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优秀个人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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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生工学院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细则第一条“三好学生”的评选一、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X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和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搞好寝室卫生,从不参加院、班级活动者一票否决。

5、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成绩名次在同学年同专业30%以内,上学年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6、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7、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二、评选办法按照两种方式选出,最后综合评选。

1、由班内学生共同选举推出“三好学生”,取票数最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的获奖材料,根据获奖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任选出该班“三好学生”。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2)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3)参加活动(文体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5)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六级2分四级1分三级(专科)0.5分(6)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省三级2分国家三级1.5分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7)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校级1分/次(8)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2分/篇(多名作者按6:3:1分配)一般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1分/篇(9)得分相同者,以得票高者当选。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其进行优秀团员的认定和推荐的一项工作。

通过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团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2.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支持团组织的决策、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等。

3.突出表现和贡献:团员应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活动策划、志愿服务工作、团组织宣传等方面。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书记提名,提名团员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全体团员投票通过。

2.推优审核:团支部书记将提名团员的材料提交给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团员的参预情况、履行团员义务情况以及突出表现和贡献。

3.推优公示:通过审核的团员名单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团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团支部书记提出。

4.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将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团员将被认定为优秀团员,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证书和奖章。

2.学习机会:优秀团员将获得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优先推荐:优秀团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代表团组织参加外部活动、担任团组织职务等。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和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团组织将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参预团组织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团组织改进工作和调整推优政策的参考依据。

六、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团组织将进行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一)德育测评(20分)第一条德育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文明素养、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测评。

德育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德育基本分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无参加非法组织、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行为。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

3、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5、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学院、班交给的任务。

6、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是非观念强,人际交往文明大方。

7、讲文明礼貌,注重自身修养,言语举止得体,无不良行为。

8、按时作息,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生活简朴。

第三条德育加分(10分)1、担任学校、学院、团支部各级学生干部,工作有计划,措施落实,坚持为同学办实事,作风民主,能完成任务的任期为一学期加1分,任期为一学年加2分。

2、积极参加献血、学雷锋、校级以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者每人每次加0.2分。

3、荣获省、市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人员);校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等人员);院级学习、工作之荣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校运会优秀工作者等);社团所获荣誉(如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可分别加5分、3分、2分、1.5分(同一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同一荣誉不可累计)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4、本学年获省级先进集体、校级先进集体、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团支部、院级文明寝室称号者,全体成员分别加分5分、4分、3分、2分、1.5分(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范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范文

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范文一、绪论争先创优是激励员工积极向上、提高工作绩效的一种有效方式。

通过对个人和集体进行先进评选,可以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整个组织的发展。

本细则旨在规范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公正、公开、透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组织的良性发展。

二、争先创优的原则1. 公正公开:评选过程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个人或集体,保证每个员工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2. 素质优先:个人和集体评选应以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不以个人关系、职务等其他方面因素作为评选依据。

3. 动态管理:评选应周期性进行,及时更新评选对象,鼓励员工不断进取,保证评选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争先创优的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每年设立争先创优的提名时间,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推荐、部门推荐等方式提名自己或其他员工参与评选。

2. 评选材料准备:参与评选的员工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工作业绩、业务报告、同事评价等。

3. 组织评审:由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由领导、专家和员工代表组成,对每个参评者进行综合评定。

4. 宣布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对结果的监督和申诉。

5. 表彰和奖励:根据评选结果,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四、个人评选标准个人评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1. 工作业绩: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以及创新工作方法和成果。

2. 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技能、沟通协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责任心和执行力等。

3. 学习进修:参与培训学习、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成果。

4. 职业操守:守法守纪,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职业道德。

五、集体评选标准集体评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1. 团队协作能力: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情况,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2. 工作成果:团队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贡献,包括创新成果、业务发展等。

优秀团员评分细则

优秀团员评分细则

优秀团员评分细则
对按时提交申请的同学,从学习成绩、政治面貌、工作情况、获奖情况、材料制作情况和参与活动情况六项进行评比,各项得
分按相应权重计入总评成绩,相加得出最终成绩。

