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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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第10章-房地产税收学习笔记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第10章-房地产税收学习笔记

第十章房地产税收学习笔记一、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房产税:1、范围:城市、县城、城镇、工矿区(农村不收)2、依据:(考试答案一般成对出现,相差10倍,算的时候当心,一定要算清小数点)(1)依据余值收取1.2%:余值=原值*(1—10%-30%)原值包含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暖气、管线、电梯等。

(2)依据租金收取12%3、地下建筑:(1)工业:原值=现价*50%-60%(2)商业或其他:原值=现价70%-80%三、土地使用税1、范围:城市、县城、城镇、工矿区(集体土地也要收、外商也收)3、按年缴纳四、耕地占用税3、批准占用后30天内必须交清。

五、土地增值税1、税率:增值部分未超过扣除部分的50%,按30%;50%-100%,按40%;100%-200%,按50%200%以上,按60%2、其他规定(1)1994年1月1日前签订转让合同的,免征。

(2)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合同或已立项,按规定投入开发,5年内首次转让免征。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4)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未超过扣除部分的20%的,免征。

(5)签订合同7天内,税务申请。

六、契税1、税率:3%-5%2、2008年11月1日,90平方米以下的,按1%收取。

3、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视同赠与,要征收契税。

七、其他相关税收1、固定资产调节税(1)五个档次:0%、5%、10%、15%、30%(2)2000年1月1日起,暂定征收。

2、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城建税:7%、5%、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31号文件: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2年以内的,按收入减原价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的,按收入减原价差额征收;2年以内的,按全额征收。

以上规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房地产估价第十章

房地产估价第十章

3、长期趋势法适用的估价对象和条件
1)长期趋势法适用的对象是价格无明显季节波动的房地产。
2)长期趋势法适用的条件是拥有估价对象或类似房地产的较 长时期的历史价格资料,而且所拥有的历史价格资料要真实、 可靠。 说明:拥有越长时期、越真实的历史价格资料,作出的 推测、判断就越准确、可信,因为长期趋势可以消除房地产 价格的短期上下波动和意外变动等不规则变动。
4、长期趋势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长期趋势法估价一般分为下列4个步骤: ①搜集估价对象或类似房地产的历史价格资料,并进行检查、鉴别,以保 证其真实、可靠; ②整理上述搜集到的历史价格资料,将其化为同一标准(如为单价或楼面 地价,方法与市场法中建立价格可比基础的方法相同),并按照时间的先 后顺序将它们编排成时间序列,画出时间序列图; ③观察、分析这个时间序列,根据其特征选择适当、具体的长期趋势法, 找出估价对象的价格随时间变化而出现的变动规律,得出一定的模式(或 数学模型); ④以此模式去推测、判断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格。 说明:长期趋势法主要有数学曲线拟合法、平均增减量法、平均发展 速度法、移动平均法和指数修匀法。
[例10—2] 需要预测某宗房地产2008年、2009年的价格,已知该类房地 产2003—2007年的价格及其逐年上涨额如表10-2中第2列和第3列所示。 表10-2 某类房地产2003—2007年的价格(元/㎡) [详见教材P372] [解] 从表10—2中可知该类房地产2003—2007年价格的逐年上涨额大致相 同。据此就可以计算其逐年上涨额的平均数,并用该逐年上涨额的平均数推算 出各年价格的趋势值。 本例房地产价格逐年上涨额的平均数为: d=(320+330+350+340)/4 =335(元/㎡) 据此预测该宗房地产2008年的价格为: V5=681+33.5×5 =8485(元/㎡) 如果利用上述资料预测该宗房地产2009年的价格,则为: Y6=681+33.5×6 =8820(元/㎡)

