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说明

合集下载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组织关系操作流程一、导出党员名册及党员登记表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党组织机构树中党支部名称——点击【导出名册】【导出登记表】,分支部导出数据,留存备案。

注:跨省转接组织关系的需在系统中导出《党员登记表》,操作如下:【党员信息管理】——点击学生姓名——点击导出《党员登记表》。

(打印登记表时可设置“将工作表调整为1页”)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省内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右侧【转出】——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选择姓名前“”,【下一步】——转接类型选择“2省(系统内)转接”,注意不要勾选“转到系统外”——点击去往单位右侧“”图标,输入接收的目标党组织(具体党支部)名称(可输入关键字,系统进行模糊匹配)——点击【查询】,选择目标党组织——选择党费交至时间(系统自动弹出,点击选择即可)——“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填写党员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通讯地址(如: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36号郑州轻工业大学xx学院或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xx学院,下同)——“转接原因”选择“2入学或毕业”——“邮编”按校区实际填写——点击右上角【生成转接路径】——再次核对党员信息及介绍信内容——点击右上角【确认发起】,待学校党委审批后接收单位审批、接收。

(二)跨省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点击右侧【转出】——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选择姓名前“”,【下一步】——转接类型选择“1跨省(系统)转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组织关系转入省份——手工输入接收的目标党组织名称(要确保接收党支部信息完整)——选择党费交至时间(系统自动弹出,点击选择即可)——“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填写党员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通讯地址——“邮编”按校区实际填写——“转接原因”统一选择“2入学或毕业”——点击右上角【生成转接路径】——再次核对党员信息及介绍信内容——点击右上角【确认发起】,待学校党委审批。

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关于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有关要求及说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院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希望各系部党总支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要求1.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离校前,要向所在系部党组织提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有关信息(详见附表1),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审核汇总后,统一用A4纸打印,派专人到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各系部党组织从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毕业生党员随身携带,并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及档案密封,交由学生自带。

3.毕业生党员要按照“介绍信”规定的转接“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有关填写要求说明1.介绍信(详见附表2)中第一联由院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三联由学生党员自带。

2.第二联横线①填写“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具体名称由学生党员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就业或去向单位咨询。

3.第二联横线②填转出地的毕业院校(一般应与毕业证盖章校名一致)。

4.第二联横线③填具体毕业去向单位。

5.第二联④“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转本省范围的可填80天,转外省的可填90天。

6.第三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我院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填写介绍信①栏(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和介绍信③栏(毕业去向单位)的具体说明1.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1)考取山西省内院校研究生的①栏直接填“中共×××大学党委组织部”,③栏填“×××大学×××院(系)”。

(2)考取外省院校研究生的①栏需填写该院校上级有接收权的党组织名称,如考入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组织处”;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大学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大学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须知
介绍内容
基本介绍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何处 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注意问题
党费及预备党员的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
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 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 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均需先与对方党组织沟通确认,确保顺利接收。
7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何处?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 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关系也可暂时保留在本单 位,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4)挂靠到父母有党组织的单位。 同样需先与对方党组织沟通确认,确保顺利接收。
15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注意问题
5、本人需亲自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介 绍信抬头)报到,并逐级办理(从上往下)组织关 系接转手续。
注意:不要简单地把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介 绍信》直接交给(寄给)单位或者委托不熟悉流程 的亲属或朋友、同学办理,这可能会造成组织关系 没有真正落实;更不要不办理。
例如: 16
独立的总支、支部单位如需要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 过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接转,其本身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2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注意问题
1、在毕业生离校前,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一 次清查工作,核查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入党申请 书、结业证、考察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 自传、转正申请书等)是否齐全。
×××
例如:张三将组织关系 转移至中共华为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委员会,(介绍信抬 头为“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张三应本人先持介绍 信至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然后再持中共深圳市委组织 部换开的介绍信至中共华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逐 级办理。

5.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5.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各专业联系人:11计算机:郑春亚11通信:李海涛11网络:解欣欣11电子:桂祥胜11物流:吴磊13计算机专升本:吴光浩一、转接程序1.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2.党员向所在学院党委秘书登记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

3.党员在所在学院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相应党组织。

二、有关说明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所去的单位有党组织的,其党员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若该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党组织(需自己打电话联系)。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组织关系一般放在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即可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

