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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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4篇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4篇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园合作,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与幼儿园沟通交流、参与管理的机构,依法设立,依规开展工作。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事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为孩子的幸福成长共同努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家委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一年。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家委会成员若干名,每个班级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确定,任期一年。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推动家委会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完成相关工作。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幼儿园的管理、教育、活动等相关事宜。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有权利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管理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有义务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类活动和项目,为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有权利监督和检查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和活动,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有权利参与幼儿园的重要决策,如教育方案的修订、重大活动的安排等。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各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决议需得到出席成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记录由秘书委员负责记录,会议决议书面呈交园务部门。

第五章家委会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家委会成员有权利向家长委员会提出建议、意见和诉求。

第十六条家委会成员有义务支持幼儿园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义务工作。

第十七条家委会成员应当遵守相关的家委会章程,维护家长委员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经家长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条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由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园务部门备案。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促进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组织机构2.1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幼儿园的家长代表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并经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2.2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三、职责和权利3.1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3.1.1 协助幼儿园制定和完善教育教学方案,提供意见和建议;3.1.2 协助幼儿园组织家长会议和活动,促进家校合作;3.1.3 参预幼儿园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3.1.4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3.1.5 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代表家长与幼儿园沟通交流。

3.2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包括:3.2.1 参预幼儿园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3.2.2 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3.2.3 参预幼儿园的活动和项目,为幼儿提供支持和匡助;3.2.4 代表家长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和商议,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

四、运作方式4.1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主持;4.2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会议决议执行;4.3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项的研究和推进;4.4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应与幼儿园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幼儿园的工作情况,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4.5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向家长汇报工作情况和成果,接受家长的监督和评价。

五、选举和产生5.1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自愿报名、民主选举的原则;5.2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代表全体家长的利益,具备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5.3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应经过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确认和批准。

六、解散和变更6.1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或者变更,但需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6.2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解散或者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家长,并进行交接工作。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有效开展幼儿园各项工作、促进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的协同发展,促使家园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特成立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非行政性的组织,附设于幼儿园,履行咨询、信息、参谋、议事等职责。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1.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拓宽家庭和社区教育渠道,协调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增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凝聚力。

2.反馈幼儿园和家庭的双向信息,对幼儿园管理、服务和教育教学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3.配合幼儿园提高家长的教养水平,协同幼儿园组织开展各项家庭教育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富有个性地发展。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条件。

1.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热心幼儿教育,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责任心强,公平公正,能辩证地看待与处理问题。

4.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承担家长委员工作。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1.家长委员由家长自荐和教师推荐,经幼儿园审定后产生。

2.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每个年段各一名),组成主任委员会。

3.中途如有委员退出,由幼儿园向家长委员会提出增补建议人选,家长委员会审定通过。

4.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期间可改选也可连任。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幼儿园工作报告,了解幼儿园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研讨本学期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与形式;根据幼儿园和家长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设立家长委员会信箱,定期收集、反馈相关信息。

第八条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幼儿园备案。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通用14篇)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通用14篇)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通用14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篇1一、家长委员会制度: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的家长、幼儿园园长和领导班子成员、教研组长代表组成。

2、在每学年开始时,要及时发动、组织家长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由年级组提名推荐或自荐,由园方行政领导及年级组长审定。

3、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参加至少1次以上会议,广泛交流幼儿园、年级、班级的学习、活动情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并将所了解的新信息、新观念带到幼儿园中来,为幼儿园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4、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通过家委会及家长小组及时、虚心听取家长对幼儿园、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家委会的工作职责: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参与组织家园活动、社区活动、主题活动、节日活动等等;;2、参与研究和解决幼儿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篇2一、接受新生的教师,在幼儿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二、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促进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共同关心和努力为幼儿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是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基本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方式。

二、组织架构2.1 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家长自愿组成,每学年选举一次,委员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2.2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协助委员会事务。

2.3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职责和权利3.1 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与幼儿园沟通,提出家长的关切和建议,并参与幼儿园的决策过程。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幼儿园的活动策划、组织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家长会、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幼儿园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教育教学、安全卫生、设施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并协助幼儿园改进和完善。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家长传达幼儿园的相关信息,包括学校通知、活动安排、家长会议等,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

