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类城建档案移交书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最新版)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建档案的整理及接收进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组卷归档工作,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和组卷归档工作,并对上述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汇总和统一编号编目.第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六条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二)工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当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五)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当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六)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当是新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七)所有竣工图均应当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并签署完备。
竣工图章应当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移交城建档案馆资料明细表
1
20天
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94、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第四部分 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总结(95、工程概况表;96、工程竣工总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9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观感评定、质量核查、安全和功能);98、勘察、设计部门出具的 质量检查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文件;99、竣工验收报告;100、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101、竣工验收备案表)、102、决算文件、电子档案(103、工程照片;104、录音、录像材料;105 、缩微品;106、光盘) 第五部分 竣工图 一、综合竣工图(107、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 、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108、竖向布置图;109、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110、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111、室外给水、雨水、污水;112、室外建筑小品;113、室外 消防;114、室外照明;115、室外水景;116、室外道路;117、室外绿化)、二、专业竣工图(118、建筑竣工图;119、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120、装修(装饰)竣工图、幕墙竣工图;121、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 图;122、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123、采暖痛风空调竣工图;124、电梯工程竣工图;125、燃气工程竣工图) 工程文件质量要求:一、文字材料:1、所有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除外,应加盖建设单位章,并写明原件存放处); 2、内容和深度符合国标;3、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4、质地符合要求,采用宜长期保存的耐久性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红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复写纸、复印件等;5、字 迹清楚、图样清晰、图标整洁、签章手续完备;6、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不符合要求的,应用70g白色书写纸托裱,采用五点托裱法(四角及中心点),裱帖时应对齐底边和右侧边。二、图纸:1、质量要求: 采用新蓝晒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2、图纸修改要求: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标明变更依据,变更部分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3、图纸的折叠采用手风琴式折叠法,尺寸未A4幅 面(297mm*210mm),图标栏应露在外;4、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竣工图章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使用红印泥;5、竣工图必须提交图纸目录,有修改、作废的需在备注中标注清楚。三、其它要求: 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签字确认;2、竣工验收文件必须加盖各单位行政公章;3、工程竣工总结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对 四家单位的评价,竣工验收意见等(以上为建设单位编写内容);根据工程特点、性质及对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总结,由项目经理签字(以上为施工单位编写内容);4、以下资料需在市(区)城建档案馆买:工程质量保修 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以上文件由施工单位填写,与建设单位签订),竣工验收备案表四份(建委两份、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各一份);5、认可证需从城建档案馆领取原件(分单位工程,正副本各一份,由建 设单位填写,移交城建档案馆副本、建委正本),预验收申请表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6、缴纳档案整理编制费用(0.6元/㎡);7、以上文件中面积均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2Leabharlann 建设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深圳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指南
深圳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指南一、介绍在深圳市的建设工程过程中,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是一个重要而关键的环节。
本指南将详细探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文件归档的完整性和档案的准确性。
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流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是指将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归类、编号和存档的过程。
以下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流程:1.文件整理和归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整理和归类,例如将设计文件、批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等分类存放。
2.文件编号对归类好的文件进行编号,以方便查找和管理,编号可以根据项目名称、文件类型、日期等进行组合。
3.文件存档将归类和编号好的文件进行存档,选择合适的存档方式,可以是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或者混合档案的形式。
4.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已存档的文件进行管理,包括定期检查、更新、借阅和销毁等。
三、档案验收移交流程档案验收移交是指将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移交给档案机构或者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管理的过程。
以下是档案验收移交的流程:1.档案整理在档案移交之前,需要对已存档的文件进行整理,包括整理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2.档案清单编制档案清单,清单中要包括移交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日期和负责人等信息。
清单可以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3.档案移交按照档案管理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的要求,将已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移交。
移交时要注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避免遗漏或错误。
4.档案验收档案管理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清单和档案的一致性,确保所移交的档案内容正确并符合要求。
四、档案管理与维护建设工程的档案管理和维护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档案管理与维护的要点:1.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中的问题和纠错。
