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摘要】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法律紧密相连,发挥着规范经济行为的作用。
在国家发展中,经济法扮演着引导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角色。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帮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在国际经济领域也占有重要地位,对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
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国内外经济关系的不断发展,经济法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地位、关系、国家发展、市场经济、规范、社会稳定、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促进、发展方向1. 引言1.1 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是一种专门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其内容涉及市场竞争、经济契约、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如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关系密切,相互交叉、互相影响。
经济法在国家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是市场经济建设的支撑,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经济领域,经济法更是不可忽视的存在。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经济法在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将会在未来继续受到重视,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机遇。
2. 正文2.1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之间存在着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关系。
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涉及到民法中的合同、物权、侵权等规定;行政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规定也会影响到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刑法则规定了经济活动中的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惩罚,对经济法的合法运行起到了保护和约束作用。
经济法与商法、金融法、税法等专门领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商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主要规范商业活动的各种法律关系,与经济法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法律规范;金融法则涉及到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与经济法相辅相成,保障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税法则涉及到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与经济法共同维护了税收安全和国家财政稳定。
第3章 经济法的地位与体系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与体系第一节经济法地位第二节经济法体系第一节经济法地位研究经济法的地位,涉及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具不具有独立性以及它与其它法律部门有怎样的关系。
一、关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一)从法律部门理论来认识无论承认经济法的独立性还是否认其独立性,我国学者多以法律部门理论来加以认证。
法律部门理论源于前苏联,认为法律体系是由若干法律部门组成(法体系、法部门、法制度、法规范),而法律部门的划分依按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两个标准来界定。
法律部门的二元标准是主流的,后又出现一元标准(即调整对象)和多元标准(即除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外,还考虑立法主题、同类立法数量、法典、原则、主体特征、有无诉讼法等)。
否认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主要是坚持二元标准的法律部门理论,认为经济法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和方法。
立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主要坚持一元标准或多元标准的法律部门理论,认为经济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有主题,等等。
(二)从公、私法理论来认识西方学者认识经济法的地位,常常将它放到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中加以解说。
公私法理论源于罗马法,现成为大陆法国家法学研究的基本理念。
按照罗马法的经典界说,“规定国家公务的为公法,如有关政府的组织、公共财产的管理、宗教的祭仪和官吏选任等法规;规定个人利益的为私法,如调整家庭、婚姻、物权、债权、债务和继承关系等的法规。
”优帝在《学说汇纂》中进一步解释:公法规范是强制性的,它“不得由个人之间的协议而变更”;私法规范则是任意的,可依当事人的意志而更改,它的原则是“当事人的协议就是法律”。
从公、私法理论来认识经济法,有两种观点:一曰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的交叉渗透部分即跨越公法、私法并含于其中的法,或是公法与私法的相互交错。
图示:(略)这种看法坚持了法的二元论,但看到“公法私法化”或“私法公法化”,以此认识经济法确有一定道理,不过从本质上讲经济法应属公法范畴。
二曰经济法是独立于公法、私法之外的第三法域。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摘要】经济法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它不仅规范了经济活动,保护了市场秩序,还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与其他法律相辅相成,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目前,经济法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未来,发展经济法需要更加注重法治精神,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水平。
经济法不仅对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还对社会整体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和宣传,促进其更好地发展和应用,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关键词:经济法、地位概述、国家发展、市场经济、法律关系、发展现状、未来发展方向、法律体系、社会发展、影响、重要性。
1. 引言1.1 经济法的地位概述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是国家立法机关对经济社会生活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经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地位不仅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也反映了社会经济活动发展的需要。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领域中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促进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保障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当今社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经济法的地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经济法的地位正日益凸显出来,它不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济法的地位不仅仅是一种法律规范,更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基石。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法的地位越发凸显出来,其重要性也日益突显。
