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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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及我省职称有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其职称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重新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来郑人员职称资格的确认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确认范围非郑州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郑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郑前取得的市外初、中级职称资格或省外高级职称资格。

二、确认条件申报确认初、中、高级职称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原郑州市外取得的初、中级职称资格及省外取得的高级职称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和程序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职称资格。

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市外或省外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资格的系列、专业和级别相同。

(二)来郑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职称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一)评审机构非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备案。

(二)在国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来郑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四)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未经单位和省、市人社部门同意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或档案在省外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跨单位或跨地区自行在市外取得初、中级职称资格或在省外评审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

(六)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七)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初级职称认定表

初级职称认定表

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呈报表
单位(全称):
主管单位:
姓名:
现从事专业:
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划勾):中级、助理级、员级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个人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年月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基本情况
1
见习期工作情况
2
3
4
5
6
附件1:学历证书复印件(需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
附件2: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
附件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需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非教师专业不提交)
附件4:获奖证书或其它业绩成果复印件(需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非无此业绩可不提交)
附件5:职称外语及计算机成绩单复印件(需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申请中级职称认定提交)(或免试审查表
/wbj/zhicheng/rnews.asp?id=675)。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流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流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流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2.12.24•【字号】厦人[2002]136号•【施行日期】2002.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福建省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流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厦人[2002]136号)各系列主管部门、区人劳局、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流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厦门市流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经济成分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需要,适应人才配置市场化的需求,切实解决流动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问题,实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的社会化,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流动人员系指在我市企业工作,但人事关系不属我市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流动人员可在我市申报评审或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流动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在所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第四条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与我市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同,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受理和审批权限也与我市同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受理和审批权限相同。

第五条已在外地或省部属单位获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流动人员,在本市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须经我市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职改部门确认后方可申报。

第六条按照“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人才评价与使用原则,流动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考核,并按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

哈尔滨市专业技术申报材料目录

哈尔滨市专业技术申报材料目录
6、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单
7、论文、论著
8、科技成果、专利证件
9、基层单位“五公开、一展示”有效证明
10、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11、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12、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13、拟评审人员名册
14、流动人员审查表
申报材料目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职称
授予时间
授予部门
申报专业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单业时间
现从事
专业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行政职务
主管部门
代码
是否破格
联系电话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2、任职资格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全民事业单位)
4、有效学历证书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一、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1、对象范围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申报条件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http://www。

hrssgz。

/gzzc/)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天津市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天津市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天津市摘要:1.介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背景和意义2.阐述在天津市进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3.分析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对天津市职业人才发展的影响正文:一、介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职业人才的需求逐年攀升。

为了加强对职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提高其整体素质,我国推出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评价和认定,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在这个背景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应运而生,它旨在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备案,以方便后续的选拔和使用。

二、阐述在天津市进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天津市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之一,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

在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方面,天津市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套详细的流程和要求。

具体来说,考试合格人员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登记:1.考试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2.登记时需填写《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3.登记工作人员将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备案。

4.备案完成后,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作为今后求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分析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对天津市职业人才发展的影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推行,对于天津市职业人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一制度有助于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价,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整体素质。

其次,登记表的推行有利于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最后,这一制度有助于提高人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总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推行对于天津市职业人才的选拔、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评审材料

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评审材料

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资格评审材料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评专业申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人事电话本人电话:填表时间:一、个人综述报告二、学历及学位证书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四、继续教育材料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六、现岗位任职培训和相关证书七、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八、业绩成果材料九、科研成果、课题材料十、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材料十一、其它:(一)委托函及材料真实性意见(二)单位公示证明(三)身份证(四)个人现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清单(五)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六)执业、从业资格证书(七)其他资格评审材料具体内容及装订要求为了规范申报人员及单位所申报的评审材料,现将资格评审材料的具体内容及装订要求规范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需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手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并在单位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的不予受理。

经公示和核实后的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年X月X日至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选用白色A4纸成册胶封装订,封面盖呈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评审材料》1.封面,见本文首页。

标题统一为“申报XX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见本文第二页。

目录之后的材料需附页码。

3.个人综述报告1份。

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籍贯
何时何院校毕业(全日制)毕业专业原工作
单位
调入现工作单位时间身份证号码
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专业评审委员
会名称
评审通
过时间
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我单位已对同志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盖章年月日
市县业务主
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省系列
(专业)主
管部门或省
属企事业单
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省或市县职
称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年月日。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送件人:联系电话:
注:.本表仅供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者确认中级职称使用,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考核后填报,涂改、复印均无效,内容填写不下,可正反面打印,但一份表只能打印在一张纸上,审批后存入个人档案管理部门;
.请按表格栏目中的要求填写;
.申报材料及规定要求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办事指南为准。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确认)办法(试行)根据《关于印发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通知》(国电人资[1999]433号)有关规定和建立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机制的需要,结合人事部实行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对"初定职务"工作产生的变化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1、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经考核合格,方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和计算机软件专业中级及以下),并履行实际能力水平的考核和审批、确认,其资格方可在公司系统内生效的人员。