各项评分标准和权重如下:
1、学习方面:学习成绩排名全班前10%得10分,前20%得8分,前30%得6分,前得40%4分,后60%得0分。

此项占总得分的50%;
2、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分别9、7、5分,此项占总得分的10%;
3、担任班委(支部)干部、总支干部、学院干部分别6、8、10分,此项占总得分的10%;
4、院级、校级、校级以上奖励分别6、8、10分,此项占总得分的10%;
5、申优材料:按照《临床医学院文本规范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此项占总得分的5%;
6、每参与一次团组织活动加1分,最高分10分,此项占总得分的15%。

团员标兵评分细则
本次评定需担任团干一年以上,所以评分按一年计算。

对按时提交申请、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团员干部,从学习成绩、政治面貌、工作情况、获奖情况、材料制作情况五项考评,各项按10分制分别评分,按相应权重计入总评成绩,相加得出最终成绩。

相应评分标准和权重如下。

1、学习成绩排名全班前10%的得10分,前20%的8分,前的30%6分,前的40%4分,后60%的0分。

学子方面得分占总得分的10%;
2、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分别9、7、5分,此项占总得分的10%;
3、担任班委(支部)干部、总支干部、学院干部分别6、8、10分,此项占总得分的30%;
4、院级、校级、校级以上奖励分别6、8、10分,此项占总得分的25%;
5、申优材料制作25%。

优秀团干部及团干部标兵的评比细则

优秀团干部及团干部标兵的评比细则

优秀团干部及团干部标兵的评比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广大团干部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推动我校的校风和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以在新学年开始后,评选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干部标兵称号。

一、评选对象已正式申请成立了1年及以上的学生社团,入会时间1年及以上的社团会员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二、评选办法1、评选程序:社团优秀团员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的意见,各校级社团提名推荐,经校社团联合会初审,负责汇总先进事迹材料后上报校团委审定。

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各社团提名推荐(校级社团由校社团联合会初审,每个校级社团申报人数不得超过该社团总人数的3%),校级社团会员也可以自荐,由校社团联合会审查,参与该社团团支部活动的会员优先考虑。

三、优秀团干部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能自觉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政治上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积极参加马列(党章)小组的学习活动,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团的纪律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5、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都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6、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爱护同学,具有奉献精神,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团内或团外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加学雷锋等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7、作风扎实、正派、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将就实效。

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四、优秀团干部评比条件1、担任团的支部委员以上职务,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性,以身作则,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威信;2、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所在社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有效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地各项工作任务。

大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表彰大会总结标准

大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表彰大会总结标准

大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表彰大会总结标准大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表彰大会是一项重要的荣誉评选活动,旨在激励大学师生积极向上、勇于创新,树立先进典范,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在举办这样的大会时,有必要制定一套标准来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以确保公正、客观、公平的评选结果。

下面是对于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标准总结。

一、大学先进集体评选标准1. 组织协作能力:先进集体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作能力,能够在团队合作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明确的目标。

2. 业绩表现:先进集体需要在本职工作上有出色的表现,能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并提高学校的综合业绩。

3. 创新能力:先进集体应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提出创新方案,推动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4. 资源使用效益:先进集体应合理利用和管理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学校的发展带来实质性的贡献。

5. 社会影响力:先进集体应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力,能够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品牌,为学校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二、优秀个人评选标准1. 个人成就:优秀个人应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显著的成绩,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2. 个人品德:优秀个人应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操守,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 创新能力:优秀个人应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能够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4. 团队合作能力:优秀个人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有效地与他人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5. 社会影响力:优秀个人应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力,能够树立个人的良好形象和品牌,为学校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在评选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时,评审委员会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定,不偏袒任何个人和团体。

评审过程应该公开透明,评审结果应该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总结起来,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大会的评选标准应该综合考量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组织协作能力、社会影响力等因素。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1. 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1.1 认真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1.2 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团支部的带头作用,成为团员青年的核心,协助班主任积极开展班级工作。

