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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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正式版)

冀东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正式版)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冀东油田井控工作的有效开展,防止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喷是钻井事故,井喷失控是灾难性事故。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或着火爆炸,将会打乱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油气井报废、油气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第三条钻井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格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勘探开发、钻井工程、安全环保和教育培训等部门。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井喷是可以预防的、井喷失控是可以避免的”、“井喷失控是责任事故”的理念,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构建完善“积极井控”长效机制,加强井控基础工作,坚决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钻井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的关键技术。

做好井控工作,既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又可有效地防止钻井井喷、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冀东油田钻井井控风险分级和管理、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管理制度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冀东油田钻井作业的井控管理。

油田有关部门、单位及进入冀东油田区域作业的钻井和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风险分级与管理第七条井位踏勘、钻前准备和编制钻井设计时,必须进行井控风险识别,针对主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八条根据油田实际,从设计井的地质条件、地面环境和工艺技术难度等入手,钻井井控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井:区域探井、天然气井、地层压力系数大于1.35的井、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大于50ppm的井、深层潜山井、欠平衡钻井和海洋钻井平台施工井。

二级风险井:探井、评价井、地层压力系数在1.1-1.35的开发井,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为10-50ppm的井、水平井、侧钻及中途测试等特殊工艺井,NP1-1人工端岛和NP1-2 、NP1-3、NP4-1、NP 4-2人工岛上施工的其它井。

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西北油发钻〔2015〕14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根据《中国石化制度管理办法》的评估要求,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对《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西北油钻〔2014〕130号)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评估修订后的《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钻井完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北石油局 西北油田分公司2015年9月6日企业制度-执行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 文件1 规范内容的界定为规范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局、分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根据《中国石化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局、分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井控”是指油气井勘探开发钻完井过程的油气井控制与管理,包括钻前施工、钻井(含定向、钻井液、欠平衡、气体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完井、测试等各生产环节。

本细则所称“三高”井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 2S 特征的井。

其中“高产”是指油气井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 0 4m 3/d 及以上;“高压”是指油气井地层压力达70MPa 及以上或预测关井井口压力超过35MPa 的油气井;“高含H 2S”是指地层流体介质H 2S 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本细则所称“三高”气井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 2S 特征的气井和凝析气井(气油比2000及以上)。

“三高”气井区域指塔中顺南井区、AT 井区奥陶系、塔河9区奥陶系、顺托等井区。

本细则所称“预探井”是指新区的第一口探井或新钻目的层的探井;“外围探井”是指塔河区块之外的探井。

承包商简称约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下属各工程公司或中石油及其他公司同级建制,在本文简称工程公司。

各工程公司次级建制的分公司在本文简称工程分公司。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

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

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

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

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钻井监督试题(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监督试题(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监督试题(2014版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内容)填空:1、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

2、井口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井深大于800m的井,距水库堤坝应不小于1200m)。

3、井口距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

4、建设方在定井位时,应对探井周围3km,新区开发井周围2km,其它井周围1km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水资源情况和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对距井口60m以内的地下管网(油管线、水管线、气管线及电缆线等)、通讯线等进行勘查。

5、工程设计应根据地质设计提供的资料进行钻井液设计,钻井液密度以各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值为基准,另加一个安全附加值:(一)油井、水井为0.05~0.10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 1.5~3.5MPa;(二)气井为0.07~0.15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3.0~5.0MPa。

6、对于已有钻井资料的高压低渗油气井,其钻井液密度的选择,也可以参考已钻邻井的实际钻井液密度值。

7、井深≤500m的井及气油比≥300的油井,执行气井附加值。

8、在地下矿产采掘区钻井,井筒与采掘坑道、矿井坑道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m,套管下深应封住开采层并超过开采段底界100m。

9、探井每层套管固井开钻后,按SY/T 5623-2009《地层压力预(监)测方法》实测地层破裂(漏失)压力,实测地层破裂(漏失)压力适用于砂泥岩为主的地层,对于脆性地层只做承压试验。

