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背景和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是基础工程中的重要一环,对整个工程的稳定性和可行性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为了确保土石方明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二、监理团队与职责分工1.监理团队由工程监理师、工程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组成。
2.工程监理师负责项目的整体监管和决策,负责审查并批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变更方案。
3.工程技术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同时记录天气情况、土石方开挖情况和工程质量问题。
4.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施工工艺和质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a.确认施工图纸和方案,审查各种设计文件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b.检查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如施工道路、紧急撤离通道等。
c.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准备工作,如材料配送和机械设备的就位等。
2.施工过程监控a.监控土石方明挖的开挖深度、边坡坡度和边坡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b.检查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爆破区域的封闭和警示标志的设置等。
c.实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如土方挖掘量、稳定性评估数据等。
3.工程质量控制a.抽查土石方明挖的质量,检测挖方坑底平整度和边坡坡度等。
b.对施工单位的采样和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c.审查土石方明挖的质量整改措施和方案,提出改进建议。
4.工程安全监督a.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b.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周边围挡、警示标志和人员防护设备等。
c.审查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和紧急救援等。
四、监理报告和验收1.监理团队应每周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记录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
2.在土石方明挖完成后,进行工程验收,检查土石方明挖工程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引言
土方开挖工程是建筑和土木工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
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理工作。
本文
将介绍土方开挖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目标
1. 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确保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进度合理。
3. 监督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执行。
4. 监督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
三、监理职责
1. 协助设计师制定土方开挖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方案。
2.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场地的准备
和土方开挖设备的检查。
3. 监督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弃土和清理工作。
4.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土方开挖机械的操作情况,确保其符合操作规范并保持良好状态。
5. 监督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包括现场安全措施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6. 检查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质量,包括土方开挖的平整度、边坡的稳定性和土方开挖的尺寸偏差等。
7. 及时报告土方开挖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8. 协助验收土方开挖工程的成果,包括验收土方开挖质量和记录。
四、监理程序
1.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前的准备
- 检查施工场地的准备情况,确保施工场地平整且具备施工条件。
- 检查土方开挖设备的完好情况,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确保其符合要求并能正常运行。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3篇)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是为了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开挖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土方开挖监理细则草案,供参考。
一、总则1. 监理细则的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理,包括道路、地下管线、基坑、堡块等各类土方开挖工程。
2. 监理细则的目的:确保土方开挖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设计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人员的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熟悉土方开挖工程的各项施工规范和要求。
2. 监理人员应了解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和运营管理情况,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3.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得接受与工程监理有利益关系的礼物或贿赂。
三、监理工作范围1. 施工前的监理工作:(1)审核和评审设计文件,包括开挖方案、支护结构等。
(2)组织召开开工前会议,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3)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场地勘察和现场标志,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2. 施工中的监理工作:(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
(2)检查土方开挖施工的质量,包括土方的坡度和坡度控制、挖方量的准确性等。
(3)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的保护和移位,确保施工过程中不破坏现有管线。
(4)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支护工程,保证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3. 施工后的监理工作:(1)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竣工质量,确认施工结果与设计文件的符合程度。
(2)撰写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理报告,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
四、监理记录与报告1. 监理记录应详细记录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材料使用情况等。
2. 监理报告应及时编写,并向业主或项目管理方提交。
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五、监理奖惩措施1. 对于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向业主或项目管理方建议终止合作。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是确保土方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制定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监理的实施流程和要求。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 项目资料收集: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对土方工程的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工程规范等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和确认,以确保施工的依据准确无误。
2. 施工计划编制与评审: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计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确保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巡视: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2. 资材管理: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上的各种资材进行管理,包括进场验收、存放、保管等工作。
3. 施工过程记录:监理人员应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情况,以备后续工作参考。
四、质量管理1. 工程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包括土方开挖质量、土方填筑质量等,确保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2. 质量整改措施: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施工方及时处理,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 质量记录与报告: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记录与汇报,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方提供工程质量情况。
五、进度管理1. 施工进度计划: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评审,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进度控制与追踪: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与追踪,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3. 进度报告与评估: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进度进行报告与评估,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六、安全管理1. 安全规范遵守: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得到遵守,包括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2. 安全事故处理:监理人员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与事故责任追究。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1: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土石方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二、监理范围与目标1.监理范围:1.1 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理;1.2 土石方工程材料的检验监理;1.3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审查监理。
2.监理目标:2.1 确保土石方工程施工符合规范要求;2.2 严格控制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风险;2.3 提供有效的施工技术支持和问题解决方案。
三、监理组织与责任1.监理组织机构:1.1 建立土石方工程监理组织;1.2 聘请合格的土石方工程监理人员;1.3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方案。