3.毕业生党员应在毕业当年的6月5日前落实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学院党委秘书,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落实的,应说明情况。

4.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

凡毕业生党员,无论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省外、省内,其信息都必须登记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上。

5.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每位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凭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注意事项1.毕业生党员亲自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近几年,部分毕业生党员委托同学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在工作报到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单位人事部门或部门领导,委托办理,极易导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遗失,给毕业生本人带来很多麻烦。

因此,毕业生党员在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报到时,由本人亲自办理,如确实不能亲自办理,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2.认真核实接收党组织关系名称在填写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将要去的党组织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第五、六、七党总支:我校2010级学生面临毕业,现将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如下。

请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暂时没有落实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若人事关系托管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组织关系可转往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员党支部;有特殊困难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时间最多两年。

组织关系能够转出的应尽量转出。

二、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1.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是做好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党总支要对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往单位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各党总支要安排认真细致、责任心强、书写工整人员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填写时,务必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党费交纳时间、转往省市、转往单位(全称)。

各党总支于6月19日前填写完成《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自留一份,另一份交组织宣教处。

2.组织宣教处组织人员集中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完成后,通知各总支领回,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3.各党总支要将《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见附件2)详细告知给每一个毕业生党员,以便让他们按规定准确、及时地接转好组织关系。

4.凡工作尚未落实希望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写出申请,经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方可暂留学校。

同时,各党总支要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单独造表,一式二份,自留一份,交一份给组织宣教处备案。

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归原党总支教育管理,其党员材料由组织宣教处保管。

附件: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2.《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组织宣教处2013年6月9日附件1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附件2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1.毕业生党员亲自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和党员发展材料档案的相关说明

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和党员发展材料档案的相关说明

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会跟随人事档案,如果需要单独领取的请于6月10日之前告知支部书记;预备党员的档案需要自己单独领取,不跟随人事档案;出国和去香港的档案会跟随人事档案回原籍;已经办理暂缓的正式和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会暂时留在学校,暂时不需要填写那张EXCEL 表格,但是要通知支部书记。

介绍信每人只有一份,关于EXCEL表中的信息一定要问清楚接受单位和地方该怎样填写,党费问题不清楚的请咨询各自的支部书记。

(6月12日之前传回给我啊~)5月和6月要转正的同学,请在16日之前把四篇思想汇报手抄准备好,还有一篇思想汇报电子版传给我啊~请大家回复邮件的时候告诉我这段时间哪天会回学校哈~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和发展材料档案的相关说明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大学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

鉴于当前不少毕业生党员对于党组织关系及组织管理方面存在模糊认识,现就一些和毕业生党员息息相关的问题作简要回答,以期帮助大家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1.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

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组织关系转入情况说明

党组织关系转入情况说明

党组织关系转入情况说明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学生(含预备党员)到新
学校报到时,应马上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本人党员身份,(原则上在迎新点就应汇报),并管理好本人的党员档案材料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待备查。

二、新生党员材料审查:
(1)新生党员将本人党员材料亲自交给辅导员老师(不建议他人代交),经辅导员老师审
查合格后,收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
料,准备办理转入关系。

(2)新生党员将本人党员材料亲自交给辅导员老师(不建议他人代交),经辅导员老师审
查发现有材料不齐全的情况,将要求该生到
原学校补办材料,直至材料合格后再接收其
党关系(材料和介绍信)。

(3)新生党员将本人党员材料亲自交给辅导员老师(不建议他人代交),经辅导员老师审
查发现其材料有与组织发展程序不符的情
况,要将该生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核实
清楚后,取消其党员资格。

三、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
(1)若该生毕业学校组织关系隶属于天津市则:
(2)若该生毕业学校组织关系隶属于天津以外的省市则:
(后附范例介绍信)。

转组织关系情况说明

转组织关系情况说明

2014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情况说明组织关系转出的几种情况:1、2014届毕业生党员毕业后组织关系除留校工作或继续在校学习的,均不保留在学校。

组织关系的转出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对已经落实工作且工作单位设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含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情况),其组织关系直接转入工作单位;(2)对没有落实工作或已经落实工作但工作单位没有设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县、市或以上级别)或原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党组织,但不能是党小组;(3)对考取本校研究生或本校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毕业时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仅需在毕业前登记拟转入的新的党组织(含升学至原所在党组织)的信息。