10、在钻穿套管鞋以下第一个砂层进行破裂压力试验,新井眼长度不宜超过100m。

11、破裂压力试验压力应低于井口承压设备中的最小额定工作压力,应同时低于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或当试验井底压力当量密度达到下部设计最高钻井液密度附加0.3g/cm3时,应终止试验。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一、引言煤层气(CBM)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是确保煤层气井设计和钻井作业过程安全、高效、可持续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介绍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的细则,包括井控程序、井控人员要求、井控装备及井控技术等。

二、井控程序1. 钻井井控程序的制定应基于详细的工程设计,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 钻井井控程序应包括前期调查、井控材料准备、井筒井控设计、钻采配套技术研究和井控方案、井控综合方案评定及改进、实施、评价及改进等环节。

三、井控人员要求1. 井控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煤层气井控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 井控人员应全面掌握煤层气井控工作的规范和要求,能够熟练操作井控设备。

3. 井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迅速应对突发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井控装备1. 井控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具备可靠的性能和稳定的运行状态。

2. 井控装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

3. 井控装备应具备远程监控和自动报警功能,能够实时监测井眼情况,确保井控工作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五、井控技术1. 钻井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钻井技术,以确保煤层气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钻进过程中应监测井眼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及时判断井壁稳定情况,避免产生危险。

3. 在井控过程中应谨慎对待井眼异常现象,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井眼的稳定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六、井控培训与评价1. 井控人员应定期接受井控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井控技术和规范。

2. 井控人员应参加相关的技术评价和交流活动,提高井控技术水平。

3. 井控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价和改进,及时发现井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七、结论本文介绍了煤层气井钻井井控的实施细则,包括井控程序、井控人员要求、井控装备及井控技术等内容。

通过严格遵循井控细则,可以确保煤层气井钻井作业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2篇)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2篇)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钻井井控是石油钻井作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确保钻井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本实施细则旨在确保钻井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井控策略井控策略是钻井作业中的重要安全环节,其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井口压力管理:确保井口压力在安全范围内控制,避免井喷和井涌事故的发生。

2. 钻井流程管理:确定合理且安全的钻井流程,并对其进行严格执行。

3. 管道管理:保证管道的质量和完整性,避免泄露风险。

4. 井底压力管理:监测和分析井底压力,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井底溃塌或井眼塌陷等问题。

三、井控措施1. 操作规范a)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b) 钻井操作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指南,严禁擅自变动操作方法。

c)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d) 完成每个作业步骤后,必须进行记录和报告,形成作业日志。

2. 安全设备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喷器、防火设备、报警装置等。

b) 安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3. 紧急应对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b)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紧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和反应速度。

4. 工作场所管理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安全,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b) 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如佩戴安全帽、穿防护服等。

四、井控监测系统1. 实时监测仪器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实时监测仪器,用于监测井口压力、井温等参数。

b) 监测仪器必须经过校准,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数据分析a) 监测到的数据必须及时进行分析,以便判断井控状况是否正常。

b) 如果监测到异常情况,必须采取及时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钻井、加强检查等。

3. 报警系统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有效的报警系统,用于发出井控告警信号。

b) 报警系统必须保持正常工作,检修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井控实施细则第2部分井下作业

井控实施细则第2部分井下作业

井控实施细则第2部分井下作业引言:井下作业是指采矿过程中进行的在井筒内或者井下工作的一系列操作。

正确、安全的进行井下作业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井下作业的基本原则、操作步骤以及相关安全要求进行介绍。

一、基本原则:1.1安全第一: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安全应始终放在首位。

必须充分认识到井下作业的风险,遵循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1.2统一指挥:井下作业需要有统一的指挥,确保作业的协调顺利进行。

指挥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相应的管理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决策。

1.3依法规操作:井下作业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不得无证上岗或超出承揽范围进行作业。

1.4防护设备:井下作业需要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绳等,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1.5紧急救援准备:在井下作业中,应有紧急救援预案,事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操作步骤:2.1井下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应对井筒进行检查,确保井筒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确认作业人员已经接受了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同时,对作业所需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和准备。

2.2作业计划制定:在开始井下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并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2.3作业区域划定:根据实际作业情况,确定作业区域,并进行相应的划定。

