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索赔及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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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筑龙网 WW W.SI NO AE C.CO M第 1 页筑龙网 w w w .s i n o a e c .c o m 《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资料编号:W Z T U 71-100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小浪底工程是我国治黄史上伟大的跨世纪水利工程。

工程投资除国内投资外,还使用了11.09亿美元的国际贷款。

工程采用国际性招标,经过激烈竞争,3个以外国公司为责任方的联营体分别中标承建3个工程标。

他们中标后,又将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以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别包给其他外国公司或中国公司。

生产关系错综复杂,由此带来多种多样的施工索赔和反索赔。

习惯上,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自己损失的权利要求称作“施工索赔”(包合经济索赔、工期索赔),而把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以及通常情况下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评议和批评,指出其不符合合同条款的地方,使其索赔要求被全部否定或去除索赔计价中不合理的部分,称作反索赔。

由于小浪底工程生产关系的复杂性,既有众多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索贿和反索赔,也有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施工索贿和反索赔,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影响。

国际惯例的索赔是正常的合同管理业务。

大量的索赔文件成了小浪底工程独特的景观,从1994年外商开工进场以来,业主收到的承包商索赔信函,就有上千封之多。

一、施工索赔发生的原因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很多,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风险引起的索赔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

如物价暴涨、恶劣的自然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复杂、货币汇兑风险、法规变化等等。

由于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业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商承担的风险相对要多一些,所以往往是承包商提出施工索赔。

小浪底工程由于后继法规的出台、税制改革的影响导致的索赔比较多。

后继法规是指合同签订后国家及有关部门新出台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由于1995年实施的新劳动法在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并且对加班时间也有限制)、加班工资标准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的起因 • • • • • • • • 业主方原因 业主方原因引起的索赔主要由工程量增加、工程技术标准变更、业主要 求暂停施工、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因素引起。 设计方原因 由于工程设计方设计的瑕疵,如设计错误、设计缺陷等或者由于设计方 在方案变更时图纸提供不及时的延误而引起的。 承包方原因 由于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风险预测的不足,或是在合同实施过程 中由于自身失误所引起的。 工程参与各方均无过错 工程建设工程中各参与方均无过错也可能引发工程索赔。例如不可抗力 事件的发生。此时,工程建设各方均无过错,却引发工程索赔。



(3)提交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简明扼要,只是承包商索赔意向的表达,并没有涉及到要 求索赔的费用或工期数,更没有提及索赔费用或工期的计算方法。根据我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在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承包商应该向监 理工程师(业主)提交正式的索赔报告(FIDIC施工合同的规定有所不同,其 规定是:在索赔事件被承包商知道后的28天内,承包商要向工程师递交索赔 意向通知。在事件后的42天内,或者承包商建议并被工程师许可的其他期限 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是指承 包商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交的一份要求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或工期补偿的 正式报告。索赔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介绍索赔事件;索赔的理由;要求 索赔的费用或工期的详细计算;相应的索赔证据等。 对于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商受索赔时间的限制,无法等到索赔事 件影响结束后再提交索赔意向,也无法一次性把索赔事件造成的损失计算清 楚。这样,承包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地陆续提交索赔意向,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递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对于持续影响的时 间间隔,FIDIC施工合同中约定为1个月,我国施工合同中无此项约定,一般 采用FIDIC中的规定。 承包商提交索赔报告后,不能被动等待,而应经常了解对方对索赔的处 理情况,根据对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补充必要的索赔证据。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中出现索赔和反索赔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

索赔是指由于合同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工程设计缺陷等原因,导致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

而反索赔则是指业主或其他相关方向施工单位提出的对索赔的抗辩和答辩。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索赔和反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和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在工程项目进行的过程中,由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因项目需求变更提出的索赔。

二是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

这是因为工程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单位需要额外工作或增加材料或器材,从而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三是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由于施工中无法预料的因素,例如土壤条件、地质情况、环境因素等发生变化而导致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需要调整的情况。