二、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员级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助理级①中专毕业后,从事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②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中级①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②获得博士学位。

4、副高级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审批确认资格的基本条件符合人事部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条件。

四、考核标准及方法1、符合本办法适用范围、需直接认定和审批确认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2、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一式3份),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工作总结、经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审查表》等有关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表》应包括本人基本概况;外语、计算机水平;学习培训及主要工作经历;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工作成果。

3、考核工作由本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

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德、能、勤、绩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由下而上地进行。

考核结果应包括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考核鉴定意见;单位技术负责人、人事负责人签署的考核认定(确认)意见及审批机关意见。

《评审表》填表说明

《评审表》填表说明

《评审表》填表说明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订规格: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装订。

填表用字体为小四号宋体,打印或钢笔填写均可,若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排版格式、页码、内容、增减表格中栏目。

2、本表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7页由申报者填写,9-10页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第8页和第11页个人和申报单位不填写。

3、最高学历:“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

4、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5、学习培训经历:指申报人参加工作前后取得的学历,及各种相关培训。

6、工作经历:指申报人参加工作以来所服务的单位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7、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指取得现职称前的技术工作业绩,如2007年取得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职称,则在该栏填写2007年以前的技术工作业绩。

8、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指首次申报评审或取得现职称后的技术工作业绩,如2007年取得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职称,则在该栏填写2007年以后的技术工作业绩。

9、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指任现职称后撰写或发表的文章。

10、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指单位对申报人任职期内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后的评语,重点体现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及业绩,如培训情况、论文撰写或发表情况,完成的主要技术工作内容、效果、获奖情况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等,并由单位或部门的考核负责人签字。

若在任现职称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应提交原工作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或考核证明。

11、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在申报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级专业职务任职资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所在单位必须在该栏填写推荐意见并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 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博士后出站员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填写说明

博士后出站员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填写说明
批注 [A21]: 此处由学校填写
学校 推荐 意见
(学校盖章) 评委会人数 到会人数 同意人数
年 不同意人数


2
附页:
获博士学位以来公开出版著作情况(承前页) 序 号 书名(书号) 作者名次 出版年月 完成章节 字数(万) 出版单位
批注 [A22]: 用于填写更多的业绩而成果,对应上页的各项 业绩成果。若上页某栏目已填写完成,请将此页对应空白 栏目删除,若无更多业绩成果,请删除本页。
获奖 情况
批注 [A20]: 更多获奖情况,此处备注“转下页”
本人承诺本表以上填报内容以及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没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规范等行为。对违反承诺所 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意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要填写学校对申报人师德表现和教学科研工作的综合评价以及推荐意见,师德、教学科研工作有组织考核的, 要填写具体考核结果)
申请认定专业技 术资格名称 教师资格证号码
学制(年)
学历(学位)
办学形式
批注 [A6]: 统一起止时间格式:yyyy.mm~yyyy.mm,下同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内容
工作量
主要 专业 技术 工作 经历
获现资格以来累计授课学时数: 序 获博 号 士学 位以 来公 开出 版著 作情 况 书名(书号)
普通教育类年均授课学时数: 作者名次 出版年月
成人教育类年均授课学时数: 完成章节 字数 (万) 出版单位
批注 [A7]: 按出版著作排名顺序以阿拉伯数字填写作者名 次,如 1、2、3。特殊情况可在数字后备注,如:1(独著) 、 1(主编) 、2(副主编) 、3(参编)等。 批注 [A8]: 代表作放最前面。著作顺序与《初次认定职务 申报表》填写一致 批注 [A9]: 统一时间格式:yyyy.mm,下同 批注 [A10]: 注意字数单位是万,只填数字即可 批注 [A11]: 更多著作,此处备注“转下页”

《评审表》填表说明 .doc

《评审表》填表说明 .doc

《评审表》填表说明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订规格: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装订。

填表用字体为小四号宋体,打印或钢笔填写均可,若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排版格式、页码、内容、增减表格中栏目。

2、本表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7页由申报者填写,9-10页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第8页和第11页个人和申报单位不填写。

3、最高学历:“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

4、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5、学习培训经历:指申报人参加工作前后取得的学历,及各种相关培训。

6、工作经历:指申报人参加工作以来所服务的单位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7、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指取得现职称前的技术工作业绩,如2017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则在该栏填写2017年以前的技术工作业绩。

8、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指首次申报评审或取得现职称后的技术工作业绩,如2017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则在该栏填写2017年以后的技术工作业绩。

