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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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选择、设置、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运行管理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合理的要求。

2、安全优先原则:保护和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3、全面性原则:从综合运行管理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4、公平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规划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划进行统一管理。

2、规范运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运行和维护。

3、责任到人:明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保护可靠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故障和异常情况进行识别。

2、适应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适应电力系统运行的变化。

3、安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稳定的控制。

4、可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具备高可用性,能够保持持续运行。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明确设备的类型和参数。

2、确定设备的数量和布置位置。

3、制定设备的选择标准和验收标准。

4、编制设备设置方案和相关的施工图纸。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置:保证各个设备之间的相互协调和互补。

2、经济适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

3、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估。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一、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1.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和有关的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2.在任何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必要时可停用部分保护,但主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3.运行人员每天对站内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状态进行巡视,对重点项目(如:光纤通道的运行状态、高频通道的运行情况、主变差动保护的差流等)应重点巡视并做好记录。

对于新投或负荷突然增大的交流端子运行温度应重点红外测温监视。

4.运行人员应定期对微机装置的打印机色带和打印纸进行检查,保证打印字迹清晰,纸张充足。

运行人员应保证报告的连续性,严禁乱撕,并妥善保存打印报告并及时移交继电保护人员。

5.运行人员应按照具体情况调整调温湿度设备,保证继保室环境温度和湿度等条件满足规程要求。

6.在继保室严禁使用对讲机、手机等无线设备,防止保护装置误动。

7.继电保护现场校验和消缺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拆接二次线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8.继电保护定值改变、二次线变动以及校验工作结束后,应有明确交待继电保护定值、二次线变动情况以及校验传动结果、能否投入运行等内容。

9.运行中不得随便修改定值,运行中不得作继电器出口试验。

10.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动作后,运行人员应及时调取动作报告,并汇报调度当值调度员,同时汇报公司生产部人员,做好运行记录;生产部通知检修人员对动作情况进行调查,收集保护动作报告并进行动作情况分析评价。

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管理规定1.在保护投退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必须在《继电保护投退记录簿》进行登记。

2.有关保护投退的操作及工作均需按照《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并经值长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保护装置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停用按调度值班员的命令执行,其余保护均按值长命令执行。

4.凡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校验后,运行人员必须和继电保护员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并在《继电保护装置定值核对单》上签字,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规定1、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查继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装置可能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2、保护继电器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合格后应加铅封或加密,密码资料在继电保护管理部门书面备案。

在继电保护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标志是否恢复正常,压板位置、试验交接记录所写内容是否清楚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进行整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4、运行人员必须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保护装置整定所规定的允许负荷电流或允许负荷曲线,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

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按管辖范围的划分向有关人员汇报。

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停用,事后立即汇报。

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存在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做出记录,通知有关部门消除及处理。

5、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信号,必须经值班长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准确记录后,方可复归,并按管辖范围的划分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正常情况下,变电所的电压互感器和线路侧电压互感器(或电压抽取装置)不允许退出运行,必须退出运行时应充分考虑到其对保护装置的影响,并征得继电保护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防范措施。

7、为避免综合继电保护、微机保护装置等电子设备受电磁信号的干扰而发生误动作,在该类设备运行时,其周围严禁使用对讲机、手机等电子器具,运行场所应设置降温、防尘措施,该类设备的装设地点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8、综保管理的补充规定综保是新发展起来的微机型综合保护继电器,具有液晶显示、面板按钮操作、逻辑组态、菜单查询操作等综合功能,随着综保的大量使用,必须对综保加强管理,要在继电保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综保的具体情况制定综保的有关规定以提高综保的运行管理水平,现将权限及有关规定如下:1、综保的权限及访问(1)规定综保的有关权限①整定值整定及调整——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完整版)《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最新版)

(完整版)《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最新版)

《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最新版)为进一步规范电网智能化变电站运行管理工作,保证智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本规范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及相关网、省电力公司相关管理标准及现场运行实际,参考各省的《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完成现《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最新版)》,供各单位参考和借鉴。

