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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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细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细则

中国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大学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细则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细则 实验室是高校教学、科研的重要阵地,实验室管理水平也是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提高我校实验室的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1.实验室主任在各院(系)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①组织制定、实施实验室建设方案。

②组织制定、审查仪器设备的订购及材料的领用计划。

③组织管好在用物资,抓好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如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消耗定额,对外服务收费标准,三废回收与处理等项规章制度。

⑤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本室特点定出具体措施,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

⑥有计划地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做好本室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

2.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①做好经常性的仪器设备保养和一般维修工作,对本室仪器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②学习有关理论知识,逐步掌握实验室有关技术,做到“一专多能”,以满足工作需要。

③按期提出需用物资计划,办理物资请购、建帐、管理等工作。

④对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

⑤负责实验室的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工作。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1.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备查。

2.任何人在实验室进行的实验都应有实验原始记录,实验室保存原始记录备查。

3.大型仪器设备损坏后,仪器设备负责人要及时报修,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专用仪器达到年运行有效机时400小时,通用仪器达到年运行有效机时700小时。

4.大型仪器设备上应有仪器负责人的标牌。

5.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或流程图应上墙。

6.大型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开箱验收单、保修单等技术资料的复印件应放在操作台的桌子上备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构建石油石化行业工程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构建石油石化行业工程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构建石油石化行业工程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构建石油石化行业工程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成立之日起就与石油石化行业密切合作进行人才培养,取得了诸多成果。

当前石油行业的发展和变化对石油高等工程教育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学校在人才培养理念和方式上也做出了相应变化,自2003年起,学校与石油石化企业密切协作,积极探索本科“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2010年国家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提出了实施卓越计划的全方位配套的工作方案,并与克拉玛依市政府联合成立工程师学院,创造性地开始研究和实践政产学研合作的本科卓越工程师才培养模式,为实现卓越计划预期目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一、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主动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要,满足社会,特别是石油石化行业对未来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要求,依托学校与四大石油石化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建设以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为代表的工程实践教育基地,优化实践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工程运行能力和设计能力培养,着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高人文素质、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意识,石油石化行业认可的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

根据这一人才培养定位,学校从本硕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方式、实践教学环境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全方位配套工作方案。

二、充分利用行业优势,改革培养模式适应石油石化行业需要,选择本科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专业。

石油类院校主干专业是石油石化行业工程技术人才来源的主渠道,其人才培养模式对其它导师指导为主,学校导师指导为辅。

学校导师定期到企业与企业导师一起对学生毕业设计题目选择和学习情况进行研讨,不仅可结合各自优势指导学生,也使企业教师在讨论过程中得到了理论提升,学校教师加深了对工程实际的了解,进一步为校企联合进行工程创新提供了机会。

科研团队的规章制度模板

科研团队的规章制度模板

科研团队的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研团队的组织管理,规范团队成员的行为,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研团队指导老师为团队的领导者,全权负责团队的管理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科研团队成员包括指导老师、博士生、硕士生和实验技术人员。

第四条科研团队的宗旨是立足科研前沿,开展高水平科技项目研究,培养科研人才,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科研团队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队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持科研团队的团结和秩序。

第六条科研团队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团队成员的讨论和通过,报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二章团队管理第七条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团队成员的学术研究和生活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指导老师有权对团队成员的科研工作进行安排和指导,对团队的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评价和验收。

第九条团队成员应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认真完成指导老师交办的科研任务,保护团队的整体利益。

第十条团队成员对团队其他成员应当友善合作,相互尊重,互相帮助,保持团队的团结和稳定。

第十一条团队成员不得私自组织科研活动,不得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发表不实研究成果,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二条团队成员应遵守团队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保持高效的科研工作状态。

第三章学术研究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遵守学术诚信,不得造假、抄袭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得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

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在未经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研究成果用于自己的科研论文。

第十五条团队成员应遵守学术道德,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学术成就。

第十六条团队成员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发布不实信息,不得在学术交流中恶意攻击他人,不得干扰科研秩序。

第四章研究成果第十七条团队成员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归团队所有,团队有权对成果进行评价、奖励和管理。

