传统的纸质文书、手动盖章等方式进行公证工作。

这种操作模式效率低下、容易产生错误,并且增加了篡改和伪造的风险。

对于这个问题,应当大力推进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

引入电子文书与数字签名技术,实现全程电子化处理,提高办理效率和数据安全性,减少因人为原因带来的错误和风险。

同时,应着重加强对数字签名技术的规范管理及合法有效性认定。

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信任危机一些公证机构存在服务态度不周、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给群众办理公证工作造成了困扰。

部分公证员缺乏专业知识与经验,在处理复杂案件时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制定相应政策措施确保公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素质和能力。

通过设置必要的资格考试或培训机制来提升专业人士水平,并建立监督机制评估服务质量。

另外,在社会上建立对不同公证机构的评价体系,让公证机构面对大众,接受舆论监督。

四、信息交流不畅给远程公证带来挑战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越来越多的公证需求涉及到跨地区、跨国界的合作。

然而,在当前情况下,各地公证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交流不便,协同工作困难。

公证体制改革的困难和建议

公证体制改革的困难和建议

公证体制改革的困难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公证体制改革的经验。

先说说在公证体制改革里遇到的困难吧。

我感觉这第一点难处就是观念上的转变太难了咱就说以前老一套公证做法,大家都习惯了,突然要改革,那很多公证处里的老伙计就不愿意啊。

打个比方,就像你一直习惯用诺基亚那种老式手机的按键,这时候突然给你个智能手机,让你全用新功能操作,好多人就觉得别扭。

像我之前工作的那个公证处,一说要引进新的公证办理流程和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有几个老资历的公证员就觉得没必要,还说以前不也这么办了多少年了,不也没出啥大岔子吗。

经费问题也是个大头的困难啊我觉得。

在改革过程中,方向是往自负盈亏,更市场化发展。

但是前期启动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怎么行呢?新的设备,新的软件,提升人员的培训,都需要钱。

比如说要引入电子签名和电子公证的系统,这可不像大家想的随便下个软件就行,购买版权维护啥的,都得掏钱。

再谈谈建议吧。

我觉得在观念转变这儿,真得从上到下慢慢渗透,领导们首先得坚定信心把新东西学透,然后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讲座和交流活动。

就像现在互联网公司搞的那些内部培训分享会似的。

而且要让大家看到改革后的好处,给点小奖励什么的。

比如谁最先熟练掌握新流程,就给一个小奖金或者荣誉证书。

哦对了还有经费问题的解决方案。

我感觉政府呢,可以适当给点扶持资金,就当投资啊。

等后面公证处走上正轨了再慢慢减少也可以啊另外,还可以寻求和企业合作,比如企业有大量的合同公证需求,可以让企业前期投入一小部分改善公证办公条件的资金,然后在后续的公证服务费用上给予些优惠,互利共赢嘛。

我也知道我说的这些建议有一定局限性,每个地区情况还不一样,但是总要有个开始,还得大家根据自身实际多摸索啊。

比如有的地方已经在尝试和高校合作,高校提供理论支持和新的理念,公证处提供实践场地,这也是一种思路嘛。

关于这方面还可以多看看别的国家和地区的公证体制改革文献资料,像欧洲一些国家的公证制度就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浅议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及建议

浅议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及建议

浅议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及建议作者:孙兵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07期摘要:2017年1月,司法部、中央编办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再次提到日程上来。

本文首先介绍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其次提出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公证;信息化;建设中图分类号:D92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0-0129-02一、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一)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可否认,经济发达地区公证机构的发展水平要高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省市级公证机构的发展水平要高于县级公证机构发展水平,归根结底这是由于经济差异和地区发展差异造成的。

并且就目前公证机构的现状看,大部分行政体制及一些全额拨款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集中在那些县一级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

目前看,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及小规模公证机构的改制已成为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瓶颈。

(二)人员编制复杂,结构参差不齐由于历史原因,现有行政和事业两种体制下公证机构的人员编制极其复杂。

有的公证机构人员中既有行政编制的,也有事业编制的;既有全额拨款编制的,也有自筹开支编制的。

有的公证机构虽然单位的体制改革已经完成,但人员编制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公证机构人员编制改革调整的相对滞后造成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受阻。

