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1项目概况1.1项目背景XX综合保税区位于XX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内,规划面积2.52平方公里,将重点开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业务,促进当地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并通过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推动XX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乃至X东地区产业的新发展。
XX综合保税区是XX市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其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综合保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是一个承载各类保税、物流业务为一体、能够满足海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综保区运营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有效监管和高效管理,并且符合海关总署《关于综合保税区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署贸函(2019)209号及其附件《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规范》文件标准要求的综合业务信息工程,是综合保税区验收通过、封关运行的必要条件。
1.1.1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XX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XX综合保税区应通过智能检测技术、智能查验装备和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为手段,在有力保障综保区安全准入前提下,有效提升综保区的整体通关效率和综合服务水平,构建一体化、一站式的应用平台,实现海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加工制造企业、跨境电商企业、保税仓库物流企业等单位之间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加快综保区进出口业务的通关速度、提高监管单位运作效率,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持续提升综保区的营商环境和综合竞争力,为综保区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平台支撑。
1.2项目目标XX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打造一体化的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满足XX综保区开展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货模式)及9610(直购进口模式)进口业务的申报需求,管委会对区内保税仓库业务的开通和管理需求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区内开展业务的经营管理需求。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主要功能: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
保税加工功能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
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保税物流功能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货物贸易功能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
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服务贸易功能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口岸功能(虚拟口岸)利用青岛机场和青岛前湾港的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同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机场(虚拟机场)”和“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
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完原先需到青岛口岸办理的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青岛办理。
保税加工政策◆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与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与保税物流中心(保税
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是我
国两种不同类型的经济特区,它们在功能和管理上有一些不同之处。
1.功能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综合保税区是指国家批准设立的,按
照一定区域范围划定的特殊经济区域,主要用于进出口商品的监管
和加工贸易。
在综保区内,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和贸易便利
政策,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国家批准
设立的,专门用于货物进出口、仓储、配送、加工和其他相关物流
服务的特殊区域。
保税物流中心提供高效的物流服务,可以满足企
业在进出口、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2.管理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综合保税区的管理属于海关管理,企
业在综保区内需遵守海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同时,综保区内的企
业需要按照海关的规定进行备案和登记。
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由保税物流专属企业管理,并受到海关的监管。
企业在保税物流中心内的经营活动也需要遵守海关的相关规定。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在功能和管理上有一些区别,但都是为了促进进出口贸易和提供便利的物流服务。
企业在选择发展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发展目标进行选择。
综合保税区详细介绍
概念及主要功能
综合保税区是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 和外汇政策。
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 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它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 还可以开展对外贸易等业务。这将有力推动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分布图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地处长三角腹 地,交通便利、商贸繁荣。规划总面积5.28 平方公里,是在已有的陆路口岸、出口加工 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上,整合叠 加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中 心)政策,集口岸通关、保税加工、保税物 流、进出口贸易、采购分销、检测维修、展 示展览等功能于一体,成为国际投资和贸易 功能最全面、手续最便利、运作最高效的 “三港合一、三区联动”的特殊地区。
区别于港口保税港区,苏州工业园综合 保税区更加侧重加工制造业和保税物流,能 更好的为内陆地区企业服务。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基本情况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5.28平方公里,分为东、西两个围网区。 西区为原出口加工区A区,面积1.4平方公里。东区包括原保税物流中心(B型) 0.5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B区1.5平方公里及新开发建设的口岸作业区1.88平方 公里。
6、检测、检验和售后服务 综合保税区对区内货物无限期的保税政策使得跨国公司可以把一些零部件长期储 存在综合保税区内,以便随时响应售后服务部门的需求。
7、港口通关功能
与进出口有关的报关、报检等业务部门会相继入驻综合保税区。从目前综合保税区的运作 情况来看,这些部门的办公地方会集中在一个大楼,为企业的进出口提供“一站式”的服 务。
综合保税区问答手册
综保区介绍(一)什么是综合保税区?答: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施封闭监管,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
是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
截至2020年3月底,全国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50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12个,占比74.67%。
(二)综合保税区有什么税收政策?答:综合保税区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保税政策。
从境外入区的货物,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企业可以根据将来货物流向再决定是否征税进口。
保税政策是综合保税区最基本、最核心的税收政策,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普遍适用该政策。
2.免税政策。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境外进口入区环节,区内基建项目所需物资、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部件、办公所需合理数量的用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②区内、区间流转环节,不征收货物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③区内离境出口环节,不征收货物出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3.退税政策。
从境内区外出口入区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予以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免)税。