四是工程设计缺陷引起的索赔。

由于工程设计过程中的缺陷或错误所导致的施工所需要的额外工作或材料。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管理和处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对工程项目相关方的索赔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和评估。

在接到索赔要求时,需要对申请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核实,明确索赔的背景和依据,并对索赔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二是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进行索赔处理。

在处理索赔时,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并确保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理。

三是要加强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的沟通和协商。

在处理索赔时,需要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长时间的争议和纠纷。

建设工程项目反索赔的重点在于阐明索赔的事实和依据,并对索赔进行逐一反驳。

在面对业主或其他相关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时,施工单位需要对每项索赔内容进行认真评估和分析,在法律范围内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逐一反驳,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施工单位还需要及时向业主或其他相关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充分证明自身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近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备受关注。

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时,常常会出现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索赔,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会进行反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建设项目中一个重要的纠纷处理方式,也是相关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流程、方法、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项目索赔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参与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履行中的各种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如工期延误、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问题等,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的一种权利。

索赔是施工单位或相关方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规定,主张其在工程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索赔过程中,双方往往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等各种方式的争议解决,以达成一致的意见。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复杂的情况和多方面的利益交织,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为了合理维护自身利益,各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不断地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斗争。

二、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流程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流程一般包括索赔准备、索赔提出、索赔评审、索赔处理等几个阶段。

1.索赔准备阶段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要想提出索赔,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索赔事实的搜集、证据的保全、索赔理由的阐述等工作。

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需要搜集有关合同、工程变更、质量记录等相关材料,并可能会寻求专业律师、工程顾问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索赔提出阶段索赔提出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中最关键的一步。

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需要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并说明索赔理由、索赔金额等具体内容。

索赔申请书一般会包括索赔的事实和理由、索赔金额的详细计算、相关证据材料的附带等。

索赔申请书的提出要求严谨、合规,以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3.索赔评审阶段索赔申请提交后,对方会对索赔申请进行评审。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一、索赔(一)概念索赔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索赔(Claim)的依据包括两个方面:法律依据:索赔方提出的救济方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事实依据:索赔所需要的足够文件(二)索赔方式1.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2.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3.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二、反索赔(一)概念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

反索赔有工期延误反索赔、施工缺陷索赔等六种类型,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二)反索赔的类型1. 工期延误反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商的责任,致使竣工日期延后,影响到业主对该工程的利用,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业主有权对承包商进行索赔,有承包商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2. 施工缺陷索赔当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

3. 承包商未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如果承包商未能按合同条款指定的项目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可以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险费可在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回。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建设工程项目中,索赔与反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对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进行协商的过程。

索赔是施工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发包单位支付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反索赔是发包单位提出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在工程变更中超出原有合同范围的费用。

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变更是常见的。

工程变更可能由于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数量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引起。

这些变更可能会导致施工单位需要额外的劳动、材料和设备投入,进而产生额外费用。

施工单位可以通过索赔的方式来要求发包单位支付这些额外费用,以保证自身的权益。

索赔的基础是建立在工程变更是由发包单位引起的前提下。

施工单位需要通过合同变更通知书等文件来证明工程变更是发包单位提出的,并在实际施工中按照变更后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索赔请求,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的合理性。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工料单、劳动记录、工程量清单等。

发包单位在接到索赔请求后,应及时进行评估,确定索赔的合理性。

如果认可索赔请求,发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并与施工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如果认为索赔请求不合理,发包单位可以提出反索赔请求。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积极的沟通与合作,以达到共赢的结果。

施工单位要注重合同管理,及时掌握工程变更信息,并合理要求索赔。

发包单位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避免过多的变更引发纠纷,并及时评估和处理索赔请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推进,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在工程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要求支付额外款项的请求,而反索赔则是指业主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或供应商提出的索赔进行抵制或拒绝。

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关系到工程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以避免和减少因索赔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失。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进行深入探讨。

一、索赔的类型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主要包括合同索赔、额外索赔和延期索赔等类型。

