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秀珍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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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2•【字号】宁政办发[2007]208号•【施行日期】2007.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20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全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全区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强化基础,全面排查和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以排查治理我区重大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目标,以重大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实施及运营维护管理等为重点,坚持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排查对象和职责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公路交通设施。

工程上马后厅官落马

工程上马后厅官落马

工程上马后厅官落马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21年第1期文/顾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政(正厅级),在任石嘴山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委书记期间,非法敛财690万余元,被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据查,其落马与频频借工程捞金不无关系。

老总父子轮番“轰炸”,送钱理由五花八门宁夏永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公司”)是一家以经营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1997年,时任石嘴山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的王政到永生公司承包的煤矿检查工作,并因此结识永生公司老总牛强。

行业主管领导主动上门拜访,深谙经商之道的牛强自然不会轻易错过这个投靠、拉拢的机会。

当年底,牛强便趁热打铁,主动到王政家拜年,并送给王政5万元现金。

从因公造访结识到私下联络感情,两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便成了朋友。

逢年过节给王政拜年便成了牛强的例行公事,每次拜年,牛强父子都会给王政送钱,少则5万元,多则10万元……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牛强父子屡次登门以拜年名义向王政进贡,心里自然有自己的“小九九”。

果不其然,由于有了之前多次的“糖衣炮弹”作铺垫,牛强请托王政办事便显得毫不唐突。

2000年前后,王政担任大武口区委书记。

为承揽大武口区杏花村居民下田煤炭开采工程,牛强提出请王政帮忙,并在王政的关照下顺利拿下了这个工程。

为了感谢王政,牛强事后又送给王政30万元现金。

此后,双方间的联系更加密切,牛强为了“巩固”两人间的关系,只要一有机会,就会给王政送钱。

据其事后证实,2004年王政去香港学习前,其送给王政5万元现金;2005年在王政乔迁新居时,其送给王政5万元现金;2009年国庆节,两人一起去成都时,其送给王政3万元现金……除了以拜年拜节、出国考察等名义送钱外,牛强还会在王政遇到重要提升机会时送出好处费,帮助王政升职。

据牛强事后证实:2005年,宁夏广电总台总台长职位空缺,当时王政担任该总台副总台长。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宁政发[1997]115号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宁政发[1997]115号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宁政发〔1997〕115号1997年12月1日)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对1996年10月1日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决定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等97件规章废止,现予以公布。

