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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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学志5篇
第一篇:郑学志
告诉孩子他得学会改变
最后,我们还要巧用关怀、赞扬和鼓励,帮助他从过去的生活圈子里决裂出来……那个生活圈子不离开,我们要想根除他打架和上网的不良习气,那无异于徒步登天。
于思2008年4月1日 10:26:55 在论坛上留下一个疑问:我班上有一个特殊学生,他父母是聋哑人,没有正当职业,经常是公安机关常关注的对象。
该生身体健康,头脑反应灵敏,成绩不好,在校、在我面前表现很好。
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他服我,我给他的感觉就像师长、就像父母。
可他常在校外打架、上网,前几天,他又打架了。
我很生气,但又很辛酸,因他在打架之前曾一再说:“我不打架,那样对不起我们班主任。
”哎……我该拿他怎么办?
看到这个案例,我担心的同时也很高兴。
尽管这孩子还有很多不良社会习气,如打架、上网,但是孩子能够这样说,我们做老师应该感到骄傲,这说明老师以前和他的沟通是卓有成效的。
我们不要期望差生一夜之间就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这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只要他在犯错误的时候,内心有一点点的愧疚,有一点点地对不起老师,对不起爱他的人,那么他就是一个良知未泯的人。
因为没有良知的人,不会从内心深处说出“对不起你”的话,即便是撒谎也不这么说。
只要良知还在,就能够引导他发挥自身的力量,克服许多缺点。
对于这样的孩子,我只有一个建议,请老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放弃他,不要因为外界的任何原因抛弃这个孩子,因为你可能是他人生唯一的转机!
那么,怎样转化他呢?怎样让他从不良社会习气中挣扎出来呢?
我觉得,要成功转化这样的孩子,我们心里首先要有一个底:那就是接受目前的他,他有缺点,有毛病,我们要承认这很正常。
不要把他当作病人,如果我们把一个学生贴上坏孩子的标签,那孩子也许真的就认为自己没有救了。
我们可以明白地告诉他,在青春年少的时
候,每个人身上有一些坏毛病,这很正常,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后天的教育,才需要不断地塑造崭新的自我。
有这样一个心理基础了,我们对他偶尔地不能够控制自己,偶尔地有些反复就能够理解;对他一次又一次违背诺言打架上网,就不会悲伤失望。
要知道,他爱打架绝对是有他成长的必然原因的:父母是残疾人,他从小就处于一种与同龄人不一样的眼光中,别人的点点戳戳在他心里早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我以前就碰到过这样的学生,他从骨子里仇恨那些比他好的人,仇恨那些父母健全的人,同时也包括他的父母。
他认为是父母给了他耻辱。
因此,他叛逆,他好斗,他性格偏激,总感觉到自己时刻生活在危机之中。
更何况对于于老师班上的这名学生来说,父母又是公安部门重点治安对象,他耳濡目染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让他在内心深处形成一种错觉:只要武力才是保护自己的唯一工具。
他的这种错觉有多重呢?打个比方说,一个溺水的人对伸到面前的竹竿有多么依赖,他对打架就要多么依赖。
那么,我们怎么能指望简单地说教使他放弃多年形成的本能反应?
