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工调查报告(2012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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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八百行政村农民工调查报告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大大解放了中国农村的生产力,释放出大批的富余劳动力。
于此同时,从东南沿海地区开始的工业化浪潮创造了大批的明显优于经营家庭农业的新兴工作岗位。
一推一拉,促使中国广大农民纷纷背上行囊,背井离乡,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中西部地区来到东南沿海地区,从事建筑、制造、服务业等非农工作,加入了产业工人的队伍。
但是,由于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制度依然存在,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虽然改变了职业身份,但是其户籍仍在农村老家,城市居民的一切福利都与他们无关,他们仅有的保障就是老家的一亩三分地。
正是由于这种亦工亦农的双重身份特质,学术界称这一群体的人为农民工。
具体来讲,本报告所称的农民工,限定在具有农村户口、连续从事非农职业半年以上、大专以下学历的打工者。
农民工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同时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主要创造者,他们承载了中国走向全球化伴生的所有矛盾与苦难,也承担着书写中国社会转型历史的伟大使命。
据统计,全国现有的农民工数量在1.2亿,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
中国的未来与这一群体息息相关,无论是农村问题,还是城市发展问题,甚至整个中国改革的走向问题,都离不开对中国农民工群体的认识。
河南是中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同时也是中国的农民工输出大省,无论是北京、上海和广州,还是新疆、云南和黑龙江,都有大批的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在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通过对外输出劳动力,一方面减轻了河南本地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农民工在外地打工所赚取的钱财流入家乡,对家乡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因此,农民工群体是一个对地方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广泛影响的群体,全社会应该加深对农民工群体的认识和了解,并通过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但是,目前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群体的整体认识还不够全面,特别是河南,作为农民工输出第一大省,至今没有全面的农民工基本调查数据,这很有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河南省农民工群体的全面把握,不利于有关农民工权益发展的科学决
策。
为此,以河南大学马进举教授为首席专家的“河南省八百行政村农民工调查”课题组以河南省农民工群体为调查总体,通过科学的抽样方法和细致的问卷设计,在全省800个行政村开展了一次大型的针对农民工群体基本状况的问卷调查活动,本调查报告即是基于此次调查的数据得来的。
二、调查过程
(一)调查过程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从2010年10月开始,2011年9月结束。
基本过程如下:
1、选题和研究总体的界定
2010年7月,河南大学马进举教授基于自己对河南省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总体判断,提出了对河南省农民工群体实施一次大型问卷调查的设想,得到了几位同事的一致赞同和支持,最终,这个设想以“河南省八百行政村农民工基本情况调查研究”为题成功申请了2010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项目。
为了如期本课题,调查组于2010年10份开始着手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经过小组的广泛讨论,并借鉴其他学者对农民工群体的各种定义,最终将本次调查的总体限定在具有河南省农村户口、连续在异地从事非农职业半年以上、大专以下学历的打工者。
2、调查问卷的制定
在明确了调查总体之后,课题组于2010年12月份开始着手调查问卷的设计工作。
然后根据调查提纲设计具体的调查问题,制定出调查问卷的初稿。
其次,组织河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12名硕士研究生在寒假期间以问卷初稿为基础进行试调查,2011年4月份,调查者根据试调查中出现为一系列问题,又对问卷初稿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改动,最终形成问卷的终稿。
3、抽样
根据2010年河南省统计年鉴的数据,截止2009年底,河南省农村共有行政村47346个,以此为抽样框,从中随机抽取了800个行政村,然后从随机抽中的800个行政村中再根据方便原则选取5名符合条件的被调查者。