废止规章目录1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宁政发〔1987〕109号(1987年11月7日发布)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业企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几项规定宁政发〔1981〕2号(1981年1月8日发布)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地震局等四个部门关于加强我区地震裂度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宁政发〔1986〕212号(1986年12月28日发布)4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外省、自治区、市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暂行优惠办法宁政发〔1987〕98号(1987年10月20日发布)5宁夏回族自治区承包经营企业厂长任期终结审计暂行办法6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宁政发〔1989〕76号(1989年6月19日发布)7宁夏回族自治区评选企业家和优秀厂长(经理)试行办法宁政发〔1988〕124号(1988年11月9日发布)8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细则宁政发〔1989〕40号(1989年3月29日发布)9宁夏回族自治区化肥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1988〕7号(1988年1月15日发布)1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制秤及质量单位改制的通告宁政发〔1986〕50号(1986年4月10日发布)11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宁政发〔1986〕96号(1986年7月24日发布)12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化管理规定宁政发〔1991〕115号(1991年12月25日发布)1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规定宁政发〔1988〕5号(1988年1月12日发布)1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高压电力线路的通告宁政发〔1985〕82号(1985年7月5日发布)15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暂行规定宁政发〔1988〕50号(1988年5月24日发布)16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企业试行股份制暂行规定宁政发〔1989〕34号(1989年3月28日发布)17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告宁政发〔1988〕27号(1988年2月27日发布)18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宁政发〔1990〕34号(1990年3月17日发布)19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宁政发〔1994〕68号(1994年6月15日发布)20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政管理办法21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收费实施办法宁政发〔1989〕90号(1989年8月18日发布)2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拖拉机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宁政发〔1984〕95号(1984年7月10日发布)2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1988〕94号(1988年8月22日发布)2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宁政发〔1994〕24号(1994年3月10日发布)25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宁政发〔1981〕143号(1981年10月13日发布)26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林木管护的通告宁政发〔1982〕64号(1982年5月14日发布)27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乱采滥挖甘草保护草原的紧急通告宁政发〔1993〕60号(1993年6月12日发布)28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1987〕67号(1987年8月15日发布)29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宁政发〔1988〕79号(1988年6月2日发布)30关于我区工业比较集中的县镇(旗)开征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宁政发〔1979〕85号(1979年4月10日发布)31关于国家支援宁南山区生产建设资金使用原则和管理办法的试行规定宁政发〔1980〕29号(1980年2月15日发布)3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补充通知宁政发〔1983〕18号(1983年2月23日发布)33宁夏回族自治区牲畜交易税施行细则宁政发〔1983〕37号(1983年3月26日发布)3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个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企业实行由批发部门代扣零售环节工商税的规定的通知宁政发〔1983〕131号(1983年10月31日发布)35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宁政发〔1985〕31号(1985年3月6日发布)36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实施细则宁政发〔1986〕105号(1986年8月18日发布)37宁夏回族自治区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发〔1986〕149号(1986年11月11日发布)38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经营营业税征收规定宁政发〔1991〕45号(1991年4月29日发布)39宁夏回族自治区协税护税组织管理规定宁政发〔1991〕50号(1991年5月8日发布)40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宁政发〔1991〕61号(1991年5月30日发布)41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关于解决城乡村民、居民、调解、治保委员会干部生活补助费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宁政发〔1983〕124号(1983年10月28日发布)4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原盐市场管理的通告宁政发〔1980〕117号(1980年8月6日发布)43宁夏回族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商业厅《关于小型国营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商办工业转为集体经营或租赁给经营者个人经营实施办法的报告》的通知宁政发〔1984〕152号(1984年10月26日发布)44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供销社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宁政发〔1987〕131号(1987年12月23日发布)45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的的实施办法宁政发〔1988〕136号(1988年12月10日发布)46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科研单位体制改革的暂行规定宁政发〔1984〕116号(1984年7月27日发布)47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宁政发〔1987〕71号(1987年8月28日发布)48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放活科研机构放宽科技人员政策的若干宁政发〔1987〕122号(1987年12月7日发布)49宁夏回族自治区放宽科技人员政策的若干补充规定宁政发〔1988〕22号(1988年2月22日发布)50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合同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1990〕11号(1990年1月31日发布)51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办法宁政发〔1987〕111号(1987年11月19日发布)5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医疗站管理办法宁政发〔1989〕121(1989年11月18日发布)5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办医和个体行医管理办法宁政发〔1992〕6号(1992年1月16日发布)54宁夏回族自治区录音录像制品管理细则宁政发〔1984〕124号(1984年8月29日发布)55关于城镇干部职工住宅超标准的处理办法宁政发〔1984〕26号(1984年2月21日发布)56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和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的通知宁政发〔1984〕102号(1984年7月26日发布)57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发〔1984〕131号(1984年9月14日发布)58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通知宁政发〔1986〕29号(1986年3月10日发布)59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宁政发〔1986〕130号(1986年9月26日发布)60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办法宁政发〔1991〕90号(1991年9月4日发布)61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监察办法宁政发〔1995〕74号(1995年8月24日发布)62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公司企业登记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整顿“公司”、“中心”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85〕99号(1985年7月27日发布)63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集市贸易管理细则宁政发〔1985〕101号(1985年7月28日发布)6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中心的补充规定宁政发〔1985〕145号(1985年10月24日发布)65宁夏回族自治区查处制造经销假冒劣质商品暂行规定宁政发〔1988〕74号(1988年6月30日发布)66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办集贸市场若干规定宁政发〔1992〕53号(1992年5月30日发布)67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法规监督检查规定宁政发〔1989〕45号(1989年3月31日发布)68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的通告宁政发〔1981〕149号(1981年10月19日发布)69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用枪支管理规定宁政发〔1993〕95号(1993年9月11日发布)70宁夏回族自治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暂行条例宁政发〔1985〕144号(1985年11月4日发布)7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转区计委、工业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矿山保有储量审批制度”(64)宁计字第044号(1964年2月21日发布)72批转自治区交通局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渡口征收过渡费施行办法(修正草案)的通知(65)宁交字第180号(1965年11月6日发布)73关于加强我区煤炭资源保护、严禁乱开小煤窑的通知宁发〔1974〕134号(1974年10月9日发布)74批转自治区文教局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宁发〔1978〕72号(1978年4月12日发布)75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的通知宁发〔1979〕116号(1979年6月11日发布)76通知(安置退伍义务兵伤残战士)宁发〔1979〕164号(1979年8月3日发布)77批转自治区商业局《关于兴办集体商业的报告》宁政发〔1980〕16号(1980年1月31日发布)78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宁政发〔1980〕43号(1980年3月6日发布)79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产保护奖惩办法宁政发〔1980〕69号(1980年5月7日发布)80宁夏回族自治区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发〔1980〕129号(1980年9月11日发布)81批转区商业局关于贯彻商业部颁发的《商业企业职工业务技术等级标准(饮食、服务部分)》授予技术职称意见的报告宁政发〔1980〕142号(1980年10月7日发布)8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有线广播线路安全的通告宁政发〔1981〕32号(1981年3月16日发布)83关于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宁政发〔1981〕52号(1981年4月12日发布)84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的规定宁政发〔1981〕104号(1981年7月23日发布)85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开门路,解决城镇就业有关问题的决定宁党发〔1982〕12号宁政发〔1982〕21号(1982年2月10日发布)86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烧油特别税的补充通知宁政发〔1982〕105号(1982年7月10日发布)87宁夏回族自治区执行《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宁政发〔1983〕46号(1983年4月11日发布)88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宁政发〔1983〕71号(1983年6月6日发布)89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宁政发〔1984〕113号(1984年8月15日发布)90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水产业的决定宁党发〔1985〕9号(1985年5月29日发布)91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暂行条例宁政发〔1985〕25号(1985年2月24日发布)9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荒地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发〔1985〕106号(1985年8月3日发布)93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试行稿)宁政发〔1985〕116号(1985年8月28日发布)9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宁政发〔1985〕135号(1985年10月7日发布)95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宁政发〔1985〕162号(1985年12月24日发布)96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城乡集体企业减免税收的暂行规定宁政发〔1986〕47号(1986年4月8日发布)97宁夏回族自治区拖拉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宁政发〔1986〕128号(1986年9月23日发布)——结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自治区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自治区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自治区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宁政发〔2016〕42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自治区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宁政发〔2016〕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引导和激励全区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全区质量水平提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7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港中旅(宁夏)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责任公司、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3家单位2015年自治区质量奖,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程汝珍、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刘利平、港中旅(宁夏)沙波头旅游景区有限责任公司王秀渼、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张金宏、金河乳业有限公司马晓霞、自治区农牧厅兽药饲料监察所史宁花、宁夏中航郑飞塞外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胡学文、自治区农牧厅农业勘查设计院潘庆华和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温永宏9名同志2015年自治区质量贡献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牢记责任,开拓进取,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勇攀质量高峰,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