研究和完善经济法的体系,对加强国家经济管理,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经济法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经济法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经济法的存在和运作可以有效地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通过规范市场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和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能够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
合理的法律体系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经营环境,鼓励投资和创新,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经济法是指以调整经济活动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保障公平竞争、规范市场行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工具。
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对于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经济法的法律地位经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市场经济、保障公平竞争的法律基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规定,国家保护劳动者、农民工、适当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加强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发展职业教育、支持青年就业等,这些都需要依赖于经济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经济法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其权威性、普遍性、强制性和规范性上。
首先,经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法定渠道,是政治立法、行政立法和人大立法的保障和视为依据。
其次,经济法覆盖范围广,适用对象多,具有普遍性,它对于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和环节都有具体的规定,如民法典、商法、劳动法等。
此外,经济法的规范性也反映了它的法律地位,经济法的成文规范具有强制力,能够调整经济活动,防止不法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真实利益。
二、经济法的作用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为现代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经济在自由选择、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实现价值交换,但是这种过程容易出现不正当竞争、垄断市场等异常现象,损害公共利益。
经济法及其相关法律制度通过明确市场行为规则和责任法律责任,防止市场问题的发生和扩大,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稳定。
2.规范市场行为经济法的一个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规范市场行为,以消除市场不正常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
例如,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和惩罚,保护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同时,对于企业设立、运营等进行了规范,以制定出合法的市场行为规则,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3.推动经济发展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促进经济发展。
在推动市场权益保护、市场竞争和之,经济法为市场进一步扩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面向全世界市场争取竞争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地位
从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认识经济法地位 3、各自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不同 传统民法以个体利益为本位,以自由、秩序、自 主、和谐,私权神圣、私法自治为价值理念,以 抽象主体之间人格独立、身份平等,私权神圣、 权利保护,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自己负责、过 错责任为基本原则。现代民法对其基本原则做了 某些修正,加入“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原 则,以回应法的社会化要求,但其本质属性未从 根本上撼动,因而呈现出矛盾性。
第四章
经济法的地位
Company Logo
教学目的及要求 在了解一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西方市场 经济国家经济法和我国经济法在产生、发展中依 存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环境的辩证分析, 理解、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地位。
第四章
经济法的地位
Company Logo
法域、法部门及相互关系 经济法地位的基本认识 法律部门划分传统理论的反思与批判 从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认识经济法地位 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认识经济法地位
法域、法部门及相互关系
Company Logo
1、法域 法域是大陆法系所强调的对法律最基本的分类,也即 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某些根本性质相同的法律组成的法 律领域。法域理论的意义是实现法律的基本分类,以 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及法律适用者判断法律的属性 ,建立起基本归属性的思维。法域的问题,需追根溯 源,回溯到罗马法时期最早的公私法划分。近代大陆 法系承袭了公私法的二元划分这一理论,作为建立其 法律制度的基础;英美法系向来缺失对法律的公、私 法界分。随着法律社会化的不断推进,公私法的简单 划分其局限性越来越大,存在着对于公私法划分的否 定观点。否定公私法划分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从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认识经济法地位 经济法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到垄断时期的需要而 产生。其旨在消除市场弊害,修弥市场缺陷,维 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扶持经济弱者。经济法 制定的动力部分源于国际性的压力,但主要源于 本土的迫切要求。 2、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各自的角色不同 民商法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起基 础和促进的微观调节作用。经济法对市场经济( 商品经济的社会化)的发达、完善起维护、保驾 护航的宏观调节作用。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注意法的体系、规范性文件体系、法学体系、立法体系等概念的区别)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重要性如何。
