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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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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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使用冷链设备运转状态进 行监测,定期向上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冷链设备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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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 工具运行状况进行温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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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 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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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 工具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免疫程序:分为基础免疫(初种)、加强免疫(复种)。
使用规定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1剂次;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 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第5剂次使用 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剂次,第2剂次为复种。 •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 •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3. 定点接种 4. 预防接种门诊 5. 城镇的接种单位,应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服务人群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实行按日(周或旬)进行预防接种。 6. 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在乡级卫生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以乡为单位实行按周(旬或月)集中进
行预防接种。 7. 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见《附件一》。
4. 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5. 预防接种证、卡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6.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 7. 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在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8. 预防接种证、卡(簿)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
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室,实行按周门诊接种。

二、接种人员必须接受计划免疫专业培训,合格后,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接种人员对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均应建立免疫接种卡,接种免疫程疗完成每次接种。

流动人口免疫对象,按万年县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实行建卡接种。

四、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必须按免疫接种技术规程做好接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核实接种对象、疫苗取发、消毒、儿童、体检等。

五、接种时应严格按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

六、严格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制度,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针头要专用。

七、检查疫苗质量,掌握禁忌症,观察处理接种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八、按免疫接种技术规程要求处理接种废弃物及剩余疫苗。

九、及时填写免疫接种各种表格,及时统计,按规定的时间报告县级防疫卫生门。

十、及时协助县级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免疫接种相应传。

医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医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医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提高我院儿童疫苗接种率,确保儿童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院计划免疫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全面推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预防接种科,负责疫苗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

预防接种科设在儿科,科长由儿科主任担任,工作人员包括接种员、登记员等。

3.设立疫苗接种专家小组,负责疫苗接种技术的指导和安全监测。

专家小组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儿科医生、护士和感染科医生组成。

三、工作内容1.疫苗接种规划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苗接种程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疫苗接种计划,确保儿童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

2.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增强疫苗接种的自愿性。

3.疫苗接种服务提供预约接种、上门接种等服务,方便家长为儿童接种疫苗。

接种前,工作人员应认真询问儿童健康状况,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4.疫苗接种登记建立疫苗接种档案,详细记录儿童疫苗接种情况,确保疫苗接种数据准确、完整。

5.疫苗接种监测对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6.疫苗接种培训定期组织疫苗接种培训,提高接种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疫苗接种技术规范。

四、工作流程1.预约接种家长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科根据预约情况安排接种时间。

2.疫苗接种接种当天,家长携带儿童和疫苗接种证到预防接种科接种疫苗。

接种员核对儿童信息无误后,进行疫苗接种。

3.疫苗接种登记接种员在疫苗接种后,将疫苗接种信息登记在疫苗接种档案中,确保数据准确。

4.疫苗接种监测疫苗接种后,工作人员定期随访,了解儿童健康状况,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计划免疫工作已经成为防止传染病流行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过程中,如何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操作的正确性,一直是各级卫生部门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计划免疫工作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是指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正规的操作规范,它包含了从疫苗的采购、购进检验、存储、运输、接种、移送、注销等一系列程序及规范。

以下是其中一些流程和规定:1、疫苗采购。

为了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疫苗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如根据疫苗的生产企业、国别、批号、有效期等条件进行选择;对疫苗进行验收、质量检验和日常检测等,以保证疫苗符合质量标准。

2、疫苗存储。

为了保证冷链条件和防止疫苗的变质,疫苗必须在规定的低温环境下存储,并定时检测冷链制度,如光照、温度等状态。

3、疫苗运输。

为确保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冷链要求,疫苗运输应遵循规范,如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箱、符合要求的监控仪器设备等。

4、疫苗接种。

接种工作是整个计划免疫工作的核心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疫苗接种技术操作规范》指导运行每个疫苗的质量和安全,如在接种前必须进行健康状况评估,确保接种者准备充分;在接种时,必须注意注射技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遵循接种技术操作规范等。