2.监理责任:2.1 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2.2 在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测和巡视;2.3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材料检验,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四、监理过程与要求1.监理过程:1.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2 土石方施工的实施过程;2.监理要求:2.1 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2.2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2.3 对土石方工程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五、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1.安全管理:1.1 制定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1.2 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风险控制:2.1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2.2 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施工中的意外情况。
六、监理报告与验收评定1.监理报告:1.1 撰写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和存在的风险;1.2 将监理报告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
2.验收评定:2.1 完成土石方工程监理后进行验收评定;2.2 验收评定合格后,进行结算和工程竣工手续的办理。
七、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土石方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图附件2:土石方工程监理人员资质证书附件3:土石方工程监理工作计划表附件4: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施工方案: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技术方案。
土石方明挖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监理实施细则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SL38-9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监理,其它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明挖工程开工前14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碴料场堆置设计。
(7)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8)施工排水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
(10)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1)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2)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使用范围和原则本细则适用白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其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保护、处理等工作。
2工程概况本次白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土石方明挖工程涉及主坝、东副坝、西副坝、堵坝、和溢洪道5个单位工程。
主坝、坝脚及戗台排水沟开挖4029m3,原坝顶防浪墙土方开挖11599m3,水库右岸库边危岩清除1980m3;东副坝土方开挖2272m3;堵坝开挖4794m3;溢洪道土方开挖13073m3,石方开挖231382m3,其中一般石方开挖193693m3;保护层开挖33546m3;石渣及排水沟开挖4143 m3。
3 监理组织体系根据本工程性质、工程量和工期计划,监理组织机构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级管理模式。
监理部有总监理工程师杨秋贵,专业监理工程师崔洪涛,监理员赵杰。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工程专业的监理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员是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完成工程专业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工作。
4 施工环境本工程施工占地由甲方负责征用和协调,并已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条件良好,四通一平可满足施工要求,可正常开工。
5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5.1土石方明挖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5.1.1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7天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批准:(1)控制网的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5.1.2施工单位应在上述时段内,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同时完成测量放样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XX监理咨询公司XX工程监理部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相关的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
二、开工程序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向监理人报送下述成果资料:(1)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2)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土石方明挖工程开挖前7天,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可结合分部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提交),报送监理人审批。
(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2)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3)开挖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力安排;(4)一般爆破、齿槽开挖或必须进行的控制爆破的爆破方法和典型爆破参数;(5)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壁面的防护措施;(6)出碴、弃碴措施及碴料利用计划与碴场堆置设计;(7)施工排水、降低水位措施;(8)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9)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开挖措施;(10)爆破施工中对临近建筑物及浇筑的混凝土工程的保护措施;(11)施工进度计划;2.3 在需要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保护邻近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2.4任一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按《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表式报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开挖。
监理人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复核,并不减轻施工单位对其放样准确性所应负的责任。
2.5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建设监理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3.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下述施工测量工作:(1)及时测量检查开挖断面尺寸、标高及开挖面高程、场地平整度;(2)土石方分界线及收方测量;3.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执行。
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但监理人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三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5、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人批准。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由监理人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7、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1)及时向监理人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人。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人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人批准后执行。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1.1 目的本为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土石方工程监理的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土石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达到设计要求,并提供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
1.2 合用范围本合用于土石方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
第二章分工2.1 监理组织2.1.1 监理组织结构:监理组织应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工程师等职位。
2.1.2 监理人员职责: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划分,包括对施工图纸审核、现场巡视、质量检验等方面的。
2.2 监理计划2.2.1 编制监理计划:根据项目情况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工作、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内容。
2.2.2 监理计划的调整:对于监理过程中浮现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记录。
第三章施工前准备3.1 设计文件审查3.1.1 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审查: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1.2 设计文件的技术合理性审查:对设计文件的构造、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评估,确保其技术可行性。
3.2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3.2.1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包含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
3.2.2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计划进行。
第四章施工阶段监理工作4.1 工程质量检验4.1.1 材料检验:对土石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4.1.2 施工工艺检验:对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工艺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4.2 现场巡查4.2.1 施工现场的巡查: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3 质量问题整改4.3.1 质量问题的发现:对施工中浮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识别和记录。
4.3.2 质量问题的整改:与施工单位合作,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过程,确保质量问题得到解决。
第五章施工后工作5.1 工程竣工验收5.1.1 竣工验收文件的审核:对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完备、真实。
