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案程序
纪委办案流程范文
纪委办案流程范文一、案件线索的收集与初步审查1.接收线索:纪委可以通过举报、检举、群众信访、巡视巡察等途径接收举报信、检举信和涉案线索。
3.初步审查:对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判断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重要性,初步判断是否需要立案。
二、案件立案阶段1.立案会议:召开纪委立案会议,由纪委负责人主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决定是否立案。
2.立案审批:纪委负责人根据立案会议的决定,向上级纪委或纪委主任提交立案报告,待批准后方可立案。
三、案件调查与核实1.纪委组织调查:立案后,纪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成立专案组,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2.纪委调查措施:专案组可以采取询问、调查取证、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勘验现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调取相关证据和信息。
3.调查报告:专案组根据调查结果,编写调查报告,向纪委报告。
四、案件审理与结论1.行政审议会议:在纪律审查阶段,纪委召开行政审议会议,对调查报告进行审议,讨论案件处理措施,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2.报请审议:将初步处理意见报请上级纪委审议或报请党委审议,待审议决定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3.备案批准:经审议通过的案件处理意见,需报请批准,由纪委负责人签署批准文件。
五、案件处理与通报1.行政处分:对违纪干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条例》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措施。
2.组织处理:对党组织成员或在党组织任职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包括调整岗位、责令辞职、责令退党等。
3.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违纪干部,纪委可以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处理决定的通报:纪委将案件处理决定通报给违纪干部所在单位和上级纪委,也可以根据规定向社会公开通报。
六、督查与跟踪1.案件督查:纪委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处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跟踪调查:对于案情复杂、责任重大的案件,纪委可以进行跟踪调查,调查案件处理是否公正、严肃。
【最新】纪委办案的函-范文模板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纪委办案的函篇一:纪委办案程序案件办理程序(一)、案件线索受理纪检监察部门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涉嫌违纪的线索,予以受理。
(对象: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1. 完成《案件受理登记表》2. 根据情况进行处理:(1) 对于没有价值的线索, 则存档备查.(2) 针对一般性的党风廉政问题, 则找本人谈话说明或函询并书面说明.(3) 如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内容具体、可能涉嫌违纪的, 则进入初核程序.(二)、初步核实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反映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的线索后,根据线索的可查性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是否违犯党纪、政纪,为立案提供决策依据。
1. 完成《初步核实呈批表》,并上报审批;2. 制定《初核方案》(待领导审批《初步核实呈批表》后,制定本方案);3. 进行初核;4.形成《初核报告》。
(三)、立案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和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的线索,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1. 完成《立案呈批报告》并上报;2. 完成《立案呈批表》,并上报审批;3. 形成《立案决定书》,并下发(经研究决定后,下发立案决定书给组织人事部门)。
(四)案件调查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全面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在调查阶段,对明显涉嫌犯罪的问题,根据办案进度确定适时移送司法机关。
1. 制定《调查方案》;2. 开展调查取证 ;3. 形成《违纪事实见面材料》;4. 要求当事人完成《检查》;5. 形成《调查报告》.(五)案件审理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审理人员,对调查移送的应当追究纪律责任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程序,一定的原则对案件在事实上、证据上、定型上、处理上、程序上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纪委办案程序
办理违纪案件的一般程序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常用纪检监察文书格式一、初查报告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
一般写作要求是:1、标题。
通常写为《关于对群众举报×××(被反映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事由)的初查报告》,如事由是“挪用公款”,标题可写成《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如果被反映问题较多,不便于一一列出的,可将标题中的事由用“有关问题”来加以概括,如《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
2、呈送单位。
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
3、正文。
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内容有:(1)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何种组织或何人按照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
(3)初步核实的结果与存在的疑点。
中纪委办案流程全解析
“ 受理 ”
先说 “ 受理 ” ,也就 是 中纪委
掌握 的官员违 纪 线索从何 而来 ?
