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历史沿革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的差距与原因分析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的差距与原因分析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历史回顾 我国安全监察工作与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历史较短,真正开展安全监察是新中国建国后。
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从1955年建立安全监察机构至今,经历了建立、合并、撤销、建立、撤销、再建立的曲折过程,事故也出现了波浪起伏的历史状况。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通过建立安全监察制度,健全机构,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察手段,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实践说明,统一的全过程安全监察是有效的、成功的,历史上先后两次削弱或取消安全监察专门机构,放弃全过程安全监察,结果都会导致事故的骤然上升。
1979年3月28日,河南南阳柴油机厂浴室热水罐爆炸,浴室房屋倒塌,死亡44人,重伤13人,轻伤24人。
1979年9月7日,浙江温州电化厂发生液氯钢瓶爆炸,死亡59人,中毒住院治疗779人,门诊治疗400余人,事故波及范围7.35km2,爆炸中心造成深1.82m、直径6m的大坑,能量相当于120~130kg TNT爆炸,经济损失约63万元。
1979年12月18日,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一厂一台400m3液化石油气球罐爆炸,死亡32人,伤54人,直接经济损失539万元。
由于1979年连续发生恶性爆炸事故,死伤人数较多,经济损失很大,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要求加强安全监察机构的建设,强调必须在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维修、改造等环节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批准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人员新增编制800名。
各地相继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组建了一些专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验的检验单位,制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并培训了大批监察、检验技术干部,安全监察工作开始步入正轨。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为我国建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制度提供了法规性依据,确定了安全监察工作的内容、方针、方法,明确了安全监察机构的职权,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逐步正规化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发展历史、现状及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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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历史渊源
国际
18世纪中叶(1769年瓦特改进了蒸汽机,引发了 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后,大量使用蒸汽机,锅炉增加。 在使生产力得到迅猛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事故也 随之发生,锅炉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工厂毁坏。到 1870年欧美已经出现了上千次的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 故。
国内典型事故案例
1955年4月国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死亡8人, 伤69人。
1979年吉林市煤 气公司液化气一 厂液化气泄漏爆 炸,死亡32人, 伤54人。
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 工厂液化石油气储罐因操作失 误引发爆炸,死亡9人,伤39 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
1998年3月5日,西安市液化石 油气球罐排污阀法兰密封垫片 泄漏,造成多次空间爆炸,死 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 损失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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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历史渊源
1950年,上海市军管会将接收的旧政府特种机械管理 机构和人员全部划归上海总工会代管,一年后,划转新成 立的上海市劳动局,期间,所有业务工作并未停止,锅炉 检验依然沿用旧政府时代的独立检验师制度,直到1955年 根据国务院指示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
1951年,天津(私营)从庆生电机厂研制出新中国第 一台电梯,安装在北京天安门观礼台后。
1945年以前,在日伪统治下的东北地区如沈阳、 长春、哈尔滨等地的伪警察局也曾设专人负责管理锅 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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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历史渊源
1945年抗战胜利后,旧中国政府接收了上海租界工部 局业务,成立了上海公务局,锅炉和电梯检查业务由 公务局下属的特种机械科管理,延续了独立检验师制 度,一直保持到1955年。 1946年,东北人民政府成立,为保持锅炉等重要设备 安全,东北人民政府在公安局设专门干部管理锅炉。 1949年,大连起重机器厂制造成功中国第一台5吨桥式 起重机,四年后,太原重机厂将这个纪录提高了10倍。
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在我国起起落落,概括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安全监察工作初创、探索阶段(1955—1982)1955年4月,在天津纺织厂的一台锅炉爆炸,造成近70人伤亡后,当时的苏联劳动保护专家提出在中国建立锅炉安全监察机构的建议。
同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劳动部设立国家锅炉安全检查总局,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专门监督管理。
1958年以后的“大跃进”期间,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受到很大冲击,锅炉安全检查总局被撤消。
1963年5月28日国务院批准重建锅炉安全监察局,各地建立了机构,加强了立法、管理、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了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等环节的监察管理,设备的安全状况有了好转,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十年动乱期间,安全监察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各级监察机构被撤销,专业人员被下放或调离,安全监察工作遭到彻底的破坏。
