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
民生证券投行业务简介
民生证券投行业务简介民生证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证券公司,其投行业务近几年发展迅速。
投资银行业务简介二一一年四月民生证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证券公司,其投行业务近几年发展迅速。
民生证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证券公司,其投行业务近几年发展迅速。
提纲民生证券基本情况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产品介绍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构架和优势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经典案例提纲民生证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证券公司,其投行业务近几年发展迅速。
概览公司全称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住所互联网网址规模实力(2010.12.31) 净资本净资产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77亿元(2010年5月26日)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cn 27.27 亿元32.02 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业务资格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IB业务资格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资格业务资格证券自营业务资格B股发行和交易业务资格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格民生证券基本情况民生证券是一家快速成长的证券公司,其投行业务近几年发展迅速。
历史沿革1986年10月:民生证券的前身――郑州市证券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1996年:更名为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2002年4月:实施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2.82亿元。
北京Beijin g 太原Taiyuan2002年7月:公司正式更名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迁至北京。
济南Jinan 上海Shanghai 杭州Hangzhou 福州Fuzhou2004年:公司注册为保荐机构。
成都Chengdu郑州Zheng zhou2005年:公司成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保荐试点保荐机构。
长沙Changsha2010年5月:实施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21.77亿元。
广州Guangzhou 深圳Shenzhen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郑州、济南、成都、广州、太原等地设立了34家证券营业部,具备了中国证监会批民生证券基本情况准的证券代理交易、B股发行和交易、外汇经营、网上证券委托、客户资产管理、保荐机构、债券代理发行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基金代理销售等各项业务资格,并由中国证监会推荐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二十大期间资本市场更多利好举措落地值得期待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受9月金融数据和CPI 、PPI 等经济数据超预期利好提振,交易情绪呈现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万亿;两融余额(10.13)续降至1.54万亿,但已较周中的近期低点回升。
周末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推出一系列利好资本市场的政策,包括:1.证监会原则同意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首单试点,后续还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该业务创新模式既有利于PE/VC 优化募投管退流程,也有望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股权市场化定价方式,亦间接改善资本市场流动性;2.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沪深交易所也针对规则调整做了相应安排,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放宽回购限制、完善回购/增持窗口期、合理界定股份发行行为等,《规则》的调整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回购门槛,缩短多次回购周期,优化回购流程,鼓励上市公司在低迷市场环境中通过更为积极的行动提振投资者信心,进而利好资本市场;3.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准备已就绪,目前已有14家券商获得做市资格,后续还将逐步扩容——和主板相比,当前科创板交易活跃度和市场生态均有继续改善的空间,科创板做市制度有助于提升优质高新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亦有望提升参与跟投券商的投资收益、对冲市场风险,此外,上交所还修订发布科创板询价转让实施细则,有望进一步降低科创板股权转让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一、二级市场高效联动。
保险:年初以来保险负债端仍在承受居民消费能力下降、疫情和代理人减员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但从各家险企中报中也能看到渠道改革呈现的积极变化,特别是代理人产能和活动率的提升,同时银保渠道的持续发力亦助力头部险企稳住核心客户群体。
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非公募类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管理办法(修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募类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非公募类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理顺业务流程,控制产品风险,落实销售适当性原则,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公募类金融产品(以下简称金融产品),是指除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销金融产品,是指公司接受外部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围绕投资者需求,提供专业服务。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设立非公募类金融产品代销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营销服务中心、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共同组成,负责审议金融产品是否准入并对其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审议风险揭示书内容。
第六条营销服务中心是金融产品代销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二)制定评价金融产品风险、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金融产品与投资者风险评估结果匹配的方式和方法;(三)负责产品的引入、业务规划;(四)对产品委托人进行尽职调查;(五)对拟引进的金融产品进行初次评审,制作风险揭示书,并参与公司层面的评审及风险评价;(六)负责金融产品代销相关协议的签署;(七)制定与代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制定代销计划和业务考核激励政策,对代销业务收入进行统筹管理;(八)对分支机构代销金融产品的活动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合规法务部对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落实金融产品代销业务中的合规管理职责,参与金融产品评审和风险评价,对代销活动相关协议、风险揭示书进行审核,并对代销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谈谈我对投行的理解
谈谈我对证券公司一些部门的理解[原创] 作者:cnfake一、序刚才看了论坛有一篇“科普 - 证券公司各部门介绍”,想必这位哥们是09年刚进南京(华泰?)证券研究所工作吧。
没经历过市场变迁和动荡。
想必到现在2013年的时候,感悟有所不同了吧。
本人自研究生毕业起,就一直在证券行业转,券商呆过,基金公司呆过,也在市场其他机构呆过,一共10年多了。
所以不敢说十分了解,但是可以给这哥们的文章提供一些补充。
二、前台业务部门任何公司,都有前中后台之分。
证券公司因为接受证监会监管,因此和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一样,都分比较明显的前中后台。
这区分,是按接触客户的远近(或者说业务角度)来区分的。
先从前台说起,前台一般就是纯业务部门,给公司创造价值。
从传统意义来说,证券公司业务包括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咨询业务。
大家可以从《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看到对这些业务资格的定义。
所以早期,证券公司一般都按照业务设了单独的部门,比如经纪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证券自营部、研究所等。
1)经纪业务经纪业务最为广大投资者熟悉,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在公司总部一般有经纪业务总部,管着全国几十个或者几百个证券营业部,而这些证券营业部通过现场或者非现场的方式给投资者提供了股票、基金买卖的平台。
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中收取佣金。
这块业务是证券公司较为稳定的业务来源。
为什么说较为稳定呢,在早期大约5-10年前的时候,这几乎是证券公司几乎的业务来源,有些全牌照的公司达到收入60%以上,一些小公司甚至达到收入的90%以上。
但是这从交易中收取佣金,又不太稳定。
因为佣金是交易量乘以佣金费率。
交易量么,你打开行情软件看看就知道了,每年都不稳定,行情好的时候交易量上千亿一天也有的,交易量不好的时候甚至只有一百亿。
(记住是交易量,不是指数)。
此外,佣金费率和竞争关系密切。