5、疫苗档案管理。

接种后,必须建立和管理接种者档案,包括健康档案和接种档案,以确保疫苗接种的可追溯性和记录性。

二、计划免疫工作操作技术规范计划免疫工作操作技术规范是指在疫苗接种工作中,为确保操作的技术规范性、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建立的一系列操作规程。

以下是其中一些规定:1、疫苗接种前的准备。

接种前必须认真检查疫苗的状态和有效期,清洗器具,准备好消毒液、棉签等辅助工具,以避免接种患者受到二次感染。

2、接种地点和环境。

接种地点和环境必须洁净、卫生,人员素质高,充分保证接种者的安全和舒适。

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11.23•【文号】卫疾控发[1998]第50号•【施行日期】1998.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卫疾控发[1998]第50号1998年11月23日)第一章疫苗及其使用管理1疫苗及其免疫程序1.1 疫苗的分类目前我国儿童预防接种常用的疫苗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卫生部统一规定的儿童计划免疫用疫苗,包括冻干皮内卡介苗(卡介苗,BCG)、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脊灰疫苗,OPV)、吸附百白破混合制剂(百白破,DPT)及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白破二联,DT)、冻干麻疹活疫苗(麻疹疫苗,MV);第二类为卫生部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如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BV);第三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纳入或拟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如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多糖疫苗(流脑疫苗)、风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腮腺炎疫苗)等。

1.2 免疫程序我国儿童计划免疫现行的免疫程序为:儿童计划免疫的免疫程序-------------------------年(月)龄接种疫苗-------------------------出生时卡介苗乙肝疫苗①1月龄乙肝疫苗②2月龄脊灰疫苗①3月龄脊灰疫苗②百白破①4月龄脊灰疫苗③百白破②5月龄百白破③6月龄乙肝疫苗③8月龄麻疹疫苗1.5~2岁百白破4岁脊灰疫苗7岁麻疹疫苗白破二联-------------------------注:○内数字表示接种针次2疫苗需用计划的制订2.1 疫苗需用计划制订的依据2.1.1 现行的儿童免疫程序。

2.1.2 本地区的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城市、城镇、农村的人口数,计划免疫服务人群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以及外县(区、市、旗,下同)流入的适龄儿童数等。

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计划5篇

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计划5篇

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计划5篇篇一: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卫生院作为社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义务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预防接种服务。

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健康,卫生院应制定一份完善的免疫工作计划。

一、免疫工作目标卫生院的免疫工作目标是提供及时、有效、安全、高质量的预防接种服务,促进居民身体健康,减少流行病和传染病的发生。

二、免疫工作内容1.开展定期例行免疫活动卫生院每年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进行开展定期例行的免疫活动,包括儿童免疫、孕妇接种等,同时要做好各类预防接种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保障接种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建立和改进疫苗接种档案卫生院应建立起全面、准确的疫苗接种档案,及时记录每位接种者的的个人信息、接种时间、接种方法、疫苗种类等信息,把握人群的接种情况和疫苗接种效果,做到真实可靠。

3.提高接种技能和服务质量卫生院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接种技能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接种服务,让每一位接种者都感受到温馨、贴心、周到的服务。

并及时反馈接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下一次接种工作中进行改进。

4.推行市场化管理卫生院要加强市场化管理,积极与社区居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促进居民对卫生院的认同和信赖,提高卫生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加强宣传和培训卫生院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通过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免疫知识,增强居民对自身免疫的重要性的认识和了解,加强居民的健康素质和健康得分。

篇二: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计划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多种新型疫苗已经研发成功,人们对疫苗预防接种的需求也不断提升。

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免疫工作,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

一、免疫工作目标卫生院的免疫工作目标是积极开展预防接种,达到保障居民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发生、促进社区疫情控制的目的。

二、免疫工作内容1.推进基础免疫工作卫生院应根据国家的免疫规划,开展全面的免疫工作,包括儿童免疫、成人免疫、重点人群免疫等方面。

2018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2018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2018计划免疫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计划免疫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

