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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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6、选中要修改的事项名称,点击【修改/变更】按钮,如下图所示:
7、在弹出的修改事项页面,对事项基础信息(包括表单信息、业务表格、申请材料)修改,然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变更
1、选中要变更的事项名称,点击【修改/变更】按钮,如下图所示:
在弹出的变更事项页面,对事项基础信息(包括表单信息、业务表格、申请材料)修改,可直接提交或点击【保存】按钮暂存。
1、选择要移动的事项,点击右上角的【移动】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事项移动页面,选择要移动到事项类型和事项目录,如下图所示:
3、在弹出的对话框“此操作走审核流程,确定移动”,点击“确定”。
分组管理
对事项目录下的事项进行分组管理,方便查找。
1、选中进行事项分组的目录名称,点击【分组管理】,如下图所示:
业务系统库
添加业务系统
1、在业务系统列表,点击【添加】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添加业务系统页面,录入业务系统信息,点击【保存】,如下图所示:
修改业务系统
1、选中要修改的业务系统,然后点击【修改】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业务系统信息修改页面,修改业务系统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修改结果,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事项分组管理页面,新建分组名称,选中加入分组的事项,如下图所示:
3、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在行政许可事项列表,点击展开“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事项目录,发现在目录下新增一个“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文件夹,其包括两个事项,如下图所示:
待办列表
待办列表包括新增事项时先暂存但未提交的事项和编办及政务办驳回的事项。
填写的目录基本信息会作为该目录的共享信息,在该目录下新建事项时,目录基本信息会映射到事项基本信息对应的要素中,不需再次填写(可修改)。
3、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选择该事项目录的办理依据,如下图所示:
4、如果要添加的法律法规没有保存在法律法规库,则点击该页面右上角【添加】按钮,在添加法律法规页面录入一条法律法规信息,如下图所示:
悬浮框的栏目前方的符号 表示此部分必填的事项要素已填写完成。
是否上级下放事项:如果该事项是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事项,则选择【是】,并需填写上级主管部门,否则选择【否】。
审批证件:如果该事项办结后有审批证件,则选择【是】,并需填写审批证件,否则选择【无】。
审批程序:填写该事项审批程序过程,以流程图展现。
密码修改
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新密码必须包括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且长度不得小于8位。
2、点击【注册】按钮,并注销用户,在Fra Baidu bibliotek录页面重新输入用户名和设置后的密码,点击【登录】按钮,验证成功后登录系统。
事项管理介绍
事项梳理内容
新建部门
1、在部门管理列表,点击【新增】按钮,创建二级部门(处室),如下图所示:
2、点击部门管理页面右上方的【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新建二级部门完成。
修改部门
1、在部门列表中选中要修改的部门,点击部门管理页面右上方的【修改】按钮,如下图所示:
2、点击部门管理页面右上方的【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更新成功”,修改部门完成。
4、在系统提示框“是否确定引入【测试事项0905】选中事项”,点击【确定】,则成功把已录入的事项信息引入作为新增事项信息,如下图所示:
5、对引入的事项信息进行简单修改和保存,就可快速的新增一个事项。
事项修改/变更
事项修改是指对“暂存”状态的事项信息进行编辑的操作。
事项变更是指“已发布”状态的事项因事项要素改变而发起的事项修改操作。
分组管理
对事项目录下的事项进行分组管理和查看分组情况(参见2.1.6)
帮助文档
提供相关的帮组文档,包括用户手册、建设规范、技术文档、培训材料、常见链接、部门对接、交换平台等相关资料。
1、在帮助文档页面,点击要下载的文档,如下图所示:
投诉建议
如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建议等,都可通过此栏目反馈到政务办。
1、在左侧菜单列表【事项梳理】,点击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然后点击事项梳理页面右上角【新增目录】按钮,如下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填写事项目录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 ,弹出该要素的填写帮助说明,再次点击 帮助说明消失。
如果在“是否填写基本信息”域选择【是】,则需填写目录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综合查询
查询
1、点击综合查询页面右上角的查询图标,然后在弹出的查询栏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所示:
双击事项名称,查看事项信息内容。
在综合查询页面点击【已发布】按钮,查询全部状态为“已发布”状态的事项列表,列表信息包括:事项名称、主管部门、事项类型、事项状态、发布时间、事项编码、事权级别、办理主体,如下图所示:
修改附件文档
相关操作参见3.1.2修改业务系统。
删除附件文档
相关操作参见3.1.3删除业务系统。
申报材料库
添加申报材料
1、在申报材料列表,点击【添加】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添加申报材料页面,录入申报材料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修改申报材料
相关操作参见3.1.2修改业务系统。
删除申报材料
6、录入服务事项分类和问题、备注,如下图所示:
7、确认必填事项要素填写完成后,点击【暂存】按钮后,系统就会提示“保存成功”。
如果某些必填事项要素没有录入,点击【暂存】按钮后,系统就会提示“您填写的信息有误,请检查红色提示框”,并自动地定位到需要填写必填位置,再次录入并重新暂存。
8、上传业务表格,在附件文档库选择本事项的业务表格,如下图所示:
5、录入网上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是否适合网上办理:如果该事项不适合网上办理,则选择【否】,并填写不适合原因。
【无级(事项网上办理深度还未达到一级)】
【一级(在云南分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云南分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云南分厅结果统一反馈)】
【三级(在二级基础上,在云南分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
相关操作参见3.1.3删除业务系统。
办事窗口库
添加办事窗口
1、在添加办事窗口列表,点击【添加】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添加办事窗口页面,录入法律法规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修改办事窗口
