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卫法监发[2013]4号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卫法监发〔2013〕4号)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标准化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3年9月4日附件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标准化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省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且涉及的食品在本省或本省部分地区有食用习惯或生产经营的,可以制定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包括:(一)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要求;(二)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四)与产品标准对应的检验方法与检验规程;(五)其他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内容。
企业标准备案申请表
企业标准备案申请表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二、申请标准信息。
1. 标准名称,__________。
2. 标准编号,__________。
3. 标准类型,__________。
4.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__________。
5. 制定标准的依据和依据文件,__________。
6. 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__________。
7. 制定标准的范围和应用领域,__________。
8.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要求,__________。
9.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
10.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标准,__________。
11.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__________。
12.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测试方法和依据,__________。
13.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质量保证措施,__________。
14.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验收标准,__________。
15.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实施计划,__________。
16.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经济效益预测,__________。
17.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经济效益评价,__________。
18.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经济效益分析,__________。
19.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经济效益结论,__________。
20.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经济效益建议,__________。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申请书 1份。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3.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1份。
4. 标准制定的依据和依据文件复印件 1份。
5. 标准制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要求报告 1份。
6. 标准制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报告 1份。
7. 标准制定的主要技术标准报告 1份。
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
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修改记录目录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 (1)1.注册 (4)2.登录 (10)➢公开信息展示 (4)➢登录窗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功能介绍 (10)●备案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填写备案信息 (11)2.前期公式查询 (20)3.公示意见查看 (22)4.备案材料提交 (22)5.标准管理 (23)6.申请备案延续或注销 (25)●企业信息管理 (10)●用户信息管理 (26)1.用户信息修改 (26)2.用户密码修改 (27)欢迎使用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在系统登录页面,分两个模块,左侧为公开信息展示,无需登录即可访问浏览,需要开展标准备案工作的企业用户,请注册后在用户登录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开始使用系统。
1公开信息展示公开信息展示窗口,展示了包含食品国家安全标准查询、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通知公告、企业标准备案须知、企业标准备案前期公示和企业标准备案后公开等七个栏目。
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查询:该栏目跳转链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索平台,可以进入浏览和搜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最新公告和热门标准。
2.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该栏目链接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用户可以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出评价或提出建议。
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展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用户可以根据标题,发布日期查询地方标准;选择需要查看的标题,点击查看,即可查看详细地方标准内容。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04.19
•【字号】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7号
•【施行日期】2017.04.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
记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
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7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指导和规范各地做好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表格,现印发给你们。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对照我局印发的工作表格,有序规范做好小作坊登记工作,细化工作要求,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
1.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
2.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不予登记通知书
4.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
5.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现场核查表(试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10.30•【字号】赣卫法监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卫法监发〔2009〕10号)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附件: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涉的企业标准,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作为组织生产和产品质量依据规范的企业产品标准。
第三条江西省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卫生厅备案:(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五条江西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法制监督局(简称厅法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江西省卫生厅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挂靠在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承办企业标准备案事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能:(一)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咨询服务;(二)承办企业标准备案申请受理、初审和报批工作;(三)帮助企业做好专家评审联系协调工作;(四)受省卫生厅委托,管理我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五)承担我省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日常业务、信息收集汇总和材料报送等工作;(六)负责我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档案管理工作;(七)承担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备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厅(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须打印。