在税收管理方面,基于封闭围网的监管条件,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监管制度,如对区内货物不实行担保管理、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不设货物仓储期限等。
(三)哪些企业类型适合进入综合保税区?1.保税加工类企业。
①成品全部外销模式。
原料全部进口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外,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生产原料自境外入区保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保税货物予以核销。
原料全部内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全部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企业主要利用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开展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后对退税货物予以核销。
原料内外采购型。
企业原料来源与成品流向:生产原料部分来自境外,部分来自境内,产品全部出口境外。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己得到充分利用,且扩大的面积为不大于3平方公里。
7、 综合保税区须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如1年内未启动建设,
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内仍未
有进展的,由海关总署会冋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8、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3年内仍无投资项目, 或虽有投资项目,但加工贸易年进
出口总值低于100万美元,由海关总署会冋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
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仍达不到要求,由海关总署会冋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
销。
货物存储
2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
无限制
期限
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
2000万美兀的;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
口总值达到或超过1000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综合保税
海天在统 平台上与税务、外汇吕理等部门头现数据
交换及信息共享;
区或扩大原有面积。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
8、联合验收组与省政府签署验收纪要,海关总署将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颁发验收合 格证书。
1、原则上设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1个综合保税区。
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
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1亿美元以上。
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1
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
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综合保税区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赋予综合保税区改革开放新使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
进一步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有效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二)坚持对标国际,开放引领。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注重要素整合和产业配套,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更好地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和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推动综合保税区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和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四)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新变化,尊重市场规律,因势利导,量质并举,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辐射带动作用。
三、发展目标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创新监管,培育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综合竞争新优势。
加快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四、主要任务(一)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加工制造中心。
2019年中国进出口服务贸易状况
2019年中国进出口服务贸易状况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总体保持平稳增长,逆差持续下降,结构显著优化,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2020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服务贸易造成较大影响,服务进出口规模下降。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需要加快实现服务贸易提质增效。
一、2019年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情况2019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54152.9亿元,同比(下同)增长2.8%。
其中,服务出口总额19564.0亿元,增长8.9%;服务进口总额34588.9亿元,微降0.4%;逆差15024.9亿元,下降10.5%。
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额18777.7亿元,增长10.8%,高于服务进出口整体增速8个百分点,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至34.7%。
1、传统服务贸易规模收缩2019年我国传统领域服务贸易总额32685.3亿元,下降1.6%;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下降3个百分点至60.4%。
其中,出口7487.7亿元,增长4.4%,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8.3%;进口总额25197.6亿元,下降3.3%,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72.8%。
旅行服务进出口总额下降 5.9%,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下降 3.5个百分点至36.4%。
2、新兴服务贸易增长较快2019年我国新兴服务贸易总额为18777.7亿元,增长10.8%,占服务贸易总额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至34.7%。
其中,出口9916.8亿元,增长13.4%,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0.7%;进口8860.9亿元,增长8%,占服务进口总额的25.6%。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领域向价值链高端环节迈进,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大幅增长,金融保险服务出口稳定增长。
3、制造业相关服务贸易增长迅猛2019年我国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服务贸易(包括维护和维修服务、加工服务等)总额2325.5亿元,增长28.2%,其中出口、进口同比分别增长26%、47.9%。
得益于全国综合保税区全球维修业务试点发展,企业“快进快出”入境维修业务大幅扩张,全年维护和维修服务进出口总额954.7亿元,增长48.5%,增速显著高于其他领域。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一、引言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综合保税区作为特殊经济区域,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综合保税区发展迅速,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功能和业务日趋多样化。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综合保税区的现状,探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1.综合保税区的数量和分布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综合保税区近200个,分布在沿海、内陆和沿边地区。
这些综合保税区依托于我国各大港口、空港和陆路交通干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物流网络体系。
2.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发展特点综合保税区作为特殊经济区域,具备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加工制造、研发创新等多种功能。
近年来,我国综合保税区积极拓展新型业务,如跨境电商、融资租赁、期货交易等,呈现出产业多元化、业态多样化的特点。
3.综合保税区的主要产业和业务我国综合保税区主要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现代物流等。
各综合保税区根据自身优势和区域特点,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中国综合保税区发展存在的问题1.政策体系和监管模式的问题虽然我国政府对综合保税区的发展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但仍存在政策碎片化、监管模式不适应等问题,影响了综合保税区的运营效率。
2.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不足部分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尚未完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综合保税区的整体竞争力。