在一些竞争密集的地方,如北上广深,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方,一个城市有上百家证券营业部,所以现在佣金都降低到万3万5很正常(国家规定上限是千分之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23•【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2年9月7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
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邮编:10003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第三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条证券公司可以代销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在境内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
第五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建立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等制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为丰、王会然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为丰、王会然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为丰、王会然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45号)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王为丰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平证发〔2009〕717号)、《关于王会然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平证发〔201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王为丰(身份证号:******************)、王会然(身份证号:******************)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二月一日
——结束——。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中证协发〔2024〕237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中证协发〔2024〕237号各网下投资者、证券公司:为配合做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新“国九条”部署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科创板八条”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维护证券市场良好发行秩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完成报备。
《修改决定》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10月18日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一、将第五条和第六条合并,作为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一)应为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设立、完成登记手续且专门从事证券投资的一般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
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达到两年(含)以上;(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持续经营能力,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三次(含)以上,最近十二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八)建立健全首发证券内部问责机制和薪酬考核机制,明确相关业务人员责任认定、责任追究等事项,综合考量研究人员和投资决策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确定人员薪酬标准;”相应地,将第七条改为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修改为:“(二)专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且交易时间达到五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最近三年持有的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中,至少有一只持有时间连续达到180 天(含)以上;(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三次(含)以上,最近十二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网下投资者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注册配售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其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截至最近一个月末总市值应不低于 6000 万元。
2016年国考中国证监会机关拟录用公示公告
根据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公务员⼯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蔡辉等41名同志为中国证监会机关拟录⽤⼈员,现予以公⽰。
公⽰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我部反映。
公⽰时间:2016年5⽉24⽇-5⽉30⽇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融⼤街19号富凯⼤厦A座 邮政编码:100033 中国证监会⼈事教育部 2016年5⽉24⽇ 附件: 中国证监会机关2016年拟录⽤⼈员名单拟录⽤职位(职位代码)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作经历政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1001)蔡辉男161131161327硕⼠研究⽣中国⼈民⼤学2014.07-⾄今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络信息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1002)朱林男161111190805硕⼠研究⽣⾸都经济贸易⼤学/市场分析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4001)陆骋男161111190518硕⼠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07-⾄今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5002)张浩舵男161111100812硕⼠研究⽣美国杜克⼤学2012.11-2013.02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02-⾄今中国⾦融期货交易所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7001)张⽂峰男161111190320硕⼠研究⽣中央财经⼤学/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7003)李旭男161111190511硕⼠研究⽣中央财经⼤学2012.07-⾄今中国⾦币总公司监管⼆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7004)蒋晓璐⼥161136131126⼤学本科江西财经⼤学/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08002)焦嘉程男161111191412硕⼠研究⽣中央财经⼤学/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2001)唐泽龙男161111121714硕⼠研究⽣北京⼤学2013.08-⾄今国英⼤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管合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2002)董⼠君⼥161111100429硕⼠研究⽣美国范德⽐尔特⼤学2012.08-2014.12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2014.12-⾄今清华⼤学五道⼝⾦融学院国际组织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2003)于勤⼥161111100621硕⼠研究⽣北京⼤学2012.07-⾄今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5001)黄雯⼥161111191518博⼠研究⽣北京⼤学/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5002)赵录男161111122008硕⼠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监管处⽇常监管⼯作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7002)邹⽥畑⼥161111120715硕⼠研究⽣厦门⼤学/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8001)王磊男161139070127硕⼠研究⽣东北财经⼤学/组织与监督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8003)孙天瑜⼥161111120228硕⼠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学/劳动与⼯资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18004)霍亚琼⼥161111191807硕⼠研究⽣中央财经⼤学/综合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0818021001)周翔⼥161111121501硕⼠研究⽣北京外国语⼤学/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19002002)李孙珊⼥161111120625硕⼠研究⽣中国政法⼤学2011.10-⾄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北京分所处室主任科员及以王硕⼠⾹港理2011.10-2013.10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普华永道咨下(0819002002)彧⼥161111191310研究⽣⼯⼤学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3.10-⾄今中⼭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19002003)黄铖男161111190414硕⼠研究⽣⾸都经济贸易⼤学2007.07-2010.01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2010.01-⾄今北京海思科瑞科技有限公司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19002003)张晖⼥161111190806硕⼠研究⽣清华⼤学2008.09-2010.09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2010.09-2012.09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012.09-⾄今中视汇才⽂化发展有限公司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19006002)冯超⼥161111121711硕⼠研究⽣新加坡南洋理⼯⼤学2009.07-2011.09 