然后,在接受了他目前存在的现实之后,我们要站在平等的位置上和他进行交流,了解他打架的真正动机。
记住,平等和孩子交流是我们走进孩子心灵的一个重要的条件。
如果我们抱着悲天悯人的态度来教育他,站在比他高一等的位置上去看他,他会觉得我们很假。
这孩子既然能够说出对不起老师的话,那么,他是从骨子里信任老师的,把我们当成了可以依靠的朋友;而朋友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够因为自己是老师,而凌驾在他的感觉之上。
那样,只能够把孩子从你身边推开。
我们可以通过平时的活动、谈心,了解到孩子犯错误的真正原因。
有很多孩子控制不住地和别人打架,并不是他认识不到打架的坏处,而是有可能出于义气。
像于老师班上的这位学生,能够一而再地说“再打架就对不起老师”,说明他心中看重的是义气,一时义气使他又犯了错误。
对于这一类孩子,我们肯定他义气的同时,帮助他学会分析义气的好坏。
我们要肯定,义气是一种好东西,但是,稍不注意,义气也会做坏事,如江湖义气就是一种不良的社交习气。
它以义气抹杀了是非好恶,歪曲了真假美丑,蒙蔽了我们善良的眼睛,从古到今,很多有才华的人就因为江湖义气而毁掉了自己。
我们在肯定他重义气的美德的同时,告诉他们,义气只有在法制和道德的规范下才能够发出它最美的人性光辉,否则,就有可能成为人类的灾难。
这样的反面事例很多,只要我们愿意搜集,你总能够找到最有力的说服证据的。
当然,孩子控制不住和别人打架,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这都需要我们和他们交朋友,在生活中多关心他们,多了解他们才能够找到。
如果我们对学生没有深入了解,单凭经验做出判断恐怕往往要失望。
掌握了孩子打架的真正原因之后,我们要直言不讳地告诉他:这样下去很危险,他必须学会改变。
这不需要转弯抹角,直接地说能够旗帜鲜明地表明你的态度。
教师态度模棱两可,会让孩子误以为他的错误不严重。
我们可以明白地告诉他,不能够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从错误的泥潭中挣扎出来。
如果他不挣扎出来,那么,他以后的出路只有一个:要么被人家冤冤相报打死,要么被公安司法部门以故意伤害罪处死。
这不是危言耸听,我自己有一个兄弟,比我大不了半岁,年少时凶强侠气,结果中学没有毕业,就进了劳教机关。
三年劳教之后,出来又没有改,又以故意伤害罪进了班房。
去年冬天,因为在牢房里伙同别人杀害了另外一个犯人被处以死刑。
班主任要多搜集身边这样的案例,以生活中鲜活的案例来教育孩子更有说服力。
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告诉他:不要再这样下去了,再向前走一点,老师也无能为力。
适当地表示出我们的担忧和伤心,对孩子是有好处的。
人都是讲感情的动物,如果你的担忧和伤心能够被学生认同,就能够在他心里激起涟漪。
那么他在准备打架的时候,就会适当地控制一下。
(最好是告诉他们一些可以控制自己拳头的具体方法,这样更有操作性。
但是我已经在《班主任工作招招鲜》和《班主任工作新视角》里都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再展开讲了。
)
最后,我们还要巧用关怀、赞扬和鼓励,帮助他从过去的生活圈子里决裂出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孩子的不良社会习气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那么,要改变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解决的。
我们要帮助孩子从过去的生活圈子里走出来,那个生活圈子不离开,我们要想根除他打架和上网的不良习气,那无异于徒步登天。
但是,人都有惯性,从原来的生活圈子里决裂出来,不是说话那么简单的。
尽管他知道那个圈子不好,可是你要他下决心从原来的生活圈子里走出来,你说他需要多大的决心和勇气?就好像一件你已经习惯的事情,突然发生改变了,你说你多么地不舒服。
所以,我们需要学会等待,给他留一段时间挣扎。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他们反复。
即使他一时半刻不能够从那个生活圈子里出来,我们也不要着急。
我们要做的是继续关心他,继续赞美他点滴进步,不断给他鼓励。
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他的进步我们看不见,他在徘徊的时候我们不能够给他强有力的支持,他的痛苦我们不能够感同身受地理解,一旦在新的生活圈子里不如意,他就会留恋原来的那个圈子。
那么,辛苦十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事情就很难说了.为对方寻找“一百个伤心的理由”
郑学志
心病还需心药诊,“开心”的钥匙只有一把,就是我们做班主任的要走到她心灵深处去。
除了用爱走向爱,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网友芨芨草说:小B原是一位性格较开朗的高二女生,学习成绩也较好,而最近一段时间却总是副忧心憧憧的样子,情绪很低沉,作业不能及时完成,上课精神恍惚,有时上课竟然打瞌睡。
周二上午的语文课她竟又伏在课桌上睡着了,语文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了小B,并让她站着清醒清醒。
小B没有站起来,还当场与语文老师吵了起来。
语文老师十分生气,责令小B立即去办公室写检查。
小B说了一句“不用你管”,就哭着向教室门外冲去……
芨芨草在这个提问后边提了三个问题:
一、你觉得这位语文老师的教育方式有哪些不妥?为什么?
二、如果你是这位语文老师,你在现场将怎么处理?