1.3 团组织生活制度化,内容新颖活泼、丰富多彩,团员参加率达100%(特殊情况除外)。

1.4 能认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5 支部团员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在校风及班风建设中成绩突出。

出现违纪现象或发生事故能认真做好转化工作。

按时缴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

1.6 团支部委员朝气蓬勃,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严格团的组织生活纪律,经常了解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并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2. 优秀团员评选细则2.1 评选条件2.1.1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在学习、劳动、实践等方面起模范作用;2.1.2 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2.1.3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助人,操行评定优秀;2.1.4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2 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的五月份进行评选;每个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一名。

2.3 评选程序2.3.1 各团支部推选。

各班团支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借此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2.3.2 校团委讨论通过。

学校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名单及材料讨论确定优秀团员名单;2.3.4 由学校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2.4 评选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 优秀团干评选细则3.1 评选条件3.1.1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1.2 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3.1.3 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影响,操行评定优秀;3.1.4 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成绩良好;3.1.5 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学期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共青团员是青年的主体,在新时期承担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任。

下文是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欢迎阅读!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一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

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

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郑州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评选类别第二条本细则所涵盖内容主要是我校学生工作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八类;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迎新周工作先进单位四类。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郑州大学优秀辅导员”条件:(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恪守学生辅导员职业守则。

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二)敬业爱生。

热爱辅导员工作,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

能正确处理工作、家庭、学习等方面的关系,不计个人得失,不怕苦、不怕累,乐于奉献。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三)业绩突出。

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一学年内未有重大工作失误,所带年级未发生因个人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四)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守师德操行,生活、工作作风严谨,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五)创新工作。

能根据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富有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手段。

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有学生工作研究成果。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指在团组织中对优秀的团员进行认可和表彰,激励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和团员个人的成长。

为了规范团员推优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推优条件1.政治表现:团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党团活动,热爱党团组织,坚持党团的方针政策,关心社会大事,具有良好的政治表现。

2.组织纪律:团员应认真履行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3.工作表现:团员应在所在单位或学校中表现出色,积极参与工作,勤奋学习,具有良好的工作表现。

4.社会贡献:团员应具有积极的社会责任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组织应定期进行团员推优提名,推优提名应由团支部书记或团组织负责人提出,并报团委备案。

2.资料审核:团委将对推优提名的团员进行资料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推优条件。

3.个人陈述:通过资料审核的团员将被要求提交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的团组织经历、工作表现、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展望等内容。

4.团员评议:团委将组织团员评议,以了解团员在团组织中的表现和形象,评议结果将作为推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5.组织考察:团委将组织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

6.推优决策:团委将根据团员的资料审核、个人陈述、团员评议和组织考察的结果,综合评估推优候选人,作出推优决策。

7.公示和申诉:推优决策结果将在团组织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团员可以提出申诉,并由团委进行核实和处理。

8.表彰和奖励:经过公示和申诉期后,团委将对推优成功的团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推优效果1.荣誉称号:推优成功的团员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2.奖励措施:推优成功的团员将享受一定的奖励措施,如奖金、奖状、证书等。

3.发展机会:推优成功的团员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如参加培训、交流、参与重要活动等。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文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文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文一、背景五四红旗团委评比活动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校团委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团干部,推动团委工作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这次评比活动旨在通过选拔出优秀的团干部,激发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团干部的能力培养和自身素质的提升,进一步推动团委工作的蓬勃发展。

二、评比细则1. 参评条件(1)团委干事担任团委职务满一年以上,并且在职期间表现出色;(2)表现端正,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2. 评比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够以身作则,引领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组织能力与执行力:积极参与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执行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主动协助其他团干部完成任务,善于倾听他人意见,能够适应多样化的团队合作环境。

(4)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思维,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能够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创新方案,并能够组织团队实施。

(5)工作质量: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细致地完成团委交付的任务,确保团委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3. 评比流程(1)报名阶段:团委干事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团委报名参评。

(2)初选阶段:团委将根据报名人数和评比要求进行初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面试阶段:初选通过的候选人将参加面试环节,面试将包括个人陈述和问答环节,团委将根据面试综合评分确定最终的候选人。