合同索赔是指由于合同规定的客观原因而发生的索赔,如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额外索赔是指由于工程变更、额外工作或物资价格上涨等客观原因而产生的索赔;延期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施工日历变更、审批流程延误等客观原因而产生的索赔。

不同类型的索赔对应不同的索赔理由和处理方式,因此在处理索赔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

二、索赔的处理流程索赔的处理流程通常包括索赔申请、索赔核实、索赔协商和索赔结算等环节。

在索赔申请阶段,承包商或供应商需向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和证据;在索赔核实阶段,业主或建设单位需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索赔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在索赔协商阶段,双方需就索赔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在索赔结算阶段,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索赔款项的支付和结算。

索赔的处理流程需要双方相互配合和协调,以达到公平、合理和可行的结果。

三、索赔的防范措施为了避免或减少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应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索赔的问题;应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和管理,避免不合理的变更和额外工作;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通过这些防范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索赔的发生,降低纠纷的发生率。

四、反索赔的原则在处理索赔时,业主或建设单位需要秉持着客观、公正和合理的原则,以达到反索赔的目的。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随着建设工程项目增多,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合同约定外的原因而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或者增加工程期限的一种请求。

而反索赔是指业主对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并据此提出合理的反驳或抗辩。

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关乎项目的效率、资金、法律等方面,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索赔的种类1.合同约定索赔合同约定索赔是指双方在合同中就索赔事宜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这些约定可能是有关变更、扩大工程、材料价格上涨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索赔的程序和方式通常是明确的,双方的解决办法也相对比较容易找到。

2.通知索赔通知索赔是指施工单位面临突发情况而需要告知业主,并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或者增加工程期限的索赔。

施工单位需要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要求,并对索赔的原因、理由、金额进行充分说明和论证。

通知索赔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流程,否则,可能会影响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争议性索赔争议性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对索赔的原因、理由、金额产生争议,需要依法进行认真审查和协商解决的索赔。

这类索赔一般发生在工程变更、工程质量等方面,需要进行仔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追偿索赔追偿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业主的行为或原因而损失,在事实发生后要求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

这类索赔一般需要依据法律进行,需要施工单位提供足够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索赔的原因1.工期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和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工期延误,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施工单位面对工期延误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通常会提出索赔的要求。

2.设计变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不合理、施工难度大等原因而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

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会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由设计变更所带来的额外费用损失。

3.特殊地质条件在施工现场遇到特殊地质条件是比较常见的情况。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1搞好合同分析。

对涉及到本项目的工程承包、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条款、法律条款分别进行仔细的分析解释,如果发现有与本方产生风险较大的条款,要相应增加抵御的条款。

要详细分析哪些条款对有关,与总包有关,与分包有关,与设计单位有关,与工程检查有关,与工期有关等,分项别类地分析各自的责任和相互联系的关系,做到心中有数。

2、建立合同数据档案。

本项目配备微机一台,指定专人把合同管理条款分项别类的归纳起来,将其存入计算机内,以便于检索。

合同中的不同规则、补充协议、技术规范、设计变更、协商结果都用计算机检索。

同时,把平时积累下来的试验数据、监测数据辅以图表形式进行整理。

3、建立合同台帐,形成合同网络系统,把承发包合同、检测、监测合同等合同中订立、履行、变更和中止的时间、工作、成本用网络形式表达,形成计划表格。

其内容包括:图纸目录、试验数据表设备订货情况等,以便于监督管理。

4、加强合同监督。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把设计、试验报告、保证发票、订货手续、工作指示、来往信函、文件、会议记录等要经常与沟通,使之符合合同的要求,以便根据合同掌握工程的进展。

5、搞好索赔管理。

对于索赔与反索赔,要对每一个过程、事项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分析,从中找出索赔的理由和条件。

6、做好工程文件的积累和保管。

用文字代替口头协议;记录要细致,包括信件、会议记录、更换方案的书面记录、特定现场情况等。

对于工程进展情况和工程缺陷的表述,除了表格、文字外,在该现场配备照相机一部,以便拍摄现场情况。

必要时进行摄相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7、严格执行监理人员自律守则及技术经济签证制度,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技术经济资料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会议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监理在设备订货、采购、开箱检查、安装调试、验收的工作等,以事实为根据,公正地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中的问题。

