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及例题解析:合同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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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平等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从属原则D.协商一致原则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录用的人员外,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须年满()周岁。

A.10B.12C.16D.183.甲公司招聘了5名服务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该5名聘用人员每人缴纳500元的服装押金。

劳动行政部门发现甲公司这一违法行为后对其进行了处罚,下列处罚措施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责令限期向5名劳动者每人退还收取的500元押金B.处以总额为2000元的罚款C.处以总额为2500元的罚款D.处以总额为10000元的罚款4.2014年3月1日,钱某开始在P公司工作(全日制用工),3月10日,P公司书面通知钱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钱某拒绝签订。

3月20日,P公司通知钱某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P公司无需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B.P公司可以口头通知钱某终止劳动关系C.P公司可以与钱某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订立口头协议D.P公司可以拒绝向钱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5.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B.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C.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除有特殊情况外,每日不得超过()小时,每月不得超过()小时。

A.1小时 36小时B.1小时 40小时C.3小时 36小时D.3小时 40小时7.周某为R公司职工,月工资18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经济法黄金考点第五章

经济法黄金考点第五章

考点1:合同的订立1.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

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

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

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

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A.3月2日B.3月3日C.3月5日D.3月6日【答案】B【解析】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要约一般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2.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

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

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搬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要约可以撒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B.该要约可以撒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答案】D【解析】由于撤销要约可能会给受要约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撒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应举证其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D.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答案】BD【解析】选项A: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经济法合同法律案例解析(3篇)

经济法合同法律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送达乙公司指定地点,乙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甲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货物送达乙公司指定地点。

然而,甲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因此,甲公司构成违约。

(二)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给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对方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因甲公司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乙公司因无法正常经营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乙公司因无法正常经营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综上所述,甲公司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将货物送达乙公司指定地点。

2. 赔偿乙公司因违约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 赔偿乙公司因违约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四、案件启示本案对经济法合同法律关系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为几点启示:1.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

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第章合同法律制度参考

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第章合同法律制度参考

第四章协议法律制度(二)第一单元协议的订立【考点3】免责条款(P71)(2023年案例分析题、2023年多选题)1.基于协议自由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免责条款,特别是事后订立的免责条款,法律原则上不加干涉。

但是,假如事先约定的免责条款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则法律规定其为无效。

2.根据《协议法》的规定,协议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

【例题·多选题】根据协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协议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中,无效的有()。

(2023年)A.排除因故意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B.排除因故意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C.排除因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D.排除因重大过失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答案】ABCD【解析】协议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选项AD);(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选项BC)。

【考点4】格式条款(P71)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拟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去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规定,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已尽合理提醒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2.格式条款具有《协议法》规定的协议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时,该条款无效。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重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4.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解释予以解释。

5.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考点5】协议的生效(P72)(综述)1.依法成立的协议,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如保证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协议、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协议等。

案例分析法律条款问题(3篇)

案例分析法律条款问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乙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未能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三、法律条款分析1.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2. 定金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定金的,定金应当返还。

但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但乙公司违约,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公司已支付的定金。

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退还甲公司50万元定金。

五、案例分析1. 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依法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条款,明确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保障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2. 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本案提醒我们,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基本义务。

违约行为不仅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还会给守约方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合同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3. 定金罚则的适用定金罚则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约束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一、知识概述《经济法基础》①基本定义:经济法基础就是讲一些经济活动中基本的法律规则的知识。

就像游戏得有规则一样,咱们在经济这个大游戏里,就得按经济法基础的规则来办事,要不然就乱套了。

它管的事儿很多,像市场主体的设立与经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税收征收那些事儿。

②重要程度:在学科中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如果你以后想搞经济方面的工作,那不懂经济法基础就像盲人摸象。

比如说你去做个小买卖,你得知道签合同要遵守啥规则吧,不然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在整个法学体系里,它是基础中的基础,连接着经济学和法学这两架马车。

③前置知识:说实话,只要你有基本的生活常识和语文的阅读能力就差不多能开始入门了。

就是能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能读懂条文说的是啥。

当然,要是你有点数学功底更好,有些地方涉及到算账啥的。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场景可太多了。