房地产估价课程第10章趋势法101

房地产估价课程第10章趋势法101

趋势值
714.5 748.0 781.5
815.0
D=(32+33+35+34)/4=33.5(元/M2) V5=681+33.5X5=848.5 (元/M2)(2002年价格房)地产估价
§10-4 平均发展速度法
1、运用条件
房地产价格的变动过程是持续上升(下)的, 且上升(下降)的速度大致相同。
房地产估价
§10-2 数学曲线拟合法
直线趋势法将预测对象作为因变量y(房地 产价格),主要影响因素为自变量x(时 间),则一元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模型为
Y=a+bx 用最小二乘法求解 当∑X=0时a=∑Y/N b=∑XY/∑X2
房地产估价
某类房地产1993-2001年的价格如下表(元/M2)
为 Y=a+bX=3522.22+385X 根据这个方程式预测该类房地产2002年的价
格为 Y=3522.22+385X5=5447.22(元/M2)
房地产估价
§10-3 平均增减量法
1、运用条件
房地产价格的变动过程是持续上升(下 降)的,且上升(下降)的数额大致接
近。
时间序列呈等差数列变化 2、公式
有长期变化趋势。(2)评估成本较低。 (3)评估程序简单。(4)避免一些争论。
房地产估价
长期趋势法的缺点在于: (1)在房地产市场不完善或缺乏较长期的历史价格资
料的地区无法使用此法。 (2)估价结果的准确程度依赖于历史价格数据选取的
时间长短。 (3)估价结果带有预测性,只考虑了房地产价格的过
去与未来的关系,忽略价格变化的因果关系。 (4)趋势法比较适合对某类房地产价格总体水平的预
时间序列呈等比数列变化 2、公式 Vi=P0*ti t= n

房地产估价选择题

房地产估价选择题

房地产估价练习题(一)第一章房地产和房地产估价1.按房地产的( B )来分,房地产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及特殊房地产等。

A.收益性B.用途C.市场性D.地段2.出租或营业型房地产的评估可以采用: ( B )A.比较法B.收益还原法C.假设开发法D.成本估价法3.人为引起火灾或者碰毁他人房屋进行的损失价值或损失程度评估;其估价对象为:( A )A.已消失的房地产B.在建工程C.房地产的未来状况D.房地产过去状况与现在状况的差异状况4.从经济角度来看,土地利用选择的一般顺序是: ( C )A.商业、办公、工业、居住B.商业、居住、办公、工业C.商业、办公、居住、工业D.商业、居住、工业、办公5.娱乐型房地产是按下列哪种方式划分的:( A )A.用途B.开发程度C.是否产生收益D.经营使用方式6.某土地使用权的有限期为40年,已使用20年,新建的房屋的耐用年数为50年,则房屋的所有权为( C ):A.50年 B.无限期 C.20年 D.40年7.房地产交易很难采取样品交易的方式,必须到实地观察,房地产估价也要进行实地查勘,这是由房地产的( D )决定的A.不可移动性B. 相互影响性C.数量有限性D.独一无二性8.房地产的价值注重:( D )A.实物B.权益C.区位D.实物、权益、区位9.典权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下列阐述正确的为:( C )A.支付等于买价的典价,即可获得房地产的所有权,B.支付典价后只能获得房地产的使用权C.支付典价后房地产的使用者不付租金D.出典人获得典价后即失去房地产的所有权10.医院、学校是属于哪一类房地产( C )A.商业B.办公C.特殊用途D.综合第二章房地产价格1.最能说明土地价格水平高低的价格是:(C)A.土地单价B.基准地价 C.楼面地价 D.标定地价2.决定某一房地产价格水平高低的,主要是(D)的供求状况。

A.本地区的房地产B.全国房地产C.全国本类房地产D.本地区本类房地产3.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元的住房,总价为30万元,其实际交易约定在一年后付清(假设折现率为5%),则:(D)A.实际价格28.5万元,名义价格30万元B.实际价格29.28万元,名义价格30万元C.实际价格30万元,名义价格不存在D.实际价格28.578万元,名义价格30万元4.采用比较法求得的价格通常称为(B)A.路线价B.比准价格C.积算价格D.收益价格5.目前各地区的经济适用房所采用的价格,应属(B)A.市场调节价B.政府指导价C.政府定价D.政府规定的最低限价6.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B)是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基础,成交时要比此低。