渠道 有那 么几 种 :
信 访 举 报 。 这 是 纪 委 系统 发
现 线 索 的 最 重 要 手段 ,份 额 还 挺 大 。按 照 中纪 委 新近 公布 的说 法 , ▲ 中共 辽 宁省委 巡视 组设 立的 意见 箱
比较近的例子是农民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唐园结被人在微博上举报之后今年6月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到报社通报了核查情况称相关微博反映唐园结四个方面的问题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认定对微博反映的问题作了结处理事实上无论正视微博举报还是查无实情之后的公开澄清都不常见这也再次证明了中纪委的日益透明
_ 纪 实
卫 生 组 织 宣 布 将 北 京 从 疫 区 名 单 为继 任 者 奠 定 良好 的 工 作 基 础 。
外资产反腐充满期待 , “ 这 一 招 非 常 有 效 ,拥 有 海 外 财 产 的 官 员
应 该是 重点 关注 对象 ” 。
“ 作 为 承 前 启 后 的一 代 领 导 者 ,一 定 会 对 中 国 的廉 政 建 设 大 业 有长 远 规划 和通 盘 布局 。 ”程 文 浩说 , “ 一 方面 确 保 自己任 内 能 取 得 实 实在 在 的业 绩 , 同时 也 要
运行的 2 0天里 ,平均 每两 分钟 就 能收 到一封 举报信 。 此 外 ,公检 法和 审计 机 关 在 自己 工作 范 围 内发 现 有 党 员违 纪 现 象 ,移 送 过 来 的 案 件 , 占 到 2 0 . 9 % :纪 委 系 统 办 案 中 发 现 的 新线 索 ,占到 7 . 1 %— —注 意 ,中 纪委 只 公 布 了这 三 项 来 源 ( 2 0 1 3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流程图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流程图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流程图延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流程图(一)申诉材料二次审理案件补充证据材料基层党委纪委报送立案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反馈处理处分决定报县委(政请示意见府)批准下达处分决定上级批复处分决定或批复处分决定与本人见面立卷归档审理卷宗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审定分管领导阅示反馈审理意见或结论初定反馈审理意见或结论审理报告领导批示调查组或审理室承办移送审理(受理登记)缺少必需移交材料初审需要补充案件材料指定承办人员有关证据材料与违纪人员谈话审理委员会审议基层党委纪委审理部门案件审核审理室集体审议基层党委纪委或政府或纪委会议研究决定请示领批处理意见复导立卷归档批审理卷宗示需要补处分决定或批复充案件案件移送材料审理登记有关证据材料违纪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反馈延长县基层纪委案件审理流程图(二)县纪委或监察局批准乡(镇)党委会或政府办公会议审定审理报告乡镇纪委反馈意见或结论与违纪人员谈话县纪委审理室初审案件审理小组指定主审人员审理案件初审报告扩展阅读: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管理规定德信诚培训网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证办案质量,实现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履行纪捡监察部门案件审理职能,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工作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3.1案件审理程序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的案件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审批的案件,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手续程序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理部门的意见,提请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和执行监督的程序。
4职责4.1审计监察处(以下简称党群工作处)4.1.1审查处理处职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复查的案件;4.1.2核对违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4.1.3分析认定案件的性质,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4.1.4案件审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纪检委案件审理流程范文六篇
纪检委案件审理流程范文六篇第1篇: 纪检委案件审理流程(一)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调查报告后,经审核符合移送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可以暂缓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二)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案件审理部门可以提前介入。
(三)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当成立由两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四)坚持集体审议原则,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应当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应当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核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五)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重新审查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经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审查调查。
(六)审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审理报告,内容包括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审查调查简况、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事实、涉案财物处置、监督检查或者审查调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等。
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调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以及思想转变过程。
涉嫌职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应当形成《起诉意见书》,作为审理报告附件。
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与上级纪委监委沟通并形成处理意见。
审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2篇: 纪检委案件审理流程案件的审议,又称集体审议。
广义的集体审议包括违纪党员所在支部的审议、案件审理部门的审议、审批机关的审议。
狭义的集体审议是指承办人在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承办人的汇报,集体讨论,审核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部门意见的工作程序。
纪委办案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纪委办案流程是如何规定的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等规定。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强,纪委的活跃度日渐提高,人们时常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他们活动的痕迹。
那▲纪委办案流程是什么呢?只有熟悉他们的工作,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提供材料,促进纪委工作的推进,将国家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为了帮助大家破解疑惑,365小编就带着大家认识一下纪委办案。
