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田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井控实施细则
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修订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中的井控要求第三章井控装备管理第四章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第五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第六章井喷及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第七章井控培训第八章井控工作的七项管理制度第九章附则附件1 集团公司井下作业队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快报) 附件2 集团公司井下作业队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续报) 附件3 防喷器组合形式附件4 防喷总成附件5 节流、压井管汇组合形式附件6 抢喷作业(井控演习)操作程序附件7 “三高”油气井定义附件8 一、二、三级风险区块井下作业喷失控事故报告信息收集表(续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下作业井控技术是保证井下作业安全的关键技术。
为进一步推进华北油田井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井控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井喷失控是指试油、射孔、油气水井措施(大修、压裂、酸化等)及维护性作业等井下作业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将会造成油气资源破坏、自然环境污染,还易酿成火灾,导致设备毁坏,油气井报废,甚至人员伤亡,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高度重视井控工作。
第三条井控工作坚持“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检查”的原则;要“立足一次井控,做好二次井控,杜绝三次井控”。
第四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
涉及华北油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每项工作必须有组织地协调进行,共同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中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井喷及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六条按照分级管理细化的原则,以区块为主体,划分华北油田井控风险评估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三级风险区块。
井控实施细则范文
井控实施细则范文
一、实施目的
(一)防止采星井潜水,减少井下安全风险,保护国家正在开采矿井
的安全。
(二)确保采星井安全生产,防止采星井的滥用,确保顺利进行采星。
二、实施范围
(一)采星井以及周边设施的操作、运行和安全管理。
(二)采星井以及周边设施的安全检查验收、维护和保养。
三、井控管理主体
(一)井控管理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负责管理、操作和维护采星井及周边设施。
(二)井控管理主体应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组织采星井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并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技术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
及安全检查验收、维护保养的专业化。
四、井控管理办法
(一)井控管理应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井控主体负责的区域限定安全
阈值,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效果评估,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依次组织
实施安全检查,对采星井及其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井控管理应建立安全评估体系,定期对采星井进行安全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每次安全检查的级别,实施安全检查。
(三)井控管理应建立资料记录制度。
华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华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华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依据国家有关井下作业井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华北油田全体从事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井下作业井控的目标第二条井下作业井控的目标是确保井下作业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完成,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的岗位责任划分如下:(二)井下作业监督员:负责对井下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井下作业技术员:负责井下作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井下作业安全员:负责制定井下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
(五)其他岗位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第四章井下作业井控的流程第四条井下作业井控的流程如下:(一)计划阶段:对井下作业进行评估和规划,确定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方法等。
(二)准备阶段:准备作业所需的人员和设备,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实施阶段: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井下作业,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四)监督阶段:进行井下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五)总结阶段:对井下作业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五章井下作业井控的安全措施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二)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的运行。
(三)严格执行井下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禁止违章作业。
(四)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五)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井下作业井控的监督检查第六条井下作业井控的监督检查由井下作业监督员负责。
监督员要经常对井下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井下作业,监督员有权责令停工停产,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油气田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
油气田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1.1 含硫化氢气井、区域探井、深井在油气层中钻井作业时,为加强井控技术管理,钻井公司应派工程技术人员驻井把关。
在含硫地层钻进时,应利用钻井液除气器和除硫剂,控制钻井液中硫化氢的含量在50mg/m3以下,并随时对钻井液的pH值进行监测。
1.2 钻井队应严格按工程设计选择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值。
钻进中要进行以监测地层压力为主的随钻监测,绘出全井地层压力梯度曲线。
当发现井下情况与设计不相符需修改设计时,应按更改设计程序进行;若遇紧急情况,已经危及到安全生产时,井队长和钻井驻井监督协商后,可先处置,再及时上报,甲方应按更改设计程序及时审批、回复。