北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2012.05-2012.11 荟才环球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4.09-2014.10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5.05-⾄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19011001)李想男161111191623硕⼠研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2001)⽯友⽵男161111120219硕⼠研究⽣中国⼈民⼤学2006.07-2007.05 中⽯油中远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2007.08-2008.10北京成功易驰科技有限公司 2009.05-2009.09 北京未来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2.07-2014.07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014.07-⾄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2001)雷亚⽅⼥161111121705硕⼠研究⽣北京⼤学2013.07-2013.09 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 2013.09-⾄今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2004)甲宗民男161111101022硕⼠研究⽣上海海事⼤学2009.07-2012.08 ⼭东信望律师事务所 2014.07-2014.10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014.10-⾄今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2004)李明媚⼥161139070706硕⼠研究⽣西南政法⼤学2013.07-⾄今北京市中银(青岛)律师事务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5001)张辉男161111190824硕⼠研究⽣中国⼈民⼤学/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6001)童建森男161111121313博⼠研究⽣中国政法⼤学2013.07-⾄今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6001)徐展⼥161111190223硕⼠研究⽣中国⼈民⼤学2013.07-⾄今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7002)唐志华男161111121525硕⼠研究⽣中央财经⼤学2009.07-2013.04 中材科技风电叶⽚股份有限公司 2013.05-2014.08⼤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管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7005)刘睿⼥161111120119硕⼠研究⽣中国政法⼤学/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8001)王宇婷⼥161111122004硕⼠研究⽣中国政法⼤学/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8003)邓维瀚男161111121225硕⼠研究⽣中国政法⼤学/法规处、法规协调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9001)尹君⼥161111120913硕⼠研究⽣中国政法⼤学/法规处、法规协调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9001)姜棋柯男161111121906硕⼠研究⽣中国政法⼤学/诚信办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09002)项蔚⼥161131160329硕⼠研究⽣复旦⼤学/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16001)运永恒男161111100219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2008.07-⾄今中国期货业协会监管处⽇常监管⼯作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17001)张新迪男161111121203硕⼠研究⽣清华⼤学/机关⼲部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20018002)王辉男161111100316硕⼠研究⽣中国政法⼤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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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 司债券、企业债券承销商服务的成 公司
交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中标金额 (万元)
800.0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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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2022-12-28 2022-11-24 2023-03-13 2022-11-18 2023-01-13 2022-11-15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业绩表现 .................................................................................................................................1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范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保险 兼业代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资质:
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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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6
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 聘主承销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郑州中原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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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7
保定市灏麟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券商 保定市灏麟国控集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15•【文号】证监许可[2008]1188号•【施行日期】2008.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88号)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报告》(东方基金[2008]7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募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核准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同意你公司办理基金的登记业务。
三、你公司应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代销机构,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代销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证券公司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行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证券公司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的行为,包括2014年4月1日后发行的所有非公募金融产品。
二、适当性管理原则证券公司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时,应当遵循以下适当性管理原则:1.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证券公司应当在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前,进行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投资者的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投资目的等。
评估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保存至少3年。
2. 投资者风险提示:证券公司应当向投资者提供充分、明确的风险提示,包括非公募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适当性匹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风险提示应当在销售过程中多次提醒投资者,并在客户签署产品购买合同前再次确认。