由于在1979年连续发生了几起压力容器恶性爆炸事故,国务院为此先后发了若干文件,提出“必须在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修理、改造等环节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的要求。
遵照国务院批示精神,劳动部开始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各级劳动部门建立健全了安全监察机构,成立了专门从事技术检验的检验机构,使监察、检验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第二阶段:安全监察基本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阶段(1982—2003)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首次提出了对我国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提供了构建安全监察与检验“双轨体制”的法律支持。
在此以后的21年里,锅炉压力容器的监察制度和监管体系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在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仅适用于锅炉和压力容器,不能为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提供法律支持,这些特种设备仅依据行政规章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实施较为困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历史沿革
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1979年下半年,国务院先后发布若干文件,要求: “必须在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维修、改造等 环节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遵照国务院批示精神,劳动部恢 复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和各省、自治区级安全监察机构建制。锅炉、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迅速开展工作,两年间制定并颁布了几个重要的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技术法规,培训了大批安全监察干部,成立了专门从事技术检验 的检验机构,使监察、检验工作有了新起色。
(二)我国安全监察基本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阶段 (1982---2003年) 1982年2月,根据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实践和国情,国务院颁布 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首次提出我国锅炉压力 容器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确定了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内容、方法, 明确了安全监察机构的职权,提供了构建安全监察与检验“双轨体制”的法 律支持,成为中国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以来的重要立法工作里程碑, 并为其后十几年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 础。但是,由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仅适用于锅炉、压力容 器,不能为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 察提供法律支持。虽然82年以后陆续颁发了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如1991年劳动部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国家 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这些 特种设备仅依据行政规章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实施较为困难。
案例:1979年前后,全国连续发生几起压力容器恶性爆炸事故,对人民生 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1979年3月28日,河南南阳柴油机厂浴室热水罐爆 炸,房屋倒塌,死亡44人,重伤3人,轻伤24人;1979年9月17日浙江温州电 厂液氯钢瓶爆炸,死亡59人,中毒住院治疗779人,经济损失63万;1979年 12月18日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一厂,一台4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球罐爆炸, 死亡32人,伤54人,直接经济损失539万元等等。
特种设备监管
若被透照物体的局部存在缺陷,且构成缺陷的物质 的衰减系数又不同于试件,该局部的透过射线强度 就会与周围产生差异。把胶片放在适当的位置,使 其在透过射线的作用下感光,经暗室处理得到底片, 缺陷部位和完好部位在底片上出现黑度差—“对比 度”。把底片放在观片灯片屏上借助透过光线观察, 评片人员据此判断缺陷情况并评价试件质量。
工作环境差异大,工况恶劣; 同类厂内机动车辆的规格差别很大。 系列化,可以配多种工作装置。
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厂内机动车 辆,并对其使用运营安全负责。 必须制定并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 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 废等安全使用和运行的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档案完 整、正确。 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地、市级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后, 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锅炉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电梯 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 厂内机动车辆
64.12 301.12(气瓶14387) 89.83 300.93 213.50 873条 1.79 55.36
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 非承压类: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 厂内机动车辆。
区别(以比功率来区别) 手机与电脑
无损检测有目视检验(VT)、射线(RT)、超声波 (UT)、磁粉(MT)、渗透(PT)及涡流(ET)等 常用方式。 以不破坏工件使用性能为前提,运用物理、化学、 材料科学及工程学理论,对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进 行有效的检验,以评价产品的完整性、连续性及安 全可靠性 。
安全钳是电梯的重要安全部件,应有型式试验证书 副本、合格证并存档备查。 安全钳是一种使轿厢(或对重)停止向下运动的机 械装置,凡是由钢丝绳或链条悬挂的电梯轿厢均应 设置安全钳。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历史与发展
事故 & 技术认知
安全监察史上有影响的灾难性事故(以美国情况为例): 1854年3月2日,美国哈特福德市一所工厂的蒸汽锅炉发