第8章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土石方明挖工程项目:如采石场、土料场开挖等可参照使用。
(2)本细则编制依据: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3)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
4)SL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5)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
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施工承建合同签署之后,承建单位应抓紧电动机,迟早开展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报送给业主,由业主签发,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3)在施工放样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测量措施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同时,应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加密工作,其成果报送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4)承建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主测量记录,应报监理机构审核。
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测,并呈报业主备案。
(5)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
承建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并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
施工措施应包括:1)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
2)开挖方法、程序和爆破试验。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开挖分层、分块图。
6)一般爆破、控制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设计成果及参数选定。
7)场内风、水、电供应措施。
8)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渣料场堆置设计。
9)边坡及基岩保护措施。
10)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
11)施工防汛及排水措施,通讯及照明措施。
1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 监理人员的安排和职责建立专门的监理组织,安排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负责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监理方案编制土方开挖安全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监理方法和监理标准。
安全监理方案必须与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相衔接,并以合同作为约束和依据。
3.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和布置、人员培训等。
4. 施工过程的监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监理,监督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支撑结构的设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5.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编制土方开挖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疏散逃生预案、急救措施等。
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和报告。
6. 监理报告和验收定期编制土方开挖安全监理报告,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同时参与施工结束后的验收。
7. 安全监理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的记录和档案,包括监理日志、施工照片、安全事故处理记录等,作为后期资料查阅和安全事故调查的依据。
注: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体要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土方开挖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步骤,它涉及到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安全处理。
为了保证土方开挖的安全可靠,需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理工作。
本文将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角度,详细介绍土方开挖的安全监理内容。
一、安全监理组织与人员(一)安全监理组织1. 在土方开挖工程中,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土方开挖的安全监理工作。
2. 安全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协调各方工作,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评估和报告工程安全状况。
(二)安全监理人员1. 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悉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工艺和安全规范。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保护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土方开挖安全监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拆除、挖掘、填土等土方工程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理任务安全监理应进行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建议,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技术。
第四条安全监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重点强化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优先:在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安全第一。
(三)综合管理:综合运用技术、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监理第五条项目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一)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方案的审查,对土方开挖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参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
(四)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明确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经验要求。
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一)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
(三)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四)参与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检查。
(五)监督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监理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确保不损坏周边建筑物和设施。
(三)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监督施工单位定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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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简介1.1 目的1.2 范围1.3 参考资料2. 规划与设计2.1 土方工程的规划2.2 土石方工程的设计2.3 勘察与勘探2.4 设计文件的审查与批准3. 施工准备3.1 现场布置3.2 设备与材料备齐3.3 劳动力安排3.4 安全措施的落实3.5 施工组织设计4. 施工过程与质量控制4.1 开挖与回填工序的操作规程4.2 土方工程的质量检查与测试4.3 施工现场的巡视与监督5. 施工记录与报告5.1 日常施工记录5.2 质量检查报告5.3 问题整改记录5.4 完工报告6. 检查与验收6.1 施工过程中的自检6.2 相关部门的检查与验收7. 法律法规及注释7.1 土石方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及注释附件:示意图、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土石方工程:指土方开挖、回填及相关工程。
- 施工准备:指土石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 回填工序:指将挖掘或开挖的土方重新填充到原处或其他指定位置的工序。
- 质量检查与测试:指对土石方工程进行质量把关的检查与试验。
- 巡视与监督:指对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巡视与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 检查与验收:指相关部门对土石方工程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 法律法规:指土石方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1.1 编制目的1.2 应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勘测与设计2.1 勘察工作2.2 设计文件审查2.3 规划设计3. 施工筹备3.1 现场布置与标识3.2 施工人员组织与分工 3.3 施工设备及材料准备3.4 安全生产措施4. 土方开挖与回填4.1 土方开挖及边坡处理 4.2 土方回填及强夯处理4.3 辅助工程施工5. 施工记录与报告5.1 施工日志5.2 质量检查记录5.3 现场问题整改记录5.4 完工报告6. 施工质量控制6.1 施工质量检查要点6.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6.3 施工监督与验收7. 法律法规及注释7.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及注释附件: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土石方工程:指土方开挖、回填等相关工程。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土石方工程监理是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起着保障工程质量和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土石方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监理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二、监理任务和职责1. 监理任务土石方工程监理的任务主要包括:-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土石方开挖、填筑等工序,确保土石方工程质量;-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对施工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解决;- 编制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
2. 监理职责土石方工程监理的职责主要包括:- 对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批准,在施工前提出修改意见;- 对施工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进行监督;- 严格检查土石方开挖和填筑的质量,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对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序的进度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监督;- 向建设单位发出监理报告,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解决。