3. 投资者信息披露:证券公司应当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基本特征、风险等级、募集规模、投资策略、管理费用及托管费用等。
信息披露应当在销售过程中充分披露,并在客户签署产品购买合同前再次确认。
4. 投资者投诉处理: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并记录投诉处理过程。
三、适当性匹配证券公司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时,应当根据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结果,进行适当性匹配,确保产品投资风险和收益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如果证券公司认为某个产品不适合某些投资者,应当及时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并拒绝代理销售该产品。
四、销售规范管理证券公司代理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时,应当遵守以下销售规范管理:1. 代理销售权限:证券公司应当履行相关合法手续,取得涉及销售非公募金融产品的合法资质和许可,并在代理销售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销售奖励管理: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奖励制度,包括奖金、津贴和其他非现金激励等,明确销售过程中的收益分配规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_20227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资本市场服务证券市场服务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务;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自贸区分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发文字号】京证监许可[2014]210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26
【实施日期】2014.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自贸区分
公司的批复
(京证监许可〔2014〕210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在上海自贸实验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民生证字〔2014〕50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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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证监许可[2010]298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12
【实施日期】2010.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298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请示》(华泰联合字[2009]10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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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核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核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3.11.25
•【字号】海南证监许可[2013]17号
•【施行日期】2013.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核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海南证监许可[2013]17号)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申请报告》(金证〔2013〕24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2号)、《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二、你公司应当为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配备有关人员、业务设施、信息系统和经营场所。
三、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得经营代销金融产品业
务,也不得进行与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有关的宣传推介、联系客户等营销活动。
五、你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海南证监局
2013年11月25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13•【文号】证监许可〔2019〕371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71号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请示》(恒生前海函〔2019〕第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13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同意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郑汴路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同意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郑汴路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0.10.25
•【字号】豫证监发[2010]409号
•【施行日期】2010.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同意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郑汴路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豫证监发[2010]409号)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郑州郑汴路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的请示》(民生证字[2010]2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和现场检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郑州郑汴路证券营业部是由原郑州陇海路证券营业部变更营业场所所设。
该营业部原营业场所已经关闭,客户、员工已得到妥善安置;营业部新址已筹建完毕,在营业场所、信息系统、消防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已基本达到开业运营的要求,通过筹建验收。
二、你公司郑州郑汴路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为郑州市郑汴路138号英协广场B 座,营业部负责人为孙海超(身份证号码:******************),营业范围:证券经纪。
三、你公司应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17条有关规定,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本批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变更后的
相关证照复印件及时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臧黎明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臧黎明保荐代表人
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2.01
•【文号】证监许可[2010]149号
•【施行日期】2010.0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臧黎明保荐代表人资格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10〕149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臧黎明同志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的请示》(海证字〔2009〕第903号)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臧黎明(身份证号:320219************)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二月一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6.15
•【文号】证监许可〔2020〕1152号
•【施行日期】2020.06.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
复
证监许可〔2020〕1152号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请示》(华鑫证券字〔2018〕5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银监会令第92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限从事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二、你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你公司应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重大业务事项。
中国证监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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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证监会公告[2008]42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7.01
【实施日期】201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京证监许可〔2014〕127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请示》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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