在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他原因需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时,应确保井筒液柱压力应大于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保证井控安全。
1.3 在主要油气层井段钻进时,钻头喷嘴选择应在满足水力参数时考虑压井和堵漏作业要求。
每只钻头入井钻进前以及每日白班开始钻进前,都要以1/3~1/2正常钻进排量测一次低泵冲循环压力,并作好井深、泵冲数、排量、循环压力记录;当钻井液性能或钻具组合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补测。
1.4 采用短程起下钻方法检查油气侵,及时发现和控制溢流,调整钻井液性能及密度,控制油气上窜速度,确保安全钻井需要。
1.4.1 下列七种工况需进行短程起下钻:a)新钻开油气层后第一次起钻前;b)溢流压井后起钻前;c)钻开油气层井漏堵漏后或尚未完全堵住起钻前;d)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e)钻头在井底连续长时间工作后中途需刮井壁时;f)油气层取心后若同层位未进行短程起下钻时,应做短程起下钻。
g)钻开油气层后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他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1.4.2 油气上窜速度要求a)中浅井:根据中浅层气井具有井浅、溢流来势猛、反应时间短、控制难度大且极易着火特点,且大多数井改造投产现状,川西工区以蓬莱镇、遂宁组和沙溪庙组为产层气井,油气上窜速度控制不超过10m/h或保证下步安全作业时间。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
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
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
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
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钻井井控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提高钻井效率和质量,制定本《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涉及的范围包括国内外钻井作业,适用于所有涉及的钻井井控人员。
第三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循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章测井井控第四条测井井控人员应熟悉测井设备和测井数据的解释与处理,确保测井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测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校验测井仪器和设备,检查通信设备等。
第六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底情况的判断依据,合理根据井况情况选择测井的仪器和工具。
第七条测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测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三章钻井井控第八条钻井平台的井控人员应熟悉钻井设备的组成和操作原理,掌握钻井工艺和流程,能够独立进行井控工作。
第九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钻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检查钻具设备,测量井眼位置等。
第十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下异常情况的判断依据,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钻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四章井控指挥体制第十二条井控指挥体制应由作业主管、井务工程师、现场操作人员等组成,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作业主管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和调度人员,统筹指挥井控工作。
第十四条井务工程师应负责监督和指导井控人员的工作,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现场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操作规范,如实记录和报告井下状况,并按要求进行井控操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钻井井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范本:1. 目的- 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进行。
- 最大限度地减少井控事故的发生。
- 提供钻井井控操作的指南。
2. 定义- 井控:指针对井口动力及井底压力的控制和监测。
3. 责任与授权- 钻井经理负责确保井控程序符合公司的政策和规定,并授权井控团队进行操作。
- 井控团队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必要的井控资质证书。
4. 井控策略- 井控策略应根据不同的钻井作业阶段进行调整,并在每个阶段进行评估和审查。
- 井控计划应包括钻头选择、环空设计、井口动力控制和井底压力控制等内容。
- 井控策略应符合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要求。
5. 井控操作程序- 井控团队应根据井控策略编制详细的操作程序,并确保所有团队成员清楚理解和遵守这些程序。
- 井控操作程序应包含井控设备的启动、监测和关闭步骤,以及应急情况下的相应措施和联系方式等。
6. 井控设备和工具- 井控团队应确保所有的井控设备和工具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
- 井控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7. 井控巡视和监测- 井控团队应定期巡视井场,检查井控设备的状态和运行情况。
- 井控团队应定期监测井口动力和井底压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8.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井控团队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计划,并进行相应的演练和培训。
- 井控团队对可能存在的突发事件和事故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轻其影响。
9. 文件记录和审核- 井控团队应记录所有与井控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 井控团队应定期对井控程序和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更新。
10. 培训和继续教育- 井控团队成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了解最新的井控技术和方法。
请注意,这只是一份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范本,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钻井井控是指在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采过程中,为了确保作业安全和井壁稳固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供参考使用:1. 井控人员资格要求:a. 井控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井控作业。
b. 井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井控计划编制:a. 在进行钻井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井控计划,包括井口控制、压力控制、流体控制等方面。
b. 井控计划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确保随时能应对突发情况。
3. 井控装备要求:a. 钻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其性能稳定可靠。
b. 井控装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 井控监测和预警:a. 在钻井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的井口、井底的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预警措施。
b. 钻井井控监测系统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的仪器设备,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的工况变化。