生爆炸,造成21人死亡,54人受伤。当时有报道称:如 果该锅炉装备具有适当功能的压力释放阀,也许这次事 故就不会发生(这是工业化早期对安全阀效能的技术认知)。 事实上,早在1680年丹尼斯·帕宾(Denys Papin,工程师, 出生在法国,工作在英国伦敦)发明了安全阀,但是, 安全阀的有效使用,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至今,安全阀 的可靠性仍然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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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的起源
——为了减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在一旦发生事 故后尽快恢复生产,工业国家纷纷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比较有效的途径:设立检验和保险机构。
通过检验-发现缺陷避免事故,降低赔付; 实施保险-事故一旦发生后能尽快恢复生产; 政府监管-立法,明确安全要求并设立专门机构实施监
安全监察的属性特征——安全监察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 符合公共物品的三个基本特征:
①提供的非竞争性; ②消费的非排他性; ③生产的边际成本很低甚至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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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释义
公共物品是指可供群体消费或使用的物品,每个消费者 消费这种物品时,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有丝毫 的减少。
现实生活中的公共物品很多,例如: ——抽象的公共物品:国防、司法、警察、消防、安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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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释义
特征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具有规范性 执行安全监察职能属于运用公权力,应以法律的规定为
工作依据。任何行政机关的职权应来源于法律的设定或 授权,行政行为都要有法律法规作为其行为的依据。特 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因此规范它的法规也具有很多技术内容,是典型的技术 法规。同时,由于各种现象繁杂,行政措施多样,不可 能用一部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监察工作,必须用多个层 次把安全监察工作展开,形成一个完整的法规体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历程
3我国是世界上特种设备拥有量较多的国家之一,2007年全国特种设备数量达到443.3万台,另有气瓶1.32亿只,压力管道62.2万km。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在用特种设备数量的年均增幅达到8%左右。
特种设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管理和操作不善,会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爆炸、有毒介质泄漏等事故;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可能发生失稳、失效和倒塌等事故。
我国“十五”期间共发生特种设备伤亡事故1518起,死亡1470人。
2007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56起,死亡325人,直接经济损失3337.03万元,还发生了1起一次死亡32人的起重机械特别重大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沿革1955年4月25日,国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9人受伤。
1955年7月,国务院批准仿照前苏联安全监察模式,在劳动部设立锅炉安全检查总局,开始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专门监督管理,实行国家安全监察。
迄今,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已经走过了53年的历程,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55-1982年,是安全监察工作初创、探索阶段。
这一阶段我国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艰苦探索,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没有形成连贯的、系统的基本国家监察制度。
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这一阶段两次被撤并,使安全监察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以致“文革”结束后的1979年,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锅炉压力容器万台事故起数达到历史最高点的7.9起/万台,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第二阶段,1982-2003年,是安全监察基本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阶段。
面对“文革”后特种设备事故高发的态势,国务院采取了恢复机构、增加编制、强化监管等措施,并于1982年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该条例首次提出了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提供了构建安全监察与检验“双轨体制”的法律支撑。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历史与发展--20070819
中国特种设备简史
1956年1月,开展大检查,进行普查登记,开始对锅炉、 气瓶和起重机进行登记建档,包括对一些缺少图纸资料 的锅炉进行测绘、强度计算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劳动部的领导非常明智:技术、人才 ①认识到锅炉安全检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锅炉安全 必须从技术上把关;认识到需要专业技术人才; ②建立锅炉安全技术鉴定委员会,依靠专家解决重大问题; ③着手从全国各地(主要从上海、华东和东北地区)、各行 业(铁路、电力、机械)调遣专业人才; ④多种渠道培养专业干部,联系院校设置相关的专业,多种 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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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警示与安全监察的起源
特种设备服务于人类, 造福于人类,但若使用、管理不 善,也会酿成事故,造成灾难性后果,给人类生产和生 活带来重大损失。 18世纪中叶(1769年瓦特改进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 命)工业革命后,大量使用蒸汽机,锅炉增加。在使生 产力得到迅猛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事故也随之发生, 锅炉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工厂毁坏。到1870年欧美已 经出现了上千次的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945年以前,在日伪统治下的东北地区如沈阳、长春、 哈尔滨等地的伪警察局也曾设专人负责管理锅炉。 1945年抗战胜利后,旧中国政府接收了上海租界工部局 业务,成立了上海公务局,锅炉和电梯检查业务由公务 局下属的特种机械科管理,延续了独立检验师制度,一 直保持到1955年。 1946年,东北人民政府成立,为保持锅炉等重要设备安 全,东北人民政府在公安局设专门干部管理锅炉。 1949年,大连起重机器厂制造成功中国第一台5吨桥式起 重机,四年后,太原重机厂将这个纪录提高了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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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的起源