路线价

路线价

梯形ABCD价格=矩形CDEF价格+三角形ACE价格+三角形BDF价格 梯形ABCD价格=矩形ABGH价格-三角形ACG价格-三角形BDH价格
第十章 路线价法
房地产估价
当u为单位价格时: V = u × dv × ( f × d ) dv-平均深度指数 当u为以一定单元宽, 标准深度的长条时: V = u × dv × f dv-累计深度指数
第十章 路线价法
d
f
房地产估价
六、计算各宗地土地价格
(二)运用举例
1、一面临街矩形土地
路线价2000元/m2 15.24m(50英尺) 20m
街 a1 a2 a3

…… an-1 an
有a1>a2>a3>……>an-1>an 且有a1-a2>a2-a3>……>an-1-an
第十章 路线价法
房地产估价
(三)制作方法
1、四三二一法则 街 道
40% 30% 20% 10% 9% 8%
7% 6%
第十章 路线价法
房地产估价
假设标准深度为100英尺 假设标准深度为100英尺 100
房地产估价
(二)深度指数的制作思路
1、单独深度百分率 a1>a2>a3>…>an 2、累计深度百分率 a1<a1+a2<a1+a2+a3<…<a1+a2+…+an 3、平均深度百分率
a1 + a2 + ... + an a1 + a2 a1 + a2 + a3 a1 > > > ... > 2 3 n

房地产估价考试科目目录

房地产估价考试科目目录

目录第一部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第一章房地产业第二章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第三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与政策第四章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五章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第六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七章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第八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第九章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第十章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第十一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政策第二部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第一章房地产投资与投资风险第二章房地产市场及其运行规律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第四章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第五章现金流量与资金时间价值第六章经济评价指标与万法第七章风险分析与决策第八章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第九章房地产金融与项目融资第十章物业资产管理第三部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第一章房地产估价概论第二章房地产及其描述第三章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第四章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第五章房地产估价原则第六章市场法及其运用第七章成本击及其运用第八章收益法及其运用第九章假设开发击及其运用第十章长期趋势法及其运用第十一章地价评估与分摊第十二章房地产估价程序第四部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第一章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第二章各种类型房地产的估价第三章各种目的的房地产估价第四章房地产市场分析与项目评估第五部分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第一章规划知识第二章环境知识第三章建筑工程知识第四章工程造价知识第五章房地产测绘知识第六章经济学知识第七章金融知识第八章证券知识第九章保险知识第十章统计知识第十一章会计知识第十二章法律知识第十三章拍卖知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笔记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笔记
人口机械增长率=(本年迁入人数-本年迁出人数)/年平均总人数×1000‰
反映人口数量相对指标的是人口密度
6、制度政策因素:房地产制度政策;金融制度政策;税收制度政策(开发环节、交易环节、保有环节);有关规划和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相关规划和计划、住房相关规划和计划);有关特殊政策(开发区、保税区、高新产业区等)
7、对房地产估价的各种需要:抵押;征收征用;税收;司法拍卖;分割;损害赔偿;保险;转让租赁;国有土地出让;企业有关经济行为;房地产行政管理;其他。
8、房地产估价机构: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形式设立;法人或合伙人必须是注册3年估价师;一级、二级、三级、暂定三级业务均不受地域限制。
9、估价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则;价值时点原则;替代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评估现状价值不能有最高最佳使用原则;评估谨慎价值还应该有谨慎原则。
8、房地产按实物形态分类:土地;建筑物;土地和建筑物的综合体;房地产局部;未来状况下房地产;已灭失房地产;现在状况下房地产与过去状况差异部分;以房地产为主的整体资产;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
9、房地产按权益状况分类:干净的房屋所有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干净的房屋所有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干净的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共有房地产(按份公有和共同共有;处分需2/3同意,转让自己的份额其他共有人优先);部分产权或有限产权房地产;有租约限制房地产;设立地域权的房地产;设立抵押权的房地产;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
8、法律原则: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新法优先于旧法(适用于效力相等的法律有冲突时);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法律文本优先于法律解释;强行法优先于任意法;法不溯及既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效力相等。