通过计划免疫,可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减少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免疫接种率,确保免疫接种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成立计划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卫生、教育、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计划免疫工作。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计划免疫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免疫工作。

计划免疫科负责制定免疫接种方案、疫苗供应、接种点设置、接种人员培训、免疫效果监测等工作。

3. 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为本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免疫接种服务。

4.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计划免疫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计划免疫工作的落实。

三、免疫接种对象和疫苗1. 免疫接种对象:全国范围内适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

2. 疫苗: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风疹疫苗、流感疫苗等。

四、免疫接种时间和程序1. 免疫接种时间: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分阶段进行接种。

具体时间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免疫接种程序:根据疫苗的种类和接种对象,制定科学的接种程序,确保免疫效果。

五、免疫接种方式和途径1. 免疫接种方式:采用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等方式进行接种。

2. 免疫接种途径:通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接种点进行接种。

六、免疫接种管理和监督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免疫接种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免疫接种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和范围进行。

2. 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接种点要建立健全免疫接种管理制度,做好疫苗接种、记录、报告等工作。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种点的监督检查,确保免疫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沈阳市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沈阳市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沈阳市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4.09.14•【字号】•【施行日期】2004.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建委、沈阳市商业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工商局、建委、商业局:现将《沈阳市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建委沈阳市商业局二〇〇四年九月十四日沈阳市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地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预防外来流动人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人口计划免疫接种对象(简称流动接种对象),是指临时(3个月以内)或长期居住(3个月以上)在本市的非沈阳户籍0-7周岁儿童,预防接种的疫苗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行性乙脑疫苗、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等以及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新增加的其他预防接种。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疫苗供应、冷链管理、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接种效果评估等业务工作。

乡(镇)卫生防保站、城区承担计划免疫接种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管理本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疫区处理、应急接种。

计划免疫工作计划15篇

计划免疫工作计划15篇

计划免疫工作计划15篇计划免疫工作计划1我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长武县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免疫接种1、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抓好春、秋季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2、做好乡级冷链运转条件下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全年12次冷链运转。

“九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两脑”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

3、做好流动人口等常规免疫难以覆盖人群中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4、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对于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开展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5、进一步提高乙脑和流脑疫苗及时接种率,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二、针对传染病监测、调查处置1、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状态和麻疹消除工作,加强AFP病例监测,确保无麻疹暴发。

无白候,破伤风病例,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低于往年水平。

2、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监测: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计划免疫管理1、建立计划免疫儿童个案信息网(1)实现儿童接种资料个案管理信息化,出生儿童接种卡发卡率达到100%。

(2)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2、继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对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要求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10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管理工作。

规范接种程序,搞好接种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接种环境。

4、疫苗及冷链管理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

计免科工作制度

计免科工作制度

计免科工作制度一、遵章守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站内各项规章制度;二、严格履行各项专业法规,落实《山西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三、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大众服务;四、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定期整档,归档。

五、专人按要求完整、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分析数据。

对下级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对于自己不能把握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当本人因公无法及时完成报表时,须提前向科室领导汇报或委托科室其他人完成工作;六、科室内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接收来信、来函上级文件等,并及时交与相关资料管理人员;七、无工作任务时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八、对于完成调查或督导的县区及时写出调查报告;九、认真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十、服从上级调遣。

生物制品科工作岗位职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心生物制品科负责全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订购、储存、运输、分发、调配、经销和冷链系统的使用,及时的保质保量将生物制品供给各县区,控制并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进一步明确本科室具体工作岗位职责。

一、科长: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科具体工作,上传下达、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搞好工作。

二、记帐员:(一)凡是上级发送分配来的各种疫苗及时登记入帐,并将商品疫苗按品名、数量、价格等情况报财务科。

(二)凡是出库的疫苗要开出库票,并将商品疫苗收费交财务科,品名、价格、数量报清楚。

(三)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和保管员一月一对帐,帐物相符;和财务科一月一对帐,帐、财、物相符;如有问题及时报告以便核查。