作业区域必须明确标示,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该区域。

2.4作业过程实施:根据作业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井下作业。

作业人员应遵循安全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

2.5安全检查和随时报告:在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报告。

如有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三、安全要求:3.1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井下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并熟练掌握相关作业技能。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文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文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工作,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工作,包括井眼稳定、钻井液管理、井控意外事故预防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所有参与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工作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钻井井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井眼稳定第五条在井眼稳定方面,生产单位应当确保井眼不产生塌陷、滑塌等事故,具体要求如下:(一)选用合适的钻井材料,确保井眼稳定的强度和稳定性;(二)及时监测井壁稳定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三)严格按照钻井井控计划进行施工,确保钻井井控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四)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他们的井眼稳定技术水平;(五)完善井口控制设施,确保井口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钻井井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修和验收。

第七条在井眼稳定过程中,应当加强对井眼孔隙压力和井壁强度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第八条在井眼稳定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钻进速度,避免钻井过程中对井眼稳定的影响。

第三章钻井液管理第九条钻井液的配方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井眼稳定和钻井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钻井液的循环和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环境的安全和清洁。

第十一条钻井液的循环系统应当严格控制密封和过滤,避免钻井液的泄漏和污染。

第十二条钻井液的性能和参数应当能够满足钻井作业的要求,且及时调整和更换。

第十三条在钻井液中应当添加适量的消泡剂和杀菌剂,以避免井眼稳定和井控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钻井液的循环和排放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测和监测水质,保证水质的安全和清洁。

第四章井控意外事故预防第十五条在进行煤层气井钻井井控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钻井井控设备和工具的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范本:1. 目的- 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进行。

- 最大限度地减少井控事故的发生。

- 提供钻井井控操作的指南。

2. 定义- 井控:指针对井口动力及井底压力的控制和监测。

3. 责任与授权- 钻井经理负责确保井控程序符合公司的政策和规定,并授权井控团队进行操作。

- 井控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必要的井控资质证书。

4. 井控策略- 井控策略应根据不同的钻井作业阶段进行调整,并在每个阶段进行评估和审查。

- 井控计划应包括钻头选择、环空设计、井口动力控制和井底压力控制等内容。

- 井控策略应符合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要求。

5. 井控操作程序- 井控团队应根据井控策略编制详细的操作程序,并确保所有团队成员清楚理解和遵守这些程序。

- 井控操作程序应包含井控设备的启动、监测和关闭步骤,以及应急情况下的相应措施和联系方式等。

6. 井控设备和工具- 井控团队应确保所有的井控设备和工具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

- 井控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7. 井控巡视和监测- 井控团队应定期巡视井场,检查井控设备的状态和运行情况。

- 井控团队应定期监测井口动力和井底压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8.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井控团队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计划,并进行相应的演练和培训。

- 井控团队对可能存在的突发事件和事故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轻其影响。

9. 文件记录和审核- 井控团队应记录所有与井控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 井控团队应定期对井控程序和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更新。

10. 培训和继续教育- 井控团队成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了解最新的井控技术和方法。

请注意,这只是一份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范本,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1. 引言钻井井控是钻井作业中保证井口安全的重要部分。

为了保证井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2. 目的确保钻井井控工作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钻井作业的人员。

4. 井控责任4.1 井控责任人由井控队长担任,负责组织和指挥井控工作。

4.2 井控队长必须熟悉井控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并具备井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3 井控队长应确保现场人员都了解井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 井控程序5.1 在进行钻井作业前,井控队长应召集作业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对井控工作进行说明和培训。

5.2 井控队长应制定并实施井控计划,确保井控措施的执行。

5.3 井控队长应监督井口状态,并及时纠正任何异常情况。

5.4 井控队长应与设备操作人员和工程师等密切配合,确保钻井作业的顺利进行。

6. 井控设备6.1 井控队伍应配备必要的井控设备,包括气体检测仪、防爆火灾设备、急救箱等。

6.2 井控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7. 应急响应7.1 当发生井口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井控队长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7.2 井控队长应指挥现场人员进行逃生,确保人员安全。

7.3 井控队长应与相关部门和救援人员密切合作,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

8. 井控记录8.1 井控队长应记录所有井控工作的情况,包括井口状态、井控设备使用情况等。

8.2 井控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

9. 安全培训9.1 井控队长应定期组织钻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井控意识和技能。