就比如你去租房子签个合同,这就是个经济法律关系,你得知道自己有啥权利义务,要是房东不按合同来,你可以拿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开个小公司的话,知道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纳税的规矩等等都是必须的。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这个大的学科体系里,经济法基础就像树根,支撑起整个关于经济活动法律规范的大树。

像什么企业法、税法、合同法等都是树枝树叶。

②关联知识:和民法有很多联系。

比如说合同这一块,既会出现在民法里规范日常生活的合同,也会在经济法基础里规范经济活动中的合同。

还和行政法也有关系,像政府对一些企业的监管啥的,这里面规则的制定和实行就交织着经济法基础与行政法的内容。

③重难点分析:重点:各种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得掌握住,像税收法定原则这些。

难点:有的法律条文很抽象,不好理解。

比如说关于一些复杂金融交易相关的法律规定。

而且不同的经济法律规则之间有时候会有一些交叉的地方,分清楚这些交叉之处就比较头疼。

关键在于多对比、多做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助于理解。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非常重要。

像在会计初级职称考试里它占一半的分数呢。

新版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条款实例解析

新版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条款实例解析

新版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条款实例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合同定义与条款1.1 第一项合同定义1.2 第二项合同条款2. 第二条合同主体资格2.1 第一项甲方主体资格2.2 第二项乙方主体资格3. 第三条合同标的3.1 第一项标的物描述3.2 第二项标的金额4. 第四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4.1 第一项价格条款4.2 第二项支付方式5. 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5.1 第一项起始日期5.2 第二项终止日期6. 第六条合同履行地点与方式6.1 第一项履行地点6.2 第二项履行方式7.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第一项违约行为7.2 第二项违约责任8.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第一项协商解决8.2 第二项仲裁解决9.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第一项变更条件9.2 第二项解除条件10.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0.1 第一项终止条件10.2 第二项终止后的处理11.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第一项保密内容11.2 第二项保密期限12.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第一项不可抗力事件12.2 第二项不可抗力后果13.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失效13.1 第一项生效条件13.2 第二项失效条件14. 第十四条附则14.1 第一项附加条款14.2 第二项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条款1.1 第一项合同定义1.2 第二项合同条款第二条合同主体资格2.1 第一项甲方主体资格甲方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____(填写甲方类型,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第二项乙方主体资格乙方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____(填写乙方类型,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三条合同标的3.1 第一项标的物描述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填写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等),具体描述如下:____。

3.2 第二项标的金额本合同的标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2000年,)A、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时间B、要约寄出的时间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D、承诺返回的时间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起始时间是()。

(2000年,)A、当事人订立合同时B、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时C、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D、合同被撤销时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10辆汽车的合同。

就在乙公司将汽车交付甲公司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

(2001年)A、有效合同B、无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答案:B〔解析〕本题的情况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合同无效。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2001年)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A〔解析〕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5、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企业债券进行质押的,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01年)A、主合同签订之日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C、将债券交付质权人之日D、办理出质登记之日答案:C〔解析〕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在将债券交付质权人之日质押合同生效。

6、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

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履行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履行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履行《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履行专题三合同的效力案例导读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2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4月10日,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公司签订了这台机床的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机床作价1700万元,甲公司于5月底前将机床送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款。

5月20日,甲公司通过正规渠道获悉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即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进进一步恶化,遂提出解除合同。

而乙公司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交付机床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查明,甲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

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中止合同履行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评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甲公司中止合同履行理由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4章重、难点及典型例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4章重、难点及典型例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4章重、难点及典型例题第4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四)计算简便(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现行个人所得税特点的是()。

A.采用综合所得税制B.计算复杂C.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D.费用扣除额较宽【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计算简便,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A、B、C均不正确。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符合税法规定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2011年判断题、2010年单选题命题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曰数,仍按照满365日计算居住时间。

(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表4.2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注:√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四)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三、征税对象(一)征税对象的形式和范围1.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个人所得的范围: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2010年多选题命题点】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十三)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十三)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解析及示例(十三)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协议人生最遗憾的不是做不到,而是我本可以。