▲一、纪委办案流程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
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
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
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
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8、将所有旁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
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
纪委办案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纪委办案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纪委办案,需经过案件线索梳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执行、被调查人的申述、案件监督管理8道办案程序。
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如有足够的证据,可能是半年之内;如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可能需要花一年至两年。
要看具体案情来确定调查时间。
我们从平时新闻报道中,经常会听到某某省纪委对某某人进行了双规,立案审查。
在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腐败行为上,纪委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般来说,司法部门都有一定的办案期限要求,那么▲纪委办案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做个大致了解吧。
▲一、纪委办案有时间限制么?纪委调查办案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以查清事实、取得证据为依据。
纪委办案,需经过案件线索梳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执行、被调查人的申述、案件监督管理8道办案程序。
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如有足够的证据,可能是半年之内;如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可能需要花一年至两年。
要看具体案情来确定调查时间。
▲二、纪委的职责包括哪些?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纪委办案过程是怎样的呢?1、各级纪委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及时指定承办人办理。
除情节简单的案件外,一般应由两人办理,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议组办理,并确定其中一人主办。
审理案件,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进行审理。
承办人对处分决定中所列举的错误事实要认真审核,弄清犯错误党员犯有哪些错误,每一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有关人员的责任。
审核认定的每一错误事实是否都有确凿的证据。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基本程序及要求
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其基本工作程序是: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
第一节受理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接受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一、受理的范围:《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后简称《案件检查条例》)第十条规定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问题应予以受理:(一)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二)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三)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五)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行政监察法》第三章规定政纪案件的受理范围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受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的违纪问题;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受理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公务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纪问题。
▲不是纪检监察对象的,不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受理的范围。
二、受理阶段的任务受理后应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
第二节初步核实一、初步核实的任务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过程中,应善于及时发现证据,不失时机地收集那些零散的、淹没在其他事件之中的证据价值很高的书证、物证,认真查明所反映主要问题的事实真相。
二、初步核实的要求初步核实应当尽力收集证据,并抓住主要问题进行。
要求做到:(一)迅速及时;(二)突出重点;(三)细致完备;(四)保守秘密。
案件检查人员不得将案情向无关人员透露,以防违纪人串供、毁证或制造伪证。
纪委办案程序
案件办理程序(一)、案件线索受理纪检监察部门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涉嫌违纪的线索,予以受理。
(对象: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1. 完成《案件受理登记表》2. 根据情况进行处理:(1) 对于没有价值的线索, 则存档备查.(2) 针对一般性的党风廉政问题, 则找本人谈话说明或函询并书面说明.(3) 如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内容具体、可能涉嫌违纪的, 则进入初核程序.(二)、初步核实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反映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的线索后,根据线索的可查性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是否违犯党纪、政纪,为立案提供决策依据。
1.完成《初步核实呈批表》,并上报审批;2.制定《初核方案》(待领导审批《初步核实呈批表》后,制定本方案);3.进行初核;4.形成《初核报告》。
(三)、立案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和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的线索,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1.完成《立案呈批报告》并上报;2.完成《立案呈批表》,并上报审批;3.形成《立案决定书》,并下发(经研究决定后,下发立案决定书给组织人事部门)。
(四)案件调查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全面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在调查阶段,对明显涉嫌犯罪的问题,根据办案进度确定适时移送司法机关。
1.制定《调查方案》;2.开展调查取证;3.形成《违纪事实见面材料》;4.要求当事人完成《检查》;5.形成《调查报告》.(五)案件审理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审理人员,对调查移送的应当追究纪律责任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程序,一定的原则对案件在事实上、证据上、定型上、处理上、程序上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1.。
纪委办案室工作内容
纪委办案室工作内容
纪委办案室是纪委内部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案件的调查、审查和办理工作。
