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4章 第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2015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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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2015全文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特定的法律程序下,通过起诉、审理和判决等环节来解决民事争议的过程。
在民事诉讼中,第二审判决的执行和再审程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执行、再审两个方面来阐述民事诉讼的第二审判决执行和再审程序。
一、第二审判决的执行第二审判决是指在一审判决后,当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并经过上诉程序后,由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
第二审判决的执行主要包括判决文书的送达、判决效力和强制执行等方面。
首先,判决文书的送达是确保判决生效的重要程序。
二审法院应将判决书及时送达给当事人,确保其知晓判决结果,并依法享有相关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接到判决书后,可以根据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行动。
其次,第二审判决的判决效力是指判决对相关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来说,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性,必须予以遵守。
另一方面,判决结果也具有权威性,对其他法院或相关机关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因此,在执行第二审判决时,必须充分尊重和维护判决的效力。
最后,对于不服第二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再审程序。
在再审程序中,将重新审理有关案件,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指在第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因不服判决而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出的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程序主要包括再审的适用条件、再审的审理程序和再审决定的执行等方面。
适用条件是再审程序的先决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程序适用于特定的情形,如案件的重大事实新证据、错误适用法律等。
当当事人认为有共同或单独适用再审程序的情形存在时,可以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的审理程序由法院来进行统一的安排和决定。
再审程序将重新审理一审、二审时可能存在的错误问题,以确保正义和公正的实现。
在再审过程中,法院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意见,并依法进行调查与取证。
最终,再审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再审决定的执行是再审程序的最后一步。
当再审程序完成后,再审决定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
1991年民事诉讼法
1991年民事诉讼法1991年民事诉讼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相关制度。
以下是对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概述:第一章总则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章明确了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第二章管辖管辖是民事诉讼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和级别。
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三章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本章规定了诉讼参加人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以及诉讼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证据证据是民事诉讼中的核心环节。
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和认定等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审理、判决等环节。
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这些环节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六章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而设立的,适用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金额较小的案件。
第七章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上诉案件的审理程序。
1991年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的条件、期限和程序。
第八章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复查的程序。
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的条件、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第九章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判决、裁定的执行方式和程序。
第十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
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程序等进行了特别规定。
第十一章附则附则部分包括了法律的生效日期、适用范围等。
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民事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深入,民事诉讼法也在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独角兽法考2019年民诉法基础讲义-第18节-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杨秀清
第十四章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2.审级:第一审民事案件3.适用案件(1)法定适用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2)约定适用案件:第157条第2款: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案件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口头提出的,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解释第264条)4.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民诉解释》第257条:(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5.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民诉解释》第258条: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
该解释第260条: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二、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1.起诉: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
2.审理前准备:(1)简便传唤与送达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第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当事人就简易程序适用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VIP专享]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
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14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简易程序一、单项选择题1、赵某与周某是邻居,1997年5月赵某到法庭起诉,要求周某还其借款5000元。
法庭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任某独任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任某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和进行书证笔迹鉴定。
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应如何处理?()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的审理期限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答案:D2.下列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B、李某诉王某侵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400元,有欠条为据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先被发回重审答案:C3.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A.一次开庭审理B.二次开庭审理C.三次开庭审理D.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开庭的除外答案:D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那么,()A.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B.经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可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C.审判组织可依职权直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D.不能改为适用简易程序答案:A5.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下列哪一选项正确的?()(司考.2008.3.46)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需经法院同意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庭审程序20个操作节点详解(含138个步骤指引)│无讼阅读