——为了减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在一旦发生事 故后尽快恢复生产,工业国家纷纷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比较有效的途径:设立检验和保险机构。 通过检验-发现缺陷避免事故,降低赔付; 实施保险-事故一旦发生后能尽快恢复生产; 政府监管-立法,明确安全要求并设立专门机构实施监 督检查,保护劳工安全。 ——早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从安全性能技术检验开始的, 主要是考虑化解和避免风险的目的。 通过保险的方式转化风险; 通过技术检验,发现隐患以降低风险; 通过立法或制定标准,提出安全性能要求以防范风险。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发展历史、现状及未来展望
国内典型事故案例
1955年4月国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死亡8人, 伤69人。
1979年吉林市煤 气公司液化气一 厂液化气泄漏爆 炸,死亡32人, 伤54人。
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 工厂液化石油气储罐因操作失 误引发爆炸,死亡9人,伤39 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 1998年3月5日,西安市液化石 油气球罐排污阀法兰密封垫片 泄漏,造成多次空间爆炸,死 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 损失477万元。
1955年4月国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死亡8 人,伤69人。同年6月11日,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锅炉检查 总局设在劳动部。当时拟按前苏联模式,建立垂直管理的 机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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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历史渊源
1956年1月,开展大检查,进行普查登记,开始对锅炉、 气瓶和起重机进行登记建档,包括对一些缺少图纸资料的 锅炉进行测绘、强度计算等等。 对技术和人才的认知: ①认识到锅炉安全检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锅 炉安全必须从技术上把关;认识到需要专业人才; ②建立锅炉安全技术鉴定委员会,依靠专家解决重大 问题; ③着手从全国各地(主要从上海、华东和东北地区)、 各行业(铁路、电力、机械)调遣专业人才; ④多种渠道培养专业干部,联系院校设置相关的专业, 多种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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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历史渊源
1963年5月,经济情况好转,鉴于工业生产安全需 要,国务院批准了劳动部关于恢复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的报告,重建锅炉安全监察局,确定全国锅炉压力容 器安全监察干部编制500人。 至1966年5月,各省根据国务院文件,相继建立了 机构,加强了立法、管理、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了 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重要环节的监察管 理,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有了好转, 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监察工作得到比较大的发展。 1966年至1976年,十年动乱,锅炉安全管理被斥 责为管卡压,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被撤销,专业干部被 下放调离,工作停止。设备粗制滥造,埋下事故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定期检查维护
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保养制度建立
建立特种设备保养制度,规范保养流程和标准。
保养单位资质
对从事特种设备保养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能力 和条件。
特种设备的检验与检测
定期检验制度
01
建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确保设备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
目 录
• 特种设备概述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案例分析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未来发展
01
CATALOGUE
特种设备概述
特种设备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 较大的设备和设施,包括锅炉、压力 容器、电梯等。
分类
安全监察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队伍建设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
培训与教育
定期开展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THANKS
感谢观看
。
检测机构资质
02
对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
应能力和条件。
检验检测标准
03
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可靠
性。
特种设备的事故预防与处理
事故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
应急预案制定
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 平。
根据用途和危险程度,特种设备可分 为工业用和民用两类,其中工业用特 种设备又可分为承压类和机电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的决定》由温家宝总理以第549号国务院令颁布,自2009年5月 1日施行。 ——近几年来,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工作机制,五个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按 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健全体制、创新机制、确保安全、促进 发展的目标远未实现。 ——这一阶段,安全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作用要进 一步强化,监管到位率要进一步提升,安全状况要进一步改善,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要明显增强。争取用10-15年的时间, 使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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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特种设备事故警示