(四)按财务科要求记好帐。

三、保管员:(一)根据记帐员所开的出入库单据验货后记好疫苗数量帐目。

(二)保管好各县区用疫苗欠条,建好台帐。

(三)记录清楚各种疫苗的产地、批号、效期,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储存发送疫苗。

(四)每月清查库存和记帐员核对,帐物相符。

生物制品科工作制度一、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免疫规划

免疫规划

预防接种的指令性和法规性:“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 作方针,预防接种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 并将预防接种工作作为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指令性工作,列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颁布了《疫苗流通和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使得预防接种工作有了法律保证, 预防接种工作得以依法开展。
预防接种的福利性和公益性:预防接种体现了党和政府对 人民的关怀,体现了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其福利性 表现在国家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投资,以免费接种服务的形 式体现了预防接种是一种社会福利工作;其公益性表现在 预防接种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效 果可使公众共享。
组织的严密性和系统性:预防接种是一项计划性 强、实施步骤严密的工作,它是由各级卫生行政 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完成的。每个层次 的组织工作都受本单位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 导,同时又接受上一级计划组织的业务领导和技 术指导,从而形成一个预防接种网络、一个预防 接种组织实施系统。
管理的科学性和技术性:预防接种是一门综合科 学,它不仅涉及到免疫学、微生物学、流行病学、 生物制品学、传染病学等自然科学的理论,还涉 及到实验室检测、预防接种、冷链设备维修等技 术操作,同时还涉及到卫生经济学、社区卫生服 务、健康教育等社会科学,而这一切都离不开管 理。
内容提要
我国预防接种简史 我国预防接种主要成就 预防接种工作的特点 有关基本概念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预防接种的法律法规 免疫规划工作目标
体系建设成绩
建立了预防接种管理体系 国家、省、地(市)、县(区) CDC均成立了免疫预防专业科室,建立了覆盖全人群的产科接 种点、预防接种门诊、村级接种点。
1982年召开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会议,统一全国儿童免疫程序。 1984年,卫生部、教育部和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试行预防接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为提高计免工作的质量,增强责任心,发挥社会效益,特制定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人员要为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二、熟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掌握预防接种的程序、途径、部位、剂量。

三、严格掌握接种适应证和禁忌症,接种前必须对接种对象进行全面查体,保证接种安全。

四、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并签署《受种者健康状况询问表》和《广东省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五、保管好各种疫苗,保证疫苗效价,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六、管理和使用好冷链器材,冰箱内按规定存放疫苗,保持温度在2-8℃,每天按规定记录温度二次,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存放食品和其它物品。

七、儿童接种后要嘱咐留观30分钟,再行离开。

一旦发生接种反应要及时处理,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应与临床科联系,会诊救治,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八、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佩带标志上岗。

九、遵守院内目标管理,按时作息。

2024年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样本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的扩大的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制定并执行全市的相应工作目标、策略、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案。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

3、负责全市第一类疫苗的使用和分配计划,实施疫苗的规范化管理。

4、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和技术指导,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注射,进行检查、督导、分析和评估。

指导全市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星级门诊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5、进行免疫接种覆盖率、免疫成功率及人群免疫水平的监测活动。

6、负责全市儿童免疫预防信息网络系统推广和应用的技术指导,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7、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诊断和处理,以及其它预防接种相关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8、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术活动和信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免疫规划技术。

9、提供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定期督导基层工作,评估免疫规划执行情况并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10、妥善处理免疫预防的其他相关任务,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指令性工作。

2024年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样本(二)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的扩大的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制定并执行全市的相应工作目标、策略、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案。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

3、负责全市第一类疫苗的使用和分配计划,实施疫苗的规范化管理。

4、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和技术指导,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注射,进行检查、督导、分析和评估。

指导全市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星级门诊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5、进行免疫接种覆盖率、免疫成功率及人群免疫水平的监测活动。