一、关于经济法独立地位的争论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有没有独立地位,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20世纪争议最为激烈的一个法律问题。
(一)独立地位说从世界范围考察,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确认了经济法的独立部门法地位,经济法成为与民法、商法、刑法以及宪法等并列的、独立的重要法律部门。
德国经济法学说认为,经济法是包括公法与私法在内的独立法律分支,公法与私法概念的相互渗透就是经济法的精髓。
日本经济法学说认为,经济法是与公法、私法两者重叠存在的,包括在公法和私法的自身发展之中。
经济法为满足经济性——社会协调性的要求,不仅采取公法的规制,同时也采用了私法方面的规制,从这种意义上说,经济法正是跨于公法、私法两个领域,并也产生着这两者相互牵连以至相互交错的现象。
“现代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与微观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是社会化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一般方式。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国家为防止市场机制失灵而需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制,则这种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必然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这是与以往的法律门类都不同的新兴法律部门,即产生于商品经济高级阶段的重要法律形式——经济法。
”有学者认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
一个法律部门可能调整有着内在统一联系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上进行调整。
“经济法所调整的不是某一个别运动形式,而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转化的系列运动形式。
经济法是对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内的横向的经营协调关系予以综合统一调整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独立最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在于生产社会化。
经济法在现实的各国立法体系中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事实上该国已较全面地担负国民经济管理职能,较广泛而深入地介人社会经济生活,调节和影响着国民经济的运行,即以国家为一方主体而发生的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十分发达;二是该国法制,特别是经济法制比较健全,重视并实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
第一编 第三章 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投入、危旧房改造政策、许可证等落
实问题,工程迟迟不能开工。武汉市 土地局于2019年1月发出通知,要求按 协议还建安置。后一直未能复工, 2019年4月16日,武汉市土地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书,根据《城镇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 条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合同中批租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兴松公司接到处 罚决定后,向湖北省土地管理局申请 复议,省土地管理局作出维持武汉市 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兴松公司不服,向湖北省高院提起诉 讼。
和法律规范进行研究,科学地揭示其与
生产社会化、社会活动及其法律调整专
业化和技术化的内在联系,认为出现了
经济法部门,并得到普遍认可,经济法
这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也就应运而生、一
朝问世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二节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
的联系与区别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法的根本作 用是保证各种合法主体能够按照自己 真实、自主的意愿参与经济关系及从 事其他活动,保证其合法意愿能够正 常地实现;经济法的根本作用,则是 为了保证社会有一个正常、自由的竞 争环境,从而使民法能够按照社会的 需要和利益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者的这种关系,反映了对现代市场 经济进行法律调整的“二元价值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民商法和经济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中是 相辅相成的。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随着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不断精细 和技术化,行政法中对“事”管理的 内容已经、正在或将要分化出去,成 为专门的法律部门或其他法律门类的 组成部分,如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 保障法、环境法、教育法、卫生法、 公安法、军事法等。
第三章 经济法的地位与作用
行政法
2、行政法的目的是 维护行政机关系统 的正常行政管理秩 序,保障依法行政;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
行政法
3、权利重心是国 家经济权利
3、权利重心是政 治权利。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1、它们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 或管理; 2、它们都有规范、控制和监督权力行 使的法律; 3、它们都采取一定的行政命令与强制 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
1、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的关系 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4、经济法的基本功能
二、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的关系
民商法
经济法
2、以对良好环境下 的自由从事活动的 主体行为加以规范, 以维护个体的合法 利益;(个人本位)
2、以维护宏观平衡 和自由公正的社会 经济秩序为己任; (社会本位)
二、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的关系
民商法
经济法
3、主要调整平等等 价的产权关系和流 转关系,着眼于微 观的交易安全,重 在保障个别主体的 财产及人身权益.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
1、经济法基本等同 经济行政法,是从 传统行政法中分离 出来的新的法律部 门;
行政法
1、行政法是国家行 政组织及其行为, 以及对行政组织及 其行为进行监督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
2、经济法的目的是 维护正常的商品经 济秩序,促进生产 力的发展;
3、主要调整公共性 经济关系,着眼于 宏观的秩序和效益。
二、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范围 不一样; 2、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不同; 3、调整的原则和手段不同; 4、国家的干预程度不同。
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
编辑ppt
1
▪ 第一节 ▪ 第二节
区别 ▪ 第三节 ▪ 第四节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和
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体系
编辑ppt
2
第一节 经济法的地位
▪ 导言
➢ 1、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 法的体系是多层次、门类齐全的法的部门 所组成的有机 联系的整体。
划分所有的社会关系?