1999年10 月3日,贵州 兴义市马岭 河客运索道 坠落,死亡 14人,受伤 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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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特种设备事故警示
2002年4月12 日,江苏省常 州市城南钢瓶 检验站环氧乙 烷气瓶爆炸, 死亡3人,重 伤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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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履行的安 全质量义务
n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家质检 总局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锅炉、气瓶、 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家质检 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n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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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条例》立法目的
n 加强安全监察 n 防止和减少事故 n 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n 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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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历程
构人 员共 2 5 5 人 ,其 中质监部 省 、 、 四级安全监察机构 , 万 6 0 市 县 各级 万余 名 , 前 ,我 国特种设 备 安全监 管初步 形 和大型企业 中聘 用协管 员 8 成 了 “ 府统 一领导 、部 门依法 监 初 步 实 现 无 缝 隙 监 管 。 在 信 息 化 网 政 管 、检验技术把关 、企业全 面负责 、
致 “ 革 ” 结 束 后 的 l7 文 9 9年 ,发 生 范 围 科 学 合 理 ,工 作职 能 比 较 清 晰 ,
维普资讯
T e5 t Ani y。 P b tn h 5h n 。 v f ul i 御晒E硼 i 。
种设备综 合性 检验机构共有 5 6个 , 5
人 死 亡 , 9 受 伤 。15 年 7 ,国 6人 95 月 务院 批 准 仿 照 前 苏 联 安 全 监 察 模 式 , 在劳 动部 设 立 锅炉 安 全检 查 总 局 , 开 始对 锅 炉 、 力 容 器 、 重 机 械 等 压 起 国 家 安 全监 察 。 今 , 国特 种 设 备 迄 我
从 现行 监管制 度 、体 制和设 备 统 ,各省数 据库与 国家数据库互联 ,
的状 况来 看 ,特种设 备安 全监 管工
全 监 察 基 本 制 度 建 立 并 逐 步 完 善 阶 段。 对 “ 面 文革 ”后 特 种设 备 事 故 高 发 的 态势 ,国 务 院 采取 了 恢 复 机 构 、 增 加 编 制 、 强 化 监 管 等 措 施 ,并 于 18 9 2年 颁 发 了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我 国锅 炉压 力容器全 过程安 全监察 的基本 制度 ,提供 了构建安 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四、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的要点
(八)什么情况报告当地政府、部门? 拒绝检查; 拒不改正严重事故隐患; 区域性事故隐患。 报告条件:需要支持。 报告内容:存在问题,法律规定,处理情
况,工作建议。
四、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的要点
(九)整改监督如何操作? 适用于安全监察指令提出整改要求的
(六)什么情况报告上一级部门? 需撤销、暂停许可; 拒绝接受检查; 严重事故隐患; 对严重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 期限:3个工作日内报告或寄送。
四、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的要点
(七)接报部门如何处置? 依法撤销,并督促完成其他处罚; 对拒不整改的,指导下级采取措施,或直
接检查; 对区域性隐患,指导下级,全面排查,上
(一)新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比 老《条例》(国务院373号令)2003年6月1日实施,
共7章91条 新《条例》(国务院549号令)2009年5月1日实施,
共8章103条 共变动61条:
删除3条、新增15条、修改43条。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介
(二)新《条例》解决的主要问题
建立节能监管制度 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完善调整范围 完善行政许可 加大处罚力度
(一)现场监督检查程序 出示证件 说明来意 现场检查 作出记录 交换检查意见并签名 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现场处罚(立案处罚) 整改复查
四、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的要点
(二)严重事故隐患的定义 使用非法设备; 使用不安全设备; 使用应报废或不符合参数范围的设备; 使用超期未检或经检测不合格的设备; 使用故障设备或未整改设备; 使用发生过事故未报告的设备。
; 到期后3个工作日之内; 原则上谁检查、谁监督整改。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知识介绍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电梯及其安全部件的制造许可依据规则? 电梯及其安全部件必须按照《机电类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 检锅174号文)取得制造许可才能生产和 销售。
统一监管、内外一致、强调效率 (1)由一个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统一监管各类特种设备; (2)对境内、境外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事项提出了一致的监管要求; (3)规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检
查等工作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强调效 率。
安全监察基础知识
技术机构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发挥重 要作用
安全监察基础知识
电梯作业种类有3个作业项目,即电梯机 械安装维修(T1)、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T2)和电梯司机(T3)。
安全监察基础知识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的人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 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 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具有 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安全监察基础知识
全国现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人 员情况