2.档案更新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进行,有些文件可能需要补充或者更新,及时对档案进行更新,保持档案信息的最新性。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最新版)(1)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建档案的整理及接收进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组卷归档工作,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和组卷归档工作,并对上述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汇总和统一编号编目。
第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后及时向总包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第六条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当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五)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当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六)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当是新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七)所有竣工图均应当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并签署完备。
竣工图章应当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深圳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指南
深圳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指南深圳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指南如下:
1. 归档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文件都需要按照深圳市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项目中涉及到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预算书、施工合同、质量安全报告等文件都需要进行整理分类,并按照项目进度进行归档。
(2)归档时应当有档案归档名、档案编号、档案类别、档案形成时间、档案存放地点等信息。
对于无法归档的文件应当进行标注并加密保护。
(3)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整理,按照数字化和非数字化两种方式进行分类。
数字化档案应当进行封装和保护,保证信息安全。
(4)归档文件应当进行妥善保管,避免日晒、雨淋、火烤等情况,保持完整、有序、安全。
2. 验收移交
(1)在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档案验收移交。
验收时应当由相关责任人进行验收,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和核对。
(2)验收时需要检查档案是否存在虚假、损坏、缺失等情况,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在验收移交前,应当对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电子文档。
(4)移交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包装,并标明移交日期和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及时保护和管理。
深圳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验收移交指南需要严格遵循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移交城建档案馆资料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资料(厚度超,可分2册)第一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第一卷基建文件(开工类资料)1-0照片(正立面、背立面、侧立面)1-01基本建设项目批复及报建1-02建设用地批准文件1-03投资许可证1-04建设用地批准书1-0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8图纸审查批准书及审查报告1-0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10消防审核意见书及防雷审核意见书1-11中标通知书1-1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及监督计划1-13勘察设计承包合同书1-1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15设计承包合同书1-16施工承包合同1-17监理委托合同1-18开工报告及停、复工报告1-19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1-20测量工程定位通知单及定位图1-21见证备案表及见证记录汇总表1-2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各项制度)1-23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单位资质1-24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岗位证、单位资质、安全资质1-25安全生产许可证1-26试验室资质及人员岗位证第二部分施工文件第二卷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提供材料分析表)2-01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2-02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3d、7d、28d)及试验报告(安定性、3d、28d)2-03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砂石试验报告、合格证开采许可证2-04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砖(砌块)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各厂家)及试验报告2-05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商品砼出厂合格证及28d试验报告2-06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焊条(剂)合格证及焊工上岗证2-07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外加剂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2-08汇总表、报验单、材料进场检验记录、见证记录、防水材料(防水粉、聚氨酯、沥青、玛蹄脂、防水卷材、乳化沥青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复试报告(卫生间用聚氨酯或SQ高分子防水卷材、屋面用乳化沥青或沥青玛蹄脂、防水卷材)。
移交工程档案常见问题答疑
移交工程档案常见问题答疑-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移交工程档案常见问题答疑一、告知会专题1、怎样参加移交工程档案告知会答:由建设单位拨打市档案局城建档案预约电话进行预约,预约电话:。
2、建设单位什么情况下预约参加移交工程档案告知会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各参建单位收集汇总并初步整理工程档案的情况下,建设单位(甲方)向市档案局提出预约申请后,按约定时间到市档案局参加移交工程档案告知会。
3、参加移交工程档案告知会的人员范围是什么答:参加移交工程档案告知会的人员范围包括:建设、监理、总包和分包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4、建设单位什么时间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答:根据深圳市档案局2012年4月颁布的《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5、市城建档案馆受理工程档案移交进馆的条件是什么答:工程档案移交进馆受理的条件是: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整体移交,包括建设、监理、总包和各个分包单位的档案;2、建设周期在5年以上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可按建设周期或标段进行移交;3、燃气、桩基工程档案可在整个项目档案移交前提前移交。
6、建设、监理、总包、分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及项目档案移交中职责是什么答:建设单位档案工作职责: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工作和工程档案移交的责任主体。
1、建设单位在与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当对工程文件归档的套数、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2、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整个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汇总所有档案;3、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
监理单位档案工作职责:依照有关规定对监理文件进行归档立卷,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整个项目档案工作;总包单位档案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文件的归档立卷,并对各分包单位的档案进行检查、审核和汇总,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程序
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程序
2007-07-18