房地产估价

房地产估价
(三)房地产估价是提供价值意见而不是作价格 保证
(四)房地产估价都有误差但误差应在合理范围 内
(五)房地产估价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2024/6/15
三、房地产估价的必要性
(一)专业估价存在的基本前提 (二)房地产需要专业估价 (三)房地产估价在估价行业中占主体
2024/6/15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的要素
2024/6/15
2024/6/15
第四节 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
独立、客观、公正 专业胜任能力 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保守秘密 公平竞争 社会责任
2024/6/15
第五节 中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概况
2024/6/15
一、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房地产估价的地位 1994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建立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 1994、1995年
4、充裕的交易时间
5、不存在买者因特殊兴趣 而给予附加出价
非市场价值主要有以下 几种:
1、快速变现价值 2、谨慎价值 3、在用价值 4、清算价值 5、投资价值
2024/6/15
六、估价依据 七、估价假设 八、估价原则:
技术性原则有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 用原则、估价时点原则、替代原则 九、估价程序 十、估价方法: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概论
2024/6/15
第一节 对房地产估价的基本认识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的要素 第三节 房地产估价的现实需要 第四节 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 第五节 中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概况
2024/6/15
第一节 对房地产估价的基本认识
一、房地产估价的含义 (一)专业估价与非专业估价 (二)房地产估价的含义:
2024/6/15五、价值来自型两个含义:1、价值的种类 2、指一个估价项目中由估价目的决定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24版)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24版)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和适用范围1.2 术语定义1.3 合同的法律效力第二章:估价师资质与职责2.1 估价师资质要求2.2 估价师职责与义务2.3 估价师行为准则第三章: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3.1 委托方权利概述3.2 委托方提供资料的义务3.3 委托方监督与评价权第四章:估价服务内容4.1 估价服务范围4.2 估价方法与程序4.3 估价报告的构成第五章:估价服务费用5.1 费用构成与收费标准5.2 费用支付方式与时间5.3 费用调整机制第六章:合同履行6.1 估价服务的实施6.2 估价报告的提交6.3 合同履行的监督与验收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的界定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第八章:保密与知识产权8.1 保密义务8.2 知识产权归属8.3 保密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第九章: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9.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9.2 合同解除的条件9.3 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十章: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程序10.3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十一章:附则11.1 合同的解释权11.2 合同的补充与附件11.3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甲方签字12.2 乙方签字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规范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委托方之间的估价服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 术语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如"估价服务"、"估价报告"等,其定义详见本合同附件。

1.3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估价师资质与职责2.1 估价师资质要求估价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估价师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2 估价师职责与义务估价师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估价服务。

不动产估价制度

不动产估价制度

- 第十章不动产估价制度重点提示:本章主要介绍了中国大陆不动产估价制度的开展和中国特殊行政区的估价 制度, 以及英国不动产估价制度、美国不动产估价制度和国际评估准则的概况。

第一节 中国不动产估价制度中国地区、特殊行政区和澳门特殊行政区的估价制度与大陆不动产估价制度相比各有 特点,本节着重介绍大陆和特殊行政区的估价制度。

一、中国大陆不动产估价制度八十年代末,由于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浪潮的推动,不动产投资在中 国的东部经济兴旺地区开场浮现,房地产出租、出售等产权交易现象也公开或者半公开地在 一些商品经济兴旺地区产生。