第十八条团队成员对团队的研究成果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共享权,不得将团队的研究成果私自转让或泄露给他人。

中国石油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3〕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是学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学校教师应该向校外争取和承担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的任务,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

第三条各单位、各部门或教师凡是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名义签订的各类科研项目所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属国有资金,均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收入,都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凡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名义申请的科研经费不得作为经营收入转入各类企业。

第四条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务法规,符合项目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与项目主管部门管理办法相冲突的,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与经费资助单位另有合同约定除外),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六条教师取得的科学研究经费,学校应提取相应的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占用和消耗学校管理资源而承担的必要补偿。

第二章管理主体与职责第七条明确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分级管理体制。

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院是学校科研活动基层单位,应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室管理规章制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室管理规章制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4月 修订目录一、 实验室日常管理人员组成与分工 (1)1.1 实验室安全与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1)1.2 实验室日常管理分工 (1)二、 实验室日常管理岗位职责 (3)2.1实验室日常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3)2.2 实验分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3)2.3 实验室学生安全职责 (3)三、 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4)四、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五、 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7)1. 总则 (7)2. 突发事件应急的实施 (7)3. 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具体内容 (7)六、 常见安全事故及急救知识 (9)6.1化学类实验室安全和事故处理 (9)6.2急救 (10)附件1 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 (12)附件2 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 (17)附件3 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 (18)附件4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5)一、实验室日常管理人员组成与分工1.1实验室安全与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徐樟有、鲜成钢副组长:姜振学、刘凌秘书:纪淑玲成员:周福建、李卓、宋兆杰、申颍浩、刘冬冬、杨子浩、李卓然1.2 实验室日常管理分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地点高之业 岩石力学实验室 非常规楼215李奔 工程物模实验室 非常规楼108 导流液流专项实验室 非常规楼109李卓 科研实验室 非常规楼204梁天博 CT扫描实验室 非常规楼110 刘冬冬 油气成藏实验室 非常规楼101曲鸿雁 摩擦测试实验室 非常规楼106 非常规物性评价实验室 非常规楼111钮凤林 教室 非常规楼212申颖浩 渗吸驱油实验室 非常规楼208 岩石力学实验室 非常规楼211唐有彩 库房 非常规楼113 机房 非常规楼216王小琼 岩石力学实验室 非常规楼213王秀坤 实验室 非常规楼207 科研实验室 非常规楼209闫伟 岩石电学电化学实验室 非常规楼217杨凯 岩心加工实验室 非常规楼102 岩心描述实验室 非常规楼103杨威 非常规储层实验室 非常规楼205周福建 岩心流动实验室 非常规楼105 实验室 非常规楼412 库房 非常规楼413邹雨时 三轴压裂实验室 非常规楼104 姚二冬 流变实验室 非常规楼107岩石及流体特性实验室 非常规楼112郭继香 稠油化学评价实验室采收率楼301 稠油化学评价实验室采收率楼302 稠油降沾机理实验室采收率楼304降粘剂合成实验室采收率楼402侯吉瑞 大型三维驱油物理模拟实验室采收率楼102大型驱油物理模拟实验室采收率楼105大型三维驱油物理模拟实验室采收率楼203、204研究院科研实验平台采收率楼207微观驱油模拟实验室采收率楼305缝洞型油藏可视驱油模拟实验室采收率楼306油田化学剂合成实验室采收率楼401-1、401-2纪淑玲 研究院实验平台采收率楼106油气田化学工程采收率楼206彭勃 油气田化学工程采收率楼103油气田化学工程采收率楼205油气田化学工程采收率楼313蒋建方 微观驱油模拟实验室 采收率楼311、312 王付勇 油气田开发工程 采收率楼403吴海荣 驱油剂合成与评价实验室 采收率楼307杨子浩堵水调剖剂驱油评价实验室 采收率楼202微观模拟实验室 采收率楼314驱油物理模拟实验室 采收率楼315堵水调剖剂合成实验室 采收率楼404堵水调剖剂理化性能评价试验 采收率楼405胶体界面化学实验室 采收率楼406钟立国 化学热力采油模拟实验室 采收率楼104化学热力采油模拟实验室 采收率楼201化学热力采油机理实验室 采收率楼303二、实验室日常管理岗位职责2.1实验室日常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1)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 负责联系各自负责的实验分室的责任人或指定的联系人,传达学校及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安排的各项安全、卫生检查任务;(3) 严格按照实验室规章制度的要求,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和环保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实验分室负责人进行沟通,并报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由学院负责通知其限期整改;(4) 参与实验室事故认定工作;(5) 积极学习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文件;2.2 实验分室负责人岗位职责(1) 实验分室的安全、卫生和环保的直接责任人;(2) 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3) 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实验室管理规范,合理、科学地规划实验室建设;(4) 定期对实验室成员(课题组成员、临时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5) 对实验室日常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6) 及时组织人员整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7) 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