9.2 新进人员应接受必要的井控培训,确保其了解井控的流程和要求。

10. 审核和更新本细则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以保证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11. 附则本细则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井控管理制度 (2)第四章井控设计 (13)第五章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检验和使用 (19)第六章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 (28)第七章溢流关井后的处理 (33)第八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 (35)第九章附则 (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钻井井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井控管理水平,有效地预防和防止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油气资源和生态环境,遵循天然气集团公司井控管理相关规定,根据《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GB/T 31033-2014)和《钻井井控技术规范》(Q/SY 02552-2018),结合公司油气勘探开发业务实际,修订《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至第五版。

第二条树立井控为天、井控为先、井控为重的井控理念,强化超前预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防控的井控意识,立足一次井控,搞好二次井控,杜绝三次井控,坚持警钟长鸣、分级管理、强化监管、常抓不懈、根治隐患的工作方针,实行联责、联管、联动管理。

第三条井控管理的目标是杜绝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杜绝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事故,兼顾井控安全与油气层保护发现,实现井控绝无一失的工作目标。

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管理、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油气层钻进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以及井控技术培训等七个方面。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全过程管理,所有进入公司承包钻井的钻井服务公司及其所属钻井队,以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井控工作实行公司、二级单位、作业现场三级管理,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勘探开发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规划计划部、财务资产部、质量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行部、物资装备部、勘探开发一体化中心、质量安全环保监督中心、员工培训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井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井控管理办公室。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钻井井控是指在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采过程中,为了确保作业安全和井壁稳固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供参考使用:1. 井控人员资格要求:a. 井控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井控作业。

b. 井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井控计划编制:a. 在进行钻井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井控计划,包括井口控制、压力控制、流体控制等方面。

b. 井控计划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确保随时能应对突发情况。

3. 井控装备要求:a. 钻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其性能稳定可靠。

b. 井控装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 井控监测和预警:a. 在钻井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的井口、井底的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预警措施。

b. 钻井井控监测系统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的仪器设备,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的工况变化。

5. 井控传递和沟通:a. 井场的井控信息应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大家对井下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b. 井控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6. 井控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a. 钻井作业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b. 风险管控包括压力控制、井深控制、井壁稳定等方面的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和避免风险。

7. 井控应急预案:a. 钻井作业中应制定详细的井控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撤离等方面。

b. 井控应急预案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能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措施。

8. 井控数据管理:a. 钻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进行及时整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b. 井控数据应按照要求上报和归档,以备后期的分析和审核。

9. 井控质量管理:a. 钻井作业中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的措施。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效率,根据《煤层气开采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煤层气井钻井井控的施工过程和操作环节。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三条井场布置(一)钻井井场应满足安全、整齐、合理的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布置井控设备和施工机械。

(二)井场应设立安全防护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井场应设立食堂、宿舍、洗漱设施等生活区域,确保劳务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

第四条设备调试(一)在钻机启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调试和检查,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二)钻井井控系统包括井底测试、钻井仪表、录井仪表等,必须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校准。

(三)设备调试结束后,需制定相应的检查报告,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五条安全培训(一)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严禁无证上岗。

(三)施工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续更新自身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操作第六条井筒压力控制(一)在进行固井、井下压裂等操作前,必须对井筒压力进行控制。

(二)井筒压力控制包括井口气温、井口气压、井底流量等参数的测量,并据此进行相应的调控。

第七条钻井流程控制(一)钻井过程中,必须根据井口测量参数和地质钻井实时记录等,及时调整钻井流程。

(二)钻井流程控制包括取心、完井、套管、临界钻速等环节,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八条井下作业安全(一)井下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范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井下作业包括取心、固井、射孔、井下仪器操作等,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九条钻井液处理(一)钻井液使用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进行配制。

(二)钻井液处理包括钻井液的搅拌、过滤、除砂等环节,并确保钻井液的质量符合要求。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定》,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井控工作,有效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确保钻井安全生产,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严格细致,常抓不懈。

第三条井控技术是实现近平衡、欠平衡钻井的基础技术,做好井控技术工作,既有利于及时发现和保护油气层,又可以防止井喷和井喷失控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在钻井作业中,一旦发生井喷,就会使井下情况复杂化,无法进行正常钻井作业;压井作业会对油气层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同时,井喷后极易导致失控,井喷失控将使油气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还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毁坏、油气井报废、环境污染、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等一系列问题。