5. 井控传递和沟通:a. 井场的井控信息应及时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大家对井下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b. 井控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6. 井控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a. 钻井作业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b. 风险管控包括压力控制、井深控制、井壁稳定等方面的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和避免风险。
7. 井控应急预案:a. 钻井作业中应制定详细的井控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撤离等方面。
b. 井控应急预案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能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措施。
8. 井控数据管理:a. 钻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进行及时整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b. 井控数据应按照要求上报和归档,以备后期的分析和审核。
9. 井控质量管理:a. 钻井作业中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的措施。
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井下作业井控是指在石油、天然气等井下作业过程中,通过合理的措施和制度,保证作业人员的工作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性以及环境的保护。
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是根据井下作业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制定的一系列具体规定,以保障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和工作安全。
以下是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的一份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制定本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执行人员应按照相应资质要求,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二章井下作业人员及监管要求第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应经过系统的培训,熟悉井下作业的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
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设立监管人员,负责对井下作业的全程监控、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井下作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井下作业设施设备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保证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八条井下作业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状态良好、功能正常。
第九条井下作业设施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试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第四章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要求第十条井下作业期间,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井下环境的安全、无污染。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进行适当的废弃物处理,确保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轻不良影响。
第五章井下作业安全风险管控要求第十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教训机制,总结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油气田井控实施细则
油气田井控实施细则一、井控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井控的基本目标是防止井控事件和井口失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同时保障油气田开发的顺利进行。
2.原则:井控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井控工作的首要原则。
(2)科学规划:根据油气田的特点和开发需求制定合理的井控方案,确保井控工作的高效进行。
(3)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预防井控事件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4)综合治理:将井控工作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实现协调发展。
二、井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组织机构:确定井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井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
2.人员培训:制定井控相关岗位的培训计划,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胜任井控工作的职责。
3.监督检查:建立井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进行定期巡视和评估,对井控工作进行纪律约束和绩效考核。
三、井控工作的技术要求1.井安全设计:在设计井的时候,考虑到井控工作的需求,制定合理的井安全设计方案,包括井口防喷装置、井口防渗装置等。
2.井控装置的选用:根据井控工作的需要,选择适当的井控装置和设备,确保其功能可靠、操作简便。
3.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井控操作规程,指导作业人员按照规程进行井控工作,包括停车、换井、压裂等操作。
4.应急准备: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在井控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四、井控工作的管理与控制1.井控记录:建立完整的井控记录体系,包括井控日志、井控报告等,记录井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操作过程。
2.事故报告:对于井控事件和井口失控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资源管理:对井控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进行统筹管理,确保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4.风险评估:对井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新版69章word精品文档13页
第六章溢流的处理和压井作业第四十六条溢流应在2m3内发现。
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检查。
关井方式推荐采用硬关井。
第四十七条溢流关井信号为一声长鸣笛;地面检测到有硫化氢逸出的关井信号为两声短鸣笛加一声长鸣笛。
关井结束信号为两声短鸣笛,开井信号为三声短鸣笛。
长鸣笛时间15s以上,短鸣笛时间2s左右。
第四十八条下套管和起下加重钻杆发生溢流时,按起下钻中发生溢流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电测时发生溢流应立即起出井内电缆;如果条件不允许,则立即剪断电缆,按空井溢流关井操作程序关井,不允许用关闭环形防喷器的方法继续起电缆。
若是钻具传输测井,应剪断电缆按起下钻中发生溢流进行处理。
第五十条最大允许关井套压值的确定原则(一)下深1000m以内的表层套管或技术套管固井后,钻进5m~10m做地层破裂压力试验(若套管鞋处为非泥页岩和砂岩地层,则按上覆岩层压力的80%作为地层破裂压力。
