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村(社区)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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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_(1),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

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_(1),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

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_(1),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_(1)xxx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管理制度(暂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促进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在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其他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是指领导干部主持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

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第四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革除封建陋习,提倡简朴办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

第五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参与婚丧嫁娶宴请,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二)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或有权属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三)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使用公车、公物服务于个人婚丧嫁娶事宜。

第六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按照中央、北京市及昌平区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消费标准,提倡不收受礼金、礼品。

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丧事活动以家庭办理为主。

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不得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做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必须按规定上报并填写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表。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承诺书,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干管权限决定是否向国资委党委及国资委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及时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

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

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和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营造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用心用力为农村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增加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村民自治和党纪政务处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的原则及要求。

坚持严查严管公职人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坚持勤俭节约、节俭办客,避免大操大办、盲目跟风、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坚持统筹考虑、分类施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坚持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变相请客送礼借机敛财、不以权谋私,切实纠正和惩治利益输送、影响秉公办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减轻农村群众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防止各种名目的大操大办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改善,特别要避免贫困群众迫于人情世故大操大办而积贫返贫,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和成效。

二、规范操办范围。

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操办客事。

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

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得操办或参加以请托为目的、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三、规范操办标准。

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

要压缩宴请规模,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

同一事由所有操办人员各自宴请和分次办理的总人数不超过上述宴请总人数,提倡婚事丧事宴请只办理1次。

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30%,提倡使用本地符合安全质量饮用标准的自产酒。

按民族风俗习惯办理的婚丧宴请标准由各地合理确定。

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工作制度

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工作制度

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管理,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党员干部(以下简称单位或个人)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

第三条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应当遵循文明、节约、简朴、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不得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借机敛财。

第四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操办工作合规合法。

第二章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第五条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应当注重简朴,提倡文明婚礼和文明丧葬。

第六条结婚事宜的操办,应当在双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进行,不得过度消费。

提倡婚礼仪式从简,减少婚车数量,不搞豪华婚庆,不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丧葬事宜的操办,应当遵循丧葬法规和风俗习惯,尊重死者,慰藉生者。

提倡文明丧葬,反对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

第八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得借机敛财,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接受单位、同事、朋友及他人的赞助或馈赠。

第九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当遵守交通、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一)婚礼仪式过于奢华,造成不良影响的;(二)丧葬事宜铺张浪费,违反风俗习惯的;(三)借机敛财,要求或接受赞助、馈赠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党纪处分:(一)婚礼、丧葬事宜大操大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借机敛财,数额较大的;(三)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区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篇一: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

第五条实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

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范文一份

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范文一份

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范文一份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通知 1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为贯彻落实《__省纪委__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川纪发〔2014〕13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

按照《__纪委__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__纪发〔2015〕9号)和__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__” 和腐败问题工作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范围对象。

本通知所称镇村干部是指镇机关行政事业部门在编人员、归口到镇机关管理的县派驻部门的人员、村(社区)四职干部(总支__、主任、副主任、文书)。

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需报告备案。

镇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照。

二、严格报告备案。

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除丧葬事宜外,当事人须事前填写《__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附件1),提前10天按《__镇委员会、__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__云委发3号) 规定,向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书面报告,经审查后,并报镇纪委备案。

丧葬事宜先口头向责任人报告,事后10天内按程序补填《__镇镇村干部操办丧葬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2),并履行相关报备手续。

镇党政领导、党委委员向党委__报告,镇机关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村(社区)党总支__向联片领导报告,机关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村(社区) 其他干部向党总支__报告。

三、严格监督检查。

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依据《__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或操办丧葬事宜口头报告情况,检查是否有违反《暂行规定》的情况,如实填写《__镇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现场检查表》(附件3)并报镇纪委备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镇纪委。

关于农村村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

关于农村村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

联丰村党总支关于规范农村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1、“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生儿育女、婚丧嫁娶、升学参军、过生日或祝寿、建房乔迁、开业庆典等。

2、党员干部操办父母丧葬、子女十岁、升学、婚嫁以外的其他各类事宜只能限于亲属人员范围,不准亲自或授意、默许他人向非亲属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发请柬、打招呼,不准接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礼品等。