按照《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档案,即A类档案,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原件;属于分流管理的档案,即B类档案,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室)备案。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的一般程序如图
1、A类档案移交程序
(1)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整改;
(2)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整改完毕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复核;
(3)建设单位向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建档案馆(室)预约移交时间;(4)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档案员或受委托的人员(需提交书面委托证明)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约时间向市或区城建档案馆
(室)现场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5)建设单位向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A类档案时,应提供:整理立卷的A类档案原件一套、“A类档案”《深圳市建设工程
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原件、《深圳市城建档案移交书》一式三份。
2、B类档案备案程序
按照《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的规定,列入分流管理的建设工程B类档案由建设单位自行保管,同时实行向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室)备案的制度,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向市或区城建档案馆(室)提供如下资料:
(1)“B类档案”《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原件;
(2)建设工程档案保存单位的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
(3)《深圳市分流管理城建档案备案信息表》一式三份。
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移交要求以及业务流程
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移交要求以及业务流程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主要是对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移交要求以及业务流程进行简要介绍和概括。
在本篇长文中,我们将重点关注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移交要求以及相关的业务流程。
城建档案接收范围是指城市建设领域中所涉及的各类档案的接收范围。
这些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设计档案、建筑施工档案、市政工程档案、勘测测绘档案、城市档案等等。
这些档案记录了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信息,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移交要求是指城建档案在移交给接收方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和要求。
这些移交要求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有序性以及安全性等。
移交方需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即将所有应当移交的档案都交接给接收方;同时需要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即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外,档案的有序性也是移交的重要要求,包括档案的整理、分类、编号等工作;最后,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包括档案的保密和防火防灾等工作。
业务流程是指城建档案在接收和处理过程中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接收流程包括接收方接收档案的准备工作、接受档案的验收流程等;处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整理、分类、存储、利用等环节。
这些业务流程的规范和合理性对于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旨在全面了解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移交要求以及业务流程。
这将有助于提高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写法: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阐述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移交要求以及业务流程:2. 正文2.1 城建档案接收范围2.1.1 定义和范围2.1.2 相关要素2.2 移交要求2.2.1 移交条件2.2.2 移交程序2.3 业务流程2.3.1 接收流程2.3.2 处理流程3. 结论3.1 总结要点3.2 对城建档案管理的建议通过上述结构,本文将全面介绍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移交要求以及相关业务流程。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资料移交意见书
序号
题名
缺失原因
备注
附件8
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催交通知书存根
深档催字()号
送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总承包
施工单位
签收单位
签收人及
联系电话
签收日期
年月日
签收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催交通知书
深档催字()号
单位:
你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于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依据规定,你单位应于年月日之前向我局移交壹套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档案,至今已超期()天/()月,请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移交该项目工程档案。否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深圳市()类城建档案移交书
工程名称:档案登记编号: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
移交专业承包单位:
兹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专业工程档案共计卷,其中文字材料计卷,计张;竣工图卷,计张;照片共册,计张;录像带共盒,计分钟;磁盘张,光盘张,载竣工图电子文件计个,扫描电子文件计个。
附:工程档案移交目录页。
竣工图章
图纸折叠
竣工图CAD电子文件
文件格式
文件目录
文件名和文件数量和竣工图是否壹致
可读性
扫描电子文件质量(可附页)
文件格式
文件目录
文件名和文件数量和纸质文件是否壹致
扫描质量和线数是否符合规范
可读性
照片(底片)
完整性
照片质量
文字说明
录像带
完整性
录像质量
文字说明
共页,第页
附件4
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意见书
验收组成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A、B类工程案卷与卷内目录样式
2005.5.3
66
原件
14
盈余开发及盈利建筑公司等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05.5.2
68
原件
15
H403-0055
市规划局及测绘大队
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2005.6.18
73/200
原件
立卷责任人:(由档案员本人签名)
深圳市档案局监制
红线地界桩放点报告
2002.1.20
21
原件
13
市工程地质勘察院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含水文地质资料)
2002.1.8
24
原件
14
场地地震评价报告
该工程无
产生此文件
15
深圳市建筑设计院
主体结构信息及主体结构计算结果
2002.3.8
158/165
原件
备注:所有A类文件需提供与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扫描文件或电子表格文件
超卓工程公司
工程设计说明及材料表
2006-8-23
2
新竣工版图
3
电施02
超卓工程公司
工程区域位置图
2006-8-23
3
施工图修改3处为竣工图
4
电竣03
超卓工程公司
管线标准横断面图
2006-8-23
4
新竣工版图
5
电竣04
超卓工程公司
电力电信平面图
2006-8-23
6
新竣工版图
6
电竣05
超卓工程公司
道路照明平面图
2007.2.8
2
原件
3
GD2201SZ003
移交城建档案馆资料时应注意事项
移交城建档案馆资料时应注意事项:一、甲方及监理:移交内容:基建及监理文件包括地勘报告。
基建及监理文件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各相应单位的公章,不可写原件存放处等。
地勘报告侧边装订时需加草纸板。
二、甲方准备资料:应同时具备城建档案馆移交目录3份、城建档案移交书3份;建设工程概况(建筑工程类)表A8-1、工程概括表(H工业建筑工程类(竣工)I民用建筑工程类(竣工))<H、I 类附表>各一份。
见附表1、2、3、41、移交目录中应先填写公共卷,后各填写单位工程文件。
每个单位工程文件应顺序填写,先施工文件,后竣工图。
2、同一单项工程含多个单位工程时,可填在同一张表格中,不需每栋楼单独写。
3、城建档案移交书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档案馆出具的表格:工程档案预验收(验收)情况书面告知单(建筑工程)中包含内容较多,组卷时应参照相关内容填写,如案卷题名应写为:管理与验收施工文件、建筑与结构施工文件、消防电竣工图等,若同一案卷题名有多卷时应写为建筑与结构施工文件(1)、(2)等。