上覆岩层压力梯度按0.025MPa/m计算),取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井口装置额定压力和地层破裂压力所允许关井套压三者中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关井套压。
(二)技术套管下深超过1000m、套管鞋处为泥页岩或砂岩地层时,其固井后最大允许关井套压值的确定同上述第一条;技术套管下深超过1000m、套管鞋处为碳酸盐岩地层时,取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井口装置额定压力所允许关井套压两者中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关井套压,其薄弱地层的承压能力只作为参考。
(三)油层套管固井后,取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井口装置额定压力所允许关井套压两者中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关井套压。
第五十一条放喷应请示项目建设单位和钻井承包商主管领导批准,若情况紧急,经钻井监督同意,由钻井队长组织实施放喷。
第五十二条天然气井溢流不允许长时间关井而不作处理。
在等候加重材料或在钻井液加重过程中,视情况间隔一定时间向井内灌注加重钻井液,同时用节流管汇控制回压、保持井底压力略大于地层压力排放井口附近含气钻井液。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附件报告
附件1钻井井控风险评估表附件2关井操作程序一、关井程序(一)钻进发生溢流1.发出信号、停转盘、上提钻具,停钻井泵;2.开液(手)动放喷闸阀;3.关防喷器;4.关节流阀和节流阀前闸阀;5.观察并报告。
(二)起下钻杆发生溢流1.发出信号、停止作业;2.抢接旋塞阀,开液(手)动放喷闸阀;3.关防喷器;4.关节流阀和节流阀前闸阀;5.接止回阀和方钻杆;6.观察并报告。
(三)起下钻铤发生溢流1.发出信号、停止作业;2.抢接防喷钻杆,开液(手)动放喷闸阀;3.关防喷器;4.关节流阀和节流阀前闸阀;5.接止回阀和方钻杆;6.观察并报告。
(四)空井发生溢流1.发出信号;2.开液(手)动放喷闸阀;3.关防喷器;4.关节流阀和节流阀前闸阀;5.观察并报告。
二、联络信号动作规定(一)两臂交叉上举过头顶(夜间无灯光时,手电筒光画大圆圈)表示“关”。
(二)两臂水平伸开(夜间无灯光时,手电筒光水平移动)表示“开”。
三、关井准备(一)钻进1.司钻:接到报警后,立即发出15S以上长鸣信号,同时停转盘、上提钻具,使钻杆接头距转盘面0.5m左右。
2.副司钻:停钻井泵,到远程控制台处。
3.井架工:到节流管汇控制箱(节流管汇)处。
4.内钳工:司钻上提钻具到位,与外钳工扣上吊卡。
5.外钳工:司钻上提钻具到位,与内钳工扣上吊卡。
6.场地工:到钻台底座附近。
7.钻井液工:到循环出口附近监测液量变化。
8.柴油司机:断井架、循环系统等处电源,夜间开井场探照灯。
9.值班干部:到钻台监督关井。
(二)起下钻杆1.司钻:接到报警后,立即发出15S以上长鸣信号,并停止作业,钻具坐于转盘上,待抢接旋塞并关闭,使钻杆接头距转盘面0.5m左右。
2.副司钻:到远程控制台处。
3.井架工:下二层台,到节流管汇控制箱(节流管汇)处。
4.内钳工:抢接旋塞,并关闭。
5.外钳工:协助抢接旋塞。
6.场地工:到钻台底座附近。
7.钻井液工:到循环出口附近监测液量变化。
8.柴油司机:断井架、循环系统等处电源,夜间开井场探照灯。
华北油田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华北油田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发行版本:C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修改次数:1文件编号:QG/HBYT 059-2009页码:1/68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工程中井控风险等级评估、井控设计、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及井控管理制度九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相关直属单位、相关职能处室、各油气生产单位、承担油田公司钻井任务的有关钻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钻探公司),承担老井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下作业公司,以及进入油田公司的其他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SY/T 5087—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 5430—92 地层破裂压力测定套管鞋试漏法SY/T 5127—2002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SY 5742—1995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SY/T 6203—1996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2009-7-24发布 2009-7-24实施QG/HBYT 059-2009 页码:3/68SY/T 5964—2006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中油工程字(2006)247号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2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井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油工程字(2006)408号井控装备判废管理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437号井控培训管理办法3 术语及定义本细则采用下列定义。
3.1 “三高”油气井3.1.1 高压油气井是指以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压力为依据,当地层流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或超过35MPa的井。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文一、导言随着石油勘探的不断深入和全球能源需求的增长,钻井作为一项重要的石油开采技术,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钻井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可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对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
二、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钻井工作必须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二)高效可控:钻井工作需高效进行,确保钻井作业的顺利进行和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三)科学合理: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必须基于科学技术和合理的工程经验,符合行业发展的需求和方向。
三、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一)钻井前期准备1. 按照钻井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钻井作业方案。
2. 对井口周围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 进行必要的设备准备和检查,确保钻井工作所需设备的完好可用。
4. 发布并培训钻井工作人员执行钻井作业方案的所需流程和步骤。
(二)钻井施工阶段1. 执行严格的井下作业控制,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
2. 不断进行井壁稳定评估,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井壁失稳引发事故。
3. 交替进行钻进和固井作业,确保井眼质量和井筒完整性。
4. 进行钻井液的准备和循环,保持钻井液的性能稳定和工艺参数符合要求。
5. 加强井底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井底异常情况。
6. 随时掌握钻井过程中井内井外的压力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井控措施。
(三)钻井完井阶段1. 根据井筒质量评估和钻井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完井方案。
2. 配置和使用合适的完井工具和材料,保证完井作业的质量和效果。
3. 严格控制完井液的注入参数,确保完井液的有效排空和良好的井壁支撑效果。
(四)钻井后期工作1. 进行井眼质量评估和井筒完整性检查,制定相应的维护方案。
2. 根据钻井作业的数据和记录,及时编写钻井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四、培训和监督(一)培训1. 钻井工作人员应接受系统的培训,包括钻井技术、安全操作和紧急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油气层钻进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