目录1 总则2 引用标准3 术语4 管理职责4.1 管理部门职责4.2 运检单位职责5 运行管理5.1 巡视管理5.2 定期切换、试验制度5.3 倒闸操作管理5.4 防误管理5.5 异常及事故处理6 设备管理6.1 设备分界6.2 验收管理6.3 缺陷管理6.4 台账管理7 智能系统管理7.1 站端自动化系统7.2 设备状态监测系统7.3 智能辅助系统8 资料管理8.1 管理要求8.2 应具备的规程8.3 应具备的图纸资料9 培训管理9.1 管理要求9.2 培训内容及要求1 总则1.1 为规范智能变电站设备生产管理,促进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智能变电站设备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智能变电站技术标准、规范等,并结合智能变电站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1.3 本规范对智能变电站设备的管理职责、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智能系统管理、资料管理和培训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内容提出了规范化要求。

1.4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系统内的智能变电站的运行管理。

常规变电站中的智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参照执行。

1.5 本规范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等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Q/GDW 383-2010《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Q/GDW 393-2010《110(66)kV~22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Q/GDW394 《330kV~75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Q/GDW 410-2010《高压设备智能化技术导则》及编制说明Q/GDW 424-2010《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Q/GDW 425-2010《电子式电压互感器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Q/GDW 426-2010《智能变电站合并单元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Q/GDW 427-2010《智能变电站测控单元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Q/GDW 428-2010《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Q/GDW 429-2010《智能变电站网络交换机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Q/GDW 430-2010《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Q/GDW 431-2010《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现场调试导则》及编制说明Q/GDW 441-2010《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Q/GDW580 《智能变电站改造工程验收规范(试行)》Q/GDWZ414 《变电站智能化改造技术规范》Q/GDW640 《110(66)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Q/GDW6411 《220kV 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Q/GDW642 《330kV 及以上330~750 千伏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工程标准化设计规范》Q/GDW750-2012 《智能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安监[2006]904 号《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8]1261 号《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科[2009]574 《无人值守变电站及监控中心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生[2006]512 号《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生[2008]1256 号《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范(试行)》3 术语3.1 智能变电站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的变电站。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是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电力设备安全的主要装置,是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结合继电保护专业有关规程、规定,特此制订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基本要求
1.保护装置应简单可靠,使用的元件和触点尽量少,接线简单、维护方便,同一系统内继电保护的形式种类不宜过多。

2.自动装置应根据运行要求考虑使用效果和利用率等因素,合理地确定方案,力求接线简单,便于运行维护。

3.动作于跳闸的继电保护应满足选择性、速动性、灵敏性和可靠性。

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要满足电力网结构和公司内主接线的要求并考虑运行方式的灵活性,按照保护元件在供用电系统中的作用和重要性来确定保护方式。

5.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6kV及以上电气设备)的变动、保护、种类的增减由仪表车间提出,机电动力部组织制定方案。

6.新增加6kV及以上用电设备、线路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仪表车间、机电动力部应积极参与方案的制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力求完善合理。

7.不经机电动力部专职人员同意,不准随便改动继电保。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拥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指的是用于保护电力系统或自动实现安全操作的装置和设备。

第四条本规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实用化。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分为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七条实施设备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2. 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设备运行期间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4.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 对设备进行保养、清洁和调整,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措施:1. 设备的标识要清晰明确,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2. 设备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做好防护措施;3. 设备的周围环境要保持干燥、清洁,并防止灰尘和湿气的侵入;4.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正确操作,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 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的情况;6.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维护的情况;7.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校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8. 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应聘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新员工,使其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3.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4. 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做到勤勉尽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5. 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6. 建立员工的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团队合作意识。

继电保护 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 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维护电网设备的完好性和稳定性,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证电网设备正常运行及稳定供电,制定本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各类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旨在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所有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继电保护设备管理1. 继电保护设备的选型在进行继电保护设备选型时,必须考虑所在电力系统的特点和要求,选用符合电力系统负荷和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设备。

同时,必须考虑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和自动化程度等因素进行选择。

2. 继电保护设备的安装继电保护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厂家的安装要求和电气设计规范进行,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运行稳定。

3. 继电保护设备的维护继电保护设备的日常维护必须按照设备厂家的维护手册和相关标准进行,包括定期巡视、检测继电保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和隐患。