4、正式实施调查
正式调查主要在2011年的暑假期间进行,调查员由河南大学在校学生组成,在调查前对调查员进行了系统的有关调查方法基本知识技巧的培训,并通过索取被调查对象的联系电话以保障问卷调查的质量。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员把问卷的每一个问题念给被调查者听,让被调查者做出选择,答案由调查员填写。
2011
年9月底,问卷调查完成,调查组对每份问卷的质量进行审核和筛选,最后的有效问卷为2955份。
(二)样本构成情况
1、性别构成
如表
66.3%
2
64岁,最小的1530岁及以
的比重,为26%,56岁及以上的农民工所占比例非常小,只有2.1%。
表2-2 样本的年龄结构
国务院发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出生于1980年之后的农民工被称
为新生代农民工。
依照此标准,30岁及以下的农民工都属于新生代农民工,这表明,本次调查的样本中,新生代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2.3%。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认为,目前,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农民工总体的47.%,本次调查的指标略高与此比例。
3、教育程度
其他学者的调查都表明,农民工群体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本次调查的样本也表明了相同的状况。
如表2-3所示,初中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所占比重最高,为47.7%,高中和中专(或中等职业技术)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只占34.5%。
表2-3 样本的教育程度
1、外出务工的动机表现出生存理性、发展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多元化倾向
就本次调查样本的统计来看,河南省农民工外出打动的最大动机仍然是生存理性的,即挣钱以养家糊口,如表3-1所示,在被询问外出务工的动机时,有1759名被调查者选择了“挣钱养家”,占全部样本的60.3%。
其次,河南省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第二大动机表现为发展理性,即借助城市提供的平台以获得个人的更大发展,有1319名被调查者选择了“外出打工更有利于个人发展”,占全部样本的45.3%。
河南省农民工外出务工还有第三大动机,即社会理性,表现为“向往的城市生活方式”,“看别人都出去打工,觉得自己握在农村没出息”。
有620名被调查者选择了“喜欢城市生活方式”,占全部样本的21.3%,有529名被调查者
选择了“随大流”,占全部样本的18.1%。
表3-1 外出打工动机
频率百分比(%)
个人发展1319 45.3
挣钱养家1759 60.3
喜欢城市生活620 21.3
随大流529 18.1
农村呆不下去104 3.6
河南省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动机表现出明显的代际差异,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
于
,而新28.6%的人选
2、外出务工的渠道以非正式的、乡土社会网络为主
农民工外出务工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求职信息的问题,一个住在偏远山区的河南农民,如何得知遥远的浙江或广东的某个工厂需要适合自己能力要求的、工资待遇还不错的工作岗位,是一个难度不小的挑战。
从本次调查来看,河南省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利用传统的乡村社会资源来获得求职信息。
如表3-3所示,在被问到外出务工的渠道时,有1379名被调查者选择了“由亲朋好友介绍”,占了
全部样本的47.6%,有471人选择了“跟随老家的包工队”,占全部样本的16.3%。
同时,个人自己寻找也有一定的比例,有628人选在了“无人帮助,自己找”,占全部样本的21.7%。
表3-3 农民工寻找工作的渠道
3
4、收入明显提高,月工资1200元以上者占多数
受到通货膨胀以及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双重影响,河南省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月工资收入较以往有了明显的提高。
如表3-4所示,有70%以上的被调查者报告自
己的月收入超过1200元,月工资在800元以下的只占全部被访者的6.4%。
表3-4 农民工外月收入状况
元,有29.1%元,还有16.8%
(二)权益保障
1、外出务工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工作太辛苦和生活费用高
在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农民工进程务工会遇到各种困难,从本次调查来看,河南省农民工外出务工遇到的困难主要集中在工作方面,有48.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工作太辛苦”,是所列举的困难中选择比例最高的一项。
其次,居
住条件差、劳动条件恶劣、工作被拖欠或克扣,也有较高的选择比例。
最后,生活费用高也是困扰农民工进程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有2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此项。
表3-6 进程务工后最大的困难
2
疗的被调查者只占了全部样本的19.2%。
表3-7 工伤或职业病的处理方式
