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后合同履行的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XX市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工程造价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合同主体(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履约评价。
第三条XX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下同)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原则,独立实施履约评价。
二、履约评价内容第五条履约评价包括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和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
第六条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发包分包、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款(监理费)支付情况(单列“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合同工期执行与组织协调能力、履约整体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八条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九条履约评价结论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类,评价结论为较差、差时需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的结论为是或否;结论为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工程款(监理费)支付情况”的评价应为差。
工程合同履约监督办法规定
工程合同履约监督办法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监督。
第三条监理由工程合同履约监督工作由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共同负责,各自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合同履约监督职责。
第四条监督内容合同履约监督主要包括:(一)施工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二)工程质量: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三)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四)合同履行:对合同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履行。
第五条监督措施(一)建立监督机制: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应建立有效的合同履约监督机制,明确各自的监督职责和监督内容。
(二)定期检查:各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整改通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方应向施工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四)违约处理: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监督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第六条监督信息记录与反馈(一)各方应做好合同履约监督的记录工作,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二)各方应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将合同履约监督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业主和相关方。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各方提供的信息,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各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各方未按照本办法履行合同履约监督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有丰富的施工工程监理经验和技术力量。
1.2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熟悉施工工程监理的各项规定,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1.3审核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前提交监理计划,并经业主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1.4监理费用:监理费用由业主支付,具体金额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协商确定。
二、施工前准备2.1确定监理目标: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要求,确定监理目标,明确监理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
2.2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和施工任务,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时间节点和监理方法等。
2.3会议组织: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前的会议,邀请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共同讨论并确认施工方案和工程细节。
三、施工过程监理3.1施工现场巡视: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措施等,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2验收材料: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并填写相应的材料验收记录。
3.3检查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操作规范和工艺要求,对不合理的做法进行纠正,并及时向业主反馈。
3.4管理施工进度: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并及时处理施工延误和变更等问题。
3.5安全监督: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用电用气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施工结束后的相关工作4.1编制施工备忘录:监理人员应编制施工备忘录,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方式和结果等重要信息,供后续参考和交接。
4.2进行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应组织竣工验收,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对施工结果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办理竣工手续。
4.3施工资料归档:监理人员应整理并保存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质量检验记录等相关资料,便于日后查阅和维权。
五、监理单位责任5.1监理技术支持:监理单位应提供施工工程技术支持,包括解答相关技术问题和提供专业建议等。
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施工和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的制定,对于促进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施工和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的制定内容。
1.完成进度:对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根据实际完成进度与合同约定进度的差距给予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2.质量合格率:对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进行评分,质量合格率高的施工单位给予加分,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单位给予扣分。
3.安全生产: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分,包括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等,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施工单位给予加分,存在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给予扣分。
4.施工队伍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队伍管理情况进行评分,包括施工人员的数量、技能水平、配备情况等方面,整体管理做得好的施工单位给予加分,管理不善的给予扣分。
5.经济效益:对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行评分,包括施工单位的盈利情况、成本控制情况等方面,经济效益好的施工单位给予加分,存在经济损失或者成本控制不善的给予扣分。
1.监理工作质量:对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和质量验收情况进行评分,监理工作做得好的监理单位给予加分,监理工作存在瑕疵或者质量问题的给予扣分。
2.服务态度和沟通:对监理单位的服务态度和与施工单位的沟通情况进行评分,服务态度好、沟通顺畅的监理单位给予加分,存在服务不周或者沟通不畅的给予扣分。
3.专业素养:对监理单位的专业能力和素养进行评分,包括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知识储备等方面,专业素养好的监理单位给予加分,存在专业问题或者技术不合格的给予扣分。
4.合同管理:对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评分,包括管理规范、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合同管理做得好的监理单位给予加分,存在违约或者合同管理不善的给予扣分。
5.经济效益:对监理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行评分,包括盈利情况、成本控制等方面,经济效益好的监理单位给予加分,存在经济损失或者成本控制不善的给予扣分。
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某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安全。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和安全知识。
3.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三、监理任务分工1.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前期筹备和设计阶段,提供技术建议和意见。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程监控,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和记录。
3.监理人员应协助工程质量验收,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和意见。
4.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批,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四、监理考核1.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人员应不定期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审会议,并提供相关技术意见。
3.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工程纠纷和投诉,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4.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提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监理责任和权力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工程施工方提供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工程材料、施工工艺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有权进行审核和验收。