4. 继电保护设备的更新和改造继电保护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必须按照电气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三、继电保护设备操作和运行1. 继电保护设备的操作继电保护设备的操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2. 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必须按照电力系统运行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四、继电保护设备的故障处理1. 继电保护设备故障的排除一旦发现继电保护设备存在故障,必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进行故障排除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 继电保护设备故障的记录和分析对于发生的故障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找出故障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同类故障再次发生。

五、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和监督1. 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在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方面,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定期进行设备的检验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化装置运行管理规定一、总则1.1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运行、保护电气主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主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网调度及基层单位运行人员一样,是电网生产第一线人员。

1.2我局继电保护机构负责维护、检验的设备及内容:1.2.1继电保护装置:线路、变压器、母线、电力电容器、电抗器的保护装置。

1.2.2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故障录波器及其他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等。

1.2.3控制屏、中央信号屏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

1.2.4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1.2.4.1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对多油断路器等套管互感器,自端子箱开始)。

1.2.4.2从继电保护直流分路熔丝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1.2.4.3从保护装置到控制屏和中央信号屏间的直流回路。

1.2.4.4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

1.2.4.5为继电保护专用的高频通道设备回路。

1.3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故障录波完好率、高频保护和母差保护的运行率,是考核各单位及直属部门的指标之一。

1.4本规定为涉及继电保护专业的工程设计、设备选型、订货、安装校验、验收、运行和检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化制订了较为具体的工作流程及原则。

1.5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程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各市(县)局参照执行。

1.6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1.7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无锡供电局调度通信所。

二、继电保护专业机构及职责2.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地区局和各市(县)供电局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下是一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稳定、高效、可靠。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运行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按照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的要求进行,提高运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作用,形成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与科技发展和管理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与人员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工作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制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开展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修和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记录和分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数据等。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配备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机构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管理制度、运维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支持制度等。

陕西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陕西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Z/GDW26 陕西省电力公司企业规章制度Z/GDW26-00-16-03-007-2012陕西省电力公司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2012-07–25签发 2012–07–30实施陕西省电力公司发布陕西省电力公司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管理,实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继电保护装置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维护和职责分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10(6)千伏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电力元件和线路的继电保护装置及相关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按照《陕西电力公司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调度控制中心职责:(一)负责继电保护全过程管理工作;(二)负责陕西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入网资格的审查及配置选型原则的制定;(三)负责省调直接管辖范围内的整定方案编制及定值整定计算;(四)贯彻执行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相关规程、标准和规定,制定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组织制定、修订所辖电网内使用的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和继电保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五)按省调管辖范围下发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并监督执行;编制及审核停送电措施,批复继电保护装置检修申请票;(六)负责定期计算省调管辖范围内各边界母线处最大、最小等值阻抗;(七)负责与网调分界点定值的配合,省调与地调以及地调之间分界点定值的协调;(八)负责全网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负责组织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造成的重大事故或典型事故进行调查,及时下发整改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九)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版本,及时将对电网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的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缺陷和软件升级情况通报有关下级继电保护部门;(十)负责进行继电保护相关运行维护业务的技术培训;(十一)参与电网基建和技改工程中继电保护工程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审查和设备招投标等工作;(十二)参与电网远景及近期规划的制定;(十三)参与新设备投运前的准备工作和新设备投运方案的审核等。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以下是一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草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使用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本规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规范。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选购、安装、调试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校验和维护保养。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故障报警应及时处理,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记录应详实可靠,记录应包括装置的运行状态、故障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备件应储备充足,确保在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装置的功能和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和处理,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培训和组织管理第十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第十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意识培养。

第十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项信息得以及时传递和处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办法》(齐鲁石化分…2010‟305号),结合公司生产装臵和电力系统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以下简称保护装臵)主要包括:(一)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及滤波补偿等设备的保护装臵;(二)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投装臵、快切装臵(备用电源快速切换装臵、负荷快速联切装臵)、自动调整励磁、发电机低频自启动、发电机自同期与准同期、按频率自动减负荷、振荡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故障录波装臵及其他保证系统安全的自动装臵等;(三)连接控制元件和保护装臵二次回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公司电网的其他用户。