见附表5.具体内容应参照表格准备。
四、竣工图纸应将图纸封面、目录、备考表在左上角装订,图纸散放在盒中,不加封底。
五、其他文字材料应将封面、目录、内容、备考表及封底等一同装订成册。
六、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案卷资料如果内容较少时,可装在同一盒子中,但应该单独组卷,分别编写页码。
七、在同一卷中只能出现一个城建档案卷内目录,其他资料目录需用资料管理通用目录填写。
八、档案资料组卷时,封面、城建档案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用编写页码。
其他资料从1开始顺序编号。
九、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全部租入管理与验收施工文件中,无机电与土建的区别。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不用做目录。
十、双页均有内容的文件材料需双面编写页码,无铁钉、夹子等。
附表一:城建档案馆移交目录注:每个单位工程先写施工文件,后写竣工图。
附表2:城建档案馆移交书: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向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移交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档案共计x册。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
深圳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的通知深档规〔2012〕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确保国家馆藏档案资源的质量,有效实现城建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档案局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确保国家馆藏档案资源的质量,有效实现城建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的活动。
第三条市城建档案馆是收集、保管、向社会提供城建档案利用服务的市级国家专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城建档案基地和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中心。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遵循丰富馆藏、优化结构、整合资源、集中保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加强馆藏城建档案资源建设,依法接收分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逐步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城建档案资源体系。
第四条凡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必须按本规范的要求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各有关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并将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程序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市城建档案馆依法接收下列全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档案以及经市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报建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工程档案:(一)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二)工业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大中型工厂、仓储企业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档案;(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城市照明、环境卫生等工程档案;(四)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照明、邮政、电信、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五)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廊道等工程档案;(六)园林、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包括公园、风景区、城市雕塑及纪念碑、古建筑等工程档案;(七)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包括环境治理项目、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等工程档案;(八)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包括监测、防洪设施、抗震加固、人防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档案。
最新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最新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移交清单工程档案移交清单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3、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4、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5、选址申请、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及附图6、建设用地批准书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8、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含用地呈报表、一书一方案、土地划拨决定书等过程文件)9、规划放样文件(含定位略图、正负零检测等)10、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11、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2、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人防、环保、交警、交评、绿化、卫生、职业病防治、防雷等)批准文13、施工图(含节能)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核合格备案书14、勘察合同15、设计合同工16、施工合同(含代建合同、甲方分包合同等)17、监理合同1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1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21、工程概况信息表22、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机构和现场管理人员额基本信息;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二、监理文件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工作总结4、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及复工报审表、竣工报验表5、工程延期申请表、审批表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文件材料三、施工文件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1、开工、复工、竣工报告2、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勘察记录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4、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5、图纸会审记录6、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目录汇总表7、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及目录汇总表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测文件1、钢筋、隔热保温、防腐材料、商品硂、预拌砂浆出厂证明文件2、钢筋试验报告及汇总表3、水泥试验报告及汇总表4、砂、碎(卵)石、砖(砌块)、外加剂、防水涂料、防水卷材试验报告及汇总表5、预应力筋复试报告及汇总表6、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及汇总表7、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及汇总表8、钢结构用防火涂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9、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1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及汇总表11、钢结构用扭剪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及汇总表12、幕墙用铝塑板、石材、玻璃、结构胶复试报告及汇总表13、散热器、采暖系统保温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绝热材料、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的见证取样复试报告及汇总表14、节能工程材料复试报告及汇总表四、施工记录文件1、土建隐蔽工程验收2、安装隐蔽工程验收3、工程定位测量记录4、基槽验线记录5、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6、沉降观测记录7、地基钎探记录8、地基验槽记录9、桩位偏差记录及附图10、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中间验收记录11、大型构件吊装记录12、预应力筋张拉记录13、