2.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办法》。
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
4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提供材料清单
1.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四份)及电子版;若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应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企业标准文本全文(一式八份)及其电子版和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简本(一式四份)及其电子版;
3.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标准验证报告,包括三批三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出具单位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可);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卫政法发〔2009〕5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
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及电子版;(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应当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和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申报时间:
之一: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私营、股份制、其它;3、“建设性质”为下列之一: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其它;4、“所属行业代码”和“所属县(市)代码”,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市、县行政区划标准代码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规定填写(可登陆.cm查询);5、“备案机关意见”栏由备案机关填写并盖章,对同意的申报项
目,应明确项目备案编码(共19位数),1—6位为县(市)行政代码,7—10位为行业小类代码,11—14位为年份代码,15—19位为顺序流水号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申报备案系统操作说明目录1.申报流程 (2)2.申报事项 (2)3.系统各模块介绍 (3)3.1新办备案申请 (3)3.2修订备案申请 (3)3.3修改备案申请 (4)3.4备案注销 (4)3.5办事记录 (4)3.6基本信息修改 (5)3.7密码修改 (5)4.基本操作说明 (6)4.1系统入口 (6)4.1.1申报指南 (6)4.1.2备案前公示 (6)4.1.3备案公开 (7)4.1.4政策文件 (7)4.1.5表格下载 (8)4.1.6用户注册 (8)4.1.7用户登录 (9)4.2备案申报 (10)4.2.1新办备案申请具体流程 (10)4.2.2修订备案申请(修改、注销与修订操作类似) (14)申报流程1.1.申报流程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备案的申报流程如下图1-1所示。
企业申请备案事项是在“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系统”(以下统称为“备案系统”)完成的。
图1-1申办流程申请备案的标准需要经过公示、受理、备案等环节才能完成备案,申请人第一次使用系统需要先注册系统账号,账号审核通过便可使用。
申报事项2.2.申报事项备案系统可申报事项类型分别为新办,修订、修改、和注销。
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向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应选择“新办备案申请”,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系统首页如下图2-1所示。
图2-1网上申报备案系统首页系统各模块介绍3.3.系统各模块介绍3.1新办备案申请如果是第一次申请的备案(制定标准),从新办备案入口进入。
基本操作下面会有详细描述。
图3-13.2修订备案申请如需对已备案的标准进行修订,可从修订备案入口进入,提交相关材料,对备案标准进行修订。
该模块支持用户通过企业名称、标准备案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图3-23.3.33修改备案申请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文字编辑错误、企业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标准重要规定内容的,从修改备案申请入口进入。
该模块支持用户通过企业名称、标准备案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模板4--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产品名称
麦酱
标准主要起草人
邹小燕
工作概况(包括标准制定目的、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是在国家尚无该产品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下,为
保证产品质量,指导企业生产,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 计数据)。
≤
铅(以Pb计)/(mg/kg)
≤
无机砷(或总砷)(以As计)/(mg/kg) ≤
黄曲霉素B1(ug/kg)
≤
指标 55.0 25.0 0.3 2.0 1.0 0.5 5.0
检验方法 GB5009.3 GB/T12457 GB/T5009.40
GB5009.12 GB/T5009.11 GB/T5009.22
项目 色泽
滋味及气味 杂质
表1 感官要求
要求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不得有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检验方法 取适量样品至于白色的瓷盘中,自然光
下,目视,鼻嗅,口尝。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水分/(%)
≤
食盐/(%)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g) ≥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大肠菌群/(MPN/100g)
≤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指标 30
不得检出
检验方法 GB/系
本标准感官指标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制定,安全性指标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
其它
食品企业标准的制定与备案要求
•
以上采用新的标准编号
• 3、修订:文本内容有改变的,但与现有国 标、行标无冲突的。配料改变的不得修订。
• 4、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改变 的
四种类型的资料要求
• 一、新标准 • 1、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一式一份);
• 实例
• 2、标准文本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本(审查同 意后由企业复印一式八份);实例 1 实例2
食品、食品添加剂企业标 准的制定与备案要求
•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 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 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 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 包括单个食品添加剂、复合食品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新企业标准或复审的或修订的 均按新标准备案。
关于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 1、立项建议:任何单位、任何人
• 立项建议材料:制定的必要性、范围、主 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说明(包括查新 情况)
• 2、立项、计划: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 • 3、起草:卫生厅委托、招标形式确定起草
• 食品标准的分类: •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地方食品安全标准 • 企业食品安全标准
•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 强制性标准。
•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
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
• 食品添加剂---卫生部门
• 食品相关产品-质监部门
委托加工中的标签标注说明
委托加工中的标签标注说明生产者信息【标注方式】方法1: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方法2: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特别说明】在GB7718征求意见稿中,方法2仅适用于同一集团公司范畴的委托加工行为。
【主要依据】GB7718-2011 4.1.6中规定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方式】两者均可。