编辑ppt
8
二、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 确定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几种主要标 准:
➢ (一)以调整对象作为划分标准。 ➢ (二)调整对象+调整方法 ➢ (三)社会活动领域+法律调整宗旨
编辑ppt
9
(三)社会活动领域+法律调整宗 旨
▪ 1、摆正对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关系的 认识,抛弃囿于法律调整手段的特性而对 复杂的社会关系作基本定性,从而区分基 本法律部门和综合法律部门的思路,按照 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 法律部门。
编辑ppt
20
▪ 按照以上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向法院 提起诉讼,就欧典公司的欺诈行为而主张 撤销购买合同。
个“3·15标志”。(连续六年欧典都持有
这个认证)
编辑ppt
17
思考和讨论
▪ 从民法的角度分析,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编辑ppt
18
▪ 从民法的角度分析,在欧典地板公司和消费者的 交易活动中,其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民 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四:(一)行为人具有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真实。(三)标的合法。(四)标的须可能和确 定 。在本案中,对于(一)、(三)、(四)个要 件皆符合,只有在第(二)要件中关于意思表示 方面有瑕疵,即消费者是在欧典公司欺诈行为的 诱导下购买了欧典地板。在民法中,受诈欺的行 为是指因他人欺匿陷于错误,从而作出的有瑕疵 意思表示的不真正法律行为。此种不真正法律行 为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论经济法的地位
论经济法的地位【摘要】经济法是在经济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门法律学科。
与其他法律相比,经济法在规范经济活动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能够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经济法也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保障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至关重要。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的地位更加凸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经济法的制度,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法律的实施和执行,以保障经济法的有效性。
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关注经济法的发展方向,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为经济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经济法、地位、经济社会、市场经济、规范作用、促进作用、国家治理、重要性、建议、发展方向。
1. 引言1.1 论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与其他普通法律存在区别,其主要表现在以规范经济活动为主要目的、以维护市场秩序为核心、以促进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等方面。
通过经济法的设立和完善,可以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其作用和意义亦日益凸显。
2. 正文2.1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经济法是一门专门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其目的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与之相比,其他法律如刑法、民法等更着重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个人权益。
经济法的适用主体主要是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市场主体等,在处理经济纠纷和经营活动时,经济法是其主要法律依据。
而其他法律则涵盖更广泛的对象,不仅包括经济主体,还包括个人、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
经济法的特点在于其灵活性和前瞻性,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经济法会及时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经济情况。
相对而言,其他法律的修改和补充相对较慢,更加稳定和固定。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还体现在其法律体系和内容上的差异。
经济法主要包括市场经济法、竞争法、金融法等专门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而其他法律则更多涉及社会规范和公共利益,内容更加多元和综合。
经济法的地位的名词解释
经济法的地位的名词解释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它是法律规范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
经济法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重要的。
经济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领域,既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又具有经济发展的特殊要求。
它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
其次,经济法在法律实践中的地位是重要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经济法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它涉及到企业法、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经济法的正确解释和适用对于保护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经济法在社会经济管理中的地位是重要的。
经济法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调节市场经济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作用。
通过法律规制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市场垄断等手段,经济法实现了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和调控。
此外,经济法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地位也是重要的。
经济全球化使国家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际经济合作也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通过制定国际经济合同、处理跨国经济争端、推动国际经济法律领域的发展等,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
总之,经济法在法律体系、法律实践、社会经济管理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等多个领域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它规范经济活动,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只有在经济法的引导下,经济活动才能有序进行,在法治环境下实现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
略论经济法的地位(3)