第四条公司及各单位均应设具有较强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继电保护专责技术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五条保护装臵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并具备“管控一体化”功能。

第二章管理分工与职责第六条公司继电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公司、厂、车间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公司动力计量部是公司继电保护专业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继电保护技术和运行管理工作;(二)编制辖区继电保护配臵方案和定值计算;(三)审核各单位管辖继电保护定值;(四)定期修改下发公司电力系统阻抗图;(五)编制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方式;(六)审查公司新建、改扩建电气主接线、继电保护配臵、保护运行方式、二次接线以及保护装臵选型,参加竣工验收;(七)组织对重要继电保护的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制定对策,编制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执行;(八)组织公司继电保护专业会议和技术培训工作;(九)负责淄调管辖设备继电保护定值及运行方式的协调工作;(十)负责公司继电保护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样本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样本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中用于保护设备和线路的重要手段,其稳定、可靠的运行对于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继电保护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电保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继电保护管理应该遵循安全可靠、准确灵敏、操作便利、培训到位及时处理等原则。

第四条系统继电保护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各级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设备能够准确发挥作用,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继电保护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继电保护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和培训等工作,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以保证继电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六条继电保护管理应该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从事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继电保护设备选型与安装第七条继电保护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电力系统的负荷、输电和配电线路的特性以及系统的重要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保选择适用的继电保护设备。

第八条继电保护设备的安装应根据设备的规格和要求,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接线和配套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九条继电保护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备安装要符合施工规范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2.设备安装要注意避让其他设备和线路,保证设备的隔离和防护,防止因相互干扰而导致故障。

3.设备的接线要清晰标识,接线端子顺序要正确无误,避免接线错误导致的故障。

4.设备的接线要牢固可靠,接触电阻要小,保证信号的传输质量和可靠性。

第三章继电保护设备调试与运行第十条继电保护设备的调试应在设备真实运行之前进行,确保设备的参数设置正确,逻辑功能正常。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设备的调试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设备的基础参数设置,包括制动方式、制动时常、故障电流、零序定值等设置。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 管理规定
目录


Contents
01
总则
职责分工
02
0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调控运行
04
0055
现场运行
维护管理
06
07
附录
目录
01 PART ONE
总则
1 总则
➢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控运行、 现场运行、检验维护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四川电网智能变电 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 《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保护定值 控制字
4 调控运行
➢ 定值及软压板管理
软压板
投退原则
SV软压板
GOOSE出口软压 板
GOOSE接收软压 板
应根据保护装置实际接线和运行状态 确定
装置功能软压板
按照电网调度运行要求,根据现场运 行规程中的软压板操作规定执行
✓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继电保护装置远方操作的可靠性。在
保护远方操作可靠性未经确认前,保护装置远方控制软压板、远方修改
建设管理单位
智能变 电站
设计单位 继电保护设备制造商 系统集成商 安装调试单位 四川电科院
目录
03 PART THREE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 一次专业负责一次设备与端子排外侧(含端子排)之间 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
➢ 保护专业负责继电保护装置至端子排外侧端子(不含端 子排)之间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继电保 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附属设施
✓根据本规范内容,修订了适用范围,明确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电压等级。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管理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管理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管理关键词:智能变电站;设备运行;维护措施1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设备的特点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

继电保护的作用主要是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出现了故障和异常情况后,通过判断是将故障切除或者提供报警信号等方面来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那么在智能变电站应用的过程中,除了通过技术的先进性来提高变电站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外,也需要做好继电保护维护工作,并结合智能变电站的特点来有针对性地建立继电保护系统维护策略,从而实现当系统发生故障时,继电保护能够快速可靠动作第一时间将故障切除,保证电网整体上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可见,随着当前智能变电站的高速发展,已然对相关继电保护技术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也给传统的继电保护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统的继电保护系统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入智能技术,使其能够发挥出切实有效的保护作用。

继电保护装置作为智能变电站中的一种必不可少的系统。

那么在企业和工作人员对其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价的过程中,就需要针对其状态来实施合理性的划分。