各行各业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更多让消费者满意的品牌。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强化质量管理,健全质量标准,提升质量水平,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做出新的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4月2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宁政办发[2012]96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9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和调整以下议事协调机构。

现通知如下:一、调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正伟自治区主席副组长:姚爱兴自治区副主席成员:左军自治区政府秘书长沈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克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崔晓华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袁进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王永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郭虎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马力自治区民委主任田成江自治区监察厅厅长杜正彬自治区民政厅厅长王和山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学武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刘慧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吴洪相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赵永彪自治区农牧厅厅长杨玉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刘天锡自治区卫生厅厅长王俭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马云海自治区工商局局长梅廷彦自治区统计局局长董玲自治区扶贫办主任王永忠自治区农垦局局长刘卫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张杨强宁夏广电总台总台长刘德中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钊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李金英自治区妇联主席张慧自治区团委书记薛塞峰自治区食品药监局局长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王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调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齐同生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副组长:赵小平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机管局局长范宏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成员:康占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谢金山自治区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高贵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杨树森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郭建川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赵惠宁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郑忠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郑德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许学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陶雨芳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崔学光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胡仲秋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胡鑫德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梁纪籽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黎志毅自治区统计局副巡视员张军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肖延锋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赵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违规变更家庭成员民族成份,有多严重

违规变更家庭成员民族成份,有多严重

违规变更家庭成员民族成份,有多严重作者:来源:《新传奇》2022年第47期按照相关规定,一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

但一些人为了谋求特殊利益,打起破坏规矩、违规操作的主意。

在官员的“双开”通报中,便出现了“违规变更家庭成员民族成份”这一罕见表述。

近日,最高检官网披露了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胡东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的最新消息。

其中,“双开”通报中出现了“违规变更家庭成员民族成份”这一罕见表述。

同日被“双开”和公诉公开履历显示,胡东升生于1963年12月,长期在宁夏工作。

他于2001至2003年间任原中卫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之后任中宁县县长、县委书记。

2007年,他调任吴忠市,并于次年开始任吴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3年,他履新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于2016年任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今年3月,胡东升被查。

其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第一,胡东升同日被“双开”和公诉。

11月14日,胡东升案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也通报,胡东升被“双开”;第二,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胡东升利用担任中宁县县长、县委书记,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受贿,但不包括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这一职务。

违规变更民族成份,该担何责胡东升的“双开”通报显示,经查,胡东升政治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执纪违纪,知法犯法,执迷不悟,对家庭失管失教,德不配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纪违法后,不但不向组织主动报告说明问题,反而处心积虑与他人串供,形成攻守同盟,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无视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变更家庭成员民族成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正文:----------------------------------------------------------------------------------------------------------------------------------------------------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王学军、童刚、马彦荣、王自强、任勤代表: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卫、中宁黄河大桥收费站对中卫辖区内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和小轿车免收过桥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收费站设置为促进沿黄经济区发展,提高黄河大桥通行能力,进一步改善中宁、中卫交通条件,2012年,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交通运输厅分别贷款3.53亿元和2.52亿元对原中宁、中卫黄河大桥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2014年建成通车。