科技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草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创新团队的建设,凝聚、稳定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群体,提升我校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保证学校科学研究持续快速地发展,推动高水平研究和重点学科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重点支持我校以优秀中青年学者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群体,为其开展某一重要方向的研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推动更多优秀的科研团队进入国家级和教育部省部级层次的创新团队行列.第三条创新团队分为三级:国家、省部和校级,实施分级管理。

已经入选国家、省部级创新团队的团队按照国家和省部的相关规定管理,学校给予资助;学校每年遴选15个校级创新团队给予资助.第四条学校对各类创新团队给予资助的经费来源: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第五条为了更好地实现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原则,学校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院(系、所)组建创新团队第六条创新团队建设要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校级创新团队遴选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目标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校级创新团队申报条件第七条创新团队应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主要从事重大基础理论方面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第八条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凝聚而成的研究群体,成员一般应8—15人。

第九条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活跃在某一个基础研究或工程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十条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在科研一线工作,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高水平科技项目,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在创新团队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职科研人员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职科研人员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职科研人员岗位制度实施办法来源:科研与设备处发布日期:2010-03-24 946中石大京校〔2010〕14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职科研人员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科研形势的需要,加强我校科研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提升我校科研的整体水平,加强对专职科研人员的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聘任第二条专职科研人员的类型:(1)学校以科研编制引进的人员;(2)2008年1月1日以后被评为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3)2008年1月1日以后被聘为科研岗的人员;(4)现有教职工中愿意专职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专职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第四条专职科研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由院(系、部、中心)聘任,在学校人事处、科研与设备处备案,每次聘期为三年,聘期内享受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章管理第五条专职科研人员在聘期内主要从事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可以不承担教学任务。

第六条专职科研人员可以从事基础研究,也可以从事工程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主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973项目等的研究,从事工程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人员主要承担企业的重大攻关课题。

第七条专职科研人员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转岗成为其他系列的人员。

第八条专职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学校的考核和管理,出差、出国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考核< body>第十条专职科研人员实行严格的聘期目标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受聘者所在二级单位的相关教授和领导组成考核小组,对受聘人员按聘任合同书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聘期考核主要考核专职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和科研成果产出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第十二条每年的考核结果人事处、科研与设备处存档。