四、运作方式4.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4.2 家长委员会会议决议采取多数表决原则,主席在会议上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投票。

4.3 家长委员会会议应当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将会议纪要及时发送给全体家长。

4.4 家长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家长保持紧密联系,接受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4.5 家长委员会应当与幼儿园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和项目。

五、解散和修改5.1 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解散决议需经全体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5.2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全体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并经幼儿园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附则6.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所有,并且应当与幼儿园的相关规章制度相协调。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一、背景介绍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自愿组成的,旨在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关心、参预和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以提高家长参预幼儿园教育管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由幼儿园家长自愿报名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 家长委员会由一位主席、一位副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3. 主席由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委员通过。

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全体家长的利益,具备积极参预、沟通协调、服务意识等素质。

三、职责和权益1. 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家长的利益,维护家长的权益。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幼儿园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与幼儿园共同制定教育目标和规划。

3.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安全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和志愿者工作,促进家园合作。

四、运作方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工作汇报、问题讨论和决策等。

2. 家长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主持。

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讨论和解决幼儿园相关事务。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前准备并提交意见和建议,对会议决议要予以支持和执行。

4. 家长委员会应与幼儿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家长关切和需求,共同解决问题。

五、解散和修改1. 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解散申请,经全体委员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允许,报幼儿园批准后解散。

2.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改应由全体委员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允许,并报幼儿园批准后生效。

3. 家长委员会解散后,应将相关档案和资料交由幼儿园保管,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六、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全体委员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允许,并报幼儿园批准后生效。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21篇)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21篇)

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21篇)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通用21篇)幼儿园家长委会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成功的启蒙教育必须是幼儿园、家庭与社会三方有效结合的教育。

家长委员会是家长联络幼儿园的常规机构。

家长委员会有义务协助幼儿园把孩子培养成健康、活泼、聪明的儿童。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幼儿园、一切为了教育、一切为了孩子。

第二章任务一、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一)桥梁作用:联络幼儿园与家庭、家庭和家庭之间的桥梁。

(二)教育作用:搭建家长交流正确教育经验与方法的舞台。

(三)评估作用:协助幼儿园做好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的评估工作。

(四)助学作用:支持幼儿园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二、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一)对幼儿园每学期园务计划的提出建议性的意见。

(二)积极参与幼儿园各类节庆、传统活动和外出参观等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三)及时了解、反映家长要求,与幼儿园联合举办家长学校活动、组织家长经验交流会等。

(四)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理念的探索,对教育改革措施提出合理建议,配合教师开展教育活动。

(五)了解家长和社会可提供的教育资源,提出各阶段幼儿学习与发展意见、建议和工作思路。

(六)与幼儿园一起策划各种规模的亲子活动。

第三章组织家长委员会委员须为在园幼儿的家长。

凡自愿热心于公益服务,为人正直,有一定的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经验的家长均可经推荐或自荐,经园方同意后,成为家长委员会委员。

家长委员会委员每学年调整一次,每班两位家长。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一、权力:(一)有了解幼儿园保育及教育教学情况、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发展规划及其它有关情况的权利。

(二)有对幼儿园各项设施进行视察的权利。

(三)有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建议的权利。

(四)有向幼儿园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

(五)有建议召开家长会和提出议案的权利。

(六)有收集有关情况、部署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二、义务:(一)宣传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和策略。

(二)关心支持幼儿园的发展,协助幼儿园扩大生源、提高教学质量和做好幼儿园的德育工作。

幼儿园家长工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工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幼儿园与幼儿家庭在幼儿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指导家庭教育经常化、具体化,同时,便于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增强幼儿园工作的透明度,帮助解决幼儿教育中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宗旨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幼儿园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幼儿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促进幼儿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国际型人才。

第三条组成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幼儿成长,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家长组成。

具体由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组成,原则上每班为三-四名委员。

2.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若干名,由幼儿园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3.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幼儿园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4.家长委员会一届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增选。

5.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颁发证书。

第四条权利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获知幼儿园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幼儿园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代表其它家长,对幼儿园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幼儿园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幼儿园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义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1.理解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幼儿园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幼儿园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

协助幼儿园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协助幼儿园做好家园联系工作,促进家园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幼儿园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园中的困难。

第六条工作开展: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幼儿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园合作,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决策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家委会的宗旨是:关注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第四条家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民主。