为了适应这一经济变革,不动产估价业也在中国复和萌芽, 随即就表现出强大的活力,在诸如土地出让、国企改革、企业重组、不动产税收、抵押贷 款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土资源部、建立部、财政部等政府部门对不动 产估价行为发布了一些行政法规和行业规标准。

目前,经有关部门发布的与不动产估价有关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见表10-1 。

表 10-1 与不动产估价有关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名称 发布部门城镇土地定级规程〔试行〕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法 国务院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法施 行细则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暂行 方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城市房地产交易价格暂行 方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制度暂行规定 土地估价报告规格式资产评估操作规意见房地产估价规 视局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根 本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 通知 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 备注国务院91号令国资办发 [1992]36号 [1993国]土[籍] 字第28号 计价格 [1994]1714号 建房[1995]147 号人职发[1995]54号中评协[1996]8号3 GB/T50291-1999财评字[1999]91号人发[1999]2号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家计委 建立部、人事部 人事部、原国家国有资产 管理局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建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实施日期 1990年1月1日 1991年11月16日 1992年7月18日1993年2月13日 1993年6月22日 1994年11月11日 1995年3月22日 1995年5月10日 1996年3月1日 1996年5月7日 1999年6月1日人事部、财政部 1999年3月11日 1999年3月2日 财政部二、中国特殊行政区不动产估价制度测量师学会成立于 1984 年, 1990 年立法局通过了"测量师学会条例",1991 年立法局 又通过了"测量师注册条例" ,奠定了测量师学会及测量师的法律地位。

资产评估学10房地产评估

资产评估学10房地产评估

四、建筑物的概念及其分类
建筑物是人们为达到某些特定目的,经 勘查、设计和工程施工而建成的物体,由于 其给人的美观感觉而称为空间艺术。
按其用途和内部有无空间,建筑物划分 为房屋与构筑物两大类。
由于这两大类的用途有明显区别,所以, 我们要分别讲述:
(一)房屋
房屋是指供人居住、生产、工作、学习 和其他社会活动,以及储藏物品的土木工程 建筑。
二、适用范围
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的房地 产价值评估,如商场、写字楼、 旅馆、公寓等,对于政府机关、 学校、公园等公用、公益性房 地产价值评估大多数不适用。
三、净收益
(一)净收益的含义 净收益是指 归属于房地必须注意实际收益 与客观收益的区别。
(三)客观总费用
总费用是指取得收益所必须花费的支出,如维修费、管理费。 这些都是取得总收益必须投入。
总费用也称为客观费用。它所包含的项目, 随着被评估房地产的状态不同而有所不同。费 用支出有些是正常指出,有些是非正常指出。 作为从总收益中扣除项目,一定要认真分析, 不正常的费用支出不能扣除。
四、资本化率
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如道路、 水坝、水井、隧道、桥梁、大门、牌坊、雕塑、 纪念碑、水塔、烟囱、围墙等专门建筑。
构筑物都具有特殊用途,形状也具有独性, 下面我们看看一些有代表性的构筑物图片,以增 加我们的理解程度。
(三)建筑物的分类
为了便于评估,我们按两种标准将建筑物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 分为:商业建筑(一般要讲究外观美)
1.地理位置 2.建筑结构与材料 3.朝向 4.用途 5.建筑高度与容积率 6.装修质量 7.建成时间 8.外观与建筑格局 9.产权 10.风水
四、房地产评估原则
1.最有效使用原则 2.合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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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房地产估价程序房地产估价的程序房地产估价程序是指房地产估价全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按照其内在联系性所排列出的先后次序。

(一)获取估价业务被动接受。

业务来源主要有政府、企业、个人主动争取。

不得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争取。

不应承接的估价业务情形:超出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自己的专业能力难以胜任、估价业务有较大的风险等。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城镇房屋拆迁、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受理估价委托、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受理估价委托:1.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和其他事项;2.起草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3.接受估价委托书及签订估价委托合同。

