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医废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加强基层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强化源头控制,减少医疗废物产生。

2. 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原则。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
处置。

3. 安全责任原则。

医院各部门应明确责任,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安全。

4. 依法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包括:
(1)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组织实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
(3)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定期检查、考核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5)处理医疗废物相关投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医疗废物分类及收集
1. 医疗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2. 医疗废物收集:
(1)各科室按照分类标准,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包装袋;
(2)收集后,将包装袋封口并贴上标签,注明科室、日期、废物种类等信息;
(3)将分类好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暂存点。

五、医疗废物暂存
1. 医疗废物暂存点应设立在便于管理、便于运输的位置,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

2. 暂存点内应设置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并分别存放。

3. 暂存点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医疗废物暂存情况,确保安全。

六、医疗废物转运
1. 医疗废物转运应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企业负责。

2. 转运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车辆,并确保车辆清洁、密闭。

3. 转运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七、医疗废物处置
1. 医疗废物处置应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企业负责。

2. 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

3. 处置完成后,处置单位应向医院出具处置证明。

八、监督检查
1.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情况。

3. 医院应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奖惩
1. 对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十、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