9、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指任现职称后撰写或发表的文章。

10、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指单位对申报人任职期内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后的评语,重点体现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及业绩,如培训情况、论文撰写或发表情况,完成的主要技术工作内容、效果、获奖情况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等,并由单位或部门的考核负责人签字。

若在任现职称期间工作单位有变动,应提交原工作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或考核证明。

11、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在申报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级专业职务任职资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所在单位必须在该栏填写推荐意见并注明“该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基本情况,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内容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同意推荐”;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附件:2.申报表格填报说明一、资料填写说明(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工作单位:指现所在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现专业技术资格:填写现已取得的、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如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高/正高级会计师。

4.申报资格专业方向:会计。

5.曾用名:应与户口薄上的“曾用名”一致。

6.出生日期:按户口薄或身份证上填写到具体日期。

7.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

8.最高学历学位: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就读院校、专业指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毕业时间按公历填写到具体日期;学历、学位填写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学历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高中等,学位包括博士、硕士、学士。

学制指从入学到毕业所需年数,如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等。

9.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现已取得、符合高级\正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技术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指证书上的批准日起,填写到具体日期。

审批机关应填写证书核发机关名称。

10.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该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即从事哪方面财会工作,不要写成工作岗位或行政职务名称。

11.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指本人现(兼)任最高行政职务,按单位人事任免文件填写,没有职务填“无”。

不要写成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12.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

13. 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三类分别填写;时间从中专学习培训开始,根据学习培训相关证书,并按事件先后顺序填写。

“起止时间”格式统一为“xxxx.xx-xxxx.xx,如2010.01-2011.10,“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所学习、培训和进修的专业、课程的名称或内容。

如取得学历、学位应在“专业或主要内容”中载明。

重庆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重庆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姓名吕辉确认资格讲师专业方向诉讼法填表时间:2018 年12 月3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填表说明1.本表供重庆市来渝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双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3.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辖区内所属单位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

4.完善审核签章手续后的《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应分别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所在单位文书档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办理确认:(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离退休人员;(3)人事管理权限在我市,未经市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同意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在市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国家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各地有关机构评审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诚信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承诺按规定程序呈报,所提供的确认材料(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吕辉2018 年12 月3 日呈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兹保证同志系本单位职工,经认真审核,确认材料均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符合确认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技术服务: 为企业、 政府、社 会提供的 技术咨询、 技术培训 等服务
成果形式
论文:发表在专业期刊或会议上的论文 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奖项:在专业领域获得的奖项和荣誉 项目:参与或主持的专业项目,包括研发、实施、管理等方面
成果鉴定或验收情况
成果名称:具体成果的名 称
完成时间:成果完成的具 体时间
学历
学历类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自学考试、 网络教育 等
学历层次: 专科、本 科、硕士、 博士等
毕业院校: 填写毕业 院校的名 称
专业:填 写所学专 业的名称
学位:填 写获得的 学位类型, 如学士、 硕士、博 士等
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 证书、学 位证书等 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资格类型
成本、提高效率等
社会效益:描述成果对社 会的影响和贡献,如提高 生活质量、促进行业发展

继续教育情况
培训内容
专业理论知识: 包括专业基础、 专业知识、专业 前沿等
实践技能培训: 包括实际操作、 案例分析、项目 实践等
综合素质提升: 包括沟通能力、 团队协作、领导 力等
创新思维培养: 包括创新方法、 创新意识、创新 实践等
申报人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有变更,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交变更 后的材料。
用途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需要认真填写真实性声 明,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负 责。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是专业 技术资格申报表的重要组成 部分,用于保证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或 不实情况,申报人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表现,推荐申报何种职称;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须注明;人才派遣的要求派遣机构和雇佣单位盖章,意见由雇佣单位填写。)
盖 章
年 月 日
主代
管理
部部
门门
或意
档见

(1.有人事档案自管权限的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2.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中心管理的由人才中心盖章;3.人事档案不在本市的外来人员要求雇佣单位盖章并注明“×××同志属市外流动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 码
毕业日期
院校、专业
年 月,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学历
(与毕业证一致)
参加工作日期(与报到证一致)
从 事
专业技术
工作内容
学位
(与学位证一致)
个人表现、业务能力、工作成绩
(填写申请人参加工作以来承担的工作内容、技术能力水平、项目完成情况,并注明申报何种职称。)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送件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仅供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学历学位者确认初级职称使用,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考核后填报,涂改、复印均无效,内容填写不下,可正反面打印,但一份表只能打印在一张A4纸上,审批后存入个人档案管理部门;
2.请按

粤人社发〔2010〕306号

粤人社发〔2010〕306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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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籍贯
何时何院校毕业(全日制)毕业专业原工作
单位
调入现工作单位时间身份证号码
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专业评审委员
会名称
评审通
过时间
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我单位已对同志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盖章年月日
市县业务主
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省系列
(专业)主
管部门或省
属企事业单
位意见
盖章年月日省或市县职
称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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