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栖之肤》:穿过黑暗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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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知识
影评人/图宾根木匠
除去乱伦和SM式的性暴力表达,阿尔莫多瓦可能是当代导演中跟厄休拉〃勒古恩趣味最相近的一位了,对于社会学意义上的性性别探讨,始终贯穿在阿尔莫多瓦的创作历程中,当然,少年时代被神父性侵害的经历和同性恋的性取向,也给阿尔莫多瓦的作品烙上了深刻的个人印记——纵观阿尔莫多瓦的导演生涯,各种关于性和乱伦关系和的炽热展现就像一根红线贯穿着。

所以,太多似曾相识的主题了,《斗牛士》中的窥阴癖,《捆着我,绑着我》中的斯德哥尔摩情结,《基卡》中的狂暴强奸,被一勺烩在了《吾栖之肤》中。

阿尔莫多瓦确实有才思枯竭的嫌疑,囚禁、变性、同性恋,以及处处闪现的乱伦阴云,几乎全是他自处女作就恋恋不舍的素材。

当然,也有一些区隔,譬如在《关于我母亲的一切》里,变性是“父亲母亲”给后代造成的伦理困境;到了《吾栖之肤》中,变性则是强势父权对“儿子女儿”的变态威压。

文森特变成“薇拉”,是由于罗伯特医生精心策划的变性手术,不过,作为一个被软禁和“饲养”的囚徒,薇拉在被别人强奸后对罗伯特的情欲似乎也空前旺盛起来。

而在这一段变态的主奴关系中,罗伯特之于薇拉首先是一个“父亲”:罗伯特看薇拉时,那个画框式的构图充满了油画意味,罗伯特“造”出了薇拉,就像弗兰肯斯坦造出了“亚当”,在这个意义上,罗伯特就是薇拉之父,于是,当薇拉赤裸裸的表达着“她”对罗伯特的情欲时,个中的乱伦意味不言而喻(另一段乱伦戏份则主要通过罗伯特的兄弟展现出来,这位逆子绑住母亲让她亲眼看着自己强奸了薇拉)。

罗伯特是为了给被文森特强奸的女儿复仇,不过实情是文森特根本没有行强奸之事,反倒是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把父亲当成了强奸犯(又是乱伦的罪孽),可怜的“文森特薇拉”便成了罗伯特的牺牲品:一开始,罗伯特囚禁、变性文森特是为了复仇,到最后,薇拉射杀罗伯特母子,是越狱,也是复仇。

影片的戏眼当在了文森特到薇拉这一性别身份的转换上,阿尔莫多瓦成功的铺陈出了一段被强迫的变性人的心路历程。

从痛不欲生到快感享受,“文森特薇拉”貌似越来越接受“她”的女性身份,片尾,薇拉回到家中,看到昔日自己爱慕的同性恋女孩,居然呈现出某种反讽式的大团圆意味——变成女人的薇拉,反倒跟这位拉拉美女有了交往的可能。

性别身份是人类社会得以运转的基本前提之一,阿尔莫多瓦一直尝试在电影中僭越这一分界线,这无疑跟勒古恩的代表作《黑暗的左手》有着相通的旨趣。

在勒古恩的笔下,一个雌雄同体、“发情期”才随机分化性别的外星社会被描绘得栩栩如生,这一外星社会其实就是勒古恩对人类两性关系深入思考的文学表达。

“文森特薇拉”就像《黑暗的左手》中雌雄莫辩的冬星人,拷问着人类社会既有的两性成见。

勒古恩用道家思想来命名自己的著作(“光明是黑暗的左手”),而这也正是阴阳两性和谐统一的至善境界。

可惜,人不能走出自己的皮肤,即使换肤、变性,人的有限性,还是囚禁在自己的皮囊之下。

何时才能有那只穿越黑暗的左手?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

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
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

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

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

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

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

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

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

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

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

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
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

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

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

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

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

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

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

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

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

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

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

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

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

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

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

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More: /dianying/ 电影院最新上映电影More:ywpskwd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

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

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

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

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

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

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

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

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

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

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

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
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

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

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

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

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

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

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

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

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

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

人们不相
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

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

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

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

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

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

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

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

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

这就是
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

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

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

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

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

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

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

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

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

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

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

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

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

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

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

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

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

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

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

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

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
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

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

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

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

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

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

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

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

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

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

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

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

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

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

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

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

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遇到了阿甘,也
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

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

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

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

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

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

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

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

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

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

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

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

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

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

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

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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