3、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带头抵制不良习俗,积极倡导新风正气。

严禁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准违规使用、借用和非法占用、挪用公共财物;不准到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有关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不准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交通等公共秩序。

5、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在事前和事后向乡镇纪委(纪工委)按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核查。

事前要及时报告发生操办事项、时间、地点、范围等;事后要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简要报告操办过程、涉及人员、使用公款公物和其他需要说明等情况。

二、严格禁止公款招待和公款娱乐、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1、严格执行村级公务接待“零招待”规定,任何村级财务不得报销公务招待费用支出。

上级来人一律由乡镇负责接待就餐,确因工作紧迫的实行“碰餐”制,并由上级来人自己全额支付。

调研报告: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调研报告: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调研报告: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近年来,在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大力推动下,广大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各种宴请纷至沓来。

面对应接不暇的宴请,水涨船高的礼金,攀比之风让广大群众叫苦不迭。

为尽快改变这一现状,我们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带头作用,倡导农村文明社会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互助互济传统美德,以基层农村为重点,彻底向婚丧嫁娶奢侈攀比不良风气宣战,在基层农村营造出一种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良好社会风气。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婚丧喜庆事宜名目繁多。

部分农村(社区)群众在婚丧嫁娶喜庆活动操办过程中大操大办的现象开始突出,在群众中,出现了一些祝寿、生日、满月、乔迁、升学、参军、购新车、进新房、做赕等名目繁多的宴请活动,甚至将宴请范围扩大化。

(二)铺张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近年来,无论是县城还是乡村(社区),在婚丧事操办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铺张浪费现象,如当前群众在举办婚庆事宜时,一般设有12道菜以上,酒席费用高,菜量过大,一般8人一桌酒席的饭菜吃不完,有的以长时间,化整为零搞预请、事后续请、分批宴请,造成很大的浪费;群众利用新人或死人给活人争体面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父母给子女操办婚事,比阔气、讲排场,认为结婚是孩子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办得体面像样。

张家这样做,李家也跟着学,你请我请,一家看一家,一家比一家,相互攀比,花费惊人,仅彩礼及烟花爆竹费、打歌费三项一般需要万元、几万元。

部分干部群众在丧事活动中显示自己的富有、体面和气派,造成铺张浪费,不同程度助长了奢靡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三)群众负担沉重。

在办理婚丧喜庆事中,已形成了一种不良风气,人情消费“礼尚往来”、“水涨船高”,礼金数额直线上升,从过去的20元、50元,如今上升到最少100元,机关干部则少则200元,多则数百元。

已经演变成一种“钱多就是朋友,钱少就是小人”的陋习,“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由人来人往向情来情往发展的不良习俗,致使不少群众在“人情风”面前不堪重负,给人们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负担。

调研报告: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调研报告: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调研报告: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近年来,在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大力推动下,广大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各种宴请纷至沓来。

面对应接不暇的宴请,水涨船高的礼金,攀比之风让广大群众叫苦不迭。

为尽快改变这一现状,我们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带头作用,倡导农村文明社会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互助互济传统美德,以基层农村为重点,彻底向婚丧嫁娶奢侈攀比不良风气宣战,在基层农村营造出一种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良好社会风气。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婚丧喜庆事宜名目繁多。

部分农村(社区)群众在婚丧嫁娶喜庆活动操办过程中大操大办的现象开始突出,在群众中,出现了一些祝寿、生日、满月、乔迁、升学、参军、购新车、进新房、做赕等名目繁多的宴请活动,甚至将宴请范围扩大化。

(二)铺张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近年来,无论是县城还是乡村(社区),在婚丧事操办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铺张浪费现象,如当前群众在举办婚庆事宜时,一般设有12道菜以上,酒席费用高,菜量过大,一般8人一桌酒席的饭菜吃不完,有的以长时间,化整为零搞预请、事后续请、分批宴请,造成很大的浪费;群众利用新人或死人给活人争体面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父母给子女操办婚事,比阔气、讲排场,认为结婚是孩子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办得体面像样。

张家这样做,李家也跟着学,你请我请,一家看一家,一家比一家,相互攀比,花费惊人,仅彩礼及烟花爆竹费、打歌费三项一般需要万元、几万元。

部分干部群众在丧事活动中显示自己的富有、体面和气派,造成铺张浪费,不同程度助长了奢靡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三)群众负担沉重。