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来学习一下《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吧,网校陪你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1.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的内容例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北京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老侯乙方:老赵【注意】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例2:如发生某些纠纷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

甲方:老侯乙方:老赵3.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注意】案例中的文字游戏“仲裁庭首次开庭时”(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协议必备内容的有()。

A.仲裁事项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C.选定的仲裁员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正确答案】ABD。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前两单元知识点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前两单元知识点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前两单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中级经济法第一章前两单元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因为不知道具体内容,我大概说说这类知识点的情况。

就像建房子的基石,第一章的知识点往往是整个中级经济法的基础概念或者框架之类的东西。

比如可能是关于经济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原则之类的,类似于告诉我们这个游戏大致的规则是怎么玩的。

②重要程度:那可是相当重要哇!这就好比一个国家的宪法,你要是不了解这些最开始的东西,后面学习具体法律法规的时候就像在迷宫里乱转找不到方向。

它为后面各章的学习定下了基调呢。

③前置知识:我觉得你至少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知道法律大概是用来做什么的,对社会秩序、公民权益等方面的基本概念有一些认识。

比如你知道合同是一种约定这种简单的事情就好。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你想开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交易,了解这些知识点就可以让你知道自己处在一个怎样的法律框架下,哪些事情可做哪些不可做。

比如说你想开个小网店,就会涉及到很多经济法规则。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这第一章的前两单元就是中级经济法大树的树根,扎根在整个学科体系里。

所有后续的理论、案例等都会和这个根系连接起来,什么详细的商法公司法之类的内容都是从这里的基础概念延伸出去的枝干树叶。

②关联知识:它和中级经济法后面的章节关联可紧密啦。

比如说后面要讲的企业法,你要是前面这个基础没打好,就搞不懂企业在整个经济法框架下的地位等相关事项。

而且和民法之类相关法律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很多经济活动最终还是基于民事基本权益上进行的经济往来。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可能有点让人头疼。

一方面概念比较抽象,像一些法律原则不是那么容易一下子理解到位。

另一方面,正因为是基础内容,信息量又比较大,就像你刚到一个新城市手里拿了一张巨大的地图,你得一点点弄清楚各个角落代表啥。

- 关键点:我认为关键就是要条理清晰地去理解每个知识点的内涵,还要清楚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很重要呢。

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教案:第八章合同法

2017经济法基础知识(财经版)教案:第八章合同法

第八章合同法教学目的:了解合同及合同立法概况,理解并掌握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的基本制度,明确合同法的重要作用。

课时分配:6学时教学重点:合同的订立、履行教学难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保全授课方法:讲授法第一节合同及合同法概念一、合同概念(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法律特征:(1)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的分类: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至于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属于典型的合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较为广泛、普通地存在,法律为其设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定;无名合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得发展而不断地饿出现,但并非典型。

4、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从合同之间存在的主从关系角度观察,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条件的合同;从合同部具有独立性,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立法概况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二)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守信原则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为成立。

(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要点及案例解析题(3篇)

法律要点及案例解析题(3篇)

第1篇一、法律要点1. 合同的定义与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当事人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3)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买卖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转移商品所有权的协议。

(2)租赁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的协议。

(3)承揽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转移承揽物所有权的协议。

(4)建设工程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转移建设工程所有权的协议。

(5)技术合同:指当事人之间转移技术成果的协议。

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成立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生效的条件:(1)合同成立。

(2)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与终止(1)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3)合同的转让: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案例解析1. 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方以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拒绝付款。

乙方遂诉至法院,要求甲方支付货款。

解析:本案中,甲方以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拒绝付款,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经济法基础》难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经济法基础》难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经济法基础》难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导读: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

为帮助参加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备考,特推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讲解及经典例题解析。

考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难度:B(A.高频,简单。

B.高频,困难。

C.低频,简单。

D.低频,困难。

)考频:经常在真题中出现,难度高,难掌握【内容详解】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期限、休息休假与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意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针对已经实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提示】连续工作满10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针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改制)①关于“满10年”: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及例题解析:合同约定条款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及例题解析:合同约定条款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及例题解析:合同约定条款考点:合同约定条款难度:B(A.高频,简单。