下学期开学时由相关党员自行至组织部组织科办理组织关系确认手续;(4)对考取外校研究生或专升本至外校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转入新考入学校的党委。

在核对、补充毕业生党员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由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与学校毕业生离校系统相关联,信息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相应学生能否完清离校手续,相应学生党员应高度重视,反复核对学号、姓名、学院等信息是否填写准确。

对于《情况登记表》中未记载的党员,请该同志到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核实。

(2)由于组织关系介绍信均由组织部统一打印,对于《情况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均不能进入打印程序,为保证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应学生党员应注意将表格中留空的信息补充完整。

(3)《情况登记表》部分栏目的填写规范如下:毕业生党员应根据自身党籍状态在“预备”或“正式”的相应位置划“√”(对于预备期在毕业前届满且能按期转正的学生预备党员,应在“正式”栏划“√”);“介绍信抬头”应是区、县及以上级别的党委或组织部门,毕业生党员必须与转往单位联系并确认介绍信的抬头如何填写;“男”、“女”栏由毕业生党员按性别在相应位置划“√”;“年龄”栏仅填写数字,不写“岁”字;“民族”栏不写“族”字;“能否按期毕业”栏由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负责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人员与本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核对后填写,对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党员,暂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备注”栏中注明“不能毕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一、前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是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组织关系维护和调整的一种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涉及到党员权益、组织发展和党的建设,因此,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的规范化和严密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入另一个党支部的过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出申请党员正式提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申请书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表明转入党支部的意愿和理由。

申请书应当真实、合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评议审查申请材料经所在党支部审核后,需要进行评议审查。

评议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申请人的党员个人品行、党组织关系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评议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通过个人面谈、征询意见等途径了解申请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3. 党组织讨论在评议审查的基础上,所在党支部将申请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进行组织讨论。

党组织讨论应当充分尊重申请人的个人意愿和自愿性,并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讨论过程中,需要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对党的事业的担当精神。

4. 党委审批经党组织讨论后,所在党委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评议审查结果和党组织讨论情况,即党内审查结论,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

党委审批结果应当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将审批意见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5. 确认中共党组织关系申请人在收到所在党委审批意见后,立即与转入党支部联系,确认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转出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和党组织联系方式转至转入党支部,以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6. 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人按照规定,参加转入党支部的入党介绍、培训等工作,并在完成转入手续后,正式转入新的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是指党员从一个党支部转到另一个党组织的过程。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证。

每位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的要求说明中组部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逐级接转,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处填写单位)应是符合中组部要求的与介绍信开出党组织权限对等的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是指党员具体所去单位。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的46所高校,使用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1所部属高校:XX大学24所省属本科院校: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师范学院、XX大学、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通货师范学院、XX学院、吉林教育学院、吉林广播电视大学6所省属专科院校:XX学校、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校15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XX学院、XX学院、东北师大人文学院、XX 大学光电信息学院、XX大学发展学院、XX大学人文信息学院、XX大学经济信息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XX学院、XX大学光华学院、XX大学旅游学院、XX学院、XX大学博达学院、XX学院另:XX学院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公安厅,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

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

例:XX大学——XX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到省内其他单位和省外单位使用加盖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1)如果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

(2)如果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示及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通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通知

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事项的通知全体2011届毕业生党员:为切实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关系转移手续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须向所在党支部交清党费,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同时,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及各系党组织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接收单位党组织;对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各位毕业生党员应于6月6日前将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报告系学生党支部,以便填写《邵阳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按邵阳市内、邵阳市外分别填写),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

5、毕业生党员组织介绍信,应由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并及时交给转入地党组织。

由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介绍信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及时回校或通过其它方式与学院党委组织部或原所在系党总支联系,不得丢失、涂改、撕毁介绍信。

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未办理转接手续,被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学校不再为其补办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6、择业过程中单位出现异动的,其组织关系应由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另办理转移手续,不应退回学校。