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14、网架(索膜)施工记录15、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16、桩基检测报告17、土工击实试验报告18、回填土试验报告及附图19、钢筋机械、焊接连接试验报告20、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21、砌筑砂浆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22、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23、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24、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25、外墙饰面砖样板粘结强度试验报告26、后置埋件抗拔试验报告27、超声波探伤报告、探伤记录28、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29、磁粉探伤报告30、高强度螺栓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31、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32、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33、钢结构防腐、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34、木结构构件力学性能试验报告35、幕墙双组份硅酮结构胶混匀性及拉断试验报告36、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报告37、墙体节能工程保温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报告38、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39、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40、节能性能检测报告五、施工质量验收文件1、单位(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控制资料核査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査及主要功能抽査记录、观感质量检査记录、分部(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分户验收汇总表、分户验收记录3、其他施工验收文件(施工总结、甩项报告等)六、竣工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含桩位竣工图)3、钢结构竣工图4、幕墙竣工图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竣工图6、建筑电气竣工图7、智能建筑竣工图8、通风与空调竣工图9、人防工程竣工图10、规划红线内的室外给水、排水、供热、供电、燃气、通讯、照明管线等竣工图11、规划红线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喷灌设施等竣工图七、工程竣工验收文件1、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4、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5、政府职能部门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规划、消防、环保、卫生、人防、交警、绿化、防雷等)及消防、环保、室内环境检测报告、自来水、防雷等检测文件6、地名使用批准书、楼号与地名幢号对照表八、工程声像文件1、工程照片2、工程录音,录像素材、专题片(一、二级工程)九、地下管线测量成果1、技术报告、成果表等文件2、专业、综合管线图3、竣工测量成果数据光盘。
深圳市()类城建档案移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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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签名):档案员证号:移交时间:年月日
取走移交书人(签名):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业务公章/单位公章):
接收人(签名):接收时间年月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郑重告知:1.工程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照《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文件进行收集、归档,并按期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2.工程档案应当齐全、系统、完整,内容真实、准确;3.移交书及移交目录填写真实;4.不按期移交工程档案,涂改、伪造档案,未尽妥善保管档案责任,导致档案损失,将受到法律的处分和处罚;5.移交工程档案不真实、不准确,导致利用者经济损失,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填写说明:一、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A类城建档案时,档案移交单位为建设单位,档案接收单位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属进馆保管范围档案);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B类城建档案时,档案移交单位为施工或监理等单位,档案接收单位为建设单位(B类城建档案属分流由建设单位保管范围的档案,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范要求管理好)。
二、B类城建档案移交书及目录一份原件附在A类城建档案移交书后面。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16年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接收、保管、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地下管线信息和档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信息共享的原则,确保城建档案完整收集、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协调城建档案工作,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划、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二)监督、指导城建档案工作,依法查处城建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三)负责全市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建立城建档案业务系统;(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城建档案馆(室)是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指导建设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
第六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工程各主体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部门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稽查或者检查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的形成质量(包括文件的原始性、记载内容的真实准确、签署用章的完备有效等)纳入稽查或者检查范围,以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
第七条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城建档案业务系统,整合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实现城建档案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使用统一的城建档案业务系统,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馆(室)藏城建档案的数字化,并对重要城建档案进行异地异质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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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工程档案移交目录页。
移交单位(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
移交人(签名):档案员证号:移交时间:年月日
取走移交):
接受人(签名):接受时间年月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郑重告知:1.工程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照《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工程文件归档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文件进行收集、归档,并按期向城建档管理机构移交;2.工程档案应当齐全、系统、完整,内容真实、准确;3.移交书及移交目录填写真实;4.不按期移交工程档案,涂改、伪造档案,未尽妥善保管档案责任,导致档案损失,将受到法律的处分和处罚;5.移交工程档案不真实、不准确,导致利用者经济损失,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深圳市()类城建档案移交书
工程名称:项目档案编号: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与龙珠四路交叉处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移交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
慈向城建档案管(室)移交专业工程档案
共计卷,其中文字材料计卷,计张;竣工图卷,
计张;照片共册,计张;录像带共盒,计分钟;磁
盘片,光盘张,载竣工图电子文件共个,扫描电子文件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