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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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基建科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结合基建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建设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 建设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3.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灯等。

4.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五、安全生产检查
1. 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3. 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情况。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
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2. 事故调查处理应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基建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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