第五条家委会的任务是:协助幼儿园解决家庭与学校之间的问题,促进家园合作,共同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家委会由家长自愿报名,经幼儿园审核选举产生。

家委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家委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家委会设专门委员会,包括教育教学委员会、卫生安全委员会、活动策划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家委会成员自愿报名,经幼儿园审核选举产生。

第九条家委会成员应当遵守家委会章程,积极履行职责,参与家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家委会的职责包括:1. 协助幼儿园制定和完善教育教学计划,提出改进建议;2. 参与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为幼儿园提供意见和建议;3. 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促进家园合作;4. 关注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工作,提出改进建议;5. 定期召开家委会会议,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家委会的权利包括:1. 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对幼儿园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2.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卫生安全工作;3. 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为幼儿提供支持和帮助;4. 获得幼儿园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进展。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家委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家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根据幼儿园的工作需要确定,也可以根据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

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幼儿园)管理制度,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园)合作,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将学校(幼儿园)建设成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幼儿园),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家长为学校(幼儿园)在读学生(幼儿)的监护人。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名称: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办公地址设于学校(幼儿园)。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家长依法参与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民主监督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积极配合实施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措施和管理活动,构建学校(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其成员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本章程行使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及组织形式第六条家长的权利和义务(一)家长的权利:1、选举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权利;2、被选举为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权利;3、对家长委员会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和控告的权利;4、罢免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权利;5、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家长的义务:1、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义务;2、依法提出意见、建议的义务;3、配合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义务;4、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幼儿园)提高学生(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幼儿园)开展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义务;5、及时了解自己孩子在校(园)情况及思想状态,并与老师保持良好沟通的义务。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一)家长委员会的权利:1、对学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对学校(幼儿园)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幼儿园)改进工作的权利;3、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的权利;4、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园)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的权利;5、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的权利。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建议收藏)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建议收藏)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家园共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特设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自愿组成的学校管理机构,旨在建立起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桥梁,推动家园合作,共同关注和参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通过家委会的积极参与和协作,可以促进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开展,增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互信与沟通,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第二条家委会的设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设立的。

家委会是以家长为主体,协助学校开展各项与家长相关的工作,为学校提供意见和建议,并行使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家委会也承担着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家委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幼儿的利益为核心,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家委会鼓励家长民主参与,倡导积极沟通和相互尊重的精神。

家委会将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方针、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致力于保障幼儿的安全、健康和教育权益。

第四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依法行使权益和履行义务,遵循以下原则:1.以家长参与为基础:家委会建立在自愿报名或推举的基础上,家长有权利参与并发表意见,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以服务为宗旨:家委会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幼儿的成长和教育。

家委会通过参与学校活动、提供建议和支持等方式,积极推动家园共育,为幼儿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以民主决策为准则:家委会成员按照程序进行选举产生,并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讨论和解决问题。

家委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应通过成员表决或民主投票形式确定,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主性。

4.公开透明原则:家委会的工作应公开透明,及时向家长通报工作进展、决策结果和相关信息。

家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提供学校教育工作的情况和发展方向,并接受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第五条家委会应与学校建立紧密联系,并与学校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家园共育关系而制定的。

1.2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具有一定决策权和监督权的组织。

二、组织形式2.1 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和校长组成。

2.2 委员会每年选举一次,任期为一学年。

2.3 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由委员会成员互相推选产生。

三、职责与权限3.1 委员会的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幼儿园的管理与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家园合作。

3.2 委员会有权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3.3 委员会有权参预幼儿园的预算编制和财务监督,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3.4 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

四、成员选举与退出4.1 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班选举一位代表,代表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4.2 家长代表的选举方式由委员会自行决定,可以采取投票、提名等方式。

4.3 家长代表在任期内如有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由该班家长重新选举代表。

4.4 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由幼儿园教职员工自行推选产生。

五、会议制度5.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主持。

5.2 会议议程由主席提前制定,并通知委员会成员。

5.3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

5.4 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5.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

六、经费管理6.1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的自愿捐赠和幼儿园的资助。

6.2 委员会应对经费的使用进行透明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6.3 经费使用需经过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决策,确保资金用于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家长活动等方面。