中国石油与高校共建科技创新团队的思考

中国石油与高校共建科技创新团队的思考

Vo . N . 13 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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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编 号 : 64— 0 4 2 1 ) 一 0 5— 6 17 5 9 (0 0 叭 00 0
中国石油与高校共建科技创新团队的思考
郑寿春 陈 平 诸 林 袁 国君 陈 捷 , , , ,
( 西南石油大学 :. a经济管理学院 ,. b 科研处 , 四川 成都 6 00 150)
的 比例 作为对 研 发 的投 入 , 有 一 小 部 分 是 将 未人 员组 成 上 , 业 企 科技 创新 团队主要 包括应 用 研究 人 员 和开发 研 究 人
围绕 团队 的 目标 制 订 一 系 列具 体 的行 动方 案 ,
收稿 日期 : 0 9—0 20 8—3 l
( )人 ( epe 2 P ol)
效组织 形式 , 技 创 新 团 队通 过 分 工 协 作 和 优 势 互 科
补, 能极大地提高创新效率 , 正逐渐成为我 国科研创 以上 的人 就 可 以构 成 团 队 , 团 队 的人 员 也 不 宜 过 新 活动 的重 要载 体 。而 团队合作 所 产 生 的创造 力 已 但 成 为科 技领 域 的主要 发展 动力 和创 新模式 。 多, 一般 在 3~ 5人 之 间。 2 按 照创 办主 体 的不 同 , 技 创 新 团 队可 分 为 企 科 ( )定 位 ( lc ) 3 Pa e 高 定位包 含 两层 意思 : 首先 是 团队 的定 位 , 即团 队 业 科技 创新 团 队 、 校科 研 团 队 和政 府 主 持 的创 新
第 3卷
21 00年
第 1 期
1 月
西南 石油大 学 学报( 社会 科 学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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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2.19•【字号】京教人[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人〔2013〕3号)各高校:《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教委2013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首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依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京教人〔2012〕14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项目资助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创新团队建设为平台,以提高教师创新能力为目标,全力支持教师和管理干部的职业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管理者队伍。

主要任务为:通过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遴选50个左右创新团队;在北京大学等部属高等学校建设“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发展基地”,每年选派1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研修学习;每年选派2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教师发展基地和知名大学进行访学交流和团体培训;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教育发达国家建立国外教师发展基地;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市属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全员培训。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京教人[2008]17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8.29【实施日期】2008.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京教人[2008]17号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市属高校”)的科研、教学、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创新团队、教学创新团体和管理创新团体,发挥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带动科研、教学、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提升高等学校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旨在注重发挥团队整体效益,支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的建设,以团队形式开展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三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第四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包括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和管理创新团队。

从2008年至2012年,累计遴选资助300个创新团队。

第五条学术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级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高校重要主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含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市级以上各级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承担国家及北京市重大科研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

教学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级、北京市级或市属高等学校各类重大的教学改革项目为依托,以教学工作为主导,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的创新,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管理创新团队应立足北京市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与定位,以完善高等学校管理体制与改革为依托,规划高等学校建设与发展,提升高等学校的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

第六条创新团队的研究、教学或管理水平应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的优势,或已经取得相应的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建设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一项根本性的战略任务,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层次、整体实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为规范和加强学科建设管理,提高学科发展水平,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强优、拓新、入主流、求卓越”的建设思路,面向国家能源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注重内涵发展,加强协同创新。

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交叉融合,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学科体系。

第三条学科建设一般应以一级学科为口径,以2011年国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依据。

第二章学科设置第四条一级学科是学校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口径和基本依据。

二级学科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由学校依据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与调整。

第五条一级学科的设置、调整或撤销要着眼于学校发展的长远目标,优化学科布局,调整学科结构,由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第六条原则上不增设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确需设置或调整的,应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符合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要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形成学科特色,有利于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相适应。

第七条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增设与撤销程序: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培养需求、培养条件和国内外学科的最新发展,提出学科的增设或更名方案,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提交研究生院审查;2.研究生院聘请7人以上(含7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对学科增设或更名方案进行评议;3.学校在当年9月30日前,将学科增设或更名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在教育部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4.根据公示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是否增设或更名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决定;5. 根据人才需求和培养条件的变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直接撤销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6.学校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增设、更名或撤销的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相关材料报教育部备案。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团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团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团队计划管理办法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团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自主创新能力,凝聚并稳固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依照《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十一五”进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科研院的意见》,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创新团队打算实施的总体目标是:依照首都科技中长期进展需求和院长远进展重点,以重点实验室为依靠,以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解决首都经济社会进展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为目标,以优势学科为载体,培养创新目标明确、团队结构合理、创新绩效明显、核心竞争力突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