另外,公证机构人员结构不合理及公证员老龄化这一现象还大有存在,尤其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及小规模公证机构表现更为突出。

有的公证机构公证员与助理人员的比例严重失衡,有的公证机构公证员面临老龄化,公证员短缺现象严重。

(三)人财物管理方式上存在缺陷2000年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对公证机构的法人地位、财务管理、人事制度等方面作出了较明确的规定,但目前,公证机构人财物利益不清的现象还仍然很突出。

一方面,虽然司法部在积极推进公证机构改革,但人事、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改革政策,导致公证机构无法真正落实人财物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受多年来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律师改制以后对律师所人财物的放权,致使一些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不肯完全放开对公证机构的人财物管理权,导致一些公证机构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实际上在用人选人、经费管理、分配机制等方面没有落实真正的自主权。

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引言公证服务是指通过公证机关对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保管和证明的活动。

在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动下,公证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合法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公证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相应的改革和措施来提高其质量与效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问题分析1. 公证服务依然不够便利尽管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各行各业带来了更多便捷和高效的方式,但公证服务却没有充分利用这些技术手段来提升自身的便利性。

传统的线下办理公证需要到指定的办事处提交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去领取结果,缺乏灵活性。

特别是在人流密集、办事排队等现象较为严重的城市,在职工群众中影响较大。

2. 公正性有待加强公正是公证服务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偶有部分公证员出现违规操作情况或非专业行为。

在一些案件中,一些公证员与当事人关系过于亲密、不公正待遇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公证服务的公信力,给相关行政机关及司法机构造成了不良影响。

3. 信息安全问题亟待解决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益引起重视。

在公证服务中,个人身份和财产等敏感信息是必须经常涉及到的,但当前存在数据管理风险过高和存储方式落后等问题。

这给黑客攻击、非法利用、内部犯罪等带来了便利条件。

三、建议措施1. 推进在线办理应该积极推动线上公证服务的发展,借助互联网技术提升其便捷性和效率。

可通过开设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提供在线申请与查询功能,并将各项办理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同时,在城市中心区域设置自助终端机器,方便群众可以自行填写申请表格与提交材料。

2.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保障从业人员的素质是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的关键所在。

公证机关应当加大对公证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可包括法律知识、专业技能、服务意识等方面,并通过考核或定期评估来激发其动力。

3. 加强监管与惩戒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奖惩机制,以确保公证服务的公正性,对那些违反职业道德、滥用职权、侵害当事人利益等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

公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公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公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公证机构在维护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忽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就公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探讨。

一、管理规范性问题公证机构作为法律行政机关,应该具有相应的管理规范性。

然而,目前一些地区的公证机构在组织架构、内部章程等方面存在欠缺和不足。

例如,某些公证机构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一些公证机构编制员额过多,增加了行政成本。

二、审批程序复杂化在现实操作中,人们常常面临审批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等问题。

这主要归因于公证机构审批程序复杂化。

有时即使是简单明了的案件,在经历多次复查核验后才能完成公正认定。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满足办理条件。

三、信息透明度不高信息透明度是公证机构是一项重要指标,它关系到当事人的知情权。

但目前有些公证机构在信息发布和公示方面存在不足。

例如,一些重要文件和条款未公示,相关费用收费标准缺乏及时公开。

这种不透明的信息政策限制了民众对于公证工作的监督和参与。

四、服务质量不稳定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公证机构信誉度与形象建设,但现实中存在服务质量不稳定的问题。

部分公证员素质较低、业务水平欠缺等都导致了办案效率低下、错误判断等问题。

另外,由于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地域差异等原因,一些地区或者城市的公证服务相对好于其他地区。

五、安全风险考验随着技术进步,假冒伪造现象日益猖獗,给公正认定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部分黑客组织利用互联网漏洞攻击打击了一些公证机构,抢夺手续费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因此,保障数据安全仍然是公证机构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督察机制不完善公证机构的运行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管和督察,然而当前仍有一些地区的督察机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公证工作长期缺乏有效监管,导致违法顽瘴痼疾得不到及时整治。