6、负责全市儿童免疫预防信息网络系统推广和应用的技术指导,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7、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诊断和处理,以及其它预防接种相关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5篇)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5篇)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做好工作。

2、工作时间内不得干私事,因公外出要向科长报告。

3、上班着装整齐、清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

4、先办急事,后办缓事,杜绝拖拉作风。

5、服从科长安排,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6、发生有疫情、差错事故要立即向科长或中心领导报告。

7、科室贵重器材、生物制品等要专人专库保管,进库、贮存、领用、领发都要有明细账目,要帐物相符。

定期检查,防止丢失、积压、霉坏。

8、科室资料要专人专柜保管,定期收集归档,外单位借阅须经科长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免疫规划科科长工作职责1、在卫生院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业务、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年工作计划与方案,____科室全体人员实施,参加主要业务的实践,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按时总结向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进行汇报。

3、____科室的政治、业务学习,定期进行考核。

4、主持召开科务会议,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督促检查科室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随时向院领导反映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新生儿月报管理制度1、为及时掌握全乡新生儿出生情况,全乡实行新生儿月报制度及流动人口儿童主动搜索制度。

2、新生儿月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准弄虚作假。

3、承担计划免疫工作的每位村医在每个月____日前必须把区域内当月发现的新生儿和流动人口儿童填好报告卡,交到防保组,由防保组进行登记并统计上报。

4、防保组在每月____日前把上月全乡的新生儿数上报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1、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所管辖区内,收集辖区内新生儿及流动儿童相关资料,及时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流入流出情况。

2、例会制度。

指定辖区内的村(居)负责卫生等有关人员作为计划免疫联络员,定其召开例会。

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每月新生儿及流动儿童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及流动儿童资料。

传染病与计免管理制度范文(5篇)

传染病与计免管理制度范文(5篇)

传染病与计免管理制度范文今年我们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把计划免疫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这一年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体工作如下:经常深入基层.下居委.挨门挨户进行摸底.查找有无漏种的儿童及新生儿,以及流动儿童有无未接种及漏种。

凡新生儿都及时建卡,并把我们的办公电话记在每个接种本上,以便联系。

耐心的向家长讲解计划免疫的重要性,使他们认识到及时接种的重要性,按时主动的给孩子接种疫苗。

在这一年中,我们每月及时报表,按时参加例会,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总结和年终总结。

我们登记上卡接种一条龙作业,使卡证相符,是新生儿建卡率达到____%。

传染病与计免管理制度范文(二)为加强全乡计划免疫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计划免疫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决定对全乡____个村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综合督导活动。

督导方案如下:一、督导目的1、了解村级常规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当前我乡免疫及冷链运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各村解决实际问题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了解各村afp监测、麻疹监测等计划免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保持全乡计划免疫监测系统的敏感性。

3、了解各村计划免疫针对疾病控制状况,加速麻疹控制,维持全县无脊灰成果。

4、发现我乡当前计划免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订有关加强计划免疫管理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督导内容1、常规免疫运转情况。

包括疫苗计划执行情况,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情况、冷链设备及运转情况、计划免疫卡、证、表、册的管理、接种现场接种情况、常规免疫接种率及门诊化接种工作开展情况等。

2、消灭脊灰活动情况。

主要是afp监测工作状况(afp发病、报告及时情况等)。

同时也包括脊灰疫苗常规免疫及加强免疫工作开展情况。

三、计划免疫针对疾病发病及控制状况。

四、安全接种开展情况。

五、督导人员根据自己工作范围可适当增加督导内容。

AEFI有关法规要求

AEFI有关法规要求
建立媒体沟通机制,引导媒体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作出客观报道,澄清事实真相。开展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 的沟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原因、事件处置的 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沟通及时、客观,解释要全面
第19页/共22页
AEFI监测指标
以省(区、市)为单位,每年达到以下AEFI监测
第十七条 对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申 请再鉴定。
第二十四条 专家鉴定组可以根据需要,提请医学会邀请其他专家参加预 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邀请的专家可以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有关资料,但不参 加鉴定结论的表决。邀请的专家不得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地方医学会可以要求中华医学会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鉴定启动程序、两级鉴定、技术支持。
第16页/共22页
AEFI分类
第四十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 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 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指标要求:
——AEFI在发现后48小时内报告率≥90%;
——需要调查的AEFI在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