第二章培养方式第三条依照学科进展和重大技术需求,结合已实施的人才打算,依靠重大项目培养创新人才团队。

第四条建立首席专家岗位责任制,明确遴选标准和绩效目标,可面向社会聘请首席专家。

鼓舞首席专家组织前瞻性预研究。

第五条建立重点课题组联系制度,对学科优势明显、项目运作能力强的课题组和学术带头人,进行有打算、有重点、有目标地扶持,在培养提高的基础上创建创新团队。

第六条拓展团队建设方式,采取项目合作、团体引进、合作培养等方式推进创新团队建设。

第七条加强研究生培养,鼓舞和支持创新团队依靠本单位和协议合作单位的学位授予点,采纳单独和联合招收方式培养研究生。

鼓舞和支持创新团队依靠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引进培养博士后。

第八条加强学术交流,鼓舞和支持创新团队组织或参与各种专业技能培训,积极支持国内学术研讨、跨学科学术交流、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九条鼓舞和支持创新团队获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争取高水平的科学技术奖励,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鼓舞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报,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

第十条设立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

创新团队打算资助期一样为三年。

关于成绩突出的团队给予滚动支持。

第十一条创新团队打算经费要紧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包括:自主科研立项、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包括国际交流)、专家咨询、人员津贴、科技成果发表和宣传、知识产权申报和爱护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来源:科研与设备处发布日期:2010-03-24 1144中石大京校…2010‟1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我校科研平台的投资效益,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提升我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竟争实力,推动学校的学科建设,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创新群体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的“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特制定我校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二条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符合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属于石油、石化主干专业的关键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与传统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

第三条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队伍。

创新团队成员有较为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人数不得少于5人,并有一到数名在本学科领域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想,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年龄不超过55岁。

第四条有条件良好的实验平台支撑。

创新团队原则上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得到校内认定的校级实验平台为依托,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工作氛围。

第五条有优势明显的学术水平。

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全国同行中应具有明显的优势,人年均至少有1篇论文被SCI收录,或有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

第六条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创新团队目前必须承担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企业重大攻关项目。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七条学校创新团队的遴选。

采取院系组织推荐,校学术委员会集中进行评审的方法进行,不接受自由申请。

第八条各院系、研究中心根据申报名额和条件集中申报,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创新团队申请书,上报科研与设备处。

第九条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的院系,原则上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不超过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重点学科不超过2个,其他院系和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书和学术带头人的答辩,经过无记名的投票的方式确定学校创新团队的初步名单。

中石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办法(doc)-石油化工【管理资料】

中石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办法(doc)-石油化工【管理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是股份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科技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的宗旨是:紧紧围绕股份公司核心业务的战略目标,实施科技创新。

针对制约生产经营的重大关键技术,组织科技攻关和新产品开发,提高股份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股份公司科技计划应坚持市场导向,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并把自主开发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相结合。

第四条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应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有利于发挥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子公司)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第二章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第五条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是指股份公司五年科技发展计划及十五年科技发展规划,属于股份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要依据股份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战略编制。

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编制由科技与信息管理部归口组织。

第六条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技术发展趋势及前瞻性预测;3、科技发展战略及规划重点目标;4、重点研究内容及实现的经济技术指标;5、主要保证措施。

第七条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编制应在下一个计划期的前两年启动,于计划期的前一年12月底完成。

主要编制程序为:1、首先由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根据股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出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思路;2、各专业公司科技与信息处根据本公司科技发展需要,组织编制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本专业板块部分,报股份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3、科技与信息管理部组织汇总平衡,形成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草案);4、经股份公司审查批准后,形成股份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

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第七批立项申请的通知

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第七批立项申请的通知
6-5
八、预算执行与经费使用
10分
A.预算实事求是,各项开支计划合理
10-9
B.预算基本实事求是,各项开支计划基本合理
8-7
C.预算实不事求是,开支计划不合理
6-5
合计得分
意见及建议:
评审专家(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申请立项评审打分表
院(系):填表日期:年月日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项目类型
挂靠单位
课题责任人
评议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得分
一、研究内容20分
A.研究内容完整,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
20-18
B.研究内容基本完整,研究目标基本明确,方案基本可行
16-14
C.内容不完整,研究目标不明确,方案不可行
6-5
四、成果水平20分
A.技术上有独创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0-18
B.技术上有特色,能达到国内一般水平
16-14
C.技术上创新不足
12-10
五、应用前景
5分
A.能被他计划、项目或产业、应用部门采纳、引用、应用
5-4.5
B.有被采纳、引用、应用的前景
4-3.5
C.应用前景不明确
3-2.5理,创新能力强
10-9
B.课题组织成员组成比较合理,创新能力比较强
8-7
C.课题组织成员组成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
6-5
七、技术资料10分
A.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内容完整,文档规范
10-9
B.前期准备工作比较深入,内容基本完整,文档基本规范
8-7
C.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内容不完整,文档不规范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暂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暂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顺利开展,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团委《科技创新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我院特制定《地球科学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条例》。