(4)公示阶段:团委将公示最终评选结果,并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投诉,确保评选公正透明。

(5)表彰阶段:团委将在学校重要场合,如五四运动纪念日等进行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干部进行表彰并发放奖励。

4. 奖励措施(1)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部奖:每年评选出团委工作表现突出的5名团干部,给予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部奖牌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最新]团内评优条例

[最新]团内评优条例

团内评优条例一.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为增强全院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激励广大团员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团员队伍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院团委特制定本办法:一. 评定范围和对象1.凡是本院所属分团委均可申请参加五四红旗分团委评定。

2.凡是本院所属团支部均可申请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定。

3.在院基层团支部、分团委、院团委任职的团干部(包括担任团干部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定。

4.本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定。

二. 评定条件(一)五四红旗分团委1.队伍战斗力强;制度管理规范;阵地保障有力;活动成效显著;2.分团委年度考核为A(二)先进团支部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带领广大团员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团支部班子健全,能真正起到核心模范作用。

与班委会关系融洽,工作上能密切配合,班级集体工作开展较好。

3. 团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

并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能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对非团员青年的帮助和培养。

4. 能够积极主动带领广大团员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班团活动比较扎实,效果良好。

5. 在过去一年中,支部内团员素质普遍有所提高,班级学习风气良好,各项基础文明工作扎实。

(三)优秀团员: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 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3. 热爱团组织,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工作。

4. 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勤劳俭朴,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按时交纳团费。

(四)优秀团干部:1. 符合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 工作认真积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感,关心帮助同学,工作成绩显著。

3. 积极做好青年的思想工作,工作得到广大青年团员的好评。

团内优秀个人评比细则

团内优秀个人评比细则

2015年团内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一、评选类别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干标兵;二、评选标准(一)“优秀团员”评比条件:1、团龄一年以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关心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思想道德优良;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门次,三年级及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团员标兵”评比条件:首先满足“优秀团员”的所有条件。

其次,满足以下一个或几个条件:1、在校“优秀学生团员”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2、在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贡献者;3、为了维护集体、人民的利益,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科技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三)“优秀团干”评比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两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评定模块均为良以上;2、上一年内担任团的干部满一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自觉为学校建设和共青团发展献计献策;对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深入同学中间,帮助同学们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敢于并善于做同学们的思想工作,以身作则;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门次;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坚持上好体育课,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实施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实施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实施细则一、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标准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5或专业排名前50%,体育成绩达标。

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团学干部,可适当降低成绩要求。

3.严格遵守国家法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在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4.按期交纳团费,积极做好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5.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参与次数不少于5次。

6.积极参加团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加次数占实际开展次数的90%以上。

7.参评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评比年度内至少一次在院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奖。

(2)曾在校内外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含《南邮青年》)。

(3)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受到院级以上表彰。

(4)一年级以上学生被列入党积极分子的。

8.“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团员总数的3%(四舍五入取整数),研究生优秀团员由各学院分团委评选产生,名额占研究生总数的1%,不占学院总名额,研究生人数低于100人的学院表彰1人。

二、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办法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相关标准填报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在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2.支部评议:团支部对申报个人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由团支书或支委委员填写在个人申报表上,并上报;3.分团委审核并推荐:分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分团委书记账号在PU系统中发起本院优秀团员的评比活动;网上推荐名额可占本学院团员总数的6%,分团委须在PU后台严格审核上报的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团委将组建团队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4.网上推荐:通过审核的优秀团员申报个人,须在专题网页(PU)上传以下资料:一段个人简介(200字以内,注明班级及身份),一个竞选口号(30字以内),1张1寸标准照,3张工作或生活照。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评比细则:一、评比目的:1. 激励团委成员积极参与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2. 调动团委成员的团结合作意识,促进团队协作。

3. 表彰优秀团委成员,树立榜样。

二、评比时间:评比时间为每年的五四青年节前两周。

三、评比项目:1. 活动参与度:评价团委成员在五四红旗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的参与程度。

2. 工作表现:评价团委成员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3. 创新能力:评价团委成员在活动策划和组织方面的创新能力。