同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9线中宁黄河桥和省道202线中卫黄河桥以及国道109线石嘴山黄河公路大桥改扩建通车后设站收费的批复》(宁政函[2014]182号)批准,中宁、中卫黄河大桥改扩建后设站收费。

中宁、中卫黄河大桥收费站是按照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二、车辆通行费减免和优惠政策(一)国家和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对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减半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其他车辆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30•【字号】宁政办发〔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调整自治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一、成立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刘可为自治区副主席召集人:范锐君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时文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铁路护路办公室主任曹志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王平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局长杨伟军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林草局、国资委,宁夏气象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公安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王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力、谢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调整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组长:赵永清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副组长:房全忠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社科院、医保局,银川海关、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研究室、政府参事室、政府督查室,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启智主席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启智主席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启智主席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6•【字号】宁政发[2006]23号•【施行日期】2006.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启智主席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宁政发[2006]23号2006年1月2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马启智主席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马启智(2006年1月23日)今天,自治区政府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是讨论即将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当前的工作。

刚才,大家对《政府工作报告(稿)》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起草小组认真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

刚刚过去的2005年,我们胜利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从“十五”期间宁夏的发展来看,大家都感受到了很多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加快,总量不断扩大。

这 5年,我们保持了10.8%的速度,连续8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由“九五”末的268亿元增长到去年的600亿元,人均突破1200美元,这标志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是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财力明显增强。

去年财政总收入达到87亿元,同比增长3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7.7亿元,超收7.4亿元,为历年最大。

当然,从整体上讲,我们的日子好过了,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了。

手中的钱多了,就可以集中财力办一些大事,办一些过去想办而办不成的事。

农业上,安排支农资金 20.9亿元,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达到1.4亿元,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7000万元;工业上,安排挖潜改造资金3.3亿元,重点支持了一批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建设上,拨付政府信用贷款18亿元用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拨付 50年大庆重点项目8.7亿元;社会事业上,用于科技、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的支出增长均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增长,仅社会保障投入就达 10.6亿元;支持市县发展上,拨付财力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57.9亿元,投入1.5亿元用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了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1.查处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

对医师、药师、技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和注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查处以各种理由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各级公安部门配合)2.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

重点对社会办医院申办执业资格的相关人员资质进行一一- 1 -排查和倒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获取情况。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各级公安部门配合)3.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

对照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核准的诊疗范围,核查科室设置、药品设备配置、服务提供情况、诊疗记录、病案首页、药品耗材使用等情况,对超范围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各级公安部门配合)4.查处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行为。

重点查处以欺骗手段获得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各级公安部门配合)5.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