一、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挂靠在地球科学学院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学院下设地球科学学院科技创新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名单如下:组长:陈冬霞;成员:余一欣牛花朋庞宏孙海涛李壮;三、学院下设地球科学学院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科技创新相关事务。

组长:周学智;副组长:费葳葳、刘一琳;成员:姚梦竹、王子安、杨晟颢、朱锐、常小飞、高思航;四、所有项目自立项成功当日起,项目负责人应保留科创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立项时间、批准经费等)。

五、学院将定期召开科技创新工作相关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科创申报宣讲、科创中期检查、结题、报账管理等相关内容。

所有科技创新相关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团队需提前安排组员出席会议;如未出席会议而影响科技创新的工作开展,将由项目组成员自行承担。

六、科创立项、中期检查、结题时上交的所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必须严格以相关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和上交材料出现问题每处问题扣除综合测评德育分。

七、所有的信息发布、统计、核对工作相关通知,学生须积极主动自行查看。

未按学院相关通知及时上交有关项目材料而造成的损失,由该项目组成员自行承担。

八、项目组成员须每个月与指导老师交流汇报进度成果,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及《地球科学学院创新创业项目月度检查表》,连同当月花销发票于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上交至1106办公室审核。

所有材料需指导教师填写的部分均需项目指导教师亲自手写,他人代签须得到指导教师同意。

未经老师同意代签材料者,一旦发现,学院将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处分。

九、所有项目上交纸质材料同时须保证电子版材料合格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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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来源:科研与设备处发布日期:2010-03-24 1144
中石大京校…2010‟15号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我校科研平台的投资效益,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提升我校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竟争实力,推动学校的学科建设,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创新群体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的“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特制定我校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二条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符合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属于石油、石化主干专业的关键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与传统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

第三条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队伍。

创新团队成员有较为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人数不得少于5人,并有一到
数名在本学科领域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想,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年龄不超过55岁。

第四条有条件良好的实验平台支撑。

创新团队原则上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得到校内认定的校级实验平台为依托,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工作氛围。

第五条有优势明显的学术水平。

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全国同行中应具有明显的优势,人年均至少有1篇论文被SCI收录,或有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

第六条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创新团队目前必须承担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企业重大攻关项目。

第三章评审程序
第七条学校创新团队的遴选。

采取院系组织推荐,校学术委员会集中进行评审的方法进行,不接受自由申请。

第八条各院系、研究中心根据申报名额和条件集中申报,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创新团队申请书,上报科研与设备处。

第九条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的院系,原则上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不超过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重点学科不超过2个,其他院系和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书和学术带头人的答辩,经过无记名的投票的方式确定学校创新团队的初步名单。

第十一条经过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学校创新团队名单,并予一周的时间公示。

第四章政策支持
第十二条学校对已经批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将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在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支持。

第十三条获得批准的学校创新团队,可以优先申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才培养与学术发展基金”的相关项目,支持创新团队的自主前期预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支持优秀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研究。

第十四条学校优先推荐创新团队成员申报国家和教育部的各种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国家和教育部的重大科研项目。

第十五条获得批准的学校创新团队,才有资格被学校推荐申报“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群体”。

第十六条学校对进入创新团队成员的科研业绩将不进行单个考核,而只对团队实行目标考核。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获得批准的学校创新团队,由学术带头人填写《创新团队研究计划》一式三份,经所在院系的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科研与设备处备案。

第十八条创新团队每年年底由学术带头人填写《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并向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汇报。

第十九条进入创新团队的成员将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严格的末位淘汰制,每年年底由学术带头人将每个成员的考核结果上报科研与设备处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科研与设备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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