七、章程修改7.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讨论和表决,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通过。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幼儿的需求,特设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产生一名家长代表,代表人数与班级数量相对应。

2.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委员会成员共同选举产生。

主席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并代表委员会与幼儿园沟通。

3. 委员会成员除主席外,还设副主席若干名,副主席由委员会成员共同选举产生,协助主席工作。

4.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届满后可连任或选举新的代表。

三、职责和权益1. 委员会代表家长的利益,参与幼儿园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家校合作。

2. 委员会有权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并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活动和项目,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委员会有权向幼儿园提出家长的关切和需求,协助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5. 委员会有权参与幼儿园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制定,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运作方式1.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 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由主席提出,并事先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会议记录由委员会秘书负责。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幼儿园的决策进行评估和监督。

4. 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期间保持秩序,尊重他人的意见,遵守会议纪律。

5. 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向家长沟通会议的内容和结果,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 委员会成员应与幼儿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五、解散与修改1.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解散委员会,须由全体委员会成员通过投票决定。

解散决议需得到幼儿园的认可。

2. 如需修改本章程,须由全体委员会成员共同商议并通过投票决定。

幼儿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和提升家长参与幼儿教育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家长自愿组成的、以协助幼儿园工作为目的的组织,依法设立,独立运作,接受幼儿园的领导和监督。

第三条委员会的任务是:协助幼儿园制定和完善家长参与教育的政策和规定,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组织开展家长教育和家校活动,促进家园合作,共同推动幼儿教育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由全体家长通过投票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委员会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六条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秘书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记录、文件管理、信息传达等。

第七条委员会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由委员会成员自愿组成,负责特定的工作领域,如家校合作委员会、家长培训委员会等。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八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协助幼儿园制定和完善家长参与教育的政策和规定;2. 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3. 组织开展家长教育和家校活动,促进家园合作;4.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安全管理;5. 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参与制定和修改幼儿园的章程、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计划;2. 参与幼儿园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制定;3. 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评议;4. 提出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幼儿园给予回应;5. 监督幼儿园的工作执行情况,对幼儿园的工作进行评估。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条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议程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宗旨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成立旨在促进家园合作,加强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二、组织架构和成员1.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一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2.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位,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相关文件。

3. 幼儿园教职员工可以作为观察员参加家长委员会会议,以便更好地了解家长的意见和需求。

三、职责和权力1. 家长委员会负责搜集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向幼儿园提出建议和反馈,促进双方的沟通和合作。

2. 家长委员会可以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和事务,如教育讲座、家长会议等,以提高家长参与度和教育质量。

3. 家长委员会可以就幼儿园的教学、环境、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

4. 家长委员会可以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提供相关的教育资源和信息,促进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良性互动。

四、工作流程和会议制度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组织并确定会议议程。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 家长委员会会议需要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 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会议纪要需及时发送给所有委员,并保留备查。

4. 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会议、邮件、社交媒体等形式进行交流和讨论,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选举和任期1.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家长自行组织,每学年初进行一次选举。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连任后需进行新一轮选举。

六、解散和修改1. 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解散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并报幼儿园校方审核。

2.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并报幼儿园校方审核。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与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与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与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引导和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办学活动,提升幼儿教育质量,加强幼儿园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管理机构,是幼儿园与家长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宗旨是关注幼儿的健康成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二章家长委员的选举和组成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每班选出一名家长代表组成,每位家长代表任期为一学年。

第五条家长代表的选举程序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阳光。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由一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由家长委员会的选出。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职责和权力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2. 组织和开展家长之间以及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交流活动;3. 监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4. 协助幼儿园开展各项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5. 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关注幼儿的安全问题。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要求幼儿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幼儿园的管理状况;2. 提出关于幼儿园事务的合理化建议,并对学校提出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3. 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地沟通和协商,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4. 在幼儿园内举办一些有益于家长和幼儿的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

第四章家长的安全责任第九条家长在幼儿园期间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1. 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工作;2. 关注并配合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3. 协助学校对幼儿进行健康体检,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健康信息;4. 在幼儿出现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积极与学校联系,配合做好紧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应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侵害学校、教职工和其他家长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是一份规范家长委员会运作的文件,旨在促进家园合作,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

本文将详细阐述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五个部分,包括组织机构、职责与权利、会议与决策、经费管理以及家长参与。