此外,对公证机构人员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职务晋升缺乏更加严谨的评估标准。

公证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证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证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言:公正是维护社会秩序与法律权益的基础,而公证作为一种法律保障手段,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公证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从滥用权力、服务质量、技术更新等方面对公证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滥用权力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公证处出现了滥用权力的情况。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处理案件时偏袒某一方:在涉及经济利益较大或复杂纠纷案件中,一些公证员可能因受到利益干扰,而倾向于支持某一方当事人,导致不公平的处理结果。

2. 滥用合同审查权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对合同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公证员可能超出权限范围,对合同内容进行非法审核甚至修改,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滥用权力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 强化内部监管机制:公证处应建立规范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引导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同时,要建立投诉和申诉机制,鼓励当事人及时举报滥用权力现象。

2. 加强外部监督: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公证处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工作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质量是公证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指标之一。

然而,目前一些地区的公证处存在以下问题:1. 服务效率低下:在某些地区,由于管理混乱或工作流程未能及时优化等原因,办理公证业务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这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并影响到日常生活。

2. 服务态度差:个别公证员素质较低,在为当事人办理业务时态度冷漠、不耐烦甚至无视民众需求。

这种现象令人不满且违背了公证机关为民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

针对服务质量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 注重系统化管理:公证处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公证员还应接受相关培训,充实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

2. 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公证机关应加强组织文化建设,推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落地。

司法部关于贯彻《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若干意见

司法部关于贯彻《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若干意见

司法部关于贯彻《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0.09.04•【文号】司发通[2000]121号•【施行日期】2000.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关于贯彻《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若干意见(2000年9月4日司发通[200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二000年八月十日印发你们,并将于二000年十月一日实施。

《方案》是公证工作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公证暂行条例》的重要补充,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公证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以改革为龙头,在坚持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证明机构,公证人员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证明权,公证书的法律效力的前提下,解放思想,积极、稳妥地整体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促进公证事业的全面发展。

现就贯彻《方案》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公证工作改革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根据国务院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改革的要求,各司法厅(局)要建立公证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厅(局)长要亲自挂帅,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方案》及国务院批复中指明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对公证工作改革的认识,学好用好有关方针政策。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本地的公证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期间,队伍不散,业务不断,管理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

要采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做好《方案》的宣传工作,要让领导知道,有关部门了解,群众知晓,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公证工作改革。

二、贯彻落实的方法、步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尽快向本地党委、政府报告国务院批准的《方案》、我部的贯彻意见及本部门的工作设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改革。

公证处改革方案

公证处改革方案
六、结语
公证处改革是提升公证行业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公证处应积极响应改革号召,严格按照本方案部署,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改革,不断提高公证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3.试点实施阶段:在部分地区和公证处开展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改革方案。
4.全面推广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证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证处改革的社会认知度,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2)建立健全公证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公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证行业的良好秩序。
(3)加强公证行业自律,发挥公证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四、实施步骤
1.调研阶段:对现行公证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服务创新、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为改革提供依据。
2.方案制定阶段: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
二、目标
1.完善公证处体制机制,提高公证服务效能。
2.优化公证员队伍结构,提升公证员综合素质。
3.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拓展公证服务领域。
4.强化公证行业监管,规范公证行为。
三、具体措施
1.体制改革
(1)推进公证处体制改革,实现公证处独立法人地位,增强公证处的自主性和责任感。
(2)完善公证员选任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证员选拔机制,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实施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成立公证处改革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前期调研。

公证工作问题整改方案

公证工作问题整改方案

公证工作问题整改方案背景公证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实施者,拥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法律事务进行公证的权力。

公证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重视公证工作问题的整改和改进。

本文旨在提出公证工作问题整改方案,为公证工作的改进提供有力保障。

问题分析公证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业务流程不规范在公证业务流程中,规范的程序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部分公证机关在实际办公过程中,缺乏规范的流程管理,没有明确的流程标准和流程规范,导致工作流程混乱和不统一。