8、认真做好合同争议调解与索赔处理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体现在以合同为依据调解各方利益,解决施工中的合同争议。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索赔与反索赔措施索赔是双方面的,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

为了很好的管理好监督好合同,是工程有计划有秩序的按合同实施,必须将承包合同中的目标,结合本项目特点,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从而做到对合同的主动控制和管理。

1、本工程引起索赔的原因(1)业主未按时提供合同的施工条件(2)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3)设计变更(4)不可抗力因素(5)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6)甲供材料供应滞后(7)承包商违约2、对索赔处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2)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3)工程建设标准(4)索赔事件的证据3、索赔与反索赔措施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总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合同文件,抓住易产生索赔的条款进行控制,另一方面由于监理在实施监理任务的过程中,可能有些工作漏洞或失误,这就要求监理工作应全面及时,防止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合同双方带来的索赔机会。

2、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监理工程师要以积极地态度和主动的精神管理好工作,为业主和承包商提供符合和超过国家标准的服务,在施工中,监理行为时双方的纽带,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通常合同实施越顺利,双方合作越好,索赔事件越少,且越易于解决。

4、以主动控制为主,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

5、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要以主动控制为主,详细调查,识别风险,用科学的方法控制计划,高质量的做好组织工作。

在控制过程中将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紧密的结合起来,在加大主动控制在控制过程中的比例的同时,进行定期、连续的被动控制。

6、公正的处理和解决索赔7、业主和承包商中间的索赔合理解决不仅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目标,而且符合工程总目标。

索赔的合理解决,是指承包商得到按合同规定的合理补偿,而业主又不超额支付,合同双方都心服口服,对解决结果满意,连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由于合同履行方的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受损方向合同履行方提出索赔要求,并对索赔要求做出反驳的过程。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索赔是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

当一方在工程项目中违反了合同条款,在不履行或违约时,另一方有权向其提出索赔要求。

在进行索赔时,受损方应制定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事实、原因、损失的计算方法等内容。

索赔的种类主要包括工程款款项索赔、设备材料索赔、工期索赔、施工条件索赔等。

工程款款项索赔是指索赔方要求对方支付已经完成的工程款项,设备材料索赔是指索赔方要求对方支付已经安装的设备及材料的费用,工期索赔是指索赔方要求对方支付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施工条件索赔是指索赔方要求对方支付由于施工条件不好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反索赔是指合同履行方对受损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做出反驳的过程。

在反索赔过程中,合同履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没有违反合同条款,或者对违约情况进行辩解。

合同履行方还可以提出反索赔要求,要求受损方承担其因索赔所带来的额外损失。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过程中,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一般来说,受损方可以选择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的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争取自己的权益。

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是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进行解决。

双方应尊重合同条款,保护自身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和利益分配。

索赔是指合同双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而提出的要求,包括经济索赔和时间索赔。

索赔的条件和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条款、证据准备、索赔通知和谈判等步骤。

而反索赔则是指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索赔进行反驳和抗辩,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为了避免索赔风险,建设单位需要在合同约定、工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强管理,同时要注意索赔管理的技巧和策略以提高处理效率。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项目管理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加强管理、提高应对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索赔、反索赔、定义、类型、条件、流程、意义、方法、风险、管理、注意事项、总结1. 引言1.1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概述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建筑行业中一个重要的议题,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

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业主、监理或设计方的原因,而要求对方支付额外费用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的行为。

索赔的目的是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因不可抗力或合同漏洞导致损失。

常见的索赔类型包括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工程质量索赔等。

反索赔则是指业主或监理方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查和回应,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反索赔的意义在于保护业主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索赔损失。