其中,继电保护的动作行为可分为正常动作、误动作、拒动作以及故障维修等几种状态。

其次,则是从评价的角度来看,也包含了供电保护装置使用状态、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等。

2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设备运行及维护关键内容分析2.1继电保护设备运行维护分析从目前智能变电站整体运行模式以及组成机构能得出,继电保护设备运行维护属于重点维护内容。

通过继电保护设备运行维护能提升智能变电站运行安全性,有助于提升电力传输稳定性。

在维护中,维护技术人员要对数据处理系统、设备运行通信系统、备份系统展开维护。

对安全防护现状合理分析,强化维护效果。

在有效的检测方式实践中,对通信系统线路、数据管理中心、保护设备应用现状等集中进行检修维护,这样能确保继电保护设备运行性能有效提升。

2.2故障维护管控有效实践,促使各类组件运行稳定性全面提升,能提高智能变电站运行稳定性。

管理人员要对继电保护设备运行逻辑程序进行分析,提高故障维护成效。

继电保护运行规定

继电保护运行规定

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一篇:继电保护运行规定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3.2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7 对于安装在开关柜中10kV~66kV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要求环境温度在−5℃~45℃范围内,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95%。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月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

3.8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2年,对于运行不稳定、工作环境恶劣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可根据运行情况适当缩短使用年限。

4.2 供电企业、输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继电保护部门。

4.2.1 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检验、输入定值和新装置投产验收工作。

4.2.2 按地区调度及发电厂管辖范围,定期编制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整定方案和处理日常运行工作。

4.2.3 贯彻执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程、标准和规定,负责为地区调度及现场运行人员编写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

制定、修订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标准化作业书。

、4.2.4 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版本,及时将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缺陷报告上级继电保护部门。

4.2.5 负责对现场运行人员和地区调度人员进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培训。

4.2.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时,应调查不正确动作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4.2.7 熟悉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原理及二次回路,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异常处理。

4.2.8 了解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中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有关内容。

4.2.9 提出提高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水平的建议。

6 技术管理6.1 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和装置检验,同一单位(或部门)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型号不宜过多。

6.2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投运时,应具备如下的技术文件: a)竣工原理图、安装图、设计说明、电缆清册等设计资料;b)制造厂商提供的装置说明书、保护柜(屏)电原理图、装置电原理图、故障检测手册、合格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技术文件; c)新安装检验报告和验收报告; d)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通知单;e)制造厂商提供的软件逻辑框图和有效软件版本说明;f)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专用检验规程或制造厂商保护装置调试大纲。

陕西电网保护调度运行规程20130122 - 副本

陕西电网保护调度运行规程20130122 - 副本

陕西电网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1总则1.1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规范继电保护调度运行操作,提高继电保护运行水平,依据有关继电保护规程及规定,制定本规程。

各发、供电单位及检修公司应根据设备管辖范围,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

1.2 本规程是省调调控人员及相关变电站运行人员开展省调调管范围内继电保护运行工作的主要依据。

1.3 本规程适用于电网正常运行方式和正常检修方式。

1.4省调直接调管设备保护装置的投退及定值单的执行由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运行值班员按照现场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具体操作。

1.5继电保护设备的整定计算、调度操作等原则上与其对应一次设备所属的调度管辖范围相一致。

省调负责下达其定值通知单并进行调度操作。

根据直调系统具体情况,省调可将部分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授权给下级调度机构或运行维护单位,也可将部分继电保护装置的调度操作权许可给下级调度机构或运行维护单位。

为便于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运行管理工作,上级调控机构可将部分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运行管理授权给下级调控机构或运行维护单位。

调控机构、厂站及运维单位应按照《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等规程、规定要求,开展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可靠运行。

调控机构应按照调管范围履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规划设计、配置选型、整定计算、验收投产、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管理职责。

为便于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运行管理工作,上级调控机构可将部分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运行管理授权给下级调控机构或运行维护单位。

