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1.1为规范公司范围内人事异动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良性发展,完善员工异动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从而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1.2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为公司筛选和挖掘出优秀、有潜质、符合公司企业文化的人才,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素质。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因岗位或职务发生的异动等情形。

3.职责
3.1用人部门:
3.1.1负责员工异动的提出或申请,或审核员工本人的异动申请。

3.1.2负责对异动员工的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和劳动纪律等任职因素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考核评估工作。

3.2人力资源部
3.2.1负责审核员工或部门提出的异动申请,并结合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的需要,对异动员工的任职资格、违纪
违规行为以及职业发展情况等实施综合考核和评估。

3.2.2负责就公司审批结果对异动员工做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变更说明、资料传达(含薪资信息变更流程)
和信息公布等系列工作。

3.3相关部门:
3.3.1财务部负责异动员工薪资信息的变更。

3.3.2信息管理部负责OA及相关管理权限的变更。

4.定义:指员工在服务期内的试用转正、调动、晋升/调薪、降职/降薪等,员工因工作而发生的短期借调不在异动之列。

4.1转正任用: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作正式员工录用,并享受正式员工薪资福利和津贴等。

4.2调动:根据员工任职期间的工作绩效,并参考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经验等综合因素,结合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而做出的岗位调动。

岗位调动一个月内为临时借调,亦无需做薪资调整;超过一个月时间为正式调动需变更相关薪资及人事异动信息。

4.3晋升(含调薪):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且为公司创造很大价值有具体事实的,可参考《薪酬管理制度》对职务等级或薪资级别作相应职务或薪资调整。

4.4降职或降薪: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绩效低下,达不到该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或工作中屡次发生错误并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或年度内的有四次考核不达标的以及其它足以事实证明可做降职/降薪处理的情形。

5.工作程序
5.1转正任用程序
5.1.1公司新近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报到手续后,即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

若用人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报请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5.1.2试用期间,如新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或新员工提出终止考察,则双方终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表现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用人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经核准后可随时予以辞退。

在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按其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

5.1.3用人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经考核合格的提出转正申请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

个别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足以符合提前转正条件的,由部门经理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的可予提前转正,但试用时间最少不低于一个月。

5.1.4试用考核最迟在试用期满前的第十个工作日内由部门发给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或申请转正的报告(也可以由员工个人填写申请),然后由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工作能力等综合因素实施评估,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考核结果交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评估。

5.1.5人力资源部在受理部门对员工的试用考核评估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综合评估,并给出员工是否转正的意见报告(员工转正审批权限见《人事权限划分表》),经审批通过的转正意见报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5.1.6若因部门工作疏忽未在试用期间对新进员工实施考核并提交《员工转正评估审批表》而超过试用期的,每次对部门主管/经理记警告处分一次;新进员工亦未在试用期内提出转正申请而超过试用期的视为自动转正,但调薪工资从延迟至下一个月度开始计算。

5.1.7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发出《转正通知书》;经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将视情况予以辞退或协
商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六个月)。

5.1.8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下(如生病等),其试用期根据请假时间长短相应延续(延
续时间一般为请假实际时间的2倍)。

5.2员工调动程序
5.2.1根据公司人力配置需要,可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调配到适合的岗位和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得延迟或推诿,员工因岗位变动的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5.2.2 各部门直属上司、主管/经理应了解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潜能,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岗充分匹配,必要时亦可申请调动其他部门员工到本部门工作或申请从本部门调出某员工。

5.2.3调动分类及管理:
5.2.3.1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特批的人员调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发出《人事调令函》至调出部门(以QA
或书面传达的均可),部门主管/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动员工的工作交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延期原因和理由,但最长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5.2.3.2经调出部门提出的人员调动,经调入部门主管/经理同意报分管总监批准(无分管总监的可略),人
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及调动的可行性分析后办理员工异动手续。

5.2.3.3结合公司人才经营策略或特殊情况下的突出性问题(如非经济性裁员而发出的调动)在经得总经理
批准前提下,可直接发出《人事调令函》,责任权限及时限同5.2.3.1规定所列。

5.2.3.4员工的调入或调出各部门应本着尊重及开发人才的原则及合理人力资源配置的角度,积极配合公司
执行员工调动事宜,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借故推逶或故意刁难以影响公司人力资源建设进程。

5.2.3.5调动员工应服从公司调动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可自接到调动信息(人事调函或异动手续)的两个工
作日内提出,反之则视为默认调动。

5.2.4各部门在调动员工工作时应秉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以充分开发企业人力资源的态度实施调动,不允许任人唯亲、亲疏有间,否则一经查实可随时将已调动员工调回原职并追究部门主管/经理的管理责任。

5.2.5严禁各用人部门擅自调动员工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半个月内的短期或临时调动不在此列,但需以邮件或OA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列明调动原因及调动人员、岗位等),用人部门亦不得先调动岗位然后办理调动手续,违者视调动无效,并责令用人部门纠正。

违者同时给予调动或接收部门主管/经理每人次严重警告处分。

5.2.6员工调动的申请、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
5.2.
6.1部门内组长级以下员工平级调动的由调动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部门主管/经理
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即可;跨部门组长级以下平级调动的,则需要调入、调出部门的主管/经理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执行。