相关操作参见3.1.2修改业务系统。
删除办事窗口
相关操作参见3.1.3删除业务系统。
安全管理
部门管理
查询其他事项状态的事项及内容,可参见上图操作。
导出
把查询结果以zip类型压缩包方式导出,解压缩后,每个事项都是一个excel文件。
1、点击综合查询页面右上角的查询图标,然后在弹出的查询栏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导出】按钮把查询结果导出到本地,如下图所示:
添加的这条法律法规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法律法规库中,如其他新增事项也引用这条法律法规,可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进行选择,不需再次新建。
5、在法律法规页面,选中本事项目录的法律法规,点击【确定并关闭】按钮,如下图所示:
6、点击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的【保存】按钮,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添加附件文档页面,录入附件信息,如下图所示:
3、附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添加附件文档完成,如下图所示:
文件地址如果选择“网上地址”,就在文本框输入该附件网上下载地址;
文件地址如果选择“本地上传”,就点击文本框后的【本地上传】按钮,在打开窗口选择附件,然后点击【打开】按钮,把附件上报到服务器。
批量提交
1、在待办列表,选中多条要提交的事项名称,点击【批量提交】按钮,如下图所示:
处理
1、选中要处理的事项名称,点击【处理】按钮,如下图所示:
事项名称前标红的【信息不全】说明该事项信息填写不全,还需补充完整,事项名称前没有标识说明该事项信息填写完整,可以进行提交操作
2、在弹出的操作页面,填写事项信息补充完整,点击【提交】按钮,把事项提交到市编办审核,如下图所示:
新增事项
1、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后,在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选中该事项目录,点击当前页面右上角的【新增事项】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页面,录入事项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事项内容:对事项名称的描述说明。
标红*符号的事项要素是必填项。
点击事项页面的右边悬浮框的栏目,可以定位到事项信息的对应录入域。
文件地址如果选择“本地上传”,就点击文本框后的【本地上传】按钮,在打开窗口选择法律法规附件,然后点击【打开】按钮,把附件上报到服务器。
修改法律法规
相关操作参见3.1.2修改业务系统。
删除法律法规
相关操作参见3.1.3删除业务系统。
附件文档库
添加附件文档
1、在附件文档列表,点击【添加】按钮,如下图所示:
政务服务事项
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
用户登录
用户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框输入如下地址
1、进入到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2、在上图标红方框输入帐号和密码,在下拉框选择“事项系统”,然后点击【登录】按钮,经系统验证帐号和密码无误后成功进入事项系统。
各单位首次使用该系统时,可以从系统登录首页面点击下载账号和初始密码,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并进行修改密码操作。
3、录入事项扩展信息,,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业务系统库选择业务系统,如果暂没此系统信息,点击【新增】,添加的这个业务系统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业务系统库中。
4、录入窗口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办事窗口库选择办理该事项的办事窗口,如果暂没此办事窗口信息,点击【新增】,添加的这个办事窗口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办事窗口库中。
事项作废
事项作废是指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取消事项,把事项从“已发布”变为废置的操作。
只有“已发布”状态的事项才可进行作废操作。
1、选中要作废的事项名称,点击【作废】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消息框提示“确定提交事项的作废申请?”,点击【确定】按钮,把作废申请提交到编办审核,如下图所示:
移动
把事项从一个事项目录移动到另一个事项目录,可以是同一个事项类型的事项目录,也可以是不同的事项类型的事项目录(变更事项类型)。
事项排序
对事项目录和事项进行排序。
目录排序
1、在事项排序页面,选中要移动的事项目录/事项,然后点击相关操作按钮,如下图所示:
2、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排序结果。
事项排序
1、在事项排序页面,选中要移动的事项目录/事项,然后点击 进行排序,如下图所示:
2、然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排序结果。
配置管理介绍
事项状态
状态说明
暂存
单位新建事项未提交或事项被退回的状态。
部门已审核
单位提交、编办未审核的事项状态。
编办已审核
编办审核通过、政务办未发布的事项状态。
已入库
政务办发布的事项状态。
备案
变更过的事项历史版本状态。
废置
编办作废通过的事项状态。
新增目录介绍
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有目录,服务事项的目录可有可无。
以云南省教育厅的“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事项为例,录入该事项信息到系统,该事项类型为行政许可事项,事项目录为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如果该业务表格没有存在附件文档库,则点击【新增】按钮,在新增业务表格信息页面填写业务表格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添加的这个业务表格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业务表格库中。
9、添加申请材料,在申报材料库选择本事项的申报材料,如下图所示:
10、确认事项基础信息(包括表单信息、业务表格、申请材料)都录入保存后,点击【提交】按钮,把该事项提交到市编办审核(事项状态从“暂存”改为“草案”状态),如下图所示:
引入
引入是指新增事项时把已录入的事项信息引入作为要新增事项的信息的操作,引入内容包括表单信息、业务表格、申请材料。
1、选中事项目录名称,点击【新增事项】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页面,点击【引入】按钮,如下图所示:
3、在弹出的事项列表页面,选中要引入的事项名称,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所示:
删除业务系统
1、选中要删除的业务系统名称,然后点击【删除】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系统提示框“是否删除选中的数据?”,点击【确定】。
法律法规库
添加法律法规
1、在法律法规列表,点击【添加】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添加法律法规页面,录入法律法规信息,点击【保存】,如下图所示:
文件地址如果选择“网上地址”,就在文本框输入该法律法规内容网上公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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