同时,服务水平也有待提高,尤其是在企业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
3.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区域发展不平衡。
东部沿海地区综合保税区产业规模较大,发展水平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综合保税区相对滞后。
四、发展意见与建议1.完善政策体系和监管模式政府应加强对综合保税区政策体系的统筹规划,实现政策体系化、系统化。
同时,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综合保税区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交通、通信、能源等配套设施。
综保区机构设置 -回复
综保区机构设置-回复1. 什么是综保区?综保区是指综合保税区域,是中国政府为促进外贸发展和吸引外资而设立的特殊经济地区。
综保区通常设在港口或边境地区,以便更便捷地进行进出口贸易。
综保区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包括关税减免、简化报关程序、免征增值税等,吸引了大量自贸试验区内外的企业来此设立分支机构。
2. 综保区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什么?综保区机构设置旨在管理和运营综保区内的各项事务,确保其有效运行和发展。
机构的设置涉及到政府、企业和监管机构等不同主体,以便实现综保区所承载的综合保税功能。
3. 综保区机构设置中的政府部门有哪些?在综保区机构设置中,政府部门起到管理和监督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机构:(1)国务院主管部门:国务院负责外贸和外经贸务的部门,负责综保区的政策制定和指导。
(2)地方政府:省、市和自治区政府,负责综保区的地方管理和服务。
(3)海关:负责综保区的关税、检验检疫等业务管理。
4. 综保区机构设置中的企业机构有哪些?综保区机构设置中的企业机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综保区管理公司:由政府指定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综保区的运营,负责综保区内的日常管理、招商引资、土地使用等工作。
(2)海外公司:外国企业或跨国公司在综保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3)设备制造企业:在综保区内进行生产和装配,以便享受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政策。
5. 综保区机构设置中的监管机构有哪些?综保区机构设置中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以下机构:(1)财政部门:监督综保区内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资金使用,以确保税收合规。
(2)税务部门:负责监督并征收综保区内企业的相关税费。
(3)工商局:负责对综保区内企业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等进行管理。
(4)外汇管理局:负责综保区内外汇的管理和外商投资的审批。
6. 综保区机构设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确定综保区地点:政府与地方协商,确定合适的地点设立综保区。
(2)设立综保区:政府依法对综保区进行立项,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综保区(综合保税区)详细介绍-精品
基本情况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5.28平方公里,分为东、西两个围网区。 西区为原出口加工区A区,面积1.4平方公里。东区包括原保税物流中心(B型) 0.5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B区1.5平方公里及新开发建设的口岸作业区1.88平方 公里。 苏州综合保税区担负着为苏州工业园服务的任务,其功能定位于:为苏州 制造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口岸物流、国际分拨配送、生产加工、国际贸易 等一体化服务。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业。使苏州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上海港、 浦东空港在内陆地区的重要喂给、疏散港,从而把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建成
自由港
主要功能分析
1、保税仓储与物流
保税仓储物流衍生出的进出口分拨功能是综合保税区的特色功能,向前延伸提供进出口贸 易代理的金融服务,向后延伸提供集装箱堆场服务和运输配送服务。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利 用综合保税区政策的便利积极与商业、金融业、会展业等相关行业合作成为综合保税区内
仓储业拓展增值服务的重要方向。
6、检测、检验和售后服务 综合保税区对区内货物无限期的保税政策使得跨国公司可以把一些零部件长期储 存在综合保税区内,以便随时响应售后服务部门的需求。
7、港口通关功能
与进出口有关的报关、报检等业务部门会相继入驻综合保税区。从目前综合保税区的运作 情况来看,这些部门的办公地方会集中在一个大楼,为企业的进出口提供“一站式”的服 务。
1、建设高效便捷的虚拟口岸,成为内陆地区“大通关”的示范区
2、打造功能完备的物流枢纽,成为区域性的货物集散中心 3、培育繁荣发达的商贸市场,成为华东区重要的采供销平台 4、集聚高层次的商贸物流人才,成为吸纳培养人才的高地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于2008年7月23日由国务院批复设立,是中国首家空港型 综合保税区,兼有“港”和“区”的双重特性,即在已有国际港口区位优势和已有保税 区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实现“区港一体、港区联动”。综保区用地分为南北两区,总规 划面积5.944 平方公里:南区为2.726平方公里;北区为3.218平方公里。管委会拟将 综保区分为两大功能区:口岸操作区及保税功能区。
综合保税区详细介绍.pptx
综合保税区由于地处内陆地区和港口城市相比在国际中转上有先天的劣势,但其更接近消 费市场和资源腹地,以及人力成本、土地成本较低等比较优势的存在。使得综合保税区可 以发展成为一个很好的国际货物中转平台。
5、研发、加工制造功能 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必将极大吸引生产要素在区内外集聚,活跃的经济活动必 然会吸引大量的高端人才。使得综合保税区不仅是商品聚集区更是企业、人才的 高度聚集区。例如,苏州综合保税区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设立西安交通大学苏州 工业园研究院。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输送高层次人才,也提高了产、学、研的效 率和水平。国内外企业可以将自己的研发部门搬进综合保税区为研发、制造一体 化创造有利条件。
自由贸易区 阶段五 自由港
仓储物流 加工制造 对外贸易 商品展示
仓储物流 加工制造 对外贸易 商品展示 国际中转 国际采购 分销配送
仓储物流 加工制造 对外贸易 商品展示 国际中转 国际采购 分销配送 检测及售 后服务 产品研发 港口作业
概念及主要功能
综合保税区是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 和外汇政策。
主要功能分析
1、保税仓储与物流
保税仓储物流衍生出的进出口分拨功能是综合保税区的特色功能,向前延伸提供进出口贸 易代理的金融服务,向后延伸提供集装箱堆场服务和运输配送服务。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利 用综合保税区政策的便利积极与商业、金融业、会展业等相关行业合作成为综合保税区内 仓储业拓展增值服务的重要方向。
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 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它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 还可以开展对外贸易等业务。这将有力推动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综合保税区考核方案
综合保税区考核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综合保税区是国家为促进外贸发展、吸引外资和促进国内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一种特殊经济区域。
自1988年保税区试点以来,综合保税区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和发展的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考核评价也变得愈发重要。
综合保税区考核方案是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经济、政策、管理等各方面综合评价的重要工具,其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和发展。
下面就综合保税区考核方案进行分析。
一、考核内容综合保税区考核内容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策执行、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既要考核综合保税区的经营绩效,也要考核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经济效益主要考核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货物额、增值额、税收贡献等方面;社会效益主要考核综合保税区对当地就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的促进作用;政策执行主要考核综合保税区对政策法规的遵守情况;管理水平主要考核综合保税区的管理机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等。
二、考核方法综合保税区考核应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注重数据统计分析,又要注重现场考察调研。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对综合保税区各项数据进行收集与统计,比如货物进出口额、税收贡献、企业数量等,以此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
还可以设置专门的考核团队,对综合保税区进行实地考察、座谈、调研等方式,了解其运营情况、管理方式、投资规划等具体情况,以此为基础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指标综合保税区的考核指标应设置科学合理,要根据综合保税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般而言,可以分为综合指标和具体指标两个层面。
综合指标主要包括效益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投资回报率等;具体指标主要包括进出口额、税收贡献、就业人数、技术创新等。
通过这些指标的量化分析,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价综合保税区的绩效情况。