在办理婚丧喜庆事中,已形成了一种不良风气,人情消费“礼尚往来”、“水涨船高”,礼金数额直线上升,从过去的20元、50元,如今上升到最少100元,机关干部则少则200元,多则数百元。

已经演变成一种“钱多就是朋友,钱少就是小人”的陋习,“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由人来人往向情来情往发展的不良习俗,致使不少群众在“人情风”面前不堪重负,给人们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负担。

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

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

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篇一: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促进作风好转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干部职工主持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

除婚丧嫁娶外,干部职工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民族节庆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党校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参照执行。

第四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革除封建陋习,提倡简朴办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

第五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二)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严禁用公款送礼;(四)严禁使用公车、公物服务于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第六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照中央、省、州和县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消费标准,提倡不收受礼金、礼品。

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干部职工去世,其丧事活动以家庭办理为主,所在单位予以协助并悼念;干部职工亲属去世,不以单位名义制送花圈、祭幛。

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报告情况存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

红白喜事日常管理制度

红白喜事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红白喜事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红白喜事活动,包括婚丧嫁娶、寿庆、满月、百日等喜庆事宜以及丧葬事宜。

第三条红白喜事活动应当遵循简朴、节约、文明、和谐的原则,坚决抵制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

第四条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参与红白喜事活动的管理,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红白喜事活动的总体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红白喜事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宣传引导、登记备案、现场监督等。

第七条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负责具体组织红白喜事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协调处理活动中的有关事宜。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配合村(社区)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的工作。

第三章宣传引导第九条村(社区)居委会应当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红白喜事日常管理制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第十条村(社区)居委会应当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丧嫁娶观念,摒弃陈规陋习。

第十一条村(社区)居委会应当邀请专家学者、道德模范等开展讲座,传播文明新风,倡导节俭风尚。

第四章登记备案第十二条红白喜事活动举办前,举办方应当向村(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村(社区)居委会对登记备案的红白喜事活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第十四条对不符合规定的红白喜事活动,村(社区)居委会应当予以劝阻,并告知理由。

第五章现场监督第十五条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负责对红白喜事活动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活动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应当设立监督员,对活动中的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现象进行制止。

第十七条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应当对活动现场的音响、烟花、鞭炮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2023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2023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2023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2023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模和标准也日益提高。

然而,一些人在操办这些事宜时过分铺张浪费,不仅对家庭经济造成压力,也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

为了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的新风尚,需要制定《2023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二、考评目标1. 倡导和推动全社会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新风尚;2. 引导人们理性消费,树立尊老爱幼和家庭责任意识;3. 减少浪费,合理利用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考评指标1. 婚丧喜庆事宜预算制定a. 制定婚丧喜庆事宜预算,明确每项费用的具体金额;b. 预算按照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超出负担能力和合理消费范围;c. 预算内容包含必要的费用,如礼金、宴席、礼物等,并注重合理分配。

2. 婚丧喜庆事宜服务a. 提供合理的服务方案和选项,让操办方可以灵活选择;b. 提供符合节俭操办要求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存在过度消费的现象;c. 组织相关活动时,注重节约,避免浪费。

3. 社会责任意识a. 加强家庭观念教育,培养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b. 鼓励人们主动参与志愿服务,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c. 提倡家族成员共同分担费用,减轻个人及家庭负担。

4. 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a. 倡导使用环保产品和节能设备,减少资源消耗;b. 倡导婚丧喜庆事宜中的餐饮垃圾分类处理;c. 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提倡可再生材料和可回收材料。

四、考评流程1. 提前制定方案:各单位根据上述考评指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计划。

2. 考评实施: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考核,主要通过考察、问卷调查、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3. 数据统计和分析:将考评结果进行数据汇总和分析,对各单位进行排名和评价。

4. 整合经验和推广:将考评中的好经验进行整合和总结,通过宣传和培训的方式推广给全社会。

婚丧移风易俗倡导标准

婚丧移风易俗倡导标准

婚丧移风易俗倡导标准
一、婚礼倡导标准
1.节俭办婚礼
倡导以勤俭节约为原则,简化婚礼程序,避免盲目攀比,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2.反对奢华
反对过度追求奢华,不鼓励使用昂贵的婚庆用品和装饰,降低婚礼成本。