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排查,核对依法执业情况。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各级公安部门配合)6.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档案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证明文件逐一倒查,核对真实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政办明电发[2017]85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7.08.23【实施日期】2017.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7〕8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成立银川都市圈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张超超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副组长:刘可为自治区副主席成员:王小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范锐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许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赵旭辉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郭虎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妥永苍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陈春平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冯志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王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军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杨玉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许学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白耀华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何正荣自治区商务厅厅长阮教育自治区文化厅厅长马秀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任马金元自治区林业厅厅长徐晓平自治区旅游发展委主任李晓龙自治区规划办副主任曹凯龙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局局长王生屹宁夏通信管理局局长杨有贤银川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郁华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喜清江吴忠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湧宁东管委会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制定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4•【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号•【施行日期】2010.1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 11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二O-O年十一月四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件、宣布失效33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目录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目录一、决定废止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20件)(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号 1999年9月2日)(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宁政发(1995)29号1995年4月12日)(三)宁夏回族自治区违反劳动法规处罚办法(宁政发(1995)75号1995年8月24日)(四)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号1999年12月8日)(五)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划管理及边界争议处理办法(宁政发(1991)97号1991年 10月3日)(六)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办法(宁政(1992)49号1992年5月9日)(七)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号1999年12月28日)(八)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暂行规定(宁政发[1992]55号1992年6月4日)(九)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管理办法(宁政发(1995)110号1995年12月20 )(十)宁夏回族自治区牲畜口蹄疫防治办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5号2002年7月1日)(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诊疗管理办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1号2004年12月28日)(十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实行“一书、两证”制度的规定(宁政发(1991)96号1991年10月6日)(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宁政发[1998]20号1998年4月10日)(十四)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宁政发[1994] 64号1994年6月7日)(十五)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建立逐级上访制度的规定(宁政发[1995]12号1995年2月11日)(十六)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案件办理督查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1999年9月2日)(十七)宁夏回族自治区锅炉安装安全监察暂行规定(宁政发[1992] 101号1992年10月19日)(十八)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宁政发(1996)136号1996年12月26日)(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宁政发[1997]9号1997年1月 16日)(二十)宁夏回族自治区利用文物拍摄影视照片管理办法(宁政发[1997] 30号1997年 3月26日)二、宣布失效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33件)(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事故处理的补充规定(宁政发[1981] 70号1981年6月6日)(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制发和管理的规定 (宁政发(1993)69号1993年6月26日)(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宁政发(1991)65号1991年6月4日)(四)宁夏回族自治区拖拉机公路养路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宁政发(1998)19号1998年3月30日)(五)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宁政发[1986]126号 1986年9月23日)(六)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宁政发(1995)19号1995年2月27 )(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办法(宁政发[1996]7号 1996年1月19日)(八)宁夏回族自治区扫除文盲工作实施办法(宁政发[1989] 4号1989年1月18日)(九)宁夏回族自治区造纸、亚麻原料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政发[1989]17号 1989年2月15日)(十)宁夏回族自治区依靠群众合作兴修农村水利的若干规定(宁政发[1989]72号 1989年6月2日)(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规定(宁政发[1990] 91号1990年9月 6日)(十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宁政发(1990)114号1990年12月8日)(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1990)35号1990年3月17日)(十四)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宁政发(1997) 133号1997年 12月31日)(十五)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式给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宁政发[1990] 122号1990年12月24日)(十六)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监测分级管理办法(宁政发[1994] 52号1994年5月3日)(十七)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实施办法 (宁政发[1991]36号1991年4月1日)(十八)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宁政发[1991] 91号1991年9月 14日)(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宁政发[1984]127号1984年9月1日)(二十)宁夏回族自治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9号2002年 8月15日)(二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2004年12月28日)(二十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政发[1997]5号1997年 1月10日)(二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宁政发[1992]45号 1992年5月4日)(二十四)宁夏回族自治区有线电视管理规定(宁政发(1994) 85号1994年8月8日)(二十五)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规定(宁政发(1996)130号1996年12月9日)(--十六)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宁政发(1996)53号1996年4月8日)(二十七)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特快专递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9号2002年1月4日)(二十八)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安全监察暂行规定(宁政发[1988]42号1988年4月21日)(二十九)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的暂行规定(宁政发(1988)53号1988年5月28日)(三十)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暂行规定(宁政发(1988)72号 1988年6月26日)(三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实施细则(宁政发(1989)51号1989年4月8日)(三十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宁政发(1993)10号1993年2月4日)(三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1991)51号1991年5月8日)。

宁夏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宁夏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宁夏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马秀珍致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七
届理事会副会长田丰年作工作报告刘奇杰秘书长主持会议2019年12月1日,宁夏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
大会在银川悦海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参加大会的有
来自宁夏医学会各会员单位及专科分会的会议代
表、各兄弟学(协)会的代表、嘉宾、部分七届理
事会的老领导等近400人。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马
秀珍出席会议并讲话,宁夏科协党组书记、主席陈
红缨出席并致辞。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晨阳
宣读了中华医学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贺信及祝贺
单位名单。

大会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党组书记、七届理事会副会长田丰年代表宁夏医学
会第七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等,审议并通过了
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宁夏医学会章程和七届理事
会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产生了宁夏医学会第八届 理事会、监事会。

在宁夏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
理事会上,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
书长,田丰年当选为宁夏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
姜怡邓、金群华、吕金捍、马晓飞、马瑞霞、田炜
宁、罗向红、陶立、雍春华、郭旭东、郭龙、刘奇杰
当选为副会长,刘奇杰当选为秘书长。

在宁夏医学会
八届一次监事会上,王峰当选为监事长。

大会会场
理事会合影。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01•【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4号•【施行日期】2002.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4号)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予以公布。

自治区主席马启智二00二年七月一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截止2000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

对已清理完毕的第二批政府规章,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以及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所代替的15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1件政府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三、对已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的1件政府规章,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三)。