四、考核周期综合保税区的考核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通常为每年一次。
在考核周期内,可以根据综合保税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多次数据统计和分析,逐步完善考核指标,为下一周期的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
中国综合保税区现状及发展意见一、综合保税区现状1.1综合保税区的发展历程综合保税区是指在特定区域内划定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通过实行“保税+非保税”政策,鼓励货物进出口、加工贸易和海外仓储等业务,以提高中国对外贸易的自主权和国际竞争力。
中国的综合保税区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政策创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综合保税区体系,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之一。
1.2目前综合保税区的规模和布局目前,中国的综合保税区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和内陆沿边地区,涵盖了重要的经济开放城市和省份,如上海、广东、福建、天津、河北、辽宁、重庆等地。
综合保税区的规模和布局在不断扩大和调整,力求更好地适应全球化经济格局和国家战略需求。
1.3综合保税区的业务范围和特点综合保税区的业务范围涵盖了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仓储物流、展览交易、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产业聚集区和国际贸易合作平台。
综合保税区的特点主要包括政策优势、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和服务优势等多个方面。
1.4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成效和问题综合保税区在推动对外贸易、吸引外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区域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业务重叠、竞争不分化、政策不协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二、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意见2.1加强政策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规划编制、政策协调、政策配套等工作。
建议在税收优惠、融资支持、外汇管理、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综合保税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2加强资源整合综合保税区的发展需要加强对外部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形成全产业链、大循环、大补充的资源体系。
建议加强与沿海港口、物流园区、自贸试验区、产业园区等外部资源的协同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格局。
2.3培育产业聚集综合保税区的发展需要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链。
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和功能及运作模式
保税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一、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具备保税加工、保税仓储、进出口贸易和进出口商品展示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之一;二、保税港区的概念及功能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区一字之差的保税港区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和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三、综合保税区的概念及功能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它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外货物入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企业在区内不仅可以进行货物的保税仓储和加工、制造业务,还可以开展对外贸易等业务,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可设厂进行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可自由流动,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我国综合保税区名录及运作模式一、我国综合保税区名录目前,我国有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陕西西安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江苏盐城综合保税区等18家;其中,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已封关运行;二、我国综合保税区的运作模式目前,我国综合保税成功运作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苏州模式——依托“虚拟空港”和“海港”,实现“区港联动、海陆联运”,主要功能为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贸易、采购分销、金融服务、检测维修、展示展览;二是重庆西永模式——以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为核心,主要功能为出口加工、保税物流、港口,在价值曲线上,不仅有低端的加工,还有高端的研发和结算;三是海口模式——综合保税区与保税港区互为补充,错位布局,主要功能为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作业;综合保税区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一、税收政策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对国内运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出口退税规定实行退税;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不征收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二、海关监管政策海关对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的备案、报关、查验、放行、核销手续一律在区内办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手续;保税港区内获取可以自由流转;海关对于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或者保税区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保税港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但存储期限超过2年的,区内企业应当每年向海关备案;三、加工贸易政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和合同核销制度,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综合保税区与境外进出口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品,以及加工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经海关批准,可以运往区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副产品出区内销售的,海关按内销时的实际状态征税;经海关批准,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合保税区;四、检验检疫政策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又输往非保税区的,不实施检验;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在保税区短暂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撒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在实施检疫和检疫处理;保税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五、外汇管理政策区内与境外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与境内保税监管区域外以下简称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企业对境外支付货款,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无须办理进口付汇核销;区内企业向境外出口货物,在海关办理保税货物出境备案的,收汇后无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在海关办理非保税货物出口报关的,区内企业应当按照境内区外相关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境内区外企业购买区内货物,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可以向区内企业支付,可以直接向境外支付,也可以向其他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支付;境内区外货权企业收到前述境内区外企业的外汇后,按规定凭入账通知活着结汇水单等凭证办理核销手续;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园区简介一、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并积极拓展口岸物流和保税服务功能;二、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产业方向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聚集注册企业18000多家,每年平均新增企业2000余家,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为主导,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能源环保、高新技术等产业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三、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主营业务保税物流——包括仓储物流、分拨和配送等项业务;是指在综合保税区内划分保税物流区域,进行货物