如关系转出三个月内必须退回、转换的,学校组织部凭原开出的介绍信另予办理转换手续。

二、其他要求1、离校前夕,毕业生党员应明确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本人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转接手续,避免出现违反组织关系转移程序、转错接收单位、组织关系丢失、组织关系材料在个人手中逾期滞留造成组织关系过期失效或不能按期转正等问题;2、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应牢记党员身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转入地党组织的联系;3、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应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一、组织关系转移形式1.就业单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关系直接转至该单位。

2.就业单位是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暂时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通常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否则较难办理)。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考取研究生等毕业生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转移,没有被录用的参照第3条办理。

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就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咨询如何将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

2.毕业生党员到党总支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见附件1),并确认。

3.各院系党总支派人到组织部办理完《介绍信》后,毕业生党员到所在院系党总支签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认真核对后,若发现疑问或错误要及时与院系党总支联系,如需修改,应及时到组织部进行修改或更换。

4.在有效期内尽快按《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进行逐级接转,直至《介绍信》抬头是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要主动联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请接收单位务必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我校党员原所在院系党总支,以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6.《介绍信》转移结束后,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要接受组织教育考察,按期自觉交纳党费。

三、《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部分填写内容的说明1.党员类型:分正式、预备两类。

2.介绍信抬头内容。

(1)单位在陕西省各市或县(区),市的抬头就是该市市委组织部,县的抬头就是该县县委组织部,区的抬头是该区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

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

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

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试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和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管理,增强组织观念,按照中组部有关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离退休、上学、毕业等原因离开原基层党组织,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员组织关系滞留原党支部。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接到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没有接到党员组织关系的,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不能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更不能收其交纳的党费。

3、向校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含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校内各基层党组织之间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由分党委、党总支及直属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组织部接转。

外单位转入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跨省转入者,须经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转入学校党委组织部;省内传入者,直接转入学校党委组织部。

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对于组织部签署意见的外单位转来的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应妥善保存,在本人回原单位时,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注意见,统一到组织部盖章,交本人带回原单位党组织。

4、党员临时离校学习、工作或来我校进修、做合同工、临时工作等,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凡持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所到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出国进修学习的党员,只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国家教育部(或派出部门)保存;学习结束后,本人带回由保存单位签章的原党员证明信交组织部,由组织部书面通知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未接到组织部通知的基层党组织,不得将其编入支部过组织生活。

6、出国工作(含出国考察)的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按照派出单位公函的要求,办理其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关于高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有关事宜

关于高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有关事宜
到外省 ( 市、自治区 ) 去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直接使用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党员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区)委组织部或省直机关党委组织部、工委组织处等。具体方法如下:
1 、到外省 ( 市、自治区 ) 地、市、州、县 ( 区 ) 工作的 , 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要求: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主送单位、党员姓名及人数准确(人数在党员姓名后用大写注明,并加上括号。如壹、贰等), 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栏填写正确,所在单位(填所毕业高校校名)和所去单位(填具体单位全称)填写清楚,党费交纳情况要写哪年哪月,介绍信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最长不超过玖拾天。若有填写错误而更改的,须由开具介绍信的党委组织部盖校正章,不能随意涂改。
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⑼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以上党组织的具体名称,详见中组部组织局编著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
三、在省内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 、到各市、州、县等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应将我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
1 、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 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党委。
例如,到国土资源部所属某单位工作的,应开将介绍信到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
2 、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去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例如:到北京市市直厅局所属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北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和携带,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个别代办的务必要及时将介绍信送达其本人)。

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汇报,个人作出检查,校党委组织部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二、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

若改派则需携带改派证重新办理。

切忌将组织关系留在身上不去接转。

三、毕业生党员对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应认真核对。

个别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有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接转单位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回校党委组织部更改。

四、党员档案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随人事档案一同转移。

办理了留档手续的,在转出组织关系后需办理转正等手续的,可由转入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借党员档案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将党员档案归还校就业指导中心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五、转往本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六、转往外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外省的教育工委组织部等党组织→外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或外省高校。

八、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

九、毕业生党员人事关系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十、办理留档一年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指导服务中心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说明

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说明

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说明(非成文规定)1、关系转移:档案与介绍信分开走,党员档案放入人事档案(升本院研究生的档案留在学院党委,升别的学院研究生要办理介绍信转移手续),介绍信由本人带到归属党委;介绍信是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去处也就是党员的归属,一般来说党员档案放在人事档案里面,一般党委不需党员档案。