三、如果你是班主任,发生了这件事情你将如何处理?(见2008年3月31日疑问《学生和任课教师在课堂上顶嘴,怎么办》)教育没有如果,顶嘴事件发生之后,总有一方、甚至双方觉得特伤心特难过的。
小B冲出去之后,我想任课教师也很难过,小B将更加难过。
作为老师,最满意的是自己在上面滔滔不绝地讲课,学生在下面俯首帖耳,认认真真。
最痛恨的莫过于自己在讲台上苦口婆心、口水说干,学生在下面唧唧喳喳,或者呼呼大睡。
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有些老师往往不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轻则怒火攻心,怒形于色,重则停课怒喝,或者像语文老师那样责令小B站起来。
说句实在话,学生上课睡觉,这种现象是难免的。
我们要放宽心态,把它当作正常现象。
因为学生的水平层次不同,接受能力不一致,也许你讲的课好成绩的学生喜欢,但对差生来说则如同嚼蜡。
他们上课不睡觉,又不准做其他的事情,就只好吵闹。
对于这样一批学生,我以前的做法是允许他们做别的事情,比如说自学,比如说练字,甚至还允许过个别学生上课看过小说。
只要不妨碍其他同学上课,他们的这些行为我都允许。
这样做不是我的发明,一些著名教育家如魏书生、李镇西他们都用过,翻看他们的演讲稿,或者班级工作书籍,都能够找到这样的具体案例。
但是,如果像小B同学那样,原来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学习成绩也比较好的学生,而最近一段情绪低沉,作业不能够及时完成,而且精神恍惚,上课睡觉,我们更多的应该是从她们心理和身体原因出发去想问题。
一般来说,这样的学生没有特殊情况,他们自己是很难得上课睡觉的。
那么,我们做老师的,就应该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可以温和地、体贴的问一下原因,或者关照他们是否回寝室好好地睡一睡。
很多时候,当我们老师关心地询问学生时,都会让他们不好意思,从而打起精神上课。
实在有原因,孩子们也会自己提出来,要老师不要担心。
从事件冲突来看,很明显,小B近段应该是遭遇了心理上面的困
难,忧心憧憧、情绪低沉、精神恍惚,这些都说明她心里有事情。
我们应该给孩子们自我疗伤的时间,给他们倾听的空间。
这时候,他们需要的是我们的帮助,而不是斥责。
这个时候体罚一个脸皮薄、心里有事情的女孩子,她“冲出去”已经是最幸运的结局了。
好些孩子自暴自弃,甚至轻生,很多时候就是我们老师不留心,凭借着主观臆断使他们濒临毁灭的心灵上雪上加霜的。
很多悲剧发生过,为什么我们的老师就不能够引起注意呢?
作为班主任,当时的课堂已经是没有办法挽回了,我们总不至于代替任课教师去大包大揽。
课堂纪律组织的事情,是每个任课教师分内职责。
不要出了问题,都找班主任,那不是一种无能,而是一种推责。
我向来反对任课教师这么做。
我们班主任需要做的,应该是做好冲出来的孩子思想工作,避免事情进一步恶化。
我常常在仔细了解课堂上冲突的原因之后,和学生一起来为对方寻找“一百个伤心的理由”——这是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实际上的办法是老师站在学生角度上说出他伤心的理由,学生站在老师的角度上寻找“赶他”出来的理由。
这样互换角色之后,很多学生能够心平气和地看待上课与老师发生顶撞的问题。
我在《班主任工作招招鲜》里还专门记录了这样一个具体案例。
当时我和学生互相寻找“一百个伤心的理由”,还只说到12条,学生就哭着对我说:“郑老师,我错了,你放我进去吧!”于是,我幽默地打开教室门,弯着腰子对他说:“欢迎我们的勇士认错归队!”同学们都笑。
不要认为这样是滑稽,耍小丑。
要知道,一个幽默的老师,比一千个知识渊博的老师更让学生欢迎。
对于小B,我想送给她这样一首诗歌:
发怒是用别人的错误气伤自己,烦恼是用自己的过失折磨自己,后悔是用无奈的往事摧残自己,忧虑是用虚拟的恐慌惊吓自己,孤独是用自制的牢笼禁锢自己,自卑是用别人的长处诋毁自己。
一起大声朗诵吧,也许能够让她疲惫的心灵豁然开朗。
最后,我想对芨芨草老师说,心病还需心药诊,“开心”的钥匙只有一把,就是我们做班主任的要走到她心灵深处去。