国家法律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工商个体户都要为具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
但是本次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仍然很低,以工伤保险为例,如表3-8所示,有72%的被调查者都没有参加国家强制规定的工伤保险,而且在实践中,工伤保险确实能够为企业主减少工人工伤之后的经济损失,但是即便如此,其参保率仍然如此之低,其它的如养老、医疗等保险项目就更不用提了。
表3-8 参加工伤保险状况
3
农民工在打工过程中经常会遭遇工伤事故,但是大部分被调查者对国家有关工伤的赔偿标准一无所知。
如表3-10所示,在被问到“你是否知道国家有关工伤补偿标准”时,有70%被调查者选择了“不知道”。
《劳动法》也好,工伤补偿标准也好,都是国家在维护农民工自身权益方面的赋予农民工群体的权利,但是当大多数农民工对此法律规定一无所知的时候,农民工群体自身权益的维护就失去了根基。
表3-10 是否知道有关工伤的补偿标准
(三)社会支持
1、生活遇到困难主要从移出地的初级关系网络中寻求帮助
农民工外出务工后,由于打工地缺乏全面、周到的正式支持系统,当遇到生活困难时,主要借助的仍然是移出地的初级关系网络。
如表3-11所示,当在日
25.5
,与此形
2、合法权益受损时,向正式支持系统求助的比例明显增多
与一般生活困难相比,当合法权益受损时,特别是发生比较复杂的利益纠纷问题时,传统的初级关系网络的支持往往不能够起到应用的作用,农民工必须向公检法等正式支持系统需求帮助。
如表3-12所示,当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有55.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找亲朋、朋友或老乡帮忙”,这说明了河南省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仍然以移出地传统关系网络为第一求助渠道,但是,与遭遇一般生活时的求助结构相比,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政府系统求助的比重显著增加,有15.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寻求法律援助”,11.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向
有关机构申请仲裁”,还有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找工会”,三者之和已经占了全部调查样本的40%。
表3-12 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怎么办
3
4、对政府监管者的角色期望甚于给予者的角色期望
河南省农民工最希望政府部门在哪些方面给予帮助?从表3-14中可以看出,选择比例最高的是“取消不合理收费”、“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责成企业按时发放工资”,从政府职能的角度看,上述三项要求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期望政府部门能够担当一个监管者的角色。
而相比之下,“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困难是给予救济”主要是期望政府扮演一个资源给予者的角色,但是这两项的选择
人数明显少于上述三项,这意味着河南省农民工期望从政府的正式支持系统中寻求的帮助的重点并不是资源的给予,而是为农民工打工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制度环境,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表3-14 最希望政府部门解决什么问题
频率百分比(%)
取消不合理收费79327.5
监督劳动合同履行69224.0
将农民工纳入社保37212.9
遇到困难时给予救济30510.6
责成企业按时方法工资58220.2
其它138 4.8
合计2882100
5、多种措施以备养老
养老问题是对农民工绕不过去的一件人生大事,从调查来看,大多数农民工都非常担心自己将来的养老问题。
如表3-15所示,河南省农民工在考虑自己将来养老问题时所采取的措施是多元的,考虑最多的是“存钱养老”,占调查样本的33.2%,其次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占全部调查样本的28.1%,还有27.3%的被访者者考虑“养儿防老”。
表3-15 采取什么措施以备养老
频率百分比(%)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80228.1
打工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35212.3
购买商业2157.5
存钱养老94833.2
养儿防老782 27.3
没考虑过492 17.3
(四)乡土情结
1、与农业劳动渐行渐远,但土地依然珍贵
就本次调查来看,河南省农民工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已经非常少,如表3-16
所示,有26.8%的被访者表示已经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了,有58.6%的被访者表示只在农忙时偶尔回家干几天农活,每年在家从事农业劳动3个月以上的被访者只占全部样本的14.5%。
表3-16 每年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
频率百分比(%)
不再从事785 26.8
农忙时回家干几天1715 58.6
3~6个月279 9.5
6个月以上147 5.0