2.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要求工程施工方改正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问题。
3.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有权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4.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故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六、监理费用支付1.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监理费用支付应按照工程进度和节点进行阶段性支付,需提供相关的付款申请和监理报告。
3.监理费用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延误支付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调整。
七、附则1.本实施细则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XX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监理合同项目部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以合同标段(项目部)为单元,考核评定以监理合同的乙方单位为对象。
若一个单位参与多个合同标段,则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若有联合体的标段,按联合体考核评分分别计入各单位得分,仍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第二章考评管理第三条在启动考评工作前,由审计风控部拟定当期合同履约考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考评方式和时间安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审计风控部对监理单位实施综合评分管理。
满分为100分。
具体分配如下:(一)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到岗情况(满分15分)1.项目总监到岗情况(1)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
(2)更换项目总监的,以建设事业总部书面批准为依据,得4分。
(3)如果没有获得建设总部书面批准的,得。
分。
2.监理单位到岗情况(1)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4分。
(2)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及以内的(以三总部书面批准为依据),得3分。
(3)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及以内且没有获得三总部书面批准的,得2分。
(4)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以上的(以三总部书面批准为依据),得1分。
(5)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以上且没有获得三总部书面批准,得0分。
3.项目总监出勤率(1)出勤率达到75%以上时,得3分。
(2)出勤率在50%-75%之间时,得1分。
(3)出勤率在50%以下时,得O分。
4.监理工程师出勤率(1)出勤率100%,得2分。
(2)出勤率85%以上,得1分。
(3)出勤率不足85%,不得分。
(二)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满分5分)1.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得5分。
5.有组织机构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得2-4分。
监理履约评价与奖罚办法
监理履约评价与奖罚办法一. 监理工作履约检查的方法1. 日常巡视: 委托人将在监理工作进行过程中, 通过经常的巡视和检查掌握现场监理人员的最基本的工作状况。
2. 闭卷考试: 委托人将根据工程的阶段目标和监理所辖施工合同段工程的实际情况, 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方面的考试, 考试时间随机安排, 不提前通知。
3. 现场抽查考勤: 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所有监理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各自岗位。
4. 现场提问: 委托人就工程现场的有关问题, 将在工作中向监理人员随机提问, 以考核监理人员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和处理实际问题的水平。
5. 工作抽查:委托人就监理人的监理日常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 以考核监理工作的规范性。
6.工程复查: 委托人在对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监督中, 将随时对已经过监理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复查, 以考核监理人员对工程的验收、控制状况。
7. 资料查阅:委托人将在监理人或施工现场, 随机查阅监理资料, 考核监理人资料的完备和及时性。
8. 报表审查:委托人就监理人按要求向委托人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查。
9.跟踪检查: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关键性工作或出现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借以评价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程度。
二. 监理工作的履约考核: (见附表)三. 监理工作履约考核的实施办法:1.本考核办法委托人为考核人, 监理人为被考核人。
2.考核工作以月为单位进行。
3.考核表中标有*的项目首次发生时, 扣除首次规定分, 二次发生则扣除整个分项的规定分。
4.考核表中未标有*的项目, 发生一次则扣除一次规定分, 多次发生则重复扣分直至该分项的考核为零分。
5.虽然分项考核的扣分不超出分项考核的规定分, 但当某一分项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发生多次, 将影响对监理人整体考核的分数。
具体反映在委托人综合评价中。
6.监理人履约考核总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各分项得分乘以权重后的累加。
四. 履约考评奖罚办法1) 1.常规履约考核:2)委托人将按月对监理人进行常规考核, 评价按照百分制进行, 八十五分以上为合格, 八十五分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考评结果对监理人进行奖罚。
安全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安全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一、引言1.项目组成员的资质:项目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执业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监理技术和方法,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资质和经验,分配合适的人员参与监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主持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监理资质和从业年限给予评分,资质和从业年限越高,评分越高。
-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监理资质和从业年限给予评分,资质和从业年限越高,评分越高。
-监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监理资质和从业年限给予评分,资质和从业年限越高,评分越高。
2.项目管理能力:评分标准:-监理计划制定:评估监理单位的监理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提前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做好预案,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施工方案审查:评估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否严格,是否从安全角度出发,是否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监理日常管理:评估监理单位是否能够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是否能够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是否能够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3.安全管理能力:评分标准:-安全培训:评估监理单位是否能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施工安全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等,是否能够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监理单位是否能够及时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应急预案制定:评估监理单位是否能够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并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处置,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安全检查:评估监理单位是否能够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后能够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4.技术支持能力:评分标准:-技术支持能力:评估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能够及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建议,能够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评估合理即给予满分。
三、总结安全监理单位的履约考评评分细则,通过对项目组成员的资质、项目管理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支持能力进行评估,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安全监理单位的综合素质和履约能力。
施工质量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质量工程监理细则一、监理细则的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监理细则旨在规范施工质量工程监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监理过程中。
二、监理资格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建筑工程专业背景,具备工程监理相关从业经验。
2. 监理人员应持有合法的监理资质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技能。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
三、监理工作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a) 熟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沟通,确保理解工程要求。
b) 审查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c) 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
2. 施工阶段:a) 监督施工方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b)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记录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状况。
c) 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
d) 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达到相关标准。
3. 竣工阶段:a) 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b) 编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存在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
c)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四、监理责任和权益1.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联。
2.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设计文件、检测报告等必要资料。