——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
响的AEFI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率≥90%

——AEFI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
——AEFI个案调查表关键项目填写完整率达到100%;
有关预防接种的相关法律、规范

免疫策略

免疫策略

群或A+C群流脑疫苗。
10
第一、二类疫苗的免疫策略(3)

免疫接种的时间安排


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原来未安排全年接种,仅安排 在每年流行高峰来临前1个月完成。目前流脑疫苗 要求全年常规接种,乙脑疫苗今后也逐步实行除7 -9月(乙脑流行季节)外的全年常规接种。 其他计划免疫疫苗均安排全年接种,要求各接种门 诊每个月至少开诊1次。 每年由省财政提供专项经费,用于购置计划免疫用 疫苗,即上述第一、二类疫苗。
7
各类疫苗的免疫策略
8
第一、二类疫苗的免疫策略(1)

免疫策略

以常规免疫为基础

常规免疫包括基础免疫、加强免疫和查漏补种。 通常对常规免疫接种率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目前的要 求为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适时开展强化免疫

根据疾病控制工作的目标来制订强化免疫方案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特定年 龄人群开展应急免疫接种。
12
第四类疫苗的免疫策略(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非计划内乙肝疫苗



接种对象:纳入乙肝疫苗计划免疫接种的对象仅为1周岁内儿 童,1岁以上人群所接种的乙肝疫苗为自愿、有偿使用。重点 人群为:高危儿童、少年、高危成人(主要阻断性传播和血 液传播)。 疫苗选择:16岁以下人群接种5μg重组(酵母)乙肝疫苗,16 岁以上人群接种10μg重组(酵母)乙肝疫苗。 免疫策略

6
第三类:我省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有风疹疫苗; 第四类:根据疾病控制工作需要推荐使用的疫苗,包括前三 类疫苗之外的其他疫苗。 (第三、四类疫苗属群众自愿接受免疫服务、有偿使用 ,属于选择性免疫)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平遥县卫生防站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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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卫疾控发[1998]第50号1998年11月23日)一九九八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疫苗及其使用管理1 疫苗及其免疫程序2 疫苗需用计划的制订3 疫苗的管理第二章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1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2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与管理第三章冷链系统及其管理1 冷链系统的一般管理2 冷藏车3 冷库4 电冰箱(普通电冰箱、低温电冰箱、冰排速冻器)5 冷藏箱6 冷藏背包7 冰排第四章接种的组织与实施1 接种的服务形式2 计划免疫的宣传与培训3 接种前的准备工作4 接种时的工作5 接种后的工作第五章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诊断标准及控制措施1 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诊断标准2 疫情报告3 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控制第六章监测1 疫苗质量监测2 冷链系统温度监测3 免疫监测4 疫情监测第七章统计与报告1 资料的收集与管理2 统计报告的内容3 统计报告的要求及时间第八章计划免疫工作的考核评价1 计划免疫工作考核评价的组织领导2 综合考核评价3 专项考核评价4 考核评价指标第九章实验室管理1 实验室工作人员2 实验室环境条件3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4 实验室操作规程5 实验室记录的管理6 标本分离物、菌(毒)种的管理7 化学试剂的使用与管理8 实验室的质量控制附录一接种率抽样调查方法附录二计划免疫工作综合考核评价附录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附录四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实验室检测方法第一章疫苗及其使用管理1 疫苗及其免疫程序1.1 疫苗的分类目前我国儿童预防接种常用的疫苗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卫生部统一规定的儿童计划免疫用疫苗,包括冻干皮内卡介苗(卡介苗,BCG)、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脊灰疫苗,OPV)、吸附百白破混合制剂(百白破,DPT)及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白破二联,DT)、冻干麻疹活疫苗(麻疹疫苗,MV);第二类为卫生部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如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BV);第三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纳入或拟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如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多糖疫苗(流脑疫苗)、风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腮腺炎疫苗)等。