2. 员工配备不足公证机关的核心是人才,人才的配备是公证工作成功的关键。

然而,一些公证机关在人才配备方面受到各种原因的限制,只能以快速招聘为主,往往只是保证人员的数量,而不是保证人员质量。

3. 管理制度不健全公证工作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工作程序和规范员工行为。

但事实上,部分公证机关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并且没有明确的工作量指标和考核制度,导致公证工作的管理和执行缺乏有效性。

解决方案以下是公证工作的问题整改方案:1. 流程规范公证机关需要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规范和流程标准,明确工作程序和规范员工行为,以确保公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员工培训和提升公证机关需要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提升,加强关于公证法、公证业务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 管理制度健全公证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员工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量指标和考核制度等,以促进公证工作的高效执行和有效管理。

同时,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规范公证员工的职业行为,提高公证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4. 信息化建设公证机关需要将信息化与公证工作结合,开展电子公证工作。

这样有利于提高公证工作效率,降低误差率,提高公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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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公证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玉林市司法局廖腾琼根据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实施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目前公证体制的改革方向是将现有行政体制公证处改制为事业体制公证处。

那么,如何认识事业体制,事业体制将给公证事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如何适应事业体制,开展业务,都是一个应该进行思考的问题。

一、关于公证的事业体制问题(一)事业体制的定义。

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不管这个规定是否科学、准确。

但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凡是事业性质的组织,都是社会服务组织。

都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的规定。

(二)事业体制公证处的本质特征。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方案》规定:“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要尽快改为事业体制,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法人”的规定,事业体制的公证处应该是国家司法机关举办的,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公益性、非营利的社会服务组织。

《方案》第二十三条规定:“积极探索公证组织的新形式并做好试点工作的规定”。

这里的“新形式”不应仅仅理解为事业体制。

因为,从司法部已在全国开展的合作制和合伙制以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的规定,笔者认为,“公益性”、“非营利性”是事业体制公证处的本质特征,合伙或合作仅仅是试点,还不是改革的方向,而是应该积极进行探索的方式。

(三)事业体制公证处的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包括全额预算(全额拨款)、差额预算(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形式。

199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印发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要推进有条件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有偿服务,逐步向差额补贴过渡,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向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过渡”。

可见,中央的精神是事业单位应当走向自收自支,或自收自支基础上的企业化管理。

对那些不能完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同级财政还应当进行差额补贴,甚至全额拨款。

正因为如此,《方案》规定了比较灵活的经费管理模式,并没有规定事业体制公证处必须实行自收自支。

但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边远、贫困地区及近三年人均业务收入不足三万元的公证机构,可以暂时保持原行政体制不变”。

既然并没有排除全额拨款或差额补贴事业体制公证处存在的可能,那么,公证业务收入达不达得到三万元就不应成为改制为事业体制的前提条件。

换句话说,在改制过程中暂时保留部分行政体制有悸于改制的总体设想。

如果在过渡期,或在司法部实施意见给的宽限期还达不到这个条件,是否要长期部分“保持”行政性公证机构呢?按照有关机构改革的方向,公证机构已很难保持其行政机关的性质。

事实上,在机构改革中,有的公证机构已不列入行政机构之内,不存在行政机构的性质,但是,也没有改制为事业机构,而是在行政与事业或者中介组织的夹缝中艰难地运转着。

(四)事业体制公证处的分配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讲,分配上的灵活程度,是衡量改制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

《方案》指出:“实行经费全部自理的公证处可以实行效益工资”。

财政部有关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文件还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分配。

也就是说自收自支公证处的分配自主权比较灵活。

当然这种灵活必须是在依法建立的法人财产制度,建立公证处内部的发展基金,福利、奖励、风险责任赔偿等基金的基础上的灵活。

换句话说,必须是在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三者的前提下的灵活,而非分光吃光。

二、事业体制公证处的管理事业体制相对于行政体制,有行政机构不能比拟的生机与话力。

它可以推动公证处朝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介组织迈进,充分实现公证机构服务的职能作用,根据已进行改制公证处的实践经验,事业体制的管理模式上较之行政体制,有以下特点:(一)自主权扩大。

行政体制的公证处相当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个内设科室,对外无主体资格,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也就不能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