【特别说明】在GB7718征求意见稿中,应标注受委托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主要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注:1、此处引用的是《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的原文内容;2、QS标志已于2018年完全取消,目前需要标识的仅为SC编号,不需标识QS标志。
产品标准代号【标注方式】可执行标准可以是国标、行标等,也可以是企业标准。
若执行企业标准,应在备案部门备案。
企业标准可以为委托单位标准、受委托单位标准或其他单位授权使用的企业标准。
但是在使用前应关注当地对委托加工企标备案的相关要求:(1)部分地区明确要求由委托方备案的,如河北省,根据《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要求:委托生产食品的,由委托方在其所在地备案。
(2)部分地区,如北京、重庆、湖北等,两方均可备案的,如委托方已制定企业标准并已经备案的,受托方可直接使用,无须重复备案。
但委托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规定的企业标准,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作为组织生产和产品质量依据规范的企业产品标准。
第三条江西省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卫生厅备案:(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五条江西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法制监督局(简称厅法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我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江西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承办企业标准备案事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能:(一)受理企业标准备案申请,提供企业标准备案申请咨询服务;(二)受厅法监局委托管理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库;(三)列席企业标准备案审查会并记录会议内容;(四)整理汇总拟备案的企业标准申请材料,报省卫生厅审批;(五)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档案管理;(五)承担厅法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六条企业标准由食品生产企业组织起草,制定企业标准一般应经过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须的试验验证、专家论证、备案和发布实施等过程。
第七条备案的企业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八条备案的企业标准应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九)生产加工流程;(十)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推荐-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已备案名单目录二 精品
360091S-2010
360092S-2010 360093S-2010 360094S-2010 360095S-2010 360096S-2010 360097S-2010 360098S-2010 360099S-2010 360100S-2010 360101S-2010 360102S-2010
133
江西省宁红有限责任公司
宁红牌减肥胶囊
134 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益生缘牌蜂胶VE软胶囊
135
婺源县三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 司
酒糟肉
136
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
江绿仙灵牌淫杜胶囊
137
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
江绿牌藜蒿杜仲叶胶囊
138
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
凉桑®草珊瑚含片(薄荷味)
139
石城县茶叶制品厂
初元牌复合氨基酸营养液(Ⅱ 型)
94 南昌市草珊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御春堂牌西洋参川贝枇杷膏
95 南昌市草珊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御春堂牌阿胶椹杞枣口服液
96 南昌市草珊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御春堂牌大豆肽铁锌口服液
97
江西百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至臣牌奇元胶囊
98
横峰县亿人保健食品厂
葛参牌葛粉
99
信料
161
江西美胃食品有限公司
小麦湿面筋
162
江西省成辉食品有限公司
肉类罐头
163
江西省成辉食品有限公司
淡水鱼罐头
164 江西世海福谷物食品有限公司
世海福牌米粉
165 宜春市温汤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温汤佬牌富硒五香盐皮蛋
166
江西君超饮料有限公司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已经2006年4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省长黄智权2006年4月14日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
企业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由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项目备案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联系和沟通,为企业投资提供便利。
第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类别和规定的备案权限,向相应的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第五条中央驻赣企业、省管企业投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
其他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区市与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权限的划分,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备案资料具体填写要求
页眉内容备案资料具体填写要求各提交资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述如下: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见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中的附件一)(一)本申请表内容请打印,格式完整,内容准确,不得涂改;凡文字前有□者,请选择与申请资料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签字为手签体,签章、签字处的日期不要遗漏。
其中各栏要求如下: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名称:应与标准文本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本次备案属于:凡第一次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企业标准备案的,均应在“制定”栏前打勾;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的企业标准若有修改的,在“修订”栏前打勾。
3、适用的食品:应为该标准适用的食品。
4、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应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5、食品生产企业地址:食品生产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的地址,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中的生产地址一致。
6、联系人:为主管企业标准备案申报人。
电话、传真:请填写能联系到所填联系人的电话及传真,以方便通知/传真有关备案中问题。
(二)主要内容对比情况表:“主要内容对比情况”表中应至少与一个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国标、行标、地标或国际国外标准进行对比,且各项对比内容应按标准的规定具体列出,其中原料要求栏内容应按对应列的标准中原辅料要求中的规定填写,生产工艺要求应填写具体生产工艺流程,终产品要求应包含感官指标在内的所有技术指标要求,企标列对应的食品添加剂栏中应填写使用的具体品种和使用量,没有的填“无或未使用”。
主要内容对比情况表参考样式见下:(企业名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样式)页脚内容8页脚内容8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提供光盘)1、标准封面(参考格式见附件)。
(1)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企业代号一般为四位的大写拉丁字母,四位顺序号自0001开始编,如:Q/ABCD 0001S-2010。
(2)标准的发布日期应在专家评审日期之后、登记表签字日期之前,实施日期一般定在递交相应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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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江西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须打印。
2.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
4
注:请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附在此表后面,其中二份备案后退回企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二份,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