— 1 —因此,井喷失控事故是油气勘探开发中性质最为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必须防止并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吐哈油田钻井施工区域分散,地貌及周围环境复杂,生产组织及后勤供给困难。

因此,在钻井施工过程中,要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提高井控意识,加大井控工作管理力度,在钻井作业中切实做好井控工作,杜绝和防止发生井喷失控是首要目标。

第五条井控工作是一项技术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设计、施工、检查、监督、验收、装备的配臵、应急救援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六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随钻地层压力检测与预测、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井喷及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应急处臵和井控管理制度等十个方面。

第七条本细则的适用范围:在吐哈油田作业的钻井队、侧钻队。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进一步推进辽河油田井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井喷、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到地质、钻井、录井、测井和试油等专业,以及勘探开发、钻井工程、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工程监督、质量安全环保、物质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

各专业和部门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三条井控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严细认真、常抓不懈地做好井控工作,实现钻井作业本质安全。

第四条辽河油田井控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立足做好一次井控,快速准确实施二次井控,杜绝发生井喷失控”。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辽河油田范围内的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含侧钻井,下同)工程,浅海钻井参照本细则。

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和进入辽河油田作业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所属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六条欠平衡钻井作业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风险识别第七条辽河油田地处渤海湾辽河平原,钻井施工地区多为农田、河流水网、苇塘、浅海及自然保护区,征地有一定难度。

油区内地质条件十分复杂,具有多断块、多套含油层系、多储层岩性、多油藏类型、多油品性质等特点。

其中稠油、超稠油所占较大比例,部分区块分布浅气层,属中低压油气田。

每年的11月至来年3月气温基本在零度以下,气候较寒冷。

第八条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辽河油田钻井井场环境、油藏类型、油品性质、压力资料和工艺技术,按照不同的井型、井别、施工区域,对钻井工程进行井控风险级别划分。

第九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辽河油区井控风险划分为Ⅰ、Ⅱ、Ⅲ级:(一)Ⅰ级风险井:预探井、“三高”油气井、滩海人工端岛钻井。

(二)Ⅱ级风险井:详探井、评价井、气井、含浅气层开发井、注水区块调整井、稠油蒸汽驱块调整井。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版)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版)

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结合长庆油田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贯彻集团公司“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的井控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积极井控”的理念,严格细致,常抓不懈地搞好井控工作,实现钻井生产安全。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长庆油田公司的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安全环保、消防保卫、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钻井承包商工程技术及其他对应的主管部门都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强化二级井控、做好三级井控预案”。

井控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要害在岗位”。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长庆油田井控设计;井控装臵配套、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钻S、防CO等有毒开油气层前准备和检查验收;油气层钻进过程中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有害气体安全措施;井喷应急救援处臵;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及职责;井控管理制度等九个方面内容。

适用于长庆油田公司及在长庆油田施工的钻井承包商。

第六条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井控技术和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SY/T 6543.1、SY/T 6543.2、SY/T 6543.3)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七条每口井进行地质、钻井工程设计时,要根据长庆油田钻井井控风险分级,制定相应的井控装备配臵、技术及监管措施。

长庆油田钻井井控风险分级如下:1.气田:一级风险井:“三高”井、区域探井、气体欠平衡井、水平井。

二级风险井:一级风险井以外的气井。

2.油田:一级风险井:“三高”井、欠平衡井、水平井。

二级风险井:探井、评价井、调整更新井、老井侧钻井、原始气油比大于100m3/t的井。

油田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油田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油田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第1条井控分级责任制度:(一)油田公司和承包方都要建立分级井控管理网络,成立井控领导小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井控规定,组织制订和修订井控实施细则及管理整个井控工作。

(二)油田公司主管工程技术的副总经理是油田公司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承包方主管钻井工作的副职是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开发公司、采油厂)、钻井公司、钻井队、井控车间及在钻井现场协同作业的专业化服务单位,应成立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钻井公司及10个钻井队以上的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井控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油田公司与承包方每半年、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检查。