4. 协作能力:评价团委成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四、评比标准:1. 活动参与度:(1) 参与团委活动次数越多,加分越多。

(2) 担任重要角色(活动负责人、志愿者组织者)加分。

(3) 参与活动时表现积极、认真负责加分。

2. 工作表现:(1)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分。

(2) 在工作中展现出的责任心和学习精神,加分。

3. 创新能力:(1) 提出有创意的活动策划方案,加分。

(2) 在活动中展现出创新思维和执行力,加分。

4. 协作能力:(1) 积极与团队成员合作,加分。

(2) 在团队合作中展现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加分。

五、评比流程:1. 提名阶段:团委成员可通过自荐或他荐的方式提名自己或其他成员参与评比。

2. 评选阶段:由评委对所有提名进行综合评估并打分。

3.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向获奖成员颁发奖项和证书。

六、评选奖项:1. 优秀团委成员:对在评比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团员证书和奖品。

2. 先进集体:对成绩突出的团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为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的范本,具体评比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表彰五四红旗团委的工作,加强团委成员之间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章评比对象评比对象为五四红旗团委的成员,包括学生干部和普通团员。

第三章评比标准1. 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理论水平、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

2. 工作成果:包括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的成效和影响力。

3. 协调能力:包括团委成员在团队工作中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 个人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等。

第四章评比内容1. 优秀团委评选:根据评比标准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团委成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根据评比标准评选出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3. 优秀团支部评选:根据评比标准评选出工作成果突出、组织活动精彩的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五章评比程序1. 评选组织机构的确定:由五四红旗团委主席团确定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团委主席和各学院团委代表组成。

2. 评选标准的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评比细则对评比标准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3. 评选流程的确定:评选委员会确定评选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评审时间及评选结果的公布时间等。

4. 评审方式和内容:评选委员会根据评比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或面试等方式进行个人素质和协调能力的评价。

5. 评选结果的公示: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并给予获奖者相应的表彰。

第六章评比奖励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具体奖励内容和形式由评选委员会确定。

第七章违纪处理如发现评比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本评比细则的解释权归五四红旗团委所有。

以上为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的范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优干、优团”评选细则

“优干、优团”评选细则

“优干、优团”评选细则“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评选细则一、评选要求1、2011年度平均成绩70分以上2、入校以来未出现不及格现象3、评议结果为优秀(评议表结果80分以上)4、班级年度评议表排名前十五名5、优秀团员的政治面貌必须是共青团员6、优秀团干部的政治面貌可以是共青团员、中共预备、中共党员7、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必须是在职团干部。

在职校团委、分团委各部门(组织部、心理部、宣传部、社团部)部长、副部长,分团委常务副书记、分团委副书记;在职各团支部委员(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校团委、分团委兼职团干部可在团支部参与评选。

二、参加评选所需材料1、本学年(即最近两学期,大一只交第一学期)成绩单2、推荐表(必须手写)三、材料要求1、成绩单只需在教务处网站上直接打印,不需要另外制表,违者视为不合格。

2、推荐表必须将空表打印后手写。

3、材料不合格将被退回、逾期不收。

4、两份材料都不需要电子档。

5、推荐表填写细则:1、“所在单位”一栏:具体到学院、班级。

2、“评议排名”一栏:必须与班级年度评议表一致。

3、“内务”一栏:优秀次数>不合格次数,且不合格次数<3,,如果不合格次数为零,可以填写“0”,但是不能不填。

4、“联系方式”一栏:必须填写,真实的、可以接通的号码。

5、“平均成绩”一栏:不可以填绩点,必须是各科的平均成绩。

附表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民族平均成绩政治面貌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排名联系方式内务优秀次数团内外职务不合格次数事迹简介曾获团内外奖励分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