房地产估价中要明确的基本事项主要包括:1.估价目的;2.估价对象;3.估价时点;4.价值类型。

(1)明确估价目的。

就是要明确估价的用途。

明确估价目的有利于明确估价对象。

如果估价目的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不能作为估价对象。

房地产抵押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证收费昂无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明确估价对象。

一是要弄清哪些可以作为估价对象,哪些不能作为估价对象。

二是要界定估价对象的范围,包括实物构成、权益、空间上的范围。

三是要明确估价对象状况,包括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和区位状况。

(3)明确估价时点。

就是要明确所要评估的价值是指哪个具体时间上的价值。

(4)明确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是由估价目的决定的。

要确定将要评估的价值具体是哪种价值,包括价值的名称、定义或内涵。

(三)签订估价委托书和估价委托合同1.估价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委托的估价机构的名称、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估价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

估价委托书要作为重要的估价依据放入未来完成的估价报告中。

2.估价委托合同在明确了有关事项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或合同。

其作用主要有三个:一是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二是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载明估价的基本事项。

基本内容一般包括:(1)委托人、估价机构。

包括名称、姓名、住所等(2)估价目的。

(3)估价对象。

(4)估价时点。

(5)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及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

(6)估价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估价报告交付日期。

(8)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9)委托人和估价机构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拟定估价作业方案1.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在明确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等基础上,便可以确定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初步选择适用于估价对象的估价方法。

为以后的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提供方便。

多途径、多方法进行估价(两种以上)。

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估价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

一般情况下,有条件选用市场法估价的,应以市场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收益性房地产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具有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估价,应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估价的情况下,可以将成本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2.调查搜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初步确定所需的资料、资料来源及渠道、调查方法等。

3.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经费根据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报告交付日期以及估价技术路线、所用估价方法、资料收集等,来初步确定所需的时间、人力、经费等。

并对估价人员或队伍进行合理组织。

4.作业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估价作业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主要是对以后要做的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主要包括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进度、所需经费等方面工作的安排,以便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

作业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可采用“线条图”或“网络计划技术”。

(五)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具体估价时,资料收集应更具针对性,主要包括: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经济形势等。

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搜集资料的渠道有:1)委托人提供2)实地查勘获得3)到有关部门查阅4)询问有关当事人、咨询公司等。

5)通过上网查阅(六)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估价师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检查、观察估价对象状况,形成实地查勘记录。

实地查勘的内容:感受估价对象的区位优劣;核对之前搜集的估价对象的坐落、四至、面积、用途等情况;观察估价对象的内外部状况,如土地形状、建筑结构等;拍摄反映估价对象内外部状况及周围环境和景观或临路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调查估价对象的历史使用状况、周边及当地同类房地产的市场行情;补充搜集估价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七)求取估价对象价值1.分析估价对象价值:市场背景分析、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分析、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等。

2.测算估价对象价值3.判断估价对象价值:不同的方法估价出的结果一般不同。

当差异较大时,应寻找出现差异大的原因并加以排除。

在寻找出现差异大的原因并加以排除后,对各种估价结果进行综合。

综合方法主要有算术平均、加权平均、中位数、众数等。

最后,再通过其他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听取有关人员意见等,来确定最后的估价结果。

(八)撰写估价报告:应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格式,撰写估价报告。

(九)交付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完成后,要及时将估价报告交付给委托人。

必要时还应做口头说明或汇报。

(十)估价资料归档估价工作完成后,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还应及时对涉及该估价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委托估价合同;估价报告及有关附件;实地查勘记录;估价项目来源和接洽情况;估价中的不同意见和估价报告定稿之前的重大调整或修改意见等。