附件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5件)附件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目录(11件)附件三已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件)附件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5件)┌──┬───────────┬──────────┬───────────────────────┐│序号│规章名称│发布机关及日期│说明│├──┼───────────┼──────────┼───────────────────────┤│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宁政发[1986]17号│ 已被国务院令2001第321号│││ 政府关于制定法规性│1986年2月23日│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22号│││ 文件的若干规定││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代替│├──┼───────────┼──────────┼───────────────────────┤│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优良│宁政发[1987]57号│ 根据1997年12月29日宁政发[1997]129号│││ 品种家畜家禽管理办│1987年7月22日│ 修正已被自治区政府令第38号《宁夏回族自│││ 法││ 治区实施<种畜禽管理条例>办法》代替│├──┼───────────┼──────────┼───────────────────────┤│ 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宁政发[1988]60号│ 已被宁政发[1995]115号《宁夏回族自治│││ 政府关于尊重少数民│1988年6月6日│ 区清真食品管理暂行规定》代替│││ 族风俗习惯的规定│││├──┼───────────┼──────────┼───────────────────────┤│ 4│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宁政发[1989]101号│ 已被2001年11月8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设计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9月13日│ 常务委员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代替│├──┼───────────┼──────────┼───────────────────────┤│ 5│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宁政发[1991]89号│ 已被1999年4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 负担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9月10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代替│├──┼───────────┼──────────┼───────────────────────┤│ 6│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宁政发[1991]95号│ 已被1987年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 石开采保护办法│1991年9月20日│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 8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 源管理条例》代替│├──┼───────────┼──────────┼───────────────────────┤│ 7│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宁政发[1991]110号│ 已被2001年3月1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宁政办│││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1991年11月29日│ 发[2001]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管理办│││││ 法》代替│├──┼───────────┼──────────┼───────────────────────┤│ 8│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货│宁政发[1992]18号│ 已被1997年3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物运输搬运装卸业管理│1992年2月24日│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办法│根据1997年12月29日│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代替││││宁政发[1997]129号│││││修正││├──┼───────────┼──────────┼───────────────────────┤│ 9│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宁政发[1992]59号│ 已被2000年11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1992年6月17日│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根据1997年12月29日│ 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代替││││宁政发[1997]129号│││││修正││├──┼───────────┼──────────┼───────────────────────┤│ 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1992]104号│ 已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的│││关于引进技术和引进人才│1992年10月24日│ 若干规定》[宁党办[2001]20号]代替│││的优惠办法│││├──┼───────────┼──────────┼───────────────────────┤│ 1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1992]104号│ 已被1998年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关于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工│1992年10月24日│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作的规定││ 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代替│├──┼───────────┼──────────┼───────────────────────┤│ 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外派│宁政发[1992]121号│ 已被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交部、公安部2002│││持因私普通护照劳务人员│1992年12月16日│ 年第2号令《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代替│││出国审批的暂行办法│││├──┼───────────┼──────────┼───────────────────────┤│ 13 │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宁政发[1994]97号│根据1998年9月27日宁政发[1998]73号修正已被19│││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4年8月30日│98年8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8年9月22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号令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代替││││││├──┼───────────┼──────────┼───────────────────────┤│ 14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商投资│1994年12月23日│ 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 企业用地管理办法│宁政发[1994]138号│ 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根据1997年12月29日│[200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宁政发[1997]129号│ 相抵触││││修正││├──┼───────────┼──────────┼───────────────────────┤│ 15 │ 宁夏回族自治区良种鸡│宁政发[1995]109号│ 已被自治区政府令第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管理办法│1995年12月20日│<种畜禽管理条例>办法》代替│└──┴───────────┴──────────┴───────────────────────┘ 附件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目录(11件)┌──┬───────────────────┬──────────┬───────────┐│序号│规章名称│ 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区电镀、│宁政发[1983]110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 热处理、铸造、锻造等工艺专业化厂、点│1983年9月7日│自然失效│││试行颁发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宁政办发[1988]69号│已有新的政府规则││││1988年6月3日││├──┼───────────────────┼──────────┼───────────┤│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宁政发[1988]95号│行政主体已消失│││ 企业设备管理实施办法│1988年8月23日││├──┼───────────────────┼──────────┼───────────┤│ 4│ 宁夏回族自治区征收专项控制商品附│宁政发[1988]132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 加费的暂行规定│1988年12月1日│自然失效│├──┼───────────────────┼──────────┼───────────┤│ 5│ 宁夏回族自治区拍卖国有小企业实施办法│宁政发[1989]41号│行政主体已消失││││1989年3月29日││├──┼───────────────────┼──────────┼───────────┤│ 6│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土地有偿承包费│宁政发[1990]33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 征收、管理、使用暂行办法│1990年3月12日│自然失效│├──┼───────────────────┼──────────┼───────────┤│ 7│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通信设备报废、│宁政发[1990]99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 丢失的处理办法│1990年10月19日│自然失效│├──┼───────────────────┼──────────┼───────────┤│ 8│ 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宁政发[1991]113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1991年12月9日│自然失效│├──┼───────────────────┼──────────┼───────────┤│ 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宁政发[1992]104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 科技人员政策的若干规定│1992年10月24日│自然失效│├──┼───────────────────┼──────────┼───────────┤│ 1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宁政发[1994]83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1994年8月8日│自然失效│├──┼───────────────────┼──────────┼───────────┤│ 1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屠宰税征收办法│宁政发[1998]48号│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 ││││1998年7月6日│自然失效│└──┴───────────────────┴──────────┴───────────┘附件三:已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件)┌──┬────────────┬──────────┬──────────────────┐│序号│规章名称│发布机关及日期│说明│├──┼────────────┼──────────┼──────────────────┤│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鼓励│宁政发[1990]93号│2001年3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外商投资的规定│1990年9月17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外商投资规定》│││││ (宁政发[2001]30号)规定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8.14•【字号】宁人社字〔2018〕137号•【施行日期】2018.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宁人社字〔2018〕137号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关于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建议”是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秀珍领办、自治区政协督办的重点提案,此件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卫计、民政、扶贫、残联、物价等部门协办,经协商,现答复如下:一、制定方案,合力抓好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千家万户医疗费用的保障和报销,与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