1.2 免疫程序我国儿童计划免疫现行的免疫程序为:儿童计划免疫的免疫程序年(月)龄接种疫苗出生时1月龄2月龄3月龄4月龄5月龄6月龄8月龄1.5~2岁 4岁7岁卡介苗乙肝疫苗①乙肝疫苗②脊灰疫苗①脊灰疫苗②百白破①脊灰疫苗③百白破②百白破③乙肝疫苗③麻疹疫苗百白破脊灰疫苗麻疹疫苗白破二联注:m内数字表示接种针次2 疫苗需用计划的制订2.1 疫苗需用计划制订的依据2.1.1 现行的儿童免疫程序。

2.1.2 本地区的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城市、城镇、农村的人口数,计划免疫服务人群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以及外县(区、市、旗,下同)流入的适龄儿童数等。

2.1.3 本地区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发病率、人群免疫水平和免疫策略。

2.1.4 免疫接种的服务形式及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情况。

2.1.5 疫苗运输、贮存的形式和能力。

2.1.6 疫苗消耗系数疫苗消耗系数是指各种疫苗每接种1人次所需消耗的疫苗人份数,是根据接种的服务形式、冷链运转周期、人口密度、疫苗包装大小等而确定的。

一般而言,接种周期短、疫苗包装量大、人口密度小,疫苗消耗系数大,反之则小。

计划免疫所用疫苗的消耗系数可参照下列标准或省级卫生防疫机构制定的标准执行。

BCG:2.0~3.0;OPV:1.1~1.3;DPT、DT:1.5~2.0;MV:1.5~2.0。

2.1.7 传染病防治规划中的特殊免疫计划。

2.2 疫苗计划需用量的计算2.2.1 常规免疫所用疫苗计划需用量的计算常规免疫所用疫苗计划需用量=基础免疫需用量+加强免疫需用量其中:基础免疫疫苗需用量=总人口数×出生率×每人份疫苗接种剂量×免疫次数×疫苗消耗系数加强免疫疫苗需用量=需加强免疫年龄组人口数之和×每人份疫苗接种剂量×免疫次数×疫苗消耗系数加强免疫包括免疫程序中的百白破、脊灰疫苗、麻疹疫苗、白破二联。

如无各年龄组人口数时,可用下列公式粗略计算:加强免疫疫苗需用量=总人口数×出生率×需加强免疫的年龄组数×每人份疫苗接种剂量×免疫次数×疫苗消耗系数;疫苗消耗系数=疫苗分配数(或领用数)÷(基础免疫每人份疫苗接种剂量×基础免疫人数+加强免疫每人份疫苗接种剂量×加强免疫人数)。

2.2.2 特殊免疫所用疫苗计划需用量的计算例:OPV强化免疫需用量=需强化免疫年龄组人口数之和×每人份疫苗接种剂量×免疫次数×疫苗消耗系数其它特殊免疫(如应急免疫或成人免疫)所用疫苗计划需用量的计算,可根据当地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发病、免疫策略等,并参照上述有关公式进行计算。

2.3 疫苗计划制订的程序及上报时间2.3.1 城市医院保健(防保)科(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站(组)为疫苗计划编制的基层单位,每年3月中旬前向县级(区、市、旗,下同)卫生防疫机构上报下一年度的疫苗需用计划。

2.3.2 县级卫生防疫机构每年3月底前向地区级(市、州、盟,下同)卫生防疫机构上报下一年度的疫苗需用计划。

2.3.3 地区级卫生防疫机构每年4月中旬前向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卫生防疫机构上报下一年度的疫苗需用计划。