以下是纪委办案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案件调查
1.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包括贪污受贿、渎职侵权、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等案件。
2.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证据,包括文字资料、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记录涉案人员的陈述和辩解。
4.对涉案单位或个人进行搜查,查封、扣押涉案物品或文件。
二、案件审查
1.对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等方面。
2.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报请领导审批,对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制定处分决定书。
3.对需要补充调查或变更审查的案件,进行补充调查或变更审查。
三、案件办理
1.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批。
2.按照领导审批意见,对涉案人员进行处分或组织处理。
3.对涉嫌犯罪的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案件进行总结和归档,建立案件档案。
四、其他工作
1.协助领导制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参与制定和完善纪委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3.开展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4.参与对下级纪委的考核和评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
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必须遵循依纪依法和按照组织原则的总原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等六个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相互关联的,缺一不可。
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在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即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阶段,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进行造册登记,并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
同时,也需要进行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以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在初步核实中,需要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抓住主要矛盾和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初步核实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案件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是体现纪检监察职能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自身职能的客观需要。
案件检查分为党纪案件检查和政纪案件检查两种,其作用是为保证和促进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因此,同志们需要在平时研究中认真研究领会有关案件检查的地位和作用,结合研究《XXX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进一步了解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程序中需要做好的工作,以供在实践中参考。
During the XXX phase。
the main tasks include: firstly。
XXX of the case。
there should be no less than two people XXX。
XXX。
XXX。
The content of the XXX includes:1) The main issues reflected and the content that needs to be verified。
纪检办案流程有哪些
纪检办案流程有哪些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
纪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重要的案件一般都要经过纪委来办案。
纪委办案要遵守相应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处理案件。
纪委办案流程有哪些呢?以及纪委办案的具体要求和遵守的原则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纪委办案流程1、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
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3、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二、纪委办案遵循的原则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监察机关检查工作程序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的程序是: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向本级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复查、复审、复核工作程序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纪委立案通知书
纪委立案通知书【篇一:纪委办案程序】办理违纪案件的一般程序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常用纪检监察文书格式一、初查报告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
一般写作要求是:2、呈送单位。
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
3、正文。
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内容有:(1)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何种组织或何人按照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
(4)处理建议。
承办核查部门与人员就初查情况,向批准机关提出是否立案及其它相应处理的建议。
经初查,违纪问题属实,建议批准机关立案查处;问题明显较小,可建议批准机关不予立案,对其批评教育;问题失实的,建议向当事人或在一定范围内澄清。
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上“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4、落款。
写明承办核实的机关部门的名称和年月日。
参与初查人员在报告上要分别签名。
例文: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中共临泉县纪委:款的问题进行了初核,现报告如下: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纪委办案流程
纪委办案流程
一、受理。
(1)受理阶段,纪委会收到举报信、检举书后,会对信件的内容和
所涉事件的性质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属于自身受委管辖范围,则受理;
(2)如果发现信件的内容和所涉事件的性质不属于自身受委管辖范围,则移送其他有权机关或者相关组织纪律审查处理。
二、立案。
(1)立案阶段,纪委会审查相关资料,收集或者网上调查,准备立
案材料;
(2)如果事实清晰,主要问题明确,能够依据实际状况,判断该案
件属于何种纪律处分;
(3)根据上述材料准备完毕,纪委会可以申请立案,经上级纪委同
意后,正式立案。
三、调查。
(1)调查阶段,纪委会根据立案进行调查,对事实清楚,有充分证
据的情况先行处理,对事实不清楚,或者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进行深入
调查;
(2)经调查,纪委会收集相关材料,准备案卷,将案件相关者深入
调查,视情节作出处理结果;
(3)如果调查结果有异议或者不清,纪委会将要求相关者补充证据,并将对处理结果进行反复审查确认。