3. 监理人员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施工工序进行调整和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4.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质量问题有责任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监理成果评价1. 根据监理人员的工作成绩,建设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并给予相应奖惩。
2. 监理报告作为监理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施工质量情况,并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六、附则1. 监理人员应严守业务保密,不得泄露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机密信息。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信息报送等四个方面评价内容。
每方面评价内容又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19个评分项目。
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中建立“施工合同动态评价和考核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并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评价实施单位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经审核后可以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通报批评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2~16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
下列情形除外:(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评价人员(以下简称“评价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向被评价企业出示执法证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不得干扰阻扰。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引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完成。
本文旨在进一步探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深入了解其在工程监理中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概述:一、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1.民主原则:工程监理应充分听取业主、设计方、施工方等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决策过程中给予考虑。
2.公平原则:工程监理要保证监理服务对所有参与方不偏不倚,公平合理。
3.专业原则: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并严格按照监理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
4.法律原则:工程监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5.安全原则:工程监理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工人和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监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工程质量、审核工程文件、协调工程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等。
2.监理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有关国家部门的资格认证。
3.监理人员应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履行职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4.监理人员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并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进行纠正。
三、工程监理的工作程序1.工程监理的工作程序应包括项目准备、施工前期、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2.在项目准备阶段,工程监理人员应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评估。
3.施工前期,工程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并指导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4.施工阶段,工程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5.竣工阶段,工程监理人员要进行综合验收和工程质量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工程监理的方法和技巧1.工程监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相关的监理技术和方法,如现场检查、抽样测试、风险评估等。
2.工程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记录和报告,及时向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工程监理人员应与其他参与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细则模板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范围:涵盖工程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目的: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责任: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勇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施工。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原则:公正、客观、合法、科学。
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格遵守监理规章制度,维护监理单位形象。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程序: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任务书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工程情况,定期汇总工作成果。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监理的报告:监理人员应当书面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意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合作,做好人员管理。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施工经验和监理资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施工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记录完整。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现场秩序井然,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现场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成本。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明确控制措施和要求。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参建单位履约考核评价办法
XX工程参建单位履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项目经理部,项目公司各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地做好各参建单位履约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确保XXX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各参建单位合同约定,XXX公司制定了《XXX工程参建单位履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4年XX月XX日附件XX工程参建单位履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XXX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地评价各参建单位(以下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履约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根据《XX 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司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XX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XX号)、《XX 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XXX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XXX厅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和合同约定,XXX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工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的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劳动竞赛工作。
第二章考核方法第三条本考核办法按照月评履约考核,动态专项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第四条月评履约考核:对考核对象每月25日前完成的当月进度计划和节点目标为重要考核评定依据,月评履约考核按照集中检查、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检查评分和本办法第五章、第六章规定进行奖罚。
月评履约考核实行常态化,对完成情况好、排名好的单位进行表彰,排名第一的单位将悬挂红旗;对完成情况差、排名差的单位进行处罚,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将悬挂黑旗。
第五条动态专项考核:该项考核为迎接上级机关对本项目的考核,以及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的阶段性目标而设立的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上级机关检查目的和项目公司的阶段性工作要求确定,考核内容包括造价控制、实体质量、工程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内业资料、观摩评比等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同时也包括首件工程、样板工程,标准化施工、各级高速公路质量安全大检查以及交、竣工验收等项工作的考核。
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细则
七
履约总评价
1.工程目前所处阶段(已签定的合同):
2.评价结果:
签字
评价小组成员:
负责人(项目主任):
良好: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合格:能够基本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不合格:不能够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五
履约配合
20
9
配合情况
10
优秀: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良好: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合格:能够基本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不合格:不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6
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
10
优秀:工程资料及档案收集、整理及时、完善;
良好:工程资料及档案收集、整理比较及时、完善;
合格:工程资料及档案收集、整理基本及时、完善;