除了用爱走向
爱,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班级失盗宜谨慎处理
2009-05-10 20:52:51
——兼答论坛《老师的愤怒》
郑学志
教育上的错误如同医院的配方一样,一旦失误,带给学生的影响就是终身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处理班级学生失盗的事情,我们不能够不小心谨慎。
班级失盗的现象在各学校时有发生,不少老师被此类事情搞得焦头烂额,在班主任之友论坛上,王晓琳老师还发表了一篇题为《老师的愤怒》求助文章,请求大家帮忙解决。
可见,这是一个“校际性”的大难题。
在王晓琳的《老师的愤怒》里,叙述了一个有性格缺陷的女生Z 给他伤害的全过程:本学期开学初,高一发现了失盗现象,有人怀疑是他们班上的女生Z。
王老师问了几个寝室,有学生反映Z的行为不大正常后,王老师就直接问Z为什么拿人家手机,结果Z抵触情绪顿生,最后搞得双方都很受伤。
尽管最后,刑警介入了此事,通过指纹鉴定排除了Z,但是他们之间的伤害已经是不可弥补了。
众目睽睽之下,王老师竟然差点被Z所打。
王老师总结了自己多处做得不对的地方,但是有两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后怕”。
处理班级学生失盗的事情,我觉得,至少有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留心。
一、留心呵护学生心灵。
在处理偷窃这一类事情时,我们老师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不要轻易直接和怀疑对象谈话。
要知道人的自尊有时候是一块极不经撞的玻璃,打碎容易,重新复原就要困难得多。
在《老师的愤怒》里,Z变得那么嚣张和叛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师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怀疑她是小偷。
确实,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无论说谁是小偷,谁都会备受伤害,更何况是青春年少的学生呢?青春期的学生特别在乎外人对他们的评价,他们往往会因为别人的一
个评价而改变自己的言行,旁人一个误解的眼神都有可能让他们受不了,更何况怀疑是小偷这样重大的事情呢?这在他们看来,无论对男生来说,还是对女生来说,都是关系到根本品质问题的事情。
老师仅仅是问过几个寝室,有学生反映Z行为不大正常,就单刀直入地问人家为什么拿人家手机,是不是太显得过于粗暴和简单了呢?初荷破案,还讲究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条件,以及证人证据,王老师这样做,未免有些失策。
因此,当时Z就抵触地问:“老师,你是不是怀疑我?”老师没有证据又不敢承认,只好说“不是。
”
我认为,当老师被学生逼得不敢承认自己的怀疑态度时,那种谈话是失败的。
作为老师来说,在自己学生面前处理问题的失败,其实就是一种工作方法的失败,是教师威信的失败。
多次这样,学生会很瞧不起老师——你看,你看,你还有什么?你除了偏听偏信还有什么?你除了不相信我们学生你还有什么?——孩子们即使当面不讲,私下里也会这么说。
而事实上,Z的冷笑和嘲讽恰好说明了这一点。
一旦当学生嘲讽老师,后面的教育工作就难做了。
二、留心工作主体不能违法。
在不少学校,我都看到过这样的案例:一些不明事理、喜欢袒护自己子女的家长,一旦老师告诉他们自己的子女有偷窃的不良行为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而是如何保护面子,如何推责。
他们轻则责问学校、老师,他们凭借什么来断定是他们的儿子或者女儿犯了事,重则对一些相关老师大打出手。
2001年、2007年我都看见过这样的案例。
尤其是去年,一位家长对我们学校一位老师大打出手之后,还凭借着他半通不懂的法律知识责问学校:学校是教育孩子的地方,老师只有教育学生的权利,谁给了老师侦破、调查学生的权力?