常见的反索赔方法包括调整合同条款、提供证据反驳索赔理由等。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一个复杂且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重视索赔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只有在双方都遵守合同约定,认真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流程,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索赔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正文2.1 索赔的定义及类型索赔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一种索赔方式,指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出一定的经济要求,以弥补自身因对方违约、失误或变更合同等原因所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工程造价专业635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造价专业635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造价专业635索赔与反索赔工程造价专业是一门与工程建设和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学科。

在工程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造价专业人员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造价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费用控制、变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然而,在实际项目中,由于种种原因,争议和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

索赔与反索赔就是其中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索赔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索赔是指施工方或业主方在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约定、设计变更、材料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赔偿的一种方式。

索赔的原则主要包括合同的约定、事实的证明和计算的合理性。

1. 合同的约定工程项目合同是施工方与业主方之间约定的法律依据,索赔的原则首先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中通常会对索赔的条件、程序、时限、责任限制等进行明确规定。

因此,索赔一方需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确保索赔的依据合法有效。

2. 事实的证明索赔一方需要通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索赔的事实成立。

这包括施工记录、设计变更文件、检测报告、施工照片等。

同时,索赔方还需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能够说服对方接受索赔请求。

3. 计算的合理性索赔请求的计算需要基于合理的依据和方法。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对合同约定的费用、变更的成本、再设计的费用等进行逐项计算。

同时,索赔方还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和行业惯例,确保索赔计算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

二、索赔的程序和策略索赔一方在进行索赔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策略,以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1. 提前准备索赔一方在开始施工前,应当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合同进行充分理解、组织好项目资料的保存、明确索赔责任主体等。

只有提前准备,才能为后期的索赔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支持。

2. 及时通知在发现索赔原因和依据时,索赔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防止对方以无知为借口拒绝承认索赔请求。

通知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函件、会议记录、邮件等。

3. 沟通协商在正式提出索赔请求之前,索赔一方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量避免纠纷的升级。

中建工期及费用索赔与反索赔

中建工期及费用索赔与反索赔

8
进场至施工现具备施工条件 施工现场条件 的期间为施工准备期间,不
计入施工工期,可提出管理
PART 02
赶工费用索赔内容
赶工费是指建设单位将工期压缩后,按照常规施工已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为了能在建设单位规定 的工期里完成施工任务所采取的赶工措施的费用。
序号 1 2 3
4 5 6
分类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措施费 管理费 规费
索赔内容 增加人员进出场费、夜间加班费及餐费,对分包队伍赶工的工资补助及奖励 费用,不能流水施工的人员窝工及降效费用。 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周转料具增加投入费,混凝土标号提高及增加外 加 增剂加、大改型变机回械填进材出料场等及技租术赁措费施、费司,机赶加工班材费料、损采耗购及中市小场型采机购械费费用、增机加械。台班
工期及费用索赔与反索赔
目目录录
contents
一 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 二 赶工费用索赔内容 三 索赔的效力及证据固定 四 反索赔应对
PART 01
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
一、工期顺延事件识别与延误时间计算
(一)发包人原因 序号
工期顺延事件
延误时间计算
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 以提供齐全所有资料、具备施工条
技术质量部/项目 总工、资料员
二、索赔的效力和证据固定
(一)基础文件
序号
分类
证明目的
7
水文、地质、 证明客观事实与招标条件的 坐标资料 差异。
注意问题
留存好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坐标资料,过 程中发现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的,及时发文提出。
项目主责部门 岗 位
技术质量部/项目 总工
证明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措施索赔和反索赔措施是指在发生纠纷或损失时,当事人采取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或寻求补偿的措施。

索赔主要是指受损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补偿自己的损失,而反索赔则是指损害方采取法律手段反击索赔方的措施。

在以下1200字以上的篇幅中,将详细介绍索赔和反索赔措施的相关内容。

一、索赔措施1.采集证据:索赔方在提起索赔前应当采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证据可以是文字证据、物证或人证等,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书面通知:索赔方应该书面通知被索赔方,并在通知中明确说明索赔的理由、金额和索赔的要求。