略论经济法的地位(3)经济法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的法的部门,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及国民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杨紫烜教授在《经济法》一书中总结了经济法在国家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1、它有利于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目标。
2、它有利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能够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因此,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没有经济法,将无益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已经制定了60多件经济法相关法律。
由于这些法律的制定,中国已经形成了经济法的基本框架。
今后的主要任务:一是制定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方面的国有资产法;二是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立法,制定外汇管理法等;三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制定反垄断法、反倾销和反补贴法、保障措施法等;四是修订预算法、审计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管理法等;五是促进西部发展的西部开发法、财政转移支付法;六是应当总结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行政法规的实施情况,及时将成熟部分上升为法律,制定税收基本法。
进而完善这一法律体系,使经济法在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但是长期以来,理论界进入一个误区,即为了论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而去大量探讨经济方法、经济手段、经济法律责任,但是久无成果,根本无法建立所谓的经济手段等这些经济法的基本理论。
这一根源在于,难以逃出传统部门划分理论的误区,将独立的调整方法的建立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建立的一个标志。
比如,著名民法学家佟柔教授就强调:“谁要想建立一个经济法部门,就必须指出这些经济法规在调整对象上的同类性,或者提出我国现阶段已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它不同于以往人们所认识的任何一类经济关系并应找到这种经济关系中起作用的特殊规律,指出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原则和方法。
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一、经济法的地位(一)关于经济法的地位之争和传统法律部门划分存在的问题(了解)(二)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一、经济法的地位(一)关于经济法的地位之争和传统法律部门划分存在的问题(了解)(二)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取决于经济法是否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那么经济法有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呢?有。
一、它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
这个范围就是经济法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更不调整非经济关系。
第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其他法的部门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就是说,经济法调整的在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时有自己的特征的,同其他法的部门调整对象既不交叉也不重叠。
所以有充分的理由指出,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民法主要是调整当事人意思自治,亦即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财产流转关系,并建立相应的主体制度,物权和其他权利制度。
凡公权力直接介入或者直接体现公共、集体利益的经济关系,均需由经济法和其它公私法相容的发来调整,或者优先适用经济法,其次才是用民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法的根本作用是保证合法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真实、自主的意愿参与经济关系及从事其他活动,保证其合法意愿能够正常实现;经济法的根本作用,则是保证社会有一个正常、自由的竞争环境,从而使民法能够按照社会的需要和利益发挥其积极作用。
民商法和经济法是相辅相成的。
(二)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应当是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他所应该充分关注的只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利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
这样的认识,与现代行政法起源于对政府权力进行控制,以保护国民不因权力滥用而受损害的历史和逻辑也是一致的。
所以随着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不断精细和技术化,行政法对“事”管理的内容已经、正在或者将要分化出去,成为专门的法律部门或其他法律门类的组成部分。
论经济法的地位
论经济法的地位10财本2班10101013320 刘芸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自人类社会有了阶段和国家就已出现。
我们要论述经济法的地位,那就得先了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
一、经济法的发展最早的调整简单商品生产经济关系的法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莫拉比法典》。
在这部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中,写入了很多调整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体现国家对经济实行一定程管理的社会法律条文。
175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最早在他的《自然法典》一书中提出“经济法”一词。
1842年法国的空想主义者的德萨米在他的《公有法典》中进一步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他认为在所有公社之间的社会福利都普遍实行平均分配。
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由美国经济学家谢尔曼提出的《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又称《谢尔曼》法,这部法典既是美国第一部反垄断法,又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西方经济法。
德国学者莱特在1906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用来说明有关的各种法规,这被认为是现代经济法术语和学科的起源。
1919年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规,即《煤炭经济法》,它标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产生,是现代经济法的标志。
后来德国又颁布了《钾盐经济法》,因而有的学者认为现代经济法概念形成于20世纪初的德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虽然制定、颁布了一些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但都没有正式称之为经济法。
有的学者认为新中国经济法的研究源于1979年。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方面的立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的重点,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经济法律框架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个国家想要长治久安,以法来稳定并促进经济的发展,那么法律就应该随着经济发展而变化,所以经济法的制定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是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顺应其发展势头的,虽然我无法预测经济法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但毋庸置疑的一点是,经济在顺应我国经济主体的情况下,不断完善,不断贴合我国发展变化中的国情。