一、组织机构:1.1 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自愿组成,成员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

1.2 主席与副主席: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及副主席,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1.3 委员组成:家长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组成,委员人数根据幼儿园规模和家长人数确定。

二、职责与权利:2.1 代表家长利益:家长委员会代表全体家长的利益,为家长提供参与幼儿园决策的机会。

2.2 监督教育质量: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并与园方共同制定教育目标。

2.3 沟通与协调:家长委员会负责与园方沟通,协调家园关系,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

三、会议与决策:3.1 定期会议: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幼儿园相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3.2 决策程序:家长委员会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主席在会议上行使一票否决权。

3.3 会议记录与通知: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通知全体家长。

四、经费管理:4.1 资金来源: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

4.2 财务报告与审计: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家长公开财务报告,并接受独立审计的监督。

4.3 经费使用:家长委员会应根据幼儿园的需求和家长的意见,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金的透明和有效利用。

五、家长参与:5.1 家长参与活动:家长委员会应积极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类活动,增进家长与幼儿园的互动。

5.2 家长意见征集: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征集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5.3 家长培训与交流:家长委员会应组织家长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育儿能力。

总结: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家园合作、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促进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效沟通,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增强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产生一名家长代表,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

2. 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构成,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主席提名并经家长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职责和权益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与幼儿园沟通、协调家园关系,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促进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幼儿园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幼儿园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评估。

3.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幼儿园的活动组织和实施,协助幼儿园进行家长教育和家园共育工作。

4.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幼儿园的财务监督,监督幼儿园的经费使用情况,保障幼儿园的财务透明度。

四、选举和任期1. 家长代表的选举由班级家长自行组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选举结果由选举小组负责统计,并向全体家长公布。

2. 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任期届满后可连任一次,连任后不得再连任。

3. 家长代表因故不能继续履职时,由班级家长重新选举产生新的代表。

五、会议制度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提出,并征求家长代表的意见。

议题应涵盖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家长参与等方面的内容。

3.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决议以简单多数原则通过,主席团有权对会议决议进行解释和执行。

4.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记录由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全体家长公布。

六、幼儿园与家长沟通1. 幼儿园应定期召开家长会,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并向家长委员会报告幼儿园的工作情况和教育教学成果。

2. 幼儿园应建立家长意见箱,接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回复和处理。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规章制度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规章制度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提升家园共育的效果,我园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委员选举与组成1.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本园家长自愿报名,经过大会选举产生。

2. 家长委员会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和数名委员组成。

3. 主席围绕提升家园共育水平,促进良好家园合作关系,负责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1. 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与园方进行沟通和协调,维护家长和园方的合法权益。

2. 委员会有权利监督园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与园方共同制定家园共育计划。

3. 委员会有权利参与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包括教学方式、活动安排等重要事项。

第四章:会议制度1. 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2. 会议应提前通知家长委员会成员,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3. 主席主持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并及时反馈给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五章:福利与活动策划1. 家长委员会有责任组织和策划家长活动,营造融洽的家园氛围。

2. 委员会有权利监督园方对幼儿饮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委员会应与园方共同制定家长服务计划,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六章:纪律与处罚1. 如果委员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经家委会全体成员投票,可以予以警告、责令辞职或取消委员资格等处罚。

2. 委员应当保护家委会内部的秩序,不得损害园方和家长的利益。

3. 委员应当保守家委会的秘密,不得将内部事务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经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由园方进行公示并执行。

2.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能涵盖的事项,由家委会和园方协商决定。

以上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规章制度》,旨在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请家长委员会成员认真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园育人环境。

如有需要,本规章制度可进行修改,但需经过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讨论和通过。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及时改进与完善幼儿园各项工作,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和谐发展,促使家园双方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为孩子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成立家长委员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性质与任务第二条X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团结全体家长、协助园方工作的机构,是联系社会和幼儿园、家庭的纽带。

第三条家委会的基本任务1.家委会要及时关注和了解幼儿园保教的情况,与幼儿园教职工齐心协力,为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2.家委会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幼儿园保育、教学、活动指导和日常生活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园方做好幼儿工作。

3.家委会要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幼儿园领导或有关教师。

4.家委会要经常关心和支持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尽力协助幼儿园解决家长和幼儿园之间所发生的问题。