的分拣、分配、分销、分送等分拨配送业务;保税加工——主要包括加工制造;加工制造企业进口的原材料进区可予保税,国内采购的商品进入区内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保税货物和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可以进行加工、装配后出口;需销往国内市场的,按货物的实际状态进行征税,办理进口手续;另外,区内的加工产品可以自由流通,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口岸物流——与武汉现有阳逻港、天河国际机场等口岸对接,并服务通过公路转关的货物;主要完成进/出区货物的拼装、拆箱、存放、待检、查验等功能;保税服务——包括研发、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金融、贸易等业务;青岛保税区管理服务的部分措施青岛保税区推行“小政府,大服务”,实行集中办公,并行式服务,企业一切事务均可在区内迅捷、高效地办结;实行投资全程免费代理服务;来区投资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可以在项目审批、注册登记、开工建设、劳动用工等各个环节享受全程的“一条龙”服务,极大地减少办事手续,降低前期费用;海关对进出境通关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实行申报、代理申报、信誉放行、特殊紧急情况先放行后补办手续等灵活简便做法,提高通关速度;实现进口货物、快件直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接受24小时报检,接受、传真及计算机联网后的网上报检;是山东省第一个“投资无费区”,除交纳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工本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工本费等8项收费以外,其他收费一律免收或由保税区财政垫付;在进出境贸易方面,区内企业可以从事进出境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区内与境外间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实行免税或保税政策,并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贸易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出口离境的,可办理出口退税;在出口加工方面,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不实行分类管理、不设银行保证金台帐;产品区内销售或出口,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产品入区的料、件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领进出口许可证;境外入区的料、件加工周期不受时间限制;经批准,区内企业可在区外进行部分工序性加工;利用国内原料、零部件加工产品离境后,国内原材料部分可享受出口退税;在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及其它服务贸易方面,在区内储存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允许区内仓储的货物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允许区内企业从事面向国内市场的大宗进口物资分拨业务;鼓励企业在区内建立保税商品展示交易市场;在外汇政策方面,区内企业可开立外汇现汇帐户,并可在境外开户;保税区内企业允许保留现汇,周转使用;区内企业不需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区内与境内区外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区外机构均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贸易项下外汇可根据项目运作需要自由汇往境外;企业年度税后利润外方所得部分经核准可自由汇往境外,其中人民币可换成外汇汇往境外;区内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开立,也可以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区内企业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在财税政策方面,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企业享受“免一减二”的优惠,生产性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奖励政策方面,保税区实施特殊投资优惠,采取“以项目给土地,以效益给优惠”的灵活政策,对于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工业项目,视情况给予公告地价20%—50%的优惠;引荐各界客商在保税区开展投资及其它经济合作业务,参照青岛保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予实际到位资金额的%—1%奖励;。
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研究——以江苏省综合保
海关管理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研究以江苏省综合保税区为例南京海关课题组*摘要:2019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9 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推出21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制度创新㊁促进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 综保区 )升级发展㊂文件出台后,各地综保区围绕 五大中心 的建设目标,在海关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改革创新,强化考核评价,努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㊂为了更好地推进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课题组对江苏省综保区发展情况开展全方位调研,并且以江苏省综保区为例,对当前制约综保区发展的原因,特别是影响‘若干意见“实施效果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按照制度型开放的要求,从管理机制㊁发展目标㊁监管模式等角度提出合理建议,探索新时期海关支持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路径㊂关键词: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江苏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作者简介:南京海关课题组,课题组成员:许鑫,南京海关党委委员㊁苏州海关关长㊁党委书记;胡文杰,南京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严华斌,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驻相城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赏月,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科长;孙锋锋,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二级主办㊂041 012020 1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 综保区 )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目标,是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载体㊂为满足中国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㊁出口加工区㊁保税物流园区㊁跨境工业区㊁保税港区㊁综保区等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㊂经过多年的整合优化,江苏省目前有2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中有20个是综保区,综保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㊂江苏地区各综保区现处的发展阶段各异㊁产业类型多样㊁经验典型,江苏地区的综保区在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全国各地综保区的发展现状,因此对江苏省综保区进行研究意义重大㊂一㊁江苏省综保区发展历程和特点总体来看,江苏省综保区发展迅速㊁创新活跃㊁质量和效益领先全国,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起步早,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形态丰富江苏省自1992年设立张家港保税区以来,先后于2000年设立昆山出口加工区,2004年设立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2006年设立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2008年在张家港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基础上整合设立张家港保税港区㊂除了跨境工业区这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类型在江苏省没有设立外,其余5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省内都有设立,而且设立时间都早于中国其他省份㊂尤其是昆山出口加工区和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设立时都是全国首个该类型的特殊区域,其取得的经验和创造的模式后来逐步推广至全国㊂2012年,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全省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逐步整合为综保区,目前已基本整合到位㊂①(二)布局广,成为江苏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多年来,综保区凭借其独特的政策优势㊁功能特点和管理方式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明显的作用㊂江苏各地一直将综保区作为引领开放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将在本区域设置综保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㊂目前,江苏省13个地级市(除宿迁市外)均已设置综保区,部分县㊁区(如常熟㊁武进等)也都设有综保区㊂20个综保区分别分布在苏南㊁苏中㊁苏北地区,其中苏南地区数量较多,仅苏州地区就有7个综保区,苏中㊁苏北地区数量较少㊂各地利用综保区的政策优势并结合本地产业经济①因张家港保税港区整合为综保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本文中相关数据均包括目前张家港保税港区的数据㊂