这有助于双方达成一致或寻求其他解决办法,同时也有利于后续索赔的证明。

3.调解或谈判:在提起诉讼之前,索赔方可以选择与被索赔方进行调解或谈判,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4.寻求仲裁:如果调解或谈判未能达成一致,索赔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作出裁决,并具有强制执行力。

5.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式无法解决争议,索赔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将通过法庭审理来争夺自己的权益。

6.执行裁决:如果索赔方在诉讼中胜诉,并获得法院的判决或裁决,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追讨属于自己的赔偿。

1.抗辩:被索赔方可以对索赔方的主张提出抗辩。

抗辩是指被索赔方用事实和法律理由来否定或减少索赔方的主张。

例如,被索赔方可以辩称自己没有违约,或索赔方没有充分证明自己的损失等。

2.反诉:被索赔方可以选择在索赔方提起诉讼后,反过来对索赔方提起诉讼。

例如,被索赔方认为索赔方也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索赔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解或谈判:被索赔方也可以向索赔方提出调解或谈判的建议,以达成双方的和解协议。

这样可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诉讼,同时也可以降低成本和风险。

4.仲裁或审判:如果调解或谈判未能成功,被索赔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或审判。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日益繁荣,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与反索赔已成为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关注的重要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合同履行不当等原因,导致施工方遭受损失,从而向业主或者责任方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而建筑工程反索赔则是指业主或者责任方针对施工方的索赔提出反驳或者索赔要求。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与反索赔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1. 合同条款不明确: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由于合同条款表述不清楚、不严谨,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施工方据此提出索赔。

2. 设计变更:由于业主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从而增加施工方的工程量和成本,施工方据此提出索赔。

3. 工程量增减: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施工方的工程进度和成本,施工方据此提出索赔。

4. 合同履行不当: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业主或者施工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施工方遭受损失,施工方据此提出索赔。

5. 不可抗力因素:由于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施工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从而遭受损失,施工方据此提出索赔。

二、建筑工程反索赔的措施1. 合同风险防范: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业主和施工方应当充分考虑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

2. 设计变更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设计变更,业主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并及时通知施工方,确保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3. 工程量增减控制: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控制工程量的增减,避免对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和施工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避免因违约而引发索赔。

5. 不可抗力因素应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业主和施工方应当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降低损失。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设计原因
业主方原 因
承包商原 因
外界条件

改 变
提 高

速工 工主
施作 程失
工范 质误
围量
承 包 商 失 误
承 包 商 建 议
现 场 条 件 变 化
技 术 标 准 变 化
设计变更
现场施工 签证变更
图 工程变更的分类
合同变更
六、索赔事件
7、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 8、业主指令工程加速。 9、不可抗力因素。 10、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 11、合同缺陷,如条款不全、错误或前后矛盾,双方
2、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
3、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打乱了工程施 工计划。
4、设计变更、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的指令或提供错 误的数据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停工或窝工等。
5、工程数量变更,使实际工程量与原定工程量不同。
6、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
工程变更
5、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 (2)总索赔
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 通常在如下情况下采用一揽子索赔: · a)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 或双方对合同的解释有争议,而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 单项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 b)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施工过程中的单项索赔得不到及时解决。
2、审查工期延展要求
对索赔工期延展,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 (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
施工内容。 (3)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 3、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除了划清合同责任以外,还应注意索赔计算的取费 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 (1)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

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

一、索赔概念、作用1、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在业主和承包商的协议中,索赔与反索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不投标方往往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以较低的标价中标,对于施工过程中因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亏损威胁,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索赔的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

法国协辅公司SAE承包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工程,总价为18.75亿元,由于施工期间的各种有理有利索赔,工程造价增加4.95亿元,将原来注定亏损的项目变成了巨额盈利的工程。

从统计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

由此可见索赔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对索赔进行有效监督。

二、索赔现象及有关规定(一)索赔现象由于施工中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现象。

索赔是双向性的,是一种权利的主张,如果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受损方提出补偿自身损失的要求,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增加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正当手段。