5.家委会要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四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参与组织家园活动、社区活动、主题活动、节日活动等。

2.关心支持幼儿园的发展,参与研究和解决幼儿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5.发挥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与幼儿园沟通,提供有关信息,接受幼儿园家长的咨询和有关幼儿园工作的委托。

6.积极协助幼儿园办理幼儿园自身难以解决,而家长又有优势可以发挥特殊作用的有关问题.第五条家委会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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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前柴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
1.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为每班二人),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2)热爱幼教事业
(3)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5)具有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家委会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组成主任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级选出一名家长代表组成。

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方共同召集家委会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领导和家委会主任的指导下,主持好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3.家委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宣传部、文体部、后勤部,各部门分别由三个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宣传部:组织家长经验交流,办好家长园地,管理好家长信箱,做好各项活动中的宣传工作及其他日常宣传工作。

(2)文体部:配合园方举办全园性的各项大型文体活动,代表家委会组织好家委会主办的家园(或与社会)联欢的相关活动。

(3)后勤部:做好一切与家委会活动有关的家园活动及与家长活动有关的后勤保障供给工作,并代行财务部职责。

第五条班级家长小组,一般由5—8名家长代表组成。

家长小组由家长自荐或由老师及家长推荐选举的办法产生。

家长小组在家委会及各班老师的指导下工作。

各班的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

家长小组可视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第三章评比表彰先进
第七条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幼儿园各项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及家长,在十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励。

第八条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搞得比较突出。

2.家长与老师在保教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全园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出色,积极向幼儿园交流平台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现均较优异。

第九条先进家长、优秀家长的评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长小组与老师共同讨论推荐,报幼儿园,并在家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热心为大家服务
2.在配合老师教学,组织家长及家园活动等具体工作中表现好,成绩突出。

3.有勇于牺牲自己时间的奉献精神。

4.热爱幼教事业。

5.教育孩子有一定的经验。

先进家长要求在以上各方面中做得更为突出。

第四章有关经费问题
第十条家长小组视本班的活动情况及全园家委会的需要,可按当时所需数额向本班家长平均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预收一定活动经费,以便有效地开展班内的各项活动及支持家委会的工作。

无论何种收费方式,都应向家长解释清楚,讲明用途及使用计划。

收费及费用开支需由专人专办、专人专管,必要时向家长公布,并将开支明细存档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由家委会组织的各项联谊、竞赛评比等社会性活动,其费用由各班家委会委员通过家长小组收缴解决,其收费及费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由后勤部参照第十条的方法办理。

第十二条家委会或家长小组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都要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补补充。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幼儿园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幼儿园常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民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现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制度包括三个部分,即考核奖惩原则、考核奖惩内容、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奖惩原则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步树立为人师表,—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

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奖惩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其它工作。

(一)奖励部分:(300—500分)
1、教师在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方面不断钻研,在各项比赛中获奖的。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
②新泰市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③泰安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④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⑥在全国性CN刊物发表一篇奖给50元;
⑦在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一篇:国家级50元,省级40元,地市级30元,仪征市级20元。

2、教师在各类优质课或公开课评比中获奖的: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随档案保存)
②新泰市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③泰安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④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⑥其它表演、公开课、研讨课县市级以上一律发给20元/人的补贴。

3、指导学生集体、个人参赛获奖(指主要指导老师,其他配合老师酌情)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随档案保存)
②新泰市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③扬州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④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4、上班时间能认真组织一日活动,教学常规井然有序。

班级所开展的活动效果显著、突出,孩子积极参与班级课内外活动,积极发言,踊跃举手,受到家长、同行一致好评且达到推荐的(每次对一日活动,被推荐为最受家长欢迎教师)(50分/次)
5、班级主题、区角等环境整洁丰富美观,更换及时,幼儿参与率高,废旧材料利用好。

各种台帐、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排版正确(标题黑体小三、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 1.75),内容充实完备(内容符合要求、标题、学期、班级号、姓名、日期填写符合要求)。

台账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如逾期拖沓甚至影响幼儿园事务者。

积极参加各科教科研活动,有创新勇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及看法,且被采纳者(30分/次)。

6、在工作中不牢骚满腹,不固守成规,乐于开动脑筋,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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