事业体制公证处,虽然在改制初期仍受制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但它毕竟是独立法人,能自主经营,自谋发展,独立承担责任。

这一点在落实主任负责制上体现得较为明显。

目前除人事权因人事制度改革的滞后,仍有障碍外,财权、物权都能得到比较充分的实现。

(二)普遍建立了竟争激励机制。

事业体制最明显的变化,是分配机制较灵活,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公证人员的办证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从而推动整个公证事业的发展。

从有关公证处改制后的办证收入和部分个人收入的增长上看就是一个例证。

由于有效激励机制的确立,分配档次的拉开,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公证人员的潜能也能得到较好的激发。

过去坐堂等证,盼着分配的情况已有了改变,公证员能积极主动去寻找证源,公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基本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三)发展意识增强。

“发展才是硬道理。

”公证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相比,其社会地位处于下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整体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缺乏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权威。

在事业体制下,这个差距将会明显缩小。

事业体制公证处与行政体制相比较,由于管理上的灵活,有利于资产的积累和实力的壮大,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这说明事业体制能有效地推动公证的发展。

(四)质量可得到提高。

质量问题是公证事业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人们担心最多的,就是改制后由于分配机制的刺激,公证员是否会一切向“钱”看,导致各种错假证的发生。

在这一点上,受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影响,在各种制度尚未完善的初始阶段,难免会有人产生这种意识和行为。

但由于事业体制逐步在用人方面有优胜劣汰的机制,以及相关的自律机制和行业惩戒制度等的确立,将对这种意识和行为产生严厉约束。

因此,事业体制下的公证质量意识不仅不会弱化,反而会进一步得到加强。

公证改制后,公证处内部竞争强烈,公证处与公证处之间,公证处与其他中介机构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内以及公证员与公证员内部之间的竞争,也将进一步激化。

这就要求公证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服务技能,当然也包括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素养。

另一方而也必将促进公证人员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增强。

三、事业体制公证处存在的问题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是一重大的系统工程,有关的配套性措施应当相应地出台。

《方案》规定得较原则,操作性较差。

就公证处改制后的有关情况看,有些问题必须进行解决,否则改革无法进一步深入开展。

(一)所有制问题未明确。

《方案》仅提出将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尽快改为事业体制,并没有明确规定改为何种所有制形式。

司法部的实施意见也没有这方面的限制性要求,而地方编制部门在法人登记时除了已批准的合作制公证处外,定性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但是,事业体制的所有制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应当允许改制的公证处在事业体制前提下,选择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从而实现事业体制的有效运作模式。

(二)缺乏相应财税政策。

事业体制公证处作为服务性行业,理应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方案》也指出:“对改制及新建的公证处的财税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但时至今日,这个“另行规定”也未能及时出台,使已改制的公证处无所适从。

有的公证处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有的仍然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外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这种管理随意性较大,加之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费负担,使改制后的公证处陷于极为困难的境地。

在有关部门制定公证财税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公证服好成本核算的独特性,制定出符合本行业实际的与其他中介服务行业相比,较为公平的税负。

并应考虑在改制的初期,给予公证行业一定的减免税的扶持。

此外,在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实施纳税人义务后,应当取消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费。

(三)未能理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监督关系。

改制后的公证处是独立事业法人,应具有完整的人、财、物的自主权,司法行政机关对事业体制公证处的管理应当是宏观管理和业务上的指导。

不应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模式。

但是,由于原有行政管理方式惯性以及各种利益上的关系,司法行政机关总是不愿放弃“实权”,甚至,有的行事业体制之名,仍然行使的行政管理的方式。

《方案》指出,要“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和公证员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公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目前,行业协会管理尚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业协会建设步伐不能与改革相适应,更无法适应市场化的要求。

(四)公证无法可依。

公证法的迟迟不能出台,公证行为的法律效力、公证的法律地位难以明确,公证权威也无法建立。

这直接影响到事业体制公证处的改革发展。

公证法是确保改制顺利、健康的关键,公证制度的进一步确立完善是公证事业发展的基础,应当制定公证行业具体的操作规范或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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