同时,索赔也是对合同的补充和完善,是承包、发包双方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是合同管理的正常业务。

(二)、我国有关索赔程序和时限的规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中,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主要包括:发(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方索赔: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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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及反索赔相关知识培训索赔1、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索赔的特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在进行合同管理,但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运作繁等特点,履行过程中必然出现合同未定事宜或合同变更事项,需要通过签证予以补充或确认;同时,对于出现非己方原因或者非双方可预见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一方通过索赔来维护自身权利。

可见,签证与索赔是合同履行中的常规行为,是顺利履行合同和实现预期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法律武器。

因此,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相关人员应着手研究和分析合同依据,收集证据,为提出(反)索赔或反击对手的索赔做好两手准备。

例:投标方往往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以较低的标价中标,对于施工过程中因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亏损威胁,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索赔的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

法国协辅公司SAE承包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工程,总价为18.75亿元,由于施工期间的各种有理有利索赔,工程造价增加4.95亿元,将原来注定亏损的项目变成了巨额盈利的工程。

从统计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

由此可见索赔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对索赔进行有效监督。

二、签证与索赔的特征及关系。

1、签证的特征:签证是合同履行中,双方对质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增减、价款调整等事实意思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主要特征有:(1)、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一方提出签证要约,另方给予承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其法律后果是确认事实或者变更合同;(2)、是主张权利的凭据。

承包商凭借签证,可以要求对方延迟工期、增加价款或赔偿损失,否则索赔无据。

(3)、是常规行为。

承包商欲实现盈利必须坚持“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策略,开工迟延、设计变更、工程价款调整等事实经常发生,签证亦应及时进行。

2、索赔主要特征有:(1)、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

承包商索赔旨在要求延迟工期、增加价款或赔偿损失;业主反索赔旨在否认索赔或要求赔偿损失;(2)、是单方法律行为。

一方因未能获得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时,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及时提出索赔;(3)、必须依赖证据行为。

索赔是向对方主张权利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方提出索赔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

3、区别:3.1、签证是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双方行为;索赔是主张未得到认可,从而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单方行为。

3.2、签证是确认或变更事实,旨在固定证据,为索赔成功奠定基础;索赔是主张权利行为,靠签证单等证据支持。

3.3、签证贯串合同始终,是“面”上工作,故要勤签证;索赔是发生争议时行使权利行为,是“点”上工作,故要精索赔。

三、索赔的常见类型1、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工程受地形、气象等自然条件变化和技术、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施工时实际情况与招投标时相比发生变化,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

承包商在投标时,采用的是合同文件中所述的工作量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应配备的施工设备和数量、种类、型号,并按此计划组织了定货、运输及进场。

工程量的大量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型号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设备的数量,导致承包商计划外投资扩大工程计划成本。

如果工程量大量削减,则引起部分原有设备的窝工,甚至弃置不用,形成浪费,导致承包商亏损。

同样,工程量的变化,还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数量变化,引起索赔。

设计变更是承包商获取更多利润的一种手段,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常以设计变更为由获得更多签证,从而争取更多利益。

因此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变更是承包商提出索赔的重要理由。

2、工期延误:2.1、开工延期(业主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迟延导致开工延期);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如果认为工程的推迟完工将会给自己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或不利的政治影响,一般会向承包商下达加速施工的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完成该工程项目,确保目标工期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迎合售楼旺季,一般会让承包商在销售旺季前竣工。

由此导致承包商工程成本的增加,最后引起承包商的索赔。

2.3、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很多业主因为缺乏资金而纷纷停止或终止在建工程,由于业主不正当地停止或终止工程,承包商有权要求补偿损失,该数额是承包商在未停止或终止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贷款利息、租金、保函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结算的工程款),并有权要求赔偿其盈利损失。

3、合同价款调整和延期付款:可导致工程价款增加的情形包括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固定价可调条件达成等。

业主拖延或拒绝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业主单位付款时间的延迟,导致承包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方提出延迟付款利息的索赔。