5.2.
6.2部门内或跨部门班组长以上(含文职类岗位)人员调动的照前款程序后,按《人事权限划分表》的审
批权限和流程执行;
5.2.7所有调动必须在定编范围内执行,超出定编范围的,必须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办理增编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岗位增补或调动。

5.2.8员工调动在本月执行的即履行新的岗位职责,新岗位的薪资福利从下月开始执行,原则上不得提前,确需提前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5.2.9员工因工作调动而发生的工作交接由本部门主管/经理负责。

5.3员工晋升/调薪程序
5.3.1本公司员工晋升,必须建立在公司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需要。

5.3.2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可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实施晋升或调薪;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向公司申请晋升,但需按规定实施考核并经考核业绩优异者方可给其晋升。

5.3.3本公司员工在晋升类型上可在晋升职位的同时薪资同步晋升,也可只调整职位但薪资保持不变,也可职位保持不变但薪资做相应调整。

5.3.4员工晋升或调薪形式:
5.3.4.1定期晋升/调薪: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方向与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及同区域同行业薪资给付情况,于每年的五月份或次年的元月份通过绩效评估对工作业绩优异者实施晋升或调薪。

5.3.4.2不定期晋升/调薪:员工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并有数据和事实足以说明,且能持续为公司创
造较大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批准可随时予以晋升/调薪。

5.3.5员工晋升/调薪的条件与资格:
5.3.5.1公司普通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时间(不含试用期),经绩效考评优秀,且无记过以上处
分、累计行政扣分不超过5分的。

5.3.5.2班组长以上员工(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不含试用期)经绩效考评优秀,且无记过以上处分、累
计行政扣分不超过5分的。

5.3.6员工一般晋升对职务向上调整限于一级,薪资调整限于两级内,对在公司内从事战略性领导管理和生产类关键技术岗位(如总监、经理、中高级工程师或生产线主操以上等在同行业工作8年以上时间),经总经理批准不限于上述限制。

5.3.7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开发与员工职业发展的需要,鼓励员工积极进取,一专多能,提倡员工在推动公司绩
效成长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具体工作:
5.3.7.1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客户服务管理、
生产管理等工作为主;
5.3.7.2 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生产类技术(如生产线的主副操、工程师、化验员等)、产品开发、
品质管理、设备及工艺等工作为主。

5.3.7.3员工岗位轮换后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新岗位上的专项培训工作。

5.3.8员工晋升/调薪权限
5.3.8.1公司主管或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晋升或调薪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评,总经理依据考核结果批准晋升或
调薪。

5.3.8.2班组长及一般文职、技术类人员的晋升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绩效考评结果,呈
总经理核定。

5.3.8.3普通员工的晋升同前款规定。

5.3.9员工晋升后,一至三个月内为见习期,见习期间的薪资不做调整,见习期后按公司薪酬制度或议定的薪资标准调整;对见习期内达不到晋升后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业绩指标的,公司将恢复其原来的岗位,薪资标准按原岗位保持不变。

5.3.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晋升或调薪:
5.3.10.1任职期间受大过处分,行政扣分达10分的一年内不得晋升或调薪。

5.3.10.2年度内综合考评不达标,绩效考核D级以下的。

5.3.10.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3.10.4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5.4员工降职/降薪程序
5.4.1本公司基于奖优惩劣的前提,员工若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岗位业绩指标,不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足以事实和数据说明的,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理。

5.4.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员工在降职的同时做降薪调整,也可只降职不降薪或只降薪不降职。

5.4.3原则上对于降职或降薪的员工会给予一定期限的改善机会,若在改善期限内业绩突出或有重大革新并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收益的,经总经理批准可给予职务或薪资福利待遇方面的调整。

5.4.4本公司员工降职或降薪应遵循以下流程:
5.4.4.1组长级以下的降薪或降职由部门主管/经理提出,并经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确认,报人力资源部经理
审核、HR总监批准。

5.4.4.2组长级以上的降薪或降职照前述程序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事实依据确认无误后,呈总经理批准执行。

5.4.4.3公司主管或经理级以上人员的降职或降薪,基于客观事实和依据的前提下,由公司高层组织会议讨论,
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审核批准。

5.4.5员工降薪或降职不得低于入职时最低基本工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6.其它管理规定:
6.1所有员工的异动当涉及到调薪或降薪时的计算周期以月为单位,入职周期的间隔时间以半月计(即当月15号之前入职的计算为一个月,当月15号之后入职的从次月开始计算为一个月)。

6.2员工发生异动而引起的职务或薪资发生变动的,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和资料,同时以OA传达的方式反馈给用人部门以便作进一步工作协调。

当涉及到职务或岗位变动时的异动需将信息知会信息管理部作信息变更。

6.3人力资源部每月中旬及月末进行一次系统的人力资源盘点工作,盘点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员工在离职状况、人岗匹配及异动程序的符合程序等。

对违反员工异动规定的对责任部门主管/经理每人次记严重警告处分,分管总监每次记过处分。

6.4所有员工的异动原则上需有员工本人签名方可执行,若经员工默许(因故未签名的)而已到异动岗位工作或在接到异动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异动生效,员工应按异动所发生的工作变化履行新的岗位职责。

7.本制度签批之日起正式执行,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保留随时修改和完善的权利,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和说明,员工若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质询。

相关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
《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相关表格
《员工转正评估审批表》
《员工异动审批表》《薪资调整审批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