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涉及到居民医保参保扩面、筹资缴费、待遇支付三大环节及推进分级诊疗、建立商业补充保险等体系建设层面,针对性强,内容广泛,涉及面广。

为了办好提案,我厅制定印发了《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暨部门分工办理方案的函》(宁人社函〔2018〕408号),成立由我厅王少林厅长任组长,财政、卫计、民政、扶贫、物价、残联、社保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处长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部门分工和提案办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办理责任,凝聚合力抓好办理。

二、深入调研,协商抓好办理针对提案所涉及的医保筹资、分级诊疗、支付方式改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互联网+社保等5个方面的问题,我厅与自治区社保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到全区五市开展了相关工作调研。

6月8日,邀请自治区财政、民政、卫计、扶贫、物价、残联等部门及提案人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进行座谈,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殷燕萍处长介绍了提案提出的背景和主要意图,我厅介绍了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各分办部门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对提案所提5个方面的具体问题由人社、财政、卫计、民政、物价、扶贫、残联等7个部门协同办理,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办任务,确保了提案办理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29•【字号】宁政办发〔2018〕106号•【施行日期】2018.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0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调整和撤销自治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一、成立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和山自治区副主席副组长:薛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秋玲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成员:单旭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郭坤宇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郭建川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冯自保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冬梅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张宏伟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文建国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副主任李锦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钱秀梅银川市副市长杨淑丽石嘴山市副市长张志刚吴忠市副市长朴凤兰固原市副市长张隽华中卫市副市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协调、统筹推进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李秋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将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调整为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王和山自治区副主席副组长:薛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波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成员:王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万虎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刘守保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陈淑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粟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杨洪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蒋文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麦山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赖伟利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陈建华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周万佩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陈淑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及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及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及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宁政发[2014]45号•【施行日期】201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及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宁政发〔2014〕4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宁党发〔2013〕66号)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一、废止25件规范性文件。

二、宣布失效22件规范性文件。

三、修改10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5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3年6月6日宁政发〔2003〕61号公布)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决定(2003年6月23日宁政发〔2003〕68号公布)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的决定(2003年9月26日宁政发〔2003〕92号公布)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奖励办法》的通知(2004年12月31日宁政发〔2004〕137号公布)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05年10月14日宁政发〔2005〕110号公布)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8月6日宁政发〔2007〕110号公布)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2009年2月23日宁政发〔2009〕29号公布)八、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2009年4月30日宁政发〔2009〕59号公布)九、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力促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2009年4月27日宁政发〔2009〕62号公布)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2009年8月18日宁政发〔2009〕91号公布)十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年9月23日宁政发〔2009〕99号公布)十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2010年4月3日宁政发〔2010〕57号公布)十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年4月28日宁政发〔2010〕72号公布)十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津贴制度的通知(2010年5月24日宁政发〔2010〕87号公布)十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建设项目配置煤炭资源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9月2日宁政发〔2012〕125号公布)十六、宁夏回族自治区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办法(2012年12月18日宁政发〔2012〕173号公布)十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度》的通知(2001年3月5日宁政办发〔2001〕33号公布)十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具有军民通用技术的青年入伍优待及退伍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2004年8月19日宁政办发〔2004〕177号公布)十九、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资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和委托理财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7月4日宁政办发〔2005〕137号公布)二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支持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2009年3月5日宁政办发〔2009〕46号公布)二十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五优一新”产业集群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3月5日宁政办发〔2009〕47号公布)二十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我区农村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2009年4月8日宁政办发〔2009〕66号公布)二十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10月13日宁政办发〔2009〕227号公布)二十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产品境外销售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年5月24日宁政办发〔2010〕81号公布)二十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社区蔬菜直销网络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2011年3月19日宁政办发〔2011〕48号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1年5月30日宁政发〔2001〕54号公布)二、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6年3月28日宁政发〔2006〕47号公布)三、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全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5月24日宁政发〔2006〕64号公布)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化解乡镇债务的若干意见(2006年6月15日宁政发〔2006〕74号公布)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7月26日宁政发〔2006〕94号公布)六、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经委关于加快推进电石铁合金焦炭水泥行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2006年10月23日宁政发〔2006〕128号公布)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6年12月6日宁政发〔2006〕151号公布)八、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2006年12月15日宁政发〔2006〕159号公布)九、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20日宁政发〔2006〕163号公布)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年12月30日宁政发〔2006〕169号公布)十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2007年6月27日宁政发〔2007〕93号公布)十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黄河标准化堤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29日宁政发〔2009〕61号公布)十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09年7月24日宁政发〔2009〕87号公布)十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11年5月30日宁政发〔2011〕80号公布)十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计委、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通知(2001年9月30日宁政办发〔2001〕179号公布)十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我区通信建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2001年10月26日宁政办发〔2001〕181号公布)十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2006年3月7日宁政办发〔2006〕37号公布)十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8月14日宁政办发〔2006〕139号公布)十九、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化解乡镇债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化解乡镇债务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1月13日宁政办发〔2007〕6号公布)二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关于加快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设施养殖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09年7月3日宁政办发〔2009〕165号公布)二十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科技支撑新能源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年1月8日宁政办发〔2010〕4号公布)二十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年3月20日宁政办发〔2013〕32号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一、删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5〕111号)第五部分“规范市场秩序,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的整体内容。