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给今后索赔寻求更大利益,很多承包商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等款项,以借款的形式向第三方出具借条(欠条)并同时约定较高的利息,为日后索赔做充分准备。

4、业主违约:一般表现在业主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没有及时提供图纸、场地未做好三通一平等;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因业主原因停建、缓建和返工;业主未提供施工协助;工程师指令错误或迟延等造成窝工停工的情形。

5、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赔:合同风险主要是合同文件的缺陷潜在着索赔机会,如合同条款规定用于不够准确、相互间存在着矛盾等。

经济风险指由于货币贬值、物价上涨造成人工费和材料费增长,引起工程成本的增加;政策法令的变化及汇率边和等。

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极端恶劣气候、洪水及战争等,使工程中断或终止引起索赔。

四、常见的索赔事件。

1、业主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包括预付款、进度款)、技术资料导致开工迟延、工期延长和停工窝工损失。

2、因业主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业主没有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或重新检查导致工期延长和停工窝工损失。

4、业主不合理干预施工或其直接指定的分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5、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工程款增加或工期延长;6、业主迟延竣工验收、迟延结算、提前使用工程导致费用增加;7、业主要求赶工造成施工成本增加;8、延迟付款造成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及欠款利息增加;9、发现地下障碍物、水流或文物等造成工期延误和施工损失;10、恶劣自然条件或地质条件下施工导致工期延误;11、工程师指令迟延或错误造成承包商费用增加12、非正常停水、停电和交通中断造成施工延误;13、社会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施工中断;五、签证与索赔的具体操作1、认识充分,手段灵活。

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最有效手段,特别是承包商欲维护自身权益和实行盈利目的,必须勤签证。

国际上签证款一般占合同造价的7%,而我国签证比率较低,与国际严重脱轨,故应当高度重视。

①⑤⑥⑦⑧⑨、签证要及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签字权人提出。

签证内容要明确具体,不应模棱两可。

②、建立严格的文档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由专人长期保存签证凭证,加强专业的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赔管理。

书面签证包括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业主和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往来信函、月形象进度表、质量评定表等内容,③、明确业主代表和承包商项目经理的量化管理责任,杜绝该签未签、该赔不赔的情况。

④、友好协商和谋求调解是签证与索赔成功的有效方法,要认真总结实战经验并灵活现代公关技巧,聘请专业律师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论证索赔和出谋划策更能事半功倍。

2、充分利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19条。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19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商能够证明业主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该解释明确了工程量签证载体和签证未获成功情况下如何确认工程量的问题。

如果能将该解释举一反三,则为解决其他签证未获成功如何补救提供了思路:承包商应当设法通过会议纪要、来往函件、人证书证、视听资料、监理证明或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固定证据,为索赔奠定基础。

3、充分利用“逾期视为认可”条款。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20条:“当事人约定,业主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承包商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该解释确立了“逾期视为认可”原则,无疑赐给承包商一把尚方宝剑,可以有力遏制了业主迟延结算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诸多条款采用该原则,比如通用条款25.2条:“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报告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商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

”第11、13、17、23、31、32、36条均有此类规定。

如果采用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承包商只要能够证实向业主发出签证通知或者提供资料,即可利用“预期视为认可”原则。

4、索赔及时、证据充分。

当事人应当注意签证与索赔的期限和程序,做到边施工、边取证、边索赔。

如《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36.1条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8日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6.2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证据。

索赔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业主和工程师指令、双方函件、会议纪要等。

索赔报告内容有:索赔理由、损失数额或顺延工期天数等内容。

5、充分准备、知己知彼。

索赔之前,要全面搜集与索赔相关的证据与法规,认真分析索赔理由和制作索赔报告。

谈判之前必须思考以下问题:发生索赔事件是何方责任,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索赔证据、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承包商是否采取措施减损措施?索赔数额计算方式是否客观合理?只有给出富有说服力的答案,方能游刃有余、进退自如地沉着应战。

6、索赔审核的主要事项:①.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及索赔论证是否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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