先进个人评分细则范本

先进个人评分细则范本

先进个人评分细则范本一、工作表现评分部分1. 任务完成度(满分10分)评价标准:- 任务认真程度:是否对任务有足够的认真程度和负责态度;- 任务完成质量:是否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并且质量达到预期标准;- 任务完成时间: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自主解决问题能力:在遇到问题时,是否能够主动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 效率与效果(满分10分)评价标准:- 工作效率:是否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遵守工作流程和规定;- 工作成果:工作结果是否能够达到预期,并且能够带来正面影响;- 工作方法:工作过程是否能够采用合理的方法和策略,提高工作效果。

3. 团队合作(满分10分)评价标准:- 合作态度: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与团队成员合作,愿意倾听和帮助他人;- 沟通能力:是否能够与团队成员有效沟通,包括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解他人的观点;- 协作能力:是否能够与他人紧密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 团队贡献:在团队中是否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

4. 自我学习与成长(满分10分)评价标准:- 学习态度:是否能够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愿意学习新技能和知识;- 学习能力:是否能够快速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灵活运用;- 自我提升:是否能够主动寻求学习机会,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反思与改进:是否能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寻找改进的方向。

二、素质表现评分部分1. 诚信与责任(满分10分)评价标准:- 诚信守法:是否能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保密意识:是否能够保守机密信息,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责任心:对工作是否能够有明确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 诚实守信:是否能够言行一致,守信用,不虚假陈述。

2. 沟通与表达(满分10分)评价标准:- 语言表达:是否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听取他人意见:是否能够倾听他人的观点和建议,接受不同意见;- 非语言沟通:是否能够通过非语言方式(如肢体语言、表情等)与他人有效沟通;- 有效沟通:是否能够主动与他人沟通,及时传递重要信息,避免误解和问题。

优秀团员评比细则

优秀团员评比细则

中职学院优秀团员评比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同时也为了鼓励和进和激励我校共青团员立志成才,争做“四有”新人,学校团委每年学期结束前,各支部进行工作总结和团员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团员及团干部
二、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品德高尚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2、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上课纪律,认真、及时地完成作业,无不及格科目且平均成绩在班级中等以上。

4、带头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团组织,热爱班集体,带头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关心同学,积极主动的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5、注重仪表、讲究卫生、爱惜名誉团员要仪表整洁、美观、大方,穿着应体现出学生的风貌,积极参与学校环境卫生的保持,并注重自身和学校名誉的维护。

6、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每月举行团支部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材料上交校团委处。

7、学期内未受过通报批评和任何处分
三、评选办法:
1、评选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防止以学习成绩好代替其它好,或对其他方面降格以求的现象。

2、评选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讲风格,讲团结.
金华广播电视大学(浙江商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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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团内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一、评选类别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干标兵;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1、团龄一年以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关心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思想道德优良;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门次,三年级及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团员标兵”评比条件:
首先满足“优秀团员”的所有条件。

其次,满足以下一个或几个条件:
1、在校“优秀学生团员”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在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贡献者;
3、为了维护集体、人民的利益,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科技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三)“优秀团干”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
斗争,两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评定模块均为良以上;
2、上一年内担任团的干部满一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自觉为学校建设和共青团发展献计献策;对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深入同学中间,帮助同学们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敢于并善于做同学们的思想工作,以身作则;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门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坚持上好体育课,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优秀团干标兵”评比条件:
首先满足“优秀学生团干”的所有条件,其次,在该团干岗位上一年任期内,取得以下一条或几条成绩:
1、在“优秀学生团干”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忠于职守勇于创新,为学校的建设和共青团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2、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共同进步,使该团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工作成绩显著。

四、评比方法
(一)要求进行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评选和表彰。

院级评选和表彰办法由各院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校级评选表彰办法自行制定后,报校团委备案。

(二)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团员”为全校学生团员总数的3%;
2、校级“优秀团干”一般控制在全校学生团员总数的2%以内;
3、校级“优秀团员标兵”一般控制在全校学生团员总数的3‰,“优秀团干标兵”控制在全校学生团员总数的2‰;
4、校级各级各类表彰人员必须从院级两先两优中产生,各院在进行院级表彰时原则上表彰名额不得超过校级名额的一倍。

(三)评选程序:
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由院团委评选、推荐,报校团委审核,经过“异议期”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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