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奖励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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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学生行为习惯培养中如何进行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的智慧

1.奖励态度和具体行为

奖励的运用应该适度,应该用在一些具体的行为上。

2.奖励不可太滥

避免奖惩的饱足状态

斯金纳的不定期强化的原理与策略

最佳境界就是没有奖励。

3.程度要相称,刺激物应恰当

奖励条件高了,学生做不到,失去争取的信心,奖励也就没有意义。奖励条件太容易,学

生轻而易举得到,兴趣就不高了,奖励也不能持久。

4.一诺千金

5.奖励要及时

越早施行,效果越佳,激励作用越大

6.运用鼓励性表扬

积极性奖励与控制性奖励。

积极的奖励让学生感到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并受到鼓励继续为做出道德行为而努力。

而控制性奖励是成人用来控制学生的。控制性奖励的效果是学生的自尊得到暂时的满足,实际上是成人以一种外在的赞许对学生本身进行的心理控制。另外,控制性奖励并没有说明怎样做才是“好孩子”或“最好的学生”。这种表扬注重的

是对学生自身的评价而不是对其行为的原因的评价。因此,控制性表扬存在一种危险,即它把学生从事某种行为的发自内在评价的欲望转向了一种对受到社会评价的自我倾向的关注。

(二)惩罚的艺术

惩罚是把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 , 惩罚的艺术,避免糟糕的惩罚

1.惩罚具体的行为,尊重学生人格重

要原则是“重责其事,轻责其人”

突出学生对自己违纪行为的自我体验、自我感悟、自我内化,真正让学生做自己的主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外在的惩罚。

区分心理问题与品德问题。

区分过错行为和糟糕结果,惩罚只能用于前者而非后者。

划清故意行为与无意非故意过错行为的界线。

充分认清“行为”与“品行”的差异,“特点”与“缺点”的区别,分清偶犯与惯犯,做

到有情有理。

2.避免在公共场所和众人面前惩罚学生古人云:

“扬善于公堂,规过于私室。”保护隐私

3.惩罚要及时

惩罚的效果部分来自条件反射,而条件反射在有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刺激的间隔时间越短则

效果越好

4.教师情绪不良时,不要惩罚学生避

免恶劣的情绪转嫁到学生身上

5.最忌讳讽刺挖苦

案例 : 毁灭性的惩罚

《中国教育报》在 2003 年 7 月 8 日报道有关《师德启示录》的讨论中,有一个老教师张

允公写了一篇文章《一篇作文打倒一个学生》,发自内心地、痛苦地写出了自己因为“无知”致使一个学生处境不利直至退学的例子。

那是 34 年前的事。我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小学当民办教师,教四年级语文。有一天上讲评作文课,我先暗示学生,要有好戏看了。接着便开始读一个学生的作文。“题目:《赶集》。”我略作停顿,以便蓄势,继而朗读,“腊月二十六,我赶范家集,褂子口袋里有三毛钱,我用手捂着口袋,兴高采烈地走在大街上。

到了小东河,小东河里的水波浪滔天,我垫上几块小石头,浩浩荡荡地过了

河,, ”。我在“波浪滔天”、“浩浩荡荡”几处提高声调,放慢语速,以求达

到最佳的调侃效果。全班早就笑得前仰后合,我不时地瞥一眼某生,他的头几乎低到桌子底下。我不依不饶地念着,念完后走到他面前,“啪”的把作文本摔在他桌子上,什么也没说,一切都在这一摔里了。同学们疯狂地喊着、笑着、笑这个平时就常被男生嘲笑的对象。此后几天,几乎全校所有的学生(还有老师)见了他就喊“小东河里的水波浪滔天”,几天后,他没有来学校,一天没来,两天没来,一个星期没来,一个月没来 ,, 后来再也没来,听说在生产队放猪。

可以说这位老师的讽刺挖苦毁灭了这个学生的一生。

6.惩罚以后要和学生沟通

说明理由,增强教育的指向性解

释惩罚的原因

选择合适的行为方式

反馈性原则,指明“出路”不含糊

在否定一个错误行为后,一定要指出应该怎么做;还应了解学生被惩罚后的表现,一旦有改进的行为,就马上予以肯定

7.惩罚切莫唠叨,就事论事莫牵连一事一

议,就事论事,切勿搞牵连、翻陈账

8.要依照规则进行惩罚

旗帜鲜明 , 不能随心所欲

9.批评与惩罚应该适度

适度性原则。奖惩要与行为结果相称。

奖惩的程度是很重要的,过轻,失去奖惩的意义,无效;轻描淡写

过重,近于残酷专制,带来相反的结果,产生仇恨、蔑视、欺骗、对抗和攻击性,所以程度要相称。小题大做

过于严厉的惩罚往往容易引起学生的对抗情绪,引起受罚者的回避、不听从行为 , 甚至引发高度焦虑 , 因而抑制其学习兴趣 , 削弱其对不良行为的控制力。

失去对惩罚应有的敏感性,对各种惩罚“习惯成自然”而麻木,甚至引发了学生的逆反心

10.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对学生给予身体上感到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是我国现行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禁止体罚,而且对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规定。因此,体罚虽然是惩罚,但体罚是违法的,不仅不应当提倡,而且应该绝对禁止。

无论在家庭还是在学校,体罚是很普遍的。在 500 名被调查的 6 岁~12 岁儿童中,

有67%经常受父母打骂,某城市已经判决的 4155 名犯罪青少年中,家庭以打骂为主作为教

育方式、手段的占 34.5%。

体罚为什么不好?

(1)体罚将学生的注意力引向外部,不利于反思问题本身;

(2)体罚使学生认为自己为错误付出了代价,有“了账”的感觉;

(3)体罚成为一种宣泄,减轻了思想压力;

(4)体罚给学生做出了倚强凌弱的暴力示范。

有调查显示,在谈到少年儿童在学校中最怕什么时, 30.8%的学生最怕老师批评和体罚, 29.5%的学生最怕被人瞧不起, 19.4%的学生怕考试, 11.3%的学生怕被同学欺负。而经常被老师罚站、罚跑、放学后被罚留校、被老师讽刺、

挖苦、责骂、不让进教室听课、罚抄作文或作业多遍、被老师打等的学生的总数占学生的

17.1%,偶然有此类经历的学生占 24.1%。

11.惩罚方式方法要适当

方法手段本身的教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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