交、直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

运维单位应按照《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要求,根据检修计划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进行维护检验。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依据调管范围开展,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等定值计算由发电厂负责,涉网部分定值必须满足电网系统运行要求,相关技术资料应报所接入电网调控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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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前言为了适应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的需要,保证陕西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管理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为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陕西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电网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和专业分工。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电网110kv及以上智能变电站电子式互感器、合并单元、智能终端、间隔层和过程层数字化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Z860.1-2004 变电站通信网络与系统Q/GDW 396-2009《IEC_61850工程继电保护应用模型》Q/GDW 383-2010 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Q/GDW 393-2010 110(66)kV~22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Q/GDW 394-2009 330~75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范Q/GDW 410-2010 高压设备智能化技术导则Q/GDW 424-2010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Q/GDW 425-2010 电子式电压互感器技术规范Q/GDW 426-2010 智能变电站合并单元技术规范Q/GDW 427-2010 智能变电站测控单元技术规范Q/GDW 428-2010 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技术规范Q/GDW 429-2010 智能变电站网络交换机技术规范Q/GDW 430-2010 智能变电站智能控制柜技术规范Q/GDW 431-2010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现场调试导则Q/GDW 441-2010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3 总则3.1 为了规范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正常维护、检修、消缺、投运工作,进一步细化各单位、专业之间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提高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水平,实现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3.2 本标准结合智能变电站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现场运行经验,收集有关运行管理、专业分界规定,参考国网公司下发的规程、规定,规范智能变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

3.3 调度人员、现场运行人员和继电保护人员在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均应以本标准为依据,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制造等工作也应满足本标准有关章节的要求。

3.4 从事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现场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关电气专业知识。

3.5 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运行人员和专业领导应定期进行培训。

3.6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月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智能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5~30℃,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

户外汇控柜环境温度应在5~40℃。

3.7 智能变电站内常规保护按照原规定执行。

4 职责分工4.1 省调度中心4.1.1 负责直接调管范围内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配置、整定计算和运行管理。

4.1.2 负责全省各种类型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管理。

4.1.3 贯彻执行上级办法的有关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规程和标准,结合具体情况,为调度人员制定、修订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组织制定、修订本省内使用的数字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

4.1.4 负责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分析。

负责对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造成的重大事故或典型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下发改进措施和事故通报。

4.1.5 统一管理调管范围内智能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对统一型号的继电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程序,更改程序应下发程序通知单。

4.1.6 负责对调度人员进行有关智能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培训工作;负责对现场继电保护人员进行智能变电站及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培训。

4.2 地区继电保护机构及专业人员4.2.1 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日常维护、检验、消缺、巡检、定值输入等工作。

4.2.2 按时完成网、省调继电保护机构下达的定值更改、反措、改造等任务,及其职责内的装置维护工作。

4.2.3 负责对现场运行人员和地区调度人员进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培训;4.2.4 定期编制本地区微机保护装置整定方案4.2.5 处理日常运行工作,完成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反措、技改项目的检查、整改。

4.2.6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程和标准,负责为地区地区调度和现场运行人员编写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

4.2.7 统一管理本地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同型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程序。

更换或升级软件程序前,应有上级下达的升级通知单,并进行详细的试验,制定计划和投运前检验项目。

4.2.8 对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时,应调查不正确动作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4.2.9 熟悉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原理及二次回路,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异常处理。

4.2.10 了解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中继电保护装置的有关内容。

4.2.11 负责对新投、改造的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的验收。

4.3 调度人员4.3.1 了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4.3.2 批准和监督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正确使用和运行。

4.3.3 处理事故和系统运行方式改变时,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方式的变更,应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4.3.4 在系统发生事故等不正常情况时,应根据断路器及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处理事故,并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根据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及故障录波设备的测距结果,给出巡线范围,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4.3.5 参加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的审核4.3.6 负责新投或进行定值修改后微机继电保护定值的核对工作4.4 现场运行人员4.4.1 了解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配置、原理和二次回路。

4.4.2 负责与调度人员核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所核对的整定值必须使用该微机保护装置打印的定值。

4.4.3 负责进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及停用等操作。

4.4.4 记录并向主管调度汇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信号指示及打印报告等情况。

4.4.5 掌握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打印和显示出的各种信息含义4.4.6 根据主管调度命令,对以输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内的各套定值,用规定的方法改变定值4.4.7 掌握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时钟校对、采样值打印/显示、定值清单打印/显示、动作报告复制、规定的方法改变定值、保护投退、停用和使用打印机等操作。