在全区推广建立“免费防病、省钱看病”的服务模式

在全区推广建立“免费防病、省钱看病”的服务模式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扎实推动下,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重要发展。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卫生资源短缺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与此同时,医疗卫生领域仍然存在个人现金付费太高、个人筹资负担过重、卫生费用增长过快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

如何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改革目标,就显得更加迫切、紧要。

在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中,政协委员纷纷建议,通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解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不足与基础设施薄弱等方法,让卫生资源布局适度向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倾斜。

政协委员、宁夏卫生厅副厅长马秀珍在分组讨论会上提出了在全区推广建立“免费防病、省钱看病”服务模式,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这一提议引起会场内的激烈讨论,会后,马秀珍接受采访,并对这一议题作了进一步阐释。

针对目前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现状,马秀珍分析道:“我区经济欠发达、财力有限的客观实际,决定了个人高负担、费用高增长的医疗卫生发展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但在全区推广建立﹃免费防病、省钱看病﹄的服务模式撰文/李靖摄影/李靖马瑞王鹏政协委员、宁夏卫生厅副厅长马秀珍26All Rights Reserved.是,宁夏只有625万人口,应该率先在全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改革目标,包括在‘十二五’期间把个人的卫生费用自付比例降到30%以下。

为此,必须加快转变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式,探索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的迫切愿望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据了解,2009年,我区与美国哈佛大学合作,在盐池县、海原县实施以改革支付制度为切入点的“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的医改试点项目,实行大小病同保,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同时提供,取得明显的成效,尤其是患者的自付比例大幅度降低。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张宝文考察“塞外香”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张宝文考察“塞外香”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于10月26日到宁夏中航郑飞塞外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考察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云刚、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自治区农牧厅厅长张柱、吴忠市市长白尚成和青铜峡市市长冀晓翀等领导陪同视察。

宁夏中航郑飞塞外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学文向张宝文详细汇报了公司生产经营、高端农业订单和优质粮食收购以及清真食品产业园建设情况。

胡学文在汇报中说,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率先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依托黄河金岸得天独厚、异常优越、不可复制的地利资源,倾心竭力打造中国高端大米生产基地,“塞外香”为宁夏著名品牌,是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第一米”已经从这里走向世界。

园区内,车水马龙踊跃售粮的场面引起了张宝文的浓厚兴趣,他不失时机向围拢而来的农民询问相关情况。

胡学文向他介绍了塞外香首创“订单农业”和“粮食银行”的运行情况。

张宝文对塞外香公司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搞优质高效品牌化创新发展,起到引领全区乃至全国特色农业示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夯实基础,依托黄河金岸有利条件,打造中国第一米品牌,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张宝文指出,宁夏具有丰富的光、热资源,独特的物种资源,农牧业综合开发潜力巨大,希望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发展步伐,把“产品特、产业精”的优势进一步做大,推动宁夏特色优势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

张宝文说,宁夏虽然是农业小省区,但是分布着得天独厚的农业后备资源,是优质粮食、牛羊肉的最佳产区之一,这些都是宁夏农业发展的优势所在。

近年来,优势粮食、清真牛羊肉等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农产品特色鲜明、质量优良,在国内外享有盛名。

张宝文表示,塞外香公司发展的许多经验值得推广。

他还结合塞外香实际,对发展清真食品提出了建议。

胡学文表示,将以此次调研视察为契机,紧紧围绕“三农”做文章,进一步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尽快实现使塞外香成为中国最大的清真食品生产基地和宁夏最大的、最具特色的优质粮食生产加工集散地以及面向世界出口清真食品基地的目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秀岚同志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秀岚同志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秀岚同志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
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3.12.27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大机关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秀岚同志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
决定
(2013年1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杜秀岚同志辞去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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