2021年第三章 经济法的地位
• (2)法律调整的方法
• 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 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 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 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 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
我国学界对经济法独立地位的观点:
• 1、持否定说的观点 • (1).综合经济法论(王家福) • (2).学科经济法论(佟柔) • (3).经济行政法论(梁慧星、王利
4、两者的构成要素不同
• 民法包括物权法、债权法等;而经济 法主要由市场主体监管法,市场秩序
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构成。
5、二者的作用不同
• 经济法比较注重维护社会整体的公共利 益,同时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利益。而民 法比较注重维护私人的利益,其次才是 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6、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
• 民法是一种典型的私法,它以私人为 主体,以私权为本位,以意思自治为 圭臬(gui nie),是一种自主性调 整机制的法;而经济法是一种以公法 为主的法,它以社会为本位,以维护 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是一种社会整 体调整机制的法。
这共性就是“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过 程中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 2、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方法 • (1)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 1)指令性调整方法(刚性调整) • 2)指导性调整方法(弹性或柔性调整) • (2)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 (3)共性调整和个性调整结合 • (4)实体调整与程序调整结合 • (5)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章 经济法的地位
• 著名民法学家佟柔教授认为:“想建立一个经 济法部门,就必须指出这些经济法规在调整对 象上的同类性,或者提出我国现阶段已产生了 一种新的经济关系,它不同于以往人们所认识 的任何一类经济关系门法的 调整原则和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2/22
8
2021/2/22
• 2、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
• A区别:法学体系属思想范畴,法律 体系属规范体系,这是两者的外在的 本质区别。
• B联系:
• a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 前提和基础。
• b法律体系也是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 动力。
• 法律体系的变化导致法学体系的变化——经济法 的产生与经济法学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
1
2021/2/22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
2021/2/22
2
经济法的地位
• 所谓经济法的地位,也就是经济法这个部门法在 法的体系中的地位或者说是它作为一个部门法在 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具体是说,经济法在整 个法律体系中,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 门,其重要性如何。
• 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根据 一定的范围和标准加以分类整理组合而成的,它 是由很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部门法组成的, 这些部门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共同地构成一国 的法律体系。经济法当然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包含于刑法中 • 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
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 二、法律体系的各种划分方法(教材内容) • 三分法,十分法
2021/2/22
19
2021/2/22
20
(一)宪法部门
• 规定了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国家组织机构、公 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 宪法典(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4
•(二)内涵 • 1.是一国全部现行法构成的整体
• 2.包括两个环节 • •规范性文件 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 3.是立法活动和法学研究的共同产物 • 立法活动:创造各种规范性文件 • 2021/2法/22 学研究:鉴别规范性文件,将其归类 5
• 特点:
• 1、整体性。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 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债法
合同法 侵权行为法
所有权
物权法 民法部门
婚姻法 继承法 收养法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2021/2/22 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章第 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26》
(五)经济法部门
• 提问: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 法治观念灌输:行政法是保障行政管理权的法律部门,对
否?。 2021/2/22
22
(三)刑法部门
•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是我国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 主要指:97年刑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
刑法修正案和各项决定。
2021/2/22
23
• 轴心法律文件:《刑法》及其修正案(至 07年11月共6个)、有关刑法的规范性决定 (2个)、立法解释(6个)。
2021/2/22
28
(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部门
•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 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工会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
2021/2/22
29
(八)军事法部门
•调整军事关系
•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
2021/2/22
30
(九)程序法部门
• 调整因诉讼活动和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 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系,经济法调整经济行政关系。
• 2.主体不同。经济法包括协调主体和受体。 行政法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 3、作用不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 革。