第2条井控操作证制度:执行“井控操作证”制度的人员:(一)油田公司:1、公司领导:公司井控第一责任人,主管工程技术的领导。

2、机关处室:工程技术处处长、副处长,钻井工程管理科、井控与监督管理科各岗位。

3、直属机构:安全环境监督中心负责钻井专业的监督;勘探事业部、开发公司主管钻井的副职、正副总工程师(地质师)、安全(副)总监,生产、安全、技术科室从事钻井技术管理的岗位,项目(副)经理、地质监督、测井监督、钻井监督、钻井液监督、固井监督、安全监督。

4、工程技术研究院:主管钻井的副院长、总工程师,方案规划研究所钻井设计组各岗位。

5、从事钻井生产的采油单位:主管钻井生产的领导、钻井设计审核人员、钻井管理人员。

(二)承包方:公司井控第一责任人,工程技术处、安全处领导及主管人员,钻井分公司领导、工程技术与安全部门领导及钻井管理和技术人员,钻井队HSE监理、正副队长、书记、钻井工程师(技术员)、钻井液技术员、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三)其它服务公司:欠平衡钻井、定向井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固井、综合录井、钻井液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现场负责人;井控车间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现场地质技术人员、地质监督、测井队长、测井监督和地质(方案)设计人员。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

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有利于塔里木油田井控工作的开展,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的关键技术。

做好井控工作,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有效地防止井喷、井喷失控及着火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井喷失控是钻井工程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使油气资源受到严重破坏,造成环境污染,还易酿成火灾、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甚至油气井报废。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塔里木油田的勘探、开发、钻井、技术监督、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培训以及钻井承包商和相关服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必须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本细则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九项管理制度等十个方面。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塔里木油田钻井井控工作。

二、井控设计第六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钻井生产应先设计后施工,坚持无设计不能施工的原则。

井控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井场周围2km范围(以井口为中心、2km为半径)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进行勘查并在钻井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

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分布、走向、长度和离地表深度,在钻井工程设计中明确相应的井控措施。

2.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应不小于75m;距民宅应不小于1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应不小于500m。

3. 钻井地质设计提供全井段的地层孔隙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预测曲线、地层坍塌压力曲线,生产井分层动态压力以及浅气层、邻井资料及周围注气注水情况,提供含硫地层及其深度和预计H2S含量。

4.满足井控要求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局。

井场布局应满足放喷管线的安装需要,放喷管线应接到放喷池;一般不允许道路从后场进入;含H2S地区井场布局应考虑H2S防护的需要。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工作,保障矿井安全和高效开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煤层气井钻井井控是指对煤层气井在井下作业期间进行监测、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适用于煤层气开采过程中的钻井井控工作。

第二章井控方案的编制和审定第四条拟定井控方案应当根据煤层气井的地质条件、井筒结构和井控设备等工程技术要求,确定井控的目标、原则和措施,明确主要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井控方案应当由煤层气井的设计单位和井控设备供应厂家共同编制,经煤层气井的运营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审定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井控方案应当按照《煤层气井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章井下监测和控制工作第七条煤层气井井下监测设备应当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和准确的测量结果。

第八条井下监测设备应当设置在井下监测点,可以实时监测井下的气体浓度、水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

第九条井下监测点的设置应当考虑到井底、井筒和井口的位置,及时反映井内气体和水的动态变化。

第十条井下监测设备的校验和维护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在井下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井井控度的掌握和调整第十二条煤层气井的井控度是指井下监测设备所得参数与设计指标之间的偏差。

第十三条井控度应当根据煤层气井的地质条件、井筒结构和井控设备等因素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井控方案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井控度的偏差超过设计指标的范围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调整,以保证井控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煤层气井的井控度应当每天定期监测,并在每月汇总上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井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十六条煤层气井的井控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煤层气井的井控设备应当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井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井控设备,并能够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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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14版)•••••••••••••••••新疆油田公司2013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三章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第四章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第五章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第六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第七章井控技术培训•第八章井控管理•第九章附则1 .钻井井控风险分级2.“三高”油气井定义3. 关井操作程序4. 带顶驱钻机关井操作程序5. 溢流井喷(演习)时各岗位人员职责和关井程序6.用剪切闸板剪断井内钻杆控制井口的操作程序7. 防喷演习记录表格式8. 坐岗记录表格式9. 低泵冲试验表格式10. 油气上窜速度表格式及计算公式11. 关井提示牌格式12. 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证书格式13. 钻井队井控资料目录14. 集团公司钻井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新疆油田的井控工作,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