2.3.4 县、地区、省级卫生防疫机构要对下级卫生防疫机构上报的疫苗需用计划进行审核、平衡。

2.3.5 省级卫生防疫机构汇总地区级卫生防疫机构上报的下一年度疫苗需用计划,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于4月底前上报卫生部有关司、局,并与生产单位签定供货合同。

3 疫苗的管理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卫生部下发的《生物制品管理规定》、《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预防用生物制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卫生防疫机构具体负责疫苗的统一订购,并逐级供应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基层接种单位。

未经卫生部批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

3.2 疫苗贮存数量3.2.1 省级、地区级和县级卫生防疫机构疫苗贮存数量,应本着既要保证接种工作的实际需要,又要避免疫苗失效、浪费的原则,根据当地的免疫策略、年度工作计划、接种服务形式、冷链贮存条件以及应急免疫需要等情况而定。

3.2.2 具备冷藏条件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单位疫苗贮存量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量。

3.3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城乡卫生防保单位以及基层接种点要有专人负责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

3.4 疫苗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贮存、运输 BCG、DPT、DT和HBV在2℃~8℃贮存和运输。

OPV和MV需在-20℃~8℃的条件下运输,贮存期若在3个月以上,要于-20℃条件下贮存,贮存期在3个月以内,则在-20℃或2℃~8℃条件下运输。

3.5 疫苗要按品名、批号分别存放,并按照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

3.6 每次领发的疫苗数量要根据需用量和贮存能力安排。

3.7 下发给基层接种点的疫苗要以支、丸为单位,以减少疫苗的浪费。

第二章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1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每名适龄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实行凭证接种和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的制度。

1.2 7岁及7岁以下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应由居住地的基层接种点负责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1.3儿童出生后,城市在1个月内、农村在2个月内,由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接种点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1.4 7岁及7岁以下儿童寄居本地时间在3个月或3个月以上,应由寄居地的基层接种点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1.5加强对流动人口、少数民族、边远地区等特殊人群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城市至少每三个月、农村地区至少每半年开展对特殊人群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和查漏补种。

1.6 积极推广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规范保偿制的管理办法。

对未入保儿童应与入保儿童一样对待,严格执行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并实施接种。

1.7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制作和管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与管理2.1 预防接种证、卡(簿)要由实施接种的医生用钢笔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要以公历为准。

2.2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

预防接种卡(簿)城市由接种点保管,农村由乡(镇)卫生院保管,同时要求村级接种点保存常规免疫完成情况登记表。

2.3 儿童迁移时,由寄居地的接种点或预防接种卡(簿)保管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迁入地的接种点要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取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要及时补建证、卡。

2.4 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证、卡(簿)的核查和整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出的卡片由接种点另行妥善保管。

第三章冷链系统及其管理1 冷链系统的一般管理1.1 各级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1.2 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1.3 冷链设备运输时,要捆扎牢固,轻搬轻放,摆放整齐,避免剧烈颠簸。

电冰箱搬运时倾斜不得超过45度。

1.4 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或维修。

1.5 各级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建立必要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1.6 设备验收冷链设备到货后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

1.6.1 清箱点数根据到货通知单提供的品名、型号、件数清点。

1.6.2 外观检查开箱检查外形有无挤压、碰撞痕迹及变形,油漆有无剥脱,螺丝有无脱落等。

1.6.3 清点附件有无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根据说明书核对清点设备所带附件及工具。

1.6.4 试机熟悉说明书,根据说明书提供的设备技术性能标准,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验。

1.6.5 冷藏车、冷库、电冰箱、冷藏箱应逐台验收,省级卫生防疫机构对冷藏箱(包)应抽检10%,县级卫生防疫机构全部开箱检验。

1.6.6 填写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型号、产地,收货时间,验收情况。

如有问题应有详细文字记录,并附有照片或录像。

1.6.7 进口设备应在到达我国口岸验收期内将验收情况报至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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