四、处理。
(1)处理阶段,纪委会根据收集的证据,结合相关组织或者机关的纪律条文。
纪委办案程序
办理违纪案件的一般程序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常用纪检监察文书格式一、初查报告初查报告的构成包括标题、呈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个部分。
一般写作要求是:1、标题。
通常写为《关于对群众举报×××(被反映对象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问题(事由)的初查报告》,如事由是“挪用公款”,标题可写成《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挪用公款问题的初查报告》。
如果被反映问题较多,不便于一一列出的,可将标题中的事由用“有关问题”来加以概括,如《关于对群众举报李××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
2、呈送单位。
应顶格写明主送单位名称,通常是初查工作的批准机关。
3、正文。
这是初查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内容有:(1)被反映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有: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学历、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等。
(2)事由,即何时何人反映(检举)何人(被反映人)或何单位(被反映单位)何种(性质)问题;领导人(姓名、职务)何时批示(批示主要内容或引述批示原文);何种组织或何人按照批示何时间内进行了初步核实。
(3)初步核实的结果与存在的疑点。
乡纪委办案流程
乡纪委办案流程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也逐步迈
入了新的阶段。
然而,一些问题和矛盾在乡村依然存在,违反纪律的
行为和不良因素也在其中。
为了维护乡村的良好形象和稳定,乡纪委
成为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存在。
在乡纪委中,办案流程是一个十分关键
的环节。
以下就来详细介绍一下乡纪委的办案流程。
一、接到举报
乡纪委办案的第一步是接到举报。
可能是一些群众在生活中发现
了某些不妥当的行为,或者在工作中觉得有些偏差,都可以向乡纪委
进行举报。
有时候还会通过网上投诉或电话举报等形式。
二、受理案件
在接到举报后,乡纪委会进行初步核实,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进
行评估。
如果举报属实,乡纪委会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案件的受理。
三、立案调查
乡纪委在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
针对各类案件,乡
纪委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处理,或者根据情节轻重启动诉
讼程序。
四、问责处理
在立案调查之后,乡纪委会结合调查结果,开出相应的问责处理
决定。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惩罚处理,承担
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总之,乡纪委办案流程是一个非常严谨和细致的过程,需要遵循
既定程序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在办案过程中,乡纪委要保证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严肃追究违纪行为的责任,确保
乡村的良性发展。
纪委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纪委检察院办案程序是怎样的纪委办案流程:调查-立案-成立调查组-申请取证-写调查报告-调查对象写书面检讨-审理-下达处分-案件终结。
纪委检察院是一个重要的机关,重要的案件要送往纪委检察院检查,纪委检察院案件审查有着严格的程序。
那么,纪委检察院办案程序分别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纪委检察院办案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提供帮助。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受理。
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初步核实。
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
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
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和严重程度,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
制定初核方案内容通常包括: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核实的内容。
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包括初核的时间、范围、程序、注意要根据所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
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
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应急措施。
明确初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纪律。
▲二、立案检查立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理权限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有关违纪问题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后,认为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件办理程序
(一)、案件线索受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涉嫌违纪的线索,予以受理。
(对象: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
1. 完成《案件受理登记表》
2. 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1) 对于没有价值的线索, 则存档备查.
(2) 针对一般性的党风廉政问题, 则找本人谈话说明或函询并
书面说明.
(3) 如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内容具体、可能涉嫌违纪的, 则进入
初核程序.
(二)、初步核实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反映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的线索后,根据线索的可查性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是否违犯党纪、政纪,为立案提供决策依据。
1.完成《初步核实呈批表》,并上报审批;
2.制定《初核方案》(待领导审批《初步核实呈批表》后,制
定本方案);
3.进行初核;
4.形成《初核报告》。
(三)、立案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和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的线索,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1.完成《立案呈批报告》并上报;
2.完成《立案呈批表》,并上报审批;
3.形成《立案决定书》,并下发(经研究决定后,下发立案决定
书给组织人事部门)。
(四)案件调查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全面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在调查阶段,对明显涉嫌犯罪的问题,根据办案进度确定适时移送司法机关。
1.制定《调查方案》;
2.开展调查取证;
3.形成《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4.要求当事人完成《检查》;
5.形成《调查报告》.
(五)案件审理
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审理人员,对调查移送的应当追究纪律责任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程序,一定的原则对案件在事实上、证据上、定型上、处理上、程序上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