一个不良学生的背后,往往有一对放纵的父母,至少他们对
子女的教育是失察的。
但是,往往就是这样的家长,孩子出了问题,他们不是反思自己有什么不对,而是刁难学校,刁难老师。
他们这些问题问得确实有一定的法律难度。
是啊,学校是教育的地方,老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育孩子,破案侦察那是司法机关的事情。
为教师有没有权利侦破的问题,我专门询问了一些公安机关和律师行业的朋友。
他们的答复是这样的:老师可以找学生谈话,但是在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时如果学生没有年满18周岁,原则上要求有监护人在场——这一点,初荷的做法就很值得肯定,她破案之后,委婉地向家长表示了那种可能,还尽量要求家长不要和孩子谈僵了——这就是聪明啊,这就是教育工作者的智慧啊!掌握了确切证据,然后在委婉妥善表达。
尽管她处理的结果我不同意,但是就陈述事实这一环节看,还是可圈可点的。
另外,我还想提醒我们班主任老师的就是,如果你想我们班主任的调查笔录能够作为盗窃证据,这一点想法可能会落空。
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说,非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万一学生真的到了非得用司法途径处理时,我们广大班主任也不要越俎代庖,你完全可以把事情交到保卫、司法部门去做。
否则,万一遇到了那样不讲道理的无赖家长,我们班主任老师就很被动,身体受伤害之后,再费精力应对那些纠缠就很不值得。
三、注重给学生改过的机会。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误的孩子毕竟是孩子,谁也不能够剥夺他们学习的机会与权力。
把有错误的孩子推出去,学校是少了一个坏学生,社会却多了一个不良人,这与教育初衷是相违背的。
在这一点上,我对初荷公开处理云的过程,心中始终有点不愉快。
一位老师曾经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件事情。
那时三年困难时期,她妈妈在做民办教师,大年三十前一个晚上从学校里领了微薄的百多元工资回来,半路却遭遇了抢劫。
拦劫她们母女的是三个牛高马大的庄稼人。
面对着凶神恶煞的抢劫者,做教师的妈妈镇静地提出了一个连女儿都觉得迂腐荒唐的要求:“钱你们可以拿去,但是你们得写个借条。
”劫匪一愣,还有这样的打劫?她妈妈这时说道:“我知道你们遇上了特别的困难,不然也不会走这条路。
你们只是一时糊涂,我不能够把你们推向绝路。
你们写张借条,就表示不是抢劫了,以后追究起来就不是犯罪。
”最后,钱当然劫匪拿去了,但是真的写了一张不知道是张三李四的借条。
这样的借条有什么用呢?女儿很有点嘲笑妈
妈的迂腐和幼稚。
十年之后的一天,他们家意外收到一笔一千多元的汇款,汇款人也不知道是谁,只在附言说这是十年前的借款,那一晚,是妈妈的仁慈唤醒了他们的良知,使他们没有走向绝路,现在他们发家致富了,今天特来感谢恩人。
这个故事让我们所有在场的班主任为之灵魂震撼。
什么是教育的机智,这就是教育的智慧啊!我曾经多次在不同场合讲过教育惩罚和法律制裁的不同:我认为,教育讲究给人机会,讲究留一个开启良知的机会给迷途的孩子,当我们的言行唤醒他们内心的良知时,改正错误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而法律的制裁是剥夺人的机会,它以剥夺人的权利甚至生命惩罚犯罪者,警戒他人。
把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剥夺,那不是我们的老师应该做的。
退一步讲,我们有多少成年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有一时糊涂过?又有多少成年人,面对各种诱惑时仍然洁身自好?我们成年人都尚且犯过错误,为什么我们就不允许孩子们犯错误呢?我们乡下有句俗语,贼从偷瓜起,病从扯哈(咳嗽)起,可是,我在好多名人的奇闻逸事里,都看到过他们自曝小时候偷吃邻居的桃木李果的经历,文学大师鲁迅也在《社戏》里把小时候偷吃蚕豆的事情写得绘声绘色。
可是,他们并没有走向犯罪的不归路啊!什么原因呢?良知在唤醒着他们啊!我相信良知的力量,可以使一个人远离罪恶。
因此,留一个改过的机会给孩子,实际上就是给社会留一份安宁,给家庭留一份稳定,为将来留一份希望和光明。
当然,也有些老师说,把那些有偷盗行为的学生送到工读学校去!这也是给他们一个教育的机会。
老师们,别把问题想得那么简单,工读学校也不是万能,好多违法的孩子从工读学校出来,居然是见过大场面似的,对所犯的错误更加不在乎了。
四、注意在犯事的对象角度提出处理办法。
如果实在要处理,我建议广大老师应该站在被处理对象的角度来想一想问题。
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烫。
当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老鼠屎捏出来。
可是,对高中教师来说,这样做可能比较容易做到,但是对于初中、小学教师来说,则难得多。
因为九年义务教育要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