文/离地七寸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阅读提示:开庭审理涵盖了当事人主张、答辩、证据出示、质证、事实认定、法律辩论、法律适用,直至得出案件最终结果的全过程,可以说是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核心,也是民事诉讼法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
本文以《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三节“开庭审理”的规定为基本立论依据,结合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民商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加以归类、总结,并按照法定的庭审程序节点顺序予以梳理,进而提出相应的解题思路。
就规范开庭审理程序而言,本文自诩为一部实务版的民商事案件庭审程序法,期待以此助推民事诉讼庭审程序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
一、查明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查明顺序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诉讼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如有诉讼参与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2.自然人出庭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庭的,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商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取代,故法人或其他组织届时出庭的,只需提交该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推选其为代表人的证明。
3.诉讼代理人出庭的,除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向法庭提交下列材料:(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题(二)
第十四章普通程序一、单项选择题2、钢铁公司诉机械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机械公司被其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机械公司的破产案件。
此时,对钢铁公司与机械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可以作出以下哪种处理?()A、可以裁定中止诉讼B、可以裁定终结诉讼C、可以缺席判决D、可以通知钢铁公司撤诉4、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3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2年后,因经常生病,陈风认为3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对陈风的这一诉讼请求,甲区人民法院从程序上如何处理?()A、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B、按申请再审处理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以受理D、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风应与陈亮协商解决二、多项选择题6、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A、原告申请撤诉未获得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B、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提出反诉的C、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第十五章简易程序一、单项选择题2、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和判决,哪些是正确的?()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直接开庭进行调解,调解前不必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B、适用简易程序时,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可以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也可以加盖人民法庭的印章C、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此时,审理期限仍应当从转化为普通审理之日起计算D、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二、多项选择题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A 张某诉新科开发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纠纷案件B 齐立诉蔡强借款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时的案件C 李红诉陈辉因损害其自行车应当赔偿150元的侵权纠纷案件D 赵键诉下落不明的刘庆返还所借的1000元钱的案件第十四章普通程序答案:一、单项选择题2、参考答案:A本题考查一审程序中特殊情形的运用。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审程序中的调解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二审程序中的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发回重审。
第三百二十七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 发回重审。
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 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第三百二十九条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 上诉后,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 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 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 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 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 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 直到煮开, 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 要集中火力, 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 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 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 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 基础基本一样, 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 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 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2008新民事诉讼法全文
2008新民事诉讼法全文发表时间:2008-4-3 14:34:00 阅读数次: 58982008新民事诉讼法全文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二、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三、第一百七十八条修改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四、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改为第一百七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行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全部条文,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
所以第二审程序是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因此,第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虽是两个审级不同的程序,但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
具体说,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即对同一民事案件继续进行审理,而不是开始审理另一个新的案件。
第二审程序发生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就要根据上诉人的请求范围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行审判程序上是否正确、合法,继续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明确,第二审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如果一个案件经过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或者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当然也就不需要经过第二审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也都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然而提审、再审的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与上诉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是有区别的,比如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称谓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一样、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也不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可见,第二审程序是上诉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合法,以上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监督,使有错误的裁判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得到纠正的诉讼程序。
国开《民事诉讼法学》课后自测参考答案(第十一章—第二十章)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课后自测参考答案(第十一章—第二十章)第十一章诉权与诉1.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A. 反诉B. 给付之诉C. 变更之诉D. 确认之诉2.王明将房子租给刘壮居住,月租金1200 元。
现王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 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壮给付6000 元房租。