3.文明礼仪
强调文明礼仪,尊重传统习俗,同时融入现代元素,体现时代特点。

4.环保低碳
提倡使用环保材料,减少一次性用品,保护环境,关爱地球。

5.健康安全
关注新人及宾客健康安全,合理控制婚礼规模,确保安全。

二、丧礼倡导标准
1.简朴办丧事
倡导以简朴为原则,简化丧礼程序,避免铺张浪费,减轻丧属经济负担。

2.尊重传统
尊重民族传统习俗,同时注重时代发展,体现现代文明。

3.文明祭奠
推广文明祭奠方式,倡导鲜花祭奠、网络祭奠等低碳环保方式,减少环境污染。

4.关爱逝者家属
关注逝者家属心理健康,提供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悲痛。

5.安全有序
确保丧礼安全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让我们共同携手,推动婚丧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为建设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修订本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修订本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哈纪发〔2014〕10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市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处):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现将《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哈尔滨市监察局20XX年12月29日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引导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省纪委《关于规范省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党员干部,是指中共党员或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人员,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细则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近亲属等操办的,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结婚、丧事礼仪和以生日、迁居、晋职、升学、出国、入伍、开业、就业等各种名义召集他人共同庆祝的事宜。

第二款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第四条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做破除封建迷信、厉行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的表率。

乡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方案

乡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方案

乡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方案乡镇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方案一、背景概述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素质的提高,婚丧喜庆的举办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为了弘扬文明、促进节俭,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和控制,乡镇需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加强文明宣传,鼓励节俭办事;2.规范乡镇婚丧喜庆举办方式,控制参加人数;3.增强乡镇文明和谐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内容1.组织宣传(1)利用乡镇宣传栏、村委会等宣传渠道,加强文明宣传,鼓励节俭办事。

(2)通过婚丧喜庆场合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控制参加人数。

2.规范举办方式(1)对每一例婚丧喜庆事宜都必须向所在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接受当地的管理和指导。

(2)减少铺张浪费现象,避免大量花费产生。

(3)鼓励婚礼简约,推广不摆酒席和自助餐,不使用大部分时间和财力准备迎娶的婚房装饰和其他庆祝式样。

(4)推广殡葬“火葬丧事、静心安葬”的方针。

控制收葬车、烧纸钱、安置香灯等数量,控制每次搭堂的桌椅数量,减少摆放花环、花圈等致以哀悼的标记物。

(5)推广婚丧喜庆户外举办的方式,如在自然景观地区的露营、野餐,来创立既简约又有礼仪感的新婚、孝悌、喜慰和悼念方式。

3.加强管理服务(1)乡镇要建立全程管理、严格安保、完善服务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做好人员和车辆管控,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社会事件。

(2)对于违反规定的宴请,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机制(1)乡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乡镇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管理和指导。

(2)乡镇宣传部门负责文明宣传,向居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

(3)乡镇民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婚丧喜庆事宜。

五、工作效果通过加强管理,规范举办方式,缩减不必要开销,可以有效地减少铺张浪费,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文明秩序,提升乡镇的文明形象,增强乡镇的软实力。

最新“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最新“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24分)1.召开动员大会;
2.进行广泛宣传,倡议倡导;
3.部门负责同志向镇党委递交责任状;
4.本单位国家公职人员作出公开承诺;
5本单位负责同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向镇纪委备案,其他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向本单位备案(婚事提前10个工作日,丧事事后10个工作日内);
6.详细记录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每少一项扣4分


2018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2018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部门单位考评细则
项 目考 评 内 容计 分 方 法
保障机制
(16分)3.由部门负责人负总责,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抓专管;
2.有红白理事会及章程;
3.单位有经费投入。每少一项扣4分
工作措施
工作
效果(60分)婚事
新办
(20分)1.婚事1天内办结;
2.简化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不占用公共道路搭棚;
3.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不影响交通;
4.婚礼车辆不超过8辆,不堵道扰民;
5.不使用泡塑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8.单方举办婚宴不超过20桌(200人),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300人);
9.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600元以内;
10.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礼金不超过200元;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11.无哄抬聘礼彩礼现象,无借婚姻索要财物现象;
12.事后将婚事涉及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在1件事宜中,发现有1项或多项违反此倡议的,均按1件计算,每件扣1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推进移风易俗的方案