4.4.8 在改变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或接线时,要有主管调度的定值及回路变更通知单(或有批准的样图)方允许工作4.4.9 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进行巡视4.4.10 运行人员应监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所用交流、直流电源的电压幅值和频率运行在合格范围内。

5 运行管理5.1 一般规定5.1.1 继电保护设备包括全站继电保护装置(包括继电保护用数字化复用通道接口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器、故障测距装置、继电保护故障及信息系统子站、过程层GOOSE 交换机、电子式互感器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等。

5.1.2 继电保护二次回路包括继电保护装置直采直跳二次光纤链路、GOOSE光纤链路、直流供电电源电缆,保护装置硬接点告警回路等。

5.1.3 每月对运行的保护装置显示时钟、电流电压采样值、GOOSE链路显示、保护投入压板、以及电流电压品质等进行检查。

5.1.4 数字化保护,在投入前都要检查SMV通道和GOOSE通道是否正常、相关的合并单元同步灯是否点亮,装置有无异常告警。

要确保所有相关装置(包括间隔交换机、主交换机和主时钟)都在正常运行状态。

5.1.5 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状态分为投入、退出和信号三种,保护投入时,保护功能软压板、跳闸出口软压板、启动失灵软压板在投入状态,保护装置检修压板、相应MU检修压板、断路器智能操作箱检修压板在退出位置,智能终端相应的跳合闸出口硬压板在投入位置。

5.1.6 下列情况下应退出整套数字化保护装置A.在装置使用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等回路工作时。

B.在装置内部工作时。

C.继电保护人员输入定值时。

D.数字化纵联保护如需停用直流电源,应在线路两侧纵联保护退出后,再停直流电源。

5.1.7 压板操作5.1.7.1 监控后台应具备监视和操作保护装置软压板状态的功能5.1.7.2 运行人员的软压板操作应在监控后台实现,操作前应在监控画面上核对软压板实际状态,操作后应在监控画面及保护装置上核对软压板实际状态;5.1.7.3 正常运行的保护装置远方修改定值压板应在退出状态,远方控制压板应在投入状态,远方切换定值区压板应在投入状态。

运行人员不得改变压板状态;5.1.7.4 正常运行的智能组件严禁投入“置检修”压板,运行人员不得操作该压板;5.1.7.5 设备开关检修时,应退出本间隔保护失灵启动压板,退出母差装置本间隔投入压板;5.1.7.6 设备从开关检修改冷备用或保护启用前,应检查间隔中各智能组件的“置检修”压板已取下。

5.2 定值管理规定5.2.1 保护定值通知单对于保护装置SV、GOOSE和功能软压板不作为定值单中的内容。

5.2.2 保护装置软压板使用原则由现场保护人员根据运行方式、调度规程、现场实际及装置技术说明书等相关要求来制定,并在现场运行规程中予以明确。

5.2.3 检修人员的修改定值只允许在装置上进行,禁止在监控后台更改。

5.2.4 运行人员定值区切换操作在监控后台进行。

操作前应在监控画面上核对定值实际区号,操作后应在监控画面及保护装置上核对定值实际区号,切换后打印核对正确。

5.3 保护投退规定5.3.1 继电保护装置的状态分为投入、退出和信号三种。

5.3.1.1 投入状态指装置交流采样输入回路及直流回路正常,主保护及后备保护功能软压板投入,跳闸、启动失灵等GOOSE软压板投入,检修状态硬压板退出。

5.3.1.2 退出状态指装置交流采样输入回路及直流回路正常,主保护及后备保护功能软压板退出,跳闸、启动失灵等GOOSE软压板退出,检修状态硬压板投入。

5.3.1.3 信号状态指装置交流采样输入回路及直流回路正常,主保护及后备保护功能软压板投入,跳闸、启动失灵等GOOSE软压板退出,检修状态硬压板退出。

5.3.2 智能终端装置的状态分为投入和退出两种。

5.3.2.1 投入状态指装置直流回路正常,跳合闸出口硬压板投入,检修状态硬压板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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