现间,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A. 王明要求刘壮支付的6000 元租金B. 王明、刘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C. 王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明与刘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 王明租给刘壮的房子和刘壮欠王明的6000 元钱第十二章普通程序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A.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B. 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C.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D. 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A. 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B. 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C. 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D. 在立案之日起,一年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3.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A. 可以受理B. 不予受理C. 应予受理D. 驳回起诉4.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
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
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B. 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C.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D.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5.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B. 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C.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D. 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二、多选题6.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案由B. 证据和证据来源C. 诉讼请求D.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有()A. 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B. 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负责人与审判长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C. 甲诉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甲因航班临时取消不能出庭D. 甲诉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乙因觉得理亏未敢出庭8.关于普通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B. 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C.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D. 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应当适用的审理程序第十三章法院调解一、单选题(本题共 4 道小题,每道10 分)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
二审的程序流程
二审的程序流程二审是指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经过上诉程序转到二审法院进行再审的程序。
二审程序主要包括上诉受理、双方举证、辩论、判决等环节。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二审的程序流程。
一、上诉受理上诉受理是指二审法院受理上诉人提出的上诉书并进行审查确认。
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人必须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书,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复审。
同时,上诉人必须缴纳上诉保证金,才能使上诉成立。
二审法院同时会通知被上诉人,让其提出答辩。
二、举证举证是指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是,证据应当具有与案件有关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应当足以推翻相反的证据或观点。
在举证过程中,法院也会调取相关证据以加深对案情的了解。
三、辩论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争执问题进行互相辩论、辩驳的过程。
在二审程序中,辩论的重点是对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的地方提出质疑,并就相应的依据进行辩论。
在辩论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对方意见,避免过激争吵。
四、判决判决是二审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对案件认定、适用法律、裁定民事赔偿或刑罚等的决定。
在进行判决之前,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并对当事人的诉求和辩论理由进行深入的审议。
判决无论是对上诉请求支持、驳回或改判,均应具有明确的法理依据和事实佐证。
综上所述,二审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双方当事人在程序规定的各环节中进行证据、意见等的表述与交流,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并在法律条款的保护下,实现公平正义。
这也正是二审程序的价值所在。
民事诉讼法中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中⼀审与⼆审的区别是怎样的在发⽣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有不满的话,可以提起上诉,进⼊⼆审阶段,但是⼀审与⼆审究竟有哪些区别,在⼆审中⼜会有哪些判决,今天店铺⼩编就这些问题整理了⼀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到⼤家。
民事诉讼中⼀审与⼆审的区别是怎样的第⼀,审级不同。
⼀审程序是案件的第⼀审法院适⽤的程序,⽽⼆审程序却是第⼀审法院的上⼀级⼈民法院审理第⼆审案件适⽤的程序。
第⼆,审判程序发⽣的原因不完全相同。
⼀审程序的发⽣是因为当事⼈⾏使了起诉权,⼆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使上诉权。
起诉权与上诉权虽然同属诉权,但其直接⽬的是不同的。
起诉权是要求⼈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运⽤法律,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使上诉权的直接⽬的是请求上级⼈民法院审查⼀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及适⽤的法律,以改变⼀审裁判,从⽽达到维护⾃⼰合法权益的终极⽬的。
第三,任务不同。
第⼆审程序除了完成同⼀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级法院审判⼯作的任务。
第四,适⽤的程序不同。
⼈民法院审理第⼀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简易程序;⽽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审程序,⼆审程序中没有规定的,应适⽤普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裁判的效⼒不同。
⼆审法院对第⼆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即⽣效,为终审判决;⽽⼀审案件的裁判有⽣效与不⽣效之分,允许当事⼈在法定期限内⾏使上诉权。
相关知识:民事诉讼⼆审的判决类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百七⼗条规定:“第⼆审⼈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原判决适⽤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
民商事二审案件主审法官办案流程
民事二审案件主审法官办案流程一、庭前审查与准备(一)案件接收与审查主审法官自接收案件之日起二日内对诉讼材料作如下审查:1、审阅上诉状,查看有无当事人亲笔签字按印或盖章;诉状中重要内容有涂改的,是否有当事人签字确认;了解各方当事人之诉求及答辩主要观点。
2、查看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是否齐全(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查明是否已经与原件核对无误。
3、诉讼代理人手续是否完善;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是否明确。
不明确的应当要求完善。
4、上诉人在上诉期间已经提供主要证据材料的,所移交的主要证据材料是否与证据目录一致,检查是否与原本进行了核对。
5、在接收案件五日内督促书记员制作《举证通知书》、《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或《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法律文书地址确认书》送达联和附卷联,并予送达。
《举证通知书》中应当明确举证的期限并要求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注明提交日期,签名盖章,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经审查发现案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立案庭补充完善。
退查完善应向立案庭出具《案卷立案阶段材料补充完善通知书》,由立案庭人员签收后留档备查。
(二)庭前准备1、承办法官应当在庭前仔细阅看上诉案卷材料,全面掌握当事人的请求和理由以及诉辩意见和一审的裁判情况,整理归纳争议焦点。
同时核对相关诉讼材料,发现有缺陷或缺失的(上诉状、答辩状署名不规范;身份证明不完备等),应及时要求当事人予以补正或补充。
2、承办法官应当核查双方当事人出庭人员的身份证明、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是否已提交法院,代理权限是否明确、公民代理的是否符合民诉法规定,如欠缺,应当通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庭前或开庭当日提交。
3、根据案情的初步审查,依照《证据规则》的规定,提出举证期限、证据交换以及排期开庭日期的意见,报经审判长同意后,指示书记员做好填发有关通知、传票、公告等工作。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类型