• 4、方法不同。制裁机制不同。
2021/2/22
34
• 三、与国际经济法
• 联系:作用,独立地位。调整对象。(一 定的经济关系)。
• 区别:
• 调整对象。本国和外国
2021/2/22
3
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
•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法学中有 时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 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 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 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 整体。
2021/2/22
• B.全面地进行法律汇编、法律编纂,合理地划分法 律学科、设置法学课程
• C.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帮助人们从整体上认识本 国法律制度
• D.学习和借鉴外国法律和法学经验
• 完整的法律体系,能够全面地协调、有效地调整社会
关系,保证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法律自身目的
和价值的实现,并为法学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践材料。
2021/2/22
17
• 三、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 1、整体性原则
• 囊括一国现行法的全部内容
• 2、均衡原则:“多寡合适”“粗细得当”。
• 例:经济法从行政法中分离;婚姻法归于 民商法
• 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例:社会法
2021/2/22
18
第三节 中国法律体系
• 一、中国历史上的法律体系(补充) • 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民法、商法、行政法
• 渊源,本国法和国际法
• 主体,是否以国家为主体
• 作用不同,国内国际
2021/2/22
35
• 四。与商法的关系
• 法学界对商法部门是否存在、商法的归属有不同认识。对 商法内容进行考察,学界比较公认的可以作为商法的是公 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证券法、专利法、和商 标法等。
• 李昌麒认为,它们既有体现“意思自治”的属于民法范畴 的规定,又有体现国家对意思自治进行限制的经济法范畴 的规定,故不必对商法的部门法归属作绝对的划分,某一 个单行的商事法律,既可以作为民法的渊源,也可以作为 经济法的渊源。主张“商经合一”。
如:民法:平等主体间 行政法:行政主体与相对人
2021/2/22
如:对于财产和人身关系 民法--自行调节 对损害以财产赔偿 刑法--强制干预 处以严厉人身惩罚
16
•3.法律部门划分的意义 •(1)对法学研究而言 •使其分工更加科学化和专业化 •(2)对法律实践而言
利于相应国家机关明确工作特点与分工 利于执法和司法人员正确运用法律解决社 会纠纷
• (2)划分标准不同 • (3)侧重点不同
2021/2/22
10
•(三)法律体系与法系
• 法系:依据法律的历史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 式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作的分类。法律体系 只能是现实法,而且主要在一主权国家范围内构成。
2021/2/22
法系
法律体系
11
第二节 法律部门
– 例:刑法法律部门——刑罚、死刑、减刑、假释等 – 同时,一个法律制度又可分属不同法律部门。 – 例:财产所有权制度——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和程序法等。其他如选举制
度、婚姻制度等莫不如此。
2021/2/22
13
• 2.概念区分 • (1)法律部门与法律规则
• 法律规则: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 则和标准。
•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 所谓法律部门,又称之为部门法,是
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指的是根 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 律规范的总称。 • 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
2021/2/22
12
• 理解:
– A、每个法律部门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
– B、往往是以一部法律或法典为轴心而建立起来的
– 例如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 有些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简称)相同,例如作为法律部门的刑法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简称《刑法》。许多法律部门并无相同名称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与之对应,例如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C、构成要素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
– 法律制度也指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一种法律的分类。但一般来说法律部门的范 围比法律制度的范围要广,多数情况下一个法律部门包含多个具体法律制度。
• 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 程序法,仲裁法等。
2021/2/22
31
• 经济法宪法之下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是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并列的一个基 本法。 2001年9月,人大常委会对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有一个决定,认为由 以下七个法律部门组成:宪法及相关法、 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 (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诉讼法。
• 2、内在关联性。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 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 3、完整性。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 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 4、统一性。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 性的有机统一。
2021/2/22
6
• 二、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
• 研究法律体系,有利于
• A.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正确地适用法 律解决纠纷
• 补充例:法学“催生”法律——我国先有行政诉 讼法学,后有行政诉讼法;先有公司法学,后又 公司法;现有社会保障法、反垄断法、商业秘密
法等研究,目前仍无立法。
• c法学体系反过来也会成为法律体系9
• 3、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 • (1)立法体系的组成要素是法的外在表现
形式,法律体系的组成要素则是法律部门
• 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 理或调整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反不正当竞争法 • 国家宏观调控:预算法、会计法、个人所得
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1/2/22
27
(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部门
•以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为根本目的。
• 环境: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 • 资源: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