合计2926100
从表3-17可以看出,河南省农民工虽然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非常有限,但是绝大数农民工并没有彻底放弃土地,“无田地可耕”、“退交集体”、“撂荒”的情况都是极少数,将近八成的被调查者都是“由家人耕种”,其次,还有四分之一的被访者是“出包或雇人耕种”。
表3-17 责任田的处理方式
频率百分比(%)
无田地可种97 3.3
由家人耕种231478.8
出包或雇人耕种46415.8
退交集体25 0.85
撂荒35 1.2
合计2935100
2、常回家看看难以实现
由于长时间忙于工作,河南省农民工常回家看看的愿望在现实中往往难以实现。
从每年回家的次数来看,河南省农民工每年回家的次数是非常少的,如表3-18所示,有11.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几年回家1次”,大多数农民工都是一年回家一两次,占调查样本总数的47.2%,还有23.7%的被访者选择了“每年回家3~5次”,选择“经常回家”的被访者者只占调查样本的17.6%。
表3-18 每年回家的次数
频率百分比(%)
几年回家1次339 11.6
1~2次1381 47.2
3~5次693 23.7
经常回家516 17.6
合计2929100
虽然河南省农民工每年回家的次数都普遍较少,但大部分在春节期间还是选择了回家过年。
如表3-19所示,有66.8%的被调查者表示“去年春节是在家乡度过的”,只有17.2%的被调查者表示“去年春节是在打工所在地度过的”。
这意味着,河南省农民工回家的目的主要不是帮家里干农活,因为在春节期间一切农活都停下来了,选择春节回家过年的主要目的是社会性和情感性的,即与家人团聚以满足亲情之需,并通过走亲访友使自己在家乡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身份得以继续保持。
表3-19 去年春节在哪里度过
频率百分比(%)
老家505 17.2
打工地1959 66.8
其它地方471 16.0
合计2935100
3、住房规划以回归老家为主流
在中国人的眼里,住房就意味着家,代表着一个人的最终归属之地。
从本次调查来看,河南省农民工的住房规划以回归老家为主流。
如表3-20所示,有43.2%的被访者选择了“回老家自盖住房”,其次,“在老家所在的县城或市区购买商品房”的被访者也占了较大比重,为22.6%,只有8%的被访者表示希望在打工地购买商品房。
表3-20 住房打算
在老家县城或市区买商品房65022.6
在打工地买商品房2318.0
不确定756 26.2
合计2881100
4、留守儿童是最大的牵挂
农民工外出打工之后,大多数儿童都留在了老家,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人生社会化的关键阶段却得不到父母的言传身教,成为农民工最大的牵挂。
如表3-21所示,有一半以上的被访者都是把孩子留在老家由长辈们照看,把孩子带到打工所在地的比例只有12.3%。
因为大多数农民工都在经济发达地区打工,当地公办学校很难进去,即使进去了也要缴数目不菲的借读费,大部分农民工是难以承受的。
表3-21 打工之后孩子怎么办
频率百分比(%)
在老家由长辈照看1168 54.2
送到寄宿学校202 9.4
带到打工所在地265 12.3
其它519 24.1
合计2154100
虽然农民工父母们不能对孩子进行面对面的教育,没有能力将自己的孩子带到打工所在的学校接受好的教育。
但是,如表3-22所示,河南省农民工对自己孩子的教育期望普遍很高,有95%的被访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考上大学。
表3-22 对孩子学习的期望
频率百分比(%)
小学20
初中81
高中242
中专182
大学1,02495
合计1076 1.00
四、对策与建议
2006年,中央政府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河南省作为全国农民工输出大省,农民工问题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更为深远和直接。
本次调查以第一手的经验资料展现了当前河南省农民工群体在就业状况、权益保障、社会支持及乡土情结四个方面的基本状况,在此基础上,课题组提出了解决河南省农民工若干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供有关部门做决策参考之用。
(一)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消灭农民工。
从本次调查看,河南省农民工群体的内部分化相当明显,在外出务工的动机上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特别是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而言,他们外出务工的动机是接受外面的新事物,获得更大的发展,而不仅仅是赚几个钱之后再回到农村。
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新生代农民工即使回到农村,也很难适应老家的生活方式,甚至对农村的各种生活习俗表现出反感和某种歧视。
所以,妄想让农民工全部回归农村实现所谓的“农村城市化”,只是某些学者的一厢情愿。
同时,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河南省农民工虽然外出打工,但是他们并没有丢到家乡的责任田,土地对他们来说仍然意义重大。
在责任田和城市户口之间进行理性的选择,大部分工作不是特别稳定、收入不是特别高的农民工群体是不会轻易地放弃家乡的土地而选择入户城市的。
社会上一些人担心如果一下子打开农民工入户城镇的闸门,会导致城镇公共资源供给危机,使得城镇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不堪重负。
实际上这些担心的产生主要是对于农民工
想当然地假想农民入户城市是一个不花任何代价的最优选择。