2、介绍信:(1)转到省内单位党委:抬头“XXXXXXX党委”(2)转到深圳街道:抬头“XXXXXX街道党工委”,外市一般开到上一级,如区级以上(3)转到生源地等:抬头“XXXXX市/区/县党委组织部”,注意抬头是回到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党委。

(4)转到省外单位党委:抬头流程“深圳市委组织部—XXXXX市委组织部/教工委”去向党委“XXXXX市委组织部(XXXXXXX党委)”3、暂缓就业及出国留学:建议党员关系转回生源地或居住地(实在无办法的可保留学院,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若要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院,党员本人应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并提交《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学成回国后应尽快回学校办理党员转移手续)。

4、注意事项(1)、介绍信的开出要求各位党员问清楚所属党委如何开出开头,并以合理的抬头为准,抬头只能是党委,党支部无权接收。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不得撕毁,不得擅自涂改有关内容,否则该介绍信自行作废,要按期办理转接手续,不允许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在手中,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省内的有限期为30天,省外的一般60-90天)。

(3)、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机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4)、若党员关系与其人事档案去向不一致如关系转到街道党工委、人事档案挂靠人才市场,关于档案问题:党员档案已经放入人事档案,贵党委如因转正需要而需要党员档案的话需要党员去人事档案所在地(如人才市场)将党员档案提取出来,办理完之后,再归还人事档案保存。

大学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暂行规定

大学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暂行规定

大学关于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XX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1、员因学习、工作单位及人事关系发生变动时,必须按照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院级委由院办负责办理;直属总支由组织委员负责办理;学校委由组织部负责办理员组织关系的接入或转出工作。

2、员在本校范围内调动工作、离退休时,由原单位委(直属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直接到新单位委(直属总支)办理组织关系接入手续,院级委(直属总支)按季度把变动情况上报到校委组织部。

3、省内高校转入我校学习、工作的员,由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校委组织部,如果原单位是省内外或部队,必须经过XX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校委组织部代办),然后到校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研究生和本专科新生员报到后,各院级委(直属总支)要及时向委组织部报送新生员名册,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接转时,应认真审核每一份新生员的组织关系和员材料,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委和校委组织部汇报。

新生员的材料经审核无问题后,由院级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4、我校调至校外单位、外出学习、学习、辞职的员,接到调令或在办理离校手续的过程中,由员本人及时到原院级委(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然后到校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接收单位的手续。

二、毕业生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员,其工作单位建立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域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生员组织关系由院办负责统转到校委组织部,再由校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自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由校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申请组织关系转移的情况说明

申请组织关系转移的情况说明

申请组织关系转移的情况说明
组织关系转移是指党员由原来所在的党组织转入到新的党组织中,以便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和稳定。

常见的申请组织关系转移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搬迁:党员因搬迁到新的居住地,需要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新的党组织。

2. 工作调动:党员因工作调动到新的单位,需要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新单位的党组织。

3. 学习外出:党员因学习、工作出国或境外,需要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相关地区或国家的党组织。

4. 改组合并: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被改组或合并,需要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组织中。

5. 个人原因:党员因个人原因,例如婚姻、家庭、健康等因素,需要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新的党组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说明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现对我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作如下说明:
一、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只有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若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可落实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与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党员服务中心联系,在其指导下落实党组织关系去向。

2、在本院继续攻读研究生或参加工作的,组织关系不需要转移;攻读本校外院研究生,或到本校其它单位工作的,由学院开具校内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外校、科研院所攻读研究生的,请务必咨询对方党委组织部门,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去向。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继续考研、工作变动频繁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户籍(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若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可持《房屋租赁合同》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二、组织关系介绍信管理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若内容有误、单位变动,需持介绍信原件到学院党总支或学校党委组织部更改。

2、介绍信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并递交给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若丢失,应立即向学院党总支或学校党委组织申请补办。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90天,持有介绍信的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写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超出有效期且无正当理由,未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转入手续,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三、党员档案的保存与转移
1、党员档案默认装入本人人事档案袋,随人事档案一起保存、转移。

2、若个人需要,也可在毕业时向党总支申请自带党员档案,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保管。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一○年六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