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研究的特点,实现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㊂例如,昆山综保区利用当地电子加工制造产业起步早的优势和综保区的政策优势,形成了以仁宝㊁纬创㊁世硕等企业为代表的区内电子信息制造产业的发展;太仓港综保区利用港口优势大力发展保税物流产业,吸引了三菱商事㊁伊藤忠㊁优衣库㊁舍弗勒等企业入区开展国际物流及配送业务;淮安综保区利用区内企业富士康的聚集效应,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改变了当地的产业形态㊂(三)发展快,对江苏省外贸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2001年中国入世后,江苏省外贸持续增长,其中虽有曲折但总体形势向好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江苏省外贸增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但综保区内进出口始终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有力支持了全省外贸稳定增长㊂2018年,全省综保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98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高于同期全省外贸增幅2.4个百分点,约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22.4%,约占全国海关特殊区域进出口总额的19.1%㊂特别是昆山综保区㊁无锡高新区综保区㊁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㊁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等4个综保区进出口总值分别为3434亿元㊁1957亿元㊁1951.8亿元和1421.8亿元,增速达到5.8%㊁62.3%㊁30.5%和13%,上述4个综保区的进出口总值达到8762亿元,占江苏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总值的89.2%㊂(四)结构优,推动江苏省制造业转型升级作用明显江苏省是制造业大省,行业门类齐全,转型升级基础好㊁潜力大㊁前景广㊂综保区凭借独特的政策优势,吸引了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制造企业落户,提升了全省综保区内的制造业水平,并且辐射和带动了当地制造业整体发展㊂2018年,全省综保区单位面积进出口总值达到245.2亿元/平方公里㊂此外,苏南㊁苏中㊁苏北的综保区结合了当地的产业经济特点,成为引领和带动当地制造业发展的引擎,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㊁梯度发展的产业经济板块㊂苏南地区电子信息产业起步早㊁体量大,综保区内聚集了大量规模巨大㊁处于产业链高端的电子信息类制造企业㊂例如,无锡综保区形成以SK海力士半导体㊁英飞凌科技㊁海太半导体等企业为代表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特别是SK海力士半导体目前占有中国DRAM市场约35%的份额,是全球单体投资规模最大㊁月产能最高㊁技术最先进的10纳米级DRAM产品生产基地㊂苏中地区装备制造业基础好㊁门类全,综保区内汽车零部件㊁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㊂例如,南通综保区依托延锋安道拓㊁吉凯光电等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逐步形成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中心㊂苏北地区依托其在纺织㊁食品加工等方面的传统优势,在综保区内大力发展该类型龙头企业㊂例如,淮安综保区内的新国纺织年产彩纱产品24000吨,年营收达10亿元以上,成为国内行业的龙头㊂041 012020 1 (五)创新强,各类新模式和新业态在区内发展迅速多年来,南京海关大力开展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在综保区的监管模式㊁监管流程㊁监管手段等方面创造了诸多 江苏经验 ,有力支撑了综保区内各类产业㊁业态高速增长㊂例如,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创建的 两单一审 模式㊁ 掌上物流 系统在全国综保区得到复制推广,这些创新的监管模式极大地提升了海关监管效能㊂南通综保区的 慧眼通 模式㊁无锡综保区的物联网监管为综保区内的高科技监管提供了新的思路,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和昆山综保区开展的 一般纳税人 资格试点为区内企业面向国内市场提供了新的途径㊂此外,在地方政府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全省综保区不断拓展区内业态,在最初的保税加工㊁保税物流等传统业态的基础上,保税服务功能得到了长足发展,出现了各种新兴业态㊂在商贸服务业领域,拓展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㊁保税展示交易功能;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复制推广了境内外维修㊁委内加工等制度㊂这些新兴业态的发展,丰富了特殊监管区域的产业结构,带来了新的增长极㊂以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为例,太仓港综保区 太境通 综合电商平台有入驻商户30家,2018年完成跨境电商货物入区129批次,货值4262万元;出区包裹11.3万单,货值2202万元,形成了境外供应商与国内消费端的直通链条,凸显了综保区发展所带来的利民惠民的作用㊂二㊁目前江苏省综保区发展存在的主要瓶颈20多年来,江苏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顺应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要求,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㊁扩大对外贸易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为江苏省的改革开放积累了大量经验㊂但近年来发展一直相对缓慢,部分综保区内土地长期闲置,引进项目不多,引领作用不明显,呈现出发展迟缓的状态㊂即使在‘若干意见“出台后,基层仍有政策 不给力 不解渴 的呼声㊂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制约综保区发展的原因进行全面梳理㊂(一)管理方式 相对滞后 ,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1.立法滞后阻碍管理理念的 与时俱进 ㊂综保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功能整合㊁政策叠加 改革的产物,设立之初被定位为国内政策最优㊁功能最全㊁通关最便捷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承载了加工㊁物流㊁口岸㊁退税等诸多功能㊂综保区运作十多年来依然参照2007年颁布的‘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缺少与时俱进的针对性法律法规来规范区域内的各项运作㊂近年来,为跟上综保区改革发展的步伐,海关制发了很多针对专项业务的规范性文件,但相对独立㊁未成体系㊂立法滞后造成综保区的管理制度没有上位法支撑㊂特别是2015年天津港 8㊃12 爆炸事故后,综保区内的区域安全㊁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研究贸易安全㊁生产安全等综合管理要求不断升级,而趋于保守的管理理念与不断升级的管理要求严重脱节,使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大受影响㊂2.改革推进遇到协同共管的 两个难题 ㊂综保区作为一个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放型经济重要载体,是地方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块响当当的 国字号招牌 ㊂不论是综保区的申请设立还是日常管理都离不开地方政府和部分垂管部门(例如,海关㊁外汇管理㊁国土等)的通力协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地综保区在管理中都普遍存在 两个难题 ㊂一是管理主体责任不明㊂综保区的定位以及 境内关外 的标签,使得综保区的地方管理部门在建制㊁管理体制以及人才配置上都相对薄弱,对整个区域的管控能力不强,以致于海关背负了过多的职责㊂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对综保区的管理存在重申请轻建设㊁重功能轻绩效等现象,运营能力不足,全省综保区土地闲置问题等较为突出,日常管理和改革推进与海关等部门尚未形成合力㊂二是协同监管不够㊂由于尚未建立体现综保区特征的共管共建联系配合机制,综保区业务管理涉及的各部门在推进业务改革时职责不明㊁动力不足㊁方法不多,对部分改革参与度不高,落实进度不理想㊂此外,海关与商务㊁财税㊁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综保区改革㊁信息共享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齐抓共管也有待进一步加强㊂3.产业转型升级面临壁垒成本的 双向挤压 ㊂近年来,中国在发达国家价值链中不断向高端攀升,同时引领发展中国家价值链,希望通过两大环流的良性互动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综保区凭借特殊的地位在转型升级中 一马当先 ㊂但是,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特别是近期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演变成美国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 封杀 , 中国制造 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特别是高端制造业方面,受到国际贸易壁垒的层层阻碍,综保区内原本比重就较低的高端制造㊁保税服务产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㊂由于综保区土地有效利用率不高,再加上国内生产要素成本的不断上升,综保区低成本制造的传统优势明显弱化,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加速转移至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地区,引领发展中国家价值链困难重重㊂(二)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域特色与错位发展不够明显1.全省内综保区发展不平衡㊂江苏省内苏南㊁苏中㊁苏北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不一,各地综保区成立的时间不一,前后跨度长达十多年,各综保区发展差距也比较明显㊂苏南片区起步最早,在出口加工区阶段就集聚了大批生产型龙头企业,业务量稳步增长;而苏中㊁苏北地区的综保区起步较晚,错过了特殊区域蓬勃发展的时期,同时受区域经济和交通区位等因素制约,业务种类相对单一,多以保税物流和 一日游 业务为主,加工制造业比较薄弱,缺乏使综保区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㊂‘若干意见“出台后,苏南地区综保区凭借其制造能力优势和规模优势,对于新入区项目的 虹吸效应 具有明显优势㊂2.