••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建设方、承包方的勘探开发、钻井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管理等。

•• 第五条油气井都应安装防喷器,在新疆油田进行钻井作业的所有单位都应执行此细则。

本细则也适用于套管内侧钻和加深钻井作业。

第六条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井控技术和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七条地质、工程设计部门要按照本细则进行井控设计。

更改设计时,应按设计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地质设计书中,应明确所提供井位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井深大于800m的井,距水库堤坝应不小于1200m)、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

若安全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由油田公司工程技术处组织建设方进行安全与环境评估,经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评估意见处置。

稠油井的安全距离执行GB50183-2004中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建设方在定井位时,应对探井周围3km,新区开发井周围2km,其它井周围1km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水资源情况和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对距井口60m以内的地下管网(油管线、水管线、气管线及电缆线等)、通讯线等进行勘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分布、走向、长度和距地表深度;江河、干渠周围钻井应标明河道、干渠的位置和走向等。

第十条地质设计书应根据物探资料及本构造邻近井和邻构造的钻探情况,提供本井全井段地层孔隙压力和地层破裂压力剖面(新区第一口预探井可以不提供本井地层破裂压力数据,裂缝性碳酸盐岩地层可不作地层破裂压力曲线,但应提供邻近已钻井地层承压检验资料)、浅气层资料、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

区域探井和重点探井设计时应安排地震测井(VSP)。

第十一条在开发调整区钻井,地质设计书中(地质方案编制部门)应提供300~500米范围内(具体距离范围由开发处评估后决定),注水、注汽(气)井分布及注水、注汽(气)情况,提供分层动态压力数据。

开钻前由勘探、开发公司项目经理部(建设方)地质监督或受委托的相关单位地质员,对相应的停注、泄压等措施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井队井控专用本上)落实,直到相应层位套管固井候凝完为止。

第十二条在可能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地区钻井,地质设计应对其层位、埋藏深度及含量进行预测,在工程设计中明确应采取的相应安全和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应根据地质设计提供的资料进行钻井液设计,钻井液密度以各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孔隙压力当量钻井液密度值为基准,另加一个安全附加值:(一)油井、水井为0.05~0.10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1.5~3.5MPa;(二)气井为0.07~0.15g/cm3或增加井底压差3.0~5.0MPa。

对于已有钻井资料的高压低渗油气井,其钻井液密度的选择,也可以参考已钻邻井的实际钻井液密度值。

具体选择安全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预测精度、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及预测油气水层的产能、地层油气中硫化氢含量、地应力和地层破裂压力、井控装备配套等因素。

含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油气层钻井液密度设计,其安全附加值或安全附加压力值应取最大值。

井深≤500m的井及气油比≥300的油井,执行气井附加值。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应根据地层孔隙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岩性剖面及保护油气层的需要,设计合理的井身结构和套管程序,并满足如下要求:(一)探井、超深井、复杂井的井身结构应充分考虑不可预测因素,宜留有一层备用套管;(二)在井身结构设计中,同一裸眼井段中最大与最小地层孔隙压力当量密度差值不宜大于0.5g/cm3,地层孔隙压力与漏失压力当量密度差值不应大于0.4g/cm3;(三)在地下矿产采掘区钻井,井筒与采掘坑道、矿井坑道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00m,套管下深应封住开采层并超过开采段底界100m;(四)套管下深要考虑下部钻井最高钻井液密度和溢流关井时的井口安全关井余量;•(五)高含硫井、高压井的技术套管水泥宜返至上一级套管内或地面;(六)含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高压(预计井口压力大于35MPa的井)气井的油层套管、有害气体含量较高的复杂井技术套管,其材质和螺纹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水泥宜返到地面。

其他井的油层套管水泥应返至技术套管内或油、气层以上300m。

(七)对于含硫化氢、二氧化碳的油气井,应由工程技术处组织安全评估后实施。

(八)依据SY/T5731-2012《套管柱井口悬挂载荷计算方法》确定合理的悬挂载荷。

第十五条探井每层套管固井开钻后,按SY/T 5623-2009《地层压力预(监)测方法》实测地层破裂(漏失)压力,实测地层破裂(漏失)压力适用于砂泥岩为主的地层,对于脆性地层只做承压试验。