2010年,广东省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城镇都在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制度,从实施情况来看,农民工参加积分制入户申请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烈。
如东莞一些镇街,花了很大力气宣传外来工积分制入户申请政策,但是在实际的结果是申请的人数远远少于上级政府分配的名额任务数。
不得已,市政府又下文件对各镇街积分制入户的名额进行了适当下调。
这就说明,农民工入户城镇,是一个在收益与代价之间进行权衡的理性抉择,不大可能出现盲目入户所造成的公共资源供给危机。
从调查中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有在老家的县城或城市周边地带买方的意愿。
河南各地城镇政府应该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
情况的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政策,一方面,可以扩大商品房的销售,扩大地方的内内需市场,另一方面,有利于河南籍农民工的有序回流,为河南省积极承接东南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撑。
(二)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
当前社会中对于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呼声甚高,但是从本次调查来看,河南省农民工群体在日常生活中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其子女教育的问题。
在子女教育方面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未成年子女在家乡由老人代为抚养,但是老人由于观念、身份、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对农民工子女的管束不如亲生父母,导致问题儿童增多,成为农民工外出打工最大的牵挂。
第二种是未成年子女没有老人代为抚养只得自己在家里抚养,这就耽误了外出打工赚钱的机会,会使整个家庭因此而致贫。
第三种是未成年子女由农民工带到打工地抚养和受教育,由于打工地子女上学费用昂贵,使得微薄的薪水在支付子女上学费用之后所剩无几。
对于农民工输出地政府来说,在生源日趋减少的情况下,要狠抓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城市中、小学的标准配备各种软硬件设施,使当地儿童在家乡一样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
同时,在中、小学日益集中到乡镇的情况下,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和饮食服务,并购买合格的校车负责学生的接送。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地方生源的大面积流失,另一方面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
(三)在农民工输入地构建河南省农民工的地缘支持网络
从本次调查来看,河南省农民工在城镇务工过程中,主要的社会支持网络仍
实际上,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由于互联网的发达,很多河南籍的外出务工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已经自发地在构建各种地缘性的支持网络。
但是,整体来看,从几个农民工输出大省的比较而言,河南省农民工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或团结程度普遍低于四川、湖南、广西等省。
所以,作为农民工输出地而言,地方政府的工会、宣传部门可以尝试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在河南籍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建立小型的以县、乡为单位的老乡会团体,为远在他乡的河南籍农民工提供群体动力支持。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避免农民工群体在正式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加入一些黑社会性质的老乡会组织的可能,另一方面可以以老乡会组织为依托,为
河南省农民工群体的权益维护提供群体的支持。
(四)坚守底线公平,保障农民工权益
从本次调查可以清楚地看出,河南省农民工群体对社会、对政府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并不奢求政府要给予他们多大的实惠,他们最需要的只是希望政府能够保障他们在打工过程中“不受欺负”、“不被拖欠工资”、“受伤了得到合理赔偿”等诸如带有朴素的伦理意义上的公平。
这对政策设计的启示意义在于,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地方政府应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坚守底线公平,先扫除哪些农民工群体普遍遭遇的影响其最起码的生存、生活和工作的障碍性因素,然后再去考虑更高的要求,从低到高有一个过程,决不能好高骛远。
比如,把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等问题真正解决了,就是一个很大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