三、监理工作流程1. 施工前准备阶段在施工前准备阶段,土石方工程监理需要做以下工作:- 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要求;- 对施工单位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进行评估,确保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对施工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督;2. 施工过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工程监理需要做以下工作:- 对土地平整度、开挖深度等进行检查,并评估施工质量;- 对土方填筑进行检查,确保填筑质量满足要求;-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向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解决技术问题;- 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3. 施工后监理在施工完成后,土石方工程监理需要做以下工作:- 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编制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对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问题解决;- 维护土石方工程的质量和完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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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631-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等有关工程规范规程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土石方明挖工程。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 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8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及测量设计说明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 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21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 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碴料场堆置设计。
(7)施工排水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
(9)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0)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1)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12)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3)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2.4 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护岩体、或采用岩基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破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承建单位应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
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爆破试验计划报告内容应包括:(1)试验内容和目的。
(2)试验地点和部位选择。
(3)试验组数和爆破设计。
(4)监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5)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6)安全防护措施。
(7)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2.5 一般不允许在新浇筑混凝土和灌浆完成地段附近进行爆破作业。
如确需进行该项爆破作业时,承建单位应事先取得监理部的批准并于实施的14天以前完成爆破试验和设计,并向监理部报送作业措施计划,经监理批准后实施。
作业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申请爆破作业的理由与作业范围。
(2)爆破试验与监测成果资料。
(3)钻爆方法及设计钻爆参数。
(4)爆破前后对比检查措施。
(5)防震、防护措施和必须的补强、补灌措施。
(6)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
2.6 在任一开挖单元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2.7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应按规定份数并经工程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但原文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8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商可即时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
项目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包商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9如果承包商未能按期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包商在限期内未收到项目监理机构的审签意见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10 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前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
2.11 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
三、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监理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2 施工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
但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任何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 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3.5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监理部批准。
3.6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3.7 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8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9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护条例施工;(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5)因弃碴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10 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3.11 在整修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各部位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
(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的材料消耗量。
(3)钻孔爆破参数、效果与工序循环记录。
(4)机械完好率、出勤率和生产效率。
(5)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
(6)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记录与统计。
(7)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
(8)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
(9)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
必须时,承建单位还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
四、施工质量控制4.1 除非合同文件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
(2)岩基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
(3)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行误差不大于10cm。
相应于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
(4)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
相应于比例尺为1:2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
4. 2 爆破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对钻孔、装药、起爆的质量控制。
(1)造孔设备、孔位布置、钻孔角度、孔径和孔深应按爆破设计规定或技术要求进行,必须时还应报请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2)已完成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石碴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在经检查合格后才可装药。
(3)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格的联结和起爆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技术要求,由爆破员按规定进行。
(4)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
(5)爆破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作业记录与成果整理。
4. 3 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质量应符合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开挖轮廊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
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缝不发育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缝较发育岩体应达到80%~50%,对于节理裂缝极发育岩体应达到50%~10%。
(2)相邻两炮孔岩石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5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痕。
4. 4 梯段爆破作业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换算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用量)不得大于500kg。
在紧邻水工建筑基面、永久坡面、建筑物或防护目标区域爆破不应采用大孔经爆破方法,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300kg。
4. 5紧邻建筑物设计岩石坡面或岩石建基面均必须预留足够的保护层。
除非已另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保护层开挖应采用梯段爆破作业方法分层开挖,其中:(1)第一层: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 1.5m的范围,药卷直径不应大于40mm,孔底应设置柔性材料或空气垫段。
(2)第二层: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5m的范围,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7m的范围。
炮孔与建基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药卷直径不应大于32mm,并采用单孔起爆方法,孔底应设置柔性材料或空气垫段。
(3)第三层: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
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的范围,剩余0.2m的岩体应进行撬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