各地综保区发展追求 大而全 ㊂通过对江苏省综保区调研得知,绝大部分综保区041 012020 1都希望全方位打造 五大中心 ,而且都是平均发力,重点突破不明显,没有体现各地综保区发展规划与地方产业政策的协同性㊂苏中㊁苏北地区并未与苏南地区形成地域错位发展,部分拟入区项目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㊂如归属于生物医药㊁跨境电商等类别的项目数量较多,这也与当前产业热点较为集中有关㊂同时也反映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对‘若干意见“的落实缺乏整体布局,有的地方政府对‘若干意见“的落实流于纸面发文和动员宣传层面,各地综保区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在深度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特色方面的通盘考虑和整体规划不够㊂(三)海关监管模式与综保区发展需求不匹配,制约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1.监管模式呈现强度效率的 内外倒挂 ㊂当前,海关对综保区采取 围网卡口+电子账册 的管理形式,形成了既强化围网卡口监管,又严格账册管理的双重监管模式,区内企业不得不面对 卡口+账册 的 两把锁 ,与区外加工贸易管理形成了 两个倒挂 ,直接影响了区内企业的获得感和积极性㊂一是监管强度倒挂,除与区外加工贸易同样实施账册管理㊁后续稽核查的监管措施之外,综保区内还实施报关单查验㊁核放单检查等卡口实货监管措施,多重监管手段的叠加导致区内管理强度要远大于区外;二是通关效率倒挂,目前卡口管理没有具备有效的分类监管制度和高效的物流配套系统,导致进出区手续繁琐㊁过程复杂,从而引发了国内货物入区难㊁物流成本高等问题㊂相比之下,区外加工贸易监管效率更高㊂从本次调研情况中可以看出,进出区的便捷性和物流便利性是所有区内企业关注的首要问题㊂2.信息化系统叠加导致监管手段 烟囱林立 ㊂近年来,海关对综保区的监管加大了科技投入,信息化系统从关区统一版到全国统一版,其初衷是要打造规范统一的智能化管理环境,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㊂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在多个系统切换使用才可完成整个通关流程,如金关二期系统㊁关区辅助系统㊁H2010系统㊁单一窗口㊁对接平台等㊂各系统间的联动欠佳,系统的逻辑和实际业务场景存在差距,导致企业实际体验感比较差;系统的设计缺陷和不稳定性,严重影响货物的正常流转㊂同时,系统太多导致各类管理越来越机械化, 规定 跟随 系统 ,现场海关对系统不支持的业务操作,只能 以系统设置为准 ,无法办理㊁无法处置,严重影响效率,企业对此反响强烈㊂(四)政策综合性强,企业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困难重重1.制度设计体系不完备导致部分政策吸引力不足㊂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出台,给综保区发展传递了积极的信号,在海关总署㊁直属海关㊁隶属海关等多层次㊁多场合的政策宣传后,地方政府㊁综保区管理部门㊁区内企业等都重燃了综保区发展的希望,对政策落地抱有美好的憧憬㊂但是,‘若干意见“的配套制度设计没有真正突出综保区的优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研究势,与区外加工贸易管理制度相比较,倒挂现象依旧明显㊂例如, 拓展两个市场 中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向境内区外等企业销售保税货物的,必须缴纳进口税收,无法按照保税状态结转至区外下游企业,对比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可以保税结转的政策存在明显政策落差㊂2.部分政策缺乏操作细则导致政策无法落地㊂‘若干意见“的21项措施中有12项由海关总署牵头落实(其中4项是海关总署独家负责),其余则是由其他部委牵头落实,总体上看操作细则的出台速度相对较慢㊂目前由海关总署牵头落实的几项基本都有了操作细则,大部分都可以实施㊂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落实的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已在近期发布新的规定,基本实现了一般纳税人政策在全国综保区的落地㊂由其他部委牵头的措施还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企业空有想法无法落实㊂比如,电子医疗器械生产项目落户综保区悬而未决,因为按照现行规定,生产用厂房需要由药监局进行质量体系审查并颁发生产许可证,综保区内工厂生产的电子医疗器械产品需要到药监局进行产品注册申报,但据了解,目前药监系统对综保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体系审核和产品认证,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㊂3.部分制度陈旧导致政策落地存在困难㊂部分法律法规陈旧,政策修改滞后,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导致企业部分业务开展不顺利㊂例如,区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现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区处置或利用需要市级环保部门的审批,企业需要提供证明接收单位能对区内固体废物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材料,有些地区的环保部门为防风险,要求企业提供非常详细的证明材料,需接收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背书㊂区内企业普遍反映,为了处置区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需辗转多个部门,出具多项证明材料,且这些废物是在中国境内加工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应按进口固体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㊂三㊁促进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海关在支持综保区发展方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㊁目标导向㊁结果导向,深入推进海关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依托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聚集更多高端和创新型生产要素,推动综保区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㊁赢得主动㊂(一)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的协同管理机制建议进一步深化综保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解决综保区管理主体不明㊁职责不清㊁发展不力等问题,着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发展效能㊂1.创设省级协调管理机构㊂推动省政府研究设立江苏省综保区科学发展协调管理部041 012020 1门,指定一名省政府副秘书长总负责,履行对全省综保区统筹管理职责,协调商务㊁海关㊁税务㊁银行㊁外汇管理㊁安监以及地市级政府等部门,构建政府主导㊁各部门协同的联合管理机制,落实制度创新机制㊁联席会议机制㊁综合评估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与海关㊁税务㊁安监等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优化综合治理体系,提高服务发展水平㊂2.编制全省综保区发展规划㊂研究制定全省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规划意见,瞄准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目标,结合各地综保区的区位优势㊁资源禀赋㊁主导产业和特色创新,对 五大中心 的建设和发展,进行统筹规划,重在错位互补发展,避免同质恶性竞争,结合当地经济优势,有效服务 一带一路 ㊁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实现全省综保区共同发展,全面提升江苏省综保区综合竞争力,同时也为全国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贡献 江苏智慧 ,提供 示范模式 ㊂3.出台促进发展激励措施㊂组织开展全省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联合调研,深入分析现状,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障碍瓶颈,制定激励措施,激发出全省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热情和活力㊂广泛开展‘若干意见“的深度宣传,为需求强烈的大企业㊁大项目输送提供 量体裁衣 式的定制服务,落实企业 问题清零 机制,全力支持区内企业在21项措施方面早实施㊁早见效㊁早复制㊁早推广㊂同时,对综保区发展的指标体系㊁评价体系㊁政策体系㊁统计体系等进行深入研究,形成有利于推动和引领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㊂(二)统筹规划建设全省 五大中心按照 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的最新要求,发挥苏南㊁苏中㊁苏北各地的比较优势,结合当前现状,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统筹,实现全面统筹㊁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江苏各地综保区在全球产业链㊁价值链与创新链中的分工和层次㊂1.打造加工制造中心㊂进一步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㊂支持大型企业入驻综保区发展,对合适的项目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多部门联合不断优化综保区监管方案,打造优秀的营商环境㊂重点支持无锡综保区的芯片存储产业,苏州地区综保区㊁淮安综保区的电子产品产业,盐城综保区的汽车产业,泰州综保区的保税医药集聚区,徐州综保区的工程机械产业的发展㊂2.打造研发设计中心㊂综合运用综保区保税优势,进一步减少许可证件管制,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㊁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创新机构在综保区发展,提升创新驱动和技术进步能力㊂鼓励外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研发中心,重点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研发,支持苏高新综保区打造 大院大所 研发创新产业化基地,支持昆山综保区小核酸产业基地建设㊂。
综合保税区实务以及简单报关流程
三. 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