在钻穿套管鞋以下第一个砂层进行破裂压力试验,新井眼长度不宜超过100m。

试验压力应低于井口承压设备中的最小额定工作压力,应同时低于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或当试验井底压力当量密度达到下部设计最高钻井液密度附加0.3g/cm3时,应终止试验。

在实测井口压力时应考虑,使试验压力(井口压力)+套管内、外压差(套管外压力按固井前使用的泥浆密度计算)≦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

开发井由开发公司根据井况以及已获得的邻井地层破裂压力数据情况,决定是否需测定地层破裂压力。

如果同一构造的邻井已取得同地层、相近井深的地层破裂压力数据,则可以不做地层破裂压力试验。

用泵车或专用试压泵(电动钻机用钻井液泵)测定地层破裂压力试验。

第十六条井控装置的配套标准:(一)防喷器压力等级的选用,原则上应与相应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同时综合考虑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套管鞋破裂压力、地层流体性质等因素,并根据不同的井下情况选用各次开钻防喷器的尺寸系列和组合形式。

对已有同一构造邻井钻井资料的高压低渗油气井,也可以利用邻井实际使用的钻井液密度值换算成压力,依据换算的压力选择防喷器压力等级。

环形防喷器的压力等级可以比闸板防喷器压力等级低一级。

对地层压力大于105MPa的井,安装105MPa的井口装置。

防喷器组合形式如下:1、14MPa稠油井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1、图2;2、14、21MPa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3:3、35MPa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3、图4、图5:1# (常关)2 #(常开)3#(常开)半封全封半封全封4#(常关)图4 35、70MPa井控装置组合图(半封+全封+半封+四通)1#(常关)2#(常开)3#(常开)4#(常关)半封全封图5 35、70MPa井控装置组合图(环型+全封+半封+四通)4、70MPa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4、图5、图6、图7、图8:图6 图1# (常关) 2# (常开) 3# (常开) 半封半封全封剪切4#(常关)图65、105MPa 及以上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6、图7、图8:6、欠平衡钻井或可能需要不压井起下钻的井,防喷器组合形式如图4、图5、图6、图8:(二)节流管汇的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与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1、14MPa 、21MPa 节流管汇如图9A 、图9B 、图9C ;2、35MPa节流管汇如图10A、图10B、图10C、图11;3、70MPa节流管汇如图11、图12;4、105MPa节流管汇如图12。

(三)压井管汇的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与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止回阀端接2"由壬,由壬压力级别与所用管汇级别一致,直通端可作副放喷管线:14MPa、21MPa和35MPa压井管汇如图13,70MPa、105MPa压井管汇如图14。

(四)对只有表层套管,不下技术套管的井,可根据地层压力,选用21MPa或35MPa的井控装置。

(五)套管头其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与防喷器压力等级相匹配。

(六)设计中应绘制各次开钻井口装置及井控管汇安装示意图,并提出相应的安装、试压要求。

(七)选择70MPa、105MPa防喷器的井应配置司钻控制台和节流管汇控制箱;选择35MPa防喷器的探井、气油比大于300的井也宜配置司钻控制台和节流管汇控制箱;选择5个及以上控制对象的远程控制台,应配置司钻控制台。

(八)防喷器控制系统控制能力应与所控制的防喷器组相匹配,控制对象宜有一组备用。

(九)有抗硫要求的井口装置及井控管汇应符合SY/T5087《含硫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T6616《含硫油气井钻井井控装置配套、安装和使用规范》中的相应规定。

(十)在井深大于4000m的区域探井、高含硫油气井(H2S含量超过150mg/m3(100ppm))、高压(预计井口压力大于35MPa)油气井钻井作业中,从固技术套管后直至完井全过程,应安装剪切闸板防喷器(配备一副直径与在用钻杆直径一致的钻杆死卡)。

第十七条钻具内防喷工具、井控监测仪器、仪表及钻井液处理装置和灌注装置的配置要满足井控技术的要求。

第十八条根据地层流体中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及完井后最大关井压力值,并考虑能满足进一步采取增产措施和后期注水、修井作业的需要,应按照SY/T5127《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标准明确选择完井井口装置的型号、压力等级和尺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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