不合格:工程资料及档案收集、整理不及时、不完善。
7
工程分包的管理、配合
10
优秀:包对分包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分包配合总包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3
安全、文明施工
10
优秀:项目能够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良好:项目能够比较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比较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合格:项目能够基本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不合格:项目不能够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不够完善或有发生安全事故。
工程监理合同履约评价
工程监理合同履约评价一、评价目的工程监理合同履约评价的目的在于客观、公正地评估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表现,包括其专业能力、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能力。
通过评价,旨在促进监理单位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二、评价依据评价工作应依据以下文件和标准进行:1. 工程监理合同及其附件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3. 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4. 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5.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6. 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文件三、评价内容1. 工程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情况-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质量问题的处理效率和效果2. 工程进度管理- 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的监控和控制- 对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审核和调整建议- 对延误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效果3. 工程安全管理-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实施4. 成本控制- 监理单位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和优化建议- 对变更、索赔等经济事项的处理5. 合同履行- 监理单位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 对合同争议的调解和处理6. 沟通与协调-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效率- 协调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四、评价方法评价采用以下方法进行:1. 文档审查:检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会议记录、通知书等文件。
2. 现场检查: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3. 问卷调查: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发放问卷,收集对监理单位的评价意见。
4.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评审。
五、评价结果根据评价内容和方法,综合得出监理单位的履约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要求其限期整改,严重者可考虑解除合同。
六、后续工作评价结束后,应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工程监理的履约方案
工程监理的履约方案一、前言工程监理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活动。
工程监理的履约方案是指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内容,对工程施工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合同履约等各项要求得以实现,监理单位需要制定一个完善的履约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范围1.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包括土建、结构、装饰、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领域。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施工质量和程序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质量问题。
2. 进度管理工程监理应当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监理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计划,跟踪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3. 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合同履约监督工程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施工单位违约行为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三、履约方案内容1. 项目组织机构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一个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等。
项目组织机构应当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管理和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管理、安全监督和合同履约监督等内容。
监理计划应当包括监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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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0分:监理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6
安全文明施工
6
优秀6分: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深圳市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并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良好4分:安全文明施工比较符合《深圳市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比较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并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7
合同管理
6
优秀6分:能够及时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良好4分:能够比较及时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合格10分:监理质量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基本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不合格0分:监理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序
号
评价项目单项分值评分源自准得分说明一
人员配备
24
1
人员数量要求
4
合格4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数量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能及时到位;
不合格0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能及时到位。
2
专业配置要求
10
优秀10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稳定;
4
施工准备阶段
6
优秀6分:监理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良好4分:监理质量比较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比较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良好8分:配备固定的项目总监且该总监具有高度责任心、比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比较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6分:配备固定的项目总监且该总监具有高度责任心、基本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基本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合格0分:配备的项目总监不固定或该总监不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二
过程监管
63
5
工程质量
16
优秀16分:监理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良好13分:监理质量比较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比较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9
资料管理
3
优秀3分:能够认真及时地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良好2分:能够比较认真及时地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合格1分:基本能够认真及时地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8
竣工及保修期
3
优秀3分:能够认真主动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有关竣工及保修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良好2分: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有关竣工及保修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合格1分:基本能够认真主动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有关竣工及保修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不合格0分:不能够认真主动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有关竣工及保修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合格3分:基本符合《深圳市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基本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并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不合格0分:不符合《深圳市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并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不合格0分:不能够认真及时地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10
工程投资
10
优秀10分:能够认真准确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工程计量、工程支付的工作内容,计量和支付的误差率小于3%(不含3%);
良好8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比较稳定;
合格6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基本稳定;
不合格0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各专业人员不够稳定。
3
项目总监要求
10
优秀10分:配备固定的项目总监且该总监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3分:基本能够及时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不合格0分:不能够及时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