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城乡重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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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克政办发[2008]95号
【发布部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16
【实施日期】2008.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8〕9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克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克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克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
克州是地震多发区,加强城乡抗震防灾工作,事关克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州城乡抗震防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根据《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新政办〔2008〕84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能力排查鉴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1号)文件精神,结合克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克州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广泛发动群众,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合理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完善城乡地震避难场所和设施;加大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和改造力度,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面提高抗震防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

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在克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要全面启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经济实用、抗震安全;要城乡兼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级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鼓励多方参与;要强化管理和监督,务求取得实效,全面提高全州抗震防灾水平。

二、目标和任务
克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的总体目标是:自2008年7月开始,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和老年人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城镇供水、供热、
燃气等设施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标准的城镇多层住宅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严格按照国家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城乡抗震防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抗震防灾能力普遍提高。

主要任务是:(一)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广泛开展既有建筑抗震排查鉴定工作。

克州组织开展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能力排查工作,同时自治区将组织开展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能力鉴定工作。

按照自治区要求,克州人民政府组织建设、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对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和老年人福利机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设施,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楼、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堂(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城镇多层住宅和棚户区的抗震设防能力进行排查鉴定,摸清底数,为实施抗震加固改造打好基础。

阿图什市的排查鉴定工作由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三县的排查鉴定工作由克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阿图什市及三县的排查鉴定结果由克州城乡重要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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