People are complacent because they have done beautiful things, but the success of things is often due to fluke, rather than pre-designe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类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有七种,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七种。
具体适用哪一种程序审理,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一、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类型民事诉讼程序种类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七种。
《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审普序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二、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问题起诉书送达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审程序是怎么样的如果双⽅当事⼈有民事纠纷的,是可以向⼈民法院起诉的,⼈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对⼈民法院所作的⼀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民法院提出上诉,由此启动⼆审程序。
那么,《民事诉讼法》⼆审程序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民事诉讼法⼆审程序是怎么样的1、⽴案当事⼈不服⼀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审法院或上级⼈民法院提出上诉;⼆审法院审查⼀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案。
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当事⼈进⾏谈话)提前3⽇通知当事⼈开庭时间、地点、承办⼈;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的权利义务,证⼈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证⾔,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当事⼈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当事⼈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当事⼈协议解决纠纷;【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动履⾏裁判⽂书确定的义务或向⼀审法院申请执⾏;或者向⼆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当事⼈签收后⽣效。
民事诉讼第⼆审程序的概念在我国,由于实⾏两审终审制,所以有第⼀审程序和第⼆审程序的区别。
民事诉讼当事⼈不服地⽅各级⼈民法院未⽣效的第⼀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民法院进⾏审判,上级⼈民法院对当事⼈的上诉案件进⾏审理所适⽤的程序称第⼆审程序。
第⼆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依法⾏使上诉权和上⼀级⼈民法院依法进⾏审判⽽设置的。
民事诉讼法关于第⼆审程序的全部条⽂,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
民事诉讼二审适用简易程序吗
民事诉讼⼆审适⽤简易程序吗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头起诉。
当事⼈双⽅可以同时到基层⼈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审适⽤简易程序吗?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民事诉讼⼆审适⽤简易程序吗
民事诉讼⼆审适⽤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百五⼗七条适⽤范围
基层⼈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本章规定。
基层⼈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双⽅也可以约定适⽤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百五⼗⼋条起诉⽅式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头起诉。
当事⼈双⽅可以同时到基层⼈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基层⼈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期审理。
第⼀百五⼗九条传唤⽅式
基层⼈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简便⽅式传唤当事⼈和证⼈、送达诉讼⽂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百六⼗条独⽴审理和庭审程序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百三⼗六条、第⼀百三⼗⼋条、第⼀百四⼗⼀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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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上诉流程
二审上诉流程二审上诉是指当一审判决不满意的一方,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进行二审。
下面是二审上诉流程的简要介绍。
一、准备工作1.复查一审判决书:仔细研读原判决书,理清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
2.制定上诉理由:针对一审判决中认为错误或不合法的方面,提出具体的上诉理由。
3.整理证据材料:搜集并整理与上诉理由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
二、起诉申请1.填写上诉状:详细叙述一审判决中的事实和上诉理由,并提出具体的请求。
2.缴纳诉讼费用:按照规定缴纳上诉费用。
3.提交申请材料:将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至上级法院。
三、上诉审查1.法院受理:上级法院受理上诉申请,并通知被上诉方准备答辩材料。
2.委派合议庭:法院依法委派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3.审查上诉理由:合议庭审查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对上诉理由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4.通知当事人:法院对上诉受理结果进行书面通知,并要求被上诉方提交答辩材料。
四、答辩材料准备1.复查上诉状:仔细研读上诉状,理清上诉方的主张和请求。
2.制定答辩理由:针对上诉方的上诉理由,提出具体的答辩理由。
3.整理证据材料:搜集并整理与答辩理由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
五、开庭审理1.召开庭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案情,召开开庭审理。
2.当事人发表意见:上诉方和被上诉方依次发表陈述意见和答辩意见,并提供证据材料。
3.合议庭问询:合议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询,并就争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4.庭审终结:法院宣布庭审终结,并将审理结果通知当事人。
六、二审判决1.合议庭讨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2.撰写判决书:合议庭根据法律规定和审理结果,撰写二审判决书。
3.判决公告:法院公告二审判决,宣布判决结果并告知当事人。
七、执行判决1.判决生效: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方需要履行判决决定。
2.执行复议:如果被告方对判决决定不满,可以提起执行复议申请,要求法院重新审查执行问题。
总之,二审上诉是当事人对不满意的一审判决提起的上级法院审理的申请,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审理,并最终作出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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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 情况,作如下处理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自行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 错误;判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 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 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决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同属于审判程序, 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 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审级不同;任务不同
二、第二审程序的性质
复审制 事后审制
续审制
第二节 上诉案件审理
一、上诉的提起
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开始第二审程序的依据 上诉的条件 提起上诉的客体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 裁定; 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 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 必须提交上诉状
二、审理方式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两种方式:开
庭审理和迳行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 原则,迳行判决为例外。
三、上诉案件的调解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
解书生效后,原判决视为撤销。
四、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
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 延长审限的,必须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 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不得申请 延长。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上诉案件的审理 上诉案件的审判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
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的期间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 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