质检总局直属1个;省级32个;地(市) 级476个;区(县)级2635个。
现有监察人员共11542 人,其中:质检总 局20人;省级245 人;地(市)级2504 人;区(县)级8773 人
安全监察基础知识
全国现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人员情况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 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召回。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安全监察的七个环节: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 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 《条例》。 条例》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 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 三落实: 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落实: 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落实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落实定期检验和外部检 验。 两有证: 压力容器有使用証; 两有证: 压力容器有使用証;操作人员有操作 证。 一应急: 一应急: 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以质量工作为基础,以全过程监察为手段,以使 以质量工作为基础,以全过程监察为手段, 用环节为重点,以遏制事故, 用环节为重点,以遏制事故,确保锅容管特安全 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 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全面开展 推进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
国务院在2003年以373号令颁布《 国务院在2003年以373号令颁布《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条例》 全监察条例》 并从2003年 并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1983年的《锅 日起施行。同时1983年的《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目标是:围绕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个宗旨、建立两项制度、实现三个统一、确定 四项责任、体现五项原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历史状况
1955年 1955年7月,劳动部設立锅炉安全检查总局。开 始了对锅炉压容器, 始了对锅炉压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設备的安 全实行国家监察。 1958年9月,锅炉安全检总局并入当时的劳动 958年 保护局, 保护局,设立锅炉安全检查处。 1960年~62年 月间,全国发生锅炉爆炸626起。 1960年~62年3月间,全国发生锅炉爆炸626起。 1963年 1963年5月国务院批准重建锅炉安全监察机 构,11月劳动部成立锅炉安全监察局。随后的3 ,11月劳动部成立锅炉安全监察局。随后的3 年里,立法,管理, 年里,立法,管理,培训等基础工作得到加強。
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简)知识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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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二)立法过程 包括酝酿、准备、起草、立项审议、通过颁 布5个阶段。
1.酝酿阶段(从2001年至2006年) 代表议案,列入议事日程。
2.准备阶段(从2006年至2008年) 成立起草组、境内外调研、法规研究。
3.起草阶段(从2008年至2012年) 起草、征求意见、财经委全体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重点解读)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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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重点解读)
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二、坚持基本制度,为改革留有空间 三、强化企业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四、优化法定检验,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一)中国安全监察工作历史
确定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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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五)基本结构
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
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其中生产、经营、
使用一章又分一般规定、生产、经营、使用
四节,共计一百零一条。
▲第一章总则有十二条,主要表述立法宗旨、
调整范围、监管体制。
▲第二章第一节一般规定有五条,规定生产、
月修正、2011年4月修正)。 ▲铁路法(1990年9月通过)。 ▲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通过)。 ▲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通过)。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通过)。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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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颁布意义
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2.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奠定法律基础,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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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年磨一剑来之不易
(四)颁布意义 1.成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一员
目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有: ▲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09年8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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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历史沿革
