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通知各镇办卫生院:
为进一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助推健康扶贫,确保一般人群签约服务率≥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0%、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率达到100%,根据镇安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转发省卫计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卫计局研究,现将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约主体为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重点服务人群及因病致贫户必须由镇(办)卫生院确定家庭医生实施签约服务;一般人群和非因病致贫户可由村卫生室村医实施签约服务。

二、签约对象为家庭或居民。

优先签约覆盖重点人群(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糖尿病、高血压、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13种大病和17种慢病及花费较大的疾病,因病致贫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当前,建议并提倡以户为单位签订协议。

三、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

家庭医生包括:镇(办)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及具备资质的医师(含助理);具备资质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四、积极推广实行团队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士、公卫人员及村医等组成,由家庭医生负责团队成员任务分配和管理,其他人员要与家庭医生紧密配合开展工作。

五、签订服务协议。

各镇(办)卫生院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各家庭责任医生(及团队)的服务责任区域,与居民或家庭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权利、义务等事项。

六、实施签约服务内容。

包括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及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

当前,主要是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各种免费服务,如基本诊疗、健康教育、基本公共卫生、联系转诊等,为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咨询,制定治疗方案,方便就医流程。

待省市进一步制定明确有关政策后,可为需要的对象提供个性化的特需收费服务。

七、签约服务的收付费机制。

总的政策是“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实施。

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

签约服务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

八、具体工作要求
1.各镇(办)卫生院要尽快制定签约服务的工作流程、制度规范、人员分工及考核方案。

积极为家庭责任医生团队提供人员保障、技术支持及必要设施设备配置,确保工作能正常开展。

2.确定的家庭医生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团队管理,落实签约的服务内容,填好签约服务记录。

3.确保一般人群签约服务率≥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0%、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4.既往已经通过不同方式进行签约的继续有效,按约定
做好服务,逐步规范,到期后换签新《协议》。

新签约的按本次要求规范签约落实。

5.协议书格式统一,由县卫计局统一印制,各单位领取使用。

镇(办)卫生院可以按统一样式自行翻印。

6.各镇(办)卫生院要建立起详实的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台账,每月28日上报镇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月报表(见附件)。

7.签约对象是文盲、残障等情况,不识字、不能书写、无法正常理解协议内容及不能有效履行协议义务的,可由其亲属、邻居、村组干部等知情人代签。

该知情人员同时作为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明白人”,负责为签约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协作落实签约服务有关工作内容。

附件:
1.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2.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月报表
3.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一览表
4.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登记表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