对估价资料的保存时间一般应在15年以上。

最好能在计算机上建立电子文档,以便查阅使用。

估价报告的编写(一)估价报告的概念估价报告是房地产估价的成果反映和研究报告,是估价人员或估价机构提供给委托人的“产品”。

反映估价报告的质量;估价中所做工作的质量;估价报告的表述、格式;印刷质量。

(二)估价报告的种类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又分为表格式报告、叙述式报告基本要求都是相同的。

(三)对估价报告的总要求:全面、公正、客观、准确1.全面性2.公正性和客观性3.准确性4.概括性5.可读性(四)估价报告的组成和内容一份完整的估价报告一般由八部分组成:1.封面(1)标题(2)估价项目名称(3)委托人(4)估价机构(5)估价作业期(6)估价报告编号2.目录3.致委托人的函:是给委托人的一种信件,是正式地将估价报告呈送给委托人的信件。

(1)致函对象(2)致函正文(3)致函落款(4)致函日期4.估价师声明:真实、完整;公正;与估价对象及有关人员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评估依据;实地查勘;是否得到他人重要帮助;其他。

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确认的资料数据,在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和一些特殊处理及其可能的影响,估价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等。

一方面保护估价人员利益;另一方面是告知、保护委托人和估价报告使用者。

6.估价结果报告:委托人;估价机构;估价人员;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对象;价值定义;估价依据;估价原则;估价方法;估价结果;估价作业期;估价报告有效期;其他说明。

7.估价技术报告:详细介绍估价对象的区位、实物和权益状况详细分析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各种因素详细说明估价的思路、采用的方法及其理由详细说明估价的测算过程、参数选取等详细说明估价结果及其确定的理由8.附件:主要是一些重要基础资料,包括:估价对象的位置图、四至和周围环境、景观的图片、土地形状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物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图片,估价对象的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资格证明、专业经历和业绩等。

商业类房地产估价(一)估价类型居住房地产主要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

从估价对象看,又可分为单独居住的户、多户居住的住宅楼、居住小区等。

1.单独居住的户。

以住宅户为对象的房地产可以是独立的、独院独栋的,也可以是与邻居有共墙、共用空间和用地的平房或楼房住宅单元。

2.多户居住的住宅楼。

以住宅楼为对象的房地产,一般有多户住宅单元,并包括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的红线内用地。

3.居住小区。

是由多栋住宅(单层、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为主体组成的房地产。

不同的估价对象应当有明确的建筑与用地界定和明确的产权。

居住房地产的特点:是消费型房地产,不生产实物型产品和服务项目。

界于生产、商用型房地产与公益型房地产之间的过渡类型。

(二)居住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与方法目前对居住房地产估价主要是为了买卖、抵押、交换、租赁等目的,估价结果主要为市场价值(交易底价)、补偿价值、租赁价值等。

这一类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思路有两条:整体房地产估价;先房、地分别估价,再相加。

最主要的估价方法有两种: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

对于其中的土地价值评估,还可用基准地价修正法。

具体可分为新建居住房地产估价、旧有居住房地产估价、拆迁时的住宅补偿估价三种情况分别确定技术路线和方法。

1.新建居住房地产成本法,比较法整体评估;综合分析得出估价结论。

对于在建居住房地产,还要用假设开发法,要扣除未完工程的价值。

2.旧有居住房地产第一种思路是:先对土地和房地产价值分别估价,然后再合并旧有居住房地产的地价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房屋价值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第二种思路是:直接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整体估价最后,通过对这两种思路、方法所评估结果的综合分析,得到最终结果。

3.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价格评估2001年6月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拆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整。

主要用房屋重置成本法。

根据当地有关标准评估。

4.住宅租金的评估租金是分期支付的价格形式。

其估价思路和方法主要有:标准租金法。

先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分别核定各类房屋租金的基价;再进行区位条件、建筑质量等价格影响因素修正;最后确定租金单价,并根据出租面积得到评估租金。

从商品房角度,考虑因素主要有:折旧费、管理费、房产税、利息、保险费、利润、地租等市场租金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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