(一) 初创、探索阶段1955年——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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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4月25日,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了8人死亡, 17人重伤,52人轻伤,经济损失36.9万元。这起事故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 度重视,当时参与事故调查的前苏联劳动保护专家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建立锅 炉安全监察机构的建议,劳动部也向国务院提出了建立国家锅炉检查局的请 示。
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1979年下半年,国务院先后发布若干文件,要求: “必须在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维修、改造等 环节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遵照国务院批示精神,劳动部恢 复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和各省、自治区级安全监察机构建制。锅炉、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迅速开展工作,两年间制定并颁布了几个重要的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技术法规,培训了大批安全监察干部,成立了专门从事技术检验 的检验机构,使监察、检验工作有了新起色。
(二)我国安全监察基本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阶段 (1982---2003年) 1982年2月,根据我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实践和国情,国务院颁布 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首次提出我国锅炉压力 容器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确定了安全监察工作的方针、内容、方法, 明确了安全监察机构的职权,提供了构建安全监察与检验“双轨体制”的法 律支持,成为中国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以来的重要立法工作里程碑, 并为其后十几年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 础。但是,由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仅适用于锅炉、压力容 器,不能为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 察提供法律支持。虽然82年以后陆续颁发了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如1991年劳动部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国家 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这些 特种设备仅依据行政规章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实施较为困难。
案例:1979年前后,全国连续发生几起压力容器恶性爆炸事故,对人民生 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1979年3月28日,河南南阳柴油机厂浴室热水罐爆 炸,房屋倒塌,死亡44人,重伤3人,轻伤24人;1979年9月17日浙江温州电 厂液氯钢瓶爆炸,死亡59人,中毒住院治疗779人,经济损失63万;1979年 12月18日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一厂,一台4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球罐爆炸, 死亡32人,伤54人,直接经济损失539万元等等。
1998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等承压类和电梯、起重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整体从劳动 部划转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锅炉压力 容器安全监察局,专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2001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合并, 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2年 总局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 察局改称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强化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 全监察工作。 直到2003年3月,新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 号令应运而生,该阶段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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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锅炉安全检查局,批准 各地劳动部门成立安全监察机构及编制,对锅炉、压力容器行业专门监督管 理,成为我国以国家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开端。
1957年,劳动部和国务院连续转发上海市设立安全监察机构的文件,以 推进全国各地方政府尽快落实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作的开展,并且开始了在全 国大范围检查锅炉的工作,短期内取得了明显效果,锅炉事故迅速下降。 1960年,制定了第一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即第一版的《蒸汽锅炉 安全监察规程》,随后颁布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一系列安全技术 规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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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跃进和其后的三年自然灾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受到很大冲 击,锅炉安全检查总局被撤销,缩编为劳动部劳动保护局下属的一个处,处 理日常工作。
1963年5月,鉴于经济情况好转和安全生产需要,国务院批准在劳动部重 新组建锅炉安全监察局,确定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干部编制为500 人。各省、自治区根据国务院指示,相继建立了机构,加强立法、管理、培 训等基础工作,开展了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重要环节的监察管 理,形成了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雏形,使安全监察工作得到比较大的发展。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有了好转,事故明显下降。 1966年至1976年的文革动乱期间,安全监察工作又受到严重冲击,各级 安全监察机构被撤销,专业干部被下放或调离,大量技术资料丢失,管理措 施废弃,致使当时制造的产品不经检验便安装在生产一线,为其后几年事故 的接连发生埋下了隐患。1979年,我国锅炉压力容器万台事故率达到历史最 高点(7.9起/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