油气层钻进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钻开油气层:一、未执行钻开油气层申报审批制度;二、未按设计储备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三、井控装备未按要求试压或试压不合格;四、井控装备不能满足关井和压井要求;五、内防喷工具配备不齐或失效;六、防喷演习不合格;七、井控监测仪器仪表、辅助及安全防护设施未配套或未配套齐全的。
第三十五条在油气层钻井过程中要加强坐岗观察,及时发现溢流。
坐岗要求为:实行钻井、录井双岗坐岗,坐岗人员每15分钟按钻井、录井坐岗观察记录要求记录一次坐岗情况。
一、钻井队坐岗内容为:钻井液出口量变化、性能变化及液面增减情况,起钻泥浆灌入量或下钻泥浆返出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坐岗人员发现溢流征兆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司钻,停钻观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天然气井发现溢流征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钻关井节流循环1-2周确认是否发生溢流,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井控措施。
二、录井队要加强地层对比,及时提出地质预告。
其坐岗内容为:油气显示情况或全烃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下钻循环后效监测值、钻井液循环罐(池)液面变化情况,起钻泥浆灌入量或下钻泥浆返出量,钻时、钻具悬重、泵压等变化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时要立即通知司钻或钻井队技术员。
第三十六条钻井队应严格按工程设计的钻井液类型和密度施工,当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相符合时,应按审批程序及时申报更改设计,经批准后实施。
若遇紧急情况,先处理,后及时上报。
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它原因需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时,应确保井筒液柱压力大于裸眼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
第三十七条在油气层钻井过程中执行以下规定:一、钻开油气层后,钻井队应每天白班对闸板防喷器进行开、关活动。
在井内有钻具的条件下应适当对环形防喷器试关井。
二、在钻开油气层后起下钻作业时应:1、起钻前充分循环钻井液,至少测量一个循环周的钻井液密度,进出口密度差不超过0.02g/cm3。
起下钻中注意观察、记录、核对起出(或下入)钻具体积和灌入(或流出)钻井液体积;要观察悬重变化;防止钻头堵塞的水眼在起钻或下钻中途突然打开,使井内钻井液面降低而引起井喷。
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
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实施细则第1条钻开油、气层后,每次起下钻(离上次活动时间超过5d)对闸板防喷器及手动锁紧装置开关活动一次。
定期对井控装置进行试压,每次试压后应对井控装置固定螺栓进行紧固。
第2条钻井队按工程设计选择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值。
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随钻地层压力监测,当发现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时,按设计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若遇紧急情况(溢流、井涌或井喷),钻井队可先处理,再及时上报。
第3条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它原因需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时,应确保井筒液柱压力不应小于裸眼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
第4条探井二开以后、其它井三开以后井段,每只新入井的钻头开始钻进前以及每钻进300m,都要以1/3~1/2钻进排量循环一定时间,待钻井液循环正常后测一次低泵速循环压力,并作好泵冲数、流量、循环压力记录(见附录9)。
第5条下列情况需进行短程起下钻检查油气侵和溢流(稠油井不进行短程起下钻):(一)每钻开新油气层后第一次起钻前;(二)溢流压井后起钻前;(三)钻开油气层井漏堵漏后起钻前;(四)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五)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它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
第6条短程起下钻的基本作法如下:(一)一般情况下试起10柱~15柱钻具,再下入井底循环观察一个循环周,循环检测油气上窜速度,若油气侵上窜到井口的时间大于提下钻时间,便可正式起钻。
油气上窜速度计算公式(附录10)采用“迟到时间法”,同时根据井深附加一定的附加时间,深井(大于4000m)附加时间不宜小于8h,否则应循环排除受侵污钻井液并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后再起钻。
(二)特殊情况时(需长时间停止循环或井下复杂时),将钻具起至套管鞋内或安全井段,停泵观察一个起下钻周期或停泵所需的等值时间,再下回井底循环一周,观察一个循环周。
若油气侵上窜到井口的时间小于等值时间,应调整处理钻井液;若油气侵上窜到井口的时间大于等值时间,便可正式起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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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工程中井控风险等级评估、井控设计、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及井控管理制度九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相关直属单位、相关职能处室、各油气生产单位、承担油田公司钻井任务的有关钻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钻探公司),承担老井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下作业公司,以及进入油田公司的其他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单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
—地层破裂压力测定套管鞋试漏法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
中油工程字()号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中油工程字()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井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油工程字()号井控装备判废管理规定
中油工程字()号井控培训管理办法
术语及定义
本细则采用下列定义。
“三高”油气井
3.1.1 高压油气井是指以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压力为依据,当地层流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或超过的井。
3.1.2 高含硫油气井是指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的井。
3.1.3 高危地区油气井是指在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医院、工厂、集市等人员集聚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或位于江河、湖泊、滩海和海上的含有硫化氢(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
井喷事故分级
3.2.1 一级井喷事故(Ⅰ级)是指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2.2 二级井喷事故(Ⅱ级)是指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对江河、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3.2.3 三级井喷事故(Ⅲ级)是指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经过积极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