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 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 种: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 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 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 关单限最高填报二十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 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 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 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 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 海关总署令第191号第二十六条: ❖ 区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的,按照货物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税手续,并按照下列
规定签发用于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 (一)从区外进入保税港区供区内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物料,海关
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货物转关出口的, 启运地海关在收到保税港区主管海关确认转关货物已进入保税港区的电子回执后, 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 (二)从区外进入保税港区供保税港区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 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办公用品等,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 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 (三)从区外进入保税港区供保税港区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使用的生活消费 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 (四)从区外进入保税港区的原进口货物、包装物料、设备、基建物资等,区外 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申 报手续,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原已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海关 代征税不予退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9.03.22•【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简化综合保税区货物、物品进出区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是指允许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
二、适用便捷进区管理模式的货物、物品具体范围如下:(一)区内的基础设施、生产厂房、仓储设施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二)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三)区内企业所需的劳保用品;(四)区内企业用于生产加工及设备维护的少量、急用物料;(五)区内企业使用的包装物料;(六)区内企业使用的样品;(七)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的仪器、工具、机器、设备;(八)区内人员所需的生活消费品。
三、上述货物、物品可不采用报关单、备案清单方式办理进区手续;如需出区,实行与进区相同的便捷管理模式。
区内企业做好便捷进出区的日常记录,相关情况可追溯。
四、区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暂停办理上述货物、物品简化进出区手续:(一)超出第一、第二条规定范围,擅自通过便捷管理模式进出区的;(二)未如实办理货物、物品便捷进出区的;(三)涉嫌走私被立案调查、侦查的。
五、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业务、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业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2019年3月22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9.10.12•【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施行日期】2019.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要求,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保税货物租赁(一)本公告适用于租赁企业和承租企业以综合保税区内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以下简称“租赁货物”)开展的进出口租赁业务。
(二)本公告所称“租赁企业”是指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的开展租赁业务的企业或者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本公告所称“承租企业”是指与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租赁企业支付租金的境内区外企业。
(三)租赁企业应当设立电子账册,如实申报租赁货物进、出、转、存等情况。
(四)租赁货物进出综合保税区时,租赁企业和承租企业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向海关申报。
承租企业对租赁货物的进口、租金申报纳税、续租、留购、租赁合同变更等相关手续应当在同一海关办理。
(五)租赁货物自进入境内(区外)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六)租赁进口货物需要退回租赁企业的,承租企业应当将租赁货物复运至综合保税区内,并按照下列要求申报:1.原申报监管方式为“租赁贸易”(代码“1523”)的租赁进口货物,期满复运至综合保税区时,监管方式申报为“退运货物”(代码“4561”);2.原申报监管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代码“1500”)的租赁进口货物,期满复运至综合保税区时,监管方式申报为“租赁不满一年”(代码“1500”);3.运输方式按照现行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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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2)
三、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3)
第三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4)
一、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4)
二、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三、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第四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6)
三、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7)
图表目录
表1: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1)
表2: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
表3: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2)
表4: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3)
表5: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4)
表6: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4)
表7: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8: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
表9: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6)
表10: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7)
第一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第二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一、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表2: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二、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表3: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三、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表4: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
长%)
第三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一、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表5: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二、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表6: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三、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表7:南京综合保税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第四节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一、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表8: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二、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表9: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三、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表10:南京综合保税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