B.高频,困难。

C.低频,简单。

D.低频,困难。

)考频:经常在真题中出现,难度高,难掌握【内容详解】合同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1.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提示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提示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提示3】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经典例题】【例题7·判断题】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答案】√。

【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2.服务期(1)服务期的适用范围。

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②服务期超过合同期的,合同期顺延,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提示1】培训费用必须“有凭证”。

【提示2】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

①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②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③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例题9·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期的规定。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模块四合同法律制度专题一合同概述案例导读甲和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妇于周日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同意。

甲花费600元精心准备了一桌饭菜,并备好价值400元的酒水。

但周日中午乙夫妇因有事没有前往。

该饭菜只能由甲夫妇自己吃,但酒水没喝。

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甲乙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甲能否就其损失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评析甲邀请乙夫妇吃饭的行为性质上属于社交或情谊行为。

当事人无设立、变更或消灭合同关系的意图,并未建立合同关系,即便乙夫妇爽约,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及问题讨论甲将一个箱子交给乙保管,保管费50元。

问:该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评析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乙双方互为权利义务。

案例及问题讨论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

于是,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问:哪个是主合同、哪个是从合同。

评析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专题二合同的订立案例导读某年10月15日,甲公司从报纸上看到乙公司刊登的一则广告,介绍乙公司生产的新型热水器,价格为每台1200元,如购买量大还可以优惠。

于是甲公司发邮件给乙公司,邮件内容称“如每台热水器价格为1000元,则欲购买200台,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

”乙公司收到邮件后于10月20日给甲公司回复表示同意。

问题:(1)乙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2)甲公司发出的邮件属于什么性质?(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何时成立?(4)如果乙公司发出邮件后要反悔。

怎么办?评析(1)乙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2)甲公司发出的邮件属于要约。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同意回复时成立。

(4)如果乙公司发出邮件后要反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意思表示的撤回”的规定,乙公司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甲公司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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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重难点及例题解析:合同约定条款
考点:合同约定条款
难度:B(A.高频简单B.高频困难C.低频简单D.低频困难)
考频:经常在真题中出现难度高难掌握
【内容详解】
合同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
1.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提示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提示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提示3】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经典例题】
【例题7·判断题】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答案】√
【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2.服务期
(1)服务期的适用范围
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②服务期超过合同期的合同期顺延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提示1】培训费用必须“有凭证”
【提示2】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
①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②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③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例题9·判断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期的规定
(3)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违约金问题
①服务期满劳动合同期亦满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违约金
②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劳动合同应顺延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则需支付违约金
③为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若“劳动者”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例题10·单选题】甲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用3万元约定服务期3年2年后张某以公司自他入职起从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违反了服务期
B.公司可以要求张某支付3万元违约金
C.公司可以要求张某支付1万元违约金
D.张某无需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选项A错误)用人单位不
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选项BC错误):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
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
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用人单位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例题11·单选题】某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1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5年3年后张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公司可以要求其支付的违约金最高数额为( )元
A.10000
B.6000
C.4000
D.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解除的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
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10000×(53)÷5=4000元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适用范围
①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②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竞业限制补偿金
①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终止或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数额由双方约定
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金)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④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之外的其他事项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6)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12·多选题】张先生原是某公司的销售总监公司与他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无论张先生因何离职离职后1年内不得在本行业从事相关业务公司在离职、3个月和半年时分三次支付总数为6万元的补偿金在该公司工作3年后张先生突然向公司辞职但公司只给了他第一笔补偿金2万其余部分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张先生认为公司违约竞业限制协议已自动失效遂在离职4个月后到原公司的对手公司上班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公司与张先生订立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B.该公司与张先生订立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
C.因公司未支付剩余补偿金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D.虽然公司未支付剩余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款并未失效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竞业限制条款(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并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本题中的竞业限制协议订立时是有效的(2)用人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是本题中劳动者未履行催要的义务因此竞业限制协议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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