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管理制度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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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各物业项目机房管理,确保机房安全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卓群物业公司各管理处的机房管理。

3. 职责

3.1 管理处机电人员负责机房的日常值班、巡视等工作。

4. 内容要点

根据设备特性,公司机房主要有高低压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监控值班室等。

4.1 机房管理规定

4.1.1 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机房重地,请勿进入” 的告示牌。

4.1.2 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所,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4.1.3 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1.4 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4.1.5 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任何员工不得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4.1.6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4.1.7 供电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高低压室、变配电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并应立即通知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领导。

4.1.8 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

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4.1.9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所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及未落实安全措施时,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4.1.10 机房的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4.1.11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4.2 机房防火规定

4.2.1 在机房内因维修需要,需动用电、气焊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操作人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设备运行部领导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并准备好灭火器。

4.2.2 在“动火”作业时,应配备有防火器材。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4.2.3 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作。

4.2.4 烧焊地点周围应清除 5 米内的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质。

4.2.5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4.2.6 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10 米,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保持5 米以上的距离。

4.2.7 工作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在保证无余火、余热复燃的危险时方可离去。

4.2.8 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4.2.9 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4.2.10 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4.2.11 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

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

4.2.12 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

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它干式灭火器扑救。

4.2.13 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4.2.14 遇火灾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主任。

4.3 机房卫生管理

4.3.1 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3.2 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4.3.3 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3.4 机房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4.3.5 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4.3.6 设备运行部领导负责制定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监督机房卫生。

4.3.7 各专业管理人员要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4 设备应急、应变处理解决方案

4.4.1 发现紧急事故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4.4.2 专业维修人员当场做出事故处理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给予协作,并尽量减小事故的扩大面积。

4.4.3 事故得到控制后,管理处组织各专业人员检查事故所引起的连锁反应,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处理。

4.4.4 确认事故及连锁反映全部得到处理后,应马上恢复正常运行。

4.4.5 事故引起的遗留问题,安排各专业人员尽快妥善处理。

4.4.6 对事故进行全面、仔细地调查,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制定出杜绝事后再发生同类事故

的方案。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报告的形式整理出来,上交部门领导及本部门存档、备案。

4.4.7 对事故全过程提出奖、惩及建议性方案,上报部门领导。

5.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6.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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