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推进移风易俗的方案

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推进移风易俗的方案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是推进移风易俗的关键举措。

下面是针对这一目标的方案:一、加强宣传教育1. 制作宣传手册,详细介绍文明节俭的理念和方法,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发放,包括婚介所、社区、企事业单位等。

2. 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例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节目和专题报道,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和参与度。

3.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们了解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后果,并强调问题的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

二、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1. 制定具体的法规,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例如设立操办婚丧喜庆费用的上限、严格控制酒席数量等,确保节俭办事的具体规定有法可依。

2. 加强对婚丧喜庆市场的监管,坚决清除乱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如索贿、敲诈勒索等,构建起良好的市场秩序。

3.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和严肃查处,确保落实节俭办事的要求。

三、推动社会共治1. 建立婚喜庆事宜公益基金,由社会各界捐款设立,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家庭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减轻其经济负担,鼓励家庭实行节俭办事。

2. 鼓励社区、婚姻介绍所等组织开展文明节俭宣传活动,例如组织节俭办事知识讲座、筹办文明婚礼演练等,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的意识。

3. 成立婚庆服务监督协会,由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多个部门组成,对婚庆服务从业机构进行监督,防止过度包装、浪费资源等不良现象。

四、加强道德教育与引导1. 持续加强家庭、学校的道德教育,培养全民婚丧喜庆文明节俭的意识,让每个人从小就明白以节俭办事的重要性。

2. 通过开展文艺活动、传统庆典等形式,提倡深入浅出的文化,弘扬节俭和传统美德,让广大市民从文化自信中树立起文明节俭的自觉性。

3. 把文明节俭办事的理念和方法融入社会实践活动中,例如组织社区义务劳动、环境保护等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实践中深入体验节俭和共建文明社会的重要性。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4.20•【字号】合文纪〔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做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合文纪〔2018〕96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员干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现就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备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二、报备事项干部职工本人及直系三代亲属操办的婚事、丧事、乔迁履新等事宜(以下简称婚丧喜庆事宜)。

三、报备程序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事项,并向局纪委进行事前报备。

报备须由干部职工本人填写《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及承诺书》,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5日前向局纪委报备。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备的,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情况。

四、有关要求1.干部职工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俗,倡导文明节俭,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2.干部职工要真实完整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3.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对本单位涉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干部职工提前打招呼,做好宣传思想工作,防止问题的发生。

附件: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及承诺书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4月20日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20日印发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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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村(社区)
考评细则
8 2018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工作村(社区)考
评细则
项目考评内容计分方法
保障机制
(16分) 1.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总责,1名村(社区)工
作人员具体负责专抓专管;
2.有村规民约;
3.有红白理事会及章程;
4.村(社区)集体有经费投入。

每少一项扣4分
工作措施
(24分) 1.召开动员大会;
2.进行广泛宣传,入户倡议倡导;
3.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递交责任状;
4.村(社区)干部向镇党委作出公开承诺、党员向支部作出公开
承诺;
5.村(社区)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均向镇纪委备案,党员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均向村(社区)党支部备案(婚事提前10个工作
日,丧事事后10个工作日内);
6.详细记录村(居)民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

每少一项扣4分
工作
效果(60分) 婚事
新办
(20分) 1.婚事1天内办结;
2.简化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不占用公共道路搭棚;
3.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不影响交通;
4.婚礼车辆不超过8辆,不堵道扰民;
5.不使用泡塑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6.不燃放烟花鞭炮;
7.无低俗闹洞房、闹公公等陋习;
8.单方举办婚宴不超过20桌(200人),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300人);
9.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600元以内;
10.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礼金不超过200元;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11.无哄抬聘礼彩礼现象,无借婚姻索要财物现象;
12.事后将婚事涉及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

在1件事宜中,发现
有1项或多项违反此倡议的,均按1件计算,每件扣1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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